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超好看 发现共性。
第二集 精神上的东西更好 心灵相通的可以传承的情感好过多巴胺分泌的暂时的快乐 纯真年代 考尔德传记第三集 当过出租车司机 年轻人糟糕的坐飞机体验 富人六点从健身房回来 度假糟糕 小李子在片场法庭抽电子烟的特权 商业航班是啥和一般航班相比第四集 我的梦想也是不工作 在沙发上阅读 餐厅女服务员要想排上班就必须陪经理睡觉 如何不内卷 只有跳出来这个圈子。。
需要一些更严格的筛选。
和现在女演员出头没啥区别 经理是同性恋 大家都想去。。
但是他只雇男服务员房价好贵 也想中彩票第五集 体育 挑战是你必须去做的事情 而不是编造的事情。
体育也是生意 因为男人掌控世界 所以就要热爱体育吗?
确实跳皮筋比赛也挺好的哈哈哈。
不管怎么样 有另一面 不用迎合别人有自己思考 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 头脑发达思维简单我也不喜欢 我更喜欢聪明的头脑!
一样的观点!
她喜欢阿里也不是就要喜欢体育 但是可以认真倾听交流就很好!
不同的观点碰撞。
第六集 不用电脑不用智能手机的人 互联网对她如同卡戴珊一家。
她可以不用,我不用怎么生活呢?
应该也行,但是可以少用一点大概。
与我,更多的是人和人之间的联系,而不是大量如卡戴珊一家的信息,根本不关心。
知道Instagram和twitter是什么才不去用 她永远是个脑袋清醒的人。
你只能真正理解跟你同时代的人!
确实不太能去了解和理解不同时代的人。。
年轻的人可能意识不到自己的美貌会消失第七集 讲读书 读书的意义曾经是可以放大很多倍你的世界 但是现在不是了。
看书不用找认同感,书不是一面镜子,而是一扇门。
这和lili看法一致,他让我不要总是看感同身受的书,但是我确实喜欢看现在地铁上看纸质书的年轻人多了起来,但是她又觉得他们看的书不够好 不太行。
那她应该写一些东西出来 ,告诉这些年轻人什么书是值得看的至少。
大部分人看书也是看推荐有的时候就被营销进去了。
后面确实写了tips for teens 感觉真的挺不错的在1978年的newsweek.Think before you speak,read before you think。
也想给娃买个这样的杯子。。
(本文首发“幕味儿”微信公众号)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在某条街某个电影院看了一场侯麦的电影然后洒了几滴泪,这些时间、地点、坐标构成了你的生命。
若干年后,你的回忆里只剩下这些坐标。
这就是城市如何和生命发生联系的。
电影之所以好玩是因为电影绝不排他,而是天然地也成为其他艺术形式的载体。
因此电影往往也为一个城市立传,如安东尼奥尼之于罗马,侯麦之于巴黎。
马丁·斯科塞西执导的网飞新剧《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Fran Lebowitz:Pretend It's a City)则别具巧思地以纪录片+脱口秀的形式介入纽约这座名副其实的世界之都,宇宙中心。
每集不到30分钟,点开即能收获和老马一起豹笑的快乐。
这里有一个不一样的纽约。
纽约是什么样的?
《绯闻女孩》里上东区小公主Blair在摩洛哥王子前骄傲地介绍自己土生土长于纽约(born and bred),《华尔街之狼》里杀红了眼的人们要在上班时间去洗手间来一发来保持精力和斗志。
而在本剧里,是博物馆里巨大的纽约市微观模型,是挤满了人的时代广场(“我还没被人撞死简直是奇迹”),是因为臭味儿被停运的地铁(看来纽约地铁站经年不散的尿骚味儿连纽约人自己都不能忍了),是起诉市政府然后苦苦等待而拿不到的赔款。
这些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与人相关的体验,是纽约的现实。
当弗兰一次又一次站在那个模型中说话,就像《温蒂妮》里葆拉·贝尔指着模型讲解柏林,当台下的年轻人们举手向弗兰提出他们生活在纽约的问题,而弗兰说“其实我不在乎”时,纽约才不是闪着金光的三个大字“NYC”,才不是一个“美国梦”的美好幻影或消费主义的符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城市——本剧的名字“假装它是个城市”(pretend it’s a city)或许正是此意。
而纽约的历史则在人们的记忆里。
出生于1950年的弗兰是自由知识女性,怀揣200美元(那是她活到那时拿到的最多的钱)跑去纽约。
她当过出租车司机,写过糟糕的诗。
她第一次去百老汇看《歌剧魅影》时,吊灯升起,她担心会掉下来砸到自己。
现在,2020年,她穿着阔脚牛仔裤走过纽约遍地都是的地雕,察看其内容和日期,同时放肆地吐槽这座城市,而坐在她对面的出生于1942年的老马则放肆地爆发出笑声。
她吐槽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在国家层面很有意义的航天器和空间站,无人驾驶汽车,当代流行的装置艺术,Instagram,Twitter,等等。
这里人们花上五个月装饰地铁站里一副内容是狗的画作,却不解决地铁轨道和线路的种种问题。
“真的要花上五个月?
”地铁站里的水泥仍然坑坑洼洼,“装饰这些狗对纽约生活来说真的必要(essential)吗?
