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论小矮星彼得背叛詹姆波特的必然 詹姆波特这个人很渣——其实我本来想说他是个人渣的,不过考虑到他还是颇有一些优点,那么姑且还是别把话说得这么满。
从哈七完结后罗琳补充的几个细节来看,此君绝非是年轻幼稚不懂事那么简单:首先,他在球队里的位置其实是追球手(找球手是《魔法石》的导演自己脑补的),由于在女生们面前显摆鬼飞球太傻,他便专门偷了个飞贼来耍;其次,他的父母早就悲痛地认定波特家族将要绝后了,不料上了年纪后得到了这么个意外惊喜,老年得子的大款夫妇一般怎么养孩子,相信大家都懂;最后,他之所以长期纠集狐朋狗友群殴斯内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怀疑斯内普对莉莉怀有深厚感情——不是因为斯内普是黑魔法小怪物,不是因为斯内普很可能会加入食死徒,而是因为斯内普有感情!
显然,罗琳补上这几条,为的就是给詹姆凑齐走上傻逼富二代神坛的七颗龙珠。
罗恩曾评论斯内普说“毒蘑菇是不会改变它的斑点的”,这话放在詹姆身上也一样合适,因为他的傲慢自大已经深入骨髓,无药可医。
一个正处青春期的校园球星,难免会因备受追捧而头脑发胀,不过像詹姆这样胀成精神失常的倒还真不多见——且让我们拿他与世界头号找球手威克多尔-克鲁姆做个对比。
在魁地奇领域,如果说克鲁姆的大牌程度堪比宙斯盾,詹姆便只值一枚塑料徽章;但书中多处描写都体现出克鲁姆是个勇敢无畏且忠厚纯情(“既然漂亮的姑娘都被别人追走了,那做国际球星究竟有什么意义?
”)的好小伙,这样看来詹姆的脑袋简直大得像个星球。
詹姆的傲慢程度还要甚于脑残富二代马尔福。
他首次见到斯内普就因一言不合伸腿想绊他,德拉科起码还向哈利伸出了代表友情的手。
学术宅男斯内普,不洗内裤不洗头,性格孤僻人缘差,单相思了一辈子,自始至终都没和詹姆构成实质上的“抢女人”,却会因莉莉的缘故被先偷袭再群殴——让我们继续采用对比方法来感受詹姆的性格:哈利与塞德里克、迪安也都共同迷过一个妹,他们之间可从没出现过恶性事件,心里不舒服是肯定的,但是为这种事搞校园凌霸难道不是纯属混蛋么。
更何况七年级以后詹姆上垒成功,把莉莉泡得连守护神都变成了和自己一对的,但他还是要继续挑衅“黑魔法小怪物”,充分说明他到了17岁还没能脱离巨婴状态。
不过校霸詹姆波特最大的受害者绝非斯内普(毕竟教授也不是省油的灯啊),而是小矮星彼得。
分院帽看人可是比人看人客观太多了,十一岁彼得尚是一名勇敢忠诚的格兰芬多,十年后却长成了卑鄙猥琐、功力奇弱的小人与叛徒,其人品即便以史上最弱反派团体、著名中年杀马特组织“食死徒”的标准来衡量,也绝对属于最掉价的。
这仅仅是小天狼星所言“你一直都喜欢比你强大的朋友,以前是詹姆和我,后来是伏地魔!
”吗?
肯定不会这么简单,毕竟彼得的巨变是人格逆转级别的,显而易见他的霍格沃茨时代肯定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HP5《斯内普最痛苦的回忆》一章中,当彼得焦虑地表示他在考试中答不出狼人的特征时,詹姆不耐烦地说:“你怎么这么笨啊,彼得?
你每个月都要跟一个狼人到处跑上一回——”接下来在草地上,彼得敬畏地看着詹姆拿出偷来的飞贼,“嘴巴都合不拢了”,随后詹姆每做出一个高难度的动作,彼得都会“喘着大气拍手喝彩”。
就这样过了五分钟,詹姆的优越感已然吹成了安全气囊,连哈利都看不下去了。
罗琳写道: 【哈利不明白,詹姆为什么不让彼得自己也来抓一抓飞贼,但是詹姆好像很喜欢享受被人关注的乐趣。
】 再联想HP3中的描述:“霍格沃茨有三个未登记的阿尼玛格斯……当然,彼得需要詹姆和小天狼星的大力帮助。
”每个月都要和一个狼人在场地上跑一回却仍记不住狼人特征的彼得,变形课上的垫底生(麦格教授说“那时我经常对他很凶”),竟然成功练成了阿尼马吉变形,可想而知他在这个过程中究竟从詹姆那里收获了多少句“你怎么这么笨啊”。
也就是说,掠夺者是一个典型的大哥带小弟式四人组,其内部等级是很分明的,比起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倒是更接近马尔福与克拉布、高尔。
在HP7中,哈利这样描述他在小天狼星房间内看到的画像: 【小天狼星的右边是小矮星,比他矮一个头还多,胖乎乎的,眼睛湿润,为自己能加入这最酷的一群,与詹姆和小天狼星这样的受人钦佩的叛逆者结交而兴奋不已。
】 【詹姆的左边是卢平,甚至那时候也显得有一点邋遢,但他也带着那种惊讶而快乐的神情,发现自己被喜欢,被接纳……】 外人一眼就能看出詹姆和小天狼星位于这个小团伙的核心,卢平次一级,彼得再次一级——相当于端小甜饼的。
虽然但凡组织就会有等级,詹姆和小天狼星愿意和卢平及彼得这类局外人做朋友也是值得称赞,不过中学生(而且他们还是室友)之间主次关系太明显,终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比起被水平不如自己的敌人采用卑鄙手段群殴,被朋友光明正大地看不起要来得远远痛苦。
当然,詹姆很愿意为了朋友去死,这是他和马尔福的本质区别;不过对已经嫉妒得发狂的彼得来说,这一层已经不重要了。
许多人大概都曾眼巴巴地看着朋友闪耀而自己黯淡无光的经历;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接受了这样的格局,很多时候却又难免被不能说出口的妒火烧得黯然神伤。
不巧彼得所获得的友情又是最为折磨人的一种,他加隆不多、长得不帅、个子不高、脑子也不聪明,一方面因能与这样优秀的人为友而备感光荣,另一方面又被他们衬托得一无是处。
假如詹姆为人谦逊些,哪怕只是时不时把飞贼拿给彼得玩玩,二者间或许会演化为埃菲亚斯-多吉与邓布利多式纯粹的崇拜与被崇拜的关系;偏偏就在詹姆有意无意的高傲乃至轻蔑之中,彼得的阴暗面渐渐苏醒并占了上风。
可以料想,当他倒向伏地魔的刹那,释放的是整整十年的压抑,解开的是整整十年的郁结,他早已不在乎与龌龊和污名融为一体,因为哪怕牺牲灵魂,他也要换一点微不足道的扬眉吐气。
詹姆意识不到彼得的变化,因为他太傲慢自大,而傲慢自大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认定别人根本没有感情、永远不会受伤。
当然,这并不是说彼得的背叛纯属詹姆咎由自取,主要责任还是在彼得自身,不过詹姆在其中至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亲手埋下了祸根。
罗琳从第一部起就反复渲染两个主题,其一是活在他人阴影中的痛苦,其二是对弱小者的恶劣态度终究会化成报应反弹回自己身上——可用HP4中小天狼星的一句话来概括:“如果你想了解一个人的为人,就要留意他是如何对待他的下级的,而不能光看他如何对待与他地位相等的人。
”第二点经通过几位家养小精灵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彼得也可算作一例),第一点的代表人物则有两位,暗是彼得,明是罗恩。
罗恩始终都活在几位或者成绩优秀或者个性强势的哥哥、救世之星哈利和年级第一赫敏的耀眼光芒中,虽说是棋王但整整七部书也只不过秀了一局,于是《魔法石》中他在魔镜里看到自己当上了学生会长和魁地奇队队长,《火焰杯》中他因哈利获选勇士而和哈利绝交,《混血王子》中他高调恋爱秀存在感,到了《死圣》他干脆因无法克服魂器诱发的嫉妒心而半路脱逃……在猪头酒吧与纳威等人顺利会师后,他的反应更是很可爱: 【“闯进去了!
”纳威说,“那条火龙也是真的!
”一阵掌声,几声欢呼,罗恩鞠了一躬。
】 罗恩一直都有着出名出风头的愿望,然而作为一个出生于温暖家庭的平凡小孩,他既不太聪明也不太成熟(以致罗琳承认她本来想让韦斯莱先生在第五部死于蛇咬,这样罗恩也许能成长得快一些),这就使得他很难从阴影中突围,无法变得太优秀。
但好在哈利比詹姆要谦逊很多、罗恩亦比彼得要强大很多,所以这种负面情绪最终只是罗恩的青春期中一段小小的插曲,不会让任何事情影响他与哈利的友情。
最后一章《十九年后》中写道: 【阿不思跳上列车,金妮帮他把门关上。
学生们从最近的窗口探出身子,车上车下许多面孔似乎都转向了哈利。
“他们干吗都盯着看啊?
”阿不思问,他和罗丝扭头看着其他学生。
“别为这个烦神,”罗恩说,“是我,我特别有名。
”】 巧的是子世代的格兰芬多中也有一位彼得式的人物。
纳威身为出生于纯血统世家的半个哑炮,从入学伊始便牢牢占据着垫底位置,无论学习能力还是生活能力都很拖后腿,天天被恶魔老师斯内普欺负,书中有关他反应慢一百拍的描写简直数不胜数,就连《密室》的编导都没有注意到他在草药方面天赋异禀——他们想当然地安排纳威在斯普劳特教授的课上出洋相。
在纳威甚为珍重的D.A.活动中,他表现得也不太优秀: 【纳威也不顺手。
他全神贯注地紧皱着眉头,但是他的魔杖尖上只冒出几缕稀薄的银色烟雾。
“你必须想想高兴的事情。
”哈利提醒他。
“我正想着呢。
”纳威烦恼地说。
他拼命地想,汗津津的圆脸上都闪闪发亮了。
】 即便如此,D.A.仍然已经是个最令他有归属感的地方了。
得说子世代格院的风气还是相当友爱的,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小说全部以哈利视角叙述,哈利有曾想过哪怕一次“你怎么这么笨啊,纳威?
”吗?
格院的几个男孩子之间自始至终都非常团结、真诚、有耐心,最大规模的冲突不过是HP5中西莫等人针对哈利是否在伏地魔归来的问题上说了谎所起的争执(没过多久便和解了),这就没有给负面情感任何滋长的空间。
除此以外,纳威自己也有着非常强大的人格力量。
衡量一个人是否成熟的标准并不是他能否做到为达目的拼命努力且不择手段(反例如珀西),而是能否克服人性的阴暗面,在高度压力之下仍然维持善良与勇敢。
就这个层次而言,胆识过人且重视荣誉的纳威显然是个特别优秀的小孩,因此上天为了奖励他,不仅安排他成了传说中那个持剑斩大蛇的格兰芬多,还助他长成了全系列中最帅的小伙(误)。
(二)食死徒S的献身 与屡屡被老师骂得瑟瑟发抖的纳威相比,凶神恶煞的斯内普是一位弱者。
当然不是说他实力弱——HP5中,莉莉在阻止詹姆欺负斯内普时曾说詹姆是个“欺负弱小的下三滥”,当时我还很诧异,觉得她怎么这么大口气一下子把教授归入“弱小”了,后来发现她的原话其实是bullying toerag(即詹姆是个bully,这个词语气挺重,特别适合用来形容那些嚣张到让人想阉了他们的傻逼校霸),更不是指懦夫——教授可是“the bravest man I ever knew”,而是指斯内普既不懂宽恕也不懂同情,而且走不出过往阴影,即人格力量羸弱;这与他的家庭环境脱不开干系。
通过书中直接给出的信息,可以知道斯内普的父亲是脾气暴躁且有家暴倾向的麻瓜,母亲则是相貌很一般、性格很孤僻的女巫,全家人挤在垃圾堆般的贫民区蜘蛛尾巷,日子过得很穷。
他的父母时常争吵,动辄大打出手,基本没给他任何关爱与照料,结果就是斯内普长成了一个肮脏乖戾的小怪物——典型的破碎家庭产儿。
斯内普还是个开了一吨外挂的天才。
原书中基本未对伏地魔、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等人的学术水平做过什么正面描写,倒是HP6中以大半本无比充实的细节讲述斯内普在魔药、黑魔法防御术和魔咒三大领域的高斯级才华(仅十六岁便已发明出许多教科书级咒语,并把魔药界专家团爆得没了菊花),百倍显其高强——他若生在我们麻瓜界,定能成为数理化奥赛三冠王,英特尔少年科技英才,麻省理工全奖退学生,二十岁硅谷创大业的神级GEEK。
这样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来自良好的基础——HP4中小天狼星说:“斯内普刚进校时,知道的咒语已经比七年级一半学生都多。
”至于他是从哪里学到这些咒语的,书中也有暗示。
HP6的第二章《蜘蛛尾巷》,详细描写过那个斯内普长大的地方: 【这里给人的感觉像是一间昏暗的软壁牢房,几面墙都是书,其中大部分是古旧的黑色或褐色的皮封面;一盏点着蜡烛的灯从天花板上垂落下来,投下一道昏暗的光圈,光圈里挤挤挨挨地放着一张磨损起毛的沙发、一把旧扶手椅和一张摇摇晃晃的桌子。
这地方有一种荒凉冷清的气息,似乎平常没有人居住。
】 软壁牢房就是精神病院中墙上装有衬垫以防被监禁者自伤的房间,可见气氛之压抑。
霍格沃茨的教师有住校传统,这间房子令人窒息且平常无人居住,所以那【几面墙的旧书】肯定是他父母的。
虽然不排除他父亲是不得志文学青年的可能性(瞬间脑补成杰克尼克尔森),不过作者既然特地强调了,还是认为它们是属于他母亲艾琳-普林斯的魔法书籍比较合理。
有关艾琳的描述较少,仅限于她是“霍格沃茨高布石队队长”——棋类运动队的队长,想必很聪明,或许普林斯是个败落的学者世家也说不定。
小说并未介绍艾琳的学院,但考虑到斯内普自幼就有根深蒂固的斯莱特林情结和麻瓜歧视思想,说明艾琳即是个有纯血统理念的斯莱特林。
问题就来了:一个信奉纯血、智力惊人的斯莱特林,为什么会嫁给一个一贫如洗并且动辄家暴的麻瓜?
答案隐藏在斯内普的人生经历里。
作者从HP6起便不断提及艾琳的长相,话虽说得比较委婉,言外之意却很明确,即艾琳长得特别不好看,总是“闷闷不乐”,负能量特别重。
到了HP7,罗琳开始强调艾琳与斯内普的相似之处:【斯内普站在他旁边,微微弓着身子,紧挨着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脸色灰黄、神情阴沉的瘦女人。
】窃以为这是在暗示这对母子遵循着同样的人生轨迹。
斯内普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这在人类生理上是做不到的,也就是说这份感情早就超脱了肉欲式的爱情,莉莉于他而言,是最黑的夜中最亮的光,他爱上的是一个符号、一种象征。
也许有人会说斯内普本身人品不好,只不过是爱对了人,他若爱上贝拉特里克斯,便会成为彻头彻尾的恶魔——我却觉得根据书中的种种迹象来看,他只可能爱莉莉。
许多人大概都觉得莉莉和赫敏是一类人,不过若严格按照原书设定,赫敏其实是个一丝不苟乃至有点咄咄逼人的书呆子,不仅一个女性朋友都没有(起初连哈利和罗恩都认为她烦得惊人),而且酷爱上蹿下跳地举手发言,这肯定令斯内普觉得她爱出风头,而“爱出风头”在他的字典里意味着詹姆。
然而提起莉莉,不仅斯拉格霍恩的溢美之词连篇累牍,海格对她评价更是“我无法想象哪个见过她的人会不喜欢她!
那么勇敢,那么活泼!
”,小说完结后罗琳甚至补充说卢平也曾喜欢过她。
这是要塑造一个玛丽苏女王吗?
显然不是,因为书中尽管对金妮、芙蓉的长相不吝赞美,却从未用“美丽”形容莉莉(甚至连斯内普都没有这么讲过),可见她的魅力来自开朗的性格。
一个能让周围人感到温暖和快乐的女孩子,怪不得能吸引同为贫穷边缘人的卢平和斯内普。
书中对斯内普和莉莉的往来着墨不多,暗示却不少。
初见斯内普时,佩妮大叫:【你是斯内普家的那个男孩!
他们住在河边的蜘蛛尾巷,”她告诉莉莉,语气明显表示她认为那是个下三滥的地方,“你为什么要偷看我们?
”】原文是“You are That Snape boy”,Snape boy,听起来很像是其他孩子对他的蔑称,考虑到成年佩妮对邻里八卦的热衷,可以推断她是和同学嚼舌根时获知的。
罗琳说巫师的小孩都在家里学认字,不过斯内普是混血,加之父母都没什么责任感,所以送去麻瓜的小学是最有可能的——麻瓜小学可是全宇宙最锻炼怪小孩心智的地方了。
我们知道斯内普家很穷,穷到什么地步?
他那本《高级魔药教程》已经五十年了——原本属于他妈妈!
连本书都舍不得买,可想而知他究竟是怎么在盛行攀比新玩具和游戏机的麻瓜小学熬过来的。
他在自己的街区混得也不会好——蜘蛛尾巷是贫民区,贫民区的麻瓜孩子有什么特点?
反智、斗殴、霸道、帮派,胸无大志眼界窄,思考全用下半身。
HP6电影的开头,纳西莎和贝拉特里克斯来到蜘蛛尾巷时,镜头中有个原书中没有的细节:几个麻瓜小孩一起骑车从巷子间穿过。
我总觉得编导是有意为之:斯内普是否曾有过机会和其他小孩一起骑车?
更恐怖的是他的家庭。
和一个脾气暴躁的破产直男一起生活,就像守着一座威力巨大的活火山,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把世界掀翻;至于那位总是遭受家庭暴力的瘦女人,“脸色灰黄、神情阴沉”,这就意味着她负能量满载,时常要絮叨、抱怨、哭诉,类似“我怎么这么苦命”,对象当然是自己的儿子——想象一下克利切化身成自己母亲的感觉。
在这种情况下,自卑至极的斯内普很自然地会牢牢抓住自己唯一可用以自豪的东西:巫师。
如果说傲慢是长在詹姆脑袋里的恶性肿瘤,它对斯内普来说就是有麻醉作用的救命稻草,可以想见他会咬牙切齿地对着麻瓜小混账们想:我有脑子,我是个巫师,我他妈不屑于和你们为伍。
这个时候他遇到了莉莉——莉莉不光是个巫师,而且是个和他母亲截然不同的、活泼开朗的巫师,莉莉从来没有歧视他,莉莉甚至会在他被欺负时挺身而出,莉莉和其他孩子是不一样的!
更莫提在接触到其他巫师之前,莉莉对他这个魔法世界的代言人非常敬重,甚至还有一些朦胧的情愫。
到了霍格沃茨以后,二者的往来比书中直接展现的要频繁很多。
斯拉格霍恩不断强调莉莉“心灵手巧”、“充满灵感”、“是我教过的最优秀的学生”,个人认为这与斯内普的出类拔萃之间不会是单纯的巧合——论学术才能,斯内普显然和哈利这届学生不是一个物种,很难想象如果莉莉不达到一个和他差不多的水平,还会显得自己“优秀”——HP6中赫敏可是被作了弊的哈利轰至渣了啊!
