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荒野生存》、《127小时》我会推荐这一部,我不是说他们是同类型的电影,唯一相同的是hiking and finally finding something at least.在影片的前奏一直出现"quit",数数看看大致出现了二十来次,导演这个简单的手法就是对比后来的坚持到最后。
感觉其实对生活的决定和改变并不难,因为一本旅游指南、一幅画、一个人然后做出决定,去远足去hiking,去找自己。
当然你也可能会在找自己的路上迷失,但是能做出这个决定已经让你非比寻常了。
接下来说说女主在遇到给他发音乐传单的男人时,因为还没有从之前在荒野中碰到那个狩猎男人的恐惧中走出来,再加上太久没有和人接触(在商店里试口红的时候的对话,因为是生肉,原谅我没有听懂。。。
),所以她表现出一脸要保护自己的表情与举动。
她也在去赴约时开始打理自己打扮自己,我想这是一个找到原来自己的生活,所以她并没有停留太久,继续去PTC(我想应该就是那幅画的地名吧,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百度了没有找到。。
),我很喜欢结尾女主的画外音,诉说她后来的生活,结婚生子,给孩子起了她妈妈的名字。
哦对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她非常非常爱她的母亲,当母亲招到酗酒父亲的虐待,妈妈带着她和弟弟离开那幢房子,因为妈妈的眼睛受伤,她去商店为母亲买药,脸上充满着害怕(这个画面来回出现了2次)。
再到后来母亲的去世这个导火线让她迷失了自己。
(不好意思。。。
我真的没打算剧透。。。。。
)好吧说正经的:我想和《荒野生存》比较契合,因为都是经过lost myself,then find myself.为什么更推荐这一部原因很简单,结局很好,她活下来了虽然中间我不知道多少次我觉得她快坚持不住了但最后她到达终点。
所以我认为这是治愈的一部电影,我很推荐。
(熟肉出来一定要再看一遍)
当全球最畅销游记作家比尔布莱森带着傲气,眯起双眼,远眺地平线,漫不经心的说,是啊我在林子里拉过屎的时候,美国女作家谢莉尔·斯瑞德笑了。
大胖子比尔引以为傲的美国东部阿巴拉契山间道,全长3500公里,他与同伴走了约1400公里,而谢莉尔妹子是美国西部太平洋山脊道,全长4000公里,她独自一人走了约1800公里。
2012年,谢莉尔据此出了书,后被改编成电影,WILD,中文名走出荒野。
光看片名,难免会令我想起几年前的荒野生存,估计最终在阿拉斯加或其他任何荒野中孤独死亡这种结局应该不会有,否则就没有了传记。
实际上,这两部电影风格迥异,妹子主角的这部更给人温暖,但不是鸡汤。
鸡汤不会怒吼,不会说脏话,没有白粉,没有滥交,这些毛病妹子全中,但结局偏偏正能量。
对于那些充满抱怨的,对现实生活不满的,挑剔伴侣的,忽视亲情的,出门必开车的,挑食的,认床的,不照镜子不出门的,每天洗头洗澡的朋友,值得一看,来一碗味道独特的野鸡汤,也许生活更美好。
导演让马克·瓦雷,另一部我喜欢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也是他的作品,主演瑞茜·威瑟斯彭,这妹子的动作表情和自言自语撑起了整部电影,令我惊叹。
初看她并不美,可越看越喜欢,结束前几乎爱上她,以前没看过她作品,可现在我正在下载,千万不要让我失望,是啊妹子你也在林子里拉过屎呢。