”而在吐槽的背后其实是对已经逝去的所谓“黄金时代”的喟然叹息。
“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即使你是斯威夫特也不行。
民航业刚刚兴起时,乘坐飞机的体验是镀着金色镶着粉红边边的,现在的飞机则是乱哄哄的空中公共汽车。
而年轻人已经不知道坐飞机可以那么舒服了。
他们已经发展出截然不同的认知。
在各种各样的吐槽里,不断出现的一个词是“原创”(original)。
如弗兰所说,“现在的57街看起来就像那些海湾国家”。
而讽刺的是,曾经,“迪拜抄我们的摩天大楼”;现在,“我们反过来抄他们的”。
这一吐槽大概可以适用于我们当下流行的所有出口转内销文化产品:住在钢铁森林,还要在全封闭玻璃房里搞一片森林。
当北欧人还点着蜡烛追求小温暖时,我们的北欧风往死里性冷淡。
在这个意义上,弗兰的吐槽不局限于纽约,而成了对我们置身其中无法挣脱的现代化的普遍抱怨。
弗兰很可能还是愤怒的,愤怒这个时代一切都被标上了价格。
但还是那句话——“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
她说以前人们不把锻炼当成一件事去做。
但人们那时更活跃。
孩子们有更多户外活动时间,因为父母无法忍受他们呆在屋里吵闹。
而今天,每个人都在搞养生(wellness)。
而一切都成了生意(business)。
“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greedy)。
”她谈到抽烟,谈到彻夜party,然后建议人们,人生苦短,不要因为一件事是重要(important)而去,而因为快活(fun)而去做。
她和老马追忆和恋慕的大概正是一种还向往着创造伟大事物的精神:“我不需要小确幸(light happiness)”。
新自由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浪潮让一切飞着粉红泡泡的理想和信念都变得庸俗了。
弗兰说,她“从来没有为了钱激动过”,正如房子对她来说只是要装下她的东西。
甚至,在她第一次收到一笔巨额稿费时,她被吓坏了。
她不知如何花掉那张大额支票,于是跑去买三明治问能否找零。
今天没人能对红果果的纸币说不了。
年轻人怀着梦想涌入纽约,她给他们的建议只有一条:带上钱(bringmoney)。
还有书籍。
在最后一集中,她谈到了逛书店和在亚马逊网购书是截然不同的体验,谈到她完全无法舍弃任何一本书(Iamabsolutely, 100%, incapable of throwing a book), 丢掉一本书就像丢掉一个人,哪怕有很多辣鸡人。
书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东西(a book is really the closest thing to human being)。
然后我们跟着摄像机看到了她那巨大的、让每个人都能嫉妒到咬牙切齿的大书房。
因此,即使在这些箭一般的吐槽里,你也能感受到弗兰和老马对纽约的依恋。
枪林弹雨最终化为柔肠百转的给纽约的情书。
纽约也许是塑料纸糊出的繁华,但年轻人的梦想却真实得像屋檐滴下的雨水,清清凉凉。
享受弗兰的幽默不意味着要接受她的观点。
在弗兰快步穿梭在纽约的各个地标进行社会观察时,我们也以她为入口对“纽约客”/“知识分子”/“文化人”/“名流”进行了社会观察。
《假装我们在城市》最好玩的不是他们看到的世界,而是他们如何看世界。
在他们那里,光是扇动嘴唇说出“纽约”两个词就好像已经飞到了帝国大厦顶层,俯瞰世界,不可一世。
弗兰说,年轻人涌入纽约,因为别处都不是纽约。
但纽约就是世界吗?
怀旧并非什么不言自明的真理。
我们每个人却无法自拔地时时落入怀旧的陷阱。
在弗兰那里,电脑只是个更大、更快的打字机。
她从来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用Instagram和Twitter。
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自恋,俨然一种18世纪初人们对前工业革命时代田园诗生活想象般的乡愁。
但一回头,想想我作为95后是如何不时还唏嘘下人人网的死亡,又如何还在飞信最后的余晖里费了老大劲群发社团几百号联系人,便觉在某个意义上,人人都免不了抱残守缺,如弗兰说的那些“钉子户”书店老板,在旧书堆里扒拉出书来,吹吹灰尘,然后不情愿地卖出。
弗兰和老马也很清楚他们在年轻人眼里可能已经老掉牙了,老得该进坟墓了。
于是连历史的车轮和时代的眼泪(划掉)也能成为吐槽的对象。
当弗兰坦然地说,“人们只能理解他们同时代的人(you can only truly understand people that are your contemporaries)”时,脱口秀有点突然转变为Ted演讲的意思了。
吐槽的终点是自我吐槽,解构的重点是自我解构。
感谢这点自我牺牲的精神,本剧才能让人从头豹笑到尾。
而当白发苍苍,个子小小的老马依然一次次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时,我的惆怅中也多了一丝欣慰。
在电影里,美梦终究要醒来,人终究要面对眼下的现实,正如《午夜巴黎》中,曾经痴迷于过去的男主最终怅然地告别更加痴迷于过去的女友回到现实。
但在脱口秀里,我们不需如此。
我们可以吐槽,吐槽,再吐槽,在一遍遍的吐槽中,过去不再是被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老马去年的《爱尔兰人》就有点这个意思),也不再是被一层层包裹起来的木乃伊,而是我们能触碰到和思考的现实。
——嗐,既然逃离不自由,怀旧也无意义,不如就跟着老马一起放声大笑吧!
真的很有意思,不得不惊叹弗兰的反向思维能力,给我惊得一愣一愣的。
在被现代化碾着走的当今,越发有怀旧情绪。
去了一座城市后,又开始怀念另一座城市。
城市裹挟着人们的全部回忆。
虽然里面有许多观念和我不尽相同,但是弗兰有趣的表达方式让我的反驳欲直线降低。
也在她的反讽里,看到了过去与现在的纽约。
Pretend It's a City,中文译名《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可能是近期最好看、也最值得看的纪录片之一。
这部纪录片采用了剧集的形式,每集30分钟,一共只有7集,非常轻快好追。
它的出品方是这几年好剧频出的Netflix网飞,导演则是好莱坞赫赫有名、咖位堪称顶级的马丁·斯科塞斯。
目前,它在豆瓣上拿到了9.1的高分,给出评论的豆友们几乎高度一致地为它打出了四星或五星。
但无论是豆瓣评分、还是制作阵容,都还不是这部纪录片“不得不看”的最根本原因。
之所以要强烈推荐它的最根本原因是:Pretend It's a City真的是太太太…太好笑、太有智慧、以及,真的太精彩了,是近些年来难得一见的娱乐性与深度相互交融的好片。
而片中主角弗兰·勒博维茨 Fran Lebowitz女士,为全片贡献了几乎90%的魅力值。
提到Fran Lebowitz的名字,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蛤?
那是谁?
一位专栏作家和畅销书作家——解释一出,可能反而更困惑了:蛤?
她写过啥?
