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9’‘摇镜:刘烨和舒淇互相看着对方,错身而过,一个赶车,一个捡行李。
刘烨怦然心动了吧,有点小坏小伙的意思。
6’53:刘烨二话不说的拿过舒淇的行李,╮(╯▽╰)╭。
事儿成了。
8‘58’远景:一辆红色的客车行在葱葱郁郁的山路上,那色彩对比,真美。
刘思蒙和定国的区别:刘思蒙第一次见到叶星雨就是当面夸她长得好看;而当叶星雨说她惦记定国的时候,定国毫不表示地转移了话题。
卫红说:“也就敢我这么夸你。
袁定国敢对你这么说吗?
那帮男生会这么跟你说吗?
”也许从一开场就涉及到了这场爱情的本省——敢不敢?
法国那部著名的电影《两小无猜》,翻译的这个片名有失本质,原片名类似于love me,dare or not?
这段时间很喜欢徐佳莹的那首《你敢不敢》,是的,爱情需要勇气,况且是那个上山下乡的知青年代,况且是那个不敢正视感情的年代,况且是那个政治上的激进扼杀情感的表达的年代,况且是那个没有正确的理性而是非不分的年代,况且是那个很多人不敢说实话的年代!
——所以,你敢不敢说爱我?
林山这个人物的设定有些妙的,一开始星雨就提到他,然后说关禁闭,后来出场方式是那种“先闻其声再见其人”式的——他唱着《林海雪原》从顺山倒的树干上滑了出来。
狂放不羁的性格。
26‘32’‘那偷钱的小孩看见林山他们,抬头恶狠狠地说了一句:“老子不知道。
“,靠!
阿姨被你秒到了好么!!!
小小年纪就这么霸气,也是,饭都吃不上,饿着肚子,所谓赤脚的不拍穿鞋的,老子有的是胆儿!
28’25”:我真的很爱这种两个男生动手,坏小子的那个因为见着了自己喜欢的姑娘,立马把暴脾气压下去了。
小说里,电影里,坏小子总要栽在好姑娘手里的,一个人总是另一个人的债嘛。
30‘23’‘:这里我好想替星雨说一句:“袁定国,你敢为我打架,却不敢说你想我!?
”43’:星雨一通有模有样的教育,刘思蒙嗯嗯嗯这,哎,我也喜欢这段,这是被小言坑的不浅啊。
好爱那个“狗屁”啊,帅死我了萌死我了,“我早晚是洪椿坪的老大!
”瞧着之气,有出息!
卫红死了。
成长的路上最怕这个,玩伴里,没有准备的,有人先一步离开我们了,有人脱队了生疏了,有人反目了,最后我们就只剩下自己了。。。。。
1:5’9‘’:袁定国这种男人,总要在失去的时候才会重申自己的位置,但是,之前的胸有成竹之前的把握统统被击碎了,泄愤又算什么出息。
1:08‘40“:起初的那场架,星雨护着定国;现在这场架,星雨护着刘思蒙。
刘思蒙和星雨被二连的人给设计了,感情也就是那么回事,总要伤身伤心的,当初却是自己上杆子要揽上的。
1:12’14‘’:那个”几年以后“的转场字幕简直煞风景到极处,之前那场表决的戏拍的很有水准。
你直接转到下场,人们也会看明白,况且还是个不确定的”几年“,你说故事有这么说的么?
你有个确切的数字那还好点,现在太画蛇添足了。
舒淇真的是会演戏的。
有那种特殊的灵气。
同事说:”你整天这么唱,傻不傻啊,应该要为自己考虑了。
“多年过去了,结婚生子,她本来就是个安分的人,日子熬着熬着就更安分了。
1:20‘15”刘思蒙回来了,她在柜子里找衣服换上,像当初一样,她又被勾了魂去了,女为悦己者容,非我所愿。
星雨换了衣服,衣服被污水溅脏了,她没信心再去见刘思蒙了。
想起当初看颐和园的时候,对于最后一幕久久不能释怀,我们曾心存怨念的,我们曾念念不忘的,我们曾余情未了的,我们曾在心底一遍遍怀念的,真正绕回那个圈子的原点了,却觉得一切不过尔尔,那么,那些岁月折磨我们的到底又算是什么?
星雨,当初在上山的教室你,你都敢了,为什么现在不敢了?
家庭成了道德的束缚?
《两小无猜》的男主角从家庭里挣脱了出来,上演了一幕“上帝我也去他的”,简直浪漫主义到极致。
而星雨,我们就要被困在现实主义的牢笼里了,翅膀早已不能飞翔了,连奔跑也不能够了。
把一个人骗进婚姻里好玩吗?
袁定国的爱是爱,只是太狭隘,他不后悔?
不自责?
怎么可能,否则病床上哪来的那番坦白和忏悔?
