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我有点难过。
逼死学生的老师被没有被学校开除,只是扣工资记过处分。
强奸幼女的坏人被当庭无罪释放。
扶老太太过马路的女初中生被判几万块的赔偿。
法律并没有为受害人声张正义,法律拿加害人没有办法。
如果没有城市之光,谁又能替他们声张正义呢?
电影里方木也说:那些人是有错,但是错不至死。
然后加害人并没有因为他们的错受到任何的惩罚。
城市之光杀了加害人,而且城市之光只是因为自己的中二病杀人,所以城市之光有错,那么如果城市之光并没有杀掉他们,那么我们应该为城市之光拍手叫好吗?
比如阉了强奸犯?
比如拿走老太太的财产?
这算真的城市之光吗?
我自己的话,真的会拍手叫好,欢迎这样一个声张正义的“大侠”的,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
否则在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又有谁能够为受害者做补偿呢?
想到了Priest的默读,里面费渡建立了一个“受害者联盟”,让被法律丢弃的人可以用自己的办法找回公道。
现实世界中又该怎么办?
刘鑫害死了江歌,刘鑫会受到什么惩罚吗?
林家四条命没了,绿城又会被怎么样吗?
多半并不会……所以真的很唏嘘……邓超和阮经天本片都演技爆表,刑讯室对峙那部分太精彩了。
刘诗诗在里面的角色很俏皮,打影子那段很可爱。
数学老师做题,动脉割开血液流动就是时间的流逝可他根本来不及把那本题册做完一点机会都没有 。
那个“有本事你把我再塞回去”的男人真的被塞回去了,被反绑的姿势像极怀胎十月的婴儿为了追求完美甚至将他泡在了真正的羊水里面 。
恶心是恶心了点,但对江亚来讲简直就是艺术品;那个因为停车在了门口,导致消防车救不了火的男人身上淋慢了汽油,对着窗户,导演还给了火焰特写慢镜头火苗一点点的侵蚀,关门的那一刻已经没救了消防车就停在门口,还是被那辆车给堵住了真的很讽刺 。
律师任川被反绑着看着剩余不到两分钟的时间炸弹就要爆炸了,经历过濒临崩溃之后那种绝望感他反而只能平静的劝说方木他们都离开然后留下一句话“告诉我母亲,我不是一个坏人”说不定他内心早就想解脱了影片在任川案之前,方木已经找到了他的一位老同学——江亚,并通过案情凶手特征推断及针对他的线索,从而推断他就是最大嫌疑人。
但可惜没有直接证据。。。
江亚的戾气正是来自于小时候的家庭父亲的折磨和殴打,让他心里面总是藏着恨恨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变成了拿起斧头砍杀父亲的行动他也考过警察,视方木为偶像但警察有惩罚罪犯的流程,而他更喜欢自由他杀的更加心安理得的同时更是将目标瞄准了方木因为在他眼中杀掉这些社会败类原本应该是方木的事情可是方木让他失望的在江亚的眼中,只有生和死,没有情或法于是他的戾气让自己彻底走上了极端他杀害了廖亚凡本片中最最无辜的一个受害者 。
江亚就此触犯到了方木的底线,杀害他身边最亲近的人 。
到此,江亚就是彻彻底底的沦为戾气的工具然而大家都没放弃,在任川案的调查过程中米楠找到了一个主机面板,上面有奇怪的掌印。
很快方木联想到了江亚家收养的孤儿二宝,并紧急赶赴捉拿,可惜江亚太敏感了,也在这个时候体现出他的行为和真正道义的区别——因为害怕露馅,他残忍地将二宝的手烫伤并割裂。
影片到这里,江亚一直在强调自己在模仿方木(“城市之光”源于方木的一次发言),他误以为是方木杀死了强奸亚凡的凶手。
但方木并没有进一步行动,江亚表示失望并自己去完成“城市之光应该完成的使命”影片开始没多久就提到了亚凡,是个可怜的姑娘,小时候被强奸,亲人去世,后来幸得方木照顾,凶手也失踪得到了报应。
本以为一切都在变好,阳光总算来临,可惜最虐心的一幕却发生了。
在方木去江亚老家调查时,最终却被“性格比方木温和”的江亚无情杀死,此前江亚还给了方木提示“连个女人都照顾不好”,可惜方木首先想到的是米楠(嘈点:这里无力吐槽,方木同时围绕在两个女人的光环下,而亚凡的确不适合做方木的“女人”,外加方木最后独自留下的是米楠,所以的确容易误解),这里也是本片情感高峰,说催人泪下也不为过,毕竟亚凡的身世和对方木的情感都在这个点被集中凸显,这一点是谁都不能忍受。
不得不说杀害这么一个无辜又可怜的小女孩是江亚一生的败笔,内心扭曲的节点,也是大家对于这位“城市之光”态度的转折点。
因想激怒方木而“自首”的江亚,在内部审问环节被方木提及他砍杀自己父亲的情节,外加江亚的妻子其实早就苏醒,因害怕才不敢睁眼面对,这一切都彻底地激怒了江亚,他翻供拒绝认罪。
亚凡的死坚定了方木捉拿江亚的决心,他录视频,假杀警,并自称“城市之光”,最后和江亚决一死战,最终被江亚拖入他的屠宰场,然而即将被宰时得到了救助,江亚被捕认输。。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尴尬至极的表演!
城市之光是心理罪系列小说的最后一部,故事上与前几部有些千丝万缕的联系,再加上这个故事本身内容比较多,所以把这部城市之光改编成单独的电影本身就存在很大风险。
电影除了在个别人物上略做修改,基本保留了原小说的所有内容。
也正是这样虽然全片124分钟而且节奏很快,但依然感觉把故事讲的很单薄,许多一笔带过的剧情让故事的完整度降低了不少。
但看完之后最大的感触还是所有演员尴尬的表演,没错是所有演员!
