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以前我在梵高艺术博物馆里转,没有租解说器,一切全凭一双毫无天赋的眼睛。
馆中熙熙攘攘的游客大多跟我一样:中年人推着眼镜凑到画前,几秒钟后探回头时还对四周露出一个愧赧的笑,少年女子握着男伴的手,在《麦田群鸦》或者画家的自画像前叹一口气。
大家都专注又怅然,于是我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一段话,大意是喜欢艺术的女孩子合上书,想象着自己生在19世纪的巴黎,她要去找到落魄的画家梵高,告诉他自己爱他,请他不要伤心,不要伤害自己,但是同时她知道,即使自己真的身处梵高的巴黎也永远不会爱上他,永远不会去找他,因为无论给人们多少机会,历史还是会重复原来的道路,梵高的色彩还是会被嗤笑为疯狂笨拙。
平民和天才艺术家间的错身而过大抵如此。
有些人生来就与众不同,他们站在云端,低处的人或许能仰望他们,或许一生中能有几个特定的时刻跟他们交汇,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一生都跟其无缘。
他们就像星星,芸芸众生自然知道高高在上的地方有这些人物,但是大多数人不会耐心观察这些太远太陌生的“异类”,大家纵容他们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肆意恣睢,但是唯独到了星星爆炸或者陨落时,大家才会一同抬起头来,感叹着这其实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的奇迹。
L`artiste est mort, vive l`artiste! 艺术家死了,艺术家万岁!
那么艺术家对平民的态度呢?
《弗兰克》给出了一份相当浪漫又很经典的答案。
那是一个刚刚招进一名新键盘手的地下乐队,乐队主唱和核心人物Frank是个天才音乐家(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他的音乐是艺术,虽说我还挺喜欢的),是个怪人,因为他从不摘下巨大的头套,为了不摘下来甚至开了医学证明,随时拿给各处安检看。
他无时无刻不在大声宣告给世界听:我是个怪人,你和我说话时只管看着这张假脸,随意给我贴怪人标签就好。
——仿佛他只想留在自己的云端,不愿接近有血有肉的世界似的。
他和怪异的一群人站在一起,其中唯一一个能跟平凡青年Jon说上话的Don也是个睡塑料模特的疯子,于是年轻又天真、没有天赋还不自知的Jon想象着头套下面是一张残缺的脸和一颗残缺的心,这个人的一切对于他都是谜,面罩下面或许是个疯子。
平凡的、连野心都很平凡的Jon大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被那次合演中的音乐残缺的惊艳所吸引,还是被这群人的怪诞所吸引。
他和他们一起生活了一年,拍摄他们的生活并且放到网上,简直是个只身入丛林观察野兽生活的摄影师。
但是直到分道扬镳、乐队已经成了几亿年前爆炸的星星,他才在一个路人的话里看到自己:“你们牛,你们乐队里还有个带着大头套的家伙和一个疯疯癫癫的妞,哥们,你们完全火了啊!
”原来平凡人在乎的并不是艺术,而是特立独行本身,他们喜欢看到几个孤零零的怪物站在高高的舞台上面供他们欣赏取闹,看到无数个自己站在这些怪物对面,就像照镜子一样看到和自己完全相反的,从而短暂地认识到自己——大众是盲目的,是认不清自己的一个集合体。
试图接近Frank的Jon站在两岸之间,以为自己可以扮演调和者这样一个角色。
他被乐队的洒脱吸引,却误将洒脱看做疯狂,并且试图以疯狂为噱头吸引大众,可惜Frank从来不是一个疯子。
是啊,那是大众的误解:艺术家都是疯子。
事实上我们只是觉得跟我们不一样的就是疯子罢了。
艺术家永远是那群最理智的人。
他们可以在被缪斯附体时、最痴狂的状态下触摸到神灵的火花,毕竟也可以冷却下来,冷静甚至冷酷地用世俗的材料拓摹下那朵火花,为了固定住这朵火花他们可以抛弃爱,抛弃作品中的生命(极端例子就是聚斯金德的《香水》),只有热切之后冷静才能创作,或许创作出的是一座幽灵石厅,但是触摸到了某种只能通过死亡留存下来的美,建立了一个新世界,正因如此,艺术家才能被人拔到创世神的高度。
他们冷静地观察着世界,同时观察着自己,他们知道自己和世界之间的距离,那或许是个永远无法抹平的距离,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这样温暖嘈杂的世界永远不会接纳自己这种冰冷的、死气沉沉的异类,于是一些人选择逃避,他们只为自己和自己的同类歌唱,就是那种远离观众的艺术家,像电影中的Baraque和Nana那样,看似无法接近也不太正常,实际上是最冷静的旁观者,还有Clara,穿着一袭白裙,唱着“我想嫁给一个看守灯塔的人”——这样的艺术家,他们发声就是为了体味死亡,他们所有声音也会随死亡一同归附黑暗,或者说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是漫长的死亡。
