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场永不结束的冒险,只要行走就会有美好的相遇。
《偏跟山过不去》书还没看完,先补看了电影《林中漫步》。
电影和书里布莱森的文字相比,少了很多想象力,因为事先就知道故事,所以电影的情节略显平淡。
但胜在画面和配乐很美,也尽量保留了书里的一些精妙对话,既有英式的幽默也有美式的搞笑,两个夕阳红老头边回忆边走完了重峦叠嶂间的阿巴拉契亚小道-全球最长的山间小道。
两个暮年老人走完这条山道固然了不起,但这一路两人的回忆更像是重温人生这条长道。
无论是貌似拥有全部的人生赢家布莱森,还是一生混乱潦倒的卡茨,在每一个关键的人生路口,都面临着同样的疑惑和困顿,直面并继续走下去是解决的唯一方案吧。
艺术的魅力很神奇,若这些旅行的轨迹,生活的细节,没有文字描述和影像的记录,大概也都是平淡无奇的。
但一旦把具象的发生过的事,重新用文字去描述和思考,用影像去重温,再平淡枯燥的故事就会被一层光晕重新包裹,从而温暖更多的人。
就像项飙在新书《把自己作为方法》里所说:“我们关心的是世界,并不仅仅是自己,把个人的经历问题化,是一个了解世界的开始。
”在《偏跟山过不去》里,和山过不去也好,还是和某一种生活过不去也罢,从过不去到最终过去,就是一个厘清自己,理解他人的过程。
而且,我们知道,一切都会过去。
参加完葬礼的老年作家突发奇想,开始计划一场说走就走的林中漫步。
尽管妻子屡次劝阻,调侃嘲笑,找来各种传染疾病和被熊袭击的案例供其参考,依旧没有改变作家的决心。
作家一一邀请通讯录上的老友,结果老友们全部谢绝了这个疯狂的想法。
正当犹豫之时,几十年未联系的老友忽然打电话来,询问是否可以加入他的计划。
不得不佩服作家,看到老友一瘸一拐的走姿和各种疾病困扰的身体,还是选择和老友一起上路,开始这场未知的旅程。
旅途中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有趣事情,先是遇到了一个话痨女,不堪其扰,两位老人在翌日清晨特意早起先行离开,硬是拖着年迈的身体加速前行,最后使用计谋甩掉了话痨女。
二人到公路上搭便车,拦到新婚夫妇的酒驾汽车,幸运的是安全抵达目的地旅馆。
旅馆只剩两张床位,胖老头还要睡上铺,结果床塌了😂,胖老头压在作家身上。
崩塌的床铺不同年纪,有不同的艳遇。
虽然不服老,可确实体力不如年轻人。
两位老人一直靠着毅力,撑过暴风雪,走过水中石,最后摔下悬崖峭壁被路过的年轻人援救。
这场旅程让两个人收获了很多感悟,看着两位老人聊天,仿佛享受着一场智者的谈话。
虽然作家原本只是想单纯享受这场远足,但是在收到老友的明信片后,决定还是记录下这场有趣的旅程。
这部影片让人觉得十分舒适。
我本来就喜欢在路上,无意间看到了林中漫步的名字,海报上两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背着旅行背包,站在悬崖峭壁之上,面对面似乎在聊着什么,噢,旅行的故事,喜欢~一路自然风景,一路遇到的人和事情,都是生命中的偶然,是生命中唯一的遇见,冒险是生命中最有趣的事情。
泡上杯咖啡,打开进度条,跟着一名名叫布莱森的旅行文学作家进入了他的故事……他已是爷爷辈的年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享受着天伦之乐,但他有点心不在焉,脸上带着那种无趣的表情,时不时会听到谁病了,要参加某某的葬礼,对于当爷爷辈的他来说,这个年龄盛夏下的日子就是等死。
主持人采访他的一句问话:你写了欧洲,澳洲,你为什么不写你的国家美国?