不知为什么所有人的表演都很浮夸,而且还会有莫名其妙的冷笑话,看的我很蒙圈!
基于对原著小说充分的尊重勉强给个及格6分!
ps:改编小说有风险,这个系列要是从前几部开始拍电影应该会更好!
不是……你们谁能告诉我,马苏呢,盯帧看也没找到啊?
片子有蝙蝠侠与小丑的野心,可是这拍了个啥啊,架构不行,剧情不行,给反派设计几个弱智的环节来让主角赚回点面子……大家伙都是尽力了,这剧本实在是很难拍好。
PS:回收开头,晚上本来拿瓶酒想找个大脸盘子看一下放松放松,结果还是这种国产刑侦片的垃圾样板戏,到后面直打哈欠想睡觉。
想必常关注电影的人,都知道美国有一个诚实预告片(Honest Trailers),吐槽各类电影有一手,娱乐性和找梗能力十足。
这次,在不知道哪个房间的地上,我捡到了一份涂涂画画过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诚实预告片的草稿,居然还贴心的翻译成了汉语,在此向大家分享分享,大家随意看看,权当一乐。
This trailer is rated "S" for "Spoiler alert". (本预告片已标注有海量剧透!
)
你看过好看的《心理罪》,
也看过糟烂的《心理罪》,
这个圣诞,大家一起来看看这部……
额,还过的去啦……的《心理罪》。
(此处应闪现标题)《心理罪:城市之光》
隆重介绍方木,
额额,不是这个方木……
对对对,是这个方木。
一个脱离不了“聪明”标签,与警队人员难以相处,外冷内热,对噱头高智商案件不乏赞赏,
像夏洛克一样。
还是一个英语口音很难听的人,
如邓超本人一样。
隆重介绍江亚,
一个我们期待已久的反派,因为大概进行了快一个小时他才出现在电影里;他形式感极强,喜欢大爆炸,必须得先被警察抓住,并且一审讯就疯狂大笑,
像小丑一样。
米楠,刑侦片必备女新人,
她善良、专注、上进,对方木痴心一片,大家却更希望方木和廖亚凡在一起。
一部野心勃勃的警匪力作,以《电锯惊魂》为引,
以各种路人玩手机蒙太奇反映社会风气,让路人决定生死,做成《黑暗骑士》。
结果boss却是没有人爱,把爱寄托给偶像,结果对偶像失望的超宅粉丝,完完全全变成了《钢铁侠3》。
前半部分以米楠为视角,做事鲁莽,推理能力接近负数,一个爆炸以后,
却毫无理由地与方木擦出火花(哼哼,火花),毫无理由地被“情敌”包容。
故事讲到一半,米楠视角直接消失,连编剧都受不了让米楠讲完整个故事; 中间转入侦探视角,说是很强的侦探,却几乎没有推理或心理层面分析,把宝押给了小丑审讯模仿秀; 审讯之后,方木选择放弃,他说“江亚太谨慎了”,却完全忘了江亚在现场留过脚印,也完全忘记江亚照顾老婆多年却没发现自己老婆早早脱离植物人,
更忘记了他能在雨夜把两个体型完全不同的人给看错!
最亲的人去世,方木却在江亚十天被关押期屁也不做,却因为江亚的挑衅电话,
重整旗鼓。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要是江亚不打电话,电影就直接剧终了?
最高潮戏,两人针锋相对,于是就有了一场比所有推理戏加起来还长的工厂打架,两人不愧都梦想当上警察,身体如钢筋铁骨一般,摔了不是一层,不是两层,而是他*的从楼顶摔到楼底,而且,都!
没!
摔!
死!
尼玛,能杀死邓超的只剩注射死刑了吧。
体验优于李易峰版质感的制作,剪辑淋漓,案件目不暇接,让观众看完电影才会思考如下问题:为什么没有人关心江亚的老爸失踪了?
为什么爆炸了群众都不躲,都是从《超凡蜘蛛侠2》里来的群众?
为什么江亚要不直接把被炸掉的电脑板带走,反而把养子手烧掉?
为什么明明是给老太太拆炸弹还要调走所有警察?
为什么警察宁可调动所有兵力而不是留少数兵力看守律师?
因为致敬《黑暗骑士崛起》?
为什么方木不直接告诉廖亚凡江亚杀了人?
为什么明知道江亚和廖亚凡关系密切却敢放廖亚凡一个人在家?
为什么明知道方木没死,米楠还要哭得像吊丧?
以及:为什么邓超觉得自己说英语很好听?
领衔主演:
不装Gay的辛小丰
小丑模仿者NO.90016(不过演的很不错)
周舒桐
被嫌弃的小米的一生
绝对没有八十公斤
辛德瑞拉
关宏峰买鱼的地方
警匪片必有的领导
及史!
上!
最!
差!
的!
游!
乐!
场!
开!
场!
戏!
(此处应闪现标题)《心理罪电影版:好的那部》
既然方木最后没死,他是怎么把犯罪证据弄出来的?
