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appreciate the friendship. Even they have totally different life experience, family backgroud, knowledge level, or living way. But the most lucky thing is that when you want to do something, I also want to go, and when you want to say something, I am willing to listen. 尽管生活经历、家庭背景、知识水平、生活方式截然不同。
一个移居英国10多年,以写作为生,天文地理信手拈来,家庭美满三代同堂;一个纵情声色犬马,酗过酒坐过牢,多情浪子单身独居。
难得的是你想做的事我正好愿意相随,你想说话时我正好愿意倾听。
可惜两人没有走完最后的旅程,剧情有些虎头蛇尾。
两个多年未见的朋友在古稀之年的冒险之旅在悬崖获救后戛然而止。
他们的终点就是梭罗《缅因森林》中提到的卡塔丁山。
很想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户外的装备,人迹罕至的河山,自然主义带给心灵的甘泉。
这些年习惯于机场到宾馆到会场的快节奏工作与生活,但内心深处依旧渴望过着如梭罗般隐居在瓦尔登湖畔那样离群索居的恬静生活。
如今,这份梦想可能只有何超同志才有机会实现了,加拿大与缅因州接壤,有机会替我去卡塔丁山、车桑库克湖看看?
年轻人总有梦想,总拥有未来,虽然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但是他们有。
老年人没有了未来,但还拥有现在,未来也好,当下也罢,生活总是还在继续的。
影片中的俩老头不甘于平常的普通生活,希望能通过徒步找回自己对过去的感觉,但是在丛林中,他们终于意识到,老年人的生活才是他们真正的生活,他们所追求的,是他们的过去,别人的未来。
开始家人的反对,徒步知识的匮乏,并没有挡住老头的脚步,他们坚定的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徒步过程中,遇到了几波年轻人,带着他们行走的并埋怨他们娘娘腔的女人,青年旅店的徒步者们,过小溪的年轻人,能预测天气的男子,以及旅店中所谓艳遇。。。
年轻人的敏捷和强壮以及欲望让老头们认识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很多事情只能沉浸在回忆中,但他们还要实现自我。
在他们感到疲惫而准备选择开车走完下一段艰难的路的时候主人公犹豫了,他选择走完这段不可能走完的路。
他们最终踏上古老的道路,盘艮的道路和枯老的巨树让他们认识到,老的终将离去,那是势不可挡的规律,他们回忆着过去,看着那无法展望的未来,显得力不从心然而,体力上的老去并不意味着心灵不再年轻,老头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完成甚至年轻人都做不到的壮举,戒酒!
最终,当他们失足落在悬崖边上而无计可施的时候,又是两个年轻人把他们拉了上来,是啊,这个时候,必须面对已经不能在做什么了的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接受现实。
生命终究会走到尽头,而这尽头就是生命的原点 —— 家庭。
这个电影我已经看了两遍,每次看,都会为老人们的精神感动。
人老雄心在,同时也被这电影中浓浓的亲情和人与人间的友情所感动。
人生就应该永不言败,而这基础便是完美的家庭。
落叶归根,每个人最终要回归家庭,所有的光荣与梦想都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归宿。
愿永远年轻,愿感动常在,愿每个在外漂泊的心灵最终都能在家庭中找到归宿。
很久以前,一个无聊的下午,无意中打开了这部电影《林中漫步》,本没有抱太大期望,结果却出乎意料。
这是一部平淡又温馨的电影,整体的基调是慢慢的,缓缓的,很舒服。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ryson,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三千多公里的山林小路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的年少小伙伴一—Kates 愿意陪着他冒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摘自豆辦)但不管行不行,他们开始了。
就像所有的旅行一样,同行者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一一他们得面对年轻人不解的目光、碰到一个古怪、爱挑剔的话唠、不慎落水、露营中遭遇灰熊、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有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雨下雪、投宿时还可能只有不干净的床位.他们没有想过放弃,但是Kates想过偷懒一—租车旅行,然后 Bryson制止了他哈哈哈。
如果开车走完这段路,那将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他们继续徒步旅行。