他决定徒步健走,穿越1800多公里的山,妻子说绝不允许他独自上路,结果他招募到一个四十年前的老相识凯茨决定和他同行。
影片前30分钟准备过程,驴友让观众起了担忧,平日走路都费劲的老头竟然要行常人都很难成功的旅行,事故报道也告诉观众路途艰险,出发之前铺垫了前路漫漫多凶险的画面报道。
这些并没有吓退两位年长者,背起行囊出发。
妻子对布莱森说:试着活着回来。
布答:我会尽力而为。
危险担忧化解在幽默话语中。
影片的第二大段落剧情以对比的手法展示了少年,青年,中年人行在路上的画面,人们都很善意,没有人讥笑两位两位老年人,穿越在山林之间,溪水之畔,大自然的美景展现在眼前,在画面之外的我不时发出:太美了!
一望无际的丘陵草原上长满了各色小野花,这让我想起到灵山上偶然发现一块草甸子,兴奋得我蹦高的情景。
他们走在悬崖峭壁上的栈道,仿佛我也在历险,太刺激了,人生需要这样的刺激。
一路风景构不成一部精彩电影,影片通过两个方面串起故事,一是两个人在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一个是两人在旅行中回忆昔日的旧事,谈家庭,谈女人,平日里你我遇到的平常事到了山野里,历经凶险之后,生活中的一切都值得珍惜,最终是生命中的意义的主命题~回归。
怎么都是人生,寻求你生命中最有趣的那部分。
经历了一次生命旅程,最终回到自己的家,你看着家人,放下行囊,看着家人那激动的眼神,轻轻地问上一句:remember me?幸福涌上心头!
你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先给自己的题目打一下脸。
两个老人家半途而废,但是该看到的都看到了,该碰到的都碰到了。
所以他们也无憾了。
漫天星光下,两个老头在感叹是不是天的另一边还有人像他们一样仰望星空。
答案是的。
美国有种神奇的bus。
它宽大,舒畅,停在一个热闹或者安静的地方。
只要坐上去,就会到达一个温暖或充满希望的地方。
或许是家,或许是天涯。
无论很多年前的《末世黑天使》还是现在这部,当然还有其他很多部美国电影,总会出现这么一种bus,绝不会半路给乱枪扫射,血流满地。
当然斯坦森哥的《机械师》是例外。。。
扯远了。
《瓦尔登湖》看了一些就看不下去了,太闷。
外国名著还是适合排成电影来看。
这部就拍的挺好。
虽然你不能企望俊男美女,(两个老头已经主宰一切)也别想某个大明星突然客串令你手忙脚乱,但是男二那个活脱脱的老顽童还是给你耳目一新。
路途中的风景也确实优美,这就够了。
至于电影里面的内涵,什么美国人文价值观、什么颠覆什么认同,关我鸟事。
这是文艺青年关心的了。
水库和险峰的风景确实是美,结尾的音乐也很应景。
不知道两个老人家还会不会再相见再相约A Walk in the Woods。
每个人都有自己活在当下的方式,最好的就是追随着内心,去做想做的事情,去做喜欢的事情,回避异样的眼光,抛弃别人的看法,此时的你自己的想法最重要,而接下来就是迈出这重要的一步。
有些事情,未必等到老的时候才觉得重要。
有些事情,到老才发觉是自己想做的。
关键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当下的你觉得自己需要做什么做什么可以让内心愉悦。
很多人总是在后悔后悔当初,后悔曾经,其实与其抱怨过去,不如好好把握当下,把每一个当下想做的事情做好,走过的每一步,你就不会有怨言。
未来,是由许多的过去组成的,在不同的阶段我们的内心会有不同的需求,就好像电影的里的远足梦想,有些人,喜欢年轻的时候去尝试,有些人,或许就在年老的时刻才会有远足的梦想。
一切都不重要,只要你,此时此刻,想做,就去做,立下目标,开始行动。
就像电影中的两个可爱的老头,不管是曾经的梦想,还是突发奇想,他们不惧年龄,无畏家人反对,一起走出了这一步,长达2000多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留下他们的足迹与回声,他们一起畅谈过去,回忆往昔,经历了风雪,遇到了黑熊,滚进了河沟,摔在了斗坡下……就算最终他们没有完成全部的路程,但他们完成一段心灵的洗涤之旅,
这一段时光,是极其珍贵的,没有经历,是无法体会到,远足归来的幸福与喜悦。
那么问题来了,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呢?