并不是绝望,而是一开始就没有希望。
可是Frank是不同的,他不为死亡创作,他不是厌世的疯子,如果和他交流,会发现面具下面是个聪慧幽默的人,而且像孩子一样稚拙胆怯,我想他是因为胆怯才戴上头套的:摘下头套的他只是一张和众人一样的平凡面孔,站在众人之间却不敢抬起头,向大家伸出手,孤独醒目得犹如尖叫;可是戴上头套后他就变成了众生之外的一员,因为从来不属于他们,也不必害怕被他们拒绝,可以随意地对他们唱出莫名其妙的歌曲,可以拉着精神紧张的陌生太太漫山遍野地转圈嬉戏,用“逃离”这样一种极端的手段接近自己害怕且热爱的一切。
他是爱着那些自己始终无法接近的人的,不断地寻找连接自己和世界的途径,爱着难闻的啤酒和臃肿的人群,那一切渺小低贱,并且为了得到人们的爱不惜放弃自己,这种艺术馆古老而浪漫,追求的是为人类歌唱,创作生命而不是死亡,从生命中创作生命,就像梵高的向日葵那样,燃烧自己的生命创作出的绚丽绽放,让观看者从那画作中汲取新的生命,学会爱生命。
但是Frank,你忘了,当你戴着头套对人们说话,没人注意到你的生命,所有人只看到了你的面具。
靠艺术无法填补与生俱来的距离,你可以千百次站到他们面前对他们说kiss me,但是他们会千百次地把你当做哗众取宠的小丑,或许千百次中有一次,人群中会有一个褐色卷发、双眼柔和的年轻人走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唱,但是最终你还是会发现,吸引他的只是你的神秘。
于是Frank的头套碎了,他最后站在一群“冷酷艺术家”脚下,和他们共唱“I love you all”时哭了,额头上两道头套的勒痕,看上去简直是个卸了妆的小丑,或者从马上跌入尘埃的国王,或者刚刚戴上荆棘冠、还没被钉上十字架的神子。
《堂·卡洛斯》中有一段,写国王哭了,因为他被自己信任的侯爵欺骗。
宫中大臣都十分意外又窘迫,因为这样一位倔强严肃的君主,站在人类的顶峰,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竟然流下了眼泪,这样一来那高贵神圣的面具就裂开了,再也粘不回去了。
国王也好,艺术家也好,这些云端上的人即使落了泪,眼泪也不会掉到地上人们的脸上。
只想做一个安安静静的外星人韩松落看《弗兰克》,想起身边许多人。
朋友老柳,写诗、写歌、唱歌,也做陶,以前去过很多地方演出,也组过乐队,后来离开了,那支乐队现在是大神级别的乐队,但这都和他没关系了,他生活在我们这个小城市里,没想过要出去,也没想过要“做些事情”,他安安静静地住在一个很老的小区里,和女友还有一群猫生活在一起。
不甘心的是我们。
有次去他家,看到他做的陶器,件件令我震惊,我马上有了商业计划,租陶窑!
批量生产!
开班授徒!
开网店!
因为对陶艺略有了解,我甚至想到了去哪里买陶土,在哪里建陶窑,怎么宣传网店,乃至怎样包装才能减少运输过程的毁损。
回头一看,他脸涨得通红。
后来,我们曾在许多时候见过他的这种反应,在人们推他上台演出的时候,在交际场合,人们给称他是诗人和音乐家的时候,他的脸,都涨得通红。
现在我们知道了,如果真爱他,就让他安安静静地住在小院子里,和猫在一起。
如果在电影《弗兰克》里,老柳就该是那个神秘乐队的灵魂人物Frank吧,而许许多多人,都像那个偶然闯入乐队的青年Jon。
他进入这个乐队,认识了Frank、Don、Clara,他们沉迷在音乐——不对,应该是声音之中,各有怪癖,Frank永远戴着大头娃娃头套,靠吸管吸取食物,Don只和人偶做爱,Clara阴郁而神经质。
在Jon加入之后,他们决定到山林间的度假小屋里,去录制一张专辑。
事实上,录专辑不过是个由头,他们只是要远离尘嚣,在那里过一种尽可能随心所欲的生活。
而Jon,就像我们这些“正常人”一样,既被他们吸引,也试图用一套入世的生活框架去影响他们。
他在加入乐队之后,就在博客和优酷上发布乐队的信息,这些讯息让他们赢得了关注,粉丝不断增加。
走出山林,去参加音乐节,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这种推动力,最初来自Jon,远处粉丝的关注,让这种力量膨胀。
Frank对这种关注的态度,非常矛盾,他既希望人们了解自己的音乐——不,声音,又不适应山林之外的一切,事实上,他们到底有没有能为世俗所用的才华,其实也很可疑。
音乐节的失利,于是毫不意外,Frank出走,乐队沦落到去酒吧俱乐部去演出。
幸亏,最后的结局并不那么悲哀,他们又聚在一起了,而这一次,Frank摘下了头套。
作家宗渺渺曾经做过一系列音乐人访谈,在她不那么官方和主流的采访态度指引下,音乐人们都表现出了他们的另外一面,古怪的、随性的,宗渺渺也这样说了:“怪人都是外星人”。