守着一个不爱你的人,心里憋屈,还没法说出口,这份爱,酸,苦,涩到自己的心揪在一块,时时不能舒畅起来。
可,星雨陪上了半辈子,袁定过也陪上了自己的一生。
谁欠谁的,算不清的。
没有几个人是跟真爱走进婚姻的,也没有几个人能相爱到老的。
我时常在想,婚姻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1:18‘20“:二十九年前,赶不上那辆载满了人的客车,星雨遇上了刘思蒙;现在,舒适的客车上,她满怀心思的回来了,车子绕的还是那条蜿蜒的山路。
蛮喜欢扮演林山的那个演员——陈创,演技很好,学院派的,应该属于特型演员吧,但总觉得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也会像林永健一样的,会惊艳的。
1:13’15‘’:“是定国让你来的吧?
“星雨这个人心里明镜似的,当初他骗了刘思蒙,让星雨离开了洪椿坪,现在他还回来了,他用自己的死把星雨还回来了。
这出戏的结构是很好的。
最后那两场戏是什么意思?
当年的那个说”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的和尚和三个麻风病人又从他们身边经过。
然后闪回到他们的初见,刘思蒙没有帮星雨登上车。
如果这里换成古装片,导演是不是要把”车“换成”船“?
——百年修得同船渡!!
有缘也要荒废了岁月(被人,被政治),无缘的总归无缘?
呵,又是一幕不能让我释怀的结尾了!
如果是个悲剧的话会更符合全片的基调,结局略显俗套。
舒淇与大师三十年不变的容貌妆容也又些过于离奇。
过高的温度下,空气扭曲焦灼,让镜头与画面变得廉价(不过想到吕乐导演所说,想要让画面粗糙到底,不刻意追求摄影美学,也就能理解了)。
而因为时间跨度过长,转场也直接粗糙(除了由歌曲串联的生产-哺乳-合唱-辅导功课这段比较顺畅)。
除此之外,都挺喜欢。
介绍信稽查人员随时开枪,知青间械斗家常便饭,女生回城的代价是奉上肉体…这样的片子在当时能过审也甚是有趣。
仔细一查,这竟然是导演早年间唯一上映了的电影。
在此之前的知青片大多没能过审。
果然在禁片的边缘试探,hhh。
小细节很真实。
刘思蒙出场总时长仅有30多分钟,但靠他别样的魅力抓住了观众的心——需要乘坐缆索才能到达的林间小屋,在树顶上潇洒自如地讨论恐龙化石,被星雨连扇巴掌时压抑而深遂的眼眸,雨夜中被围殴时的痛苦与嘶吼…他叛逆独特到彷佛不属于那个矜持刻板的年代。
定国你知道自己输在哪儿了吗?
在纯朴的乡间,女人哪儿能拒绝得了这样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艺浪漫、帅气痴情、花言巧语的坏男人呢?
满嘴纪律与仁义道德且相貌平平的定国实在是没有太强的竞争力呀。
本以为星雨被泥水溅起浸湿的裙角预示着二人的命运。
就此天涯两隔,一别两宽也不失美好。
但兜兜转转的重聚,或许是为了与前篇台词对照吧——“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
前天看了一部电影《美人草》,舒淇和刘烨主演的,结局与我预期的完全不同,从头至尾我也一直没有搞清楚,为何这部电影要以美人草命名,总觉得有些牵强,不过无论从故事情节还是演员演技及拍摄效果来说,这部片子还是值得一看的。
03年的影片,讲述的文革时期的故事,多少会唤醒那份怀旧感。
舒淇的星雨形象与一贯的摩登不同,装束和服装都脱不开那个时代固有的朴素和单调,但骨子流露出的小子情调注定她不属于那个圈子;刘烨扮演的刘思蒙倒是很像他一贯的风格,吊儿郎当却不失认真睿智,而且他对美、对理想的认知与《血色浪漫》中的钟跃民如出一辙。
星雨和刘思蒙应该属于一见钟情型,星雨和定国是青梅竹马型,星雨由于种种因素最终没有和思蒙修得正果,而定国不计前嫌终抱得美人归。
其实星雨不是没有机会回到刘思蒙身边的,一次他在北京办画展,偷空跑回云南,当时吓着倾盆大雨,下班后的星雨急急忙忙地换上连衣裙赴约,她的谎言并没有瞒得住定国,只是定国没有阻拦。
三个当事人都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对待这次相约。
星雨乘出租车赶到那个路口,远远地在车窗看到撑伞的刘思蒙,酝酿了情绪,她打开车门下了车,可事情就是这么巧,一辆汽车疾驰而过,溅起的污水弄脏了她裙子的下摆。
她看着污迹斑斑的裙摆,犹豫了一会儿,又回到车上。
看电影的时候我就很担心,不停地说,你不会因为这个回去吧,别啊,别啊。
可她还是回去了,透过后窗看刘烨的影子。
如果她的裙子没有被溅脏,她会和刘思蒙私奔吗?
如果是这样后面的故事会怎样,两个相恋的人被相思苦苦煎熬了数十年,现在走到一起还会找到当年的感觉吗?
当年的爱情经过了时光的冲刷,依旧如新吗?
星雨究竟担心什么才没有去找刘思蒙,仅仅怕弄脏的裙摆打破昔日爱人的完美印象吗?
