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无可挑剔的科学的正确的最伟大的剧之一。
应该被列为全世界成年人必看剧,不看不许成人。
最让我感到振聋发聩的一句话是:当我以性侵受害者站在证人时我才明白,要求性侵证据清晰完美逻辑严密这一法规是完全有问题的,法律是由一代代的男性建立的。
这个世界的女性远远没有到可以说向下自由的那一天,这一代代由男性建构的法律体系需要我们修正,这一代代全是男性的派出所、法院、检察院、陪审团再无法容忍了,就像RBG说的那样,十二个大法官全部都要是女性才行,全部都要!
不战斗,等待我们的就只有蹂躏和死亡!
面对性侵,女性在事后除了做尽可能完整的证据留存等事后措施,在事前推动法律上、教育上程序正义修正,更要学会锻炼出足以防身的体格。
就该向冰岛那样,早早的鼓励女性更多尝试过往被定义为男性主导的格斗比赛,鼓励男性从小学会共情和感性思维。
女性没有时间休息了,她们必须从小摒弃所有玫瑰色的幻想,要明白,她们先天在体格上弱于男性,并且因此随时可能被摧残,在达到力量平等前她们绝不可能和男性有自由的性爱,她们的命运必须抓在自己手中。
在性爱中,只有男性发自内心的明白她不可能被他压在身下任他蹂躏,才是最根本整治性侵的手段,他们会通过女性的力量明白什么是No的。
双方再有智慧头脑社会地位的平等,在最原始的性爱中都无法消弭力量差距,没有任何时刻比此刻更想学会打拳。
要想夺回国家之间平等对话的自由,只有国防科技力量上的相对平等才能做到,千百年来的教训都告诉我们力量的落后会带来多少灾难,女性怎可放任自己生理力量低人一等!
所以在客观差距无法消弭的时候无论如何都不能异性恋,就像不能让小女孩和成男恋爱一样,不能让下属和上司恋爱一样,不能让学生和老师恋爱一样,没有权力的平等就不可能有爱情,同性恋是这个时代女人的宿命!
我没有那一刻比现在更恐异性恋,在千百年来的男权社会里找寻自由平等的爱情无异于粪中找花。
在达到力量上的平衡评估前应该禁止结婚,当然婚内强奸的判定也必须完善。
身为女性,我们要做的还有太多。
法律一直以来维护的是男性眼中的正义,我们努力必须让法律看向所有人。
“一些大律师从中央刑事法庭专程赶来看这部剧,她们提出了TESSA提案——《对严重性侵犯的质询方法提案》,并向政府提出异议。
还有中央刑事法庭的一位女法官,她将这部剧定为法官上任的必修剧目。
所以在法庭上,证人经历是公诉人必须听取和考虑的内容,而不是仅凭当事人对性侵经历感到困惑,或者证据不足,就妄下断论当事人在捏造是非。
这是极端离谱的。
我真的非常感激你们发现了这一点,我是从现在、当时的记忆和我们对生活的情节化阐释三个部分,来构建剧作结构的,女性对创伤的叙述与既有法庭更倾向采纳的证人证词是如此迥异不同。
”——编剧Eve·Ensler“从源头来看,将男人与男孩置入讨论中是非常有必要的,他们需要成为对话内容里的一部分,也需要支持这场运动,否则改变寥寥无几,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他们需要站在我们这一边,对他们的性别教育需要被看见,每一件小事都至关重要。
……法庭上的庭审宛如儿戏,他们并不想弄清楚真相,只想得到他们想要的法律真相。
性侵相关法律的重点,往往会集中在男性身上,女性作为受害者负有精神难以承受的举证压力,传统上都是从男性嫌疑人有没有被诬告的视角出发,来自全社会的羞辱都加在了性侵受害者的身上,仿佛这原本就应该让她们承受,这是她们咎由自取的结果。
我想这部剧能够拓宽视角,让人们看见并且不带羞辱和恐惧的自由讨论女性受害者的感受,这件事实际上的全社会的羞辱,而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创建一个更适合处理这类问题的对话机制,我希望由此能够在我们的社区,我们的家庭,我们的孩子们中间建立这种意识。
包括在学校系统中谈论性同意,我想这是能够取得改变的唯一方法。
一旦我们开始讨论这些事情,你就不能假装它们并不存在。
这个社会一半由女性组成。
”——Soma(反强奸文化运动组织者)摘录自初步举证百老汇公演后编剧发起的圆桌会议。
在严苛条件下,性同意与否是一个极难举证的事实,而受害者即便能够千次、百次的回忆起那个悲惨的画面,却无法像理性、充满逻辑的专业律师一般能够陈述清楚所有的细节,她们已经死过一回,但努力地活下来,挣扎着、控诉着、释放着怒火和不幸,却无法在法庭上为自己争取到公平和正义。
泰莎意识到了,这是因为当前的法律是父权制下的法律,从报案、接受医疗检查到法庭审判的每一步,都要求受害的女性承担了超过合理范围内的举证责任,是将她们悲惨的灵魂一遍遍重新剖开的过程,就像她明明是两手交叠被男方的一只手举到头顶按住,嘴巴被男方另一只手捂住,辩方律师却在她记忆模糊的地方制造漏洞,说她是自己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想被男人闻到嘴里呕吐过的味道。
作为一位底层律师,这部电影再次击碎了律师袍下无意识的可笑优越感。
苦难在挑选对象的时候并不会区分职业、性别、个人能力、智商等级,没有一个女性能够在这样的经历下像没有感情的AI一样陈述事实,这本就不公平。
所以当遭遇不公平的时候,如果人人都不为自己发声,那么是否在不经意间连自己也成为了施暴者的帮凶,沉默不会带来情绪的解脱,而是永远无法对自己做出的原谅。
就像782天的这场大雨,注定将淋湿泰莎的一生。
只有当自身也从云端坠落,在这段绝望的失速里,才会知晓她人的勇敢。
抓住这一根伤痕累累的接力棒,从地狱里耗尽尊严也要爬回人间,找回自己的声音,让渺小的声量汇入更多的意识形态里,让争论越来越多,让这滚烫的泪水浸透决策的方向,直至影响到每一个角色和生命。
要走的还有很长,但是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已经有无数的人在走。
就如同泰莎最后和那个年轻的女警察对视的画面一样,女警察穿着男式风格的工作制服。
但无论如何,她已经穿上了。
我们,只会越来越勇敢。
非常震撼的演出。
我一度感觉到窒息感觉到痛苦感觉到悲伤悲愤和无力,然后她告诉我,我们不能让自己被忽视被忘记。
Judie一个人独撑全场,单人演出几乎没有休息时间,演出了一个小镇做题家好不容易成为顶级辩护律师,却在和同事第二次约会的时候被强暴,她彷徨迷茫几乎做了所有错的事情,她自我谴责自我厌恶,却仍然坚定地走诉讼程序。
她想知道她信任的法律系统是不是真的可以给她公平和正义。
她………败诉了。
在这个系统性压迫的体系里,站在证人席被审问的是受害者,警察系统法院系统几乎全是男性,她用自己的法律修养和真情告白在法庭上控诉,却不能打败这个体系。
陪审团宣读判决的时候也不敢看她的眼睛。
如果正义和公平不能得到支持,那一定是有什么错了,那一定是有什么需要改变!