至于他们是不是外星人,暂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但他们就是那样一些人,就像石头是石头,树木是树木,就像杜鹃有自己的生长地理,海葵有自己的颜色,番茄有自己的味道,它们之所以成为它们,不外是因为这些独属于它们的特质。
如果理解了这一点,《弗兰克》就显得不那么灰暗了,它不是怪人们的失败之歌,也没有谴责这个不肯接纳怪人们的社会,它只是用Jon的观照、入世努力,来映照出怪人们的生活,他们就和石头、树木、杜鹃、海葵一样,有自己的味道和特质,理解这种特质,不去强行纠偏(这个说法其实也不妥当,但我们的立场多半如此),就已经挺好了。
电影里没有出现过乐队的完整作品,片尾那首歌,也不能说明弗兰克到底有没有音乐天赋,其实这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活在那些声音里,生活在乐队成员的彼此接纳里,以此为寄,以此为栖。
而这,就已足够。
我觉得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关于追寻的故事。
对这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我们常常犯的错就是妄图追寻不属于或者不适合自己的东西。
你想要绚烂而璀璨的存在,却没有勇气承认那不属于你,所以你假装爱它,你为了得到成功试图改造它,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才明白,有的东西天生就不属于你,而你只是回到你所在的世界就好了。
(剧透警告)小半推荐过。
沉浸自我世界的、终日戴着头套的乐队灵魂人物Frank,遇上了渴求他人认同却无法实现音乐梦想的John,排练过程中其他各路“疯癫”乐队成员对John也没太多认可,而John把乐队放上网,拉着他们去音乐节,让Frank把音乐改得“更容易被大家喜欢”,这一切最终导致了乐队的分崩离析和Frank的崩溃。
但John为了弥补,一路找Frank找到他父母家,听到父母说出一句颠覆他认知的话:“他的音乐成果不是因为他的精神病,音乐才能一直都在,精神病只是在拖后腿而已。
我们是个温馨的家庭”而John感叹“就像我家一样”。
结局,John和Frank重新找到了在驻唱的乐队成员,Frank拿着麦克风即兴演唱的"I love you ALL"无比动人。
我说,不懂为什么John会认为Frank的音乐成就来源于苦痛童年,甚至觉得自己和乐队在一起吃苦排练,就能“把这里当做苦痛童年”(因而自己获得更大的音乐成就)。
琨珸说,那是因为John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本质平庸和Frank的天才。
抛开人物原型不谈,单纯看这部片子的构成的话,它其实和音乐没啥关系,也和所谓天才与平庸没啥关系,它重要的是人对于自己的认知,对于团体的认知,对于环境的认知。
Jon理解自己的平庸,只是拒绝承认。
"I may not be the best, but I'm far from the worst",别说,我太懂努力了那么多那么久依然只是piece of shit的感受,也懂那种拼命想要融入团体,无法表达自我,被他人否定和排挤的感受(btw,即使如此,我也更乐意能像Jon一样,如果首先否定自己的话,下场只会像前两任键盘手一样,厚脸皮的人至少能有更多的机会)Frank理解自己的才华,也知道有人欣赏他,但他希望更多人能理解,渴望与世界构建连接,奢望改变别人的想法,这也是他不断妥协和尝试的原因。
Don理解自己的平庸,并把自己和一个无法企及的存在做比较,他想变成一个永远不可能成为的人。
Jon和Don都在钻自己的牛角尖。
我们很难从影片中直观感受到其余几人的能力和水平,但是他们对于自己之外的世界是完全不了解的,也很排斥去了解。
他们对自身是另类这件事有清楚的认知,并且切断了与其他欣赏他们才能的人连接的可能。
我想他们应该才是经历过痛苦的人,而不是Frank。
现在,每个人都对自身的情况有了基本的认知,可以举着自己的标签和环境对号入座了。
Jon,你选择离开了乐队,因为长达一年时间的努力得以看清了,你即使把自己逼到极限,即使做出牺牲,你还是不属于那个录音室,不属于舞台,你没有自己的东西。
Don,你选择离开了所有的环境,因为你在以你自己为最小单位的环境中,都是无法认可自己的(当然这和他的精神疾病也有关系)。
Clara,你们继续留在原地,不被其他人接受,也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只是在此时此刻此处,三人之间是互相理解的。
而Frank,你是在影片中是唯一做出了改变的人,你尝试走入新的环境中,你渴望被接纳和理解。
