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录一点台词,这部电影林肯所有的动机都在其中:“我认为,宪法赋予了我战争的权力,但没有人了解这些权力到底是什么。
有人说这些权力并不存在,我也不知道,我认为我需要这些权力实际存在,来让我坚守维护宪法的誓言。
也就是说我认为我有权力把叛军手中的黑奴解放出来,算是战争中没收财产的一部分。
这或许会让人怀疑我和他们是一伙的,他们认为奴隶是个人财产,我坚决反对这一点。
我从未这么认为,我很乐意人人获得自由。
倘若把一个人称为财产,或者称为战争违禁品,或者其他什么,这一切就是我为什么要抓住这次机会的原因。
下面说到关键的部分了。
我要利用法律武器来没收战争财产,我也知道这法律仅仅适用于政府财产,或者交战双方国家居民的,但南方不是一个国家,所以我不能跟他们谈判,所以如果根据法律,黑人确实是个人财产,我是否有权把这些个人财产从盟军手中夺走?
前提是我坚持认为他们仅仅是盟军,而不是交战国的公民。
还有一点,我坚持这次的暴动,并不是来自我们南方各州,而是来自这些州内的盟军,这些州内的法律还是有效的。
这就是说,因为是由州法律来决定黑人是否可以被当做个人财产来进行买卖,联邦政府没有任何规定,至少现在没有,所以黑人在那些州里,就是奴隶、个人财产。
所以我可以使用战时的权力来没收这些财产,救出他们,但如果我要严格遵守州法律,我要如何合法地使用解放宣言来解放他们?
除非我把州法律废除了。
我觉得战争需要我做这些,我的誓言也需要我这样做。
我觉得我是对的,我也希望自己的做法是合法的。
我仍旧这么希望。
两年前我宣布,他们可以翻身做主,并从此以后获得永远的自由。
假设法庭裁定我没有权力这么做,法庭很可能这么裁定,假设这个废除奴隶的修正案从未存在过。
假设现在战争已经过去了。
我就不能再使用战争权力,来无视法庭的裁定。
其实有时候我觉得我必须无视。
这些已经被我解放了的人们,会不会被迫重新做奴隶?
这就是为什么我需要众议院讨论这个第十三修正案。
进一步得到各州的批准,把这整个奴隶制都给取消,永远的取消,只要我还有能力,就是现在,这个月底,我需要你们在背后支持我。
我的内阁一向都支持我。
”以上是台词部分,我看着中文字幕一行行敲下来的,其实翻译的肯定不够精确,希望有更好的翻译版本,下面是我对这段台词传递的信息的理解,我觉得理解这段台词,之后电影中的其他情节就都好理解了。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美国的几项基本国策,第一个是宪法是高于一切的根本大法,第二个是公民的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个是联邦和州之间、州与州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州保留随时退出联邦的权力。
这三点就是横亘在林肯总统面前的三座大山,如果不能在战争结束前通过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林肯总统发动的内战将是非法的,而且可能前功尽弃。
在历史上,林肯总统并不是一个坚定的废奴主义者,起码在电影里他也显然远不如史蒂文斯激进。
林肯本质上是一个白人至上主义者。
他发动南北战争的初衷也并非解放黑奴,而是维护国家统一。
然而根据宪法,南方州是有权力脱离联邦另组国家的,他们也是这样做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场南北战争对于南方而言,是北方人发动的侵略战争。
这也是为什么,伟大的罗伯特李将军,一个坚定的废奴主义者,会为南方而战,因为他是在保家卫国。
于是在这场战争中,北方并非占据道德制高点,因为他们的行为是违宪的。
所以林肯总统必须从道德和现实上摆脱这种局面,而最终,用林达的话来说,他“找到了永恒的诉求”——解放黑奴。
为人类解放而战!