的确,Fran Lebowitz在国内知名度不高,更谈不上偶像级的明星。
我们中的大部分人,最多只是在小李子主演的电影《华尔街之狼》里见过她一面而已——甚至就连这一面可能也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然而在美国,情况几乎转了180°。
她是成功的畅销书作家、职业评论家;她作为演讲家做客各色talk show,与Alec Baldwin和Spike Lee在电视节目中侃侃而谈;有时,她的名字就是纽约某所剧院最好的广告。
做客Alec Baldwin主持的访谈节目
剧院门口的广告语她最为人熟知的是她通过对于纽约生活的察觉、洞悉和描述,并由此映射出对于整个美国社会生活方式具有讽刺幽默意味的评论。
这也深深地反映在Pretend It's a City的片中。
已经看过Pretend It's a City的人可能都会产生这样一种共鸣:Fran Lebowitz就是整个地球上你最想要认识并结识成为朋友的那种人。
她机智、幽默,常常出言讽刺。
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说出的哪句话能让你笑到前仰后合,只想在弹幕里打出一连串的“hhhhh”或“哈哈哈哈哈”。
而她的神吐槽却又往往正中靶心,还能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增进对于社会、以及你的人类同胞的了解。
Fran Lebowitz的形象也极具辨识度。
她全身的行头几乎万年不变:一件浅色(大多数时候是白色)的立领衬衫,一件总让人觉得过于宽大(高度怀疑是男士)的西服外套,直筒牛仔裤(裤腿一定向上挽起),一双深色皮鞋,以及天气冷的时候再加一条素色围巾。
她早年的采访视频告诉我们,不光是她的穿着打扮,她的发型也一直就没换过。
(年轻时候的Fran Lebowitz真的很美)在Pretend It's a City中,Fran Lebowitz有很多地方都让人印象深刻。
她:是一个在描述自己的生活方式时,绝不会用“生活方式”这个词的人;是那种坐地铁时绝不会看手机、也不会看书,而是会观察旁边所有人的人;是一个一直呆在纽约还没走,是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人;她从没用过iPhone,或者所有的智能手机;她不发短信,不用tweeter,不用Instagram;她直到现在都没有电脑,因为她不用。
不过,片中最让人印象深刻、会让人像中毒或上瘾似的喜欢上她的,还是她那标志性的、战斗力爆表的、毒舌力360°max式的吐槽。
想弄清楚她在Pretend It's a City里都吐槽过什么根本数不过来,因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吐槽纽约的物价
“没人承受得了纽约的物价。
然而仍然有八百万人做到了。
我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们也不知道。
”👇吐槽纽约地铁改造把纳税人的钱用在最细枝末节的“艺术装置”上
“也许他们认为这样有灵魂。
”“但是坐地铁的人灵魂都所剩无几了。
”👇吐槽离开纽约去度假旅行的人
“你的日常生活有多糟糕,才会觉得出门旅行会很有趣?
”👇吐槽看体育比赛的人
“‘我们’是谁?
他们赢了,你只是躺在沙发上喝啤酒好吧?
”👇吐槽前市长布隆伯格在任时,纽约市政府斥资4千万美元在时报广场中央修建的休息岛
“布隆伯格:‘现在这些是永久的了。
’我心想:‘永久?
乡巴佬。
纽约有什么是永久的?
’”👇吐槽拳击比赛(提到的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比赛之一——默罕默德·阿里vs弗雷泽在麦迪逊广场的拳击赛)
“那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时尚和文化活动——不幸的是,也有拳击比赛。
”👇吐槽Andy Warhol
“自从他去世之后,我们的关系好了不少。
” 也会很诚实地揭自己的短:
“据我所知,我是在纽约住了这么久的人里,唯一一个从没做对买房决定的。
”对纽约人的吐槽,也是一针见血:
“纽约大街上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有瑜伽垫。
仅此一点就能让我远离瑜伽了。
——纽约以前可比这时髦多了。
”甚至公开吐槽自己是个老烟枪:
“我生活中有两项主要活动:吸烟和策划复仇。
”但Fran绝不只是一味地吐槽,她也会谈到一些非常严肃的事,例如:关于女性主义:
“我更希望更多女性去国会,而不是去打橄榄球。
”关于书的价值:
“书不该是一面镜子,而应该是一扇门。
”关于书店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在书店里买书和在网上购书,感觉是非常不同的。
在书店里逛…你会有所发现。
”关于为什么不讨厌小孩子:
“小孩子是最不烦人的。
他们还没有浑身充满陈词滥调。
所以他们比成年人更有原创性。
”关于什么是人生中真正应该面对的挑战:
“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做、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去做,因为他们害怕、或者他们很难做成、或者不擅长做。
那些才能称之为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要做的事,而不是你编造的事。
”也是活得非常明白的一个人:
“现实生活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挑战了。
”同时,Fran在谈话中也是金句频出,例如:
“读书是一种变得富足的方法。
”
“你只能真正理解与你同时代的人。
”
“坏习惯会置你于死地,但好习惯并不能拯救你。
”
“我没办法把书丢掉。
对我来说,丢掉一本书就是丢掉一个人。
”
“天赋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一个,且唯一一个绝对随机分布在世界人口中的特性。
它与任何事都无关。
它无法买到,无法习得,也无法继承。
”但严格说来,Pretend it’s a City并不应该被视为Fran Lebowitz的个人评论集。
作为纽约市知名度最高的大使之一,Fran自1970年代就在纽约落脚、谋生,已经是一位资深纽约客。
这座城市近几十年来不断的发展与变迁,也因此与她个人的人生故事和生活轨迹高度重叠在一起。
911恐袭,摩天大楼建筑风格的变化,糟糕的纽约地铁,出租车行业的黄金期,默罕默德·阿里的世纪比赛,James Baldwin,Toni Morrison,Andy Warhol,Duke Ellington,嬉皮士……Fran在片中几乎毫无保留地分享了这些人生片段。
它们仿佛一组组“纽约快照”,不仅编织起了Fran在纽约经历的不同人生阶段,更展现了一位纽约客对这座城市标志性的人物和地点的回溯、看法与感知。
Pretend it’s a City——最初听起来,这部纪录片的片名其实有点奇怪,不妨说让人有些一头雾水。
它其实是Fran自己说过的一句话,有点像是一句宣言。
“我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是‘假装这是座城市(Pretend It's a City)’。
”“当时纽约挤满了站在行人道中间的白痴。
我会对他们大喊:“快点!
假装这是一座城市!
”这句话的背后,是Fran对纽约以及纽约人无穷无尽的抱怨:她抱怨现在的纽约人,已经把过去的那种“马路”礼仪丢的一干二净,甚至已经不会好好走路。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说,她是整个纽约城几百万人口里唯一一个走路时真的会看路、而不是分心玩手机或做别的事的人
(以及,她也是纽约市里唯一一个会停下来看马路上的铭牌的人。
)Fran不止是在这部片子里抱怨。
她几乎会在任何场合抱怨,这种“招黑”行为也确实让她在一些人眼里相当厌烦。
一直坐在她对面的马丁·斯科塞斯甚至都不得不问:抱怨有用吗?
她如此回对:
“如果我能改变它,我就不会如此愤怒了。
愤怒的原因是我没有权力,却又有太多的意见。
” 要把Pretend it’s a City的故事讲完,就不得不提到片子的另一位灵魂人物:马丁·斯科塞西 Martin Scorsese。
Pretend it’s a City预告海报这位好莱坞电影业叱咤风云的人物,相信许多人都不会陌生。
《出租车司机》《禁闭岛》等经典银幕之作,早已奠定了马丁·斯科塞西在电影史上无可撼动的地位。
这也不是马丁·斯科塞斯第一次拍纪录片了。
讲述Bob Dylan人生的《没有方向的家》,关于天王MJ的《迈克尔·杰克逊:独一无二》,都出自斯科塞斯之手。
Pretend It's a City也不是马丁·斯科塞斯与Fran Lebowitz的首次合作。
早在十年前,他就曾以Fran为主角拍摄过一部纪录长片《公众演讲 Public Speaking》。
在内容上,Pretend It's a City就可以被视为《公众演讲 Public Speaking》的一次延续。
Fran还在斯科塞斯的电影《华尔街之狼》里露过脸,客串法官的角色。
Fran Lebowitz在这一幕中饰演法官。
对面是小李子两人的交情还不止于此。
事实上,Fran Lebowitz与马丁·斯科塞斯是相知多年的老友,有着深厚的交情,例如,Fran一直管马丁·斯科塞西叫Marty(试问哪个人敢轻易这么叫大导演马丁·斯科塞西?