但是你最后还是回到了原来的乐队中,因为当你踏出脚步以后,发现其实你只有在那个小环境里,才能做自己,才不会失控,你自己没有强大到可以独立构建连接,改变别人的看法(当然这和他的精神疾病也有关系)你的压力系统仅可支持你在森林中唱歌,最好再带上头套。
千篇一律的办公室也好,网路上的乐子人也好,排挤你的森林小屋也好,所有的环境都是一坨狗屎。
那么,就在各自被接纳的环境里生存吧。
不强迫你摘下头套的地方,也就如同可以摘下头套顺畅呼吸一般。
影片的画幅构图非常漂亮。
色调非常漂亮。
只是这个故事压抑的透不过气来。
给这部电影写影评是一件很心塞的事,因为这部电影本身就心塞无比。
我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在电影院里哭是什么时候了,当片尾开始滚字幕,I love you all响起,那一刻真的是,眼泪吧嗒吧嗒停不住地掉,想跟旁边的朋友开个自嘲的玩笑却连话都说不出来。
Frank虽然是在说一个独立乐队的故事,也以Frank作为电影名,但我觉得它其实不是一部”音乐电影“,也没有打算给一个特殊的音乐人作传,事实上,它的主题依然还是那老套的主题:人生的无可奈何,与必将清醒的梦想,只不过用了乐队这个载体来说这个故事——但该死的,它讲得真好。
——————电影的视角是以Jon这个普通青年展开的。
为什么由他展开,这一点之后再说。
总之这个一心向往音乐却只能被困在办公室里肖想的青年,机缘巧合下偶遇了一个古怪的乐队,他们一起生活、创作音乐。
也是透过他,让观众认识了一个拥有独特精神世界的Frank,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却拥有特殊的魅力,天真、善良、脆弱、才华横溢。
这个神经兮兮的乐队里,每一个人都看上去很不合常理,和人偶做爱的Don,暴躁的Clara,都怪诞一如Frank的头套,电影的前半部分时间,Jon这个代表正常社会的人反而在那个与世隔绝的木屋里成了格格不入的一方。
但他们一定程度上还是维持了相当的平衡,不正常的他们靠正常的Jon提供的资金维持了一年的自给自足,正常的Jon依靠不正常的他们在这一年里第一次看上去更接近了自己的音乐梦想。
可惜,这种平衡没有维系太久,故事很快在乐队因为Jon管理的网络媒介,而被给与在西北偏北音乐节表演机会的面前急转直下。
如果这是好莱坞,那也许电影会让这群怪异的人能够终于在机遇下发光发彩,完成一个”怪咖也能成功“的励志童话。
可惜它不是,事实上观者逐渐不安地意识到,影片越向音乐节这个高潮段落而去,就越加有一种失序脱轨的心慌。
而最后这种心慌,也终于被应证了。
在这里我们先讨论一个问题,在音乐节最后的那场演出,如果一切都如常,乐队没有人缺席,这次表演会成功吗?
答案就是,不会。
永远不会。
还有一个问题,这部关于音乐的电影,为什么在音乐节之前,从未完整呈现这个乐队的作品?
身为观众的我们,似乎无从得知他们耗费一年心血集体创作出的专辑里到底有什么样的歌曲。
我们只知道他们用了哪些怪异的元素,却不知道它们最后组合成了怎样的模样。
因为其实,它们的那张专辑并不重要,它必将堙没无闻,就像他们注定会在音乐节上失败一样,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他们的音乐,本质上,就不属于那个地方,它们属于无名的山区,属于颓败的酒馆,属于没有回音和欢呼的死寂。
这是矛盾的根本所在,他们之所以是他们,Frank之所以是Frank,就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正常的社会,他们就像能在真空里生存的鱼一样,在和寻常世界不一样的另一个领域里能够自由呼吸,而一旦上岸,就只能窒息死去。
身为一份子的Clara是深知这一点的,所以她才那么反对乐队去音乐节上台,反对乐队有任何成名的可能,因为她知道结局必将失败。
其余两个人其实也心知肚明,但是Frank,这个乐队的灵魂人物,只有他配合着本来就是普通人的Jon坚持到了最后,直到倒下之前,他才承认现实一般地对他和Jon试图迎合观众口味的曲子说,”这些音乐真糟。
“因为Frank,其实和Jon一样,都在试图当一个跨越界限的人。
Jon想要到水里去,Frank想要到空中来。
Jon想要从庸常的碌碌无为中摆脱,抓住自己真正热爱的梦想,而Frank,他咬牙坚持在这越加难熬的空气里,整个人已经如弦一般紧绷,但还是离开Clara去抓住Jon的手,还是在听到Jon说有七万人已经看过他们的视频后,勉力坐起身,留了下来。
他始终是个羞涩的孩童,他不愿意让人看到自己的样子,但他的梦想,一直很简单,他想要告诉更多人,他爱着这个世界,爱着所有他理解或者不理解的东西,有生命的人或者没有生命的板凳,他都愿意倾心以待。
这也是这个角色让人觉得很心痛的地方,他是一条为了想要和更多人说话,而努力游到岸上,最终搁浅的鱼。
他用全部的努力,想要去靠近那个世界,回应所有“期待他、爱他的人”。
告诉他们,I love you all.但在外人眼里呢?