这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都是道德的制高点,而现实中,此举也赢得了全体黑人的支持,战争的天平由此倾斜了。
然而就像我们前面所说的,这只是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而且是通过战争机器强力推动的,但它是违法的。
如果南北战争不是一场侵略战争,而是一场内战,那么南方州的法律仍然是有效的,黑人就是财产,对黑人的解放就是对个人财产的剥夺,这是宪法所不允许的。
同时州与联邦是平等的,美国总统、国会都没有权力废除州法律,只有当州法律违宪的时候,才能由最高法院宣布废除。
而现实情况是,这些法律并不违宪,恰恰是林肯发动的战争是违宪的。
于是乎林肯总统所要做的,就是让废除奴隶制的主张变成宪法修正案,只有这样,他的战争才被赋予合法性,而那些州法才有可能废除,而这一切,必须在战争结束前完成,否则当南方州回归之后,他很可能失去对议会的控制,同时还可能面临被弹劾的风险。
在这个废除奴隶制的永恒诉求下,林肯竭尽所能,甚至使用了很多不光彩的办法,促成了宪法第十三修正案的通过,让这场战争成为了正义的、为解放黑奴而战的“内战”。
尽管如此,林肯的行为仍然证明了他的伟大之处,这行为把他同一个独裁者区分开来。
首先他仍然坚信通过法律而不是他手中强大的权力来解决问题,我想这是一个民选总统和一个独裁者的本质区别。
同时林肯总统认为只有宪法才能“把整个奴隶制取消,永远取消”。
而独裁者所面临的,往往是人亡政息。
当然,林肯毕竟依靠战争而不是程序正义完成了这一切,所以后遗症也是十分严重的。
可以说,这项修正案是林肯强加到南方各州头上的。
也因此遭到了激烈的反抗,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林肯总统遇刺身亡。
而漫长的后果就是美国南方各州长达数十年的种族隔离——用南方州的话来讲,这叫分离并且平等。
他们承认法律赋予黑人的平等权利,但他们在生活上拒绝和黑人在一起。
我们坐在银幕前看待这段历史,我们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臧否人物,但如果回到那个年代设身处地的去思考,我们又分明能感受到人类良知的力量——对平等的追求,对个人权利的维护以及对法律的敬仰,这部电影无时无刻不在向我们输出着这样的价值观。
而我也必须回应一句,向伟大的亚伯拉罕·林肯致敬!
在我心目中,斯导一直都是美国导演代表级的人物,商业片好手,文艺片高分佳作也有不少,前段时间整理我自己的片单,尤其是前十的时候,我惊愕的发现一部斯导的电影都没有。
于是我又把斯导的电影拉出来再观摩一次。
林肯属于斯导拍的比较多的历史,人物,传记tag的影片,此类型还包括辛德勒的名单,太阳帝国,拯救大兵瑞恩,间谍之桥,慕尼黑等等,当然幸福终点站也能勉强挤进来,这些电影或以人物或以军事或以事件,大抵是这么几种手法在演绎。
用艺术角度来讲,斯导在这几部电影用的核心思想都是见微知著的逻辑,即在历史大的风云变幻下,找寻小的事件切入点去放大最终来表达自己隐藏的核心思想。
反映二战,选取了犹太人视角,再从犹太人视角里选取一个小的事件,一份拯救少数人的名单;太阳帝国,反映中日,选取了一个英国小孩视角,剧情不想提,懂得都懂,跟上面那部鲜明对比。
拯救大兵瑞恩,电影名就已经点题了,也是小人物,小事件幸福终点站,阿甘汉克斯甚至没有走出过美国机场。
总之,斯导的全部此类电影,都是用的同一主题,同一手法表达相近的思想,无一例外。
我个人觉得相当枯燥乏味,包括最高得分的辛德勒的名单也只是政治正确,观影的时候,只是觉得一般,不好也不坏。
仔细思考,我发现这样的手法真的不太适合特别大的历史事件,减小了电影难度(比如诺兰的敦刻尔克),但同时也减少了观影的体验。
没有场面,简单的人设,被限制的台词,无趣的主题。
就拿这部林肯来讲,名字很霸气,叫林肯,而不是刺杀林肯,南北战争,废除奴隶制等,看上去似乎不是小事件,小人物了,但其实斯导还是在用老手法。
影片的topic只有一个单一简单的,就是描述1864年,南北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林肯推动废除奴隶制的投票过程。
电影名字与内容完全不符。
事件主题被导演限制的死死的,而事件进程又被历史真实限制的死死的……所以这部影片如果剪辑下,就可以简称秒懂百度之美国奴隶制是如何废除的。
所以的五星影评都提到了,这部电影只有台词可看,但实际上,无论是自由还是枪杆子里出政权,都是对普罗大众耳熟能详的词汇,以现代人的眼光去看19世纪人的台词,从先进性上来说,是不会有太多震撼的,除非说这个话的是特别牛逼的名人。
比如你让一个路人在历史电影里说,上策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何来震撼感,你让一个路人来讲枪杆子里出政权,也没甚感觉。
电影里林肯说话本身就不多,还有很多次都是在讲笑话,甚至连最后最重要的一个事件,投票环节林肯都没有参与,只是回了个假信,对应了用行脏的手段换取正确的决策这个主题而已。
废除奴隶制就是要投票获胜,已知获胜,你说导演还能怎么拍呢?
整个事件全部都在投票,投票就是政治,就是拉票,拉票无非就是那几个手段,利益,感情,背叛,来来去去,即要忠于历史又不能真的描写历史(真实的肮脏谁敢拍??
),这样的电影跟自己看百科有啥区别呢?