Judie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女子演起,逐步改变,后半程几乎都是哽咽和泪水,都是控诉与悲痛。
我一边流泪一边非常感动,感动于这个全女性团队做出的精彩剧本和表演,感动于她发自灵魂的演技,感动于从这个表演里发出的声音。
First step is awareness, and the next step is change.
一些观众(包括2年前刚看这部剧资源的我)对《初步举证》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如果站在戏剧中陪审团的视角,并不知道事件全貌,如果不看证言的一致性怎么办,法律不是讲证据的吗?
如果不搞清楚这个问题,可能会以为这部戏感性大于理性,觉得作者只想凭借哭闹推翻法律严谨的原则。
本文探讨下这个问题。
其实作者米勒并不是要推翻法律原则,她质疑的是法律流程中的一个很具体的问题,就是因为人们对性侵案中的某些实际情况的误解,以及对原告(作为证人)询问的方式不科学,导致原告处于劣势。
解决这个问题还不至于推翻法律体系和什么大原则。
看懂这部戏对法律流程的质疑,最关键的理解庭审中“交叉询问”这个环节。
“交叉询问”是法庭重头戏也是这部剧里的重头戏。
剧中泰莎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多次对别人进行交叉询问,这个环节很好地表现了律师职业的处境。
最后泰莎输掉官司的情节,主要演的也是她在交叉询问环节里面的“失败”,表现了性侵案中提告一方的处境。
交叉询问是什么意思?
交叉询问是由一方当事人或其律师在法庭上对另一方证人进行的盘诘性询问,通过对方当事人的询问,暴露该证人证言中的矛盾,错误或不真实的因素,以此否定或降低该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放到剧里面,最后泰莎作为她自己提告的案子的证人出庭,辩方律师针对她的证言,反复盘问她,想推翻她的初步证据。
那么“交叉询问”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环节之所以设立,是法律站在全局角度考虑,追求公正、严谨和真相的体现。
但在具体操作里面,执行的人的目的不是全局性的,而是打赢官司——由律师在符合询问规则的前提下,用语言、逻辑上的技巧让证人掉进陷阱,暴露证言有矛盾之处。
律师只想赢官司,在意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事实”。
“法律事实”是按照某种逻辑建构的事实,它并不一定与真实情况相符。
“交叉询问”本身不代表审判结果,而是让陪审团提高对证言的怀疑程度。
陪审团被影响到什么程度,跟律师的提问水平、证人的回答水平有关系,也跟陪审团的认知有关。
“聪明”人赢面大。
如果证人的证言显得有矛盾之处了,或者证人的作证目的乃至人品被质疑了,对方律师的目的就达到了。
如果陪审团对某件事认知有问题,辩方律师又重点在这件事上设置陷阱,那证人就处于无法自证的处境。
我们以为是“铁板一块”铁面无私的东西,其实也是人定的。
“交叉询问”是有规则的,比如交叉询问的问题有什么样的范围,可不可以诱导性提问,对什么样的证人提问原则要例外……这些规则都是有所演变的,而且各个国家地区有不同。
规则理想状态当然是讲究科学常识,力求公正合理,但如果有绝对的公正合理,怎么各个地区有不同呢?
谁比谁更好呢?
不够好的怎么不改呢?
那是因为人的认知和理解、时代因素、法律体系差异、不同社会群体力量的对比,都会对规则产生影响。
《初步举证》对“交叉询问”的质疑是什么?
作者Suzie Miller在剧本前言里是这么说的:“性侵案无罪或有罪的判定只关注男性(通常情况下被告是男性)能否合理的认为女性(通常情况下控告人是女性)表示了性同意。
一直都是受害者(通常为女性)在“受审”,被交叉询问,被迫一遍又一遍重温她们的屈辱经历,甚至她们的起诉动机有时候都会遭到质疑——你究竟为什么要对被告提出如此恶毒的刑事指控?
然而更可怕的是,大量研究表明,在性侵案件中提供证据的女性是如此不被信任!
甚至尤其不被其他女性信任!
”如果去掉性别因素,结合剧情,可以这么概括:就是一个以理性和逻辑为原则的法律体系,试图用理性和逻辑的语言去整合性侵案中受害者破碎的、非逻辑的记忆和感受,这个法律体系没意识到被性侵的人破碎的、非逻辑能整合的记忆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把“受害人的记忆应当清晰甚至品格应当纯粹”这种不符合实际的设想当成了前提。
剧里说的很清楚——强奸是对受害人人身的直接侵犯,不是车祸或者盗窃案。
发生时,受害人因为突然遭受身心的双重冲击,加上羞耻感,往往不会记得事情的细节,甚至可能大脑一片空白。
但交叉询问的时候,辩方律师就爱询问证人动作细节、语言细节、环境细节,以此来质疑她当时到底有没有同意。
你问的问题要有答案,对方才能回答,这是提问的前提。
而针对人身的直接攻击,当事人很难正确记得大部分细节,怎么可能问出“正确答案”来?
这不是成了给人下套吗?
而且因为这个事实没有被充分的讨论、理解过,对很多人来说不算一个常识(所以陪审团会有偏见)。
比如有些观众就质疑,泰莎一个律师,被qj应该更淡定啊,怎么记不清细节,事后还洗澡呢。
当事人本人也对此没有充分的认知,用社会标准来苛责自己,甚至没意识到自己的记忆错乱、反应慌张是自然的,还会困惑如何用语言表达这奇怪的过程和感受。
就像泰莎那样,去报案时候说起话来竟然也颠三倒四了,在法庭上也掉进自相矛盾的坑儿了。
所以那种交叉询问的方式利用了人们对qj案实际情况的无知和冷漠来针对当事人了。
有人会说别的类型案子也有证人记错的时候啊,难道都要改了吗?
这么问的人是依然没有觉得性侵案有一定的特殊性。
这部剧不是要全面推翻交叉询问这个环节和大原则,而是性侵案法庭上常用的那种提问方式不符合性侵案的实际情况。
一般的交叉询问方式在别类型的案子并不至于离谱吧,如果证人是说错自己本来应该说对的话,才会让证言显得不可信,比如,你如果是个合格的质检员,你得知道职业要求和检测流程吧,就算记错一个,不至于所有都答得不好,因为这些问题的答案是相对明确的、能够记得的、应该记得的。
搜一下别的类型案子的交叉询问案例,跟《初步举证》里面的对比一下,你会发现泰莎总是被问她非常容易记错的细节或者无法自证的事情,而大家都以为她应该记得,应该能自证,这才是问题所在。
比如,被侵犯时候手放哪了,对方的手怎么控制你的,这种问题预设了人被性侵的时候应当思维清晰——要求太高。
人们有性侵案原告为了某些利益诬告被告的偏见,泰莎被质疑她跟Brookes存在竞争,还有“2人名单”支撑这个设想,这种印象一旦给到陪审团,陪审团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影响,就不全是证据严谨不严谨的问题了,甚至会让本来看起来没问题的证据变得可疑,这像心理游戏一般。
泰莎怎么自证她没有想过“她没有想过的事情”呢?