我想,既然魔药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目,而且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是一起上的,那么即便莉莉没有像哈利那样全盘照抄斯内普(如果是这样的话,莉莉真是太缺德了…),她和斯内普至少也一度是课堂搭档,斯内普或许为她提供了不少辅导,乃至故意让着她;再退一步,就算一个班里真的同时出现了两个能把魔药学科推进两百年的天才,他们之间也总得有无比强烈的学术交流愿望吧,要知道斯内普已经把书涂得一片黑了,那些灵感并不是瞬间冒出来的,而是长期改出来的,他在课后肯定常常去桃金娘的女厕所里架个坩埚做实验。
也就是说,在五年级莉莉与斯内普绝交之前,他们完全够得上实质上的“最好的朋友”。
所以邓布利多安排斯内普教魔药,为的是令他永远记得曾和莉莉度过的美好时光。
毋庸置疑这段友情对斯内普来说比什么都重要——莉莉很有可能是唯一一个与他有过真正交流的女生。
斯内普的父亲大概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才以麻瓜之身娶到了他的母亲——很多时候只要你以善意对待一个边缘人,你就是他的一切,无论他后来变成什么样的人,他都会记住你的恩情。
所以斯内普是一个既复杂又单纯的人,操控他既难又容易:难在让他看得起你,易在只要他看得起你、你又看得起他,他便完完全全成为你的人了——因为他终生都在寻找归属、期待认同,这也反映在了他对荣誉的渴望上。
霍格沃茨的学业负担虽然不轻,但学科竞赛远远没有体育竞赛热闹,加上斯内普性格极差,难免不受欺负。
学生时代少掉的,毕业了自然就想加倍补回来,因此他加入食死徒,毕竟他们包容他、景仰他,与格兰芬多的傻逼富二代们截然不同;因此他不在乎全世界都恨他入骨,但不能容忍被任何人称作“懦夫”;因此HP3中他疯了一样地想要得到梅林爵士团勋章——邓布利多深谙这一点:“西弗勒斯的勋章没了,这对他来说是个重大打击…”且看HP5中他和哈利的对谈(我愿称之为“斯内普最萌的瞬间”): 【“那就好,波特,”斯内普冷冷地说,“因为你既不特殊也不重要,也不用你去弄清楚黑魔王对他的食死徒说什么。
” “对——那是你的工作,是不是?”哈利向他吼道。
他本没想这么说,是气头上冲口而出的。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瞪着对方,哈利觉得他说得太过火了。
但斯内普的脸上却现出一种奇怪的、几乎是满意的表情。
“对,波特,”他的眼里闪出亮光,“那是我的工作。
现在,准备好了吗,我们再来?
”】 在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叛徒加混蛋时,邓布利多却安排他在霍格沃茨教书,“从未停止过信任西弗勒斯-斯内普”。
斯内普出生入死欺骗伏地魔十四年,不仅是为了莉莉,更是为了邓布利多、霍格沃茨。
他的世界里起初没有道德、只有痛苦,最终却被作为教师在霍格沃茨度过的十余年改变——他与教职工们还是相处得还是很不错的,《密室》结尾处与其他教师一起嘲讽洛哈特便是一例明证;电影版哈七上开头,从Alan Rickman的眼神中更可以看出,那位麻瓜研究教师在垂死挣扎时所说“Severus…we are friends…”,真的未必是空穴来风。
西弗勒斯-斯内普不仅有仇必报,更有恩必报,这个有着缜密思维的理工男,经由与自己长达十余年的作战,终于突破了至善——莉莉-伊万斯之所以能换来食死徒S义无反顾乃至惊天动地的献身,靠的全是自己的善良与宽容。
(三)科学坏人 由此,也可推断出斯内普缘何会对斯莱特林的学生们如此偏爱——以至于他愿意为德拉科立下牢不可破的誓言(对纳西莎亦很敬重),这是因为他与卢修斯确实是有真交情。
HP5中小天狼星曾在吵架时对他说:“告诉我,卢修斯马尔福近来怎样?
我想他一定很高兴他的哈巴狗在霍格沃茨任教吧?
”个人认为考虑到当时剑拔弩张的气氛以及二人的宿敌关系,这句话顶多能证明卢修斯和斯内普走得很近,因为很难想象斯内普会像狗一样跟在别人后面。
有关斯内普与卢修斯往来的直接描写,似乎仅限于他来到霍格沃茨的第一天,正是戴着级长徽章、人格魅力十足的卢修斯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至于他们究竟遵循着哪种交往模式,要根据卢修斯的为人和斯莱特林学院的文化来分析。
乍看之下,卢修斯是个法力薄弱且墙头草到处飘的嚣张大款,一家三口都很混账;罗琳后来更补充道,马尔福家族其实不算高贵,他们在历史上属于暴发户性质,曾通过和麻瓜贵族通婚获得了庞大庄园(因此我猜测卢修斯是搞房地产的,考虑到魔法世界位于【伦敦】,啧,换我我也嚣张)。
不过卢修斯本身就不是学者或战斗人员,而是个很善于拉拢人心的商人,其家族不仅世代都对克拉布和高尔有着极强的掌控力,亦在魔法部和霍格沃茨董事会均吃得很开,甚至是支持食死徒活动的主要财阀,可谓是很有能力的。
对将要继承庞大家业的宝贝儿子,卢修斯虽然在物质上非常满足,但也不是一味娇惯,如HP2中便有过这么一段对话: 【“我希望我的儿子比小偷和强盗有出息一点儿,博金。
”马尔福先生冷冷地说。
博金先生马上说:“对不起,先生,我没有那个意思——”“不过要是他的成绩没有起色,”马尔福先生语气更冷地说,“他也许只能干那些勾当。
” “这不是我的错,”德拉科顶嘴说,“老师们都偏心,那个赫敏·格兰杰——” “一个非巫师家庭出身的女孩子回回考试都比你强,我还以为你会感到羞耻呢。
”马尔福先生怒气冲冲地说。
】 不难发现卢修斯特别重视孩子的智力教育,很巧,斯内普智力逆天;此外卢修斯还喜欢收集各种黑魔法物品,又很巧,斯内普是个黑魔法小专家——因此卢修斯对斯内普,大概除了尊敬还是尊敬,更何况毕业后他们还成为了同僚。
除了卢修斯,斯内普在斯莱特林还有其他狐朋狗友,已知的有穆尔塞伯和埃弗里,其中穆尔塞伯的父亲是第一代食死徒,曾陪伴伏地魔跋风涉雪前往霍格沃茨求职。
前文已论述,以斯内普的性格,他不会与看低自己的人往来,可见他在斯莱特林学院内并未因家境贫穷、性格差等原因受到排挤,据小天狼星介绍,还成为了院内一个食死徒预备团的成员(同党包括贝拉特里克斯等等);这与蛇院的文化传统是分不开的。
蛇院其实是个什么样的学院呢?
首先,由于后几本小说连篇累牍地强调纯血,很多人大概都忘了他们除了近亲结婚还忙了不少别的事。
几本书中分院帽的歌分别是这样唱的:【血统纯正、诡计多端】、【也许你会进斯菜特林,也许你在这里交上真诚的朋友,但那些狡诈阴险之辈却会不惜一切手段,去达到他们的目的】、【渴望权力的斯莱特林,最喜欢那些有野心的少年】,第一句是个总括,第二句其实是表明在这里很难交到真诚的朋友,第三句则是说该院的学生都是要做大事的。
其次,他们一直非常优秀。
早在HP1中差点没头的尼克便说:“格兰芬多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没赢过奖了,斯莱特林来了个六连冠!
”哈利这届,由于克拉布和高尔两家很不巧选在了同一年生孩子,稀释了全人类的智力水平,加之作者也没怎么介绍蛇院的其他同学,这才显得斯莱特林既弱智又精神病(当然,也有可能是世代的近亲结婚终于显露出了不良后果);此外前几部电影为了防止误导儿童观众,将斯莱特林定义为邪恶,净选一些磕碜的小孩来演,无形中也助长了观众的错觉。
事实上,血统诚然是进入斯莱特林的首要因素,但进来以后他们是根据实力论资排辈的,在这里学习就像一场严酷的生存竞赛,每个人都能根据其家世与能力的综合被分出地位的高低,来往时考虑的是彼此的利用价值,故人情较为冷漠。
斯莱特林们在欺负别人时会非常抱团——强上加强,但是自己人被欺负时却很少会拔刀相助——谁叫你弱,这里并不存在詹姆和小天狼星、哈利和罗恩式的莫逆之交。
他们明目张胆地歧视弱小,只追随真正强大的力量,所以麻瓜孤儿院出身的伏地魔在靠奖学金进入霍格沃茨后,没用几年便成为令全院俯首称臣的超级领袖。
一个真正的斯莱特林会习惯成自然地将任何进入他视野的物体分出三六九等,出身不好扣分,学习不好也扣分(像克拉布和高尔这种能力分被扣到极致的,就只能心甘情愿地给别人当哈巴狗),这一特点很直观地反应在了斯内普出离糟糕的师品上。
尽管斯内普讨厌所有格兰芬多,但最讨厌的是成绩垫底的纳威,他对纳威甚至比对哈利还要缺德很多很多。
HP2中,当洛哈特准备把纳威和芬列里分成一组时,斯内普立刻在全年级同学面前说纳威“即使用最简单的咒语也能造成破坏,我们将把芬列里的残骸装在一只火柴盒里,送进医院病房。
”HP3中他更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卢平“小心”,因为“纳威隆巴顿在这个班级,我劝你别叫他做任何难做的事情。
”书里没有写,但我想事后纳威一定伤心地哭了。
斯内普欺负纳威的方式,正是詹姆欺负他的方式,也是所有欺负手段中最有杀伤力的一种:公开羞辱。
一个人若想肆无忌惮地欺负另一个人,首先要把对方视为一个你所讨厌的特质的集合而非完整的人,这样才能彻底漠视受欺凌者的痛苦、假装他们没有感情,继而放下人类皆有的恻隐之心发动攻击。
斯内普小时候没什么可拿来自豪的,只能拼命骄傲于智能与血统,这两样也就成了他评判他人的唯一标准,莉莉的存在仅仅令他放弃了血统至上,他可是到死都没放弃智能至上,只不过比当初温和了不少。
再看纳威,天资毫无疑问已经是相当不高了,偏偏学习也相当不认真;说实话,智力正常的小孩无法完成很常规的学习内容,确实不仅仅是笨的缘故,更多的是懒惰、找借口、没有上进心,而这些缺点在斯内普眼中只能被千百倍的放大(他批评詹姆和哈利的固定用词之一就是lazy),因此他对纳威的评价是最低的。
这倒是和我们中国的老师挺像。
不过许多资质平庸的中国教师们只不过是可悲地被应试教育洗了脑,鉴于斯内普是个人格障碍严重的大天才,所以他傲慢到了一个连他人的努力都不认同的地步。
一年级的第一节课,斯内普上来就说:“我可以教会你们怎样提高声望,酿造荣耀,甚至阻止死亡——但必须有一条,那就是你们不是我经常遇到的那种笨蛋傻瓜才行。
”在这里,他强调的是天赋。
赫敏的天赋毫无疑问比斯内普要差上一截,斯内普也毫无疑问不怎么喜欢赫敏,HP6中他更轻蔑地道出了一句大实话:“这个回答是原封不动地从《标准咒语,六级》上抄来的。
”十六岁的斯内普已经推翻了教材,十六岁的赫敏却还在背教材,这就是赫敏不管表现得多好都无法让斯内普满意的原因——他根本就看不起她;如果说赫敏能在一百分的卷子上写下所有课堂知识拿到一百分,斯内普则能用自己的体系把大题答得让阅卷老师长跪不起。
斯内普崇尚的是纯粹的智力较量,与之相比,信念、原则之类的反而不那么重要,与其说他是个本性不坏的人,不如说是个没有本性的人,年轻时的他自私自利而且没有道德感,被仇恨彻底蒙蔽了双眼,只纠结于个人的得失,从不管他人的死活,哪怕哈利只是个无辜的婴儿,这是非常卑劣的。
倘若那时的他成为了独裁者,很可能会设计出一套依照智力将人划分等级的制度,到时像我这种数理化生都不好的理科生,大概就直接刻上“傻逼”二字拉出去枪毙了。
HP6中邓布利多这样定义伏地魔的追随者:“弱者为寻求庇护,野心家想沾些威风,还有生性残忍者,被一个能教他们更高形式残忍的领袖所吸引。
”斯内普首先和第二条沾边,罗琳也解释过他觉得加入食死徒是是一件很威风的事,私底下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可以令莉莉震撼。
至于第三条,斯内普的残忍纵然不能与卡罗兄妹、贝拉特里克斯、格雷伯克等人相提并论,但显然高级得多。
哈利在系统学习了斯内普十六岁时的学术成果后概括说王子有一种很残忍的幽默感,其实许多小男孩都有这个特点,詹姆和小天狼星尤其,但他们用以攻击斯内普的手段是斯内普发明的,就像食死徒吊起麻瓜的手段也是斯内普发明的一样,所以斯内普的威力远在他们之上,仿佛一个别有用心的神。
斯内普的可怕之处在于他尽管未必身体力行地实践,可他不仅有能力将最疯狂变态的幻想转化为现实,自身也毫无原则可言,他追求纯粹的技术,却并不在乎技术究竟被应用于什么目的,哪怕世界天翻地覆,他也会觉得这是在做实验,碾死的那些弱智都是蟑螂,原本就没有存活的价值——所以他会说穆尔塞伯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我想这也是驱使他追随伏地魔的重要因素;受哈利视角所限,小说里并没有介绍食死徒内部的具体分工,不过可以尝试推断一下斯内普的工作内容。
早在斯内普不到二十一岁时,便已是伏地魔麾下的一员大将——伏地魔答应了他不杀莉莉,而且确实也信守诺言没“杀”莉莉,他上来二话不说先手刃了詹姆,然后一直叫莉莉滚开,最后那道阿瓦达索命是发给哈利的,不想莉莉为救哈利而挡在了中间——以伏地魔的人品,这简直相当于对斯内普说“我爱你”了,毕竟要是斯内普没求他,他便会秒杀莉莉,也就没有后来这么多麻烦了。
伏地魔复活后,望着身边围着的一圈食死徒,也是很伤感地来了一句:“有一个,我想是永远离开我了……” 由于当时斯内普还没有回来“承认世上还有其他女人,血统更纯,更配得上他”,所以我想伏地魔也明白杀死莉莉会失去斯内普,并为此感到懊悔,足见斯内普在组织中的重要作用。
可比起贝拉特里克斯等杀人不眨眼的忠诚食死徒,斯内普的行径又有颇多诡异的地方,首当其冲的就是当邓布利多要求斯内普杀掉自己以保全德拉科的灵魂时,斯内普怒气冲冲地说:“那么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
我的呢?
”我想,既然他这么闷骚的人连暗恋莉莉一辈子这种宇宙级机密都告诉邓布利多了,连anything和always这种八点档台词都说出来了(而且是在不惑之年说出来的),说明二者绝对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忘年好友(仔细想想,他们的人生经历也有颇多重合之处啊),如果斯内普真的杀过人,应该没必要在这么严肃的场合装逼吧。
再者,贝拉特克里斯曾指责他“我们其他人都在冒着危险出生入死,你却【又】一次不在场”,很难想象一个总是故意缩在后方的人能在食死徒中平步青云,因此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本来就是做科研的,相当于首席技术官,与伏地魔一起开发黑魔法,搞不好黑魔标记也有部分是他的专利(相当于一个人值五个师啊)。
都是来学习残忍,格雷伯克只学到了残忍地咬,其他食死徒学到了残忍地杀,斯内普却在学习残忍地思考,乃至成为了残忍的开发者。
科学怪人并没有错,错在不讲原则地将排山倒海的巨大能量用以罪恶之途,这就成为了科学坏人。
之所以绝大多数缺德事都让斯莱特林做了,是因为他们只认权力,其原则就是不讲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斯莱特林,还有一个学院亦被黑得很惨,那就是拉文克劳。
格兰芬多的选拔标准为 “勇敢无畏、重视荣誉”,赫奇帕奇则为“忠厚诚实、勤奋努力”,二者皆是对个人品质和行事准则的要求,只有拉文克劳致力于录取脑子最聪明学习最好的学生——连个信条都没有,还不如斯莱特林,所以只能打酱油。
尽管说一套做一套几乎是人类的共性,但人类还有一个共性就是讨厌背叛者,因为利益与懦弱而告密,在多数文化中都是最令人不齿的行为,比本身就站错了队还要糟糕。
纵观七册书,会发现小人的角色大多是由拉文克劳来担任的,如D.A.的玛丽埃塔(与此同时张秋也并不觉得玛丽埃塔的告密之为不地道),如拉文克劳的亲生女儿Grey Lady(“我想让自己比母亲更聪明,更有名望。
我偷了冠冕,带着它逃走了”),还有一个更典型的例子是奇洛。
据罗琳的补充,奇洛便就读于拉文克劳学院,成绩非常好(尽管斯内普说他贪婪无能,不过斯内普是不世出的),虽然生性羞涩,但野心很大。
起初教授麻瓜研究的他,在被指派为黑魔法防御术的教师后,自不量力地出发前去阿尔巴尼亚寻找伏地魔,幻想着收获第一手经验然后功成名就——然而只懂得做学问的人心智力量往往都是很薄弱的,所以他很快就被伏地魔彻底洗脑了。
拉文克劳的教育体系无疑是很失败的,这与我朝的情况倒有着颇多相近之处。
(四)拉文克劳的尴尬 不过比起出产叛徒,对拉文克劳本人来说,更郁闷的或许是但凡作者钦点的优秀学生,没有一个就读于她的学院——赫敏和邓布利多来自格兰芬多,斯内普和伏地魔来自斯莱特林,格林德沃如果在霍格沃茨念书百分之一万会被分进斯莱特林,而哈利在校时公认的学生领袖、三强争霸赛的正牌选手迪戈里,是个赫奇帕奇。
HP5中在D.A,当泰瑞布特握着联络用硬币瞠目结舌地问她“你有这样的脑子,怎么没在拉文克劳”时,赫敏轻描淡写地答道:“分院帽是正经考虑过要把我放到拉文克劳,可最后决定了格兰芬多。
”这其实是说明在作者的评价体系里,“勇气”是要高于“智力”的,这层主旨早在HP1就点出来了。
在哈利即将奔赴与奇洛的正面交锋时,赫敏与他告别道: 【“哈利——你知道吗,你是个了不起的巫师。
” “我不如你出色。
”哈利非常难为情地说,赫敏松开了他。
“我!”赫敏说,“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儿小聪明!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东西呢——友谊和勇气——哦,哈利——可要小心啊!”】 尽管乍看之下似乎其他三院不要的学生都会进赫奇帕奇,我倒觉得在资质不错的前提下,拉文克劳才都是别人挑剩下的。
赫敏等人与纯粹的拉文克劳有什么区别呢?
让我们先从相貌英俊、成绩优异、球技卓越、人品高尚的赫奇帕奇塞德里克说起。
HP4中分院帽唱道:【拉文克劳觉得,头脑最聪明者,总是最有出息;赫奇帕奇感到,最勤奋努力的,才最有资格进入学院】,充分说明赫奇帕奇对学生并非没有要求。
塞德里克或许智能相较最聪明的要差一点点,胆子相较最勇敢的要小一点点,野心相较最狡猾的要弱一点点,但在考场和球场上,他可以通过勤奋努力来弥补上这一点点——与此同时,赫奇帕奇的另一条准则“忠厚诚实”所赋予他的高贵人格,拉文克劳的学生却不能通过聪明才智获得。
由此,塞德里克不仅在同期生中最有出息,甚至成为了全书中唯一挑不出缺点的角色;所以,他死了。
至于邓布利多、格林德沃与伏地魔,显而易见,他们的学术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领袖魅力的一部分——阿不福思那句“她的状态不行,你不能带她一起走,去你打算去的地方,发表你那些聪明的讲话,给自己煽动起一批追随者”,传神地勾勒出了邓布利多在学生时代的形象。
赫敏作为学习型人才,领导力虽然有所欠缺,但也一直有着自己立志于投身的事业,早在四年级时就成立了观念大大超前于时代的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并顶住重重压力坚持了下来。
此外,她最先识破了特里劳妮的骗子面目并当堂走了出去,最先看出乌姆里奇的任教是由于魔法部试图干涉霍格沃茨并以实际行动做出抵抗,不也说明了即便在学习中,智力以外的因素——如判断力和勇气——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吗?