总结完林肯,我也算是发现了斯导的核心问题了,拍文艺片,总是选不对主题和事件(除了辛德勒的名单那是真的政治正确),拍商业片又不如卡梅隆这些放的开手脚,et,大白鲨,侏罗纪,也都是限制很小场景里的逻辑,小事件,小人物,唯一有点不同的可能是夺宝奇兵,少数派报告。
这么一看,仿佛在我心里,斯导得分最高的竟然是少数派报告这部汤姆大帅哥的电影,没有那么热门,但也不算冷门。
不过好在斯导的电影,无论商业还是文艺,画面感,事件推进,人物建构和设定都很稳定,除了世界末日那部大烂片以外,不会有很大的烂片,基本保障了都可以看,都能看,且应该都不会在前40分钟睡着,且不会刻意加塞一些个人的艺术爱好进去,比如爵士音乐啊,比如疯狂剪辑啊,比如疯狂多线操作,比如暗黑色调啊……可以说,斯导跟卡梅隆两大导演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们不管怎么在商业和文艺间横跳,都能始终记得电影是给观众看的,而不是给自己意淫用的。
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就成名的斯皮尔伯格,可算在商业和艺术间成功穿梭了50余载的顶级导演。
《林肯》是斯皮尔伯格倾尽全力打造的一部巨作。
在片中,导演通过娴熟的电影技巧和克制内敛的叙事方式刻画了一个有血有肉、立体丰满的历史人物。
全剧的时间跨度为1865年1月~1865年4月15日,合计约100天左右。
即南北战争的最后的僵持阶段,但是包含了结束战争、重新统一、通过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林肯遇刺等诸多重大事件。
影片《林肯》根据普利策奖得主、历史学家多丽丝·柯恩思·古德温(Doris Kearns Goodwin)2005年出版的畅销传记小说《政敌团队:政治天才林肯》(Team of Rivals: The Political Genius of Abraham Lincoln)改编,剧本由《慕尼黑惨案》编剧托尼·库什纳(Tony Kushner)操刀。
两届奥斯卡影帝丹尼尔·戴-刘易斯饰演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两届奥斯卡影后莎莉·菲尔德饰演其妻玛丽·托德·林肯,新生代领军人物约瑟夫·高登-莱维特饰演林肯的长子罗伯特,老牌影星汤米·李·琼斯则扮演激进的共和党领袖撒迪厄斯·史蒂文斯。
单看这个豪华的演员阵容,这部电影就注定已是不凡之作。
面对林肯这样一个显赫的历史人物,斯皮尔伯格将影片故事时段设置在林肯遇刺前的4个月,重点围绕林肯如何抢在南方议和之前,在席位劣势的众议院通过废奴的宪法13号修正案展开。
斯皮尔伯格舍弃了浩大的战争场面,去除了炫目的特效和煽情的配乐,返璞归真,割舍了诸多商业元素,回归纯粹和质朴的电影风格。
影片情节层层推进,衔接缜密,台词睿智犀利,结尾以间接的方式表现林肯突遭枪杀,避繁求简,极为巧妙。
在这部大腕云集的巨作中,饰演每位主要政客的演员都将所饰角色表现得淋漓尽致,或严肃或忐忑,或焦虑或诙谐,完美再现了那个时代美国政坛的百态。
影帝影后的表演自不用说,很多影迷在看过电影后表示,他们在剧中看到的不是戴-刘易斯,不是电影,而仿佛看到了一个真实的林肯,一个真实的1865年的美国。
这也是对刘易斯和斯皮尔伯格最大的褒奖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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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之前,我们以为他必是一个高大伟岸正直的标准形象,振臂一挥万千农奴把歌唱;这部电影之后,我们方才明白伟人真正的伟大之处:本可以用一场战争的胜利强行赋予宪法并不认同的自由,本可以用慷慨激昂的宣言得到万千压迫者的拥簇,可他偏偏执拗地选择最艰难的道路——在宪法的框架下还黑奴以永久的自由,并赌上自己万人敬仰的今天和无上辉煌的明天,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和坚韧的个人作派完成了所有人口中不可能实现的伟绩。
而他更伟大之处是告诫每一个慷慨陈词喊口号的政客:“在政治的行当里,如果手中只有罗盘指明的方向和目标,路上必定掉进泥淖和深潭。
”
全片行云流水、不着痕迹,不戏剧不煽情不取巧不说教不特写,只用浩若烟海的庞杂细节和至始至终大段大段的台词对白慢慢勾勒复杂人物的多面。
而名为传记却只截取第十三修正案的片段时刻,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大智慧方为大师所为。
剧本颇有莎翁古风,又难得地融入现代感的诙谐幽默,正统学院派中透着斯式的灵活。
唯一的遗憾在结尾,去掉它就是完美。
而丹尼尔,哦,丹尼尔!
