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关于两个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
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1、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
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吓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
于是两人强忍着恐惧大哄大叫终使黑熊退却。
哈哈,其实这和我们生活中很多景象都是一致的,遇见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不应该是逃避,而应该是勇往直前。
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样keep moving。
希望以后生活中的我,也像他们遇见黑熊般,抖着胆儿吓走一切困难,纵使我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我也一样要眼神坚定、放声嘶吼!
3、两人失足掉下悬崖并被困在半山腰,夜间两人促膝长谈,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谈遗憾,谈不舍,人总是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视的是什么,才会去后悔那些当初没有说出口的话。
所以啊,想说的、想做的得最佳时间,永远是——当下。
4、作家说:我对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欢我这种好奇的感觉,我对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兴趣与疑惑,我喜欢探索的过程。
酒鬼说:我对周边的一切不感兴趣,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节,我成大事,哈哈。
这段对话挺有意思的,作家属于人生大赢家类型(successer),娇妻、儿孙满堂、名誉全国,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赢家;而酒鬼属于败家(losser),老年无妻无儿、当过罪犯蹲过监狱。
两者对待生活是那么的不一致,也许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种特性:永久的好奇心。
只有对事物好奇才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应的领域获得成功。
其实我现在的人生貌似接近那个酒鬼,一个losser的人生态度啊!
只对自己必须学得事情感兴趣,或者说,被迫去提起兴趣,却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留给更为重要的事情,其实殊不知这过程就已经把无限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
我们会习惯于把工作当做是奋斗、是消耗精力的,然后认为工作之余就应该是休息、是补充精力,使得我们在业余生活就没有任何的额外提升。
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业余时间所做的事情决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甚至觉得无比的可笑,觉得业余时间当然也得用来强化你的专业知识啊,生活除了工作就应该是学习啊,学的也应该是专业相关的啊。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
不要把工作当做是任务来完成,而应该享受工作,工作之余则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补偿心理去对待你的所有休息时间,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最后回程过程,作家遗憾地说,我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
酒鬼说,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鄂尔多斯山,徒步了阿尔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认为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恩,这一刻,我觉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学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
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是的,我们永远站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程的顶端,目的地并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风景与收获才是最应该珍重的。
第一次尝试些影评,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督促,看过很多的书、看过很多的电影,如果不总结不说点什么,似乎很快就从脑中过去了。
给自己定个目标吧,每看一部电影,每看一本书,都尝试写点总结感悟,这也是种知识转化的过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炼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为了人生经历的一种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活在当下的方式,最好的就是追随着内心,去做想做的事情,去做喜欢的事情,回避异样的眼光,抛弃别人的看法,此时的你自己的想法最重要,而接下来就是迈出这重要的一步。
有些事情,未必等到老的时候才觉得重要。
有些事情,到老才发觉是自己想做的。
关键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当下的你觉得自己需要做什么做什么可以让内心愉悦。
很多人总是在后悔后悔当初,后悔曾经,其实与其抱怨过去,不如好好把握当下,把每一个当下想做的事情做好,走过的每一步,你就不会有怨言。
未来,是由许多的过去组成的,在不同的阶段我们的内心会有不同的需求,就好像电影的里的远足梦想,有些人,喜欢年轻的时候去尝试,有些人,或许就在年老的时刻才会有远足的梦想。
一切都不重要,只要你,此时此刻,想做,就去做,立下目标,开始行动。
就像电影中的两个可爱的老头,不管是曾经的梦想,还是突发奇想,他们不惧年龄,无畏家人反对,一起走出了这一步,长达2000多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留下他们的足迹与回声,他们一起畅谈过去,回忆往昔,经历了风雪,遇到了黑熊,滚进了河沟,摔在了斗坡下……就算最终他们没有完成全部的路程,但他们完成一段心灵的洗涤之旅,
这一段时光,是极其珍贵的,没有经历,是无法体会到,远足归来的幸福与喜悦。
那么问题来了,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呢?