赫敏是三人组中最为足智多谋、理智清醒的,总能在关键时刻想出办法、抵挡诱惑,真正令她脱颖而出的与其说是智力,倒不如说是智慧;是人用技术,而非技术用人,被技术操控的人没有灵魂。
或许有人会说,这种局面是作者对拉文克劳和赫奇帕奇着墨较少造成的。
不过,为何被置于配角之位的是这两个学院呢?
窃以为这是由他们自身的特质决定的。
七部《哈利波特》都在讲述少年战胜成人、推翻霸权的故事,所以这其实是一部英雄史诗,“英雄”与“主角”皆为Hero,而在西方文学的传统中,靠武力征服敌人的强者才是Hero,故“勇气”是最受推崇的品质——古典文学专业出身的罗琳,很可能会按照这个思路想问题。
且看昂山素季的读后感(她在被软禁期间一直沉迷于哈利波特):“我真不知如何才能有足够勇气去做那些孩子们所做的一切,因此当人们讨论我的勇气时,我想他们应该对哈利波特一无所知。
”勇敢并不是打架斗殴、欺凌弱小,而是承担责任、直面挑战。
书中所展现的勇敢绝不仅仅是正面迎敌:纳威勇敢地坚持原则,阻止三人组危及集体荣誉;小天狼星和詹姆抛下世俗偏见,勇敢地与狼人为友;珀西身为一个心比空间站高命比卫生纸薄的低端野心家,勇敢地承认了错误,克服了自己最大的缺点,“原谅了别人的正确”,达成了勇敢的至高境界…… 此外作为一部情节非常传统、结构非常工整的小说,《哈利波特》完全遵循“主角历经对手的重重阻挠,终于达成了目的”这一模式,在构思这类故事时,首先要设计出“主角”(Protagonist)和“对手”(Antagonist)。
Protagonist同时指事件的积极参与者,以及,领袖。
而“勇气”和“野心”,实际上是一对非常微妙的双生子,换言之即行动力、领导力,正是这二者造成了戏剧冲突——所以格兰芬多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斯莱特林是当仁不让的对手,戈德里克-格兰芬多与萨拉查-斯莱特林,在彻底决裂前,是全世界最要好的一对朋友。
回过头来再看獾院和鹰院,不难发现它们讲求的其实是服从与辅佐,因此就本质而言,赫奇帕奇是格兰芬多的“助手”。
至于拉文克劳,《哈利波特》毕竟是儿童/青少文学,中学校园里恶势力的比重太大,很有可能误导年轻读者,故作者写得比较隐晦;但正如“勇气”与“忠诚”,“野心”与“智力”亦是一对绝配——拉文克劳其实是斯莱特林的谋臣。
所以霍格沃茨大决战前疏散学生时,四个学院的参战比例是这样的: 【斯莱特林桌旁空无一人;拉文克劳鱼贯而出时,一些年纪较大的同学坐着没动;赫奇帕奇留下来的就更多了;格兰芬多更是有一半的同学都待在座位上。
】 留下的人数,暗含着作者对四个学院的评价。
虽然霍格沃茨很像一所财经政法类大学——因为一半校友追杀另一半校友(对不起我讲个冷笑话)——但它仍然是一所中学。
中学的目的是什么?
传道授业解惑?
实际上绝大多数人连小学的知识都不记得了,伴随终生的只有个别感兴趣的科目。
小学时我们每天花大把时间用尺子画等号,到了中学就不会画了;中学时又每天披星戴月早出晚归花大把时间做习题(讽刺的是除了数学英语,其余科目中的许多内容都是假的),上大学后却立刻不会做了;我有时候简直觉得中国学生的生命轨迹就是用十几年养成一堆没什么用的好习惯,再用一个月把它们全忘了。
留下来的,是交过的朋友、谈过的恋爱,以及吃过的苦、受过的罪,换言之即那些帮助我们成长的事情。
曾有人问过罗琳,邓布利多为什么允许斯内普欺负学生?
罗琳的回答是,邓布利多认为斯内普这样可怕的老师是成长历程中的必经之路。
的确,这只不过是个把故事圆起来的借口,不然每个毛孔都放出光亮的邓校长竟然放任这么个变态老师在号称最优秀的魔法学校里飞扬跋扈十五年,岂不是太失体统了(天知道到底有多少学生毕业十年后做噩梦还会梦见斯内普);真正值得玩味的是她所选择的理由。
罗琳完全可以给出一个与剧情结合得更紧密的解释,比如为了让四十岁老处男斯内普有个发泄渠道以保持心理健康、为了不让斯内普失去食死徒同党的信任等等,可是她偏偏选了这一条,说明她其实是在借此补充故事主旨,即“成长”。
人要怎样才能成长呢?
当然是要经历痛苦与磨难。
也就是说,如果你离开学校的时候只收获了一兜子奖状,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什么收获都没有的——所以17岁时的邓布利多幼稚得惊人,眼睁睁地看着暗恋对象对亲弟弟施用钻心咒、害死了亲妹妹后他才勉强达到了哈利初入学时的成熟度;所以什么都没经历过的詹姆波特,是个喜欢欺负人的自大狂。
而鹰院这种教学体系,概括起来就是本末倒置、急功近利,将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的,恰恰是拉文克劳中人气最高的卢娜,因为她在拉文克劳过得一点都不快乐。
卢娜的名字Luna,最早出现于HP3——当小天狼星解释了事实真相后,彼得狡辩道:“Lunacy! far-fetched!”Lunacy的意思是精神失常、行为愚蠢,我想作者正是在写到这里时获得了“卢娜”的灵感。
HP5中,卢娜初次登场,当时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其他的包厢全都满了,只有她孤零零地一人坐一间包厢,因为根本没有人愿意靠近她。
罗琳在描写她的外貌时一点都不客气,毫无电影版中不食人间烟火的惊艳:【她长着一头乱蓬蓬、脏兮兮、长达腰际的金黄色头发,眉毛的颜色非常浅,两只眼睛向外凸出,这使她老有一种吃惊的表情】——其实就是唐克斯和特里劳妮的缺点的综合体,周身散发出精神病的气场,以致连全系列中最友好兼最英俊的小伙纳威都不愿意坐进去,哪怕他到处都找不到座位。
过了一会儿哈利来了,他看到卢娜的瞬间,【立刻明白为什么纳威情愿放过这问包厢了】,原因是【这姑娘身上明显地透着一种疯疯癫癫的劲儿——这也许是因为她为了保险起见,居然把魔杖插在了左耳朵后面,或者是因为她居然戴着一串用黄油啤酒的软木塞串成的项链,或者是因为她读杂志时居然把杂志拿颠倒了】,那本杂志偏偏还是疯话连篇的《唱唱反调》。
从金妮口中,可以知道卢娜的外号是“疯姑娘”,这亦是个很客气的翻译,因为它的写法是Loony,这个词有一定冒犯性,个人认为译成“二逼”都不为过,而且,包括HP5时的金妮在内,所有学生都这么称呼她。
自从入校以来,各式各样的侮辱始终伴随着卢娜,甚至到了HP6中她仍面临着这样的苦恼: 【“D.A.没有了,有点孤单,但金妮很好。
那天她在变形课上制止了两个男生叫我‘疯姑娘’——”】 很显然,喜好奇装异服并且满口胡言乱语的卢娜,已经边缘得不能再边缘了,她作为全校的笑柄,人缘比斯内普和纳威更差——就连哈利等人,也是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接受了她;纵使如此,当哈利打算邀请卢娜去参加斯拉格霍恩的晚会时,还是刚一开口就后悔了,“已经有点儿希望她不想去了”。
而后当他宣布此事时,更是发生了这样一段对话: 【“你可以带任何人!
任何人!
”吃饭时罗恩不敢相信地说,“可你选了疯姑娘洛夫古德(Loony Lovegood)?
” “别那么说她,罗恩。
”金妮责备道,她刚好从哈利身后路过,到她朋友那边去,“我真高兴你要带她去,哈利,她可兴奋了。
”她走过去跟迪安坐在了一起。
哈利试图为金妮赞同他带卢娜去参加晚会而感到快乐,可是他做不到。
】 站在卢娜的立场上看,这几行字其实很残酷——这些人并没有真正接纳她,他们的包容更多是出于礼貌以及同情。
哈利也并未意识到D.A.的友情对卢娜来说有多么重要,直到HP7中他进入卢娜的房间才恍然大悟,屋内的景象令他哽咽: 【卢娜在她卧室天花板上装饰了五张画得很漂亮的脸庞:哈利、罗恩、赫敏、金妮、纳威。
它们不像霍格沃茨里的画像那样会动,但也有一定的魔力:哈利觉得它们有呼吸。
画像周围有精细的金链子把它们连在一起。
但细看了一两分钟后,哈利意识到链子实际上都是一个词,用金色墨水写了上千遍:朋友……朋友……朋友……】 这几个人全是D.A.的格兰芬多,换言之,在四年级之前,卢娜没有一个朋友,所以她根本不是典型的拉文克劳。
典型的拉文克劳,是身边永远围着一大帮女生的张秋,以及她的好友玛丽埃塔,一个告密生(Sneaker,即“卑鄙无耻的人”)——那一章干脆就叫《马人和告密生》,可见作者对她的评价之低。
实际上,卢娜是女版的斯内普。
脏且乱的金发、凸出的双眼、精神病的气场,这些描写都是为了体现卢娜没有得到什么照顾(其功用类似幼年斯内普的孕妇服)——于是HP5刚走下霍格沃茨特快,哈利便发现卢娜自打入校第一天起就可以看见夜骐,因为她的母亲在她九岁时就去世了。
HP7中在卢娜的房间,【哈利环顾四周,床边有一张很大的照片,是幼年的卢娜和一位与她很像的女士拥抱在一起,照片中的卢娜打扮得比哈利见过的任何一次都漂亮。
】 很大的照片一直摆放在床边,可见她对母亲有多么思念;“打扮得漂亮”,则是暗示着她曾有过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为期十分短暂。
由于成长环境中缺少可以效仿的成年女性,卢娜没能顺利完成由孩子到少女的过渡,加之父亲亦举止诡异,所以她始终没学会怎么把自己变得“正常”一些,毕竟她根本就不知道所谓的“正常人”是如何生活的,不过这却令她得以从极为别致的角度观察事物。
HP5结尾处,哈利在因为小天狼星的去世而陷入极度沮丧之时遇到了卢娜,发现她简直是个思想家: 【“不是。
”卢娜说着用她那双朦胧得有些古怪的、凸出的眼睛审视着哈利,“我想你不会不喜欢的。
那个食死徒杀死的人是你的教父,对吗?金妮告诉我的。
” 哈利只是敷衍地点了点头,但是他发现不知为什么,他并不介意卢娜提起小天狼星。
他想起卢娜也能够看到夜骐。
“你也曾经——”他说,“我是说,什么人——你认识的人当中,有没有已经去世的?
” “有,”卢娜简单地说,“我妈妈。
她是个杰出的巫师,你知道,她相当喜欢做实验,一天,她的一条咒语出了大错。
那年我九岁。
” “我很难过。
”哈利喃喃地说。
“是的,那真的很可怕。
”卢娜一口气说了下去,“现在,我有时仍会为这件事伤心难过。
但是我还有爸爸,而且,不管怎样,这并不意味着我永远都不能再见到妈妈了,不是吗?” “哦——是吗?
”哈利不确定地说。
她怀疑地摇了摇头。
“哦,别这样,就在帷幔的后面,你不是听到他们在说话吗?” “你是说——” “在那间有拱门的屋子里。
他们只是暗暗藏在我们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就是这样。
但是你确实听到他们说话了。
” 他们相互看着对方,卢娜微笑着。
哈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者是该想些什么;卢娜相信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他也确信他曾听到了帷幔后面的说话声。
】 HP6中哈利意识到【卢娜又显示出她的特殊才能——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他还真没见过像她这样的人】,这其实是在说她的洞察力极其卓越,并且根本不受无聊的社交守则约束。
卢娜无疑非常有智慧,不过她并不是赫敏那类擅长应用课本知识的三好学生(因此学术才能不够突出的赫敏投身民权运动去了),而是一个很可能会获得斯内普欣赏的天才——她有着热爱发明新咒语的母亲和热爱神奇生物的父亲,也出身于GEEK家庭。
卢娜具备一种唯有备受上天青睐的极少数人才能拥有的天赋,那就是从不局限于既定经验,对未知事物永远充满好奇、满怀包容,这对从事探索研究、艺术创作这类蕴含着最高级人类智慧的活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在被俗世尘埃遮蔽双眼的凡人听来,卢娜与其父所言皆是疯话,但事实上呢?
不说别的,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也曾寻找过死亡圣器;斯内普那些如有神助的天才想法,在获得实验证明之前,不也被赫敏视作胡说八道吗?
他一定还有许许多多仿佛异想天开的非凡洞见写在别的课本上。
因此,在罗琳后来的补充中,卢娜走上了学术道路,成为了一名很有成就的动物学家,发现了多种神奇生物,与《神奇动物在哪里》的作者斯卡曼的孙子组建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她既不疯也不傻,只不过站得太高、看得太远,彻底将庸碌无能之辈甩在了另一个次元。
HP5的结尾写道: 【“噢,我的很多东西都不见了。
”卢娜不慌不忙地说,“你知道,有人把它们拿走藏了起来。
但是因为今天是最后一个晚上。
我一定要找回来,所以,我在贴通知。
” 她指了一下布告栏,她的确已经钉上了她丢的书和衣服的单子,请求人们归还。
哈利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自从小天狼星死了之后,一直占据他内心的只有愤慨与伤心,而现在涌起的这种情感远不同于此。
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那是对卢娜的同情。
“他们怎么能把你的东西藏起来呢?
”他皱着眉头问卢娜。
“哦——这个——”她耸了耸肩膀,“你知道,我想他们认为我有些古怪。
实际上,有些人管我叫疯姑娘洛夫古德。
”哈利看着她,刚刚涌起的同情变得更加强烈了。
“他们没有理由拿你的东西。
”他有气无力地说,“需要我帮忙找吗?
”“哦,不,”她对他笑着说,“它们会回来的,它们总是到最后时刻才回来。
只不过是我想今天晚上收拾东西。
”】 这段对话背后隐含的恶意令人不寒而栗,它暗示着卢娜与斯内普一样,也长期生活在校园凌霸的阴影中。
斯内普是男孩子,所以会遭受直接攻击,在公共场合被群殴,嘴里吐着粉红色的泡泡,满地爬着找魔杖,伴随他的是围观者夹杂着欢呼与喝彩的纵声大笑;卢娜面临的则是孤立、漠视和恫吓——我想,既然作者特意强调了“对卢娜的同情”,那么书本和衣物莫名丢失,在她所经历过的事情里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卢娜的个性非常突出,甚至可说与任何人都不相似,因此没有人会把她当作自己人,这就使得一些品质恶劣的人借她来发泄,或者说他们从来就认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哪怕对方再痛苦,他们也是不在乎的。
而卢娜,尽管表面上也是毫不在乎,可她之所以沉浸于自己的臆想,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自我麻醉,借此抵挡周遭的歧视与嘲讽;外面的世界太残酷,以致她根本不想融入,不过在疯疯癫癫的表象之下,她非常非地孤独、痛苦,非常非常地渴望能拥有真正的朋友——但最终给她归属的,是注重友情的格兰芬多。
罗琳想必是很钟情斯内普和卢娜的,因为当被问及斯内普为什么叫西弗勒斯时,她说“很多圣人都叫这个名字”;至于卢娜,她的姓氏已经说明一切了:Love,Good。
(五)王者与炮灰 除了卢娜,拉文克劳还有一位高人气角色——可爱而可靠的弗立维教授,不过弗立维之所以成为弗立维,绝不仅仅是因为单纯的聪明。
他首先是个高明的巫师,而且据HP2中赫敏爆料,年轻时还是决斗冠军;其次是个优秀的老师,对待学生永远和蔼可亲、循循善诱——弗立维从不像麦格那样打击后进生的自信,难怪纳威的魔咒O.W.Ls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最重要的是,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强者。
其实在最初的设定里,弗立维仅仅是矮而已,但是在看过HP1的电影后,许是由于电影的人设确实很像妖精,罗琳立刻改口说弗立维的矮小身材是妖精血统导致的,这是很有深意的,因为当时小说中已经引入了“混血物种”这一重要概念。
在巫师的世界里,无论狼人还是混血巨人,一切half-breeds(乌姆里奇语)均被认为低人一等,所以弗立维一家的境遇自然不会太好,甚至有可能是历经数代才争取到了持魔杖的权利。
据此,他的校园生活也不会很愉快,对于这一点,作者甚至在HP5《斯内普最痛苦的记忆》中有所暗示: 【“请停笔!”弗立维教授尖声说,“也包括你,斯特宾斯!在我收起羊皮纸的时候,请留在座位上!试卷飞来!”一百多卷羊皮纸猛地腾空而起,飞进弗立维教授伸出的双臂中,把他撞倒在地上。
有些人笑了起来。
】 由于这一章(乃至这本书)的主题恰恰就是校园凌霸,所以这句 “有些人笑了起来”肯定不会是废话,因为没过几段它就又出现了: 【可他的魔杖才举到一半,詹姆就吼道:“除你武器!”斯内普的魔杖朝空中飞上去十二英尺高,噗的一声轻轻落在他身后的草丛里。
小天狼星短促清脆地笑了一声。
“障碍重重!”他说着用魔杖对准了斯内普,斯内普正扑向自己失落的魔杖,可在半路上就被撞倒了。
四周的学生都转身望着他们。
一些人站起身,慢慢地凑拢过来。
有些人露出疑惧的表情,另一些却觉得挺好玩儿。
】 然后又一次: 【“我盯着他呢,他的鼻子都碰到羊皮纸了。
”小天狼星刻薄地说,“羊皮纸上肯定全都是大块的油渍,他们一个字都别想看清楚。
”几个看热闹的人大声笑了起来;斯内普的人缘显然不怎么样。
虫尾巴尖声地哧哧笑着。
】 再一次: 【詹姆猛地转身:第二道闪光过后,斯内普被头朝下倒挂在空中,他的长袍垂落在脑袋上,露出了瘦得皮包骨头的苍白的双腿,还有一条快变成黑色的内裤。
在周围的一小群人里,有许多人在喝彩;小天狼星、詹姆和虫尾巴纵声大笑。
】 这一章简直是从头笑到尾,从某种意义上说倒是挺欢乐的——霍格沃茨从来就不是一个包容的集体,它不仅歧视麻瓜与半人半兽,亦长期排挤个性独特的学生,对凌霸与孤立非常容忍,可谓是比较压抑的。
单单几个趾高气扬的X二代绝不可能造成这样的局面,真正在这个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其实是许许多多的“普通人”那冷漠至极的袖手旁观与嘲笑讥讽。
做了老师后的弗立维尚且会不断收到哄堂大笑,可想而知他在求学时代究竟要克服多少困难,然而他从未自暴自弃,始终自强不息,最后甚至成为了全霍格沃茨最关爱学生的老师。
若想理解弗立维这个角色,决不能只盯住“头脑聪明”,唯有把 “妖精血统”、“侏儒身材”、“决斗冠军”与“教学骨干”四个词放到一起,方才能明白他究竟遭遇了什么、战胜了什么、又放下了什么,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势必令他在追寻智慧的路途上受益良多。
毕竟,即便是以学术为人生志向,离开了勇气、毅力与野心,也是做不出任何成果的。
有了弗立维这个十全十美的师德标兵,斯内普更显得糟糕透顶。
不过,很大程度上他并不是有意为之,在内心深处,斯内普其实很努力地想要当个好老师,而且的确是个负责任的老师。
他不仅教案全都自己写(老糊涂的斯拉格霍恩则直接让大家用那本五十年都没修订的老爷爷教材,此事从侧面反映出魔法部教育司司长应该被吊起来打屁股,霍格沃茨这个教学水平是该好好管管),也提供了高难度大强度的课程(乌姆里奇来听魔药课时说“哎呀,这个班学得相当深嘛”,“我怀疑教他们增强剂这种药剂是否可取,部里会希望把它从课程中删掉的”),而且动不动就留一大堆难得让人想自杀的家庭作业以巩固成果。
即便是对哈利这种上课不好好听讲一动手什么都做不出的后进生,他也从不任其自生自灭,如HP5中他看到哈利的魔药做得一塌糊涂,当即就说:“你给我写一篇这种药剂正确配制的文章,注明你错在哪儿,为什么错,下节课交上来,听懂了吗?