拉*拉出来的?
oh…
电影完成度比我想象的还要好,信息量很大,但节奏控制的很好。
电视剧导演转战电影,失败的很多,徐纪周这次算非常成功了,我是去年读的小说,很喜欢,看完电影有太多想说的了。
心理罪系列的小说讲的是方木的成长,所以方木在每一卷里的经历,才成就了《城市之光》中的方木,所以改编的时候我很担心,方木这个角色想塑造的成功,需要编剧和演员共同努力的,但看到成片时,我很欣慰,这就是我心中的方木。
之前很喜欢邓超演的《烈日灼心》,辛小丰和方木虽然有相似的地方,但两个人物身份不同,经历不同,性格不同最后结局也不同。
这次的方木很让人心疼,廖亚凡死的那场戏方木内心的情绪是很多的,有自责,有难受,有愤怒,以及江亚出现他心中正邪的博弈,每一种都能在屏幕外感受到。
邓超演的很精彩啊。
很多人觉得最后如果方木死了,电影的震撼力会更大一些,可能确实如此,但就我而言,看到方木醒来,心里却很庆幸,太好了,幸亏你还活着。
米楠大概是我今年在电影院看的华语电影中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了,以前的这类电影,女性角色都太套路了,但米楠不一样,电影既让我们看到女警强势的一面,也展现了她作为女孩可爱的一面,个人认为在廖亚凡死后,方木内心充满了自责,因为他在最后选择了米楠,但他没有堕落可能因为米楠在他身边吧。
不得不说刘诗诗这次表现挺惊喜的,台词的底气很足,一开始甚至怀疑是配音,打戏也足够好看,那场影子戏很温暖,就觉得啊,米楠是这部电影里唯一温暖的光。
不过米楠和方木的感情小说用了好几卷,但电影只有两个小时来重新刻画他们的感情且涉及了这么多案件,确实仓促了。
廖亚凡这个角色是我第一次在文淇的作品中发现她作为女孩可爱的一面,之前看过《嘉年华》和《淑女之家》都对她演的角色喜欢不起来,而且廖亚凡这个角色在原著里人设很差,我读小说时最讨厌的角色就是她了,但电影里的廖亚凡却让人讨厌不起来,尤其是解救任川一前一后两场戏,虽然很短,但很饱满,我就在想可能是演员成就了这个角色吧。
可惜,魏巍如果按照原著拍肯定会更精彩,因为之前看到林嘉欣饰演魏巍,就很想看导演会怎样视觉呈现魏巍一步一步把江亚调教成杀人犯的,我觉得林嘉欣演这样一个角色肯定会很带感,但篇幅所限,这段没有展现,比较遗憾。
林嘉欣这几年作品越来越少了,而且大陆院线基本看不到,想想城市之光居然还是我第一次在大荧幕看到她,不得不说我真的很喜欢她演戏时的状态。
阮经天演的江亚其实和我想象中的江亚差很多,当然他演的很好,看完电影他的狅笑在我脑袋里挥之不去,但我心里的江亚比他更加斯文败类些!
不过很感谢阮经天没把江亚当做一个坏人去演,江亚这个角色是立起来的。
看完电影我朋友就和我讨论是不是不要电影里搞笑的桥段,做一部严肃向的电影会不会更好,后来想了想,这部电影最终还是一部很温暖的电影,很多人把这部电影拿来和一些电影比较,但我觉得除了同样涉及连环杀人案以及充满仪式感的命案现场,这几部电影各方面差别都很大。
很喜欢片尾的彩蛋,每个在城市中默默付出的人,都是照亮我前行的光,很感谢我生命中出现的这群人。
最后我想说看电影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没有必要去争个谁对谁错,自己觉得好看就行了。
反正我觉得《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部很精彩的电影。
原载于什么地方我给忘了,但不重要,本文是作者的“未删减完整版”。
电影终于要上映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背后的故事,跟电影一样精彩。
这部电影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电影究竟遇到了那些事件?
不妨我们慢慢说起。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那个“一根蜡烛的光可以填满一间房子”的故事,但首先你得把蜡烛点亮,说白了,你得有照亮黑暗的火苗。
这个阴暗而又潮湿的罪恶城市,需要一缕强光。
那么,谁才是城市之光?
光明与黑暗,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有总有照不到的地方,也只有黑暗才能衬托阳光的明媚。
★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就好比我们道家学说里的“阴阳”,阴阳哲学可以见到归纳为“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是那种对立又相联甚至相互转化的关系。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当然不是最好的电影,甚至对比西方同类作品,该片或许也不算突出,但联系起电影的题材以及华语电影的大环境(就是审查),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是非常难得。
因为当如今的华语片都在尽一切可能的走“超现实”的路线时,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却少见的“现实”:社会负面新闻、人性的善与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争辩,还有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将这些融入到一部商业电影中。
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作为一部华语犯罪电影,是拍成了很多不能拍的东西。
而且这部电影真的在审查方面遇到了麻烦,从在国庆档前夕突然莫名消失,直到前不久定档12月22日。
在此期间,我还特意咨询了有关部门的朋友,其中的靠谱消息表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真正过审的时间,是在一周到两周之前。
本片究竟为什么在中国电影公映的准生证——公映许可证方面会遇到如此的纠葛呢?