这个细节以后一直未被提起,哪怕几近花甲,定国去世,两人重续前缘,刘思蒙也没有提及。
这个细节成了一个谜,或许也是这部电影的亮点。
我不喜欢那个年代是因为我不喜欢活得太热烈,而作为知青的那一代人他们都把自己的理想、梦想化作动力,在穷乡僻壤的地方充满激情的活着。
每个时代都有爱情。
落后的年代,爱情出现的方式和形式却不一定墨守陈规。
就像影片的结尾,如果他在看到她的时候,并没有心动,那他们也就没有纠缠半生的爱情。
事实上。
他看见了她就喜欢上了她,所以他好心的帮助她上了车。
生命中会出现的人太多,我们也没有那个能力去辨别谁是命中注定。
于是她一如既往的活着,也以为自己可以这样一如既往。
但是,命运被改写时,那个执笔的人是自己。
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十几年的感情。
稳定得让人以为这就是一辈子。
不。
一辈子的时间太长,长得估计不到谁就突然的闯进自己生活了。
刘思蒙在下车的时候还不忘说上一句:“你看起来特别好看!
”这样的男人太容易打动女人了。
而袁定国的平淡和迟钝的确让人没什么兴趣。
叶星雨给他吃的蛋糕、对他说的“我惦记你”都没有得到该有的回应,他就像个木头。
或许,以为不变的除了叶星雨还有他——袁定国。
情感的产生往往是很微妙的,所以当刘思蒙拿着回城表让叶星雨填时她扑进了他怀里。
她把初夜给了他,这是让袁定国始料不及的。
爱情就是让人猜不透。
原本以为这场爱情会惊天动地一发不可收拾,结果……一句谎言、一个骗局就闪电式的彻底毁灭了刚刚开始的情愫。
他们分开。
唯一留作纪念的是那个嘴唇的木雕。
也因为那个木雕,证明了叶星雨对刘思蒙的爱是没有被切断的。
记得他们在桥上遇到僧人,刘思蒙问了情缘的问题。
僧人答:“有缘也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也是情,无情也是情。
” 什么是缘?
他们在车上的相遇便是缘。
什么是情?
叶星雨因为裙子上的污泥而返回没有去见刘思蒙就是情。
缘注定他们相遇,情偏要他们分开。
时代洪流中的他们,终因自身的渺小随波逐流;感情,是他们唯一可以镇守的中流砥柱。
时代变了。
爱情可以混合多种因素,生活彻底解放了思想。
我们不再需要到边远的地方接受改造,也不会为了回家去争那张回城的证明。
是不是因为这样,我们就错过了些什么?
2005年12月某日。
现在我要说的是吕乐的[美人草]。
看完片子以后我看过几个网络上的评论,说这是青春烂片。
我看片的时候什么都没觉得,听见舒淇的声音让我记起[北京乐与路]里的那个女孩。
刘烨的气质跟那个环境是融合的。
看到卫红大出血的那个场景,我想到了[活着]。
我想象着被毛竹弄断动脉,想象着哪个更加惨烈。
故事总是这样,人生总是这样,刘思蒙的出现彻底颠覆了叶星雨的生活状态,但是也许只是瞬间,与一辈子比起来是很渺小的,但是不微不足道。
那个瞬间的拥有是要一辈子来铭记的,这也许就是真正的爱情。
故事有些许的牵强,也许后面的几个时间的大跳跃让人感觉时间的迅速。
刘思蒙似乎太执着了,隐去了他那么多年的等待,到最后只有一个铁路桥上不太比直的身体,有些银色的双鬓。
也许时间是这样老的,老的没有声息。
但是听起来不舒服。
多年前的铁路桥,过路的和尚说,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我不明白。
他们用大半生的时间去弄明白了,再相遇的时候亦是多年以后,然而你等到的是那个他/她么。
也许你眷恋的只是那一年的他/她。
当然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个答案,给他们俩。
也给我们的爱情。
逛豆瓣无意间翻到了《美人草》的页面,突然就记起某了下午在某种际遇下我曾看过这部片子。
那个下午……狠美好。
一直以来就对那个年代的电影特别感兴趣,刘烨一出场立马就让我想起了《血色浪漫》里的场景。
舒淇演下乡女知青居然还不错,如果给找个方言配音的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然她那港台腔总会让人从那个年代那种情景里飘出来。
电影的最后,叶星雨得知刘思蒙回国,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立马就回家打开衣柜穿上最美的裙子,年近中年却像一初恋少女。
那一刻,我曾以为美好会重来。
只是没想到,她冒雨打的去见到了当年的心上人在雨中独自撑着雨伞举目四望,车开过,她却没有下车……这一点,让我顿觉生活的可怕。
生活,毁灭了我们太多的东西。
关于此片,最难忘的是结尾——关于“如果重来一遍会怎样”、“如果当初没有相遇会怎样”的思考……片尾,叶恍如当年在追赶汽车,只是这一次刘没有给她扔行李,车也没有停,渐行渐远……看到这里,如梗在喉。
悠悠一念间,几个人的人生就被改写。
生活如此残酷,未来又那么不确定,也许能把握的只有今天。
片中开头那个僧人说“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
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片尾,僧人再次出现,说了同样的话。
只是这一次时光已逝,情缘已了……留下的又会是什么。
前言五一在家。
某天一早打开电视,发现央视电影频道在放《美人草》,在此之前,只是听说过其名字,只是知道一向以性感女神著称的舒淇在这部片子里突破自我饰演了个女知青。