真正地见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影中最震撼我的一幕,是他们边向前走边争吵拌嘴,然后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疊嶂,顿时两人都闭了嘴,镜头拉远,只剩下渺小的人与壮阔的山。
电影的最后,两人不慎坠山,所幸山下不是悬崖,几米之下有岩石拖住了他们,但他们还是被吓得不轻。
那个晚上,他们聊了很多,最后他们决定回家。
第二天早上,路过的年轻人拉了他们上来,然后他们坐着车,回家了。
其实,这个结局很让我惊讶,因为,一般的电影,肯定会让他们走完的,可是这对老人却只走了一半不到,便回家了,因为他们想家了。
但我并不觉得很遗憾或者失望,正如Kates 所说的:“我们经历了夏天的炎热早春的风雪,我们走到脚底流血,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看完这部电影,既被影中的自然美景所打动,也被两位老人的友谊所触动。
希望等我老了,也有这样的伙伴,能陪我去,徒步旅行。
上海这两天寒冷透了,下了几部片子准备慢慢的煲。
其中就有这部挺另类又温馨的老美徒步片——《林中漫步》。
片子整体基调都是慢慢的,缓缓的,没有特别的高潮,也不说大道理,很安静,却让你停不下来,一晃眼就结束了。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ill Bryson, 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3000多公里的山林小路。
不知道这条徒步径的可自行百度,老美对于建设成熟的徒步路线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没有被直接相邀的年少小伙伴——Kates愿意陪着他冒这个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一路上,两人一开始互相拌嘴,住酒店住一晚还是两晚,到回忆往昔,细数过往泡妞的经历,到困在山坡上一起看星星感叹人生,令人唏嘘不已。
印象最深的是二个镜头,一个是两人在拌嘴的时候看到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叠嶂,顿时都懵了没有说话,背景拉长,只看到渺小的人影和巍峨的山峰。
另一个镜头是Kates拿出那瓶酒,他说我并没有想要隐藏这瓶酒,我很爱喝酒,爱这种气味,也爱喝了几口下肚后那种愉悦的心情,但是我却不太去酒馆喝酒,往往是一人在家热热饭菜看看电视喝喝酒,想想自己年轻时候那种风华岁月,每个人都会面对其实生活不是每天都充实又刺激,但现在我的确是戒酒了,我带着这瓶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可以做到,当然万一实在做不到可以喝一口。
他问Bryson是否相信他可以做到的时候,Bryson给了老基友一个Yes,于是他抖着手把酒撒了,还笑说这是非常浪漫的一刻。
人应当都是害怕老去的,特别害怕在迟暮之年,听到身边的人得这个病,那个谁谁又去世了,似乎自己活着就是在等待这个终结么,日子也不再是每天充实又刺激了,于是主角背上行囊,带上干粮,走进山林,试图打破现状,寻找一些安逸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整部片子中都是以Bryson的视角看出去的徒步之旅,对于他为何开展这段疯狂的旅程铺垫较多,而Kates的心理描写是一条隐线,但可以从一些他们林中交谈中感受到,可能是为了逃避那几张针对自己的追捕令,想陪着老基友一起去冒险,或是一种对于往昔的追忆。
除了故事本身的题材令我印象深刻,此外片子中两个性格迥异的老基友,社会身份悬殊,一个是知名作家人生赢家,另一个是底层无业游民,还有些腿疾,但两人间隔几十年,再聚首却像是老朋友一般,言辞坦诚真挚,这样的相处方式令人羡慕。
不禁让我想到去年我也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旅行,也是临时起意,愿意搭伙一起走的念头,我们乘坐俄航从上海出发,途经莫斯科,火车途经慕尼黑,到海德堡,柏林,国王湖,爬哲学家小径看海德堡的落日,在内瓦河边徒步,或是经过勃兰登堡门悼念巴黎恐怖袭击的人群,路上也会拌嘴,意见不同,但是会相互照顾,一路走来,心怀感恩。
这是一部关于两个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
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1、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
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吓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
于是两人强忍着恐惧大哄大叫终使黑熊退却。
哈哈,其实这和我们生活中很多景象都是一致的,遇见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不应该是逃避,而应该是勇往直前。
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样keep moving。
希望以后生活中的我,也像他们遇见黑熊般,抖着胆儿吓走一切困难,纵使我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我也一样要眼神坚定、放声嘶吼!
