1、Coming through.借过。
2、你不能相信罪犯,而且他很蠢。
3、We've come too far to give up who we are.4、Bryson:Nice guys.I hate them.好孩子,我讨厌他们。
5、Katz:I'm above the details.I'm big picture,Bryson.我不注重细节。
我看大方向。
6、Mary:Hello,again.How can I help you?Oh,I'm sorry about that.Here,come with me.Yeah,it's family owned and operated.For three generations,if you can believe it.83 years.Yeah,we um..we added the restaurant 10 years ago.Yeah,somebody's got to do it.It's not so bad.I get to meet interesting people.Oh,I wasn't talking about you.Sorry,could not resist.Yeah,yeah,me too.This is you.You must be exhausted.I..I gave you a couple extras.Enjoy your shower.Do you need anything else?Okay.Well,you know where I am.All right.(bye waving)7、Katz:Real dramatic.Christ if I don't already regret it.Bryson:Ha!Ain't that life.8、Bryson:I should just have retired.Catherine was right,what the hell am I trying to prove?9、Bryson:Nice fellas.I love those guys.10、Bryson:Maybe you're right.11、Bryson: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you just can't put into words.
Walk in the woods,为何会看这部电影.去年一年才去了影院看一次电影.临近放假,客户也都处于上班但走心得时间了.干脆自己也落个逍遥自在,在确认款已付到帐的情况下,开车到图书馆,翻翻书.临走前翻了本户外杂志,其中有提到这部电影.好象是在介绍一本国人写的徒步书<从大都到上都>人文旅行内容.回的早看到居然视频网站有免费资源,真是稀缺啊.电影看着,心在想着,我到那个年纪还能背得动包吗?刚开始工作时,国内开始第一波徒步潮,那些年也走过大大小小的山,还去过一些当时很热门的还有点难度的徒步线(十天),在这项运动初期,这已经算很有挑战的路线.但其实很国外成熟的徒步活动比,这还只能算小儿科.记得看LP提到美国的徒步路线,很多居然是要一个月,起步就是1,2千km。
当然是希望能有机会去走,只是担心那时还能不能背得动包。
开始这项运动时,仗着年轻多重的包都自己背,能不找背夫就自己背,一个可以显摆,另一个还省钱。
换现在会不那么坚持,在路上就好,不在乎什么形式。
另一个发愁的是当真的那么老了,还能找到愿意和自己一起走的人吗?
上路就好,尽管现在路上偶遇的人绝大多数都不记起来,也是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喜欢路上搭讪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想去哪,就上路吧,在国内去一个少一个地方。
因为好地方消失的太快,而消失的更快的是和你一起走过的人。
//最后喜欢这个电影的一点。
在看完后,发现“作家”原来就是很喜欢的一部电影“大河之恋”的导演“ Robert Redford,年轻时应该是个风流倜当的帅哥。
查简历出生在LA 的圣莫妮卡。
人生是一场永不结束的冒险,只要行走就会有美好的相遇。
《偏跟山过不去》书还没看完,先补看了电影《林中漫步》。
电影和书里布莱森的文字相比,少了很多想象力,因为事先就知道故事,所以电影的情节略显平淡。
但胜在画面和配乐很美,也尽量保留了书里的一些精妙对话,既有英式的幽默也有美式的搞笑,两个夕阳红老头边回忆边走完了重峦叠嶂间的阿巴拉契亚小道-全球最长的山间小道。