就像Jon在餐厅里听到的那个小哥所评论的那样,啊你们是那群怪咖,啊你们真好笑啊。
虽然Jon的回应是,“I don't think it hilarious at all." 我一点都不觉得好笑。
(顺便一说这也是我对整部电影的想法)但即使是Jon,他也依然不是那个世界的人,他对音乐天才的创作源泉,总是和童年不幸、痛苦经历连在一起,他想象Frank来自不幸的家庭,想象Frank有一张残破的脸,直到后来他意识到,从来就没有什么痛苦意外什么家庭不幸。
Frank,就只是Frank而已,他的音乐才华,他的精神疾病,都是天赋,都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客观事实,没有办法凭空而出,也没有办法被创造或者中断。
才华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你是这样的人,或是那样的人,都一样,都是早已定下的客观事实。
怪异的边缘分子如Frank或者Don,他们没办法融入社会的主流,不是因为他们选择如此,而是因为他们就是这样的人。
正常的人如Jon,没有办法融入那个他所梦想并为之不懈努力的世界,不是因为他没有苦难的经历,而是因为他就不是那样的人。
他们各自属于各自的世界,两个世界在那山里的一年,短暂地彼此融合妥协,但很快就会分崩离析,分道扬镳。
这也是为什么要以Jon的视角展开电影的原因,观众跟随着他,就是在经历和他一样,做梦和梦醒的过程。
所有现实里看上去似乎可以实现的梦想,终究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一场幻觉,你以为抓住了它,其实它从来都不属于你。
就像Don说的,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你成为不了Frank。
Jon成为不了Frank,Frank其实也成为不了Jon。
能怎么办呢?
不怎么办,Frank终于还是回到了伙伴们的身边,他没有戴面具,唱着I love you all。
他胸腔里那种纯真的对世界的爱,有这几个人能懂就已经够好,世界不必要知道。
而Jon离开了他的梦想,他对音乐的热诚,他自己明白就好,音乐不必要知道。
所以你们能懂这种心塞的感觉了吗?
因为这是一个再现实不过的故事,但没有什么结局可以比现实更让人无力,虽然这部电影有种种荒诞和冷幽默包裹着,但其实不过是绵里藏针,它带着笑容告诉你。
承认吧,一切就这样了。
到头来,对生活,对梦想,不过一场结局注定的单相思,I love you,and you don't care at all.——————8.16—————— 好像出中字了……看到大家都很心塞,莫名有种奇怪的安慰感——啊终于有人陪我了【等等 其实回头来看这篇评论,也觉得太悲观抑郁了一点 当时写这篇的时候就这样自我驳斥过,所以才把标题和最后一句故意反过来写 (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能get到)标题是我对自己写的最后一句的消极抗议,也是Frank最后在小酒馆里独唱时,电影想要传达给我们的尾音 ——这个世界不在乎,但那有什么关系,我还是爱着它所有的一切 是啊,生活的结局虽注定,但这并不能否定它的过程 单相思虽无果,但心中有爱本身就是可贵的事,不是吗
Frank 纵然是一个无可争议的可疼可爱又独特非常的角色,但Jon这根“搅屎棍”却让我很感兴趣。
如果非要从这部并不喜剧的电影里看出一点阳光,我想说他的存在带来的是一种莫名的伤感,和淡淡的希望。
Jon最大的问题,就是试图带这个不正常的乐队进入一个“正常”的世界。
一个意外到近乎荒诞的契机,让他和Frank的乐队有了交集,对于这个整日快要溺毙在办公室里做着无处实现的音乐美梦的年轻人,乐队是能帮他梦想靠岸的一大把稻草,是他能抓住的一切,因此他义无反顾地砸了进去。
电影的开篇是愉悦的,一个把所见所想都尽力唱出来的音乐“才子”,你认为他是怀才不遇;一支神经兮兮浑身上下都在抖动着音符和灵感的“鬼才”乐队,你觉得他们大有可为。
于是bang地一声,两者的碰撞制造出一种莫大的惊喜,也给了你一种严重的错觉——好戏拭目以待。
第一次登台合作的逼仄小酒馆,听众寥寥。
但事后想想这其实是他们最棒的一次合作,因为此时还未抱定他遥不可及的幻象的Jon相对纯粹,所以即使暴躁的Clara毁了这场演出,但Frank与Jon无比呆萌的对视还是表达了前者对后者的认可。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一边开心一边暗暗地有些嫉妒Jon,我始终觉得他代表着的是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平凡到苍白的经历和背景加上半瓶子咣当的个性与才华,阻碍在他与梦想之间的几乎是这地球上存在的一切。