3、两人失足掉下悬崖并被困在半山腰,夜间两人促膝长谈,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谈遗憾,谈不舍,人总是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视的是什么,才会去后悔那些当初没有说出口的话。
所以啊,想说的、想做的得最佳时间,永远是——当下。
4、作家说:我对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欢我这种好奇的感觉,我对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兴趣与疑惑,我喜欢探索的过程。
酒鬼说:我对周边的一切不感兴趣,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节,我成大事,哈哈。
这段对话挺有意思的,作家属于人生大赢家类型(successer),娇妻、儿孙满堂、名誉全国,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赢家;而酒鬼属于败家(losser),老年无妻无儿、当过罪犯蹲过监狱。
两者对待生活是那么的不一致,也许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种特性:永久的好奇心。
只有对事物好奇才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应的领域获得成功。
其实我现在的人生貌似接近那个酒鬼,一个losser的人生态度啊!
只对自己必须学得事情感兴趣,或者说,被迫去提起兴趣,却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留给更为重要的事情,其实殊不知这过程就已经把无限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
我们会习惯于把工作当做是奋斗、是消耗精力的,然后认为工作之余就应该是休息、是补充精力,使得我们在业余生活就没有任何的额外提升。
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业余时间所做的事情决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甚至觉得无比的可笑,觉得业余时间当然也得用来强化你的专业知识啊,生活除了工作就应该是学习啊,学的也应该是专业相关的啊。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
不要把工作当做是任务来完成,而应该享受工作,工作之余则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补偿心理去对待你的所有休息时间,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最后回程过程,作家遗憾地说,我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
酒鬼说,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鄂尔多斯山,徒步了阿尔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认为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恩,这一刻,我觉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学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
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是的,我们永远站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程的顶端,目的地并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风景与收获才是最应该珍重的。
第一次尝试些影评,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督促,看过很多的书、看过很多的电影,如果不总结不说点什么,似乎很快就从脑中过去了。
给自己定个目标吧,每看一部电影,每看一本书,都尝试写点总结感悟,这也是种知识转化的过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炼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为了人生经历的一种吧。
旅行,身体无休止的在路上,性爱,酗酒,甚至大麻……这是八十年代“垮掉的一代”的代名词, 他们可以把他叫做精神的放逐。
其实本质上也是一种对现实的无力与逃避。
两个老男人的对话也一一呈现了这些要素。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为何要在路上。
这一路碰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就像一个微缩的世界,最后在陡峭的绝壁之上,在璀璨的繁星之下,他们终于在失去之前明白了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当两个老男人终于想家了,想到了爱人,我知道这段旅程也结束了。
我脑子里的配乐是《let her go》。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只有在朦胧黯淡时才念及灯火光亮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只有在冰天雪地时才怀念阳光温暖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只有在已然放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Only know you've been high when you're feeling low只有在身处低谷时才遥想过去峥嵘Only hate the road when you’re missin'home只有在乡愁涌动时才痛恨旅途遥远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只有在让她走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所以旅行的意义是什么?
遥远的路途,它像是一个微型世界,纵使再美的星空,也不如家里脱皮的天花板。
We are not most people.为什么看这部电影?
《蒲公英醇夏》中关于小镇,风光,夏天的描述让我觉得必须看点真实的景色帮助想象。
最完美的睡眠往往发生在艰苦的长途跋涉之后,特别是你已经六十几。
《林中漫步》很真实,风景是真的普通,两位演员是真的累,中途想放弃也是真的,但是当他们一起走上最高处,眺望远处,无限风光在脚下,史蒂文跟布莱森坦白自己这辈子都喜欢喝酒,好像生活幸福感为零,生命出现一片空白,只有酒精才能填满。
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没有大牌云集,没有特效加身,没有悬念重重的情节设计,也没有可歌可泣的故事背景,电影就这样缓慢而平静地展开了,犹如一幅生动的加长画卷:背景是延绵的壮丽山河,风儿在轻声低语,鸟儿在婉转歌唱,潮湿的空气里,树木、青草、泥土的味道都清晰可辨。
两个性格迥然的老头,就这样相伴踏上了一条山间小道。
其间自然是状况百出、笑料不断。
他们一起咒骂、一起笑;一起耍小聪明、一起搞恶作剧;一起滚进河沟里、一起摔在陡坡下……尽管最后没能到达目的地,各自却都找回了自己心里缺失的东西。
主演Robert Redford罗伯特·雷德福和Nick Nolte尼克·诺特,我都不太熟悉,感觉面熟又想不起在哪见过。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两位老前辈在这部电影里表演自然、到位,就像是在演自己的人生一般轻车熟路,深邃老成的眼眸里时而流露出深如海底的无奈与落寞,时而又闪烁着孩子般的狡黠与乐观,简直就是完美!