“行走”已经成为了当下都市人群中谈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远足活动被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当做了亲近内心的捷径。
它被一群人热捧,被另一群人嘲笑。
在被赋予了众多宏大的意义之后,毫无悬念地变得很矫情。
但无论如何被热捧,其实,谈论它的比从事它的人要多得多。
更多的人只不过穿上户外防风服和远足靴,坐在格子间里,偶尔翻翻户外杂志而已。
真正的“行走”远没有图片上呈现的那样田园牧歌。
如果你真的想抵达内心,你几乎必须先摧毁肉身。
把“行走”本身拍成一部电影,其实很难,因为这个过程本身很无聊,它的过程几乎一成不变,沉闷也沉默,所有被行走改变的事情其实都发生在心里。
而内心戏只能通过独白和为人处世的细微变化中体现出来,但在荒野中的远足又遇不到什么人供你呈现故事冲突,对于导演和演员来说,这种作品太冒险。
也正因为这样的难度,主演瑞茜•威瑟斯彭被今年的奥斯卡提名为最佳女主角。
她基本一个人撑起了一场戏——和一个与她一样高的背包一起。
《涉足荒野》通过一路穿越荒野和大山的行走,用不停地闪回几乎叙述了女主角谢莉尔•斯瑞德所经历的一切。
这部电影根据谢莉尔•斯瑞德的自传改编,她曾经放浪形骸,吸毒,滥交,怀孕了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穷困无助,有个酗酒的父亲,母亲又死于癌症,她曾试图改变,但一切似乎不见起色。
她与丈夫离婚,失掉了本来就没拥有过多少的生活。
最后,她决定上路。
某种程度上说,和都市白领那种矫情的“寻找自己”不同,谢莉尔•斯瑞德的上路是想忘掉自己。
她本人也不太理解自己为什么一直处于那样混乱的生活当中,她也并不指望这次行走的苦痛真的能让自己找到后半生的方向。
她能得到的就是行走本身。
这很纯粹,纯粹本身就是意义。
和“公路片”不同,那些在路上或啼笑皆非或刻骨铭心的经历,在这条穿过荒野的路上是完全遇不到的。
影片交代的女主角最困难的经历无非就是吃不上热乎的食物,或者遇到一条蛇,再有就是偶尔碰到一个猥琐大叔,她一边需要对方的帮助,还得盘算着别被对方欺负。
总体而言,这条路很平静,只是过于艰苦。
谢莉尔•斯瑞德磨伤了肩膀也走脱了脚趾甲。
有时她气急败坏,有时也感到了某种近乎圣洁的欣喜。
这部电影的配乐很有特点,或者说,有点老旧。
“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做铁钉。
”女主角一边走一边哼着这首《老鹰之歌》,保罗•西蒙曾经唱响过它。
在路上,女主角就这样为自己打气,伴随着一句句的脏话。
有时,为了强调上路者曾经生活的残酷或者戏剧性,这类主题的作品都会故意把主角之前的经历夸张化。
但这部片子很平实,无论闪回谢莉尔•斯瑞德的过去还是对准当下正在坚持着的行走。
电影没有把行走美化成一次一定成功的救赎。
迷茫始终伴随着她行走的每一步。
而坚持本身渐渐显露了真意。
“你随时都可以放弃”,临行前,她的朋友对她说。
这句话每分钟都在她脑海里回荡。
但她还是只向前。
比她有经验的远足者都放弃了,她还没有。
她没觉得这有多伟大,就是觉得自己还可以继续看一看,往前走一步还能给自己带来什么。
主演瑞茜•威瑟斯彭没有如常所愿地出演《消失的爱人》中的Amy,转而遇到了这部电影——一部同样由畅销书改编的作品。
相比于《消失的爱人》中起伏的悬念,《涉足荒野》的故事显得过于平缓。
其实,这才是对演技真正的考验。
瑞茜•威瑟斯彭在电影中瘦肖而苍白,最初,她在酒店里试图背上背包,却狼狈地摔倒,到后来,她已经能熟稔地应对遇到的一切问题。
最终,这个穿越了荒野的女人站在桥上,心中念叨着,“我的人生,就像所有人的人生一样充满神秘,无可逆转也近乎神圣。