)。
而这份友谊甚至久到两人全都记不起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当被现场提问的观众问及两人是如何认识的,- Fran:我们自己知道吗?
- 斯科塞西:不知道。
- Fran:不知道。
斯科塞斯本人更是一位“生于斯长于斯”的纽约客。
在他的执导下,Pretend it’s a City无论是结构还是内容编排,都可以用“别有趣味”形容。
纪录片以Fran与导演斯科塞斯坐在一间酒吧桌前的交谈为最主要素材,其间穿插着Fran以往公开演讲、做客电视访谈和在曼哈顿街道上行走的片段,以及其他各种视频素材,乃至斯科塞斯本人的电影片段。
但全片的结构并没有跟随两人谈话的时间线划分,而是从Fran行云流水的侃侃而谈中抽丝剥茧,提取了7个高度凝练的主题,构成全片的7集,例如文化事务;审计部门;户政部门;大都会交通运输。
这些关键词多少都透着点古怪,但又与Fran Lebowitz的人生轨迹密不可分。
而当把它们凑在一起,就仿佛拼凑出了一座有着800万人口的国际大都市的缩影。
在斯科塞斯的引导下,通过Fran之口,以及通过对话引申出的电影、移民、出版、生活、建筑、出租车等等隶属于或私人或公众的调侃与回忆,我们也得以反观纽约这座伟大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以及两人对纽约的爱。
在斯科塞斯的镜头中,Fran Lebowitz就像是女版的伍迪·艾伦,几乎永远妙语连珠,极度毒舌、极度幽默,而毒舌与幽默的背后是极度的聪明,以及更加难能可贵的,极度的真诚。
回到谈话的内容,Fran在片中谈到了许许多多的话题,无论是信息量、或是精彩的观点和言论,都远远不止我们在前文展现的这一小部分。
而对于Fran的表述,每个人也一定都会有各自不同的看法、观点与解读。
正如Fran所说:“我从不在乎人们是否认同我。
”绝不可能每个人都认同她。
但你一旦发现闪烁在她话语中的真知灼见,就很容易会爱上她。
许多时候,Fran表面是在吐槽,但背后往往有着积极的一面,或者另有深意。
例如,当她在吐槽纽约的物价时,实际是在赞同纽约人的生存能力:
“也许你来到纽约,不知道如何在这里生存下去。
但你总会想到办法。
就是这么简单。
”又如,在讲到生活在纽约就像活在一部大型歌剧里那般drama时,她其实是在维护纽约这座城市,以及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
“别人问你‘你为什么住在纽约’的时候,你会答不上来。
但你知道,你鄙视那些没有胆量这样做的人。
” 这是对一座城市的爱与深情。
同时又有谁能否认,这不是对生活深深的热爱呢?
尖酸刻薄、永远在抱怨、永远没有办法对现状做出改变的Fran Lebowitz,内心深处其实是个机智、幽默、深刻,以及充满善意的人。
或许就像那句老生常谈的话:在认清了生活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就是Fran Lebowitz,或许也是人人都爱她的原因。
最后,再来感受一下这个笑容:
豆瓣日记链接:https://www.douban.com/note/793175006/
《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于今年1月在Netflix上线,是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和作家弗兰·勒博维茨共同出品的纪录片,其主要以对话的形式并夹杂着一些采访和提问来呈现弗兰·勒博维茨对纽约生活的全方位吐槽。
在近期的美国娱乐节目《周六夜现场》,一小品对《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进行了恶搞。
小品全程是Fran随便讲几句,Martin都狂笑。
当我看完全七集纪录片后,发现SNL小品的演绎太精准了。
弗兰是谁弗兰·利波维兹(Fran Lebowitz,1950年10月27日-)是一位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曾在《华尔街之狼》扮演法官)。
代表作有《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弗兰自称花了十年生闷气后又出了儿童书《Mr. Chas and Lisa Sue Meet the Pandas》(1994年)。
弗兰出生并长大于新泽西州,在被高中开除后,于1969年搬到了纽约。
为了维持生计,弗兰最初一开始做过清洁工,出租车司机和pornography写手。
在21岁时,她开始为一个小杂志写书评和影评,杂志的创办者就是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的第四任妻子Susan Graham Ungaro。
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 Jr., 1922 – 1979) 是一位美国爵士贝斯手、作曲家、乐队领队。
他被视为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
随后,弗兰开始为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工作,写专栏 "I Cover the Waterfront"。
1978年,她出版了第一本书《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后,开始不断接受采访和上电视并成为当地的名人。
弗兰对她的犹太人身份的认同来自于其种族和文化,但与其宗教含义无关。
她自称从7岁起,她就已经是一位无神论者。
E01 Pretend it's a city 假装它是个城市弗兰被提问“你是怎么描述你的生活方式的”,弗兰回复道“我绝不会用生活方式这个词”。
弗兰被问“你会看不起人吗”,她回复道“有一些自命不凡是不好的,我的自命不凡不是针对你父亲是谁,你读的哪所学校,你在哪里长大,而是你是否同意我的意见”。
纽约地铁L线由于气味暂时关停了,弗兰说平时地铁车厢也不是紫藤味的高山村庄。
随后提到了911后的空气问题,即便在80个街区内人们都能闻到粉尘,Christine Whitman作为负责人仍表示空气没事,现在数千人得了癌症。
纽约生活物价这么贵,没有人负担的起,然而住在这里的八百万人somehow做到了。
弗兰说自己从未想生活在过去的纽约,这直接总结了一个半小时的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
E02 Cultural affairs 文化事务“为什么犹太人不吃培根?
因为太好吃了!