年轻人总有梦想,总拥有未来,虽然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但是他们有。
老年人没有了未来,但还拥有现在,未来也好,当下也罢,生活总是还在继续的。
影片中的俩老头不甘于平常的普通生活,希望能通过徒步找回自己对过去的感觉,但是在丛林中,他们终于意识到,老年人的生活才是他们真正的生活,他们所追求的,是他们的过去,别人的未来。
开始家人的反对,徒步知识的匮乏,并没有挡住老头的脚步,他们坚定的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徒步过程中,遇到了几波年轻人,带着他们行走的并埋怨他们娘娘腔的女人,青年旅店的徒步者们,过小溪的年轻人,能预测天气的男子,以及旅店中所谓艳遇。。。
年轻人的敏捷和强壮以及欲望让老头们认识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很多事情只能沉浸在回忆中,但他们还要实现自我。
在他们感到疲惫而准备选择开车走完下一段艰难的路的时候主人公犹豫了,他选择走完这段不可能走完的路。
他们最终踏上古老的道路,盘艮的道路和枯老的巨树让他们认识到,老的终将离去,那是势不可挡的规律,他们回忆着过去,看着那无法展望的未来,显得力不从心然而,体力上的老去并不意味着心灵不再年轻,老头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完成甚至年轻人都做不到的壮举,戒酒!
最终,当他们失足落在悬崖边上而无计可施的时候,又是两个年轻人把他们拉了上来,是啊,这个时候,必须面对已经不能在做什么了的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接受现实。
生命终究会走到尽头,而这尽头就是生命的原点 —— 家庭。
这个电影我已经看了两遍,每次看,都会为老人们的精神感动。
人老雄心在,同时也被这电影中浓浓的亲情和人与人间的友情所感动。
人生就应该永不言败,而这基础便是完美的家庭。
落叶归根,每个人最终要回归家庭,所有的光荣与梦想都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归宿。
愿永远年轻,愿感动常在,愿每个在外漂泊的心灵最终都能在家庭中找到归宿。
没有准备的……不就是我们的人生吗……还有准备好,我们就老了…一生到底要经历多少才叫足够,从年轻到年老,就已足够。
总有年轻的人走着我们走过的路,然后也老去。
总有年轻的人像年老的人年轻的时候希望帮助像自己一样年老的人,所以在自己年老了以后不要倔强说不需要年轻人的陪伴。
老人看着年轻的人们总会想起那时的自己………
一位性格内向的作家遭遇“老年危机”,在参加完一次葬礼后,决定要做点什么。
因为多数作家的命运结局,不是拿酒精麻痹自己,就是扣动扳机(参考海明威)。
他步入一座小树林,观看一条穿越的小径,顿时有了主意。
阿巴拉契亚步道(Appalachian Trail),全场接近3500公里,是美国东部贯穿14个州的徒步登山之路。
纬度高高低低,一些地方比较平坦。
如果只是偶尔周末,行走个半天一天,是不错的运动。
在北美生活过的人,应该都不陌生,算是种生活方式。
可换作已年逾古稀、平时“宅男”的男主比尔(罗伯特·雷德福),打算从头到尾走一遍,就难怪妻子(艾玛·汤普森)和朋友们种种反对:“疯了不是?