这当然与电影的内容有着关联的。
世界残酷物语:犯罪电影的现实意义犯罪动作电影(如下简称犯罪片),是属于警匪片的一种,说起来警匪片,那范围就大了,通常而言故事满足“探捉拿罪犯,阻止犯罪及犯罪可恶不道德所有剧情过程”的作品,我们都可以称之为警匪片,比如我们熟悉的《警察故事》、《无间道》还有《寒战》等等。
而犯罪片属于警匪片的亚类型,有着相同的故事模式,但犯罪电影更加注重的是对案件本身侦破过程所带来的悬疑感和故事张力,以及主角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和平生活的恶势力的抗争,同时又是个人冒险心理或安全感需求的暴露。
电影体现的是人们对“自尊”、“安全”、“渴望”的思考,且具有异常诱人的“黑色”魅力。
在这样的前提下,犯罪电影与传统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现实基础上,对情节进行夸张而不夸大的处理。
这样的电影,故事张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对现实社会阴暗面的写照成为最吸引观众的地方。
写实的犯罪事件、质感强烈的犯罪场景、黑色的悲剧宿命,构成了犯罪电影独特的魅力。
它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属于这类作品,且毫不避讳的说,该片也是华语电影最缺少的一类。
在华语电影类型化发展的时代中,虽然华语犯罪电影近几年有着的“抬头”的趋势,其中包括《无人区》、《烈日灼心》、《追凶者也》乃至前不久的《暴雪将至》都是优秀华语犯罪电影的代表,但总体仍属于“大熊猫”片种。
尤其是在我国森严的审查制度下,这些作品往往会面临着一不留神就踏入“雷区”的危险,比如《无人区》和《烈日灼心》就几经波折,险些未能公映。
但这些作品与西方成熟体系下的犯罪电影还是有些差距的,因为华语犯罪电影还是专注于故事张力和角色人格魅力,多多少少对于犯罪电影的最大的魅力有所避讳:对现实社会的映射和对罪恶人性的反思。
从这方面来看,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可以说是第一部“吃螃蟹”的电影,因为该片将犯罪电影与现实社会的阴暗和丑陋的人性进行了勾连。
至此也就不难理解这部电影为什么在国庆档期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还是由于没有过审,在华语电影的环境下,该片还是过于敏感。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社会黑暗面的写实徐克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任我行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个横行江湖世界、谁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证明这位一生只佩服“三个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从江湖世界的秩序。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好比如今的社会。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一部悬疑片,跟雷米的原著一样,故事发展到一半的时候,就把大反派,阮经天饰演的江亚给曝了。
雷米的原著也是有够奇特,属于《心理罪》系列,但内容完全不同,而且该书能出版也算个奇迹了,因为书里描述的内容,是“法外制裁”的故事。
按理说,以警察作为主角的作品,无论经历多少风浪,到了最后都能无往不利,邪不胜正,他们必须胜利。
但在本作中,迎来了变化,因为对方是一位“替天行道”的大侠。
看看电影中的案件吧,与其是一个个被布置成充满仪式感的罪案现场,倒不如说是是一个个负面新闻。
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车辆阻碍营救通道的恶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师……
电影前半段的的四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为,都是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是事件而不是案件,警察抓不了他们,因为这些新闻都是法律上无法顾及的盲区。
电影中这些简单的例子都足够有代表性。
举个例子,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江歌案、三色案、各种碰瓷等“案件”,还有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队加塞、广场舞占场地、公交车上让座与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热搜。
这些都是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新闻之所以能上热搜,并不是负面新闻很多,而是大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有筛选型,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
因为大众对这类人物的恨由来已久,而且对于这些负面事件中的情绪,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将这些现实中的负面新闻事件与犯罪电影的题材联系,这是了不起的地方,内地目前没人敢这么做。
陈凯歌之前的《搜索》是讲这样的故事,但只是擦边球。
本片题材更加大胆。
直观而言,《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罪案,不仅仅是犯罪分子行凶的目标,更是揭露一个个社会阴暗面。
一方面,如同电影中义愤填膺的网民一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城市的底线。
当有一天大众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因为在大众心中,这个自诩“城市之光”的连环杀手,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比起将他绳之以法,被他杀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一是找不到证据,二是因为舆论的英雄,他已经成为大众口中的“黑暗骑士”。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
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没错,就是“键盘侠”。
正如“老人碰瓷案”中为碰瓷者辩护的律师郭京飞,原著中:他身绑定时炸弹,网络上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城市之光”在这里,给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不过电影在这里,进行了相应的改编,大概正是因为这个敏感的“投票”环节,才是电影遭遇审查问题的主因。
但这个改动并不影响全局,因为以暴制暴、法外制裁是江亚行凶的主因,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会让罪犯变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点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气。
更何况,江亚只是一个为了私欲而暴力的人,因为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
在上帝视角下的观众,随着江亚两次对孩子的所为,于电影后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势群体的一方,这里的弱势群体,就是警察。
这是华语电影里,敌我力量最悬殊的较量之一,警察们面对的根本不是一个罪犯,而是整座城市的暴戾。
超级英雄离开的日子里:警察如何钻进“电冰箱”?
当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最终还是过审了,也就是我们如今的看到这个版本,紧张刺激的故事张力和节奏,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黑暗的世界和人性写照,在娱乐性效果和现实深度方面结合的天衣无缝。
该片终究在“过审”和“未过审”之间寻找到了一条平衡的钢丝。
因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终究还是一部弘扬正义的电影,电影中反映了黑暗的世界,但最终还是迎来了光明。
真正的正义得到了伸张,真正的坏人最终受到了惩罚。
美国人约翰·罗尔斯曾在《正义论》中阐述:“我们之所以能够忍受一种不正义,唯一的正当理由是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
无论是“替天行道”还是“法外制裁”,这样以牙还牙的制裁方式,让我想起了美国电影中的超级英雄。
比如黑暗骑士蝙蝠侠,胸前画着骷髅脸的惩罚者,失去视力却的能够洞察一切的夜魔侠,他们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们就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照亮邪恶的城市。
超级英雄之所以火爆,就是因为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电影这种承载着一段时期民众娱乐消遣甚至精神食粮的载体,让超级英雄化身为正义的使者,成为打击罪恶、除恶扬善的救世主。
当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也是超现实乌托邦的,超级英雄代表了民众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精神的寄托,正义符号化的代表。
在现实的世界里,且正因为民众这种情绪的存在,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而且在超级英雄电影里,警察总是最没用的。
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在案件结束前夕,闪着红蓝色的警笛告诉观众,我们来了。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超级英雄电影,而我们的主角,却是警察。
从这方面来看,原著作者雷米应该是蝙蝠侠的粉丝,因为在他的作品里,城市总是灰暗的,充满罪恶、伤痛和恐惧。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C市,其实就是蝙蝠侠世界中罪恶的哥谭市。
但是这座城市中却缺少了一位超级英雄,这是一部现实世界观作品。
没有蝙蝠侠的哥谭市,戈登警长该怎么面对小丑、企鹅人、黑面具、双面人他们?