不过只看了一遍,就给我留下无数的思考。
可以说,这是一部在我生命中让我思考最多又使我难以入睡的片子(也许是唯一一部)。
于是决定写影评的时候一定要写这部,但寻碟的历程却十分艰辛,校园外的地摊上没有,害得我专程跑到夫子庙去淘,在问过了十家店后终于觅得这张VCD,珍贵得很。
先把剧情简要介绍一下。
1974年夏天云南,昆明知青叶星雨(舒淇饰)在探亲之后返回兵团连队的路上邂逅了让她一生难以忘怀的男人——大江对面的北京知青刘思蒙(刘烨饰)。
叶星雨青梅竹马的男朋友袁定国(房斌饰)是她所在连队的排长。
在红春坪的集市上袁定国和好友林山等人和刘思蒙发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袁定国和林山都被打伤。
伤感而多情的叶星雨成为两个团知青武斗的导火索。
为了平息流血冲突,叶星雨过江找刘思蒙谈判,却陷入了一场感情的旋涡。
叶星雨将自己在袁定国面前保留了多年的初夜交给了刘思蒙。
然而幸福的天平并没有向两颗相恋的心倾斜。
下来我要把具体剧情、场景、画面和我对于电影艺术美、心理变化、人性美、爱情美的思考联系起来表述。
请各位看官一定要耐心,首先我可以保证,如果你能跟着我的思路,必定会得到一番洗脑的升华,如若觉得我在吹嘘,或者对这些话题不感兴趣,那我劝你不要看下去了,我不是一个喜欢听到刺耳批评的人。
(一)影片首个场景是叶星雨到团里去申请回城指标。
起先我以为在整部影片中,这只是个由头而已,但后来意识到:团领导一句很关键的台词提醒了人们那个年代的背景,“申请病退回城是有一定规定:得有你家属所在地地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家属所在的单位、街道、派出所的介绍信,还得有你申请人本人所在连队的介绍信。
……经过连里的民主讨论表决,再正式批准。
有啥不清楚的,尽管找组织,组织!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
文革时期,知识分子下乡。
我不希望把对那个年代的批评仅仅停留在政治黑暗或政策失误上,那是一个中国绝大多数人主动或者被动地犯着不道德错误的时代,而这所有的错误中对人危害后果最大的就是人们没有自由,哪怕你想做到最好,哪怕你努力,也没有用,人没有自己,人只是组织中的一个元素。
一个道德的社会应该让存活于其中的人们都有最基本的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如果一个组织不能保证其中的人有个人幸福的话,那么除非强力控制,组织中的人无可质疑地会存在离心力,如果没有,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被组织骗了。
文革中的社会是一个变形的社会,但其中的人却可以不及社会外在整体表现的如此变形,他还是可以尽力做好自己,当然这里不讨论这种努力的后果。
(二)第二个场景表述的是叶和刘思蒙爱情的发端。
晴朗的天空映衬下,一辆红色的长途客车行驶在云南那充溢着热带绿色气息的山间公路上,刘思蒙因为车内人满,坐在车顶,当他发现车后有没赶上车的姑娘在追着车狂跑的时候,先是喊司机停车,见不起效灵机一动把车顶上的行李往下扔,于是便有了他和叶的邂逅。
当刘思蒙的眼盯着叶星雨看的时候,我确信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为什么?
很简单,是我喜欢上了她,而且我认为刘思蒙和我一样。
这也许应该当作玩笑话,但冥冥中感觉这就应该是“符号”所带给观众的心理感受。
叶星雨扎了两条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白色上衣兰色长裤,黑色布鞋,很端庄秀气,而那种娇小单薄的身材又使人顿生怜惜疼爱之意,更重要的是她内敛羞涩又不闭呆的微笑注定迷倒了观众。
演员的自身条件加上化妆师赋予她的特定造型引导观众得出这样的结论:叶星雨是美的。
当然,这种美并不单单在外貌,还会由表及里。
那我又为什么会认为刘思蒙和我一样呢?
不得不佩服,吕乐导演挑选了刘烨这样一个帅气、阳光、看起来很可靠的男人。
我丝毫不避讳看电影前对于刘烨已有的喜爱,那如果原先讨厌这名演员的人来看这个场景,他是否会想,刘思蒙又在打人家小女生的主意了。
但这种担心似乎是多余的,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无偏见地去看电影,而如若一个人十分讨厌其中的演员,这部电影他八成是不会观看的。
想到这里,又一个问题出现了,电影为什么会让人有身临其境的虚幻假设?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最好先考究一下其他的文学或艺术样式。
人们在读小说或看戏剧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去把自己当作其中的一个人物,但诗歌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人们在看诗歌、读诗歌的时候会把诗歌当作了解作者实在心理感受的途径;在听别人读诗歌的时候,分两种情况,如果单是抒情诗,人们在意的是诗歌的内容和朗诵者的语气交汇出的效果,而除此之外的叙事诗更在目的上更接近于小说的讲述告知故事功能。
那为什么人们在接受外来的长篇叙事的时候会把自己当作故事中的人物呢?