先给自己的题目打一下脸。
两个老人家半途而废,但是该看到的都看到了,该碰到的都碰到了。
所以他们也无憾了。
漫天星光下,两个老头在感叹是不是天的另一边还有人像他们一样仰望星空。
答案是的。
美国有种神奇的bus。
它宽大,舒畅,停在一个热闹或者安静的地方。
只要坐上去,就会到达一个温暖或充满希望的地方。
或许是家,或许是天涯。
无论很多年前的《末世黑天使》还是现在这部,当然还有其他很多部美国电影,总会出现这么一种bus,绝不会半路给乱枪扫射,血流满地。
当然斯坦森哥的《机械师》是例外。。。
扯远了。
《瓦尔登湖》看了一些就看不下去了,太闷。
外国名著还是适合排成电影来看。
这部就拍的挺好。
虽然你不能企望俊男美女,(两个老头已经主宰一切)也别想某个大明星突然客串令你手忙脚乱,但是男二那个活脱脱的老顽童还是给你耳目一新。
路途中的风景也确实优美,这就够了。
至于电影里面的内涵,什么美国人文价值观、什么颠覆什么认同,关我鸟事。
这是文艺青年关心的了。
水库和险峰的风景确实是美,结尾的音乐也很应景。
不知道两个老人家还会不会再相见再相约A Walk in the Woods。
也真的是凑巧。
昨晚看了单人徒步PCT的《涉足荒野》(Wild),今晚看的电影刚好也是说徒步的,这次徒步的线路是跟PCT一起同属美国三大(变态)徒步线路之一,美东的阿巴拉契亚徒步径(Appalachian Trail)。
AL在住宿条件、自然环境友好程度等各方面的条件远胜PCT。
比《涉足荒野》的狂野颓废的西部风格不一样,显然《林中漫步》比较接近轻喜剧,基本上可以当风光片来看。
论硬核程度,两部片不相上下。
《涉足荒野》的女主毕竟年轻力壮。
而《林中漫步》的主角是两个老头子,老帅哥Robert Redford,还有胖老头Nick Nolte。
Redford饰演的是一位叫比尔·布莱森的游记作家,本作正是根据同名畅销书改编。
童话故事里,森林里住着各种动物,故事里的兔子愿意耗费两天和乌龟赛跑,猴子愿意去捞月亮,黑猫警长抓老鼠却不为了吃掉它......小时候的森林是个有不停歇故事的宝库,即便长大后不再有童话,你会不会好奇森林里有什么?
《林中漫步》,电影根据游记作家同名小说改编,故事很简单,讲了两位零户外经验的菜鸟老头相约徒步穿越2118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的故事。
最开始是被电影海报吸引的。
俩老头站在岩石上像聊天、像争论、像两个人要闹翻了、像一个在慷慨陈词另一个哑口无言......对,是因为好奇。
俩人失足滑落被救起后结束旅程,在回程的路上有一段对话,很精彩:“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喜欢胖老头说的这段话,他乐观地说出了一些捉摸不透的道理——你为什么要远行?
电影开始,布莱森说他想“探索自然、寻找自己的根”,真实的是因为自己的作品被媒体轻浮地挖苦,因为参加老友的葬礼的尴尬言论,因为他搬回故土却又种种不适应。
他的远行想回避也希望找到生活方向。
这也同样是大部分人的远行起因。
故事里最大的抗争是老头们夜晚遇到了两头熊和最后失足滑落无奈等待被救,当然老头们没有走完全程,甚至没有走完一半。
俩人聊起了往事,聊起了分开二十年各自的生活,也开玩笑也像顽童也老夫聊发少年狂......摄影机安静地呆在一旁,记录没头没尾的谈话和自顾自说的回忆(对我们最大的好处就是你不用先入为主地赞同谁的观点)。
被风雪大自然洗礼后,在等待被救的夜晚,一个想起了从不缺席的集市一个想起了爱了二十年的妻子,俩人明显不是在对话,是在自己的情绪里,说给自己听。
旅途或许没有答案,但一定有关于答案的线索,不是吗?
电影走到这里,是极具共鸣的。
我停下来回想每一次远行,很多人事都模糊了,可是记得累到崩溃继续爬山的兴奋,记得深夜闹情绪窝在沙发里不睡,记得和朋友聊很久聊出的坦然,记得自说自话把自己感动得不得了,记得我说过我要忘记要有改变......所有的所有在后来潜移默化,我总有改变。
看,每一段经历都有意义,是不是很神奇。
长大后,我们不期望森林里有很多瑰宝,只希望看到一棵枯树旁长出了新芽,看到小路尽头有人走的脚印,看到黑夜里除了熊出没还有微光......或许,这是远行的一种意义。
林中漫步如果你老了,每天都是各种疾病的不期而遇,三五朋友的陆续葬礼,感觉过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死,你会再去挑战自己吗?
剧中一个人生赢家的作家,一个游戏人生的浪子,二个本关系不亲密的老友约着去徒步一条2180英里的林道。
为什么要去?
妻子反问男主。
我也不知道,也许就是去explore nature!去重新体会一下人生之路,暴雪,艳遇,黑熊,深陷囹圄,挫败放弃……这条2180英里的路上你遇见的都是你预料不到的,但都是你在人生已体会过的。
也许,生命之尽头,更需要去探索内心,探索生命的意义。
只有内心丰富的人,才能坚持走完这条路。
By the way,国航样样好,就是机上电影不如东航影院啊[呲牙]
We are not most people.为什么看这部电影?