他总是面带温和的微笑,甚至羞涩地躲避着镜头。
但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次沉默,都有着不动声色的巨大磁场。
自他出现的那一刻起,你必挪不开眼睛。
你情不自禁而又欣喜若狂地欣赏着他追随着他仰视着他,一如你欣赏着追随着仰视着林肯一般。
若可将表演比为练剑,那他早已人剑合一:忘我、无我、是我!
哦,丹尼尔,求你放下手中的鞋子,回来吧!
本文字数4800字,阅读需要10分钟。
笔者从未去过美国,也从未出过国,甚至连护照都没有,完全依靠一部电影了解美国议会政治,通篇都是信口胡说,也是挺费劲的。
<1>投票,就是不参加会前不知道结果的会在1865年1月,美国内战即将结束,林肯计划发动针对里士满的大型战役,集结大军夜袭威明顿港。
从军事层面上,林肯胜利在望,无意与南方签订城下之盟,想要夺取最大的胜利。
从政治层面上,共和党保守派代表大多数美国人的想法,希望尽快媾和,即使是北方做出一定的让步。
之此前林肯是通过战时法的方式,释放了黑奴,这本质上是对叛军的资产进行没收。
一旦战争结束将会被废止,同时根据当时律师的解释,这个宣言只是武装了黑奴,并未真正赋予黑人权力,只是仅仅不非法而已,并不能说是健全的法律,用林肯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个灰色地带。
为了巩固这一政治成果,林肯及其幕僚团队制定了宪法第13修正案,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废除奴隶制和强迫劳役,除非是作为犯罪的惩罚。
从道义上,第十三宪法修正案是政治正确的,同时从舆论上,如果这个法案通过,将加速战争的结束,反过来,如果战争结束,也就没必要把一项战时法律写进宪法。
林肯在内阁会议上敲了桌子,要求在座所有人动员起来。
为了推动宪法第13修正案,必须要拉拢党内和党外的势力。
按照规定,国会通过修正案,需要众议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投票赞成,也就是122名张赞成票。
通过国务卿前期的争取,林肯只赢得了56%的支持,还差10%的票。
林肯深知共和党人从未团结过,即便是所有共和党都投票同意。
依然会差20票,在第一次发起法案投票失败之后,众议院选出了新的64名民主党议员,林肯需要做的就是争取这64名民主党议员倒戈,因为这64名民主党不用担心改选,所以可以按照自己利益投票,也就是有技术操作的空间当然有的人非常难以撬动,如果去游说,还要背着挨枪子的风险
当时林肯面对的主要有三股势力,共和党党内的是保守派大佬布莱尔家族和激进派史蒂文斯一伙,党外的是民主党保守派。
布莱尔家族希望和南方政府和谈,尽快结束战争。
但是北方政府已经胜利在望,和谈有阻力。
共和党激进派要求不止通过第十三法案,而且要赋予黑人更多的权利,这在当时引起社会舆论哗然,大多数共和党保守派都反对。
民主党表示不能让林肯维护自己的政治成果,一定要千方百计阻止法案通过。
林肯审时度势,使用一切允许的手段分化瓦解对手,建成了党内外的统一战线。
我们今天就来仔仔细细说一下这些手法。
需要说明的是,这是一百多年前的操作手法,如今随着美国自身党派斗争,新的限制法案层出不穷,还多出许多隐蔽的新玩法,这里我们只举几个例子。
<2>面子和里子一个门派,有面子和里子,面子负责无限风光,里子负责洗地干黑活。
为了这20票,林肯及其内阁团队使用了政治合谋的四种手段:1)党团媾和2)许以官位3)煽动演说4)金钱收买1)党团媾和布莱尔家族,共和党的实际创建者,家大业大,也是早期的媒体大亨,如果布莱尔家族发话,共和党的保守势力一定会站在林肯一边。
但是无利不起早,林肯想要布莱尔家族的支持,需要尽快的和里士满政府沟通,并签订和平条约,结束这场战争。
在答应这个条件后,克莱尔家族将会劝说所有共和党保守派,通过法案等于结束战争。
林肯带着自己的小儿子,去见党阀大佬布莱尔,秘密同意了布莱尔的和谈要求,这一秘密也不能告诉国务卿和杜兰特将军,否则法案将不会被通过。
两者其实是有点过节的,如果没有党阀支持,一般总统也就当一届。
反对派中的史蒂文斯,与自己家的黑奴女仆有超越种族的感情,担任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林肯借着白宫晚宴的机会,请他到地下室商量众议院演讲的基调,显然林肯并不想刺激保守派,对方听不进去他的策略,认为这是懦夫的表现,他只能劝说道,虽然我们知道正北的方向,如果严格按照方向笔直地走下去,会陷入泥潭,要学会变通。
最终保守派与进派都选择投票支持,林肯构建了坚实的内部防线。
3)金钱收买现在美国有很多基金会,这些基金会名义上是第三方运作,实际上这些基金会的钱都是花在了刀尖上。
比如说,直接给一个议员作为政治献金,或者投资给大学,希望大学学者可以出与政见有益的文章。
这不叫贪污,美国人认为只要程序合法透明就不是贪污。
林肯明确了此次不直接给议员钱,但是花钱雇佣了掮客去游说。
4)许以官位这里不得不提美国演变出的旋转门制度,众所周知,美国的高级将领退休之后,可以去军工联合体担任董事或ceo华尔街的ceo也可以直接出任美国财政部长,通过官职的交换,来取得政治的支持,是固有传统。
苏厄德国务卿他本人开始不支持这个法案,告诫林肯不要再尝试,还经常找机会劝说林肯,此项法案不得人心,认为让总统先生去众议院,无异于在泥地里摔跤。
同时告诫林肯,想整合全党再拉拢外党,达成统一战线,难度极大,任何一个共和党人不参加都会功亏一篑,甚至共和党会因一个法案而分裂。
按照当时法律,花钱收买议员是不可能的。
林肯表示,不一定要花钱,政府里边有很多空缺,可以靠任命来交换。
总统和国务卿当然不能亲自下场去搞这种事情,传出去还得了?