总之这部剧就是质疑“交叉询问”规则,没有考虑qj案(其实无论针对男女)的特殊性。
大家都喜欢说“法律看证据”。
这部剧刚好演出了“法律看证据”的方式不像我们想的那样简单。
且不说认定法律事实也有非证据方式,即使有物理证据,证据本身是无法说话的,从证据到结论之间,会经过人的认识和解读。
同样的证据,不同认识角度可能都说得通。
就拿最近英国那个大案来说,有视频证据,但是辩方律师的视角是“反抗的很激烈,可能是角色扮演”,这个案子按正常的思维,证据很多,不大可能判“无罪”了,但律师还是要“无所不用其极”,为什么?
这是律师应该做的,收了费用就要演出,哪怕有一丝丝对陪审团造成影响的可能也不放弃。
不管是qj案也好,还是别的案子也好,经常会有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一个案子要是找了不同的律师或者法官、陪审团构成不同,结果是可能大相径庭的。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有的学说里,认为“证据”是带有“主观”属性的吧。
证言也是一种证据,“交叉询问”就是在用人的各种不同视角审视这种证据。
在剧中作者米勒借泰莎之口反复强调一个词:游戏。
她说法律的游戏——什么意思?
语言游戏,规则游戏、视角游戏。
这个游戏预设了证言都要符合语言逻辑的规则,以此去套rape案件的现实情况,但是忽视了现实rape案件中人的记忆是破碎的、是无法用符合逻辑的语言整合的这一事实,于是那些交叉询问变成了对qj案受害者生活的窥探、人品的质疑,成了对他们的审讯和羞辱。
而被告的沉默权“天经地义”。
米勒的重点不是在质疑律师们的道德和工作手法,倒不如说她是作为一个曾经的法律人,对律师们在规则下的处境深有体会,有所反思。
如果人们普遍缺少对性侵案中被侵犯者行为反应的正确心理学认知,同时法律对如何质询被侵犯者的方式不作具体的改进,那么情况就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律师个体的职业理念和是否相信“出租车原则”并不是关键。
一个案子你不接我不接,总会有人接,律师要生存,律师追求“法律事实”符合职业道德。
就像剧里演的,规则之下,律师要么像出事前的泰莎那样当个高手,要么像那位问“如果他真的做了呢”的同仁那样输到second place,还有种选择就是像他们提到的某个实习律师一样,离开这个体系,不知道去哪里了。
改变法律从业者个体选择,改进规则,提升社会认知的科学性,这是三码事。
米勒都写到了——对个体选择,她写的是反思和无奈;对改进规则,她做的是呼吁和正视,但文学作品不是官方的文件也不是学术论文,无法直接给出答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认知,正是这个剧成功做到的!
胡铁梅:这部剧要素过多,我们两个都分别做了一些笔记。
首先其实非常想感谢今天到场的观众,因为这并不是一部轻松愉悦的电影,在观影中它是沉默甚至很多时候令人窒息的。
这是我第二次观看这部电影,上一次大概在一周前的晚上九点半,当时其实有点困,但是看完以后睡意全无,我觉得这真的是一部非常伟大、具有现实意义的一部片子,想请柯老师分享一下对于这部片子的观感。
柯倩婷:好的,我觉得一开始电影就是在一种战争的氛围里,女主角拿着枪砰砰去猎杀她的猎物,法庭对她来说就是一个战场,她经常像猎手一样给猎物设置陷阱,挖个坑让它掉下去,无力挣扎,看着它死。
这段其实还有一个情节,亚当也通过调查咨询把受害者给问哑了,还有詹娜的案例。
这一系列下来,她自信张扬,然而在她自己遭受了朱利安的侵害之后,里面有句台词是从头贯穿到尾的,就是“This is me”,这就是我。
她不断地强调,这就是我。
这个“我”是什么?
她被侵犯、她受伤、她恐惧、她担心、她无助、她不知道怎么处理工作、她不知道要不要报警、她回去不敢面对朱利安、她不敢面对她的同事、她不想让她母亲知道,不想让一家人知道。
她觉得丢人,她被别人嗤笑。
然后她一句一句地说,这就是我。
这个剧就是让我们看清楚,这个“我”就是赤裸的我,她已经没有法学院的学生和律师身份来作为盔甲了,脱掉一切之后,她这个赤裸裸的人,一个女人,在这次经历里面受了伤害。
但是,也依然是这个我,她一直说下去,还是这个我,她勇敢地去报警,然后在这两年里,她不断不断地去自我交叉咨询,她找到了力量,明白了她要说出来,她要讲出她的证据,她也不再担心荡妇羞辱,不再担心所有的这些东西,我觉得她在这个过程里慢慢地找回了自己,this is me,这个真实的自己不是拿法律作为获得荣耀和信誉的外在的东西,而是找回来她的位置,要跟这个已经崩溃的、已经没有人性的法律体系做斗争。
也是在这个时候,她之前对詹娜的出击、那样的一种猎杀,其实就是对她自己的预言,电影里一开始詹娜的那个位置是空的,最后她自己也在这个位置上被审讯,其实就是一面镜子,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例子。
我先说这些。
胡:可能有很多观众一进来,立刻就被朱迪科莫暴风骤雨一般的表述给卷进去了,似乎是她说一声“follow me”然后就开始飞奔,很多人都还没有跟上来,我也是一直到她讲完了前面那一段、进入到她的date的时候,才真的全神贯注在听。
我这一遍看到了很多细节,一个是最开始她说,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这句话早在开头就出现过了,第一次是出现在法学院的课堂上,老师对他们说,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那是为了表示你们都是精英,但你们其中只有1/3的人才能够坐到这个位置,会有很多人失败,是用来表述这个;但到了后面,就变成了女性个体会遭受到侵害的概率,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有1/3的女性会受到性侵。
柯:对,我补充一下,看看你左边,看你右边,是法学院的院长用来激励他们的,说明了法律专业里面就是相互激烈无人性的竞争,但是同样一句话,女权主义者善于用主流的话来说自己的状况,她让我们真的看看你的左边和你的右边,三个女人里面有一个人被性侵。
胡:对,这才是我们要面对的那个真正的1/3。
柯:对,还有影片到最后的时候又说,看看你左边,看看你右边,是让我们看到不仅仅是你的邻座,还要看到这个世界那些受苦的妇女,所以我觉得层层递进。
胡: 泰莎一开始的表述是非常强大、逻辑清晰、非常流利的,但是到了最后,当她站到了这个被审讯的位置的时候,她就变得结结巴巴语无伦次,表述不清,思绪非常混乱,到最后才捡回思绪,这也是一个对比,还有这一句“This is not love”,这句话一开始是在她面对的一个受害者写的标语上出现的,到最后她自己发自内心地也说出了这句话,此时她才能够确认这句话到底是什么含义,所以这句话还有整个剧的结构都非常巧妙,呈现了很多处的前后呼应和对比。
柯:一开始,她以为她跟朱利安是浪漫爱,最后她明白了,朱利安所做的每一步其实都不是爱,就是一种猎杀,跟他在法庭里面猎杀他的对手其实是同一逻辑。
胡:柯老师认为朱利安一开始有没有想法跟她发展呢?