”
弗兰提到第一次(在某件事上)没有任何天赋是小时候学习大提琴,她随即认识到了自己可以通过练习能变得更好,而不是优秀。
大佬果真是早早就认清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事情了。
弗兰对于人们关于自己真正喜好但不擅长的事情的建议是,自娱自乐不要打扰他人就好,人们没有必要去展示任何事情。
她批评人们现在喜欢去晒任何小事。
“音乐家和厨师为人类大部分愉悦感负责。
”
在接受斯派克·李(Spike Lee)的采访时,弗兰表达了对艺术和体育的看法。
艺术是人们去观赏一个最终结果,人们会反复地去欣赏这个作品,但体育在于整个竞技比赛的过程,当比赛结束输赢已定,人们不会把这一场比赛再重新看一遍。
为艺术鼓掌,而不是价格。
弗兰提到了毕加索作品在拍卖时,当画作出来后现场是鸦雀无声,当拍卖结束后,人们为被拍出的高价鼓掌。
她对查尔斯·明格斯(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的评价是个十足的吃货,让唐人街厨师都跑出来鼓掌那种。
一向目中无人的查尔斯·明格斯对另一位音乐家Duke Ellington却毕恭毕敬。
再自大的人都有一个其敬重的人物。
E03 Metropolitan Transit 大都会交通运输弗兰提到了纽约出租车司机开车太疯狂,她年轻的时候还谎称自己怀孕了,好让司机能够减速。
在提问环节,一个西班牙女人开始讲自己被警车撞,然后开始诉讼纽约这个城市。
弗兰和马丁忍不住打断,这不是提问,这是在讲故事。
一个地铁站为了重修关停五个月,弗兰忍不住吐槽这些狗狗的马赛克画像,在真正重要的问题解决前,艺术装置完全没有必要。
弗兰对于“度假”的态度也格外有趣,“我出门不是为了度假,而是为了赚钱,好让我能(不出门)继续住在这里”。
E04 Board of estimate 审计部门弗兰表示自己不喜欢写作,一直不满意自己的工作,随后意识到了自己就是讨厌工作。
弗兰谈到MeToo运动时,提到了反对浪潮(backlash)和撒谎的可能性。
她的态度更为细致和接地气,她的重点放在了普通女性上。
MeToo运动能够被引起重视是因为女明星们的参与。
要明确的态度是,这种演艺圈的潜规则当然是不好的。
对于女明星来说,你可以选择不去接某部戏而避免受到侵犯。
但对于在酒店整理床铺或从事类似工作的女性来说,她们很难有选择的余地。
弗兰说自己当年不去做服务员是因为要得到排班需要和领班睡觉。
E05 Department of sports & health 体育与健康部门这一集,弗兰表达了对现今的养生,体育,度假项目,和一些所谓的挑战的负面态度。
在接受Spike Lee的采访中,弗兰说自己讨厌体育。
她喜欢穆罕默德阿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拳击手,而是作为一个有象征意义的人物。
Spike Lee说体育的意义也很有道理,体育给予了观众一份认同感,并且对于黑人来说这也是他们最先改变自身地位的手段。
就是他不断打断弗兰说话和咄咄逼人的态度有点烦。
斯派克·李,美国导演,凭借《黑色党徒》获第91届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最佳改编剧本。
而极限运动只不过是人为的,没有必要的,自我编造的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并且现实生活就足够挑战了,这一段和小崔脱口秀说过的一段所表达的意义类似。
E06 Hall of records 户政部门开场弗兰说道,人会持续犯错,但年龄越大,能找的借口越少。
弗兰被提问有没有“guilty pleasure”,她说既然是乐趣,就不该有负罪感。
弗兰小时候到了7:30半就被要求上床睡觉,之后她问她妈为什么,她妈说过了晚上7:30就忍受不了她继续吵闹了。
片尾,弗兰说,真正年轻的人是意识不到年华逝去的,当你意识到了,证明你的年华(开始)逝去了。
E07 Library services 图书馆服务开场,弗兰被提问“你认为存在令人窒息的political correctness吗?
”,弗兰说我的呼吸很顺畅。
太佩服弗兰这种四两拨千斤的说话方式。
弗兰说,“如果你把一本书掉在地上了,你要亲吻它一下”,这是她在犹太教堂学到的对祈祷书的态度,她也将此应用到了别的书上。
弗兰在年轻时为安迪沃霍尔工作写专栏,声称二人关系不好。
在安迪沃霍尔(1928-1987年)去世两周前,她把她持有的所有安迪沃霍尔的作品卖掉了了,为了支付公寓的维修费。
弗兰真是没财运啊。
二人的犹太人长相也太明显了!
1978年,当弗兰受邀为《新闻周刊》写专题,她的父母对此格外惊讶。
弗兰的父母不看《时代周刊》(因为当时的老板亨利鲁斯是反犹人士),但是看《新闻周刊》(Newsweek)。
其写的专题就是为青少年提供意见,在纽约公立图书馆售卖的冰箱贴上就引用了其中的一句话。
弗兰从成名到现在,她的服装造型和说话态度几乎没有变化,果真大佬在年轻时就决定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如何解读一座城市?
继《爱尔兰人》看睡着之后,Martin终于收回时间线性的长篇叙事,用一部文学感和演说性极强的剧作,唤醒了对于城市的感知。
该剧感染力极强且有爱不矫情,四两拨千斤地贡献了史诗级水准。
制作真的是好,纽约的槽点一定在丰富的喜剧和综艺中剩不下多少空白。
而该剧较为简单的话题分类,通过Fran的妙语和独特气质,串起具有时代感的观察史。
这种方式兼具时间和空间的合理跨度。
整体风格在诙谐的“台词”和较为成熟的剪辑中,引人入胜。
笑点的密集程度,堪比脱口秀,但思维的深度又形似TED演讲,可见Fran个人魅力之深。
幽默的另一面令人看到自我认知的局限,在情绪得以释放的同时,也瓦解了二元对立的固执。
Fran对城市的嘲讽和对新纽约的拒绝,何尝不是一种深情的热爱和反思呢?
对消费主义的抨击,在一次次人文主义的呼唤中振聋发聩。
尤其是第7集单独对图书和阅读的召唤,是对人性价值的召唤。
心生敬意,这不是时代已更迭的无知骄傲,令人受益颇多。
剧集的穿插用了较多的纽约街景、地铁、地上的纪念碑和微缩模型,这的确并不是那么“城市”,更像属于过去的一种缅怀。
因此该剧的确有致敬的意味。
这算是Martin给新时代青年的一份礼物,也是送给自己和旧时代的一份接受。
当然,最后会令人有一种感觉,城市,是黄金时代赋予了纽约的名字。
对了,关于音乐,有人给扒一扒吗?