”倘若他不是真的关心哈利,是不会这样要求他的。
最后,很难想象如果他不是完全认同了自己的教师身份,还能在HP6中和马尔福进行如下对谈(我愿称之为“斯内普第二萌的瞬间”): 【“所以你这学期躲着我?
你怕我干涉?
你要知道,德拉科,如果换了别人,我多次叫他来我办公室而他不来——” “关禁闭!
报告邓布利多!
”马尔福讥笑道。
又停了一阵子,斯内普说:“你很清楚我不想做这些事。
”】 【“本来有克拉布和高尔跟着我,可是你关了他们的禁闭!
” “小点儿声!
”斯内普警告道,因为马尔福这时激动得提高了嗓门,“你的朋友克拉布和高尔这次要想通过黑魔法防御术的O.W.Ls考试,还得多下点儿功夫——”】 上述内容充分说明,斯内普尽管在为人师表方面做得很不够,但他至少思维方式变得很像老师,对教学还是很上心的。
普通人可能觉得这不算什么,可是于他而言,这已经是人格的飞跃了——不仅是因为他此前的人生规划里肯定不包括成为中学教师,更是因为这份工作对他来说其实是种折磨。
斯内普的大脑构造比较独特,加之并未进化出“循循善诱”、“同情理解”、“将心比心”这类对搞科研来说很多余的功能,所以上课的时候他只会觉得怎么自己都说这么明白了这帮人还是不懂,一天到晚就知道谈恋爱,简直是一群发情的猪,换到我们麻瓜界,大概就活活气成绝命毒师了。
与一般人不一样,凭借非凡的天赋与自律的个性,斯内普很容易就能成为“优秀”的人,却很难成为“好”人,因为他根本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
我们总是强调学知识,却忘了表达情感和学知识一样,也是要经过长期练习才能掌握的——达利一直都很感激哈利救了他的命,但他说不出口,因为他在十七年人生中从来没有练习过关心别人;而出身于那样一个家庭的斯内普,既没有感受到父母对他的爱,也没有感受到父母之间的爱,自然就不会表达自己的爱,要知道全家人一同吃饭、一同出游这类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无比平常的小事,在他都是从未体验过的,即便发生了,过程想必也不会很愉快,“家”所留给他的,只有爬满苍蝇的小屋,频繁爆发的争吵,麻木枯槁的神情,以及支离破碎的心灵。
习惯决定性格,因此习惯了“恨”的斯内普,宁可当个令所有人记恨的asshole,毕竟他那颗过度脆弱又过度澎湃的心着实荒置了太久,早已无法承受“爱”的重负。
他甚至认为“恨”才是酷(虽然一点都不酷),很害怕被别人知道自己拥有爱、渴望爱、想去爱,爱对他来说无比尴尬,亦无比艰难。
HP7中哈利在与伏地魔大决战时在全世界面前高喊“他爱了我妈妈一辈子”,好在斯内普这时已经牺牲了,否则他肯定会不顾伤情严重,顽强地爬起来念一个自宇宙大爆炸以来最大功率的闭耳塞听咒;同理,他朝莉莉喊出“mudblood”,亦是出于这种心态:想与待他无比残酷的周遭世界进一步划清界限,想在这先被群殴再被群嘲的时刻撑起一份自欺欺人的优越,想维持住一份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的伟男子尊严,并且,不想在他深爱的姑娘面前失掉一切,更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对这份总能从天而降的援助其实是非常非常感激的。
表面上看,斯内普因为这一句话失去了莉莉的友谊;但无奈的是,莉莉大概早就有与斯内普绝交的打算了,“mudblood”不过是一个很充分的借口,如果斯内普不说,她或许会更困扰。
在《斯内普最痛苦的回忆》一章中,莉莉有一连串很不对劲的动作,一是【在周围的一小群人里,有许多人在喝彩;小天狼星、詹姆和虫尾巴纵声大笑。
刹那间,莉莉愤怒的表情起伏了一下,就像她也要微笑似的】,二是当斯内普说出“我用不着她这种臭烘烘的小泥巴种来帮忙!”后,【莉莉眨了眨眼睛】,三是【她猛地一转身,飞快地跑开了】。
窃以为,这不仅揭示了她对斯内普的看法,还交代了她“讨厌”詹姆却仍嫁给他的原因。
且让我们逐个拆解一番:“眨了眨眼睛”,意味着她直到昨天还认识一个截然不同的斯内普,那个斯内普尽管将其他麻瓜出身的人都称为mudblood,却永远对她非常友善,所以她想的是“果然轮到我了”。
“扭过头,飞快地跑开了”,在詹姆约她出去玩以后这样做,是羞涩的体现,说明她对詹姆并非没有好感,之前的一段对话多少有些调情的成分在内——詹姆显然具备许多吸引人的特质:开朗,阳光,体育好,会说话,而且有钱。
傲慢亦是一种情感,放下傲慢也需要经过长期的练习,小天狼星解释说莉莉嫁给詹姆是因为七年级后詹姆不再自大了,那么,好,一个傲慢的富二代bully突然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有没有先例呢?
有,请参见三井寿。
詹姆显然没有像三井寿那样遭遇重大挫折并被人生导师拯救,否则小天狼星不会不提;小天狼星和卢平只提到,詹姆虽不再【为了取乐】对别人施咒语,却并未对斯内普停手,换言之,他只不过是稍微收敛了一下罢了。
莉莉接受了七年级而非六年级的詹姆,根源并不在詹姆的变化,而是詹姆的收敛令她不必太过在意他的缺点。
证据何在呢?
正是那句【刹那间,莉莉愤怒的表情起伏了一下,就像她也要微笑似的】。
当我于03年的某个深夜初读HP5时,就深感这个细节十分刺眼,待到HP7出来以后,每当我想到这句话,那感觉更是如同活吞苍蝇——不得不说罗琳真是够狠的,只多出一个句子,斯内普用尽一生去追寻的光芒,瞬间便化为了荒诞与虚妄。
莉莉和斯内普曾是魔药课上的搭档,她也说过他是她最好的朋友,然而到了此时,由于他糟糕的卫生习惯以及乌烟瘴气的交际圈,使得她与其他人一样,也将他视为怪胎了。
她当然不会欺负他,不过确实想甩开他,“这些年来我一直为你找借口,别人都无法理解我为什么还和你说话”,如今她终于筋疲力尽了——这样美好的友情怎会一笔勾销?
主要责任当然在他,不过另一方面,她也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他。
与“表达自己的情感”相对,“理解他人的情感”也是一种能力,而莉莉出身于中产阶级的幸福家庭(佩妮至少提供了两处证据,其一是她对蜘蛛尾巷的鄙夷,其二是HP1中“可是我的父母却看不清,整天莉莉长、莉莉短,家里有个巫婆他们还美滋滋的!”),到了霍格沃茨后仍是成绩优异的人气王,集各方宠爱与天下优点于一身,这就意味着她对负面情感没有丝毫切身体验。
她确实是个善良宽容的好孩子,也确实同情斯内普,但她的同情流于表面、归于肤浅,仿佛一个新闻评论员——地狱就在她身边,但她既看不到滚烫的熔岩,也听不到绝望的叹息,更触不到卑微的灵魂,因为她的生活太有限,眼中只有蔚蓝的天。
莉莉只能察觉表象,却没有能力追问根源,故在她看来,詹姆的校园凌霸只是个年轻造成的缺点,而非人格本身的缺陷。
她甚至有可能会在约会时对詹姆说:“我看不出你为何要对XX那么坏,你就不能收敛一下吗?
” 这里没有指责莉莉的意思,毕竟欧美校园中运动员凌霸科技宅的传统由来已久(我们国家则是倒过来,小学老师带领全班欺负学习最差的同学),相信不少人都认为,较之凌霸,不洗内裤才是更大的罪过——这种文化本身就有错,何况比起一大批将凌霸视作男子气概的姑娘,她已经先进太多了。
有些读者或许会认为我对莉莉及詹姆太苛刻,有“詹黑”之嫌;然而我想说的是,在本文的架构内,并不存在好与不好的角色,只存在塑造得好与不好的角色,既然能从詹姆身上挖掘出这么多东西,说明他的塑造是成功的,故比起单纯地“黑”抑或“捧”,研究一下作者究竟想借助他表达什么、能从中学到些什么,才是更有意义的。
HP作为一部结构极其规整、内容极其充实的通俗小说,每一章都经过了精细的打磨,各个角色都有着独特的价值,没有哪两个人物是重复的;我想,既然罗琳已经借助德拉科体现了校霸的成长,那么她之所以要设计詹姆和小天狼星这条线,一方面是为了表现绵延一生的伟大友情(确实非常感人),另一方面恐怕就是为了探讨校园凌霸,至于詹姆成长与否,并不是小说的重点。
莉莉的【仿佛也要微笑】,以及《最痛苦的回忆》这一整章中诸多围观学生的欢呼,其实都指向了一个十分引人深思的现象:为什么许多人不觉得欺负人是原则问题?
仅仅因为无聊就把别人头朝下吊起来并扒掉内裤,这很好笑吗?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地球上生活着这么多“詹黑”,倒是挺值得庆贺的,毕竟现实生活中的詹姆们依旧坐拥着好人缘。
詹姆波特经常欺负人,对此莉莉与卢平都是承认的(当小天狼星说“月亮脸不那么傻”时,卢平摇了摇头:“我曾经让你们放过斯内普吗?
”),作者更是借助哈利强调过这一点: 【是的,他以前无意中听麦格教授说起过,他爸爸和小天狼星是学校里最能惹麻烦的人,她把他们描述成韦斯莱双胞胎的先驱者,可哈利无法想象弗雷德和乔治会为了寻开心,把什么人头朝下倒挂起来……除非他们俩非常讨厌这个人……也许是马尔福,要么就是那些罪有应得的人……哈利想努力找出一些理由,好证明斯内普活该在詹姆手里受那些罪。
但是莉莉问过:“他怎么惹着你了?
”而詹姆回答:“其实主要是因为他的存在,要是你理解我的意思”……詹姆不是仅仅为了小天狼星说自己觉得很无聊就挑起了事端吗?
哈利记得卢平以前在格里莫广场说过,邓布利多让他当级长,是希望他能约束一下詹姆和小天狼星……但是在冥想盆里,他却坐在那里,任由这件事发生……】 有些人或许坚信自己从没听说过身边有哪个人爱欺负人或者认同欺负人,这可能是由于走运,也可能是由于交际圈狭窄,但更可能是由于观察力有限。
凌霸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无论搞奥赛还是不识字、太阔绰还是太贫穷、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任何人都有可能因为任何原因成为受害者,凌霸者本人亦有在可能换了新环境后沦为被欺负的对象。
争强好胜是动物的本能,鉴于少年不像成年人那样拥有多种能够证明自己的手段(话虽如此,成年人间的凌霸现象也并不鲜见),有些小孩便选择了欺负别人——既是为了体验居高临下的快感,也是为了借助在许多人面前展现“力量”来赢得他人的敬畏,从而获取地位。
凌霸者的愤怒总是来得莫名其妙,并且永远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那个我们都很熟悉的特殊历史时期,在某些层面上,也可谓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凌霸。
校霸们普遍不尊重父母、不愿意担当、不能控制情感——如果说这些都可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好转,有两个特点则是除非他们遭遇重大变故否则甩也甩不掉的:虚荣与傲慢。
HP中详细描写了四个校霸,分别是伏地魔、达利、詹姆和德拉科,考虑到伏地魔在学生时代就犯下了多起恶性刑事案件,其所作所为早已远远超出了凌霸的范畴,这里主要讨论后三者,他们都属霸道类型,却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德拉科的人品诚然比较渣,不过胆子也非常小,所以多数时候都在打嘴仗,其恶劣品性主要体现在手段阴险,HP3中他诬陷巴克比克并试图置之于死地,HP5中他的挑衅导致双胞胎和哈利被终身禁赛,到了HP6,他终于发展成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凶手,不惜害死多位同学也要给邓布利多下毒,可是又没胆量当面朝校长念咒;达利则与克拉布和高尔并称为拉低人类平均智力三大罪魁祸首,他具备德拉科的所有缺点,只是不具备哪怕一丁点头脑,可谓是在这条路上付出了99%的努力而没能拥有那1%的灵感,因此平生最闪亮的时刻定格在HP7中对哈利说的那句“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扣题扣得漂亮——长不大的人才会耀武扬威,好比唯有原始人才会通过佩戴夸张的装饰品来炫耀性功能。
至于詹姆,很遗憾,他当然有很多优秀品质,就做人的角度比起德拉科要成功很多,可是他的凌霸行为也是最严重的。
马尔福家族是墙头草性质的暴发户,与其说他们嚣张得不可一世,不如说是狗仗人势,所以德拉科与卢修斯一样,也热衷于拉拢才华横溢出身高贵的人,极其擅长溜须拍马,很乐意臣服于强大的力量,对于自己称霸没有强烈的执着。
HP4中德姆斯特朗刚刚在斯莱特林的桌子边落座,哈利就看到【马尔福、克拉布和高尔因此而得意洋洋】、【马尔福倾着身子跟克鲁姆说话】,若换成詹姆,恐怕只会对克鲁姆嗤之以鼻——此君唯我独尊,绝不会去吹嘘自己巴结上了什么显贵。
詹姆尽管没有德拉科那么强的主观恶意,却非常崇尚直接攻击,到了一个不管有事没事都要干两架的地步,这是因为较之阴阳怪气地耍手段,殴打更能让他感到自己盖世无双。
然而殴打本身并非他的目的,借由殴打展示力量、赢取围观者的欢呼才是令他坚持打下去的动因——正是由于大家都很喜欢他、也都很喜欢看戏,所以只消片刻他就能将一场小规模斗殴升级为大规模耍猴。
比起依靠拳头来威吓的达利,詹姆的高明以及可怕之处就在于“好人缘”,他不仅本身就聪明、英俊、富有,更有一大帮朋友,专挑没人喜欢的少数派出手,从而吸引了大批拥趸。
人们看到克拉布和高尔欺负人时,都知道这个行为傻逼而混蛋,但是看到小天狼星和詹姆欺负人,就会转而觉得这个行为拉风而酷炫。
事实上,凌霸者总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从来都是受欢迎的孩子才会去欺负别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越发团结,亦在同学中越发“有地位”,这是因为青少年的自我约束力较弱,总想体验为所欲为、大权在握的感觉,以致错误地认为欺凌弱小象征着力量强大,导致凌霸者为了获取更高的“地位”,行为越发恶劣。
在盛行凌霸怪小孩的欧美国家(由于我国推行唯分数论,情况还要稍微复杂一些),学生们往往被分成“人缘好”和“人缘差”,这一点书中也是承认的,比如那句“斯内普的人缘显然不怎么样”,用的就是专门形容怪小孩的“unpopular”(与之相对,作者形容莉莉和詹姆的词都是“popular”)。
没有朋友已经够糟的了,更别提还有詹姆这类组织大部队去碾压少数派的校霸存在(站在一旁拍掌大笑,何尝不是性质恶劣的凌霸?
),洋洋得意地看着斯内普和卢娜这类边缘人手足无措乃至跪地讨饶,恰恰可以满足许多平庸之辈当上帝的愿望——个人的反抗毕竟微弱,群体的力量才是无穷,起初是鲜有人敢去帮他们,最后是没有人愿去帮他们,毕竟谁都害怕被孤立,谁都想有归属感,站在主流的对立面,往往要付出巨大的勇气及代价。
因此有着凌霸氛围的学校往往都深陷于恶性循环:越是欺负人的孩子越受欢迎,于是为了更受欢迎,越来越多的孩子加入到欺负人的行列里来,最后“不欺负人”成为了“懦弱”,“欺负人”成为了“社交”,与“怪小孩”为伍的“正常人”为了避免被归入“不受欢迎”之列,渐渐疏远了自己的“朋友”——是非就是这样被抹杀的。
在一些极端的案例中,有的小孩受到了极端严重的欺负,衣柜每天都被涂得乱七八糟,在走廊里每刻都被推搡,上课时每秒都被嘲笑,渐渐患上重度抑郁,不断怀疑身边的同学试图杀掉自己,只得休学回家;在一些更极端的案例中,休学回家且重度抑郁的孩子们,成功地买到乃至组装了几挺机关枪,冲回学校大开杀戒——太多人在他们身上体验过当上帝,现在他要自己当一回真正的神了:大权在握算什么,你的生死也要交由我定夺!
倒吊斯内普的一幕,或许是不少人童年梦魇的重现:你曾站在那里吗?
你是那个被吊起来的,还是把别人吊起来的,抑或是在旁边欢呼雀跃的?
残酷的从来就不是青春,而是青春年少时的我们自身。
莉莉的观念并没有任何先进于周围环境的地方,故作者之所以要补充“喜欢莉莉的不止有詹姆和斯内普”,为的就是说明她与张秋、金妮一样,隶属于“popular”的阵营。
人缘好和人缘差的区别在哪里呢?
尽管我们很可能会喜欢上文艺作品中一些废闲宅丧的偶像,但是在现实中,关键其实在于正能量与负能量。
卢娜的问题远远不止是“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她本身就是一个不愉快的真相——疯癫;其他人亦然——纳威“愚蠢”,斯内普“肮脏”。
赫敏的处境也差不多。
这不仅是因为她天性孤傲,更是由于得理不饶人——可是且慢,不饶人的前提仍然是“得理”。
在她与罗恩和哈利的数次冲突中,真理始终掌握在她手上:那把火弩箭难道不该送去让老师检查吗?
哈利难道不应该去研究金蛋而非晃时间吗?
哈利将斯内普的学术成果据为己有难道不是作弊吗?
圣器难道比魂器重要吗?
另一方面,一旦规则与原则不可兼得,赫敏立刻就会舍规则而取原则,所以她也常常带头违反校规:HP2中是她主动提出要熬制复方汤剂并亲自闯进斯内普的办公室偷原料,HP5中她建议哈利组织D.A.并设计出探查告密者的方法……邓布利多也说过他之所以安排赫敏与哈利一起上路,为的就是让她监督哈利。
你能想象赫敏面对残忍病态若倒吊斯内普这样的景象露出微笑吗?