柯:没有。
可以回看细节,或者回去看原著小说。
这里面有一个浪漫爱的脚本,朱利安他是用浪漫爱的,从我们好莱坞电影对浪漫小说里看来的那个脚本来做的,但如果你看细节提示,他们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朱利安时不时就用手碰她,那个时候他们压根儿没有关系。
他一边碰她,你如果感觉这个其实是不对的,但是呢,她说了另一句话,我们相信法律,我们相信法律正义。
你看,法律又胜利了,她用这种理性的东西来说服自己,或者说给自己迷魂药。
她不去感受那种还没有开始发展任何关系、就被别人触碰的不高兴。
那一段非常妙,她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她后来也明白了,去喝酒、去日本餐厅、怎么说、怎么做,每一步其实都是不打算负责任的那种。
胡:尤其有一个细节我记住了,朱利安在第一次他们在办公室发生关系的时候,就说了一句,他说,你会有男朋友的,从这里开始他就把自己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柯:对,而且我觉得在现实中,确实很多时候我们分不清,我们是在一个浪漫爱里面、还是对方有所图谋。
我觉得我们需要各种清醒剂。
胡:其实在我们自己的亲密关系中,我们经常会疑惑:明明处在一段亲密关系里,或者说,至少我们自认为处在亲密关系里,可是你明显感觉到对方没有尊重你,比如说剧中的泰莎并不想在满嘴呕吐物、意识也不清醒、难受想吐的情况下跟对方发生关系,那对方并不顾她的意愿,其实在我们自己的经历中,柯老师认为这个性同意到底该怎么去界定呢?
我们什么时候考虑性同意的问题?
假如正在进行的时候,我们提出来,会不会让对方觉得尴尬?
会不会就此没有办法进入亲密关系?
柯:我觉得有很多个层次。
首先说性同意,对于我们中文来说是不是有点奇怪?
什么叫性同意?
其实中国台湾已经把性犯罪改成违反性自主,意思就是,我是一个有自主性的人,那么如果我这个自主也许自主到、我们都已经到床上去了,但我现在觉得不舒服,我觉得你的某一个动作让我觉得不尊重,那么我们应该停止,那个时候我依然有机会可以说我不同意。
这是一种女性希望的、有一个完美的法律能这么支持我们。
但是现有的法律不会支持,男性不这么认为,男性的逻辑还远着呢,觉得你如果愿意今晚跟我出来吃个饭,就已经是同意了,然后吃个饭还喝酒,就更同意了,喝酒了还到你家里去,剧中朱利安干脆不回他自己家里,要回这个女人家里,这都是老手。
你同意我到你家里去,还喝了酒。
在有掠夺阴谋的、潜在强暴者看来,这些都是同意,而且在女性看来,没错,我可以到这一步都同意,但是当她呕吐的时候,她感受不到被关心和尊重的时候,她不同意,但这个不同意就被漠视了。
我觉得这是我们在现实中,特别难向另一方说:我在这一刻就是不想,我就是不同意,我就是感觉不好,我觉得你侵犯了我,你在侵犯我,我不舒服。
一切的话都显得这么无力,我们的文化不支持。
可是我们这个自主是时时刻刻有自主的,是不是?
我们这个自主,不是说我接到了一个信息,说吃个饭,那个时候有自主,后来就完全没自主了,不是这样!
如果我们相信一个人是有自主的,那我们每一秒都有自主,性同意就是说我每一秒我都可以说我不同意,而且这不就是女权主义讲了很久的话,就是no is no,这个也是被漠视的,很多男性认为你说不,其实是不好意思说yes。
然后我觉得还有一些层次,比如说法律上的统计,包括在我们中国,你们去查中国的性犯罪案,绝大部分被侵害的人依然是女性,那么它要求有明确的反抗,包括喊叫、竭尽所能的反抗、不顾一切的反抗,然后要有现场、要有身体的证据、要马上报警、要所有的症状符合,才符合定义。
胡:必须要法律认可的反抗,才能够证明有效。
柯:对,才能说是性不同意,否则你就是暗示同意,所以,这里面没有考虑到人,也是电影对我们说的。
胡:法律应该是有机的法律。
柯:法律不该是这样,你说我不同意,那就要用尽一切去证明,但是,这两个人原来是朋友啊。
我们都是文明人,我们是跟文明人交往,所以我才不把你当狼防备,如果我把你当狼防备,我还会跟你交往吗?
胡:我们不会引狼入室。
柯:对,我们都是文明人,我跟他说,现在我不想了,可以不可以?
这个地方,我们预设了文明人是讲道理的,但在这一刻对方会不会讲道理?
我们希望教育对方讲道理,(转向观众)你们觉得有机会吗?
(观众摇头)。
柯:哈哈哈你们都觉得没有吗?
要相信也有机会,真的非常非常难,你要跟对方说,我们讲道理好不好?
但是对方,那个施暴者会以“我这一刻能不能满意?
能不能宣称我的主权?
”这点远远大于你这一刻的感受,他不知道这样的入侵给对方带来的感受、也就是剧中讲得非常清楚的那些后果,回顾一下,尊严受损,自我感觉不好,职业生涯受障碍、对性的愉悦已经没有了,还有很多对不对?