邓超饰演的方木是一名警察,他唯一可做的,就是用“警察的方式,熄灭那缕强光”电影在这里,为了进行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渲染敌我力量的悬殊,还是存在一些“电冰箱理论”。
这是《沉默的羔羊》编剧泰德·塔里对自己的作品提出的理念:他自认为自己在《沉默的羔羊》里有很多“电冰箱问题”的小细节,比如汉尼拔偷走了一支笔,用这笔打开手铐大开杀戒,观影的时候观众专注于角色和故事,忽略了这个细节看完这部影片之后,观众回到家打开冰箱冷气一吹的时候,会清醒过来想,咦,他是怎么偷走那支笔的?
笔是怎么打开手铐的呢?
实际上说不好听的,就是BUG。
但在编剧界,这是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有时候编剧为了达到作品某种戏剧化的程度,必须要进行“一些违反常理”的设定。
比如打不完的子弹、知晓一切的路人甲和什么也懂的高层。
最典型的就是《印第安纳琼斯4》,调侃了“电冰箱理论”,琼斯博士躲在了电冰箱中,躲过了核爆,观众好奇,这冰箱到底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但在编剧界中,大家看到这个情节,肯定会开怀大笑。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电冰箱理论”,就是找不到证据。
电影中无论江亚杀了多少人,干了多少坏事,始终没有证据,甚至大大方方走到警察面前自首,警察都没能把他怎么样。
这样的设定非常“刻意”。
当然这样的设定对于犯罪电影来说,是刻意为之的,也是常态,包括《七宗罪》也是这样。
电影中方木米楠他们死活找不到江亚的犯罪证据,就是在于此,成为推导全片的动力。
同理还有《白夜追凶》,剧中关宏峰一直坚持着“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就是说,犯罪分子在行凶之后,一定会留下在现场留下一些痕迹,以此成为角色对灭门案的执念,成为全剧故事的主线。
这样的设定,是为了追求情绪铺陈而来的牺牲。
所以才有了结尾处牵动人心的一幕。
就像方木,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
但没有办法,因为他是警察。
回到《笑傲江湖》任我行的那句话,对比下来颇有感触,或许这个城市,已经沿着“城市之光”的逻辑而演变成罪恶之城,我们还会相信,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这个城市中的深层逻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因为连任我行这样的人物都不敢说江湖可以沿着他的规则发展,更不要说一名为了“暴力私欲”而妄图左右城市的连环杀手了。
要证明这一点,就必须要深入黑暗。
而信仰暴力的人,最终也会栽在暴力面前。
所以,方木变成了“城市之光”。
“这是个美好的世界,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这句话,出自著名犯罪电影《七宗罪》,在这部黑暗潮湿且暴力的电影中,以布拉德·皮特的一声枪响而结束,电影是悲观的,但还有摩根·弗里曼这句话,但他后面话是:“我只相信后半句”。
其实就是导演大卫·芬奇通过摩根·弗里曼之口告诉观众,在一片泥淖的世界里,人都惨成那样了,他还是相信正义的存在。
天才有时候,并不会死于万众敬仰,也许会死于寂寞;罪犯有时候,并不会死于道德惩罚,也许会死于力竭。
看过小说的朋友都会了解,方木在《心理罪》系列里,是个天才,几乎无所不能,但在《城市之光》中,却蜕变为一个中年大叔。
而江亚在这里,就是《七宗罪》里的罪犯,只不过没有机会遇上那代表“暴怒”的枪声。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后半段,回想起之前方木与江亚在审讯室里的对赌,我们可以发现,是方木输了,他变成了“城市之光”。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是《七宗罪》,后者布拉德·皮特用暴怒的代价,完成了罪犯七宗罪的拼图。
而方木以警察的名义,甚至说以个人的名义,用“输了”的方式把江亚绳之以法,在方木看来,是值得的。
就像《灌篮高手》中,无敌的流川枫遇到了泽北荣治,被击败到摔到地上时候,嘴角却露出了整部漫画里的唯一一次笑容。
那是向着新目标奋斗的笑容和眼神!!
这种笑容只有天才才拥有吧!
方木是幸运的,雷米说,《城市之光》是方木的最后一本小说,他也在自己最后一部作品中,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对手,一个可以让自己甘心付出生命的对手,用程序上的正义,来终结的暴力,此生无憾。
电影终究是一部邪不胜正的作品。
在原著小说的结尾,有着这样一段话:“人们似乎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不管这个城市曾经多么罪孽深重,总有人肯以宽恕和牺牲去挽回它的清明宁静。
在人人变成凶器的当下,方木这个名字成为一段传奇。
它代表先卸下的盔甲,先露出的笑容,先伸出的双手。
”
在这部颇具社会派思考的小说《城市之光》中,在这部充满情绪铺陈欲扬先抑的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理性和正义,才是这个城市真正需要的一缕强光。
“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是勇气和彼此的原谅。
在他离开的日子里,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普照整个城市。
”
公平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就是“有人的江湖”,它不会沿着任何不道德者的负面事件而发展,也不会沿着借用大众负面情绪而肆意杀戮的犯罪分子的规则而演变成暴力之城。
所谓的犯罪分子,并不是横行无忌但却深谙江湖之道的任我行,只不过是想要让世界演变成自己的天下,最终却玉石俱焚的东方不败。
“我们所害怕的,正是我们所渴望的”,这句话来自丹麦哲学家克尔恺郭尔。
克尔恺郭尔是存在主义大师,强调哲学家应探讨现实中人生问题。
一部商业电影,探讨了社会,探讨了人性,我很喜欢。
在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之后,让我们相信,这座城市是有光明存在的,这个世界也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就连希腊神话故事中,大名鼎鼎的“潘多拉魔盒”故事里,潘多拉打开了魔盒,释放出了108种邪恶,从那时起,灾难们日日夜夜、处处为害人类,使人类受苦。
然而盒子的最底部,是一个叫做“希望”的天使,大家只是看到了邪恶的肆虐,希望只是不易被人发现而已。
这座城市还是有光的!