苏厄德从自己的朋友那里,找了一些擅长搞黑幕交易的人,专们执行林肯的拉票策略。
几位掮客被告诫不可以提到国务卿和总统,事成之后,还要烧掉账目。
游说目标就是意志不坚定的民主党议员,掮客宣称几千美金就能搞定一个议员,毕竟700美金可以买两个健壮的黑奴。
当然他们不可以真的花钱,只能拿职务去交换。
他们在众议院讨论时,偷摸观察每个议员的表情神态,推测每个人的想法,制定作战计划。
有的议员面无表情,有的义愤填膺有的抓耳挠腮,吃手指,非常紧张有的默默把玩手中怀表,把自己纽扣一颗一颗解开再系上,这些都是软弱薄弱的表现,内心软弱的人,迟早会被忽悠。
他们的操作有两种,确保对方投票赞成,增加分子,或者确保对方投弃权票。
把总数分母减少。
掮客的初期目标是从64名民主党议员里再找20人第一次摸排发现,有39人无法劝说,他们有的家人就在南方政府任职,自己还是黑奴支持者。
剩下的25人里,掮客依靠强大的人脉和专业的地推技能,在银行,街上,酒馆,博物馆等等地方,围追堵截并推销这一法案最终只搞定了11个人,其中有的给了地方税务官的职务,有的筹码是宾夕法尼亚州的政府收益精算师职务。
算是小有成效。
林肯发现这样还是差些火候,亲自与掮客们商定了进一步的目标和计划。
2)政治胁迫当民主党发现自己内部人被林肯的政治掮客所收买,立刻就对其进行了约谈,霍金斯,被许诺了地方邮政局的局长,在当时也是肥差,这里,党鞭在议会的空旷办公室痛批了叛徒行径,还威胁说要让所有人知晓并唾弃这种行为。
被约谈的效果是明显的,霍金斯宁愿放弃官位,也不想背负叛徒的骂名。
美国的政党是非常松散的,党内的政策想要执行,需要依靠党鞭。
具体如何执行呢?
就是党鞭在投票之前,利用各种手段去确保票数满足党魁要求。
当然,民主党人会胁迫,共和党人就不会吗?
林肯密令激进派大佬史蒂文斯约见一个人,科夫罗斯,一名即将丧失席位的民主党议员史蒂文斯三言两语,就把科夫罗斯给吓破了胆,并且收入麾下,科夫罗斯同意转入共和党,并且投票支持法案。
5)煽情演讲(嘴遁)美国极其讲求政治正确,对政治精英自有一套选拔培训体系,逐渐演变成空谈误国的写手团队。
美国政府长期雇佣大量新闻战线的写手,为各种政治人物撰写各种演讲稿,伊顿公学在2011年曾经出过一个题目,如果英国政府镇压示威人群打死20人,如何写一篇文章,说服民众政府行为是必要且合理的。
林肯夜里私会几个民主党议员,凭借嘴炮能力,让这些议员相信,自己投票是对的,1月9日,第一次众议院辩论,反对派民主党代表认为这项法案不会带来和平,而且议员的演讲和普通的辩论差距很大,发言人在讲话时会到处游走,类似一场口无遮拦的脱口秀。
只是,脱口秀是为了逗大家哄堂大笑,而政治演讲,是为了让对方无言以对。
发言者,看到哪个反对派就是人身攻击,先戴几个大帽子给对手,再举几个骇人听闻的数字,掺杂着毫不相干的因果关系,就把对方的观点驳斥的一文不值。
双方从法律战争吵到上帝和自然法则,结果完全是互相对骂。
那些旁听的女士,看到这样的场面都要气哭了。
如果议会嘴炮不能得逞,就要拼命延迟投票,民主党抛出消息说南方已经派出特使,和谈在即,法案没有存在的必要。
林肯直接睁眼说瞎话,写口信否认存在特使。
林肯最终如愿以偿,最终此次法案以8票弃权,56票反对,119票赞成,超过三分之二的下线,仅仅两票。
<3>"人人生而平等,只是有的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林肯最终达成的目的,第十三号宪法修正案最终通过,他不但拿到了共和党内部的票,还拿到了很多民主党的票。
林肯做了哪些妥协和坚持呢?