恐惧、噩梦、还有她原来对法律的信仰,这一切都在这个时候坍塌了,这个人为了当时“我的意识,我的意志”,这种人很多时候除了爽一爽之外,其实主要是宣称一种我的权利,牺牲掉另一个人,让另一个人陷入黑暗,陷入恐惧,而这个恐惧,很多施暴者也许他们自己也缺乏教育,也是不知道的,这个剧用很多身体语言让我们感受到了。
胡:其实我在很早之前写过一句话,我说我们女的,假如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进行过违背自己任何意愿的性行为,已经堪称伟大的一生。
我有些朋友在下面讲,那我已经不伟大了,我说没关系,我们大家都不伟大,(面向观众)我觉得在场的女生,可能没有人能说自己很伟大。
因为这个事情我们真的很难说出口,可能太丢脸了,或者我们太扫兴了,而且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好像是因为我们自己对亲密关系的处理失败,是自己的无能和软弱,或者是因为我们拒绝得不彻底,所以才让对方误会。
反正,好像这个源头是出自我们这里,而且假如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事情捅出去,我们很可能会被认为是一个特别难搞的人,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种种阻碍。
剧中最后其实她没有众叛亲离,因为至少妈妈非常支持她,这一点我觉得非常好,体现了母女之间这个情感支撑。
柯: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出来一些联盟,就是她总是打电话的一个人,也是法学院的同学,一个读私立学校的富家女。
她持续给她精神上的支持。
当然最重要的当然就是来自于她对自己的支持,小说里有更多的细节,但戏剧也非常紧凑地把母亲的支持表达出来了,这里有一个非常好的道具就是妈妈送她的红色衬衫,她给妈妈买了一个包包,在最困难的时候,衬衫就像妈妈一样拥抱了她,给她温暖的力量,而妈妈在庭审的时候一直拿着那个包包,我觉得在这就表明了母女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在相互支持,并且她母亲并没有觉得她女儿有任何不对,母亲始终支持着她,而且马上就来了,母亲工作是非常忙碌的。
这让我想起很多女作家,比如安吉拉卡特的《血窟》里面写的、骑着白马拿着剑直奔而去救自己女儿的妈妈,我在现实中也听到很多这样的妈妈,我有一个学生说,妈妈,我要离婚了,她妈连夜打了一大包行李,带着很多吃的过来支持她。
也许很多人跟母亲之间会有一些代际冲突,但我觉得最强大的力量依然应该是回到母女关系,去和解、从母亲那里获得力量,我觉得没有比这个更大的力量;其次就是姐妹情谊。
胡:其实这个结局是女主失败了,即使在法庭上讲了那么一篇慷慨激昂的陈词,但最后依然失败了,但我感觉这个是社会启蒙的第一步,因为有这样的优秀作品出来,让这些黑暗中的女性被看到了,女性自己吞咽下去的痛苦和绝望被听到了。
柯:这个失败我想总结一下,这部电影非常明确的主题就是,女性靠一个人像“lean in”那样向前一步、成为社会精英,就能够逃避性别歧视吗?
有人说,她作为一个工人阶级,通过出人头地,很聪明、很努力,就能够避免这样的不公,其实都不能,我们不能够靠个人的优秀就能免于遭受普遍的社会文化和法律的不公。
我们个人当然要努力,但是我们在这里一起讨论问题,我觉得多多少少可以思考,如果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法律,或者关于亲密关系,很多立马就是可以改变的,每个人都可以做一点事情。
胡:我觉得这部剧能够把我们对亲密关系中、性同意的共识往上抬一步,其实看这个剧我不禁想到了明尼苏达州的案件以及北京的案件,在这两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是最后被判无罪的。
但是这部剧一出来,我觉得至少女主的经历给了大家一个社会启蒙,那柯老师您觉得这样的剧是不是独属于女性内部的狂欢呢?
它有没有可能撬动别的东西?
柯:是这样的,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个剧,我们感受到很“得力”,对不对?
我们希望这个剧能被很多人看到,“哎呀,我的男朋友来看就好了,我家老公来看就好了”,我们希望是这样,但社会还没有那么通畅的路。
离开影院,我们又有点无力感,这是正常的,这也是为什么要推动改变非常难。
所以剧中最后,她说在某时、在某地、在某些方面总是要改变,总是要改变。
这么一丁点的改变,真的要内生于我们每一个人自己的改变。
今天在座各位都是非常愿意参与推动改变的,我们其实也发现,回去后我们内在又回到这个脚本里面,又浪漫爱了,又在幻想我的另一半是个完美人设了,然后又放弃跟他互动磋商了,因为去互动磋商、去告诉他“我有我的自主”又很累,所以最后就让渡权利了,就回到你刚才说的“谁没有被勉强过呢?
”所以这个改变真的很难,但是我觉得可以一点一点去改变,好,确实是内部的狂欢,那狂欢一下不好吗?
狂欢不也是有力量的吗?
如果连狂欢都没有了,那一年365天,782天怎么熬?
我觉得还是要很感激,总有一些文化产品出来,让我们能够狂欢一下,然后有一些余力呃,还是可以有一点改变。
你想谈阴道独白吗?
胡:你主动提出来了,我不确定这个场合是不是合适,但是我之前跟柯老师另外有一次见面,大概十年前,她们竟然可以在中山大学校园里排练像《阴道独白》这么前卫、这么尖锐的一个戏剧,我当时是非常震撼的,而且她们还邀请了很多校外的人比如媒体人去观看。
柯:我为什么要主动说呢,因为这部剧女主角叫泰莎恩斯勒,而《阴道独白》剧本的剧作家叫伊娃恩斯勒,她用了这个姓,我相信不是无缘无故的,一定是向《阴道独白》致敬,然后伊娃就是夏娃嘛,《初步举证》里面唯一一个人性保留比较好的那个男人叫亚当。
亚当和伊娃,那么这个亚当起码下班回去还照顾孩子,他说过朱利安有前科,如果泰莎跟他拿的话,对案件是有利的,你们留意了这个细节吗?
他就像一个伊甸园里还没有堕落的孩子一样。
胡:对,这个名字也是有深意的。
柯:这些互文是有向前者致敬的,《阴道独白》是一个采访了全世界200个妇女后制作的、15幕的剧,后来演变成全球各种不同国家的人也去采访本地的妇女,问她们受到的性暴力。
它做了这么广泛的运动,相信也启蒙了《初步举证》的剧作家,这个活法就是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的。
不管是什么方式,我的要点是,你们要写你们的故事。
如果我们想做出改变,如果我们不仅仅想停留在这个屋子里面的狂欢,我们回去就要写我们自己真实的故事。
基于我们在中国,在当下,在我们这个时代所经历的、真实的故事。
伊娃恩斯勒就是这样去采访真实的妇女,讲述她们真实的经历,而当时我们改编阴道独白的时候,我们明白她依然是一个发达国家、白人妇女的视角,我们需要我们自己的经验,所以当时我们访问围绕在广东很多很多不同阶层的妇女,去访问她们,你会从中得到很多真实的经验,这些受害的妇女其实非常有勇气。
胡:其实上面提到那个,我有一点忘了说,就是关于《好东西》,我觉得那是上一次我们女性群体的狂欢,在这之后我把ID改成了胡铁梅,我就很愿意支持邵艺辉老师,我很愿意带着这个人设,让她在我身上活下去,所以我刚才问它是不是一个内部的狂欢,或者担心它仅仅是呈现在银幕上的一个胜利、并不会辐射到现实中,我可能也用行动来表达了支持。
柯:语言是很有力量的,你改名字也是很有意义的,我们给铁梅一个掌声!
胡:谢谢!