不清楚多少人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游走在坚持与否的岌岌可危的悬崖,梦想的下一步就像那些永远在溜走的歌词一样捋不清楚。
因此Frank发现了他,对我们来说竟是种巨大的安慰。
可有些梦真该被早点叫醒。
对Jon来说,这个乐队是他拥抱梦想的巨大机会;但对于乐队,彼此就只是彼此,音乐就只是音乐。
这差异不可弥合。
所以在爱尔兰朝夕相处的木屋里,沉浸在共同创作音乐的平和表象中,所有观者都跟在Jon身后盼着他的努力能够得来认可,但直到最后一刻,等到的却仍是以Clara为代表的其他成员的可怕态度:“我不知道为什么Frank选中了你但你让我厌恶。
”这股欢脱祥和气氛下的巨大暗涌,事实上已预示了那梦想衰落的走向。
那么,Frank,何以才华横溢又魅力四射的Frank偏偏看中了Jon?
——因为Frank是这群不正常的人之中最不正常的一个呀。
Frank在以一颗孩童般纯真的心脏创造音乐,所以他的才华才会格外显得光彩夺目,所以是他成为了乐队的核心领袖。
他有着能够安慰他人的奇异力量,让没度成假的一家人带着焕然一新的灵魂满足离去,他也会在音乐节上得知可能并没有那么多人喜欢他们时沮丧得钻到桌子底下。
他是“love you all”的Frank,让你的眼中盈满泪水,这样一个孩子般的人是不可能洞悉Jon眼中世俗的欲望的,爱是他与这个世界联结的唯一量度,也是他唯一希望从音乐中所获得的东西。
因此Jon用视频点击率证明他们的“成功”,Frank理解为得到了喜爱;因此Frank珍惜Jon音乐上的珍贵,Jon却看到了自己梦想实现的指日可待。
于是这两个人,在完全曲解了对方的意图后达成了某种错误的彼此信任,拼了命抱着惨不忍睹的坚持。
而失败可想而知。
Frank不怪Jon,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怨恨。
没有了Frank的乐队和没有了乐队的Frank都颓败得让人心疼,所以Jon做了他唯一能做的事,将命中注定在一起的他们再度聚合到彼此身边。
这家酒馆更加破败不堪,可却在Frank口中成了信手拈来的词。
没有人在听,但音乐的力量明明振聋发聩。
Jon看着,微笑着;再一个镜头,他不见了。
这个不正常的群体,怎么容得下他。
至于Jon的未来,也许他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迸发自己的音乐才能,到达他的furthest corners;而也许他最终只是一个做梦的人。
但在那个小酒馆的舞台上,和乐队第一次合作的夜晚;在这个小酒馆的舞台下,最后一次做乐队听众的夜晚,我相信他找到了自我。
它能教会他如何走下去。
其实 我只是很单纯的想起了我悲催的乐队时光,像是男主角一样,想成为一个可以活在排练室或者舞台的人,排练流行歌让我觉得是狗屎,排练自己的歌被别人认为是狗屎,想了很多却仍然没有提升自己的水平,仍然找不到自己的一丁点才华,乐队成员都是正常人,就想我一样,成员走了又走,最后剩下我一个。
其实 最后反而释然了起来,回到现实世界的感觉很好,其实每个普通人都可以因为喜欢拾起吉他,拨弄大三和弦。
其实 你不能把它当做你的梦想,充其量是一个爱好罢了,一个你保持妄想的泳池,一个让你短时间内带上头套的排练室。
其实 很简单,我只要唱给我自己听就可以了
今天去电影节看了,对世博馆区域人生地不熟,小伙伴们没头苍蝇一样乱撞,结果就是冲进影院电影已经开场了。
jon小哥在荧幕上边走着边做着曲, 回到家记录灵感却又产生了不如意的懊恼。
短短几个镜头就勾勒出了这个生活浑浑噩噩,有梦想又达不到的形象,闲来有事无事在社交网络上发个状态,几乎都跟你我一样。
然后转机出现了,大头乐队【】的键盘手去跳了海,jon临时顶替上阵。
虽然因为设备故障他的演出只进行了一会儿,不过他因此认识了Frank,大头乐队的灵魂人物。
从此之后事情就都改变了。
Frank是个特别的人,就像don,那个和人形模特做爱的前键盘手说的,世界上只有一个Frank,古怪而友好,带着孩童一样的不谙世事,直指人心,最重要的是他妈的才华横溢。
他那种特殊的感染力很容易就成为了乐队里的精神领袖。
在山区里录歌的日子大概是全片最欢乐的一段,笑声那个叫此起彼伏。
看的时候就感叹英国网络覆盖真好,这种荒郊野外都有无线网络。。。
以及人人都是拖延症患者,林中小屋租期都过了,jon只好自掏腰包。
可就算这样他依旧不讨人喜欢,而讨厌他的人以生猛的Clara大姐为首。
话说这位大姐简直就是俄罗斯战斗种族,全片穿着一身vintage睡衣长裙晃来晃去,冷不防掏出来一把掏肾小刀分分钟戳瞎你。
jon小哥被她激的跳出浴缸大叫cunt那一幕简直全场爆笑,按Clara下一秒就把小哥办了的反应看来小哥的小弟应该不错,不知道和法鲨比起来怎么样【喂等等然后终于,终于,在jon的胡子再不刮掉都能去演耶稣了的时候,他们开始录专辑了。
法鲨在此处展现了欧洲第一腰线的美妙肉体!