故赫敏的问题,其实是在于“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
事实上大多数人都致力于一件事——逃避真相(当然这无可厚非),喜欢沉浸于莺歌燕舞、谈情说爱、发财致富以及太平盛世的幼稚幻想。
可“生”作为 “死”的前奏,不仅其中的一切欢愉都是短暂的,而且与永恒的死亡相比,只有一瞬的生命本身就是一个不愉快的真相;“popular”的人们在带来所谓“正能量”的同时,也使人避开了真实。
你当然有权利讨厌疯癫、蠢笨和肮脏,有权利对他们避而远之,可是当你向他们举起魔杖、在一旁欢呼雀跃的时候,你也成为了一个不愉快的真相——你狭隘、自私、冷漠、怯懦。
只见过光明的人在无忧无虑的同时肤浅空洞,只见过黑暗的人在自卑自负的同时自私自利,唯有对二者都有体验,才能具备拥有智慧的可能性。
罗琳自HP5起引入了“摄神取念”的概念,这个设定有着许多漏洞,然而它的本质其实是捕捉他人的情绪变化,所提取的是更为抽象的东西: 【“只有麻瓜才讲‘读人心’。
人心不是一本书,不可以随意翻阅。
思想也不是刻在脑壳里的,不可以让人钻进去读。
人心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东西,波特——至少多数头脑是。
”他笑道,“然而,会摄神取念的人可以在某些情况下研究别人的头脑,并作出正确的解释。
】 斯内普、邓布利多与伏地魔都是摄神取念和大脑封闭术的大师,这三人的共同点就是阅历丰富、深不可测,换言之,这是一种洞察力的体现,所以赫敏和卢娜应该也能成为个中高手。
“popular”的孩子们总是喜欢嘲笑“unpopular”的那些人举止笨拙,这种偏见何其局限:怪小孩们进过地狱,受过煎熬,炽烈地生活过,用力地挣扎过,背负着数倍于普通人的生命体验,所以他们很容易就能看透世事——大智总是若愚的,挂在脸上的不过是小聪明罢了。
对于斯内普的痛苦,莉莉不理解,但是卢娜、卢平和纳威肯定都能明白;还有一个人更有着切身体会,那就是哈利。
斯内普好歹还有个小破屋可以射射苍蝇,哈利干脆就是在碗柜里长大的,从生下来就是达利的拳击沙袋。
HP1中对哈利童年的描写,可谓是相当辛酸: 【他从床底下找到一双袜子,从其中一只袜子上抓下一只蜘蛛,然后把袜子穿上。
哈利对蜘蛛早就习惯了,因为楼梯下边的碗柜里到处是蜘蛛,而他就睡在那里……他看上去甚至比他实际的身材还要瘦小,因为他只能穿达力的旧衣服,而达力要比他高大三四倍……他戴着一副用许多透明胶带粘在一起的圆框眼镜,因为达力总用拳头揍他的鼻子。
】【在学校里,哈利没有一个朋友。
大家都知道,达力一伙最恨的就是穿松松垮垮的旧衣服、戴一副破碎眼镜的怪人哈利-波特。
谁也不愿意去跟达力一伙作对。
】 《哈利波特》最初就是一部写给怪小孩的童话,本身就包含着反凌霸的主题。
我以前也认为哈利的性格没有棱角,后来却越发觉得并非如此——HP的核心字眼“爱”,乍看之下犹如竞选口号一般空洞无物,然而邓布利多在HP6中的这段话,一下子就将这个字的意味点明了: 【“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
”邓布利多大声说,“惟有这一种保护,才有可能抵御伏地魔那样的权力的诱惑!
虽然经历那么多诱惑,那么多痛苦,你依然心地纯洁,还像你十一岁时那样。
当时你向那面能照出你内心愿望的镜子中望去,看到的只有怎样挫败伏地魔,而没有永生和财富。
哈利,你知不知道,世上没有几个巫师能看到你在镜中看到的东西?
伏地魔那时就该知道他要对付的是什么,可惜他没有!
”】 罗琳曾表示哈利是她最喜欢的人物——他的命最苦,心态却最好,没有人给过他爱,但他天生懂得爱,是一个理想化的角色。
在冥想盆中看到斯内普的过往后,哈利大受震动,日后更将亲生子命名为“西弗勒斯”,以此祭奠“最勇敢的人”,甚至动用自己的影响力,确保斯内普的画像挂入校长室(也不知这幅画像会如何面对哈利);假如二者对调,斯内普怕是只会对此微微一笑,认为责任已履行,欠债已偿清,恨才是永恒。
我们都学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是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可是在经受苦难的过程中,有的人迷失自我,有的人丧心病狂,只有少数人才能越发强大。
斯内普在HP5的电影里说哈利是“多愁善感的孩子、整天抱怨你的生活是多么苦涩而不公平,虽然你或许没有注意到,但生活就是不公平的”,不过真正走不出童年阴影的人倒是他自己;一样是在霍格沃茨找到新家的abandoned boys,伏地魔干翻了这个娘操的世界,斯内普也险些把这娘操的世界干翻,只有哈利始终在想“我爱家人和朋友”,孰强孰弱,不言而喻。
七部《哈利波特》,也可被解读为上天下的一盘大棋:神想要寻找一个救世之星,最先挑中了天赋异禀的汤姆-里德尔,但他的灵魂既卑微又卑劣,完全无法抵挡苦难的折磨,最后彻底被人性的阴暗面攫获;然后又挑中了天赋异禀的西弗勒斯-斯内普,但他也差点走上了与伏地魔相同的道路。
失望且绝望的神将期望寄予哈利-波特,尽管他法力不算高强,头脑不算聪明,但是有爱、有原则,永远忠于自己的内心与信念,决不会屈服于权力与诱惑——因此伏地魔化作魔王,斯内普沦为炮灰,而哈利加冕王者。
苦难与庸者是无缘的,不失为一种宝物,但于弱者它只是劫难与摧残,于强者才是卧薪尝胆。
你受过罪,不代表你应该将生命浪费于抱怨;你的命运,仍要靠自己去开拓;你要承认错误、克服缺点,而非把一切不公都归咎于世界;你要敢于打拼、不断向前,而非沉浸在过往的伤痛中顾影自怜。
以下这段《阳光小美女》中的台词,我非常喜欢,当年在看这个片子时,简直是从头哭到尾,虽然总是被别人嫌弃哭点低: 【“你知道马塞尔-普鲁斯特吗?
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从没干过一份正式的工作,单相思得不到回报,还是个同性恋。
花20年写了一本小说,可是根本没人读——但他也许是莎士比亚之后最伟大的作家。
不管怎样,呃——他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回首往事,审视从前所有痛苦的时光,觉得痛苦的日子才是他生命中最好的日子,因为那些日子塑造了他。
而那些快活的年头呢?
彻底浪费了,什么都没学到。
”】(六)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 之前的章节都围绕校园题材展开,然而大体上可隶属于校园小说的HP,更多的笔墨其实放在了“家庭”之上。
世间所有介绍罗琳的资料,都会提及她在创作哈利波特时是“单身妈妈”,“每天都在发愁能否给襁褓中的女儿买双新鞋”,她也表示“邓布利多的博格特是他妹妹的尸体,我的博格特是我的孩子的尸体”,意即她在创作这部小说时,所怀有的心态正是“母亲”。
莉莉、佩妮、纳西莎、莫丽与爱丽丝-隆巴顿,各式各样的女性,各式各样的人生,但都是一样伟大的母亲,这个主题甚至渗透到了OST中——哈七下电影原声大碟的第一轨就是《Lily's theme》,待到片尾处《Voldemort's end》中,这段旋律又再度响起。
在拯救孩子的道路上,看似纤弱的母亲往往能达到天地间最极致的果敢坚决——卢修斯愿意为了儿子委曲求全,纳西莎却连黑魔王都敢欺骗;骄傲一世的克劳奇勇敢地决定救出儿子,然后他的妻子直接替儿子进了阿兹卡班。
实不相瞒,读前三部时我并没有对HP系列产生什么特别的兴趣,直至第四部才有眼前一亮之感,这一部尽管核心设定是个巨大的bug(那个门钥匙为何不能被设定为哈利的牙膏?
而且竟然是双向的),却从第一章起就漫溢着阴森荒凉,尽管气氛全被封面上喜气洋洋的哈利给破坏了。
而这部书真正的主干,其实是克劳奇一家令人扼腕的命运,正是这个弑父的故事,使得HP正式脱离了儿童故事的范畴,完成了质的飞跃。
罗琳借助他们的经历,讨论了一个甚为棘手的问题,即小天狼星在山洞中所言的“为什么来自良好家庭的孩子会走上这样的邪路?
” 对此,小天狼星已经揭示出了一部分原因:他的父亲不怎么关心他。
在小克劳奇接受食死徒审判一章中,作者几次写到【克劳奇旁边那个纤弱的女巫开始前后摇晃,用手帕捂着嘴呜咽啜泣】、【克劳奇旁边那个瘦小的女巫抽泣起来,身体前后摇晃】,而当克劳奇向儿子喊出“我没有儿子!
”时,【瘦小的女巫倒吸一口气,瘫倒在凳子上。
她晕过去了。
克劳奇好像没看到似的】,从中不难发现克劳奇太太的性格相较丈夫是要敏感上许多许多的,是一个正常的人;换言之,这是一个典型的严父慈母式家庭。
以老克劳奇的性格,他毫无疑问是家庭中的绝对权威,对待孩子的教育肯定也十分严格,可是由于过度热衷工作,他在实质上成为了缺席的父亲,与儿子的接触极少,这就使得小克劳奇不仅没能感受到父亲的关怀,反而对他制造的压抑深有感触,久而久之内心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空洞,加之母亲想必对他极度溺爱,于是造就了他自私而叛逆的性格。
没有谁不渴望父爱,特别是外表强硬而内心脆弱的失落青年,尤其会想要一个可以效仿的榜样、可以信任的依靠。
所以小克劳奇也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父亲,那就是伏地魔——“我会得到超过其他任何食死徒的荣誉,我将成为他最宠爱的亲信……比儿子还要亲……”。
小说虽然只展现了再度归来后陷入精神分裂的晚年伏地魔(他与朱元璋落入了差不多的精神危机),不过也对他的早年经历有所涉及,多次强调他富于魅力与欺骗性,因此在小克劳奇看来,伏地魔显然是个更合格的父亲。
这倒是很符合食死徒队伍的壮大规律:最早的那批只不过是像敬佩大哥一样崇拜他,到了新一代,贝拉特里克斯已经视他为理想的情人,小克劳奇已经视他为理想的父亲,老一辈继续将儿子送给他,外围的信众更是视他为不倒的邪神。
悲哀的是,小克劳奇以及小天狼星都认为老克劳奇不具备父爱、只懂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一种误解。
老克劳奇也是一个可悲的可怜人,他被权力、名誉这类身外之物紧紧束缚,反而无法自由掌控俗世的生活,即便在把孩子从阿兹卡班接回来后也继续延续铁腕的教子方式,至死没能学会怎样与自己的儿子交流。
这对父子间的矛盾太尖锐,以致小克劳奇并没有因为被父亲救回来而感谢他,反而因此加深了对父亲的仇恨——在向哈利的班级教授不可饶恕咒时,假穆迪有这样一句台词: 【大家都笑了起来——只有穆迪没笑。
“你们觉得很好玩,是吗?
”他粗着嗓子问,“如果我对你们来这一下,你们会喜欢吗?
”】 可是较之韦斯莱先生等模范父亲,老克劳奇或许多了些自私、少了些表达,却并没有少掉哪怕一丁点父爱。
小克劳奇把父亲将母亲送入阿兹卡班的行为解读为“他爱她,虽然他不爱我”,可是一个不爱儿子的父亲,又怎么会把自己挚爱的妻子送去摄魂怪的治下坐牢、任由病弱发疯的她被草草埋葬掉?
老克劳奇在疯掉之后认定某棵树是珀西,他是这样说的: 【“是的,我儿子最近通过了十二项普通巫师等级考试,成绩很令人满意,谢谢你,是的,确实很为他骄傲。
”】 【“谢谢你,韦瑟比,你办完那件事后,我想喝一杯茶。
我妻子和儿子很快就要来了,我们今晚要和福吉夫妇一起去听音乐会。
”】 人在极度脆弱的时候,所挂念的都是他向来最重视的东西。
对克劳奇先生而言,工作的惯性太强大,使得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妻儿才是他最在乎的,可直到十余年后珀西成为他的助理时,他仍惦念着那个一度“幸福”的家庭,哪怕它从来就是幻影。
这对父子其实非常非常相似,一样强大的能力,一样强势的个性,彼此代表着对方所不愿面对的自己,于是在经年累月的不沟通、不理解与不信任后,积蓄在小克劳奇心中的那份偏执与仇恨,渐渐强烈到只能以谋杀来了结:“我击昏了克鲁姆,杀死了我父亲,把尸体搬到树林里,给它念了变形咒,变作了一堆白骨”——在HP4结尾,这段充满切肤之痛的独白由喝了吐真剂的小克劳奇以最为平板空洞的语调念出,那麻木得简直苍凉的一幕如果搬演到舞台上,势必是一段最耀眼灯光下最热烈的咏叹调——还有什么能比得上大仇已报的快感?
然而极致的悲哀莫过于这份支撑着小克劳奇全部情感体系的“仇恨”,其实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老克劳奇有曾虐待过他吗?
他杀死的是世上最后一个真正爱他的人。
为什么来自良好家庭的孩子会走上这样的邪路?
因为他们并没有来自真正良好的家庭。
“良好”不是表层上的体面,而是实质上的相依为命,韦斯莱家、德思礼家、马尔福家无不如此:达利与德拉科都算不得好孩子,但他们都不允许别人侮辱自己的父母亲,所以尚有完整的灵魂;而走上了弑父之途的小巴蒂-克劳奇,则注定要接受摄魂怪之吻。
克劳奇父子的问题,归根究底是他们太自私,一个不顾妻子和儿子的幸福,另一个不顾母亲和女仆的付出——在不成熟的时候,我们总以为活着是为了成绩和地位。
罗琳身为家中连暖气都没有的单身母亲,肯定比任何人都明白“良好家庭”究竟在孩子的成长中意味着什么,一心闯荡事业的老克劳奇被世上最后一个他真正在乎的人杀死,这是对为人父者的一则警示:如果你要做父亲,就不要在孩子尚年幼时离开他们;孩子只会认可童年时照料他的人为亲人,一旦错过了系紧情感纽带的重要时期,你会成为他生命中永恒的陌生人。
与此同时,系列中几位真正称得上是罪大恶极的角色,皆站在母性的对立面。
没有得到任何母爱的伏地魔,先是被莉莉打败,而后又被纳西莎毁灭。
最强食死徒贝拉特里克斯身为最变态虐待狂,最终却被实力远远低于她的韦斯莱夫人喊着“别碰我女儿”轻轻结果;罗琳说她原本想让纳威来做这件事,改来改去却还是觉得韦斯莱夫人更合适,原因想必是韦斯莱夫人是最富母性的母亲,贝拉特里克斯却能放出“如果我有儿子,我巴不得送他去黑魔王那里效忠呢!
”的豪言壮语。
至于乌姆里奇这个被斯蒂芬金盛赞为“足以载入史册”的最渣反角,甚至从名字开始就远离了“母性”:多洛雷斯,首先是西班牙语中“伤痕”、“疼痛”的意思,但更重要的,它是纳博科夫那位“洛丽塔”的大名——“签名时,她叫多洛雷斯”!
乌姆里奇甚至没有成为一个完整的“女人”。
黑暗的时代往往是由宦官专权的,当他们失去了男性的其他享受,便只剩下疯狂玩弄权力这一条出路;而在乌姆里奇身上,罗琳做了一件非常厉害的事——她塑造了一个“女太监”!
“父性”或“母性”,倒未必是要做了父母才能拥有——全系列中最具父性光环的全民导师邓布利多,是一名同性恋者;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愿为下一代牺牲的品格,如果不能拥有它,不管年纪多大都算不得是真正的成年人。
老克劳奇只愿意为了自己的事业活下去,斯内普的母亲不愿意为了儿子好好地活下去,伏地魔的母亲不愿意为了儿子活下去,看看他们都造成了什么恶果吧!
进一步说,多数人的人生,其实就是一个走出家庭再走入家庭的过程,走出家庭是为了学会自立,走入家庭则是为了学会付出,因此不懂得牺牲与奉献的人根本不具备组建家庭的资格。
据此,个性互补的夫妇往往更长久,这在赫敏配罗恩、哈利配金妮的婚姻安排上有着非常直观的体现。
哈利配金妮,估计是由于金妮是全系列中唯一一个历经长时间的暗恋而终成正果的角色。
HP中的感情描写大都现实且惨淡,但凡秀恩爱的基本上都死得快了,斯内普世纪处男的位置已然牢牢坐定,邓布利多则陷入了基友对直男了无希望的单相思,即便格林德沃害他妹妹早逝、兄弟反目、百年孤独,他仍小心翼翼地躲了三年才鼓起勇气进行1945年的决斗,仍在身故之后因听闻“他是不想让伏地魔打开你的陵墓吧”而老泪纵横,其悲壮程度甚至远超斯内普。
再看金妮,从没入校时就喜欢哈利,HP2送贺卡导致自己沦为笑柄,HP4时因罗恩说“你可以和哈利一起去舞会”时已经答应了纳威而沮丧不已,一直坚持到照理早就该超出人类生理极限的HP6,罗琳要是再不给她个名分,这套书未免也太悲壮了。
群众普遍反应金妮从小女生到御姐的转变太突兀,我倒觉得这大可理解为金妮为了让哈利注意到她而努力地改变着自己,她就算成了御姐仍改不了小女生体质,真正的女王是不会为了任何人做出改变的。
赫敏才是女王性格,所以她甩了克鲁姆。
二者的分手应是多重因素造就的必然,首先,若按照原书设定,赫敏其实头发乱蓬蓬、行色急匆匆、门牙赛大棒(对不起我是为了押韵……但这对门牙即使被缩小了,她的守护神仍然是水獭……)、总是随身携带十几本厚书,隔着五十米就散发出学习很好的气场,所以帕瓦蒂才会因听闻竟然有人邀请她去参加圣诞舞会而大吃一惊。
那么,这样的场景也便十分诡异了:国际著名球星克鲁姆,不远万里来到大不列颠后仍流连忘返于图书馆,然后,他那深邃而锐利的目光越过层峦叠嶂的骨肉皮,一见钟情上了一个——学霸。
当然赫敏也有可能凭借人格魅力将克鲁姆拿下——姑且先认为克鲁姆这么优秀的小伙能够慧眼识珠吧——但,在克鲁姆邀请她去舞会之前他们不仅没讲过一句话,二人之间甚至连语言都不太通,于是他把她的名字发成了her-my-own…… 这段恋情魔幻得简直有玛丽苏之嫌,大概也只能腰斩。
另一方面,则是克鲁姆注定会成为一个干事业的男人(他甚至还是个烈士遗属),可赫敏也注定会成为一个干事业的女人(她要组织家养小精灵解放阵线),二者的目标不统一,所以赫敏注定不会成为伟大的男人背后的那个伟大的女人,她需要的是一个更伟大的男人——而自始至终都在拼命成全周围人的罗恩,正是全系列最伟大的男人。
罗恩的牺牲者本质,早在HP1下赢那盘霍格沃茨建校几百年来最精彩的一盘大棋时就已经注定了: 【“是的……”罗恩低声说,“只有这个办法了……我必须被吃掉。
” “不行!”哈利和赫敏同时喊道。
“这是下棋!”罗恩厉声地说,“总是需要做出一些牺牲的!我向前走一步,她就会把我吃掉——你就可以把国王将死了,哈利!”】 确实,罗恩是他的圈子里资质最普通的,优点缺点都不突出,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而且平凡得很平均, Owls考试里也一个优都没拿到……偏偏他还生在韦斯莱家,自幼就对哥哥们的阴影耿耿于怀: 【“五个。
”罗恩说,不知为什么他显得有些不高兴。
“我是我们家去霍格沃茨上学的第六个了。
你可以说,我应当以他们为榜样。
比尔和查理已经毕业了。
比尔是男生学生会主席,查理是魁地奇球队队长。
现在珀西当上了级长,弗雷德和乔治尽管调皮捣蛋,但他们的成绩是顶呱呱的。
大家都觉得他们很有意思,都盼望我能跟他们一样。
话说回来,如果我能做到,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了,因为他们在我之前就做到了。
你要是有五个哥哥,你就永远用不上新东西。
我穿比尔的旧长袍,用查理的旧魔杖,还有珀西扔了不要的老鼠。
”】 纵使如此,罗恩仍然浑浑噩噩每一天、得过且过每一事,没有野心而只有幻想,因为他只是一个不巧落入精英圈内的普通人。
罗恩既拿不了主意也发现不了问题,当级长时因怕得罪人而没怎么履行过职责,玩魁地奇时则由于弗雷德和乔治的嘲笑而死活发挥不出水平, 可一旦有人给他指明了方向,他马上就能展现出还算不错的实力,也就是说他一点都不喜欢独当一面而宁可被别人引领,所以在恋爱上,他没过多久就厌倦了小女生拉文德布朗。
与此同时,赫敏则注定要“走出去”。
小说反复强调了两个元素,其一是永远老一套的占卜课——拉文德和帕瓦蒂对特里劳妮的崇拜之情永远溢于言表,而赫敏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巧的是,邓布利多与麦格教授都对这门课程颇有微词。
其二则是丽塔-斯基特, 此女与乌姆里奇一样可谓是战斗级的bitch,不过她可有着大批忠实读者: 【哈利和罗恩得到的彩蛋都有龙蛋那么大,里面装满了自制的太妃糖。
赫敏的彩蛋却比鸡蛋还小。
她一见就拉长了脸。
“你妈妈不会碰巧也看《巫师周刊》吧,罗恩?