他放下面子和自己的对手和解,哄骗了自己队友,动用了擦边球的手法,最终才达成了这一正义的事业。
很多人说民意是正确的,但是在议会政治中,并不一定,就拿解放黑奴这件事情来说,当时议会大多数并不支持奴隶制,但是如果让黑人获得法律意义上的人权,就有一半以上人的人不同意。
这是不是就能说明,大多数人都是种族主义者呢?
这是美国民主的胜利吗?
当然,我还是要说,所谓的民主,不过是小圈子里边的博弈,黑人作为整个法案的重要核心,竟然完全没有机会对自己的命运发声。
这里,我要指出,种族主义是欧美文化内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种族主义的核心就是通过找不同,凭空人为地制造出阶级的藩篱,最后完成剥削体系的构建。
众所周知,欧洲历史就是一部地域黑的历史,巴掌大的地方,互相仇视了上千年。
最近,英国折腾脱欧,说明了一点,种族主义导致了欧洲分裂,越分越多,越分越细。
这也是为何纳粹会屠杀犹太人,美国人杀印第安人。
他们相信人人生而平等,但是这个”人“的定义仅限白种人,甚至仅限盎格鲁撒克逊人。
田朴珺最近跪舔了英国老绅士,觉得富人的讲究就是有文化的代表,但是大家要是仔细去扒欧美老牌资本家的历史,基本都是鸦片和奴隶贸易发家。
一旦涉及到种族问题,美国的白人政客们就会开始双标。
他们不承认黑人黄种人墨西哥人是人,更不想给白人以外的人以权利,针对白人内部呢,更是设立了各种门槛,或者说是保险措施,保证了权利核心只在少数家族手里。
他们可以释放黑人奴隶,但是无法接受黑人和他们一样获得社会认同。
这很正常。
<4>讲故事的人不需要逻辑深夜里,林肯坐在操练场的横栏上,眼看着,士兵一个接一个,在他面前诉说自己的经历,背诵那篇民享民治民有的著名演讲,你分不出,他的背影里写的是无助,还是坚毅。
林肯,其人身材高挑,背驼得厉害,但腰杆挺直。
瘦骨嶙峋,头发卷曲凌乱,与人交谈,往往直勾勾盯着对方的眼睛。
他绝不是一个眼窝子浅的人,即便是听到民众痛苦诉说,看到惨烈的战场,也不会掉下眼泪。
分明是万分紧张的时候喜欢讲些尴尬的冷笑话,让一部分初步接触到他的人摸不着头脑,更让一部分人,例如内阁成员大发雷霆。
当然,这些小故事,最终总能打断对方的思路,掌握聊天的主动权。
林肯绝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如果开会时,有人开始争吵或反对,林肯也会拍桌子大发雷霆。
他不允许自己部下对整个方针路线有所异议,尤其是在最后关头,他说自己作为总统,身披无上的权利,手下要不惜一切把票弄到手。
他的对手说他是独裁者,是亚伯拉罕古猿国王一世。
他的同党说他做事拖泥带水,很少下决定。
他的儿子说他是个喜欢推脱、顾左右而言他的人,父子因为参军而争吵的时候,一巴掌扇到儿子脸上。
他的妻子在小儿子病死之后,总是神经质地疑神疑鬼,经常和他争吵,他说早就应该把妻子送进疯人院。
他说,每个人都需要独自承担自己那一部分,才能让减少彼此的负担。
金字塔原理,讲求的是结论先行,故事思维,恰恰相反,在政治宣传里,人家听完你的结论,根本不想听你下一句话。
政治家,应该就是林肯这样,讲些故事,就让人跟着他走。
实际上,林肯是一个非常有远见,成大事不拘小节的人有人指责他,说他赦免了太多的逃兵,他说,战争就要结束了,多一具尸体,多几具尸体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如果不能改变周围的人,要那么多逻辑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小行星明天就撞击地球,有逻辑的恐龙和没逻辑的恐龙,都会死。