”她说,“这多么疯狂,随它去吧。
”她用到了那个词wild,此时,它已经不仅仅指涉她穿越过的荒野,更指向无法预见的,蓬勃的生活。
(文| 杨时旸)
途人说的那段:“辞职了、离婚了、徒步就别放弃了。
”十分动人,老谢也在旅途中得到很多帮助和启迪,但这是老谢应得了。
离开亲人打工结婚到离婚4年时间老谢恍如过了一辈子,找不到初心了,所以这部剧如果日本吹替版题目应该叫《初心者》。
如果祖国引进版《狂野旅途》,香港版《野外求心》,台湾版《狂野之心》。
2019年看的第一部电影是《走出荒野》。
《涉足荒野》是改编自美国作家谢莉尔·斯瑞德2012年的同名自传,由让-马克·瓦雷执导,瑞茜·威瑟斯彭等主演的剧情片。
该片讲述婚姻触礁,母亲去世,自己在绝望中生活多年之后,虽然毫无徒步经验,却独自一人踏上Pacific Crest Trail 远足之路,通过长途步行找回自我的故事。
元旦时去书店碰到了这本书,记得当时一个女孩对同伴说:你看就是这本书,听说还被改编拍成了电影!
这本书很好看。
而我被她们这么一说对这本书也引起了注意,但是没有立即就去拿一本,等她们走后悄悄的拿起来翻看。
翻了两页就决定买下。
一个人在荒野中穿行,这辈子我是没这个种的,我胆子小,不喜欢冒险这类危险的游戏。
况且我也不需要去荒野中去寻找自己人生的意义寻找自己。
但是很钦佩这种敢于冒险的的人,这种勇敢是很吸引我的。
读书的意义有很大一部分是可以去体验别人的人生体验,不必自己一一去执行,况且我们一个人也没那么多时间,人生是很短暂的一刹那。
买了书还没看,先补了电影,之后再仔细把书看一遍。
我相信这本书一定比电影要好看!
2019年1月5日
“我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 ,我欲于群峰之巅俯视平庸的沟壑。
我生来就是人杰而非草芥,我站在伟人之肩藐视卑微的懦夫。
”不知道为什么,看完这部电影,听着片尾曲,脑子里浮现的却是张桂梅校长写下的誓词。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部电影过于平淡。
女主遇见的困难,似乎都是些够不上大银幕的困难。
或许也由于这部电影的侧重点过于强调女主的旅程,而忽略了前因。
但当片段闪回到酗酒家暴的父亲,我的第一个感觉,竟然是那不勒斯四部曲里的尼诺。
或许只有女性才能懂得这种感觉,一种基因命定的循环。
酗酒放纵无法控制自己的父亲衍生出了不幸的家庭,母亲出走,为两个孩子营造了一个小小的庇护天空。
看得出这部电影想要争取大部分(男性)受众,而且可能受制于原著的年代和作者的思绪,对母亲的着墨隐晦而凌乱,但作为一个女观众,从只言片语中看出了那个年代一个渴望向上的女性的坚韧和上进。
让我想起了我的奶奶。
在男孩子都无法拥有良好教育的年代,我的奶奶主动要求读书,虽然因为家庭原因,本有资本完成学业并成为那个年代罕见职业女性的她最终初中辍学,但是她的思想、韧性和读书带来的学识,使她一直鼓舞着我的母亲和我。
作为30年代的人,她对我和表妹的叮嘱,却是“女孩子一定要多读书”,和“孩子最多生两个就够了”。
而同样的基因赋予她的兄长的,却是及时行乐、吃喝嫖赌、自暴自弃。
就像在这部电影里,女主的父亲赋予了她酗酒、放纵、沉沦的基因,但通过母亲和自己的努力,她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救赎或许并不伟大,但对比尼诺,对比生活中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何尝不是一场成功的救赎呢?