深层的心理原因是这样的,人们在历经一个漫长的旅途时,有在“旅途”中寻找与自己相关事物的倾向,以便获得归属感。
这种倾向可以由很明显的事实证明:姚明加盟火箭队后,央视体育台始终在大批量地转播火箭的比赛,而当有些场次不转火箭而播其他队的比赛的时候,收视率立刻下降,而且比赛即时互动平台上始终也是和火箭有关的观众留言,为什么观众不关注其他队的比赛了呢?
正是由于这种相关性的缺失。
再比如,观看一场西甲比赛,虽然可能那家俱乐部和中国观众毫无关联,但中国球迷还是会习惯性地挑选比赛的其中一方当作自己的支持对象。
扯远了,回到刘思蒙的表白上来。
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需要多长时间?
三年?
三个月?
三天?
还是三秒呢?
之后有一幕戏,刘思蒙说,“我喜欢上你了,从那天你拿行李跑过来的时候起。
”有人可能说,这人也太滥情了,怎么能随随便便这么短时间就喜欢上别人呢?
那我要反问,多长时间算不短呢?
必须澄清一个事实,喜欢不等于爱。
刘思蒙把叶星雨接到车顶上同行时,剥香蕉给星雨吃,并主动搭话要认识她,他的有所行动而非“冷落不理”,表现出了自己对于叶星雨的“兴趣”。
在这个阶段,我只能用兴趣,因为当一个人无法对另一个人做到他的概念中的“足够了解”的话,他无法说服自己爱上了另一个人。
当他因为介绍信有问题而被押下车的时候,最后用他深邃的眼神亲和地望着星雨,留下句话,“你知道吗?
你特别好看,不骗你。
”你特别好看。
刘思蒙没有继续说下去,如果再往下说的话,应该是“我很喜欢你”,但是没有说,他知道时机不成熟,只有当他进一步和叶星雨有了两次接触,他才说出口。
为什么时机不成熟?
我想在这部分讨论的时机也不成熟,后面到另一幕戏时再议,也好继续吸引读者眼球。
同样让我思考的是叶星雨此时对于刘思蒙的夸奖的态度。
她眼睛呆呆地定住,刘思蒙的直白让她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她可能会觉得刘思蒙这个人怪怪的,可能会对他感到难以适应。
从之后的一幕戏中,可以得知叶星雨对此事最真实的感受。
她和好友卫红在卧谈,卫红说,“你身边没人敢这么夸你吧(说她漂亮)”,但星雨却不自觉骄傲地说,“有人敢!
”当卫红追问是谁时,她又谨慎地不说出口,拉上帘子睡觉。
我想,尽管那时她不一定喜欢上了刘思蒙,但躺在床上的她,一定在想念着,不,是回忆着那个夸她的那个人的音容笑貌,怀着被夸的满足感和被承认的幸福。
(三)下来出场的人物是叶星雨的男朋友,袁定国,也是她所在排的排长。
他拉着牛车去接叶星雨。
毫无疑问,这个时候的叶星雨还是喜欢着袁定国的。
她把从家里带来的蛋糕先拿给袁定国吃,说他“回到队里就吃不着了”,可袁定国的反映是“给大家伙留着吧,晚上还有会呢。
”她还向袁定国表示,“自己在家里很惦记你们”,袁定国不解风情地说,“咱们这个集体是该惦记”,叶星雨无奈地进一步点明,“我说我惦记你”,可袁定国却不着调地来了一句,“一会到了驻地,别忘了跟连里报到”。
袁定国的扮演者是房斌,并不出名,长相也一般,不过很正气,可以代表中国的正统男人,换句话说,长得很象党员。
对于袁定国的话语中表现出来的足够共产主义精神和对于叶星雨的亲切关怀,我表示钦佩,但不羡慕。
不好推敲到底袁定国是否能理解叶星雨的话语中表现出的对自己的情谊。
后面有幕戏,是排里的人在竹林里劳作,袁定国的卖力表现让我相信袁定国确实是个“过日子的人”,或者更准确些,是个“生活型好党员”。
经过了刘思蒙“大胆”、“直白”、“深情”的夸奖,在面对一个不懂爱情的榆木疙瘩时,此刻的叶星雨是否会想起那个阳光的刘思蒙呢?