两个暮年老人走完这条山道固然了不起,但这一路两人的回忆更像是重温人生这条长道。
无论是貌似拥有全部的人生赢家布莱森,还是一生混乱潦倒的卡茨,在每一个关键的人生路口,都面临着同样的疑惑和困顿,直面并继续走下去是解决的唯一方案吧。
艺术的魅力很神奇,若这些旅行的轨迹,生活的细节,没有文字描述和影像的记录,大概也都是平淡无奇的。
但一旦把具象的发生过的事,重新用文字去描述和思考,用影像去重温,再平淡枯燥的故事就会被一层光晕重新包裹,从而温暖更多的人。
就像项飙在新书《把自己作为方法》里所说:“我们关心的是世界,并不仅仅是自己,把个人的经历问题化,是一个了解世界的开始。
”在《偏跟山过不去》里,和山过不去也好,还是和某一种生活过不去也罢,从过不去到最终过去,就是一个厘清自己,理解他人的过程。
而且,我们知道,一切都会过去。
该片讲述两个多年未见的童年玩伴退休后的某天邀约一起进行徒步旅行的故事。
两人因为多年后社会地位、生活境遇大不相同,加上固有的印象影响,同行中多有摩擦;而一路走下来,慢慢更了解对方,从而也改变了自己看法。
影片各方面都没有太出彩或感人之处,但依然给了四星,因为看完感受到平静、温暖和释放,而且很生活、真实、自然。
最重要是某些时刻引起了我对自己的思考。
看主人公对人事物的感受和转变,很自然可以把自己代入其中。
感觉影片也藉此表达跳脱固有视角再看身边的人和事也许有意外的收获,这是一种生活启示吧。
不同的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开始都会经历无所适从;但改变也给了自己放下固有观念而去重新了解、认知和感受身边的人和事。
都说失去后才更懂珍惜,那未免有点残忍。
或许我们有时从固有生活模式中抽身,再回头看周边的朋友、亲人、所得,也会更加惜福吧!
林中漫步如果你老了,每天都是各种疾病的不期而遇,三五朋友的陆续葬礼,感觉过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死,你会再去挑战自己吗?
剧中一个人生赢家的作家,一个游戏人生的浪子,二个本关系不亲密的老友约着去徒步一条2180英里的林道。
为什么要去?
妻子反问男主。
我也不知道,也许就是去explore nature!去重新体会一下人生之路,暴雪,艳遇,黑熊,深陷囹圄,挫败放弃……这条2180英里的路上你遇见的都是你预料不到的,但都是你在人生已体会过的。
也许,生命之尽头,更需要去探索内心,探索生命的意义。
只有内心丰富的人,才能坚持走完这条路。
By the way,国航样样好,就是机上电影不如东航影院啊[呲牙]
有人说,心灵和身体总有一个在路上。
不太赞同这句话。
有一颗在路上的心,其实不够,如果身体没跟上,人就会难受。
就像男主,在旁人看来,有着幸福的人生:事业有成,儿孙满堂,但他还是在寻找着什么?
一个目的地?
一位旅伴?
一个自我?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同,男主多年未见的朋友,也许曾经因为某种因素避而不见,但在某个时刻,又因为某种原因还是会再见。
人生应有坚持,也应有豁达。
旅途中应有拒绝,也应有包容,更应该知止。
保持一颗好奇心,把生活过得有趣,才是人生的意义,而不是那个最后的目的地。
影片两位主演,自然流畅的演技,青山叠嶂的画面,个性鲜明的人物,不着痕迹的叙事手法,讲诉着身边的故事。
《林中漫步》 (A Walk in the Woods)改编自美国小说家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的同名游记,讲述作家布莱森(罗伯特·雷德福饰)在英国生活20年后,想要通过徒步旅行全长21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重新认识美国的故事。
这是一个旅途与旅伴的故事。
人生、爱情、婚姻、事业与友情,实际上都与旅行一样,都是或长或短的旅程。
旅程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伴。
好的旅伴,应该是“同道、均衡、协同、有趣的”。
所谓同道,就是志同道合,具有共同的志趣和理想;所谓均衡,就是势均力敌,不拖后腿;所谓协同,就是可以互补,形成协同;所谓有趣,就是不死板,富有生气。
显然,这些要求是不易达到的。
斯蒂芬·卡茨就说不上势均力敌,又胖,身体不好,差一点跟不上布莱森。
因为好伙伴难寻,这世界上就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身。
在两位老人徒步穿越阿巴拉契亚山后,布莱森满脸释然的问卡茨:你想回家了吗?