”她轻声地问。
】(HP4中的韦斯莱夫人) 【一声刺耳的嘎嘎尖笑打断了他的话。
“丽塔·斯基特?
哦,我喜欢她,总是读她写的东西!
”】(HP7中的穆丽尔姨妈) 与之相对,赫敏不仅推理判断力无与伦比、从不迷信报纸与权威,亦通过个人努力在其创造力有所欠缺的理化类科目如魔药、魔咒上取得了极其优异的成绩,堪称是文理兼修的法学院高材生。
故罗恩与赫敏的婚姻,堪称是极有品格——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牺牲者的角色始终是由女性来充当的,古时女性是缺席的性别,如今女性则在职场与学业上多处受限,遭受“Bossy”与“女博士是第三性”等各种打压,随便哪本社会学书籍上的数据都表明女性的工作时间一直在增长,男性却仍对家务之繁重仍一无所知,哪怕他们在事业上毫无建树。
确实,有些女性更适合全职投身家庭(有些男性亦然),但,当独自拖着孩子从咖啡馆的小纸片一路写成全世界最畅销作家的J.K.罗琳,反复强调她以自己为模本打造出了以赫尔墨斯命名的民权运动组织者赫敏-格兰杰时,人们却反复盯着她到底配不配得上哈利,是不是太煞费作者的一片苦心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如果人人都立志要开疆拓土的话那世界早就乱套了,三人组其实是在朝不同方向成长:哈利要征服对死亡的恐惧(王者),赫敏要摆脱对失败的忧虑(军师),罗恩则要修炼出不凡的器量(辅臣),他们都是优秀的年轻人。
罗恩先是接受了一群远比他优秀的哥哥,然后结交了一个远比他有名的兄弟,接下来迎娶了一个远比他有能力的妻子,在帮助他们所有人实现了事业目标后,他站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上告诉自己的女儿:“幸好你继承了你妈妈的脑子。
”罗恩因忠于内心而选择了一个他真正眷恋并且真正适合他的妻子,且,以七部书的挣扎成长为了一个肚里能撑船的宰相之才——这可绝非易事: 【“因为这东西对我有害!
”罗恩望着石头上的挂坠盒,直往后退,“我对付不了它!
我不是在为自己借口,哈利,但这玩意儿对我的影响比对你和赫敏要大,它让我产生了一些念头,那些念头我原来也有,但它使一切变得更糟。
我无法解释,每当把它拿下来,我就会清醒过来,可是然后我又得戴上这该死的东西——我不行,哈利!
” 他已经拖着宝剑退到远处,连连摇头。
】 任谁都能感受到这一幕中罗恩那撕心裂肺的痛苦。
常说罗恩是子世代中最丰满的角色,原因就在于他是大多数人的缩影,没有接受过光环与荣耀,没有经历过创伤与挫折,而罗琳的创见就在于到了也没让罗恩蜕变为雄心勃勃的“好丈夫”化作一锅心灵鸡汤,要知道在我们这个loser忙着打老婆的世界上,从来就不缺少空想家。
因此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赫敏为什么不嫁哈利”,想必还是包含着社会偏见的因素:一个女孩子,不管她学习多么勤奋、工作多么努力、性格多么独立、想法多么丰富,可只要她没能嫁个“好男人”,瞬间就会成为人们同情乃至嘲笑的对象。
可“好”与“不好”又如何界定呢?
亚瑟-韦斯莱和老克劳奇到底谁更“好”呢?
韦斯莱先生可绝不是什么世俗意义上的好男人,一辈子在魔法部打卡混不出头,生了一堆孩子却又养不起,就连他儿子都批评他“胸无大志害一家人受穷”,沿着小说一路看下来自然会觉得珀西太伤人,可说实在的,换了今日大城市中夜夜笙歌天天吃喝一点责任都不愿担负却整天喊着要实现个人价值的独生子女,这句话大约是憋不到成年以后的吧。
我身边的姑娘们更是普遍觉得卢平才是真正的理想型,或许在有的人看来那场婚姻是麻瓜出身的唐克斯嫁给了一个又老又穷的狼人,但它同时也意味着身为穆迪真传弟子的顶级傲罗唐克斯嫁给了一个人格成熟、有责任感、勇猛果敢的伟大男子,他们的感情如此真挚以至于老、穷、狼人都称不上是问题,这难道不是幸福的极致吗?
幸福之于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定义,有的人觉得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就是幸福,但亦有的是人恨不得把两只耳朵全割了以交换梵高一半的才能,不妙的是社会偏见只规定了一种“幸福”,于是许多人以为他们在追求幸福,实际上却是对生活抱有太多荒谬的幻想,接下来再以压抑自己来换取别人艳羡的目光——极端事例如,嫁个老克劳奇,生个小克劳奇,我怎么觉着这日子甚至远远不如把“孤寡、后妈、拉拉、出家”一块占了呢?
甜言蜜语总得落入柴米和油盐,青春容颜总得化为皱纹或硅胶,韦斯莱夫人大约也有过长腿细腰的少女时代,令人窒息的中产阶级伪善规则将德思礼一家一齐逼向人格变态,罗琳想必是对这个话题深有感触,于是有了《偶发空缺》。
正可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流社会中可是有不少夫妇只以财产和孩子维系婚姻,马尔福夫妇在失势前从来就没有一起在同一场景中出现,就连他们从霍格沃茨正路上离开时,纳西莎也根本没有停下来等卢修斯的意思: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幸与不幸的综合当中,只是社会偏见规定了男性要去羡慕别人事业有成,女性要去羡慕别人一身名牌,父母要去羡慕别人早抱孙子,但你的生活,很可能比“别人”更适合你。
HP中形形色色的家庭,大多数都还是幸福的,归根究底在于他们没有跨越那道引发质变的界限,愿意为了彼此牺牲——人若一心只想自己,离伏地魔也就不远了。
在阅读HP这类强调健康人格与高贵情感的作品时,或许最先应放下的便是诸如“配”与“不配”这类功利性的偏见,然后转向发掘角色的内在品性,大概这才是领悟个中真谛的最好方式。
你如果想看真正幸福的家庭,就去看韦斯莱一家,一对看似平凡却永远可靠的普通夫妇,带着一大堆吵吵闹闹的红头发孩子,公务、公务、公务与家务、家务、家务,那才是理想的生活现实的样子。
(七)For The Greater Good 技术上讲,《哈利波特》毫无新意。
它以通关打怪形式串通成长、对抗、寻找、复仇几大母题,角色设置完全符合剧作法上所言的七大类型即英雄(哈利)、导师(邓布利多)、把关者、使者(海格)、变化者、影子(德拉科)、小丑,匠气十足的单线剧情紧紧围绕一个极其弱智的预言开展,具体设定上更是漏洞百出,因此33岁才写出《魔法石》的J.K.罗琳,很难称得上是有天赋的小说家——菲茨杰拉德写《了不起的盖茨比》时28岁,品钦写《V.》时26岁,麦卡勒斯写《心是孤独的猎手》时只有23岁,他们的文学才华,显然甩开罗琳数个等级。
然而笔墨纸砚必得浸透了人生的波涛后才能有意义,创作本身是个万万急不得的慢功夫(尽管我所生活的这个文明古国如今正沉浸在“80/90后作家”这类穷极无聊的字眼里),《哈利波特》的真正迷人之处,在于极其良好的质感——即顺畅的节奏与丰富的意蕴——以及极其高尚的灵魂。
罗琳纵然不擅长编排巧夺天工的情节,却决不在她擅长的事情上含糊——论设定,HP中的所有人名、地名、著名巫师、神奇生物乃至魔法史等均有文化渊源而非凭空构建,赋予了小说非同一般的厚重;论人物,罗琳则充分继承了前辈作家的光荣传统,在塑造立体角色上的成就有目共睹。
分别以红褐蓝绿为纹章的四个学院(窃以为这是对我前面某个论点的佐证),背后是四种价值观的激烈碰撞,从一开始就为戏剧冲突的展开预留了足够的空间;费格太太的潮湿客厅充盈孤苦伶仃老处女气息,费尔奇的阴暗办公室堆满刑具与咒语函授速成,这是环境即性格的外化——侧面体现了哑炮这一群体的境遇真是令人唏嘘;一晃而过的小龙套也要补上两笔特征,如出现在邓布利多葬礼上的小个子,估摸着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吧;就连插科打诨的句子都经过了一番设计,如HP3的结尾曾提到,“唯一愿意听珀西说话的人是他的女朋友佩内洛”,可想而知此君嚣张到什么地步了。
诸如此类的细节遍布整整七册书,粗略浏览时或许注意不到,汇合到一起却足以促成与同类作品截然不同的阅读体验。
这样的功力,首先来自长期的练习以及对每字每句的精细打磨。
人文社的封三上便写着罗琳“自幼喜欢看书和讲故事”,她自己也说过“大学时代常常逃掉课程去写小说”——对写作,人们总是抱以两种偏见,要么认定这不过是毫无技术含量的扯淡,要么妄图以“有才”二字概括作者的全部努力。
然而正如想弹琴需先练音阶、想绘画需先练素描,若想达成对语言纯熟的运用以及掌握凭寥寥几笔勾勒一个“人”的技能,也要经过长期且大量的观察、概括和练笔,其所需积累之庞大、所需修改之繁复,远远超过吐槽家们的想象。
李白斗酒诗百篇式的天才大概是存在的,不过其数量势必比“据传”的要少上许多——如以狂放不羁爱装逼著称的拜伦老师,就常常吹嘘他的某某作品只用两天便一挥而就,可待他归西后脑残粉们从阁楼上翻出手稿,才发现上面勾勾画画,根本不可能是在两天内写成的。
其次,罗琳本身也有着丰富的阅历。
HP走红后她在商业漩涡中与各方人马的斡旋,我无从打探,也不感兴趣;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魔法石》问世之前,她忍受了漫长的寂寞与煎熬。
出身单亲家庭的罗琳,与父亲常年维持互不交谈的敌对状态,二者的矛盾直到前几年还盘踞小报头条。
二十五岁,同她相依为命的母亲在卧病多年后过世,而人间至悲莫过于那位妇人根本不知道《哈利波特》的存在——HP1中哈利孤苦凄凉的处境,即是罗琳被丧亲之痛击垮时最真实的心情写照。
而后她于在葡萄牙工作期间嫁给了一位当地记者,可没过多久便同那位曾于凌晨五点将她拖出家门掌掴的前夫一刀两断,抱着襁褓中的女儿和三章《哈利波特》的草稿灰头土脸地滚回故乡。
由于到处找不到工作,她只得依靠微薄的救济金维持“永远也不可能靠此谋生”的儿童文学创作,自认是“The Biggest Failure I Knew”,一度滋生出自杀倾向,而散发着腐朽气息、令人感到“再也不会快乐起来”的摄魂怪,堪称对抑郁症最绝妙的表述——唯有一件事支撑着她:“an old typewriter and a big idea”。
难能可贵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HP,仍然坚持住了站着挣钱。
它的灵魂中充满坚毅而饱满的母性,不仅彻底摒弃了同定位作品中屡见不鲜的妄想、拜金、玛丽苏,而且如果你也和我一样每周都要打着看HBO的旗号来满足低俗情趣,一定能通过对比明白HP具有多么高雅的格调,它甚至避免了过于煽情的戏剧冲突(俗话说就是狗血)。
罗琳永远将最华彩的篇章献给人性中最正面的部分,贯穿始终的是波澜壮阔的英雄气概——值得注意的是,只要忠于信念与所爱,狼人、巨人、怪小孩还是后进生都能成为了不起的大英雄。
现实中我们都会被财产、相貌、学历、地位变成一堆标签,不停地重复着马尔福们的行为方式(虽然程度大概没有那么严重)、拒绝去深入而耐心地理解自己和他人,可“人”本应是复杂多变、妙不可言的,故我们需要文学的原因,或许与文青们喜闻乐见的“孤独”二字脱不开干系——历经重重波折的罗琳传神地描摹了多种人的多种层面,使得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理解与救赎遍布字里行间,无论你是何种人,大约都能在HP中找到自己的身影;莫笑那些角色弱点多啊,你就真得比他们更高尚吗?
尽管在相当一部分高端读者看来,HP这类通俗文学无非是讨好大众的低级把戏,然而无论什么主义的文艺,终究还是来源于生活的,在脱离生活后沉醉文艺,文艺只能用来装逼;有的人即便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也拒绝看到别人的优点,这可能就是他们无论工作和学习都完成得无比糟糕的原因。
我自九岁开始读HP,从中感受到了许多至为高尚的东西,只是它们因太直白而被忽视,因被忽视而被遗忘,因被遗忘而成为了人们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
究竟有多少知己能铭记“你们应该把朋友看得比耗子和飞天扫帚重要”?
究竟有多少教育者能明白“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什么样的人”?
究竟有多少野心家能抵御“死亡圣器”的诱惑?
或许这才是成年人们也沉醉于HP世界的原因:那荡气回肠的简单纯粹、深情厚谊,皆伴着童年的消逝而成为遥远的过去了。
但,罗琳并没有只停留于描摹童真的伟大。
全七册书从未规避过“恶”的存在,最终更以邓布利多那覆灭圣人神话的“For The Greater Good”推倒了守望少年世界的最后一座灯塔。
邓校长其实从未放弃过这一理念,就像真正的成长必须经过苦痛,现实的世界也从不无忧无虑,“For The Greater Good”才是成人世界的规程;因此他始终都在顺应命运的安排,也始终都在玩弄权术(尽管是以非常儿童文学的方式)。
作者早在HP4就开始铺设这条线了,如当校长获知伏地魔取了哈利的血时,【在短短的一瞬间,哈利似乎看见邓布利多眼睛里闪过一丝喜悦的光芒】。
电影中更默认斯内普也被拽进了这个大局——哈利的名字从火焰杯喷出来后,教授的台词从小说里的“不要责怪邓布利多,都怪波特执意要违反章程——”,变为了“校长,我也不相信这件事只是巧合而已,不过,如果想知道它背后代表的意义,或许我们应该⋯⋯暂时决定让比赛继续进行。
”邓布利多的所谓“黑化”,预示着童年必会终结,所有人都终将离开魔法世界的奇思与妙想,迎接现实社会的刺痛和冷冽。
这正是当年走出国王十字车站的罗琳所经受的。
待到《魔法石》好容易敲下了最后一个句号,等待她的却是连续被18家出版社退稿——可以料想,与她命运近似却于沸腾苦海中挣扎至今的作者,大约也不在少数吧。
出版业很难说是一个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行当,它不仅需要远远漫长过其他学科的积累时间,所能得到的回报也都极其有限,且在此期间写作者所能收到的多数评价,也无外乎是“你傻逼”、“快放弃”罢了。
即便咬着牙坚持了下来,也不得不承认上天留在这个世上的才华是极其有限的,若拒不相信自己的平庸,唯有在偏执中趋向癫狂。
另一方面,钟芳玲女士的《书店风景》中曾有介绍,当年某家退稿罗琳的书局(理由为“对儿童来说太长/太阴暗”,其实很充分),现已关门大吉,店主每每望到尚念小学的女儿手捧《哈利波特》读得津津有味,只能摇头兴叹——俗世间的沉浮进退,要远远比小说里来得错综艰难啊。
《哈利波特》由咖啡馆的小纸片发展至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书籍系列、史上票房最高的电影系列、在电子时代将青少年拉回书桌前的奇迹读物、市值150亿美元的文化产业,个中蕴含着太多的偶然,倒不具备什么励志的因素——有太多人都挺过了前文所叙的那段《艺术人生》般的苦痛,却到了没能拥有艺术的人生。
真正励志的是,在一个人人都以豪车名宅和光鲜亮丽、退一步也要安顿稳定为终极追求的社会里,有一位徘徊在贫困线边缘的单身母亲从未放弃,待到功成名就后也转型尝试其他类型的写作——你当然可以说《偶发空缺》是部烂书,新近那本假托退役军人为名出版的侦探小说是个笑话,但她本可年复一年地炮制魔法世界的外传坐等万两黄金自动进账的。
此刻再回顾罗琳那破碎的家庭、幻灭的婚姻、十年的寂寞与一腔从未更迭过的写作热情,也便能体会到这番奋斗有多么的不易了:年轻时谁他妈没有过个把超功利的理想,可又有几个人能独自拖着孩子在完全看不到希望的情况下坚持到三十三岁呢?
原文连载中。
去看《哈7》之前,发生了一件很让我心神不宁的事情——钱包不见了。
在脑海里设想了无数遍钱包是在哪儿丢的,甚至都想到了有可能是被某个食死徒下了“一忘皆空”的咒语。
刚才在地下通道里还给了两位乞丐一点钱,不会善有恶报吧?
唉,早知道就多给他们一些了。
我在心里许诺到,如果钱包没丢,等看完电影就给某人买块大金子去,要是丢了的话,那就赶紧报警,然后火速去办一些该办的事情。
不过还好,某人打来电话,说我把钱包搁她家桌子上了,同时她已经到电影院门口了。
我非常高兴,赶紧去便利店买了一听500ml的啤酒偷偷带进了电影院,同时也非常鄙视她,居然不在找到钱包的第一时间告诉我。
不过,我遵守刚才许下的诺言,告诉她,这笔钱现在是你的了!
随便买!
——她说,你别有病了!
于是我们就进了影厅,嚯,人来的真不少啊,满坑满谷的。
工作人员说,请大家关闭手机,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那位抱孩子的妇女你不要乱跑,哎,年轻的观众们麻烦谁给那俩老头让个座,角落里的那对姑娘请不要偷偷亲嘴,哎哟喂谁踩着我的脚了!