似乎还是很好的。
最后的最后,应该被收藏多看几次,9.5分。
(文中图片原图均来自豆瓣)「不语」,公众号“不著”每周四影视单元,更多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搜索"willyi_")个人喜好,欢迎讨论,拒绝骂战
最后一集我真的是爱了。
看完内心充满满足,我想我也是个书虫,是个爱书的人。
看到Fran家里的书多得像图书馆一样,敬意从心里油然而生。
她说城市里的书店越来越少,逛书店和从亚马逊买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她说在地铁上现在很少看到有人看书了,有一些人用电子设备看书,她会很像知道他们在看什么书,但是有时候知道了又会觉得看这个你以后要后悔看它的,然后转念一想,不你还是继续看吧毕竟那是一本书啊。
看到最后一集突然懂了为什么她是一个这么有想法的人,因为她输入了巨大的信息量,获取里许多的优质信息。
你获取的信息决定了你是谁。
最后,爱了那句话: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还有这些我看的时候记下来的有趣观点:“女孩子会对钱漫不经心,但男孩子不会,因为他们被教导这样。
”“如果现在是女性主宰世界,会不会有职业跳房子比赛。
我希望女性更多地进入国会,而不是去参加体育竞赛。
”“我发现大家现在周末都在做过去奴隶们会做的事情。
比如花一万五美刀去蹦极。
那些去体验极限运动的人经常说他们想挑战自己。
他们喜欢去编织出一个挑战来。
但是他们平时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我已经觉得生活对我而言充满各种挑战了,我不会去追求那种超梦幻的挑战。
”保持自己独立的思考,不人云亦云,对事物保持自己的独立不盲从的看法,这需要的是学识和眼界。
我想Fran所说的书籍让她的世界扩大了千亿倍,就是这样的意思。
对于生活、社会、城市,我们总是或懒于思考,或缺乏创意,或毫无想法。
而这也是为什么她的观点可以浓缩进一部纪录片,而我们却总是平庸而无聊毫不自知。
看完纪录片,认认真真去读书。
关于优秀“如果我多练习的话,我可以进步,但我永远做不到优秀。
”回想学生时代,我们可以通过题海战术在高考里拿到高分,但是并不代表着我们是能够掌握学习方法得,能够进行独立思考的。
关于天赋“作家或画家或其他艺术家,最需要的是天赋。
我能想到的天赋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一个且唯一一个绝对随机分布在世界人口中的特性,它和任何事物都毫无关联,它无法买到,无法习得,也无法继承。
它就像沙子一样散落世界各地,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
现在,在很多地方,你可能有这种天赋,但是你没有能力把它表现出来。
这可能就是,尤其在这个国家,为什么人们总是为一本书的成功找原因,却不去考虑‘天赋’这件事,我说的‘成功’不是指商业上的成功。
因为这样很惹人生气。
”关于音乐“没有人比音乐家更受人喜爱,音乐家很受人喜爱,因为他们给予了人们表达自己感情和回忆的能力,而其他艺术形式做不到这一点。
可能音乐家和厨师要对人类生活中的大多愉悦感负责。
音乐让人更快乐,且不会伤害人类。
大多数让你感觉上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性的,所以音乐非比寻常,它就像一种不会杀死你的毒品。
”关于分享“只有一个人热爱写作,大部分喜欢写作的都是烂作家。
他们当然喜欢写作。
我喜欢唱歌,我是个糟糕的歌手。
如果你喜欢做自己不擅长的事,那也不足为奇。
问题是,你可以做很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做得笨拙、糟糕或可怕也没有关系。
但自娱自乐就好,不要分享给别人。
我认为人们又义务向世界展示,做事情的时候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大部分人做不好,但还是比人们”展示给世界的大多数东西都要好。
现在人们做点什么都要秀一下,点点滴滴都不放过,这在道德上并没有错。
但是我就好奇,这些人怎么一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做这种事的年轻人,我好奇他们会如何评判事物,因为基本上区分好坏就是我的职业,评判也是我的职业,我认为年轻一代中没有像我这样的人,因为那一代人无法容忍成为我这样。
并不是说我的生活有多美好,或者人们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只是他们要么挑剔到令人发指,比如:‘我讨厌你的发型,你应该去死。
’要么非常过度地夸奖别人,‘那很好!
你很棒了,继续加油,你很棒。
’我一般会说:‘你的发型?
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你的发型而被杀害。
但你的写作?
别写了,请你别写了,你写得很烂。
’”关于艺术拍卖“如果你去拍卖会,毕加索的作品出来了,鸦雀无声,一旦拍卖锤敲定价格,掌声就来了。
好吧?
所以我们生活在为价格而非毕加索鼓掌的世界。
他们为价格鼓掌,毕加索的作品出来时他们就应该鼓掌,难道他画得不够好吗?
”关于车站改造“William Wegman 布置了一些狗狗团的马赛克拼花,都是纳税人买单。
这些确实很可爱,但真的有必要吗?
而且需要五个月吗?
换句话说,破碎的瓷砖还在那里,原来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还在,地面的水泥依旧坑坑洼洼的,他们视而不见,所以我想‘竟然需要五个月吗?
’但有一些事,你会觉得如果我们把重要的问题都解决了,那么可以锦上添花。
但还没有呢,重要的问题还没解决呢,还是先处理其他事吧,也许他们认为这样有灵魂,但坐地铁的人都灵魂出窍了。
”关于金钱“赚大钱的前提条件是喜欢钱,要非常爱钱,非常在乎钱才行。
我一直都说,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人认为钱够用就好,一种人是有钱人。
对我来说,钱够用就好,我所谓的够用,就是有钱支付我所拥有的东西。
”关于潜规则“我始终觉得‘你不是一定要成为电影明星。
’如果你想当电影明星,想在那家餐厅当女服务员,你不得不这样做。
(弗兰在前面提到‘作为餐厅女服务员,想要排上班,就必须陪经理睡觉。
’)所以我相信他们所说的,这些男人的事,以及为了成为影星接受潜规则的那些女人的事,这和强奸是两码事,这是错事是坏事。
所以演艺圈潜规则是一回事,但如果你的工作是在酒店整理床铺,时薪6美元,而那些掌控你的,不仅掌控你的生活,而且知道你可能是非法劳工,那个人是那个楼层的保洁员,这才是问题所在。
不是当不当电影明星的问题,不是当不当模特的问题。
接受潜规则是错的,绝对是错的。
如果这场运动不是从影星开始,根本就不会有人关注,人们关注这件事,是因为那些人是影星。
没有人会关注在酒店整理床铺的人,当然,那种处境的女人数以百万,基本上她们就是人质。
你可以不当电影明星,但你必须养家糊口。
所以这才是问题所在。
”潜规则的本质其实是权力的滥用。
关于养生“什么是养生?
它就像是额外的健康。
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
不生病对我来说还不够,我还得活得健康。
”关于运动“我更希望更多女性去国会,而不是去打橄榄球。
”关于挑战“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做、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做,因为他们害怕,或者他们很难做成,或者不擅长做,那些才是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
”关于读书“书不该是一面镜子,应该是一扇门。
”“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
”
还记得去年的颁奖季吗?