关于删减既然是过审了,肯定要涉及到删减,至于删了那些部分,我就不得而知了,但考虑到电影表现案件的时候节奏很快,可想而知,该片删减的主要内容就是这里。
其中郭京飞那段,应该是删减内容最多的地方。
对比原著,原著中任川是让网民投票“投”死的:“城市之光”发起线上活动,这个律师(原著中是法官)该不该杀,当“该杀”票数达到10万的时候,就自动触发炸弹引信。
电影中这段情节一晃而过,如果没有看过原著的话,都搞不清楚电影中那些数字一直在涨到底是因为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倒计时。
这段内容,100%动过刀。
而且有两个证据。
其一为如下这张剧照,是任川与被讹少女对峙的场面,看LOGO还是“930上映”,这个情节在公映后消失了。
其二为刘诗诗,在该片第一款预告和制作特辑中,我们还看到了刘诗诗饰演的米楠怒吼的场景,从背景来看,这应该是个网吧,电脑屏幕还是绿幕,这个镜头一晃而过可想这里应该是米楠阻止大家投票的情节。
甚至发生了警察与网民之间的打斗!
然后在最新的刘诗诗特辑中,更印证了我上面的说法,比如下面这张图!
从刘诗诗脸上的伤痕来看,貌似是爆炸之后的留下的。
推测一下:是任川被炸死之后,万念俱灰的米楠冲进网吧,跟网民打起来了,才有了上面的桥段。
PS“你们都是杀人犯”这句台词是原著中就有的,不过貌似是方木说得。
这段特辑的地址在这里,从23秒开始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花絮2:刘诗诗特辑 (中文字幕)然后这段特辑里还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原著作者雷米的客串↓
看场景,雷米老师应该饰演的是网吧老板,还有大花臂,米楠进门把警官证往台前一丢,就冲进去跟人家打架去了。
这段内容在正片中当然也没有了。
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所有海报中,演员表中都写着“雷米友情出演”,从头到尾一直有,下面这张截图是12月22日今日公映版海报中的演员表,雷米老师的大名还在,但正片中是没有的。
所以我推测,任川案被删的内容应该不会少,而且片方也挺有意思,明明被删了,但不甘心,把这段内容的一些镜头放在了特辑里呈现,意思就是“我们原本更大胆的,也可以更好的”。
删了就删了,没啥,无论内容表现的是什么,但想投票是不可能的,常规操作!
12月23日更新:二刷之后,有了一些新的发现。
因为电影中阮经天是配音,在原定9月30日公映之前,所有的预告片和特辑里,阮经天都是原声,至于为什么配音,除了台湾腔之外,重新配音后台词也改过;有一处,阮经天在审讯室里有段台词:“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制度”,他的口型,最后两个字是“法律”,也就是说,原本这段台词是“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法律”。
下面是推测的内容:在电影的片长是124分钟,既然前面有证据表示删了一些内容,那么作为一部犯罪电影,正片2个多小时内容的片子并不多。
所以我猜测,电影删除的主要内容在于前面,后半部分后来改档之后进行了一些补拍和重剪,包括一些台词的更换。
比如李一,原著中江亚地下室那具尸体是给魏巍做手术的医生,电影里改成了李一,不排除这里进行了一些剪辑和台词上的瞒天过海。
更重要的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前紧后松,几处案件部分一晃而过,后面稍显冗长。
任川律师爆炸之后,电影我觉得还没演到一半,在原著中,我记得这段内容要更靠后一些。
所以前半部分案件处,肯定删了东西。
后半部分为了电影时长,又补充了一些东西。
这就是华语犯罪电影的困局啊,无论模仿西方同类作品也好,还是描写人性和现实也罢,很多地方是敏感的,不能表现的,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个人还是挺喜欢现在这个版本,但还是觉得原版肯定要好很多。
首发于公众号:电影文酷 dreamcrowfilm
城市之光海报我没读过雷米的小说,对犯罪悬疑推理类的小说研究也不深。
以一个普通的观影者的心态,看完电影之后,迫切地想说说这片为啥平庸。
从刘诗诗追一个小偷到摩天轮上开场,这一招是跟很多美国电影学的,虽然我看的美国电影不多,不过希区柯克《迷魂记》的开场就是警察追逃犯开始的。
这没问题,学优秀的电影,是好的,我甚至觉得学得还不错,视觉冲击感很强。
接着字幕的开场的制作很惊艳。
看得出来,这是一部花了钱的电影,不然气势上不会那么壕。
对,电影的前半部分,我都是很喜欢的,先不说它逻辑有没有问题,至少制作上很精良,城市里大场面的群戏,网络与现实的交叉,追逐的戏等等,配乐都能带我进到电影里面。
这时我想,这绝对是一部好的商业电影啊。
坐到电影院之前在豆瓣看到评分是6.3分,我不知道为啥会那么低。
然而,从邓超饰演的方木休假开始,我就有点判断不出来这电影的走向是啥了,我那时猜想,一定是方木做的局,其实我想的那个局是更复杂,更考验人性的。
然而,故事却让方木去调查江亚的童年,故事的逼格一下子就降下来了。
童年是很重要,不过把江亚作恶全部归结到童年上,即使是真的,也觉得假。
更假的是,江亚错认为方木杀了犯有强奸罪的李一,从而开始效仿他惩奸除恶。
电影把这一点讲的太明白了,表面上看是这么回事,细想想,又不是那么回事。
剧情的走向让人失望的还有廖亚凡的死和魏巍的醒来。
不知原小说是怎么铺垫的,电影中这样设计,会让人觉得功课没有做足,按说,廖亚凡这个角色会在后面更重要才是,电影中让她死掉促成了方木报复江亚的最大动机,这样设计是对的,但作为观众来说,看到邓超蹲在那里哭,后来转变思想做局,这个人物没立起来呀,他本来就是警察,一定有更深层次的东西才能激发出他的恶来。
魏巍的醒来,对江亚这个角色来说不重要,她只是提供了一点线索,并没有烘托出江亚真正的恶来。
或者说,我们从魏巍身上,可以看到江亚大善和大恶的对立,因为她是江亚最亲近的人。
然而,我感受不到这个人物的重要来。
至于后面方木和余恺磊饰演的杨学武做局,一直追踪江亚,找到证据。
这一段是有点讲不通的,高手之间的对决要对打那么久?