那简直是一定的。
记得《一声叹息》刚选定演员的时候,引起了一些争议,说张国立扮演的那个中年男子有了外遇(刘蓓饰),但他的老婆却是比刘蓓漂亮的徐帆扮演的,拍出来弄得影迷很难理解。
幸好,这部片子没有本末倒置,刘烨的魅力比房斌强多了,也比较符合一般大众的审美眼光。
(四)下面一出戏更大的作用是引子。
刘思蒙手下的小喽罗“狗屁”在红春坪偷了二排司务长的公费,刘思蒙为保护“狗屁”,动手和二排的人打了起来,当叶星雨跑来劝架时,他马上停止了打斗,并向叶星雨所在的二排的人赔礼道歉。
袁定国很小器地拒绝了叶星雨对自己表示的关心,他肯定感到了刘思蒙是为了叶星雨才住手的,而当晚上林山叫嚣着要带着人去五连找刘思蒙算帐时,袁定国先是阻拦,但后来林山的话又激起了袁定国对于刘思蒙的嫉妒或是仇恨,他也跟着去了。
我在想,袁定国的这种行为是不美的。
他不去主动地向叶星雨表示自己的爱意,他表现出了仅仅是对于叶星雨的关心,那不是爱,而更接近哥哥对于妹妹的呵护;他还不允许别人向叶星雨表示爱意。
我想对袁定国说的是,既然你作为叶星雨的男朋友,你就应该有足够的信心或者应该试图通过行动获得足够的信心让她一心一意跟着你,也就不必去担心别的男人对她有何企图。
与之对比,刘思蒙处理此次冲突的方法是让“狗屁”带叶星雨去找他,要对他讲清楚,第一次叶星雨没去;第一次没请去又请第二次,这一次叶星雨去了,叶星雨打的旗号是要说服刘思蒙去“承认错误”。
这时的叶星雨为什么敢于独自跟着“狗屁”去找刘思蒙?
最基本条件:刘思蒙是可靠的。
刘思蒙在这次见到叶星雨的时候对话很有意思。
“你跟他们说咱俩的事啦?
”“我是说别因为这件事影响咱们之间……”可叶星雨对此的回应是很绝对冷淡的,“我跟你之间有什么好影响的?
”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你刘思蒙对我有什么意思我不管,反正我对你是没有一点感情。
我不知道这句话有没有在叶星雨的脑子里斟酌,但我认为就算她是这样说,她脑里未必这么想,毕竟她在对比刘思蒙和袁定国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产生对刘思蒙的好感,再说,如果她真的对刘思蒙一点感情都没有的话,她又怎么会只身来到幽秘的树林来劝降呢?
回到那句绝情的话,这让刘思蒙很受伤。
他试图通过轻松的语言进一步表达对叶星雨的感情,但被叶星雨一句话毙倒,此时刘思蒙只能用沉默来表示内心的悲伤、气愤和不满。
由于下雨,叶星雨第二天才离开,此时刘思蒙终于向叶星雨直接表白了。
“你们俩认识多长时间了?
”“快一辈子了。
”“青梅竹马啊。
那你们都不可能再喜欢别人了吧?
”“不可能”。
“可是我喜欢上你了。
自从你那天拿着行李跑过来开始。
”之后他们碰到一位僧人,刘思蒙希望僧人能告诉他们(刘思蒙和叶星雨)是否有缘,僧人的回答出乎意料:“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这句高深难懂的话语我在此无力解读,只是感觉它象极了《红楼梦》里疯癫和尚念叨的《好了歌》,只是感觉电影的作者希望这句话给观众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思考。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明显地看出叶星雨已经对刘思蒙有感觉了。
(五)袁定国知道了叶星雨和刘思蒙呆了一晚上很不放心,找她谈话。
之后林山提议让叶星雨做诱饵把刘思蒙引出来教训他。
叶星雨识破了他们的计谋,在第三天红春坪的集市上佯装打刘思蒙实则让刘思蒙逃走。
感到歉意的叶星雨又去林子里找刘思蒙,没找到。
突如其来的好友卫红的死给叶星雨触动很大。
刘思蒙某天去找叶星雨给她回城介绍信,叶星雨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对于刘思蒙猛烈的爱情,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刘思蒙。
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袁定国知道了这件事,他象一头受到羞辱的雄狮震怒了,他质问叶星雨,“从七岁到现在十四年,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小偷吗?
为什么他可以我就不行?
”这段的结局最凸显的是叶星雨把自己的初夜给了刘思蒙。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首先,最基本条件:叶星雨爱上了刘思蒙。
这是唯一必要条件吗?
我想是的。
也许在那样一个封闭守旧的时代,叶星雨会顾忌到社会周遭环境对其的不利评价,但正是叶星雨的不顾忌,让我感到钦佩。
那为什么叶星雨没有把同样的机会给袁定国呢?
很显然,叶星雨和袁定国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这种感情似乎更应该定位于亲情,兄妹之情,连友情都算不上。
袁定国想做的就是对叶星雨好,照顾好袁定国,但这是爱情吗?
有人说,袁定国和叶星雨那么多年了,而刘思蒙和叶星雨才认识多久,这样的结果不是对袁定国不公平吗?
打个比方来解答这个问题。
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馒头,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米饭吃,他发现米饭和馒头虽然同样起充饥作用,但米饭比馒头好吃,他很自然地喜欢上了米饭,那你能讲米饭是不正当竞争吗?
你说米饭利用了那人吃馒头时间过长产生的腻烦感的弱点,那好,倒过来再看。
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米饭,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馒头吃,他可能觉得馒头很新鲜,但由于馒头确实没米饭好吃,他下顿饭还是会选择米饭。
同样的道理,爱情的深浅与时间无关,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还有没有其他因素促成了叶星雨的第一次呢?