在探索历史的时刻非常准确,直到今天依旧影响着美国社会和政治结构。
然而对我来说,《林肯》没有变成一种享受的电影体验。
因为实在是太索然无味了……经过四年的内战,北方的胜利非常接近,但只有通过将奴隶制定为非法的第13条修正案成为宪法的一部分,结局才会有意义。
时机至关重要,国家疲意不堪,渴望和平与复苏,如果不通过修正案,战争的结束可能意味着妥协,保留奴隶制。
林肯将做出一切可能的政治操纵以便在国会中通过该修正案,而国会没有获得所需的多数席位。
即使用肮脏的政治手段来实现正义的事业,政治阴谋几乎占据了电影的一半。
我很喜欢林肯的妻子,或者可能是所有总统或伟人的妻子,他们为伟大的事业牺牲个人生命,以及 Tommy Lee Jones 作为激进的废除主义政治家Thaddeus Stevens的配角,他一生致力于打击奴隶制,但他知道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政治行动,就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言,付出艰难的个人代价。
在这部电影中,许多角色赋予的名字只不过是修辞符号,这部电影本身赋予给我的教育意义是很宏大深远的。
作为华盛顿的孙女婿,罗伯特李将军反感南方脱离,但出于对家乡的忠诚,拒绝接受林肯让他作为联邦政府军司令的提议,佩带政府军的上校军衔回到老家弗吉尼亚带领南方联盟军跟政府军干。
本来实力悬殊的战争因为李将军的站队活活耗了四年,南北士兵死伤百万。
准备连任的林肯总统见没法收场,创造性地变国内区域战争为解放黑奴战争,通过贿赂卖官等行径收买保守的民主党成员,通过宪法13修正案,站在道义的高地打败南方统一国家,也就是电影《林肯》中的主要剧情(丹尼尔戴刘易斯演技好赞)。
两个原本对何时废除黑奴都不怎么上心的温和派在一场战争对峙中改变了人类文明的轨迹。
最终,李将军归隐,林肯遇刺身亡。
美国人给两个人都塑了雕像,同视为国家精神的象征。
我觉得这是美国人对政治智慧与爱国精神的最佳诠释,非常了不起的思维方式。
北方工业经济不适合奴隶制,北方资本家其实也不是什么雷锋真心为奴隶着想,而是奴隶制不适合北方资本主义工业化发展模式,阻碍了经济提升,所以他们率先废除了奴隶制,经济有了更大活力增长速度也更快。。。
但南方种植园经济非常适合蓄奴,所以不想放弃奴隶制,但北方非要逼着南方马上废奴,而宪法规定每个州都有自制权利的,为什么联邦政府要干涉南方各州的权益?
这不是搞集权吗?
并且,南方庄园主在奴隶买卖上都有巨大投入,北方要求南方废奴,直接解放400万奴隶,但不给出赔偿办法?
南方奴隶都自由了跑北方工厂上班了,都跑北方当兵了,对北方扩军和提升经济肯定超级有利,这不是明摆着削弱南方实力抢钱吗?
于是南方不干准备退出联盟独立。
北方竟然直接出兵打?
宪法没有规定加入联盟就不能退出啊,既然民主国家,法无禁止即可为,南方选择退出为什么不让?
这不是违背宪法民主自由搞集权吗?
林肯表面上谈什么人权平等,实际上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南方要退出联盟会削弱美国实力他就出兵打。。。
废奴有利给非法战争当由头,还能提升北方实力削弱南方,一箭双雕,他就搞废奴。。。
西进杀印第安人可以提升西部经济他就推出《宅地法》对印第安人种族灭绝,每10分钟屠杀一名印第安人。。。
Immense power?
无边无际的无上权力??
所以南北战争的历史,这块我没太搞懂。
不是民主自由吗?
不是保护私人财产吗?
不是法治吗?。。。
怎么最后,表面花哨的扒开后到了核心,说白了,还是枪杆子里出政权呢??
还是搞集权独裁权利无限这一套呢??
还是谁拳头大说了算呢??
弄啥咧??