玩智商岂不是更好?
看到这里,就觉得电影有点泄气。
虽然电影全程都非常精彩,动作音乐场景都很抓人,但还是觉得剧情上少了一些让观众更为惊叹的东西。
方木到江亚的老家,知道了他的小名叫狗蛋,查到了他继父的尸体,方木有段自言自语的分析,这个地方太单了。
后面的主旋律的独白,那更是多余。
我想这片如果重新构思下,剪成100分钟,可能效果会更好。
城市之光海报昨天看的电影,今天早晨醒来,发现有好多不喜欢的地方。
有的电影看的时候不喜欢,后来一琢磨,挺不错的,有的电影看的时候觉得不错,出了电影院,就发现毛病了。
尽管这部电影存在种种问题,不过总体上还是不错的。
特别是对警察方木杨学武的塑造,有别于主旋律电影,城市街道、咖啡馆、夜景的戏,让我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电影场景。
希望这部电影最终的票房可以过三亿。
看前几十分钟的时候还是感觉挺好的,觉得网络上的网文还吹对了。
但是越往后看越不对劲,揭露江亚的时候就彻底不行了,看点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江亚的过往人物塑造(当然还有一个李一真相),然后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对不起原作了。
其实在审问室那段就可以看出来了,抄黑暗骑士,还城市之光,可惜这个抄好需要很高的水准,原作没看不知道,电影垃圾就不说了。
至于假装打杨学武,这个在开枪后立马就知道是个局,电影都没有一点想骗你的想法。
当然你说不管是不是局只要能激怒江亚就行了,也暴露本片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人物都是工具人,不管是塑造的好的还是都合的。
整片下来也就揭露了一下网络暴民,其他的都是空话套话。
顺带提两个,第一是第一个案件也太垃圾了,你说搞个教师猥亵或者校园欺凌都好。
第二是把廖亚凡改编的很好,萝莉老婆你懂的,最后失去的部分也很能释放出感情,但是发怒部分邓超的演技不太行。
两分也不是说垃圾,只是想说国产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加油吧。
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什么叫做底线,什么又叫人言可畏。
有罪的人,终须受到惩罚,但有些罪过,却也终究罪不至死。
是手起刀落式的以暴制暴让人痛快,还是愿意从制度上教育上思考更完善的解决办法。
每个人都期待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享受万众敬仰,但是有多少人迷失在心理的自我满足上,成为了杀不见血的刽子手。
自私、冷漠、贪婪、放纵、无知,这些人性中负面得让人怀疑世界,会让人有冲动想要冲洗掉这些脏掉的东西,把坏掉的东西清理干净,也许剩下的,就是美好。
于是,以“正义”为手中利器,以屠杀来遏制恐惧,却不知道,人性之复杂,好与坏何曾壁垒分明过,更何况,就算分得清,这世上的所谓坏人也是杀不尽的。
这部电影里,杀人变成了充满仪式感的游戏,网络成了罪恶仲裁的平台,由一条条留言形成的网络舆论成了一道道催命符,一个个网络用户成为杀人的助推器,隐于网络背后的连环杀手成了万众追捧的罪恶审判者。
人们在高呼正义终得伸张的时候,却不知道,那个人仅仅是为了一个挑衅,却忘了,由法律维护的秩序正在崩塌瓦解。
直到她死了,直到一个警察愿意用生命终结这场疯狂的时候,隐藏在阴霾之后的那道阳光才让人看清了前路。
邓超饰演的方木,灰白头发,邋遢衬衫,能在最微末的细节中发现端倪,在最崩溃的时候也在紧紧坚守着自己的底线,看似颓废的生无可恋,其实心底的那道光一直未曾熄灭,他宁愿以自己为代价,也要让杀手输的心服口服,因为方木不能输,输了,就是法律维系的秩序原则输了,就是真正意义上维护正义的原则输了。
不得不说,老邓头应该算是唯一一个没被真人秀磨掉演技的好演员了,眼神里的情绪转变,神经崩毁边缘的哀嚎以及最后和杀手对决的动作戏,都很棒,不愧是影帝。
镜头剪辑的也很有意思,有几个点抓的不错。
阮经天在这部电影里的演技让人惊艳,不错的说。
这部电影结合了很多社会热点,核心是很严肃的。
我理解的就是要坚守底线,我们要坚守社会角色的底线,我们要坚守道德良知的底线,我们要坚守公平正义的的底线,虽然有些人罪不至死,但终究天道还在,当你自私自利,漠视生命的时候,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城市之光宣判死刑了呢……
方木,你别上他的当!方木,你开枪他就赢了!!还我的好好的开头!!越演越蹦怎么回事。刘诗诗你别演戏了求求你!心疼文淇。
演技排行:文淇>刘诗诗>阮经天>邓超...原著就不是推理小说,就不说调查推理这些弱项,但电影反倒把邓超向来干瘪式用力过火的演技集中暴露出来,和文淇最重要的两场对手戏,几乎都被碾压,连节奏、情感都没抓住的邓超,只在那儿干嚎...