从这件事情往回看。
一,卫红的死,生命如此轻易脆弱的消失让叶星雨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感情的可贵,人只有珍惜好现在的生活而不要顾忌这顾忌那才能没有遗憾;二,对于刘思蒙的歉意,在红春坪虽然是为了帮助刘思蒙逃跑,但是确实是她给刘思蒙带来了麻烦。
这种歉意从她只身去林子找刘思蒙也可以看出来,她还在林子里发现了刘思蒙根据她的嘴型刻的木雕,她知道,刘思蒙真心爱着她;三,袁定国的表现,我丝毫不怀疑当刘思蒙这样一个各方面条件都比袁定国强的人在叶星雨的生命出现后,叶星雨看袁定国时的眼光更加挑剔了,而袁定国的表现实在让人难以恭维,小心眼地带着排里的人找刘思蒙算帐,这是多么不男人不理智的做法!
换句话说,袁定国的行为和外貌都是不美的。
对于袁定国的意见,并不仅仅限于此。
团里下来了回城指标,袁定国起初瞒着叶星雨没有告诉她;而到后来,袁定国虽然是排长,虽然他明明知道叶星雨很想回城去照顾独自在家的父亲,他还是仅仅表示,“我也会帮你的”。
帮自己的女朋友是他天经地义应该做的事情,还用说吗?
他应该尽力、尽全力去帮才是!
不过这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他并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离他而去。
爱一个人,应该尽力去帮他做事,这是对的,但如果这件事情是把他送到月球上去,再也见不到,再也无法帮他,再也无法爱他,这件事情还该做吗?
后面继续讨论。
(六)袁定国出于极度的嫉妒,假借叶星雨的名义骗刘思蒙让他到二连道歉,而当刘思蒙雨夜来到二连后,遭到的却是一顿毒打。
刘思蒙误以为是叶星雨骗了他,再也不理她了。
通过民主选举,叶星雨回城了。
雷声轰鸣的夜见证了刘思蒙在狂风暴雨中遭受着袁定国一手导演的惨剧,见证了刘思蒙在对于生命绝望的时刻萌生的对于叶星雨的极端仇恨,尽管这只是个误会,一个致命的误会。
毛草屋里烈火般的情欲终究被倾盆的大雨浇灭。
刘思蒙藏了起来,为了自己的安全。
叶星雨在找他,希望他能听自己解释事情的真相,但是刘思蒙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
原本热恋的人被这样一个卑鄙的导演拆散了,当然要怪袁定国,但并非圆满的结局是否也有刘思蒙的过错呢?
他为什么不静下心来听听叶星雨的解释呢?
归根结底,他并没有给叶星雨足够的信任,这也许就是“速食爱情”与生俱来的缺点。
燃烧起来轰轰烈烈,但却被暴风骤雨轻而易举地浇灭了,他们的爱情也没能逃出这个怪圈。
也许,他们还需要做很多。
(七)过了几年,袁定国也回到了他和叶星雨原先生活的城市。
他们结婚、生女、过日子。
又过了几年,从美回国举办画展的刘思蒙打电话给叶星雨要见面,叶星雨特地换了衣服去见刘思蒙,但最后关头她还是放弃了,回到了原本规律的生活节奏。
我不希望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毫无疑问,叶星雨始终爱着刘思蒙。
老天作弄、命运造化的结果却又使她和袁定国走到了一起。
她的选择正确吗?
没错,是刘思蒙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
那好,换一个话题,如果她最终和刘思蒙在一起,她是不是会更加幸福呢?
有人可能说,刘思蒙是个画家,还去了美国,要是叶星雨跟了他会衣食无忧,生活宽裕,当然会更加幸福了。
可如果我做个假设的话,上面的那句话就不成立了,袁定国是个画家,袁定国去了美国,那叶星雨又应该跟谁呢?
我认为叶星雨和刘思蒙在一起会更加幸福,但和刘思蒙的资产地位无关,而是因为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不过我对自己的结论也没有底气,因为我实在无法解释清楚什么叫幸福。
曾经的中国民众在建国初期共产党的愚民政策下也认为自己很幸福,不过他们生活得却又是那么的贫困艰难;现今社会的国人更加理智更加富裕,但时时觉到的不满足感又在摧毁着脑中幸福的理想。
既然无法搞清,那我索性得出一个更干脆更美好的结论——只要一个人一辈子能和他相爱的人相守,那他就是幸福的,既然拥有了最爱的人,她便是他最大的财富,他还能向上帝奢求什么其他的呢?
(八)又过了一些年,袁定国病重,去世前他把骗刘思蒙的事情告诉了叶星雨。
在公祭的时候,叶星雨碰到了袁定国通知的刘思蒙。
他们再次相遇在雨天,相遇在那条曾经遇见过僧人的铁道。
二十九年过去了,又有僧人经过他们的面前,此时的他们想必都想起了那句话,“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剧终,导演又给观众留下了新的思考。
同样是赶公车,而这次坐在车顶的刘思蒙没能帮叶星雨上车,那这段幸福而又痛苦的爱情还会诞生吗?
我不太喜欢袁定国这个角色,这种讨厌在剧终达到了顶点。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我从袁定国的临终遗言里看不出善来:“我骗了刘思蒙,这些人我一直都没对你说。
因为我妒忌,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不后悔!
”袁定国尽管犯下了如此不道德的错误,但到临死他都没有反省自己的行为,没有忏悔。
他应该忏悔什么?