而张桂梅校长带领的那些女孩子们,当她们机械地复述着这些看似鸡血的口号,日复一日地把挣扎和救赎刻在头脑里,是不是有一天,她们也会穿越过自己的荒野,飞翔到自己的天空。
以电影的片尾曲歌词为结尾:I'd rather be a hammer than a nailI'd rather be a sparrow than a snailI'd rather be a forest than a streetI'd rather feel the earth beneath my feet脚踏实地,坚持前行。
与诸君共勉。
从舒服的大城市背上沉重的背包去荒无人烟的山野里一个人徒步、扎营、找水喝、生存。
是她对自己过去人生中犯的错的自我惩罚,试图赎罪的方式。
在那没有网络没人其他人的时间和空间里,唯有过去的回忆撑着她一步步艰难的步伐。
回忆母亲、前夫和自己做过的事,吃过的东西喝过的饮料。
人恐怕确实唯有在苦的情况下才会去回忆反思过去,一个舒适的身边充满诱惑的环境,人很难足够清醒地彻底反思。
这样自虐式的徒步,也许有着对过去自己所做的悔恨,对自己的厌恶和失望,也有着一无所有生无可恋的冷漠和麻木。
“我们无法知道什么会发生而不是另一件事,什么导致什么,什么会摧毁什么,什么会让什么繁盛或死亡又或采用另一种方式。
如果我原谅我自己会怎样?
如果我感到愧疚呢?
但如果我可以回到过去,我不会做任何一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我想跟遇见的每个男人睡呢?
如果海洛因教会我一些东西呢?
如果我过去做的所有事正是导致我到今天这步的原因呢?
如果我永远不会被救赎呢?
如果我已经被救赎了呢?
“我们永远都不能为将来的事做好准备” 我用了好多年才成为我母亲教我成为的那种女人,那花了我四年七个月三天的时间,在没有她的情况下。
在我迷失在巨大的悲恸中后,我找到了自己离开森林的办法。
直到徒步行的最后一天之前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
我的生命如同所有生命一样神秘、无可挽回且神圣,是这么近,这么地就在眼前在当下,这么属于我,顺其自然是如此的疯狂。
” Problems don't stay problems. They turn into something else.My life, like all lives, mysterious, irrevocable and sacred, so very close, so very present, so very belonging to me, how wild it was to let it be. 最后一段是整个电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话。
其实这是足够长时间反思后的突然醒悟。
她接受了自己过去犯过的错,伤害过的人,表示了自己的歉意。
接受了自己也许本性就是放浪的的事实,看到了所有经历哪怕是不好的也会告诉她一些事情的好的一面,她知道了过去的自己就是这样,即使懊悔,重来一遍也是如此。
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一切又会产生一些结果,都不是她能预料到的。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有心理准备开启新的生活,事实是我们永远不能为无法预料的未来做好准备。
你想赎罪,也许你永远无法赎罪又或者你已经赎罪了,这没有定论,不论你虐自己多久也不会得到一个结果,那么又何苦继续执念于赎罪。
顺其自然,接受已发生的一切,发现生命是如此的就在当下离你 如此之近,是如此的疯狂,因为它需要很大的勇气去面对现实,接纳过去不完美的自己,要毫无准备地面对完全未知的未来。
自我救赎要走到这步,才能重新开始生活。
不仅是放下对过去的悔恨和悲痛,还有面对现实和未来的勇气和心理准备。
你无法完全做好准备来迎接未来,但你准备好以没准备好的状态开启新生活的脚步了,这也是种心理准备。
我认为千玺一代往后所有的那些孩子们,其实是一个非常悲惨的,为什么因为我们作为90后我们都知道手机这个东西它是不好的东西,是吧,因为手机也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东西,它影响我们不能够正常的享受我们现实的生活,他已经让我们戒不掉了,为什么我们要说戒不掉呢,因为这个东西它本身是没有的,我们我们生活我们曾经生活在没有手机的时代,没有这么发达的手机的时代过,我们知道那种没有手机,我们其实很快乐每天看,小时候我们每天看动画片出去玩耍,然后也非常的快乐,不像现在这样非常的累,非常的累所以我们现在在说戒掉手机瘾因为这个东西真的是我们上瘾之后得到的产品,本身是没有后来有了的东西上瘾了可是05年的往后的孩子们,他们面临的问题是他们一出生就有这个东西,他们从来没有体会过没有手机是什么样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手机根本不是上瘾,而是生命的一部分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一样,他们会想怎么可能没有手机呢?