导演第一次大屏幕作品很惊喜,估计幕后大佬江志强没少花功夫。金马奖真的不愧华语标杆,阮经天把江亚的自卑自负偏执狂傲演得淋漓尽致十分到位,刑讯室那段又笑又哭简直炸裂,文琪抢戏成功,林嘉欣手指演技出彩。郭京飞临死前那句台词很见功力,邓超一如即往演技不俗,刘诗诗比绣春刀时期台词进步太多。
邓超阮经天表演上是尽力了,可惜毛病还是不少。悬疑剧悬疑感不够抓人,推理剧推理不突出,讲黑暗人性吧也太表面了。还有一个国产都市题材的通病,就是那种伪装高级的低级感,画面布景看起来很高大上但其实很假。最后,00后的文淇都演成这样了,80后的诗诗不该羞愧吗?
预告片播了半年,终于提前看到点映版。期望值很高,案件很华丽,杀手很变态,但是请问破案在哪里?高潮就是两个人在楼顶打架吗?把这个杀手塑造的过于牛逼,好衬托警方的搏命?彩蛋是各种人民英雄服务人民的视频,最后原来还是在歌颂主旋律(他们很辛苦我们都懂,真不用拍个电影宣传,谢谢!)
没看过原著,前半截的节奏比后半截好,打戏不好看,警察死活找不到证据略尬;刘诗诗短发好看,台词还是烂,一到说明案情就仿佛画外音;阮经天和郭京飞很赞,邓超略浮夸,局长仿佛中宣部拟人;讨论的社会问题很浅。完成度足够高,剧情基本在线,爱情太突然,音乐美术加分。
剧情其实可以,但男女主都十分出戏,刘诗诗真不适合这类角色,太多卖萌的小儿女姿态跟周围人不是一个画风,邓超偶像包袱有点重,全片阮经天还挺让人意外的,真的用心演出了杀人者的那种阴冷狠,让人眼前一亮。
一个城市到底需要不需要城市之光?城市之光的存在到底是好还是坏?我挺迷茫的。但还是不要做城市之光。
邓超不搞怪好好演电影是可以看的,但真人秀有点害人,还是会跳戏。有亮点,但不属于好电影范畴。
阮经天气场很暴烈,可惜找了个配音,看的格格不入。也不知真要用自己的台湾腔会不会出戏啊?好久不见的林嘉欣也只能这样露脸了么?短发的刘诗诗实在是暴丑。
前面还不错呀,中间江亚自首忽然急转直下,到结尾全崩,另外不是很清楚最后邓超这段话是不是也证明了他其实是钓鱼执法……还有,阮经天太想演好这个反派了,会有点用力过猛。不过,比暑假那部强
琢磨了一下,虽然原作也挺架空,但这种哥谭加日漫的混搭风实在四六不靠,连演员自己也抓不住该往个什么度上表演了
中国编剧笔下的中国跟现实永远不在同一个世界。。选角也太失败了,阮经天都这个形象了还是比邓超帅十几二十倍,竟然号称在校期间邓超曾经是风云人物而阮经天默默无闻???你们学校怕不是盲校吧。。。?
导演兼编剧很厉害了,很多画面有点美式犯罪片的味道。电影中主要女性角色终于不拖后腿不鸡肋,反而很有魅力,整个性别观值得嘉奖。都21世纪了,希望所有国内的影视剧制作方在男女平等方面都能有诚意一点。
其中部分演员贡献了比较好的演技,但是邓超没有。
第一次看到阮经天这么彪悍的演技,不断地变化自我,不断地分裂,到一气呵成,并不零散,说实话,这一局阮经天赢了,比邓超演的要好,角色也更复杂,完完全全的榨出了角色的韵味,相比来说,林嘉欣短短几分钟已经比刘诗诗要好了,还是角色不适合,整体影片的感觉真的很好,让人欲罢不能,久久回味。
看了点映。对原著的还原度极高,质感很棒。邓超就是方木,阮经天就是江亚,刘诗诗就是米楠——每个演员对角色的塑造和完成度都很高,完全就是角色本人。另:刘诗诗今次的台词大飞跃!
阮经天还是努了力的,但这样的表演放在合适的片子里才会好。这片子的演员真的不会演着演着大骂自己"我tm演的这是什么狗屁啊"吗,说的就是你邓超,尤其是当编剧写出模仿影史的对天开枪的镜头的时候。邓超是个聪明但却往往不够真诚的演员,有一定能力但常都没有严肃对待电影。这部商业类型片跟许多这些年的中国片一样,缺乏认真的态度,具体反映在明星空降就凌驾于现实身份和场景的不搭(就是你们这些明星一来就当主角让那些有实力但不够好看的小演员只能打下手),硬塞进来的"女主"(开头的耍帅就让我想这是谁为了捧她安排进来的呀,后面莫名安排的对整体叙事无太多意义鸡肋般的影子戏装可爱情节,然后出于深层的两性议题而设置的一个对男人的救赎性身份),放在国外有幼女犯罪嫌疑的明显为了满足部分观众的低级洛丽塔趣味的情节(心理上真的很扭曲
作为导演的第一部电影,总体来说还可以,邓超依旧保持水准。
没看过原著,电影呈现的有很明显的《蝙蝠侠:黑暗骑士》的痕迹,探讨善恶之间,是以恶制恶还是用法律来制裁恶。江亚企图让方木变成双面人,索性方木接受住了考验,用另一种方式回击了罪犯,并将之绳之以法。剧本是不错,但看到阮经天和邓超的对手戏我总那么出戏呢,反派的刻画还不够深入人心,小女孩的死我怎么一点不难过呢?原来是邓超那张凝重的脸已经告诉了结果,不如设置这样一个场景,让邓超自己揭开死亡小女孩的真面目是亚凡,这样的心理冲击力才更强烈吧。江亚的演技好尴尬,不得不说是阮经天演绎这样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反派还差点火候。加上街头斗殴一般的动作戏。方木,米楠的感情戏更像鸡肋,没有撞出什么火花,也没有提供什么笑料,对剧情的推动毫无用处。总之觉得模仿痕迹严重,还有些《嫌疑人X的献》的痕迹,缺乏震撼人心的桥段,比较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