自从改了这个名字以后我觉得自己变得非常powerful,上次有个亲子运动会,我把我的孩子举起来了,让他骑在我肩膀上去参加那个亲子赛跑,全校就只有我一个女人怎么做,其他全都是男性、全都是爸爸顶着孩子,只有我一个人。
说到现实意义,我突然想提最近看到的报道,报道是bbc先爆出来的,有一个在ucl的中国男博士叫邹正豪,被控在2019到2024年这5年之间强奸了50多位女性,他选用的其实就是典型的约会强奸的方式,下药,我特别疑惑在5年里,这么多名女性,可见没有一个人去控告他,没有一个人实现这样的举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我觉得有了这部剧的出现,如果很多人能看到这部剧的话,我觉得其中一定会有人不再沉默,这就是它的现实意义。
柯:这种事情叫作“一拉就拉出一窝”,你要是怀疑这个人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不是意外这么做,你只要想办法去找一群受害者,少则找出十个八个,多则几十个,这个事情屡试不爽。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人首先第一个是很可怜,他们已经不会真正的爱,他只喜欢掠夺,他只是喜欢贪小便宜,他只喜欢这样的征服,这其实就是犯罪,这些人就是犯罪者,只是还没有被绳之以法而已。
举个例子,十来年前我们大学城有一些学生,被一个过来讲职业规划的、叫黄波的老师侵害了,她们当时以为自己是独一个,黄波给她们洗脑,说你是好苗子,你厉害有天分,我要培养你什么的。
她以为她是唯一一个被所谓的导师看上的。
所以我回答你刚才的问题,为什么没有被揭发,她们沉默,她们就自毁,怀疑自己,然后就崩溃了,不仅没有什么职业规划,整个就崩溃了。
那么后来她们因为建了一个群,慢慢拉出来20多个人,当时在小谷围,我就带着她们其中几个人报案,我经历了所有今天舞台上所表演出来的一切,他们说过去这么久,这个事情已经无效了,他们问的每一句话都非常羞辱,他怀疑你,问你为什么这样过了一年才来报案?
还有,我们去那里报案,从中午吃完饭,在饭堂一直到下午4点多,讲了那么久,讲了那么多,没有立案回执。
我们坚持要回执,没有,寻求法律是那么艰难。
回到刚才的话题,为什么一拉就拉出一窝?
这种犯罪法律上没有办法。
这些人不能付出爱,也没有爱,不能建立真正的关系,也没有建立真正关系的能力,他们就是这样打一枪换一炮。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著名的宋山木案,当时是你们南都用了两整版去报道,这个培训学校的校长对这些女生一个一个说,我要培养你做分校的校长,分别把她们控制住,最后一些受害女性联合起来,也有几十个。
那个人判了4年。
胡:才4年?
太少了。
柯:这个人是之前是用他的头像做广告的。
胡:我们今天时间也比较有限,现在把时间留给我们的观众吧。
这是一部独角戏,演员的演技可以说驾轻就熟,情绪饱满,台词处理也很流畅。
但更让我惊叹的,是她的体力。
整场表演几乎没有停顿,她以极快的语速念诵台词,一边表演、一边宣泄情绪,简直像是在一口气跑完一场马拉松。
这种强度的表演本身是一种能力,但问题也出在这里——台词密度太高,观众几乎没有喘息的空间,稍微分神,就可能错过重要信息,甚至连剧情的连贯性都会变得模糊不清。
我自己就一直处于一种似懂非懂、前后错乱的状态。
相比之下,舞台的道具和灯光设计倒是值得称赞。
整个舞台几乎是极简的,但道具的运用却精准而有力,每一个摆设都恰到好处,让空间感随着剧情的推进而变化,增强了情绪的感染力。
有几处设计的巧合性极强,仿佛是无意间达成的精准匹配,反而更显得纯熟而自然——比起台词的堆砌,这种视觉上的表达方式或许更能打动观众。
至于这部话剧想表达的主题,我其实感到很隔膜。
它紧扣MeToo运动所推崇的“积极同意”原则,尤其是在强调“持续性同意”。
在剧中,女主角一开始是自愿的,但中途因为身体不适而想要停止,而对方没有立刻停下来,于是这场性行为最终被她视为强奸。
我理解这部剧试图呈现的法律逻辑,但我依然难以消化这种思维方式。
“持续性同意”意味着,在任何时刻,性行为的一方都可以撤回同意,而另一方必须立即停止,否则即构成性侵犯。
这种理论在逻辑上看似清晰,但让我困惑的是,在这部剧中,事件的转折点竟然如此微妙——女主角与对方本来已经发生了性关系,他们之间也有长期的暧昧和牢靠的社会关系,但仅仅因为在某一刻,她的意愿发生了变化,对方没有感受到这种,这整个情境就被推到了强奸的层面,直接上升到了刑法的高度。
我不禁想问:究竟是什么让这一瞬间的转折变得如此剧烈?
是因为性本身带有某种特殊的、不可侵犯的神圣性,所以任何违背意愿的行为都会被视为极端的冒犯?
如果换作其他情境,比如朋友间的肢体接触,甚至是情侣之间的某种亲密举动,哪怕一方后悔或感到不适,似乎也不会直接进入法律的范畴。
但一旦涉及性,哪怕是持续的亲密关系中发生的某个片刻失衡,都足以让关系的性质发生彻底的改变,甚至成为刑事案件。
这真的是出于对个体意愿的尊重,还是因为性行为本身被赋予了过高的文化重要性,以至于它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必须被严密规制的领域?
然而,这种特别性和重要性真的来自性本身吗?
还是说,它只是文化建构的产物,一种在漫长历史中被塑造出来的观念?
如果我们真的想让性变得更自由、更健康,与其不断强化它的文化负担,把它推向一个必须被法律精细规制的神圣位置,不如去消解这种建构,去化解女性乃至所有人对性的羞耻感,让性成为一种像饮食、睡眠一样的日常行为,而不是一场需要慎重对待、随时可能引发法律和道德危机的仪式。
剧的结尾是让我最不适的部分。
女主角站在舞台中央,突然抬起手,用食指指向观众,同时说:“看看你们的左右。
”那像是一种带有仪式感的召唤,试图让观众参与到她的叙述之中,感受到她的经历、她的愤怒、她的痛苦。
这种处理方式可能是为了加强戏剧的感染力,但对我来说,它更像是一种强制性的情绪裹挟。
整场话剧看下来,我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感受:性,太麻烦了。
甚至可以说,我对性行为的反感又加深了一层。
对我而言,跟别人交谈已经是种地狱体验了,更不用说进一步的身体接触了。
而这部剧的呈现方式,更像是在提醒我,性是一扇通往地狱的门扉,充满风险、焦虑和不可控的后果。
如果这就是所谓的“进步”,那么这种进步的味道,实在是太清教主义了。
第一次ntlive的体验,适应不错,全场看下来真的很服朱迪·科墨的肺活量和她大张大合收放自如的演技!
本片的标题很有意思,初步举证,和片中提到的初步审查是同样的格式,初步审查意味着将审判的权利移交给法庭本身而非陪审团,那么初步举证则是证人、原告、受害者基于自身立场的辩护。
二者的区别恰好对应了泰莎的前后转变。
她从坚信法律、致力于在法庭的博弈中扮演好自己角色的“冷血”律师,到幡然醒悟法律体系存在残缺与局限,敢于质疑问题根本的证人。
鲁迅在百年前说过:“从来如此,便对吗?