没有手机那还能活着吗?
我们也能体现过现在,没有手机,很难生存,很难很不方便,而他们呢对于他们都不是不能不方不是说不方便,而是说无法生活他们根本不知道原来手机可以干掉的,就像我们出生,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的这条胳膊其实是不应该长出来的,但是后来有人给你,是一开始你一出生他给你安上的,你说这可不可怕,我们不可能意识到这个东西它有问题啊,因为从我们的记忆中它就存在所以说我认为那些孩子是很很悲惨的,他们的能力越来越弱了!!!
OK,现在重点回到我们身上,我们就没有一出生就伴随着不好的东西吗有思维一些弱者的思维,我们一出生就是有的所以我现在觉得有一些不好的习惯,有一些不好的想法,不好的思维,不好的东西,比如说手机,我们应该去戒掉它,介要的理由就是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坏处,但是他确确实实就是幻术,只要干掉他,那一定是好的,我们之所以害怕是不是恐惧,就是因为我们太习惯了,但其实只有我们但凡了解了解这些东西,它本身就是一个错的东西,我们只是把一个本身是错的东西,当成一个对的东西来对待了,这并不是我们的错,而是因为我们习惯了,我们没有感受过那种正确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样的,所以我们误以为把这些错的东西当成了对的东西,其实我们应该去戒掉它!!!
而我们借的方式其实也很简单,只要不是他怎么都行,反正他是错的无所谓他他干掉,只要能干掉他怎么干都行就好像今天我不玩手机了,因为我觉得没有他我很快乐的生活,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只要我不玩怎么都行,怎么都能快乐了,只要我不困难我怎么都能快乐,这就很好,这就是我们尽量的方式,就是我们不再担心没有这个东西我们会很痛苦,因为这个东西本身就不应该存在
我能够戒掉手机,我能够戒掉熬夜,我能够戒掉胡思乱想,我能够正常的生活,我能够戒掉错误的思维,我能够一直去看书,戒掉各种各样的怀疑我之所以能够做到,是因为我我我认知到他这些东西不是说我的缺点,他都谈不上是我的缺点,因为他根本就不属于我,他只是别人插在我身上的一根刺。
而并不是说我这个地方做的不好,但毕竟是属于我的,我虽然做的不好,但最起码是有一部分我是做了的,虽然我打的不是满分,但是我最起码及格,我是60分不是这样。
他不是60分。
他本就不属于我。
他不是帮助我,只不过是帮助我的程度,有一点瑕疵,有一点错误,他不是让我从060分,而这个60分虽然不及格,但至少也是他帮我的,不是这样的而是我本身能打100分来着,结果他给我扣了40分。
这根刺一扎到我身上,他就给你扣了40分手机,一出现在你的生命中,你生活的体验就扣了40%的幸福感
我的牛逼之处就在于只要我意识到他不是我的缺点,而是我身上的一根刺,我无论如何都可以干掉他,不是我的我一点都不担心你,要是我的一个剁掉我的一根手指头,我还担心疼呢,但是把它拔出去我只会更高兴,我只会更加舒服,我有什么做不到的只要能够做到,我怎么都高兴,怎么不管怎么拔出去都行这就是我的牛逼之处,因为我能意识到他对我就是害处缺点你都会联系到你身上,这是属于你的,但其实并不是!!!!!