《1917》势不可挡,《寄生虫》杀出重围。
《乔乔的异想世界》《婚姻故事》也成功分走一杯羹。
然而在漫长的奥斯卡战线中,有一部口碑傲人的黑帮史诗,几乎陪跑了整个颁奖季。
集齐了罗伯特·德尼罗、阿尔·帕西诺、乔·佩西三位影帝的《爱尔兰人》,奥斯卡10提0中。
这部厚重苍凉、匠气十足的“教父2.0”,就这样结束了它的颁奖季之旅。
年近八旬的马丁·斯科塞斯坐在偌大的颁奖礼堂,望着更年轻的电影人发表他们对艺术、对这个产业的看法。
一时间所有人都在感叹,属于老马的时代,可能真的过去了。
虽然《爱尔兰人》抱憾而归,但马丁带着老一代电影人不灭的情怀与风骨,始终在路上。
他们迎着崭新的气息,却也从没放下对“旧”的执念。
怀旧主义,似乎成了这些导演的大多作品,心照不宣共享着的内核。
伍迪·艾伦曾用一部《午夜巴黎》,畅想了一场黄金时代里“流动的盛宴”。
而马丁也为他的城市纽约,拍出了一部充满怀旧质感与文人精神的纪录片——
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 (2021)9.02021 / 美国 / 喜剧 纪录片 传记 / 马丁·斯科塞斯 / 弗兰·勒博维茨 马丁·斯科塞斯
网飞出品,豆瓣9.1,外媒夸上天。
事实上,这并不是马丁第一次为纽约拍摄纪录片。
早在七年前,他就以杂志《纽约书评》五十年的发展为线索,拍出了一部揭示纽约浮沉历史的《争鸣五十年》(The 50 Year Argument)。
而这一次,马丁找来了自己的多年好友、毒舌的公众演说家弗兰·勒博维茨(Fran Lebowitz)。
《公众演讲》里那个又A又飒、侃侃而谈的西装女子,曾给多少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马丁为弗兰拍摄的纪录片《公众演讲》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她再次携手马丁,穿梭在纽约的大街小巷,发表自己辛辣独到的见解。
从如今纽约客逐渐同化的生活方式,到曾经危险与乐趣并存的七十年代;从现代人对灵感的漠视,到对城市艺术那些繁荣岁月的追忆。
跟随着弗兰的脚步和马丁的摄像机,我们也得以去捕捉那些仍残存着的、这座城市“旧”的灵魂。
那么,弗兰·勒博维茨究竟是谁?
美国作家、评论家、公众演说家、业余演员。
她曾在马丁的《华尔街之狼》里有过惊鸿一瞥的短暂亮相。
也因讽刺幽默、一针见血、阴阳怪气的评论风格闻名,被称为“当代多萝西·帕克”。
弗兰无疑是个有趣又有境界的人。
她从小就喜爱读书,但非常讨厌数学。
对于自己挂了6次的代数科目,她直言:“第一次学就觉得学不懂,也没兴趣去懂。
”因成绩太差,她曾辗转多所学校,最终还是选择从高中辍学,去往纽约生活。
初来乍到的弗兰为了谋生,零零散散地做过许多杂活。
她曾帮学生写论文、当过清洁工、跑过出租车司机。
后来陆续产出了一些影评书评,被慧眼识珠的安迪·霍沃尔(《访谈》杂志)相中。
安迪和弗兰在杂志社工作的几年,弗兰有机会与各种各样的艺术家打交道。
她见证了先锋理念的相互碰撞,积累了许多珍贵的写作素材。
在七十年代文化解放浪潮的影响下,弗兰也培养起了特立独行的个人氛围与风格——穿上西装,指间夹一根香烟,走遍全城大大小小的酒馆。
弗兰好友、摄影师Peter Hujar镜头下的她弗兰最妙的一点,在于她对生活的不妥协。
当所有人都被日常琐事磨平了棱角、蚕食了激情,她却始终保持愤怒,对一切都“充满了各种看法。
”作为一个低产的作家、“高产的”演说家、全职的杠精,弗兰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愤世嫉俗。
有人让她描述自己的生活方式,她回答道:“我绝不使用‘生活方式’这个词,这就是我的描述。
”——浑身都散发着一股知识分子的优越感与臭脾气。
被问起待在纽约的原因。
“如果我能想到另一个地方,我早就去了。
”
她承认自己是个自命不凡的人,但又表示不是“不好的”那种自命不凡。
其他人拼爹、炫富、秀文凭,而自己只是喜欢否定不同意见、对别人的决定指指点点。
很多人被她气得暴跳如雷,她四两拨千斤地回击:我说这件事人们该这么去做,又不代表我真的能做什么决定。
如果你认为我有能力去改变这些事,你气我那还算合理。
但如果我真的能作出任何改变,我自己从一开始就不会愤怒地提各种意见了。
“我愤怒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意见太多,却没有权力。
”
杠精的严密逻辑她也拒绝使用手机。
因为在她看来,那些被手机主导的现代人,生活还蛮可悲的。
她曾在第七大道上遇到过一个骑单车的孩子。
那人一只手在发短信,另一只手拿着一块披萨在吃,仅仅用胳膊肘控制着单车。
完全就是在挑战极限。
他的注意力全都在手机上,当然没注意到路过的弗兰。
差点被撞到的弗兰觉得难以理解。
因为她每天都很担心,怕自己在过马路时被车撞死。
但这个骑单车的人,却相信他不会出任何事。
而就算是不发短信、不吃披萨、不用胳膊肘汽车。
弗兰表示,自己也不会疯到在第七大道上骑单车。
她觉得很神奇,纽约街头每天竟然没有几万人被撞死。
因为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几百万人里,只有自己会看路。
“纽约人忘了如何走路。
”弗兰说,这是最糟糕不过的事。
接着她和马丁谈起从前的纽约。
那个时候的街头有很多讨厌的人,但大家都遵守着一个默认的规则:“当两个人迎面走过时,各自朝旁边让一让。
”所以一天结束时,所有人都还活着。
很匪夷所思对吧,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哪里谈得上稀奇呢?
可事实是,现在的纽约人,能做到“让一让”的,真的少之又少。
他们不是在玩手机,就是抱着旁若无人的态度、封闭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对此,弗兰真是气得不行。
所以有时她会故意等那些人撞过来,然后迎着他们不爽的眼神,轻飘飘地说一句:“酒店大堂里竟然还有别人,惊讶吧?