《蒲公英醇夏》中关于小镇,风光,夏天的描述让我觉得必须看点真实的景色帮助想象。
最完美的睡眠往往发生在艰苦的长途跋涉之后,特别是你已经六十几。
《林中漫步》很真实,风景是真的普通,两位演员是真的累,中途想放弃也是真的,但是当他们一起走上最高处,眺望远处,无限风光在脚下,史蒂文跟布莱森坦白自己这辈子都喜欢喝酒,好像生活幸福感为零,生命出现一片空白,只有酒精才能填满。
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I appreciate the friendship. Even they have totally different life experience, family backgroud, knowledge level, or living way. But the most lucky thing is that when you want to do something, I also want to go, and when you want to say something, I am willing to listen. 尽管生活经历、家庭背景、知识水平、生活方式截然不同。
一个移居英国10多年,以写作为生,天文地理信手拈来,家庭美满三代同堂;一个纵情声色犬马,酗过酒坐过牢,多情浪子单身独居。
难得的是你想做的事我正好愿意相随,你想说话时我正好愿意倾听。
1、Coming through.借过。
2、你不能相信罪犯,而且他很蠢。
3、We've come too far to give up who we are.4、Bryson:Nice guys.I hate them.好孩子,我讨厌他们。
5、Katz:I'm above the details.I'm big picture,Bryson.我不注重细节。
我看大方向。
6、Mary:Hello,again.How can I help you?Oh,I'm sorry about that.Here,come with me.Yeah,it's family owned and operated.For three generations,if you can believe it.83 years.Yeah,we um..we added the restaurant 10 years ago.Yeah,somebody's got to do it.It's not so bad.I get to meet interesting people.Oh,I wasn't talking about you.Sorry,could not resist.Yeah,yeah,me too.This is you.You must be exhausted.I..I gave you a couple extras.Enjoy your shower.Do you need anything else?Okay.Well,you know where I am.All right.(bye waving)7、Katz:Real dramatic.Christ if I don't already regret it.Bryson:Ha!Ain't that life.8、Bryson:I should just have retired.Catherine was right,what the hell am I trying to prove?9、Bryson:Nice fellas.I love those guys.10、Bryson:Maybe you're right.11、Bryson: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you just can't put into words.
假期最后一天,看了A Walk in the Woods的改编电影《林中漫步》。
有些电影是不适合先看完书再去看的,像把甘蔗渣再嚼一遍那么无趣。
从文字中看到的森林总是比摄影机镜头装下的更宏大无边,作者花大量篇幅夹叙的美国东部自然史、社会史也很难在短短的电影台词中传达。
一个有趣的改编是作者在书里一直又害怕又默默期待着遇到熊。
在书里,他买了一本防熊手册,手册里专家说遇到熊千万不要跑,要大吼大叫,勇于跟熊对抗,被他吐槽说你行你上啊,反正我是要跑的。
然后在书的最后几章,他终于在夜晚宿营时遇到了熊。
他和同伴找了半天瑞士军刀没找到,只能握着指甲剪瑟瑟发抖……好几页惊心动魄的心理描写之后,熊,高冷而不屑地,默默转头走了…… 在电影里,他们是这样的:
然后我忽然想起一个月前去附近hiking时看到的告示:
遇到美洲狮,要努力表现得比它更猛!
如果它攻击你就打回去!
看来,从1996年到2019年,专家的观点还是很一致的嘛。
当我谈徒步时我谈些什么
真是一路嫌弃一路前行,远足这事无论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
看wild的时候我感叹白女太容易破防了但仍然从电影中看到了一些女性的困境还有女主母亲确实给我带来了力量。这电影??真的能看出来白男日子过得太他爸好了。所以就像网上说的:女性有自己足够的困境去应付,而男人要从外界找痛苦来寻找自我。我真的翻白眼看这电影:中产老白男寻找自我,家里擦屁股的就是老婆呗?出去很大的烦恼是遇到的女性太吵了(是我喜欢的配音女演员),遇到女老板或者女路人都想和你有一段是吧?别意淫了!半只脚踏进棺材了幻想自己雄风?还想寻找一下自我?别无病呻吟了!!!
雷德福本来是想和保罗纽曼拍这片
目标遥不可及,人也年老力衰,但还是要出发。
真是没看过比这还要烂的和旅行相关的电影了!再也没有遇到能超越荒野生存的了。
看简介有点闷,但实际上满轻松的。我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老友相处就是轻松。遇到不顺你需要走出去,和一个愿意倾听你的人。
太注重往鸡汤那个方向拍了,反而没拍出远足本身的有趣之处,这也是这类电影常有的问题吧,而且像这样大碗喂鸡汤,我还能喝几碗呢?
好就好在坐车回家。
老有所乐啊
俩登山杖揣包上就没拿出来过,你们徒的哪门子步?
改编保留了书中很多逗趣的细节,可惜却放弃了真正具有作者性的独特之处,把整部故事变成了相对俗套的旅行片。
廉颇老矣,尚能穿山越岭。故事还行,电影一般。(引)电影根据游记作家同名小说改编,故事很简单,讲了两位零户外经验的菜鸟老头相约徒步穿越2118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的故事。
两个老头历险记。还好但自己没到那年纪很难引起共鸣。
另一个主角:阿巴拉契亚步道
翻越了几座山也不一定能寻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年过半百方知身边人的珍贵
好基友一起出生入死互相嫌弃但又一起玩什么的最有爱了
有点草草收场了,但还是很喜欢电影传递出的温暖明媚感。
令人感动的不是他们坚持到最后,而是他们懂得放弃,适时的接受别人的帮助,这只是思考问题的一种方式。
這是一部透著平靜老人味的電影,卻對處於現在這個時間點的我有種莫名的親近感。故事裡有很多可貴的情愫,都沒有被刻意強調和渲染。或者對見識過 Robert Redford 和 Nick Nolte 年輕時風采的的人來說,這個故事更具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