”这句话直到现在也丝毫不过时。
不然为什么明明是受害者,却需要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次次揭开自己的伤疤,用大量无懈可击的细节来证明自己的无罪呢?
为什么明明是施暴者,却可以用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和借口来粉饰自己犯下的罪行呢?
辩护律师一味地履行自己所谓的职责来进行无罪辩护,进而忽视被告可能存在的犯罪事实,这难道就是对的吗?
法律是人基于制定的,服务于人这个总体概念,自然也会不可避免地限制每一个单一个体。
而这种限制同时也会因为时代、制定者性别的因素产生分歧。
当泰莎时隔多时步入法庭,她看到法官是男人、被告的辩护律师是男人、就连速记员也都是男人。
偌大一个法庭,一个平等判决所有人类生死存亡,是非过错的神圣的殿堂,女性的容身之处竟然仅存在于夹缝之间。
这很悲哀。
所以尽管再痛苦、再绝望、再被事发时的阴霾所困扰,詹娜还是站了出来,她说:“我来这里不为别的,只为了让更多的女孩不要像我一样受到他的伤害。
”泰莎还是站了出来,她说:“我害怕我的一切受到影响——朋友、家人、工作,我害怕她人审视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但是,我不能辜负曾经那个坚信法律,坚信这个体系能带给我正义的审判的我自己。
”她还说,“这就是我,我们不得不承认,法律一直以来贯彻的证词一致性并没有那么适用于性侵案件,something has to change” 的确,something has to change,法律不应该非黑即白地框定出一个完美受害者的模板,然后粗鲁地把所有证人的证词套入其中。
作为同时审判两个性别的工具,法律应该兼具男性和女性共同的声音,这一点也同样是金斯伯格一直以来秉持的观点(堕胎法案在各国的差异性可见一斑) 影片海量的台词还引出了许多耐人寻味的思考,律师在辩护时酌情还是酌理、给有潜在可能犯罪的人做无罪辩护应秉持公平公正还是委托人优先的原则、改变法律时如何做到改变规则,建立新的游戏、在改变不了法律的情况下,被性侵时到底该如何处理才能贴近法律规定的完美受害者、性侵受害者因为没做出完美的反抗而承受的苛责何时能停止 题外话,这个牵扯颇多,让我联想到了最近盛行的对“房思琪式弱女文学”的审判,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声讨中,我没有看到同为女性最基本的同理心和作为人类的悲悯心,反而是自诩先进,自认为刀枪不侵的所谓“强女”对弱女的恐惧。
是的,她们看似刀枪不侵,实则脆弱无比,不承认人遇到问题本能想逃避的劣根性,转而想要扼杀她们认为人性中软弱的部分。
然而拒绝恐惧本身也是一种恐惧,不承认本身也是一种逃避。
前期的泰莎如此,批判房思琪弱女叙事的博主也是如此。
看看朱利安身边的男性朋友多么支持他,他们多么团结吧。
自诩强女的女性也请正视每一个或深陷泥潭、或身处险境、或思想有局限性的所谓弱女吧。
女性是一种处境,所有发生在一个个体身上的,过去、现在、甚至将来可能都在持续不断发生着,在施罪者得到审判、环境得到改变之前,请一直前行,一直直视身后和身前的人,一起找到新的出路,一起改变。
如果影片在“法律不能完全抛弃一致性,然而在性侵案件中,我们是否能将一致性作为真相的试金石?
作为一名受害者,让我告诉你,强奸和肇事者的记忆如此栩栩如生,然而其他细节却未必如此清晰!
如果一个女性不得不在法庭上重温噩梦,如果女性叙述的强奸经历不像法院要求的那样,我们得出结论——她在夸大事实。
因此不被信任。
”这段话后就转向庭审结束,那我可以给8分,可惜并没有。
加上后面的内容,结合整体来看,除了反智,很难用其它词来概括。
质疑刑事诉讼三要素(即人证物证口供)之于性侵案的适用程度,没问题;质疑刑事证据三性(即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之于性侵案的适用程度,也没问题。
说到底是把矛头指向程序正义及无罪推定,认为某类案件的相关法律及司法应该更完善,司空见惯了。
但把这种不完善简单归因于男性,“女性的性侵经历它不适用男性定义的取证体系,因此它不可能确凿,因此无法正义,法律是由一代又一代的男性塑造的。
”,还在影片是特殊案件的背景下去质疑普遍应用的法律法规法条,“我们在性侵案上全错了,我们不质疑法律自身的假设,相反,我们质疑受害者。
”,最后还来一手偷换概念,“当时的法院正如今天一样,不认为婚内非自愿性行为是强奸时,没有看到那个被殴打的女人。
”,那这就很没有说服力。
正因为是强奸,刑事八大案之一,证据才必须要具备三性。
特别是影片中这种没有物证口供,只有被害人证言的特殊情况,更是要谨慎对待反复求证。
不然一个不需要物证口供,只要有被害人证言,且证言不必具备三性的情况下就能判强奸或性侵的世界,不是太可怕了吗。
只能说同样的主题,除了精彩表演,“反方”的《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要好太多。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 (2006)8.32006 / 日本 / 剧情 / 周防正行 / 加濑亮 濑户朝香————————————————————————————回复评论区既然质疑是司空见惯的,怎么会不承认。
我不满的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用一个特殊案件去质疑普遍应用的法律法规法条,还简单归因于男性,是很奇怪和反智的,完全没有说服力,这削减了批判的力度。
说交叉质询残忍,可影片里的案件除了证言还有什么?
就算假使影片是为了让大家意识到交叉质询的残忍性才故意这么设置的,那在这种特殊案件中,证言作为最后能定罪的机会,当然会被反复求证。
主角作为一位有五年刑辩律师从业经历的人,不可能不清楚这些,但这一点是无关性别的,性侵案再有特殊性也是刑事案件,不会根据不具备三性的证言直接判刑。
在这种情况下,主角最后说“我从自己的经历中看到,在性侵案上我们全错了,我们不质疑法律自身的假设,相反,我们质疑被害人。
”、说“性侵案的立法基础是错误的,女性的性侵经历它不适用男性定义的取证体系,因此它不可能确凿,因此无法正义,法律是由一代又一代的男性塑造的。
”、说“当时的法院正如今天一样,不认为婚内非自愿性行为是强奸时,没有看到那个被殴打的女人。
”,这还不够奇怪和反智吗。
比如质疑受害者这点,当然可以批判,可放在只有证言的特殊案件背景下就很变味。
主角怎么就从自身经历得出性侵案全错了。
既然在只有证言的情况下质询都是错的,那怎么才是对的,直接判刑吗?
所以我才说“不然一个不需要物证口供,只要有被害人证言,且证言不必具备三性的情况下就能判强奸或性侵的世界,不是太可怕了吗。
”;再比如女性的性侵经历它不适用于男性定义的取证体系这句话,怎么就男性了,这和男性的关系在哪?