”
现在的纽约人,对生活、对他们脚下这座城市的敬意太少了。
他们似乎从未想过,这座城里还有其他跟自己一样,在“生活”的人。
那些人不是观光客,他们也需要每天赶往各种地方。
赴约、纳税、喝糟糕的咖啡。
在擦肩而过时,他们值得你那一秒的注意力。
“这个城市里真的是还有其他人的。
”弗兰咬牙切齿地提醒道。
“假装我们在城市吧。
”
《假装我们在城市》,正是从弗兰的个人角度来看今天的纽约。
这部纪录片一共七集,每一集都围绕现代生活的一个方面展开,艺术、交通、健康、职场等等。
但两人的对话很自由,拍摄场景也是跟随着弗兰的脚步随意移动。
其中最有趣的,是皇后区艺术博物馆里的纽约全景模型。
这个模型占地近10000平方英尺,总耗资高达67万美元,完美复刻了当时纽约城的每个角落。
值得一提的是,它于1964年建成。
那一年的纽约,作为世博会的主办城市,向全世界展示了自己的风采。
而如今,这个城市充满灵性的边边角角,却在被“不看路的人”忽略。
比如地面上创意十足的铭牌、涂鸦、小广告。
比如消失在时代广场的咖啡馆。
取而代之的,是可笑的临时休息椅,和丑到家的假植物。
在弗兰和马丁絮絮叨叨的对话中,我们能感受弗兰对这座城市的不满。
但这一种不满,也是带有温度的。
正是因为热爱、因为对这座城市还抱有期待,才会花心思去关注那些令人不满的地方。
“抱怨有用吗?
没有。
”但还是要抱怨。
因为这座城市值得。
因为这座城市在未被剥夺它的浪漫灵魂前,也曾热烈地发着光。
虽然在这部纪录片中,大多时候弗兰都是在针对如今纽约的种种问题,作出尖锐又幽默的评论。
但在那些轻松的话语里,我们能感受到的,还是她对过去的纽约那一份沉甸甸的怀念。
这个城市如此,电影业又何尝不是这样?
快餐文化崛起,很多人失去了鉴赏艺术的耐心。
胶片在被遗忘,老一代电影人在被迫退场。
市场成了主导者,视效大片占领全球,文艺电影夹缝生存。
但庆幸的是,电影人的精神不死。
《寄生虫》的导演奉俊昊,在奥斯卡的领奖台上说道:“在我学电影的时候,有句话我熟记于心。
‘最私密的往往就是最有创意的。
’这句话出自伟大的马丁·斯科塞斯。
”
当时全场的人都齐刷刷地起立鼓掌,向马丁致敬。
那个在姆爷表演时一脸“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老马,不好意思地起身,对大家挥了挥手。
两代电影人遥遥相望,老一代的梦被传承,新思想也破土萌芽。
艺术的力量,生生不息。
*本文作者:吃吃
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Pretend It's a City》喜欢这个女人,喜欢她中性gentlewoman的行头和袖口上考究独特的袖扣喜欢她走路的腔调喜欢她坐下来翘起的腿(永远都是不羁的直筒牛仔裤和马靴)喜欢她对骑车不看路的人竖中指的态度(我20几岁的时候也愤怒过...)她总是时刻在表达自己的想法,立场,虽然对很多行为和现象不感兴趣,不理解甚至愤怒,但依然愿意去探究其他人这样的原因,她只是捍卫她认为对的,却也能用诙谐有趣的方式陈述她对当下现实的愤怒她总是清醒/犀利并保持自我感到舒适的距离观察这个世界,观察着街上行色匆匆插肩而过的人们...有趣的灵魂不在乎年龄,虽然她比我父母还年长一些
小小的个子/坚定的背影
定制黑西装+考究绅士白衬衫+水洗牛仔裤+马靴+长柄黑伞
辨识度的五官/硬核自来卷
复古玳瑁眼镜
不离手的烟
条纹+条纹
Snobbish, arrogant and really boring.
it's ok.
喜欢这种拍摄形式——让一个人说个够,充分表达各种观点,哪怕议论的事情与其专业无关。Fran Lebowitz这位作家我第一次听说,她的作品我也没读过。从这部片子看,她机智,有想法,但过于沉迷标新立异,把“全纽约只有我……”挂在嘴边。反感这种表达,联想到懂王的经典句式“没有人比我更……”
看不懂英语的梗
就 還挺無聊的 嘗試開啟三次都看不下去 也不好笑 打高分的是真覺得她有趣還是只是想展示自己是與“東部高級知識分子”共鳴和象徵形象連線
一个左棍的价值宣誓,十分无聊。
being mean是不是犹太人的种族天赋啊!这么看生长在北京和纽约真的有一种遥远又奇妙的相似性,随口就能列出一堆缺点,时刻都在吐槽,但就是无法想象自己会在别的地方生活。
看马丁的捧腹大笑太好笑!原本Fran 的机智,被高冷的老马魔性的笑声,放大了一百倍的幽默,笑到摔桌,让人着迷
看了十分钟实在看不下去了,从没见过自我感觉这么良好的“老女人”。这一星是给马丁的,虽然还没看见他说话。
Some snobbish arrogant and maybe talented old fuck said something witty and u thought wow that’s bible. One thing that I DO admire is her confidence/ aggressiveness, clearly she’s under the impression of that she’s on top of the whole world. ( and so is Martin Scorsese : )
Fran criticizes the politics, the vanity and ignorance of people in New York City. People see her as ‘female Woody Allen’. But as she said in this series, she does lack of talent. If you felt tired of watching Woody Allen’s film (I doubt that), Larry David’s shows are way more entertaining than hers. Scorsese is a good interviewer by the way.
以为会以泪洗面,但是没有,一直很开心,直到最后一集纽约公立图书馆的镜头才绷不住了。纽约不是情怀,而是现实的存在,所有的烙印都无法抹去。Fran在体育那集有一句非常深刻的话,大意是,你应当直面的挑战,是那些你不得不做的事(工作、生活、活着),而不是你逃离这些后编造出来的目标和挑战。
Fran 生於美國文化史上最後一段高雅與糜爛尚能共存的時光。想像她白天和Warhol 在Broadway 辦公室吵架,晚上回到仍未士紳化的East Village。即使對她不熟悉的人,也能從對話中關於藝術、資本主義、#MeToo、公共交通的小觀察小牢騷拼湊出這城市獨特的氣息和節奏。和Marty 可愛的友情再加一分。
恕我觉得实在是很烦人
我没有那么怀念过去
Fran说话的节奏有一种脱口秀的自觉。Pretend it's a city where there are other people. And pretend it's a city where there are people who are not here just sightseeing. 年轻时候的照片好帅,70年代的女性主义者都太有腔调了。Sports are so central because men are in charge. Lifestyle,登山禅修班,guity pleasure,卷个瑜伽垫在路上走来走去,纽约人是真看不上加州吧哈哈哈。A book isn't supposed to be a mirror but a door!
女版高晓松
有不少觀點難以認同,但佩服她能活在自己的世界,活得很好。
知识分子碎碎念,固执、有人格魅力,虽然说啥全忘了,但是马丁的笑声荡漾在脑海里哈哈哈哈哈。评论好多精神纽约人,有意思。看了前四集,对我来说属于心灵鸡汤类别,以后不开心了再找来继续看吧~
不了解,看不进去,感觉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