一个特殊的时代大背景,不需要跌宕起伏的故事和扣人心弦的情节,仅有演员和台词,所有的感悟来源于对话与动作神态当中。
这是斯皮尔伯格擅长的题材,《辛德勒名单》辉煌之后,经历《拯救大兵瑞恩》的思考和《战马》的做作,《林肯》中大幅对话和刘易斯大师级的演绎,让我们看到传记也可以这样描绘,在和谈与废奴之间挣扎,在大爱与小爱中寻找平衡,对妻子儿子的爱与愧疚,对众生平等的执着追求,对伤亡惨重的痛心与无奈……远去有些佝偻的背影,无声的言语却让人心酸不已。
(未完待续)
終於看了,上了一課政治課。
與此同時,一直以來的倫理思考也受到挑戰。
慶幸電影能有血有肉地描繪林肯,不致一面倒美化這位歷史上的偉大領袖。
正因如此,可讓不諳政治的觀眾認識到政治是污穢的事實,也可了解「骯髒」事情能造就歷史偉大人物。
電影文戲的張力營造成功,頗能扣人心弦。
只是,Spielberg駕馭《Lincoln》得來仍欠神采,所以,在我心目中,他仍只是匠級導演而已。
The title shout be &#34;the 13th Amendment&#34;, and the buildup to final scene, all for someone to shout &#34;the President is been shot at a DIFFERENT theater.&#34; Steven Spielberg is so lame
美国主旋律电影对我输出失败了反正。。怎么哪儿都特么有特么囧瑟夫。。
死皮伯一直是个爱国者,把林肯拍成了他的另一部断锁怒潮,电影主观性太强,不过死皮伯讲故事从来都是如此,不管是拯救瑞恩还是辛德勒名单,萨利菲尔德根本不像丹尼尔戴刘易斯的妻子,反倒像他老妈,居然还拿了提名,今年奥斯卡的政治味道太浓
对于美帝观念输出通常我是照单全收,但是这影片简直就像把我按在的高中的历史课堂上一般枯燥无聊
无战争场面无葛底斯堡演说,只有无穷尽的修正案会议,然而克制不住的设计感由内而外,暗调中光线透过灰尘,主配角咆哮体飙演技,总统僵直的身体藏在暗处,更何况还有冗余的结尾。DDL演过解救印第安的白人、爱尔兰派黑帮老大、美国石油大亨,一如片中冲撞又融合的美国。无甚新意,看建国大业更有共鸣。
不喜欢看这种一共也没几个场景,光凭人物的对话就演完全部影片的电影。全部星都给精美的场景布置和服装化妆。
3.5/5. 评论那么好很可以理解, 但个人来讲, 有点厌倦这种斯皮尔伯格+epic+John Williams的套路, 连平时最喜欢的David Strathairn都没那么讨好了. 完全不能理解的是Mary Todd Lincoln的选角, 明明比她丈夫小九岁, 但Sally Field怎么看怎么像Daniel Day-Lewis的姨妈...
电影非常沉闷,肮脏环境中的理想主义到最后,宪法修正案通过时,还是让人感动
由於我對於歷史的無知,政治的反感,戰爭的厭惡,因此,我不喜歡!ps:還不是高清的,為什麼不去電影院看?!喔,對了,還有語言的障礙!
不讴歌不煽情不撩拨的主旋律,看林肯说单口相声,议会说群口相声。喜欢丹尼尔·戴-刘易斯和汤米·李·琼斯内敛和克制的表演,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美国十九世纪最为伟大的举措,因贿赂而得以通过,但又被美国最为纯洁的人所净化。”
马克思吊唁林肯:“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着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竟是那样谦虚,以至只有在他成为殉道者倒下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很多部分看的云里雾里,可都因为最后那场投票会,激动充斥胸腔,愿意为它多添一颗星。
DDL影帝帽子戏法值得庆贺,但这类电影我是真心看不下去,没办法。
在我看来这就是一部美国版的建国大业,美国人民这是从小没看过主旋律么?一堆好像很牛逼头子唧唧歪歪两个多小时,没一定点历史知识就别看了
didn&#39;t finish. as an economist, I don&#39;t enjoy stories based on &#34;ideals&#34; rather than incentives. I don&#39;t know whether there would be more &#34;incentive&#34; based discussions in the second half, but definitely no in the first half that I watched.
这部电影应该改名叫《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是如何通过的》,而不是《林肯》。片中大段大段人物对白全靠刘易斯逆天的演技支撑。话说斯皮尔伯格《战马》之后貌似都是这个调调:画面工整、原声优秀、表演出色,故事索然无味。
建议了解一下那段历史再来看此片,要不会很漫长。
这样的制作,其实看美国史和林肯传更好。实在会让人睡过去。7.3分
2012年,第一部在电影院里看的电影是老斯的《战马》,最后一部私人观影就是老斯的新作《林肯》。政治电影的主体往往是演讲和辩论,这部也不例外,林肯的法宝是理想主义+不同场合讲不同的故事。很多人爱听故事而不是大道理,与之相应的还有举例子要比抽象描述的效果好太多
不够了解美国历史的我。。。两个半小时不知道放空多少次。
没有过度艺术加工林肯使其高大全化绝对是内地主旋律电影最应该学习的地方。两个半小时的电影几乎全是政客间的吵吵闹闹,对故事背景兴趣不大或者内心浮躁的童鞋奉劝主动绕行。还好本人身经剧情片无数,最后深度代入,给我最大感动的是这么一句美好期许~当不同肤色的人抬头仰望,看到的将是同一片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