附送nipple一枚!
【喂 录完专辑的那一段对话其实是个预兆。
don 和done的发音很相似,而他喝庆功啤酒的样子就像是再也没有下一次。
确实也再没有下一次了,第二天的清晨他带着Frank的头罩吊死在了河边的树上。
之前他用jon的电子琴自弹自唱的那一段相当的黑色幽默,优美哀伤的旋律唱的是和人形模特做爱,这明显是没治好啊你怎么放出来的!
然后他就发表了那套一Frank论。
从他的话里明显能听出对Frank的艳羡。
jon和don一样,穷尽一生或许都只是mediocre,而Frank则像是一个异教徒的膜拜对象。
最终don带着永远都成不了Frank的抑郁忧愤自杀了,他离Frank最接近的距离也不过是死时戴在头上的头罩。
至于后面的船葬就坑爹了啊,烧木柴的火就能把人烧成灰了?
船还好端端的飘回来了。。。
导演文科生妥妥的【艺术创作就不要这么计较了好吗这部片子前面一个小时笑料都挺多,最后半个小时让人鸦雀无声。
情节上的转变不是急转直下,而是矛盾一步步的爆发,如同温水煮青蛙。
Clara对于jon的厌恶不是毫无来由,这女人的嗅觉和保护欲像是一只母豹。
因为这个外来者根本和乐队成员是两类人,而Frank偏偏还挺喜欢他,这简直气死人了。
大头乐队的组成者都是音乐nerd,而jon不是,无论他多么努力地试图融入这个集体,体验他自以为的折磨和黑暗童年,就像梭罗住在艾默生借给他的小屋里躲避人头税。
jon的梦想是站在舞台中央接受所有人的掌声,而Clara对此不削一顾,虽然按照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人都渴望社会认同,不过Clara似乎是个例外。
她不需要外人的认同,有Frank就够了。
但是Frank就像个小孩子,听到他的音乐有人喜欢立刻欣然同意了演出的邀约,而知道真相的时候沮丧地都缩到了桌子下面。
Frank到美国之后一路上明显freak out了,而jon看不到这一切,或者说看到了,却视若无睹。
他的注意力在别的事情上。
他想通过Frank来实现自己,可那是不可能的。
Frank穿着裙子给头盔花了大浓妆上台是全片荒诞和讽刺的高潮。
jon让他迎合观众,于是他就用他的理解这么做了,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失败。
失去头盔以后Frank就像是变了个人,话说这段法鲨演得真好,一个大男人低着头握着拳头仿佛一个局促不安失去依靠的小孩,失去了音乐创造的动力和灵感。
而jon也失望的发现了,他之前臆想的折磨和黑暗童年根本不存在。
影片的结尾jon带着Frank去找了Clara他们,然后Frank重新开始唱歌,流着泪水。
而jon走出他们的生活,就像是荧幕前的观众在字幕结束后总还是要走出放映厅各回各家。
the illusion is over。
说实话这片子的主题还是比较老的,一是借Frank的父母之口吐槽了文青“音乐灵感源于黑暗童年”的观念,二是影片矛盾也很眼熟:一个局外人机缘巧合加入了他一直梦寐以求的XX团体,得到了这个小团体灵魂人物的赏识,和灵魂人物的原亲友产生矛盾,最后发现现实和梦想的大相径庭。
这种套路可以拉出一个排。
不过好在导演还是加了点新元素在里面的,例如社交网络。
jon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有强烈主见的人,他甚至听从网络视频对于激发灵感的建议,而最后Frank父母的话算是彻底把他抽醒了:Frank的才华和灵感都是天生的。
影片的结局早已在开头的那个海报镜头中昭示了,jon的梦想是站在舞台中央,而现实中他最后还是台下诸多模糊身影中的一个。
好吧最后放任自己来花痴一下。
这片的原声是必须要下的,法鲨的歌声必须当voice porn循环播放。
欧洲第一腰线穿背心简直就是肉弹苏的人找不着北,就是本来已经头大还戴了大头盔更加五五身了哈哈哈哈【喂 摘下头盔以后则让人心疼,哪怕头上化妆做了两圈疤痕头上斑秃【。
也还是那么美!