(请注意手势……)
以下内容全部出自个人公众号“姚出美”,感谢关注!
向燃烧的黎明致敬,对着夜幕降临欢庆,请允许我一路漫游,直到死神带走生命。
——罗伯特·塞维斯《滚石之歌》(Rhymes of a Rolling Stone)你为什么要旅行?
因为世界这么大,而我充满好奇?
因为我想通过探索自然、感受人文来寻根?
因为我骨子里是一个爱冒险爱挑战的人?
因为我想给自己施压,不想生活波澜不惊,最后死于一事无成?
还是因为别的原因?
比尔·布莱森绝对称得上事业成功、婚姻幸福、家庭圆满,然而,有一天,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告知家人及朋友一件事——他要在阿巴拉契亚山道进行一次路程2118英里的远足。
阿巴拉契亚小道(The Appalachian Trail)是世界上最长的步行山道,全长3000多公里,它起自美国东北部缅因州的卡塔丁山,向西穿过阿巴拉契亚山脉,蜿蜒伸展至乔治亚州的斯普林格山,最高点在大雾山的克林曼山(Clingmans Dome,海拔2025米)。
该小道纵贯14个州,经过105个城镇,通过8座国家森林、国家公园系统中的6个公园、60个州立公园和野生动物保护区。
有人说“在那些徒步旅行者心中,这条路不仅是最长的一条路,同时更是洗涤心灵的一次旅程,还是最有效的一次减肥挑战和最有故事的一幅美丽画卷。
”据说每年平均有1200人试图走完小道全程,但只有不到200人能在一个季节内完成此行,而多数人只是利用周末或假期进行一两天或较长的远足。
不出意料,布莱森的家人一致反对,他们认为这个想法实在荒唐、糟糕,因为布莱森已经不年轻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健康人要在五个月内完成五百万步的远足都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开车去呢?
而且他的户外徒步经验非常欠缺,山道里充满了各种未知的危险。
因此,妻子卡瑟琳为了打消布莱森出行的想法,特意搜集远足者受伤或遇难的新闻给丈夫看,后来又提出他不能独自一人远行。
布莱森向很多朋友发出邀请,但没有人愿意,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同行者斯蒂文·卡茨,布莱森却在机场发现这个很久不见、主动联系他的老同学走路一瘸一拐,而且卡茨一个小时就得吃点东西防止癫痫的发作,显然,这样一个肥胖多病的同行者会拖后腿的。
但不管怎么样,布莱森和卡茨还是出发了。
就像所有的旅行一样,同行者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他们得面对年轻人不解的目光、碰到一个古怪、爱挑剔的话唠、不慎落水、露营中遭遇灰熊、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有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雨下雪、投宿时还可能只有不干净的床位房……可他们没有轻易放弃,二人也很少抱怨对方,一开始是友善的沉默,而后来的真诚沟通让布莱森和卡茨的友谊增长,他们对彼此更加了解。
因此,比起阿巴拉契亚山道那壮美又迷人的风景,比起二人所遭遇的困难,布莱森和卡茨在远足中的谈话更有意思,而有三次对话可能会让你印象深刻——一次对话是落水后在岩石上休息,卡茨问布莱森:“你拥有了一个男人想要的一切,然而你在这儿,和我跋山涉水,说实话,你是怎么想的?