由于在看电影之前又把原著浏览了一遍,所以对于片头那段赫敏修改父母记忆的情节异常感动。
“一忘皆空”简直是世上最残酷的咒语之一,假如记忆无法修复的话,这个咒语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堪比阿瓦达索命咒了。
赫敏在书中是这样说的——“假如我们找到魂器之后我还活着,我就找到爸爸妈妈,给他们解除魔法。
如果我不在了——唉,我想我已经给他们施了很好的魔法,保证他们一辈子平安、快乐。
温德尔和莫尼卡·威尔金斯不知道他们曾经有个女儿,明白了吧。
”看到这个开头,突然就觉得这部电影一定会比上一部好,甚至更加悲伤。
“七个哈利”无疑是本片的亮点之一,看预告片时就已经欣赏到了这奇妙的一幕,可惜也就仅仅如此一幕而已。
不过,我没觉得丹尼尔长残了,因为大多数人都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逐渐长大,或是衰老,包括你我。
14岁的人看18岁的人,或许会觉得他们不再青春了;18岁的人看22岁的人,一定会觉得他们不够新鲜了;22岁的人看26岁的人,绝对会觉得与自己相比,他们已经彻底老了;26岁的人再看哈利波特,往往都会说,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除了片头赫敏施咒的那一幕,疯眼汉穆迪的死亡本也是让我非常痛心的事,可惜电影里没有很好的表达出来。
一个如此强悍有经验的傲罗轻而易举的就被伏地魔秒杀,必然是相当惨烈的画面,如果将哈7排成连续剧,这个情节一定会成为重磅的催泪弹。
小精灵多比的死亡在书中给我带来的震撼与感动也在这部电影电影里被大大削弱,如果不去看书,怎么会知道多比在哈利最绝望最艰难的时候起到了多么大的作用。
哈利在这一集里遇到了许许多多濒临死亡的危险,而那些闪烁在无尽黑暗中唯一的光亮,小多比算一个。
哈利与赫敏那段裸身戏,让我感觉很不好,这个情节玷污了他们的友情,原文里提到的只是“拥吻”而已。
罗恩在这一集表现的很棒,当他把哈利从结了冰的湖水中救出并重归于好的时候,我居然有种想鼓掌的冲动。
而赫敏讲述的“三兄弟和死亡圣器”的那段动画,绝对是让哈迷出乎意料的惊喜之笔。
就为这,哈 7(上)在豆瓣上的分数直接超越哈1的8.1都不再是梦想,看来上次的预料太保守了,希望哈7(下)可以超过9分——我相信在最后一部里,斯内普的死一定会让女哈迷们悲恸不已,而那场惊天动地的最终大决战也一定会让男哈迷们比看《变形金刚》还会感到过瘾。
本来这篇观后感是打算昨晚就写的,结果回家后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和《哈利波特与密室》,那会儿的哈利好可爱啊,其中的好多情节居然也已经记不得了。
前天看到一则新闻,说哈利波特主题公园已经在五个月前开门迎客了,本以为会在英国伦敦,没想到是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州,真是有些错位的遗憾。
期待永远比得到更令人激动。
我们对新的剧集永远都会充满了完美的期待,而新剧集也总是有太多太多的不完美。
如果《哈利波特》系列可以被拍成一部丰富的英剧,该是多么令人期待的事啊,只可惜丹尼尔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不过我们却还是可以靠着书籍找回渐渐失去的回忆与感动的,这真让人伤感。
====================================================附上电影首映前夕写的一篇:http://freewu915.blogbus.com/logs/84615906.html《如果你始终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
我一直认为,单从结局来看,哈利波特系列中最被亏欠的正面人物应该就是罗恩·韦斯莱。
身为主角三人组之一,罗恩有着得天独厚的登场率优势,却随着剧情发展成为了最无聊乏味、乃至令人厌倦的正面人物之一,简直不知道要为何而存在。
在哈七剧情的前半段,他被塑造成抱怨者与赌气包,后半段又沦为正义方路人之一,被埋没于茫茫人海。
我后来常常想,如果在哈七前半部让他被食死徒的魔咒炸死,或许能让这个人物给人留下点深刻印象,发挥些余热,也免受后半段跑龙套的折磨。
当然,罗恩并非从一开始就于结局中那么惨淡,他在最初几部中的形象还颇为有趣,而且由于年龄小,也更容易获得读者的宽容。
而罗恩又是怎样在七部曲中逐渐失去光芒的呢?
这要从三人组的功能设定说起。
一度平衡的三角哈利波特的三人组能稳定存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彼此间精确而微妙的分工与互补。
哈利担任的职能是英雄与领袖,拥有父母遗留的政治遗产和自身赢得的崇高声望。
他的主要职能是决策——每一个关键抉择中,最终拍板的都是哈利,虽然赫敏可能是懂得更多的人,却始终听从哈利的决断而行动,由哈利决定行动方向。
这可能体现了欧美的领袖观:优秀的领导不一定要是事事精通的好学生,但要敢于担当,勇于决策,善于用人。
而赫敏则是团队中的军师,负责技术支持和具体谋划。
解开逻辑谜题、制作复方汤剂、去图书馆查找关键信息、教授飞来咒等技术性的工作都由赫敏负责。
甚至邓布利多军的运营、通讯和保密系统也由其一手创立和维护,是一个可靠的执行者与参谋。
罗恩的地位则是被领导的普通人,他的贡献是常识与人际资源。
哈利是魔法世界的外来者,赫敏的知识则来自书本,这两人都对巫师界常识类的潜规则一无所知。
这就是巫师界土著罗恩发挥作用的时候,他负责向读者传递书面上不会有的知识,如“巧克力蛙”、“多味豆”、乃至“泥巴种”、“巨人朋友”。
同时,罗恩是引出韦斯莱家族的枢纽——后者为正义善良的纯血统魔法世家,与伏地魔最为针锋相对的人群,是哈利波特系列世界观形成的基石之一。
通过罗恩这个好友,哈利与赫敏得以更为自然地往来于陋居,逐渐融入巫师世界的正义一方,从而引入正邪对抗的阵营大战。
如果哈利代表英雄人物的勇气和决断,赫敏代表知识分子的理性与智慧,罗恩就应该代表普通人的常识、良心和民意,成为三人组和普通巫师联结的纽带。
所以终极对决中,三人组的分工似乎应该是这样的场景:英雄指导员哈利拍板决策,连长赫敏神机妙算制定作战方案,父老乡亲的代表罗恩大爷站出来公然表态“I stand with Harry!” 带领家人和无数大爷大妈加入哈利引导的敌后武工队,和伏地魔老鬼决一死战……但为什么这样的情形没有发生?
或者说,为什么可能属于罗恩的那部分功能被纳威等人承担了?
我个人认为很大的原因在于,随着剧情进展,罗恩的作用的被削弱了。
罗恩惨遭削弱哈利的决断力和赫敏的智慧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褪色,但罗恩的常识功能却会。
随着其他两人逐渐融入巫师界,他们在常识上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少,也越来越不需要罗恩这一巫师土著的对接。
而另一方面,罗恩作为纽带引入韦斯莱一家后,他的个人空间反而受到了挤压:亚瑟善良热情、双胞胎顽皮开朗、珀西野心勃勃、金妮由羞涩成长为坚强冷静,这几个常驻韦斯莱基本上占用了所有的人设个性,每一个都存在感十足,反而压制了罗恩的戏份。
在技能分配上也是如此。
赫敏的能力过于全面,在除了黑魔法防御方面基本超越了另外两人,而哈利的能力和技能也覆盖了罗恩。
伴随着剧情进入最后一章,罗恩原有的土著和人脉优势也荡然无存,成为了事实上拖后腿乃至可有可无之人。
这个问题存在已久,罗恩唯一能和另外两人有比较优势的技能就是下棋——在第一部魔法石中提过一次就没有再用的设定,现在看来似乎纯粹是为了让他能有所发挥才加入的能力。
我认为这个技能也不适合罗恩:象棋一般代表战略能力,是卓越思维能力的象征,对罗恩亲民而接地气的形象并不贴合。
或许会有读者认为这样的塑造也没有错,罗琳就是想制造一个不同于哈赫二人的普通人。
这点我举双手赞成——罗恩的确相当普通,甚至有些平庸。
但是,没有人会喜欢平庸的人,大家都喜欢优秀而有特长之人。
但罗恩非但没有什么特长,甚至还有点小毛病:比如思想保守幼稚,有些小肚鸡肠,干涉妹妹和别人恋爱、嘲讽赫敏和克鲁姆的恋情,给人感觉身为男性却很婆婆妈妈,远没有赫敏和金妮坦荡,甚至在义气上也不如这两人坚定。
他的讨喜程度,显然是不如另两位主角的。
成长or过场?
所以纵观前六部,罗恩是一直是一个被掩盖于两名主角光芒下的角色,一个逐渐过时的工具人。
他不是没有成长,只是罗琳吝于强化他的能力,又毫不吝啬地加了一大堆惹人不快的个性。
所以到了第七部,似乎该是解决问题的时候了,罗恩这个人物会经历什么样的转变?
化腐朽为神奇的时刻到来了么?
罗恩是否能从原有的形象中有所升华呢?
结果令人失望——罗恩的人物弧光在破坏挂坠的情节中草草完结。
在我看来,这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成长与和解,对塑造人物没有任何帮助。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在整个过程中,对罗恩深层动机描绘是缺席的,罗恩的本质改变也没有发生:我们能看到一个被复刻的火焰杯剧情:魂器散发的恶意点燃了他的自卑与嫉妒,让他离开了队伍。
然后他在邓布利多遗物的指引下想通了,又回去证明了对朋友的忠诚。
事件前后,罗恩的形象有无变化?
我们有没有得知罗恩不为人知的一面?
我们是否能得知罗恩更深层的动机或想法,他的志向,他的恐惧,他真正想追寻的东西?
罗恩克服弱点时的心理动机是什么?
没有。
这个情节没提供新的信息。
罗恩本来就是个好人,也会因为自卑而嫉妒哈利,这是我们在火焰杯中就知道的事。
在这个考验过后,罗恩的人设依旧一点没变——一个有些自卑和嫉妒的好人。
或许他克服了自己的嫉妒和自卑,但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能克服,因为没有呈现他性格的另一面。
结果导致这个所谓的成长就像一个走过场,乏味异常,罗恩这个角色的无趣也在此升到顶峰。
他似乎成了魂器和邓布利多打火机操纵下的牵线木偶,根本没有自己的想法。
被掩盖的矛盾,遭忽视之内心但罗恩是否真的是一个毫无内心世界的简单背景板?
并非如此。
我个人认为罗恩的初始设定其实是三人组中最细腻且有拓展空间的,也拥有富于个性的人物矛盾。
罗恩的身份是大家族的小儿子,一直用着哥哥们遗留下的物件,在兄长们辉煌履历的重压下抬不起头,也为此非常渴望证明自己。
某种程度上,他是哈利的镜像——身为救世主的哈利渴望家庭的温暖,生在大家庭的罗恩却梦想取得成就和荣誉,盼望出人头地,这在他在魔镜中见到的景象中就可得知。
但另一方面,尽管有着对目标的渴望,罗恩对人生的态度又十分被动。
他对考试与学习漫不经心、得过且过,追女生也被动畏缩,没有好好规划过自己的未来,确立自己的人生目标,更没有把对成就的渴望转化为踏实前进的动力。
一方面无比渴望成就,另一方面却缺乏追求卓越的行动与勇气。
这才是罗恩这一人物的隐藏矛盾,也是很多平凡人的人生写照。
而掩盖这一矛盾的可能是哈利。
和三人组的友谊与冒险带来快乐的同时,也麻痹了罗恩直面矛盾的勇气——成为哈利波特的朋友能给他成就与荣耀的假象,但这光环并不源自他本身。
所以罗恩身上真正未能解决的深层问题是什么?
是一种理想与现实间的冲突,一种被掩盖的自我危机:我要怎样实现梦想,超越我的兄长?
如果梦想无法实现,我是接受自己身为普通人的命运,还是就这样逃避下去?
我是不是一生只能作为哈利波特的朋友被记住?
离开了哈利波特,我独有的价值又在何处何方?
我认为比起魂器作祟,这才是一个足够强大能支持罗恩出走的理由,甚至能改写这个角色。
但从结局看,可能罗琳本人也没有在意先前的设定,她没有想把罗恩当成对自己人生有思考和危机感的真人塑造,只是把他作为哈利的朋友,一个典型的平面配角安排收尾。
这其实就是罗恩人物的创设矛盾——在两种风格间摇摆不定,导致了人物塑造的失格。
两不讨好的人物塑造人物在塑造之初,就应该规划好其预期结果:如果你要设计一个平板的角色,就没有必要强调他的多面性,尤其是阴暗面。
相反,这类人物需要一个鲜明突出的个性。
比如《指环王》中山姆那样的忠义好兄弟,没有什么花哨的技能,但忠诚质朴,永远不会背叛朋友,不需要占用太多剧情资源,依旧效果十足。
如果你要设计一个富有深度的立体角色,就一定要有始有终,下大力气深入挖掘,让这个人动机坚实可信,有血有肉。
一如《冰与火之歌》中的詹姆,无数灰色人物面的叠加反而让人物如素描一样立体可信,引人共情。
而罗恩的悲剧在于他混合了两种作法的失败之处:作为平面配角,他被罗琳添加了大量不讨人喜欢的灰色与庸俗特质,还有着颇为复杂的内心设定;作为立体角色,他的复杂面又没机会有得到高光处理与深入刻画,差一口气就草草收尾。
于是罗恩的形象就这样定型了:作为平面角色缺乏突出个性,作为立体角色又欠缺深度;没有明星人物那样惹人喜爱的特质,又没有文学人物的典型性与立体感。
在引入韦斯莱一家后,似乎在剧情上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其能力和性格被赫敏完全替代,唯一支持角色苦苦存续的理由就是和赫敏的感情线。
但这个感情似乎也比较牵强——罗赫二人在志趣上似乎毫无共通之处,很难想象他们约会时有什么话题可聊,乃至作者本身都改口支持哈赫二人了。
居然连唯一的CP都被原作者否定,想到这里,就让人不由得为罗恩的待遇感到悲哀。
罗恩的命运所以罗恩这样在半途就失去存在意义的角色,其最好归宿是什么呢?
我个人还是倾向于让他在一次英勇行动中被食死徒炸死,揭露一点内心的秘密。
比如让他在死前说:“哈利我要坦白一件事……我和你交朋友只是希望自己变得有名,让乔治弗里德和珀西羡慕,在火车上走进同一个包厢时我就那么打算了……我那天发誓一定要当你的朋友、最好的朋友,即使为此被食死徒炸死,我也不会后悔……梅林的胡子,我后悔的事千千万万,只有这件事我不会后悔……告诉珀西他们我赢了!
Adios,amigo mio!”就算不死,让他假死住院直到结尾再登场也是好事。
就像友军被击杀才能触发孙悟空变身超级赛亚人一样,有什么能比好友的死亡更让人怒火中烧、义无反顾地拼尽全力?
当然,哈七中已经有了斯内普之死充当黎明前的黑暗,在其圣人般的光辉之下,罗恩想找合适的送死机会也十分困难。
想到这里我就替罗恩感到难过,作为一个失去多数剧情权重依旧强撑到最后一刻下场的角色,罗恩的剧情之路真是过于可悲,一举一动间都散发着作者的恶意,令人窒息。
上一次罗恩的人性闪光是在什么时候?
似乎还是魔法石时期舍己为人的象棋指挥。
当时那个十一岁的小男孩还有无限可能,但这个角色却最终失去光辉而凋零成泥。
这说明一个角色的命运固然要靠个人的奋斗,但也要考虑作者的品味。
要是罗琳不以其前夫为罗恩的性格原型,不知道这一人物能否会获得更有意义的结局呢?
摆脱了与赫敏的姻缘束缚,罗恩能否活出真我,活出个性与风采?
然而哈七书已成册,墨沈早干,这种种可能,也只能存留在读者的遐想之中了。
首发于B站专栏: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6292484
今天去看了哈7第一部,一口气看了两遍,之后的滋味,久久难以平抚,比前几天看Due Date时候看到哈7预告片的时候更加复杂。
终于,走到这里了,只有一步,又是一个终结。
朋友说,这种感觉很奇妙,奇妙的就像许多年前第一次看哈利波特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走到最后的时候,是在美国。
还离世界电影的心脏这么近,但是,要是在英国就更好了,好莱坞相比之下逊色了,不管怎么辉煌,它没抢到哈利波特的首映,我觉得,算是个跨世纪的遗憾吧,起码对我来说,是了,而且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只剩下一次首映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八成是没机会了。
再说回当初,第一次看哈一的时候,大概还是是小学吧,好像还是学校组织的,屏幕内外都是小屁孩儿啊,如今全都不一样了,就像哈利三人组的故事早已离开了宏伟的霍格沃滋,我们都一路被命运追逐着,颠沛流离地迷失在路上,跑啊跑个不停⋯⋯一面接受被选中的宿命,一面挣脱。
有人常常会问我,拿各种系列跟Harry Potter比,问我哪个好,更喜欢哪个,我说不出专业的评论,我也说不出偏好,而对于HP,也许就像柯南一样,都是一种情结,是成长记忆的延续。
错过了,总欠缺那么点儿完整。
我们曾经无数的争辩,兴奋的讨论,笑着哭着幻想着,都是与它牵连的记忆,这是什么也替代不了的。
对于哈7电影版,我已经做好了崩溃的准备,面对一部墓志铭似的死亡大全,加上前面已然有两个重量级牺牲的铺垫,和久违了近三年的故事,我本以为自己应该足够坚挺,却全然跟当年第一次看到书时的反应无异,只为一个生灵的离去,我的情绪还是全线崩溃了,那时几天没有再拿起书的勇气。
罗琳很不会描写死亡与悲壮,但多比的死却成功地突破了我的感情防线,只为这一个哈利波特系列里最纯净的灵魂,我哭得不能自已。
这是一场完整的死亡,完整得容不得我们怀疑。
多比就躺在哈利的怀里,依旧心怀着感激。
它安静地离去,面带微笑。
卢娜合上了它的眼睛,这样它可以安心地睡去,多比说,“这里真美。
”而它就永远地睡在这里。
这是一场悲壮的死亡,悲壮在我们找不出接受它的理由。
我曾尝试无数次说服自己,却依旧接受不了这样残忍的设定。
这样一个美好干净的灵魂,应另死亡在面对它是都自惭形秽。
我可以容忍邓不利多和斯内普的死,他们的伟大被描绘得仿佛他们的死亡就像另一个伟大的神话。
我可以接受小天狼星、路平、穆迪,甚至如果有的话,哈利、赫敏、罗恩等等等的死,因为面对向命运的抗争,接收这场战斗,他们必须接收死亡。
而多比,它不应该死。
从第一次出场,它的每一次付出只出于善良。
为了一次在哈利看来也许是微不足道的鼓励,它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不是出于服从,甚至不仅是感激,多比没有主人,多比要来解救它的朋友。
多比算是一个思想解放甚至前卫的小精灵,看似弱小,却有着强大的灵魂。
而不仅于此,你可以在这样一个小生灵的身体里找到无数接近于美好的词汇,勇敢,真诚,乐观,无私⋯⋯我没有办法在哈利的世界找到另一个如多比般纯洁的灵魂,而幸福本应摆在面前,偏偏美好越是触手可及,越是将失去之时。
于是罗琳就这样赤裸裸地在我们面前敲碎一个个美好,告诉我们这些应该长大的孩子们赶紧醒醒,世界本就是不完美的,美好如卢平夫妇般恩爱,如双胞胎完美的组合,如小天狼星带给哈利的片刻的亲情与温暖,如邓不利多好似不可战胜的神话⋯⋯都一一幻灭了,不完美造就了遗憾,而遗憾让人铭记,作家常用的伎俩,而多比的死,我无法原谅。
哈7电影的第一部就选择在这里结束了,茫茫的芦草,干干净净的天地,埋葬了干净的灵魂,它会上天堂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个天使。
哈利解放了多比,也许,是多比解放了我们的心。
多比是一只自由的小精灵,它穿上了鞋子,选择了自己的路。
推荐理由:阴郁的哥特范儿仍在,却也未忘抒情,张弛有度,跌宕有致。
这么多部哈利•波特,难得这一部,拍得最从容。
片 名:《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上)》导 演:大卫•叶茨主 演:丹尼尔•雷德克里夫,艾玛•沃特森,鲁伯特•格林特,海伦娜•伯翰•卡特,拉尔夫•费因斯,比尔•奈伊上映时间:2010年11月读 家:石头花园的歌女每每我读《神雕侠侣》到“少年英侠”那一回,见杨过、耶律齐、郭芙等人邂逅于荒郊、力敌李莫愁一段,总觉心驰,胸腔中荡起豪情。
那时他们,也不过十七岁上下吧,已然背负国仇家恨,有大事要干,拥有那样风云际会的人生。
这样的故事,放在东方固然是江湖、是武侠,而放诸英伦三岛,则成就了霍格沃兹和魔法。
没有本质区别,无非是同一种青春的不同讲述方式罢了。
如我们所知,哈利•波特故事中的黑暗一部较一部更汹涌,毫不掩饰地表达着罗琳婶婶作为一名家庭妇女的哥特野心。
本部《哈7上》更是以阴郁奠基,刚一开场,伏地魔一党已占尽上风:为了掩护哈利,猫头鹰海德薇和疯眼汉穆迪相继殒命,双胞胎中的乔治失去了耳朵。
随后,食死徒气焰甚嚣尘上,伏地魔正式控制魔法部,成功复辟。
哈利、赫敏和罗恩三人,不得不开始流亡,一地一地辗转,寻找并销毁魂器。
原著里的大部分关键情节,导演似乎已决意留到下半部,如邓布利多的家族秘闻、斯内普教授隐而不宣的情史。
故事没讲完,调子又那么沉郁,然而这两个半钟头并不难熬,应该是影片节奏感强的缘故。
惊心动魄中穿插忙里偷闲的笑料,哥特范儿里点缀灵光乍现的明朗,亡命和激战的间歇还不忘恰如其分的抒情,这么多部哈利波特看下来,难得这一部,拍得最从容。
好比说哈利跟赫敏在帐篷里跳的那一段舞,原著当中并没有,是导演的擅改,常遭人诟病,我却很喜欢。
其时罗恩负气出走,与哈利、赫敏失散。
赫敏挂念他,终日愁眉深锁。
有一夜,哈利听到收音机里放着歌,便拉着赫敏跳起舞来。
那段舞一点章法也无,只是两个人胡乱走步跟转圈,谈不上好看,但它打动我是因为哈利与赫敏的友情天清气朗,真的没什么暧昧可言,在伏地魔的巨大阴影下,他不过是想让她开心一点。
很高明,不用一句对白,却令我相信了哈利他们的确拥有伏地魔永远难以企及的东西——鼻子,完整的灵魂,和渡尽劫波的情谊。
电影临近收梢时的多比之死,算是一个小高潮,女士们大多在此泪奔,很难有例外。
而真正令整部电影大加分的,是那段插叙死亡圣器来历的动画。
不长,色调也简单,却有影子戏的飘忽跟奇诡,即便抽离出来看,也不失为一部妙品。
并且果不其然,哈利的扮演者丹尼尔越长越糙;罗恩倒是愈发爷们儿起来。
然而最令人惊艳的当然是艾玛•沃特森,即使抛开赫敏的身份,在魔法世界之外她仍然令人倾倒。
那样尖薄的五官,银钩铁划,是一种很锋利的美。
有时在网路上看着她的各式街拍和硬照,我会想,如果十年前没有加盟那个剧组,艾玛或许仍会是一个标致的女郎,但那种舍我其谁的霸道气场却断然不会有了。
命运这回事,谁说不是一种黑魔法?