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这是我的理解。
就是手机啊,错误的思维方式啊,这些你的各种陋习的缺点,还是本身是不属于你的东西。
我们曾经理解他为我们的缺点,就好像我们的手指头有问题是歪的,是断的或者是并指是或者是断指或者是多指,但它至少是属于我们的,只不过他出了一点问题。
所以我们舍不得把它扔掉。
但其实是这么回事儿,他本身就不属于我们,他是我们身上最恶心的东西。
所以我特别想让这个恶心的东西离开我,就好像我身上长了一块寄生虫就像金鱼身上的那个藤壶一样,就像钻在人皮肤里的那个皮筋,非常恶心的那个东西,就像头发里的虱子一样。
就那个钻在你皮肤底下的那个皮银吸你血的那个皮银。
你感受一下那个感觉。
它本身就不属于我们,只要把它干掉,我们怎么都会变好,不会有丝毫的变差,不会有丝毫的变差,我戒掉的手机瘾,戒掉的只是对他的影,我不是说能做到不用的话其实也挺好的。
就比如说我们的熬夜,那肯定是这样的,我们的错误的陋习,我们的错误思维肯定也是这样的。
只不过手机这个东西,灾难的地方就在于,他真的是有一点点好处,但他确实不属于我们,就好像我们身上长了虱子可以让一些丑陋的女人远离我们,因为哪怕是丑陋的女人也嫌弃我们也嫌弃有柿子,但同样也让那些幸福的生活,也让那些漂亮的女孩子更加远离我们了。
就你感受一下这个感觉就回归到刚才回归到刚才就是皮肤底下的这个皮炎金鱼身上的,这个疼我们去掉,我们只会快乐那为什么我们一开始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呢?
因为这个东西它从出生就伴随着我们了,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是它是一个问题,只不过我们一直在忍受这个痛苦,我们习惯了我们没有感受到没有,这个痛苦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我们从来没有感觉到快乐,所以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快乐所以从今天开始,戒掉撸管,戒掉熬夜,戒掉不卫生,戒掉放弃的思维,戒掉自我贬低的思维,自我贬低也是你身上的藤壶
当Reese Witherspoon背负甚至超过她身体重量的登山包踏上1100英里的远足之旅时,我便知道 这部电影当为我2014年年末小结奏响伴奏的旋律。
Chapter One · 内心世界开启于Curiosity 当我们开始读书的那一刻,老师强调“最有效的阅读是带着问题找答案”;当我们想要深入了解另外一个人,那便是爱情启程的最好证明。
在很长的一个阶段里,我是挺无聊的一个人:鲜少能够对任何事情提起兴趣,生活像是被安排好的一趟列车在轨道上缓缓行进。
有一次被突然问起未来想要做什么,“你不工作,那尊重从哪里来呢?
” 我愣住了,惊诧于自己竟从来没有意识到,没有工作便不能被尊重。
小时候的我还以为 永远都有名牌包可以背就永远都不会被轻视了。
于是那一刻,我开始对一些问题产生了真正的好奇,它们牵引着我开始了灵魂深处的成长。
“我喜欢什么?
我擅长做什么?
我的短板在哪里?
我为什么要学生物化学?
研究生的方向在哪里?
要如何规划职业生涯?
我想构建怎样的家庭?
如何教育我的子女?
…” 这些源于生存与尊严的考题被逐渐解开的那一刻,我才豁然开朗,为何美国教育的基础课总在探索:Who am I?
———这个问题将会伴随我们一生一世,有些人边走边思考,有些人忙到永远忘记了思考。
Chapter Two · Problems'll turn to sth. else 思考是面对困难时的自我救赎。
我无法说服自己,“当没事情发生就好了…” 明明是上天安排走入生命的人与事,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压抑背叛自己的内心?