”布莱森引用了约翰·谬尔的一句话来回答——“有的时候男人就应该拿上面包,扔进麻布袋里,翻过后篱笆。
”卡茨认为布莱森在篱笆院里的生活太完美,可以看到生活的尽头,但他其实像一个笼中困兽想重回森林,而卡茨袒露自己之所以要远足,是因为他不想在监狱度过余生,害怕没结婚而被逮捕或类似的理由。
第二次对话是二人见识了大雾山的美景之后,卡茨在山顶对布莱森袒露心声,讲述自己多年来因为酗酒而产生的痛苦。
而第三次对话则发生在他们被困在半山腰的悬崖,两人感慨自己所经历的大半辈子,卡茨感激布莱森:“你是唯一一个我甘愿为其付出生命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在无路可走的时候能带我走出困境的人。
”如果按照“有志者事竟成”的编剧原则和观众期待,布莱森和卡茨应该走完整个阿巴拉契亚山道,但是导演和编剧并没有这样做,他们被年轻人救上来后本可以继续行走,背包里有牛肉干,水杯里也还有四分之三的水,但他们想家了……最终,布莱森和卡茨放弃看卡塔丁山,也未能走完全程,他们或许没有尽力,也有些遗憾,但是,他们的收获已经很多了,正如卡茨所说的:“我们经历了夏天的炎热,早春的风雪,我们走到脚底流血,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整体而言,《林中漫步》更像是一部真实而温暖的散文电影,没有紧张激烈的情节冲突,没有让你过目不忘的大场面,但电影对日常生活的细腻表现却让你觉得亲切可信,布莱森和卡茨就像我们生活中的邻居一样,开心或忧伤会写在脸上,有优点有缺点,富裕或贫穷,成功或失败,但他们都努力地生活着、思考着。
不过话说回来,《林中漫步》虽然没有表现主人公对远足的狂热信仰,但这次徒步给了一个机会让布莱森和卡茨反思自己过去所经历的一切,对生活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使得他们能够调整好心态,微笑生活,继续前行。
或许,这就是旅行给人带来的一种意义吧!
因此——如果你想旅行,请不要错过《林中漫步》。
如果你爱旅行,更不应该错过《林中漫步》。
背起行囊 带好干粮 跳出围栏
评分这么低,我觉得不错,我是没有这条件,不然,PS,如果我是导演,结局我会让老头得癌症死,结局才知道,原来是对生活感到绝望,才来找的男主去旅行,肯定会有很好的效果,热血,感人,
主角的原型竟然是《万物简史》的作者。书比电影有意思多了
太注重往鸡汤那个方向拍了,反而没拍出远足本身的有趣之处,这也是这类电影常有的问题吧,而且像这样大碗喂鸡汤,我还能喝几碗呢?
爷爷们跋山涉水,为世人示范如何做清爽的老年人。爷爷之一是电影《Indecent Proposal》(译名《桃色交易》,并不黄)主演。怎么说呢,爷爷老了也是迷人的爷爷,不是因为老了才迷人,是因为他本来就很迷人。
七分太低了
纵使已然历尽千帆,也无法阻挡壮美自然的召唤。两个古稀老人说走就走的长征之旅,题材非常吸引人,可惜导演没能展现出故事的精髓,把旅行和友谊都拍得过于套路。不过当成风景片还是很不错的。
两个可爱的老头。看来结不结婚不重要,还是得有个可以一起旅行的好友啊。
好就好在坐车回家。
我们大概要用一辈子学习什么时候该坚持,什么时候该放手~希望我也能拥有如此的友情
是预算很少吗,小景别好多PD也很廉价...导演实在不行,off-colored jokes有点太多,Nolte还是很亮的~笑得很开心,路上风景和走山径的文化还蛮有趣,科普性质的游记书本来就容易流水账,看看笑笑得了~~有些地方真的有点让我想到Butch&Sundance,感慨唉...Bob没能跟Paul一起演真是太遗憾了。
六十岁的时候,还有谁会愿意跟我来这么一次大冒险呢?
论徒步搭子的重要性。
对不住老演员,浅
7.1/10《杯酒人生》+《遗愿清单》+《朝圣之路》。很轻松的鸡汤,啥元素都有,适合放松。
在从莫斯科回国的国航上看了个开头,回家后又看完了剩下的部分。男人年纪大了真的是对女人不再挑剔了,更像是只要有机会就会上的感觉。两个糟老头远足的故事,有点搞笑有点温馨,但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最多给三个星。
没走完也是个好故事
根据比尔-布莱森的《偏跟山过不去》改编,改了第一部分,感觉是把书浓缩起来演了一遍,一般,确实很难做到书里描绘的画面感和趣味性。演布莱森的演员和作者形象差太多,老让人出戏。
好基友一起出生入死互相嫌弃但又一起玩什么的最有爱了
电影其实相当一般,就跟迄今唯一读过的那本比尔·布莱森的书一样。但当初看了《涉足荒野》之后就想去走Pacific Crest Trail,看了《朝圣之路》之后也想去走同名步道。如今这部看完,又想去走Appalachian Trail了。日子越过越少,清单越变越长。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