“ 眼里满是对家的思念和对旅途的满意。
他们虽然没有看到最后的卡塔丁山,但他们一同经历了烈日、暴风雪、在夜晚遇到两只高大的熊,走到双脚都流了血,还在途中遇到了善良的人们,在他们滑下悬崖的时候,在危险之时,也最终明白了生命里对自己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他们望着满天数不清的繁星:“世界的另一面还有人向我们一样,仰望着如此美丽的星空吗?
” 答案是肯定的。
影片中表现的,真正的远足就是「在路上」,只是为了更好的折返,找到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东西,目的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段路,这些风景,身边的好友,以及心里,最思念的那个人...整部影片,都在贯彻两位老家伙的乐观心态,特别是卡茨简直是搞笑担当,不管两个人遇到怎么样的陷阱,他们都可以用幽默来化解。
掉进河水里时——这下子可精神多啦;掉下悬崖时——下次再这样能不能提前告诉我一声?
;就连卡茨把唯一的逃生希望的绳子挂在树上,布莱森也没有责怪,相反他们一起看到了最美的星空。
他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却走上了同一条美丽的风景。
即使人生不同,两个人的善良和坚毅品质,以及豁达的心态却如出一辙。
最让我感动的是卡茨最后的明信片,我看到弹幕说,这两个人可能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了,我感到很伤感,但是影片中的两个人并没有为此而感慨,甚至没有拥抱,对于同行半年的人,他们只是简单的说了再见,就像明天早上还能看到彼此从帐篷里爬出来一样。
相信自己的人,才能完成想要完成的事,并永远保持着好奇心,正如卡茨的最后一张明细片:” 我很好奇,接下来做什么呢?
“
片名似乎应译成“行山”,会更加贴切。
行山,是欧美人的一大喜爱。
美国所有的国家公园原来都是免费开放的,现在也只收很少的门票钱。
公园入口处提供免费的等高线登山地图,沿途有各种露营基地。
对徒步登山者非常友好。
在香港,每天也都可以看到有很多手持登山杖,背着背包、水壶,结伴去行山的中老年人。
周末的时候人更多,有很多是全家带着孩子一起去。
在香港这个只有1100平方公里的国际大都市,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土地都保留着良好的植被。
走出家门不远的后山上,就是那些遍布香港的行山径。
最著名的有四大行山径:港岛径是最短的一条,全长50公里。
可以在太平山顶俯瞰整个中环与铜锣湾。
最有野趣的是大屿山的凤凰径,全长70公里。
最著名的是从屯门到西贡,横穿新界的麦里浩径,全长100公里。
还有贯穿南北八个郊野公园的卫奕信径,全长78公里。
遗憾的是,在大陆这些稍有好山好水的地方,都被所属的生产队圈起来作为收费的景点。
为了把这些切割成小块的景点连接起来,一些地方的国资委陆续把原来由私营单位承包经营的景点收归国有,收费也要比原来更高一些,而且只能乘坐景区的游览车,对徒步登山者很不友好。
真希望在国内也可以有这样拥抱大自然的机会,希望祖国的青山绿水能够真正服务于所有的大众。
“等我们老了,我想要住进同一个养老院,我们要一起看电影喝下午茶看逗逼老头在我们面前耍宝。
”这是我跟高中闺蜜曾经的梦想。
前几天我在琼库什台接到她的微信,聊到一个坏消息,我们有几个小时的时差,很少这样同步聊天,一般都是想到什么聊什么,想不到这一次的话题离死亡这么近。
这一次也算幸运过关了,我们再一次约定,等下次回国要一起去旅行,去哪里都行,带着我们的孩子不顾一切出去走走。
“等我们老了,临终的一刻,我希望你在。
”“等到60岁,就在一起好不好?