屈指堪惊哪,哈利•波特伴随我已足有十年。
十年间,哈利一面经历他暴躁易怒的青春期,一面与日益血腥的黑魔法殊死搏斗,而我,从18岁长到了28岁,并且从来没有逃逸出,我的麻瓜生涯。
我想我渐渐有一点明白了,为什么亦舒把那些美丽嚣艳的年轻人称为阿修罗。
因为他们无知无畏、逢佛杀佛、无往不利,真的就像是,拥有魔法一样。
但时间大神生杀予夺,这些年间过去了的,不仅是只剩半部即告完结的哈利•波特系列,还有我们攻无不克的魔法青春。
2010-11-20
作为一个看过每一部“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但又非书迷的观众,我现在对大卫·叶茨(David Yates)这个导演已经陷入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状态中。
虽然我一直不喜欢这位导演执导的三部“哈利波特”电影(凤凰社、混血王子和半部死亡圣器),但也不得不佩服这位一直在书迷、影迷、电影公司和J·K·罗琳之间小心翼翼搞平衡的导演。
大卫·叶慈未必是“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中最有艺术水准的导演,但他绝对算得上是最会走钢丝的高手,虽然每次都在搞砸和满堂彩之间让人替他捏一把汗,但他居然也平安无事地一路走了下来,现在终于要完成他的历史使命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上》(以下简称为《HP7·上》)的原著并不是该系列小说中最厚的一部(中文版559页,仅次于《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的575页),但《HP7》却被拍成了上下两集。
从好的角度来看,这是电影公司吸取了《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教训,顺应广大书迷的心声,让原著故事能够完整地呈现 ;而从邪恶的角度来想,这是电影公司面对史上最赚钱的电影系列之一,在最后结局来临之前,恋恋不舍地想从这棵摇钱树上再最后摇点钱下来。
但不管怎样,被分成上下两集的《HP7》其实早已注定了自己的命运。
从一个流行文化产品的角度来看HP系列电影,它无论被拍成什么样子,都会有足够多数量的书迷群体转换为观众群体,从而保证了它的产业链能够顺利地延伸和扩张。
但如果从电影本体的角度来看HP系列电影,随着它越来越赚钱,该系列电影的导演越来越成为一个两头受气的角色。
一边是J·K·罗琳的监督,一边是书迷加影迷的苛求,对于任何一个想在电影表达上有所追求的导演来说,将HP系列原著转换为电影的过程,都注定会是一个艰难的挑战。
从小说改编而来的电影,有一条被反复验证的定律:往往是三流小说才能改编成一流电影。
其秘密就在于导演和编剧可以大胆地进行电影化叙事的改动,从而让原著小说最精髓的部分得以用电影化的方式呈现。
但是对于被J·K·罗琳盯得死死的HP系列小说来说,在剧本阶段基本就已经丧失了对小说进行较大改动的可能性,电影导演很大程度上要看天吃饭:原著小说精彩,电影改编起来余地就比较大;要是原著小说先天发育不良,导演最多只能在视觉特效上下功夫。
具体到《HP7·上》这部电影,导演大卫·叶茨也努力地在其中尝试加入自己的风格,并成功地在一些细节处理上做到了创新。
例如赫敏在离家之前对父母施法的细节,虽然原著中仅仅只是一略而过,但在电影中的成功呈现,让它成为本片中最令观众动容的场景之一。
但对于电影导演来说,他的工作并不仅仅只是将文字转化为影像,他还要赋予这个故事个性鲜明的灵魂。
而这一点,恐怕对于任何一个HP系列的导演来说,都会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除了无处不在的J·K·罗琳外,全球数以亿计的书迷群体对于任何背离原著的改编估计都是零容忍度的。
在重重禁锢中完成艺术创作层面的个性飞扬,我想即使有能力完成这种突破的导演,也不会自己给自己找这个苦头吃。
导演大卫·叶茨出于种种原因,很不幸地成为了这个倒霉的击鼓传花游戏中的最后一个接棒者。
伴随着商业上的成功,HP系列小说所带来的商业利益已经膨胀为一个庞大的商业体系,作为这个商业体系的一环,HP系列电影,特别是后期的几部电影,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非艺术因素的干扰。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开始,即使我们排除掉对大卫·叶茨导演在个人艺术能力方面的质疑,他在相关改编电影中所呈现的那种小心翼翼、试图八面玲珑的拘谨状态,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这三部HP系列电影的完整度。
这种完整度并非基于电影是否忠实于原著,而是看导演是否忠实于电影本身。
大卫·叶茨执导的三部HP电影,都很遗憾地在电影本体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但同时我们也都知道,这未必与他的艺术能力有直接关系。
随着《HP7·上》的公映,我们可以看出大卫·叶茨或者华纳电影公司的一种明显态度转变:既然怎么拍都有人不满意,那么在大结局来临之前,我们就优先照顾书迷吧。
于是,《HP7·上》就变成了这样一部电影,如果你不是书迷,那么你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很可能会在故事方面有无数困惑;如果你是书迷,那么这部电影拍成什么样其实你都不在乎。
因为感动你的永远是你自己,这种感动和电影其实无关。
另,两集《HP7》原本都计划制作成3D版本上映,但在最后关头,因为后期2D转制3D的效果不满意,华纳临时放弃了《HP7·上》的3D版本公映计划。
从现在看到的2D版本来说,明显有很多场景是为了3D效果而专门设计的,例如开场的追杀和逃亡段落,如果3D效果能够得到保证,应该会是本片中最令人难忘的段落之一。
不过计划于明年公映《HP7·下》将会以3D版本公映,也有传闻说《HP7·上》届时也会以3D版本一起重新公映。
如果有影院愿意搞一个HP系列8部大连放的活动,不知道有多少影迷愿意参加呢?
8部电影加起来超过16小时,这完全是一个疯狂的体力挑战。
但对于影迷来说,越疯狂才越迷人。
整个哈里波特电影里面我最心水的就是卢娜同学了,当然我是指除了赫敏之外。
在大街上还有桑塔纳两千的年头,光轮两千就是心中最飞快的交通工具,当时偶尔会吃到耳屎味的比比多味豆和那个像小浣熊一样带集卡的巧克力蛙是最神奇的零食,金色飞賊从来不会飞直线,好学生赫敏正为自己有点突出的门牙发愁,不起眼的金妮看见哈利哥哥会紧张地说不出话,肥表哥达力肆无忌惮地欺负人,大反派马尔福整天嚣张地扬着下巴,呆小伙罗恩每当遇到什么事都张大嘴瞪大眼,比罗恩还呆的纳威总是慢半拍的在魔药课上被斯莱特林们嘲笑,斯莱特林院长斯内普永远觊觎着黑魔法防御课老师的位置,校医波姆弗雷夫人会把所有吵闹的人赶出校医室连邓布利多也不能吵着病人,而名字很长的阿布思邓布利多,会永远在校长室等着同学们来求助,然后从眼镜片上面用智慧的眼神看着你。
你们都不要变啊铁三角早就不吃零食了,连喝一杯咖啡都要跟食死徒大战三百回合,金色飞賊会盘旋在哈利身边,据称不修边幅的赫敏会记得喷香水了,金妮会女王样的让哈利拉裙指的拉链,表哥好像减肥了,马尔福开始深沉了,罗恩现在连吃醋的时候都不张嘴了,纳威也学会对反派们群嘲了,西弗勒斯不再恨恨地说波特了,霍格沃茨的老师都不见了,校长的老魔杖也不再能变出强大的神奇了。
你们都别变常年的职业食死徒们还是抵挡不住我们一年级的时候就学会的昏昏倒地与统统石化,即使他们多么精通于不可饶恕咒,韦斯莱家的双胞胎还是让人安心的罗索贫嘴凑热闹,多比还是不听话,当然这是属于马尔福他们家的烦恼了,海格的那把小红伞依然随身携带,铁三角还是偶尔闹一闹,还是勇敢的只呼伏地魔,尽管电影不交待为什么他们后来改口叫神秘人的原因,让人人颤抖的黑魔王还是不屑一切交通工具,但是近来次次总是栽在那根魔杖上,而那曾经最快的光轮两千,现在应该依旧是橱窗里小孩子们的梦想。
哈利波特不能像柯南一样永远都是低年级,所以每一部都会装B似地总结自己的成长,其实这不关乎成长,而且你哪有成长,因为你们都没变。
我们看着大屏幕上的你依然如此美妙如往昔,你知道,有些话就是不能明说,希望你们都不要变。
但是如果你在我眼里成熟了,我还依然爱你。
看完电影出来的时候,小歪就问我,会打几分。
内心还真是纠结了一下,作为HP的死忠粉丝,罗琳大妈原著小说确实让我枯燥乏味的高中生活带来了阅读的快乐,那确实是以前所接触的文学作品中不曾表现的世界,神奇趣味横生充满想象力的。
所以给HP打分是我极不情愿的事情,看的或许真不是电影,矫情点说,就是青春,从中学到大学,有哪部电影中的人物同我们一起成长呢?
或许是对HP7的期待值太高了,它确实没我想象中的好,整部影片的亮点不多,观影的过程中,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猜测到底会在哪里结束。
整部电影就像一部欠缺深度的超级公路大闷片,精彩的地方少之又少,但又没有如文德斯德州巴黎一般的深度,大把时间都花在了过了青春期的孩子谈人生,经营感情,尤其是哈利赫敏共舞一段,万恶的导演啊,咱能不把单纯的友谊非要往三角恋上靠吗?
或许是距离上次读原著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所以电影中出现的一些第一次露脸或极少出现的人物还是让我回想了半天,所以这部电影如果对一个非HP迷来说,里面的人物以及前史、后事可能更让其他观众是云里雾里,而整部电影的亮点确实不多,三人喝了复方汤剂潜入魔法部偷取挂坠盒一段还算有趣,还有三兄弟的故事的动画表现也算不错,其他部分都表现相对平庸,也难怪坐在我们隔壁的电视台同事确实睡得很香。
HP的所有改编电影目前在我看来最好的一部依旧是第三部,可是我仍然愿意留一个期待,因为决战在最后一部的下,真相大白也会在最后一部的下,斯内普会挺直了身子赚取人们的眼泪,而且走过了13年的告别也会在最后一部的下
力荐哈7,不是因为电影有多么的好(ps.19号看的时候我后排某胖男鼾声大作),不是因为帅哥美女,不是因为网上所说的一分钟的激情戏,只是因为哈利波特,伴随了我的十年青春。
就像变形金刚,我曾不理解为什么电影很狗血但票房依旧破亿,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当伴随自己成长的一本书,最终被还原,在电影院里像数自己珍爱的宝贝一样数着每一个出场的人物,每一个出现的场景,内心的激动甚至让我热泪盈眶,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我十年的青春。
十年前犹豫的在新华书店里爸爸给我买下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当时十九块五薄薄的一本,每个中午在小饭桌昏暗的午休时间里,我抱着它去触摸那个魔法世界的点点滴滴,到后来高三的时候,我在发售的第一天就迫不及待的买下了终结版,六十六块钱,确实是越来越贵,但是毫不犹豫,高三生病的病床上是它陪着我度过。
恰逢昨晚回来看了最近很火的老男孩,青春与梦想,这两个词跳跃着甚至让我失眠。
MJ对我来说确实陌生,因为我不是80初的那一代,没有疯狂的对着老式的录像带学着太空步,但是看老男孩还是忍不住哭了,不是如同老男孩里的宝哥,包子,吃泡面的黑框胖子,被老婆凌辱的眼镜男想起自己二十年前的青春岁月,只是,我想起了我有哈利伴随的十年青春。
彼时口袋里有那么五块钱都觉得自己特富有,可以去买两块五一本的故事大王,看哈利坐在对角巷入口的石阶上对着我笑,可以去买两块钱一张的贴画回来偷偷贴在自己课本的扉页上,可以憧憬着赶紧考完试进了前100名爸爸答应给我买哈1哈2 哈3的VCD……青春短暂,眨眼便过,但生活好长,又无比颠簸。
伴随我们长大的都一一终结,这,是不是意味着它们已经完成了让我们长大的责任,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已经远离了青春,和曾经的那份激情和单纯,沦为生活的奴隶,去继续我们庸庸碌碌又纷扰复杂的所谓人生。
十年前我在新华书店看到《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时卖十九块五,用我仅有的二十块钱买的,并且绝对是偶然,因为当时“这本书从上到下没有吸引我的地方”。
即使是现在看来,我想到这十九块五时,仍然觉得那是我花钱花得最值的一次,很大程度上说,这次购买改变了我今后的生活。
这十年来我尝试过写作一些气息古怪的小说,大多受到这部小说乃至后面几部的启发。
或许五六年前,同样在某个课堂休息的时间里,很多人跟我一样拿着铅笔,嘴里念念有词,指着同桌说一句“昏昏倒地”;或者跨上一把值日用的扫帚,得意地蹦起来,神气活现。
但是这些都过去了,庆幸那种奇妙的感觉从未离开过我的生活,包括我第一次见到对角巷呈现在电影屏幕中时,高兴得大喊大叫;看到哈利在对角巷见到光轮2000时,兴奋得好像它真的存在;梦见自己被分到了斯莱特林,死活不肯,但是分院帽说我有的是聪明,但是缺乏勇气。
事实上我看过的每一部哈利波特电影都给了满分,那根本是不需要理由的,那种感觉就好像在表达一种谢意,感谢我们的时代,让我们有机会看到魔法变成了眼前的景象,感谢这个时代的科技,让我们看到了魁地奇。
或者这种感觉,只有那种从读者变成观众的人才有:把电影的好坏留给能够评断拍摄技巧的人去书写,电影只是把我们最熟悉的那些片段重现了,而且重现得真实可触。
当很多人因为无法理解某些情节发生的原因而懊恼时,就让我们耐心地讲解给他们听,用一种特别骄傲、得意的姿态讲解给他们听,心里也觉得特别温暖。
有时候我也问自己,除了哈利波特,还有什么事情可以让自己坚持十年?
十年来,真是因为有了哈利波特的陪伴,无论是每一部新书的出版还是每一部电影的上映,从来都不会错过。
我说这本书改变了我的生活,因为从那时开始我才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可能天赋有限,我至今也不是一个写作的能手,但是对于我十年前的选择,选择写东西而不是唱歌跳舞画画,我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至少到现在,我从武汉来到北京,也是因为选择了和写作相关的工作。
于是每天奔波在北京拥挤的地下铁连起的写字楼和合租公寓,和无数心怀梦想和执念的年轻人拥挤在一起,吃饭加班,失落时给朋友或者家里人打个电话,或者坐到电影院里,正经八百地告诉自己,要像哈利波特那样,有勇气。
首映那天我们加班到了0点。
那一天很不顺利,工作没有做好,和他人的联络也很糟糕,0点15分,我忽然收起东西,从公司一路狂奔到万达,只用了十分钟,但是我到那里时,所有的人都告诉我不能进去了,没有下一场,只有第二天或者第三天再来:“不能看了,不能看了,不好意思。
”我从电影院徘徊了很久才走出来,走到天桥上,忽然失声痛哭。
当我第二天终于坐在电影院最中间的位子等待电影的开场,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一种失而复得的愉快。
电影不需我来评述,但绝对比前一部好,最难忘的是罗恩用灭灯器找到了哈利和赫敏的时候,他说到“出现了一个光球……那个光球就这样……进入了我的心里……”……那是这三个朋友,真正长大的时刻。
十年前他们在霍格沃茨阴暗的宿舍楼道里穿梭,无忧无虑,十年后的他们也要面对各种棘手的事件,好在他们总能庇护彼此、找到彼此。
就算我说自己重新经过那座流泪的天桥时忽然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也从来不觉得矫情,况且写这些东西也不为说明电影的好坏。
当我看到这部电影也快要走到了终结、英国报纸纷纷制作类似“再见,霍格沃茨”这样的专题时,也不能幸免于不舍和怀念。
只希望有朝一日那顶在梦里面把我分到斯莱特林的分院帽能够改变主意,把我分到格兰芬多。
当我得到时,提醒我不要忘记曾经失去,而失去时,能够看到引路的光球。
(媒体用稿)
波特和赫敏就像唐僧和孙悟空
转瞬间为哈利波特捐了这么多次钱了,随着我们的成长,男女主也赤裸纠缠了,一路到底,本集铺垫尚可,几次惊悚高潮,充实期待明年的最后一部。
这是到目前为止HP电影最好的一部,鉴定完毕
这是该电影系列中情感最丰富的一部。其实此系列早不再是展示魔法炫耀特效的大片,只是到了这一部导演才成功平衡了叙事,情感和特效,使其成为拥有情感内核的优质剧情片。一直抱有错误期待的观众自然会失望,而在我心目中这是迄今最好,最忠实原著,也是个人最喜欢的一部,就算有缺陷也瑕不掩瑜了。
one of the worst!
不行
没看过原著的人可能会被不少人名弄混淆。色调是越来越暗,整个电影就是无尽的奔跑,除了中间部分略有拖沓,上下部分节奏控制得很好。电影中零星出现的笑点总是能逗得整个影院哄堂大笑,特别是哈里与赫敏在帐篷那段舞蹈尤为打动人。Btw,死亡圣器的那段童话故事的皮影戏个人觉得十分有意思。★★★★
好弱,催眠......
没劲。开始时恐怖片,后来是言情片。太拖沓了。
赫敏和哈利赤裸相对。。。
为了我的赫敏 给一星
三人感情戏真的不好看啊,不过死亡圣器三兄弟这段很精彩。另外还有超级可爱的多比,对我来说,它的死比邓布利多带来的冲击还大。
多比一生都在寻求尊重和平等,他在哈利身上得到了这些,并且愿意为哈利舍身犯险付出生命。
童年
男儿有泪不轻弹,为了多比就不算。
大蛇吓我一跳...
只能再搓最后半部了……
赫敏开始露沟了呢~
除了死忠会顶我实在不知道这部有啥好。看着风景面上给个1星呗。
前面全忘光光了,看的云里雾里,不知道在说什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