决定与自我进行谈判交涉是我认为自己至今做过最英明的决策。
所以当我看到Reese选择独自一人走上别人眼里困难重重的逆境旅程时,我非但无法感到紧张惋惜,反而期待它所带来的真正的旅行的意义。
若真心敬业,那三百六十五行 行行皆可出状元;若思想自由,那家门口也是出游圣地。
Chapter Three · 当你有灵魂作伴 便再也不会孤单 孤单是人类痛苦的来源之一,而它最大的恶果就是让人对特立独行产生根本的恐惧。
纵然举袖为云,也无法驱赶内心荒凉。
若上天拣选了你无法沉浸于平庸之乐,你就该正视这份心底的呐喊,敢于找到真正的答案。
任何一项独处的活动:科研,跑步,登山,写作…Experts均致力于超越自我———发现问题,刻苦研习,最终突破局限。
外人看来明明苦不堪言,自己却乐得自在。
而做笔记 贯穿我整个学生时代 并让我沉迷其中。
想想还要感谢我的叔叔,教会我翻书之前,先看前言:所有的学问,都始于为什么;再好的方法,都得记笔记。
于是,我一直坚持写东西———学到的多就多记,学到的少就少记,但一定得落实到笔头上。
当我们学会旁观自己的境遇,用逻辑整理思绪,成长随笔便应运而生。
这种随笔像是旧照片,亦像熟悉的旋律,半岛铁盒的序,变成了日记 变成了空气 演化成回忆…Chapter Four · 一个人的旅行 “一次爱情就是一次反省” — 淋漓尽致从塑造到破碎,是我们都曾沉迷的Cocaine。
曲终人散皆是梦 繁华落尽一场空风往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其实一个人生活大可不必自哀自怜。
恋爱如同远渡重洋海外学子的困苦局麻剂,通过大量分泌noripinephrine阻断神经传导后再来些phenyl ethylamine消除疲劳 提升兴奋度。
没准备好的两个人在一起拖累消耗还不如放过自己。
未必非要与男女朋友分享心事,更要克服总想跟人黏在一起。
一个人完全可以谈恋爱,与生活 与未来的自己。
洁尘写,“爱情,说到底 还是一个人的事情。
” 不能同意更多。
因为懒得费心为谁刻意停下,那么不如崇拜未来的自己,这种追逐带来满足,表面上的单恋实则充实平静。
爱情是有那么一天,在无意识间加盟成长的旅程,自然与平静带来最终的归属感。
Chapter Five · 成长来自收获之外 当你不敢放手 就勿言得到。
生活这场旅行恰如万里徒步,随身背包里的东西需得够用却不能过重。
判断一个人是否富有,别去看他拥有什么 而去看他敢于扔掉什么。
不舍得扔东西 未仅说明恋旧。
曾经的梦想 鸡肋的爱情 过去的荣耀 渐行渐远的朋友… 人生旅途之初,青春与激情允许我们多做一些准备 无法决定的取舍便都学了带上。
然而 随着路途日益艰辛 精力能量的分配也需从广聚精,这时 放手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当发现自我对曾经不切实际的梦想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破釜沉舟 从己所好当不再爱他对曾经的缠绵缱绻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恢复单身 一个人上路当步入工作 对曾经的校园辉煌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一无所有 再次从零开始道不同 不相为谋对曾经的所有不再需要的美好勇敢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减轻行囊 准备收获明天的美好If you love something, set it free; if it comes back to you, it is yours; if it doesn't, it never was.Chapter Six · 过半旅行之初,每每回首已经走过的路 “再坚持一下就好了…” 推迟的一次次放弃是对自己的鼓励与肯定。
转眼之间 旅程过半。
当困苦逐渐被遗忘,跋涉也变成了梦想的盛宴,另一种畏惧油然而生。
像是下午四点的日落,十一月的秋叶凋零,通往结束的交替与更迭让难过无所遁形。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一次次积累到一次次放下,似乎跟自己过不去这件事儿永远没有尽头。