【。
拉近景特写就感觉底下的迷妹苏倒了一片啊。。。
然后往don的尸体旁边放小海豚玩具还有迷妹喊了一声Charles!
这位迷妹你克制一下好吗!
ps. 出来以后简直不能直视电影院宣传屏幕上dofp的老万pps. 我还有两篇论文没写居然来写这个,简直作死,明天还要刷locke,活不成了_(:з」∠)_
Frank,戴着头套,可以张扬自己对音乐的执迷。
在他看来,一切都可以是音乐,一切都可以奏出音符。
戴着面具头套的他,是乐队的灵魂。
Dan说,谁也无法成为Frank。
于是,Dan上吊了,戴着Frank的头套。
当Frank听说有很多人关注他们的音乐,那点击数让他变得怪异。
他紧张又兴奋,面具下的他,不知所措。
Frank还是登台了,但僵硬得无法动弹,最后,他倒下了,面具清晰地出现裂痕,他只说一句:The music is shit。
他最终无法为了融入这个群体,对音乐妥协。
面具伤痕累累,浓妆下的面具,滑稽,讽刺。
所幸的是,结局是好的。
当面具破碎了,Frank重回乐队,一直不敢抬头的他,怯生生地,用音乐去告诉他们:I love you all。
误闯的乔恩,见证完这个精神病患者的乐队的癫狂、离散,默默地退场了。
乔恩,一个怀着音乐热忱的少年,被音乐指引,参与到乐队。
但他渴望被大众所关注,把音乐粉饰后重投入大众的视野。
(流行音乐重包装、重噱头,缺乏感召力,这里被反讽了。
)乔恩,最后总算明白,他不属于这个乐队。
总算明白,他们被关注,并不是音乐本身,而是“你们很搞笑”。
乔恩,不是精神病患者,于是他退场了。
对于艺术的狂热、纯粹,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你首先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以下是豆友的点评,觉得写得很好:带上面具你是特立独行散发神秘乖张气质的音乐领袖,脱下面具你只是一个自卑有交流障碍的孤独症患者。
那些真正懂你的人放弃了主流人生轨迹将你包围建立起一个音乐乌托邦用心维护你偏执脆弱的奇才梦。
Dom的声音真的好苏
孤独的孩子 提着易碎的灯笼
违背主流不等于好
不要毁坏我孤独的美好,让我安静地做一个怪胎。
自从得了精神病 精神好多了
作為一個庸人,站在Jon的角度,看到的是一個庸人對天才和夢想的崇拜、追索、融入,立足,甚至控制,但最終無法擺脫他註定與這一切無緣的平庸,他的每個小心思每個努力都散髮著平庸氣息。但這麼一個悲哀的現實,卻被英式清新幽默講得又溫柔又撫慰人心。不一定要變成自己夢想的人,沉浸在愛中就夠了。
我只是有点小怪癖, 请让我安静的保留它.
让我本来就郁闷的心情更郁闷的一部片子。
本片展现出的电影魔力:1,片里那种风格的音乐我平时从来不会去听,但是在影像的作用下可以感受到它的魅力(小木屋成果曲);2,影片通过对两位主角的“扭转”,让我们发现,世俗的庸才与孤僻的天才互相都难以进入对方的世界
头套很抢戏,其他都忘记。
什么鬼
【A-】如果一些事情本就不可能,那就不必强求。相比同题材的《海上钢琴师》,《弗兰克》更能打动我的心,活在我们自己的世界绝对不是无奈,而是为了活出自己的更好选择。彻底被法鲨的演技圈粉,尽管他在本片中露脸不过五分钟。
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功。喜欢的东西啊,小打小闹也挺好的了。
卧槽
twitter tumblr的呈现形式不错 web2.0的乐队电影 一个良心的忠告:作为深井病,不要去和正常人搅在一起,迟早会被他们弄死。 音乐好赞灵飘飘的
病的不是我而是这个世界。头套不是逃避,是为了融入。
i love u all
这算是穿越过去的陪伴么
要做一个怪人多好
头套摘下来就感到鞭子要挥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