”
这是很多生命中所谓曾经无比靠近的路人甲,关于天长地久,持续到老年的谎言,不过当初我是相信的,只不过此刻我已经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毕竟只是路人甲,不值得继续浪费生命了。
这几年在路上,确实遇见过一些年纪大了,选择长期在路上的人。
最常见的是各种五颜六色的大妈,不限于红色围巾和绿色上衣,相同的是吃过死小孩的红唇,以及大墨镜,以及处于夕阳游鄙视链顶端的持长枪短炮的摄影大爷。
“你知道二十几年的时候,我是坐专列来的这里,那时候,哪有什么旅行团。
”
“我们去尼泊尔的时候,遇上了地震……你看看这张照片,这是喀拉峻,对了,雨崩你去过没有吗?
哎呦,哪里不去太可惜了。
”卧铺车上的北京大爷,跟旅行团里的上海大叔操着同样的大嗓门聊起他们的光辉过去,我忍不住想起那个跟我约定一起自驾去西藏的老友。
印象里那个爱画画的少年,是否终究在遥远的未来,变成这样一个大嗓门的寂寞大叔,为什么我们一定得等到我们老了,才去做一些事,而且是我们特别想去做的那些事呢?
《林中漫步》大约就是这样一部浪漫主义的夕阳游之作,我从不觉得他是拍给老年人看的,毕竟在去塔县路上,哪怕拉稀也觉得无所谓的68岁大叔,还计划着有生之年要去楼兰看看,他们怎么可能接受片中那些吐槽老年人体力不支,只能半途坐车折返的结局,这分明是吓唬年轻人的穷游宣传片。
你看看,如果你再不出门去看看。
只能年纪一大把,跟早就断联几十年的瘸腿发小,来一场林中漫步,看着一个个擦肩而过的精神小伙,吐槽一句,傻b,还不敢太大声,毕竟连逃跑都只能来个狼狈的屁股蹲。
老了,老了,不但体力不支,胆量也所剩无几,再好的美景也不如找块石头坐下歇歇来的好,只能自嘲一句,我们没有什么目的地,只不过是走到哪算哪的林中漫步,这本来就不是一场比赛嘛。
等老了,我是谁,你是谁都不重要,我爱你,你爱他也不重要,都老了,离什么最近,什么最奢侈,谁都明白,难道不是吗?
不如还趁没有彻底躺平,一起去林中漫步,随便走到哪算哪吧。
装备
评分这么低,我觉得不错,我是没有这条件,不然,PS,如果我是导演,结局我会让老头得癌症死,结局才知道,原来是对生活感到绝望,才来找的男主去旅行,肯定会有很好的效果,热血,感人,
事业有成、家庭幸福晚年大叔一段追求自我、回顾青春之旅!
雷德福本来是想和保罗纽曼拍这片
1、尽管只是温情的行走小品,路途也充满笑点,但是开头的进程明显缓慢,结尾也是不尽人意。路途中间的趣事不断,但是一个没有比较好交代人物形象的开头和一个未完成无法释放的结尾让人觉得差强人意。人设不够完整。2、艾玛很美,罗伯特都老成这样了。
【non-theatrical】讲述比尔和他的朋友卡茨徒步穿越阿巴拉契亚山径的故事❌讲述比尔和他的朋友卡茨徒步穿越阿巴拉契亚山径未遂的故事✔️
没我想的好看,但是也不错。
永远热爱徒步片!!一路洗眼。这部是鲜少的没有展现任何冲突的片,而且也没有强行走到终点的片,只告诉了我们一件事,就是尽情享受路上的每一秒。前提在路上前选择一个永远不会扫兴的队友。没看够....
有那么一会儿,让我反思起徒步伴儿这件事
驴友必看篇。人活在世上总要证明点什么,证明给自己看,否则你会被不甘心杀死,而非岁月。尽管总有一次证明会以失败而告终,但它既是终点,也是新旅程的出发点。
想去某个地方的念头真的有时候就是突然一瞥,ps结局很棒
论徒步搭子的重要性。
无聊啊
悠哉日常
坚持看完等转折,并没有。意外掉崖也是意料中。
kk
主角的原型竟然是《万物简史》的作者。书比电影有意思多了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山林间体验人生,简洁的诙谐小品,像一碗茶、像一本书。
七分太低了
距离很远但简单的徒步,如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