敏感给我们带来漫无边际的悲伤同时 亦带来无与伦比的快乐。
也许拥抱畏惧才是放下自己,是天 是地 是神的旨意。
Chapter Seven · 还好我去了那场旅行 "What if I forgive myself? What if I was sorry? But if I could go back in time, I wouldn't do a single thing differently."世界很大,事情很多,而我只有一个。
当Reese终于完成涉足荒野之旅,想起当年质问母亲如何在嫁给那样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渣 经历如此多变故之后依然那么快乐。
Laura的回答动人而深刻,“即便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嫁给那样的他。
纵然婚姻失败,可正是这段看似不该的结合给她带来了让她最幸福的两个人:她的一双儿女。
"If I can teach you only one thing, just to be a better elf. "三百多日嬉笑眼泪,但所幸 2014年 我还是长大了。
观看涉足荒野,胡说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
徒步旅行,我以为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的产生可以界限现在和过去的生活。
因为在旅行中会遇见许多人或者事,会看见许多以前意识中美丽的景色。
同时孤寂会使人变得十分清醒和客观,那时候就会对自己或者对许多事情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
承受许多,抛弃许多对于生活都是一种大幸。
外国洋妞版本的刘银川。就硬作。人的性命只有一次朋友们,别上头。
东施效颦。
比“Tracks-2013”还要矫情和讨厌。开头那里背着半人高沉重的背包独自站在路边,像足了前年在吉县,目的地是碛口古镇,清晨就这样子站在路口,每辆经过的大巴中巴小巴,我都问他们去不去哪里和哪里,当时我有两个线路可以选,结果等了一个小时,问了十多部车,都没有去那两个县的。so I quit...
看完电影,再看看自己的将军肚,真想借点肉给女猪去消耗。
女生一定要经历一次一个人的旅行,不一定去荒野,请你一个人去看一看这个世界。自己提着行李重得走不动,手被行李把勒出茧子,脚走得生水泡;不管去到哪里都因为是只身一人而被别人用特异眼光看待;自己一个人计划、承担、面对、解决所有事情。旅程结束后你会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棒的。
no special ,问题很多,但我倒是觉得穿插回忆的处理不错更能自圆其说感同身受,而不是只停留在冒险这一块,相反,冒险这一块被最大程度的弱化了。
谷阿莫版打卡
So let it be…灵肉 影后
姑娘,你真是条汉子!“去发现自己最好的一面,然后让最好的自己保持一辈子。”
果然和我想象的一样烂,丧母后酗酒滥交能理解然后为了重生就徒步也是醉了,关键她在没经验的情况下一路平安背着跟自己差不多重的背包走了几个月你特么逗我吗
戏剧张力太不足 靠着大量闪回的剪辑撑起两个小时 Laura Dern的女配提名表示不懂
无聊至极,无聊到连槽点都没有的一部所谓户外片,底子是玛丽苏,跟五十度灰共享同一群观众——生活平淡无奇、很可能体重超标、梦想早已泯灭的家庭主妇。
又是旅行或无意义的经历去寻找平静和神圣的女文青装逼指南。为什么这种套路我看着想吐,生活中的人这样我就觉得超傻逼
徒步到三万步以上时,同样会怀疑人生,汗流浃背,满身灰尘,脚痛难忍,不停问自己,真该死!究竟在干什么?那一瞬间,捕捉得非常真实。
这样的故事有《荒野生存》就足够了,也可能我长大了,再也无法为此感动。
这种故事最没意外的拍法,太无聊了。
挺不错的一部片子,在旅程中成长
通过大量闪回、意识流和隐喻,影片获得了令人震惊的层次感。瑞茜贡献了职业生涯最强的表演,不过还是敌不过饰演母亲的劳拉·邓恩。
2014-10-06想看。
真人真事改编,不错,小男孩的歌声非常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