就象潘知常老师说的,项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男人,以刘邦的胜利为起点,中国人开始遵循卑鄙的流氓行事作风。
只要结果是好的,只要最终我战胜了你,就像袁定国所说,只要我袁定国和叶星雨在一起而不是你刘思蒙和她在一起,我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而不去想自己的行为方式是否道德,是否美。
袁定国应该忏悔的恰恰就是:虽然自己胜利了,但自己是流氓而不是英雄。
袁定国在此剧中是典型的中国正统男人形象,但也是不美形象的代表。
那谁是美的呢?
叶星雨?
如果没有刘思蒙的出现,叶星雨这一生可能连一次象模象样的爱情都没有,她很可能规规矩矩地守妇道,结婚生子,然后平淡地死去。
不过当刘思蒙的追求卷着缘分因素到来时,她学会了真爱,她利用自己的行动去追求美好的事物,而当刘思蒙误会她时,她也极力挽回他们之间的感情。
叶星雨是美的,但现实生活的残酷却让这样美的女子又轮回到原本的生活轨道上,证明了什么?
证明我们这个社会是不美的,就算再美的人也得不到美好的命运。
刘思蒙呢?
他敢于追求自己心爱的女人,不畏惧世俗的偏见和周围环境的不支持,他也是美的。
我相信,没有叶星雨的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也会出现李星雨,王星雨,但叶星雨却只有一个。
看这部戏,最大的遗憾就是他没能和叶星雨走到一起。
“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佛家话语实难参透,不过道理大体还是懂的了。
看到朋友强力推荐这部电影然后上豆瓣搜了一下,分数不高,才6.+分。
依然充满期待地看,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一个青梅竹马,一个一见钟情,叶星雨把自己给了后者,虽然她会跟定国说想他,但或者,那,不是爱情,只是那个年龄对爱情的好奇。
可惜他们没有在一起,是因为误会,是因为感情不够深,还是因为现实太残酷。
即使已为人妻,即使生儿育女,心里面依然惦记着那么一个人,一个只在生命中短暂停留的人,只活在心里...生活,但求稳定,我看到一个女人从容地面对生活中一切,偶尔,心里的某个角落被同事的录取通知书,被聪明的女儿,被丈夫的眼神刺了一下,然后又若无其事。
当年的激情不再,即使他找来了,那又如何,生活已经走到了一半,难道要抛弃所有只为延续一份破碎的感情。
电影的最后出现了另一种可能,两个人擦身而过,不曾相识,也就没有分开,什么也不会发生。
那时,叶星雨也许还是跟定国一起,但她的心里一定一定很踏实,一定一定很安心。
但是,她又真正明白什么是爱情么,谁又说这样一份匆忙降临草率了结的经历不值得用一生来惦记呢。
我们不能决定或者预测那个影响你一生的人什么时候出现,一旦出现,捉住了就是你的幸运,捉不住就是你的命呀。
但应感激这份相遇,让你尝试了爱情的滋味,不论酸甜苦辣...还是,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个片段我大概忘不掉了,第一排右数第二位,用尽全力的老阿姨。
她的模样和神情使我着魔了,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擦亮眼”这三个字的口型,上牙暴露出来,下唇往前兜着,这模样让我感到沉醉,熟悉又亲切,不知道是像某个认识的人,还是像某种熟悉的事物,还是一种通感,让我在脑子里模糊检索到了一件过去的事情。
这种很在意却又死活抓不住记忆的感觉,折磨着我。
总之,这首歌和她是绝配,她应该是最佳原唱才对。
我承认我只是爱上了刘烨,爱上他不论在什么时候,都不由自主流露的真挚眼神。
不论他爱男人,或者爱女人,我都爱他。
爱情象森林一样,越原始越好看。
原始到只要有瞬间的吸引,就可以成就一生。
一生中最初的点燃,会耗尽一辈子的思念。
但是吸引,却那么捉摸不定。
对于我,永远是一张脸,一个眼神,一种视觉。
我象是一个没有鞋子的旅行者,一迈脚就注定痛苦的行程。
很想走过去,却走不了。
爱一个遥远的人,爱一个不存在的人,走不了,也走不去。
剧本一般 舒淇的台湾腔普通话有点突兀
改变生命,真的只要一瞬就够了
蛋疼——这就是看电视的后果。遍地垃圾。讨厌刘烨的理由有多了一个。
这段时间的知青片 我就喜欢这个
真的不好看 电影名字也莫名其妙
没什么大印象的说……
激情如梦,美人如草。
什么结局来着?
···
舒淇演女知青?违和
或者一切只是刘思蒙的一场梦
循环?结局当时看不懂
以为我们不懂文革 就骗小孩儿啊
最后她还是没去见他
谈不上很精彩,却能够让人静下心来看完。感怀于那个年代的青春和情感。
错怪了电视台的午夜场,喜欢影片的结尾,如果一切都未开始,如果故事不是这样。
好像好像小狐狸
我波哥在雲南要能撈著個舒淇這樣的妞兒。。大概也就寫不出一隻特立獨行的豬了吧。。
那一年港台演员和内地演员是如此不搭
坚持看完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