简直活得不耐烦。
” 讨论过后,结婚四十余载的妻子,看比尔心意已决,打算各退一步,坚持让他找个人同行。
果然是维持长久婚姻的明智之举。
作家的朋友,多数估计也是宅男。
最后,有个意外失联许久的人,前酒鬼史蒂芬(尼克·诺特)进入了视线。
去专业徒步店,在营业员忽悠下,买下外套营帐等一堆装备。
营业员举起一个橙色的小塑料铲子,“别忘了ee后,请自行清理。
”美国环保法标准严格,公民普遍素质高。
这可不是在开玩笑。
这是部盎趣丛生的小制作“公路电影”两位演员,一位79,一个74,想不给人家点个“赞”都不行。
如果老年人全都有这劲头,国家制定养老退休计划,再无困难。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可惜,意愿所好,执行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才走出一里路,这对老基友,已经气喘吁吁,不断被年轻人超越。
他们开始心里打鼓,“我们做这个,是不是太老?
” 这个主题性的问题,是电影探讨的所在。
被年纪体力拖累,被有经验的嘲笑他们业余,被两只熊仔威胁。
他们聊着,前行着,并未动摇。
然而,真正的挑战,尚未来到。
一个男人筋疲力尽,离家千里,就容易产生非分之想。
在一个汽车旅馆小住休息的时候,史蒂芬顿时和来洗衣服的肥硕女人,眉来眼去。
而比尔的“出轨”则显得克制内敛。
他边吃着午餐,边用眼光追随着私家旅馆的女老板。
这种事情,但凡摊上某软弱的时机、地点、对象,换谁不一定保证晚节可保。
摆脱诱惑,他们发现三个月餐风露宿的结果,是——他们才行走了1/3。
史蒂芬打算租车,开到路尾,也算有个交待。
那是在作弊!
于是,老基友差点闹出分裂。
可当两个人摔落悬崖,上下不得时,他们发现“自己真的老了。
”差点留下遗嘱,等待弹尽粮绝后被晒成干尸。
先前他们所拒绝过帮助的年轻人,成为有些讽刺的解救者。
“回家”半途而废在这部电影里,却是种胜利。
尝试过之后,作家比尔回到温暖的家里,投入妻子的怀抱,解决了身份危机,还有了本新书。
酒鬼史蒂芬,也对折磨自己一生的——酗酒做了了断。
他们,如许多经典的演员一样,成为看似最不可能的一对知心朋友。
盛佳标注。
童话故事里,森林里住着各种动物,故事里的兔子愿意耗费两天和乌龟赛跑,猴子愿意去捞月亮,黑猫警长抓老鼠却不为了吃掉它......小时候的森林是个有不停歇故事的宝库,即便长大后不再有童话,你会不会好奇森林里有什么?
《林中漫步》,电影根据游记作家同名小说改编,故事很简单,讲了两位零户外经验的菜鸟老头相约徒步穿越2118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的故事。
最开始是被电影海报吸引的。
俩老头站在岩石上像聊天、像争论、像两个人要闹翻了、像一个在慷慨陈词另一个哑口无言......对,是因为好奇。
俩人失足滑落被救起后结束旅程,在回程的路上有一段对话,很精彩:“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喜欢胖老头说的这段话,他乐观地说出了一些捉摸不透的道理——你为什么要远行?
电影开始,布莱森说他想“探索自然、寻找自己的根”,真实的是因为自己的作品被媒体轻浮地挖苦,因为参加老友的葬礼的尴尬言论,因为他搬回故土却又种种不适应。
他的远行想回避也希望找到生活方向。
这也同样是大部分人的远行起因。
故事里最大的抗争是老头们夜晚遇到了两头熊和最后失足滑落无奈等待被救,当然老头们没有走完全程,甚至没有走完一半。
俩人聊起了往事,聊起了分开二十年各自的生活,也开玩笑也像顽童也老夫聊发少年狂......摄影机安静地呆在一旁,记录没头没尾的谈话和自顾自说的回忆(对我们最大的好处就是你不用先入为主地赞同谁的观点)。
被风雪大自然洗礼后,在等待被救的夜晚,一个想起了从不缺席的集市一个想起了爱了二十年的妻子,俩人明显不是在对话,是在自己的情绪里,说给自己听。
旅途或许没有答案,但一定有关于答案的线索,不是吗?
电影走到这里,是极具共鸣的。
我停下来回想每一次远行,很多人事都模糊了,可是记得累到崩溃继续爬山的兴奋,记得深夜闹情绪窝在沙发里不睡,记得和朋友聊很久聊出的坦然,记得自说自话把自己感动得不得了,记得我说过我要忘记要有改变......所有的所有在后来潜移默化,我总有改变。
看,每一段经历都有意义,是不是很神奇。
长大后,我们不期望森林里有很多瑰宝,只希望看到一棵枯树旁长出了新芽,看到小路尽头有人走的脚印,看到黑夜里除了熊出没还有微光......或许,这是远行的一种意义。
旅欧十年后的成功作家,写了一本畅销游记书,接受电视媒体的采访,好不春风得意,不料主持人的一个提问,才发现自己对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美国,认识甚少。
参加了老友的葬礼,才知道岁月无情,自己已是临近垂暮,无论如何在故土上远足一次,不让自己生命留有遗憾,成为了自己的执念。
不畏家人的劝阻,寻得多年前老友,并肩远足,终于成行。
旅途中的两位老人,虽之前生活境遇大相径庭,一个是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一个是孤身漂泊,终日泡妞酗酒,一路上却生死与共、欢笑相随,共赏佳境,共同经历后才知生命中的爱情、友情、亲情,是自己最幸福的拥有。
影片采用线性叙事,无复杂花哨的镜头、无眼花缭乱的剪辑,用极简轻松的叙事风格,让观者与两位老人一起远足,一路上山景迤逦、绿荫葱葱,有如春风拂面,两位老人或幽默对话、或相互打趣、或回忆往事,或吐露心事、或作弄对方、或耍小聪明,桥段轻快却露真情,对话浅白却蕴哲思,这也许就是繁华落尽后的归真,是执着追逐后的醒悟,是年华逝去后的豁达,虽两人最终不得不屈服于年老疲惫的体力,没有完成旅途计划,但远足的意义或许就在此吧
误看的一部片子,笑笑+快进而已
老年人的做作和心灵鸡汤,哈哈
爷爷们跋山涉水,为世人示范如何做清爽的老年人。爷爷之一是电影《Indecent Proposal》(译名《桃色交易》,并不黄)主演。怎么说呢,爷爷老了也是迷人的爷爷,不是因为老了才迷人,是因为他本来就很迷人。
回答了一些人开始接触徒步的原因,skin deep.
虫中漫步
跟原著差距太大了
两个可爱的老头。看来结不结婚不重要,还是得有个可以一起旅行的好友啊。
悠哉日常
非常轻松下饭的电影,两位老Baby很可爱,不过还是对徒步的艰辛有所美化。7.5分 看完更想看原著了。
稍显老套的非户外电影
对于资深驴友,这部电影会很寡淡。 没有惊险危险的成分,两人走的几乎是平地从未体验徒步的不妨一看
根据比尔-布莱森的《偏跟山过不去》改编,改了第一部分,感觉是把书浓缩起来演了一遍,一般,确实很难做到书里描绘的画面感和趣味性。演布莱森的演员和作者形象差太多,老让人出戏。
户外剧情,看点不多
这部电影之所以能得到7分以上,更多的是因为旅行和老年题材吧。影片整体显粗制滥造,看不出人与大自然的融入,道具感觉像舞台剧。细节生硬又浮夸。
论徒步搭子的重要性。
2017.6.17成都HBO
另一个主角:阿巴拉契亚步道
没我想的好看,但是也不错。
显然导演并不是一个有户外经验的人,所以拍不出真正徒步的感觉
肯定是书更好看吧...之前看过他两本书都是笑到肚子疼 电影虽然轻松风趣 但是为什么bill显得那么严肃...还有五毛钱背景是什么鬼 好吧我承认重点不在景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