换成全女警局就不是人证物证口供了吗,那要根据什么去判刑量刑呢?
还有婚内非自愿性行为这个例子,一个是强奸的认定,一个是强奸的确定,完全两码事。
毫无疑问,法律和司法还不完善,我也支持批判,但不完善不是简单一句男性定义男性塑造可以概括的,也不是这样才能改变的,这是偷懒行为。
还是那句话,影片如果在“法律不能完全抛弃一致性,然而在性侵案件中,我们是否能将一致性作为真相的试金石?
作为一名受害者,让我告诉你,强奸和肇事者的记忆如此栩栩如生,然而其他细节却未必如此清晰!
如果一个女性不得不在法庭上重温噩梦,如果女性叙述的强奸经历不像法院要求的那样,我们得出结论——她在夸大事实。
因此不被信任。
”后就转向庭审结束环节,那我可以给8分,因为到这里故事逻辑上是没断掉的,批判性也不会比现在差。
可惜并没有,最后几分钟就像我吃美食到最后吃出个苍蝇。
影片初步举证,但它的举证过程有问题,这很关键,也是给5分的原因。
————————————————————————————再回评论区,也是最后一次质疑鉴赏能力也好,觉得视角狭隘高人一等也罢,不管怎么用词,之前的评论至少是没有脱离电影本身在讨论的。
但一觉醒来看到下图所示的几条评论,除了让人觉得评论者理屈词穷外,可能就是荒诞了。
我接受一切关于电影本身的评论,拒绝一切无厘头的评论。
(发现第一次回复的评论自删了,为了避免后人理解不能,故截图)
(慎点有剧透。
对本专业的电影真的很想说上两句…)我亲历性侵审判案件。
案发地点在一处公共厕所,一名年仅十岁的女童独自如厕时,被猥亵而大声喊叫,女童的父亲闻声迅速赶到现场,撞开门后发现女儿正在遭受猥亵,将施暴者当场制服并报警。
庭审现场检察官依据详实的证据对施暴者进行指控,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敲响法槌作出宣判。
在那一刻,全场肃立,我看到了“正义”的具象。
《初步举证》中泰莎的撕裂与法庭上那位父亲的悲愤,在时空交错中叩击着现代法治的根基。
当精英律师沦为性侵受害者,当公厕里的童稚呼救演变成法庭上的庄严宣判,两种司法图景折射出法律体系在性别暴力面前的复杂面相。
对抗制与纠问制的司法剧场里,受害者都在经历着相似的凌迟。
英美法系的交叉询问如同公开处刑,对方律师用"当时为何不反抗"的锋利质询肢解受害者的尊严;大陆法系的职权询问虽稍显克制,但法官对"合理反抗"的执着追问,依然将受害者推入自证清白的道德困境。
我可否将此认为是程序正义外衣下的二次伤害?
举证责任的天平倾斜将受害者置于结构性困境。
父权制法律体系的基因缺陷在证据规则中显露无遗。
从英国19世纪"贞操测试"的遗毒,到当代法庭对受害者性史的猎奇式质询,法律程序始终将女性身体置于被审视的位置。
印度刑法第375条将婚内强奸豁免的条款,恰是法律父权化的活体标本,暴露出立法者将女性视为丈夫财产的本质认知。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在此显现出革命性光芒。
当我们将立法者置于不知道自身性别、阶层的原初位置,证据规则必将重构:性侵案件的举证责任可能转向行为人自证同意,受害者的创伤应激反应将被纳入证据采信体系,法庭质询将配备心理专家实时干预。
瑞典2018年推行的积极同意原则立法,正是这种思维实验的现实投影。
法律终究是流动的正义。
当泰莎在证人席上完成自我救赎,当那位父亲在判决书中触摸到正义余温,我们应当看见制度变革的曙光。
构建真正性别平等的司法体系,不仅需要修正证据规则,更要重塑渗透在法条字缝中的权力关系。
毕竟,真正的正义不应是受害者穿越荆棘才能摘取的果实,而应是法律自动为弱者撑起的保护伞。
太牛了,凭借一个人的力量让很多画面生动地浮现在人们眼前。
我简直太震撼了。
而且我也强烈地感受到那种跟吃了一只青蛙一样哑巴了叫不出来的感觉。
自愿和非自愿仅仅只是一线之隔,在时间上甚至是一瞬之隔,在语言上可能可以轻松地迈过,在法律上却隔了一座大山。
女性有口难言,说不清楚。
男的则都觉得无所谓,矫情。
婚姻和恋爱关系成为了很多恶行的遮羞布,好像在这样的框架内,很多恶劣的行径突然无足轻重。
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呐喊呢?
我又想起我发布了男的总是让我感觉不舒服的帖子时,本来只是想抒发我交朋友的边界感总是被打破,被暧昧化,被两性关系化。
却收获了不仅来自男性而且来自女性的攻击。
“你们没有任何特权”“你如果生理性厌男就不要浪费他们的时间”“你真的很奇怪,看不出来他们喜欢你吗”原来男性的任何行为被冠以“喜欢”,就可以被轻飘飘地合理化。
这和小时候“喜欢你”的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欺负你,又有什么区别?
这个世界究竟要替男性遮多少羞。
我对亲密关系没有任何愿景,看到有愿景的男性也知道他们只是想找一个保姆、一个发泄性欲的对象、一个自甘受辱的人、一个可以捆绑一辈子的称号。
世界上的蠢货那么多,我只希望女性中这样的人可以少一点。
不要再冷漠地站在自己同胞的对面,看不出来男性过得已经有多好吗?
他们的时间根本不需要我浪费,他们自己冠冕堂皇地浪费了我很多时间。
同样,我也脱下了对于男性的学识滤镜,虽然不是totally,但也快了。
这还是多亏了我学的专业。
他们的学识看起来再怎么渊博,本质上还是服务于自己的特权,为了维护父权的利益,不可能用于帮助我、建设我。
学识只是学识,看是谁用,一个冷冰冰地只会引经据典的没有人性的机器,即使能够纯熟地运用各种知识,又与我何干?
又算得上有什么魅力呢?
我永远不可能受益于他们的学识。
书看得越多,越自以为是,越高高在上,越冷漠,越要调转矛头指向我们,越看不起人,越趋近于男性的本性,越像退化的人类。
看了前面说辩护性侵案 就能想到后面的剧情 演员挺强的 但是本剧对人物刻画其实并不好 没有人物为什么要起来起诉性侵自己同事的背景刻画 另外 对于最后在法庭的辩护 可能也因为是一个人演的原因 刻画很少 以至于不知道为什么就败诉了 因为女主还是能打4 但这部剧确实不应该拿那么高的分 女权加成太大了
还是要用电影的标准来看,而不是舞台剧,包括最后让观众出现在镜头中,导演的意思也很明确了,但是于我来说,剧本和立意还是单薄,单演员的表演是这部片子的核心。我一直都很喜欢朱迪的表演,这一次也依然被她丰富的演技和充沛的情感所感染,一个人演一整场真的厉害。
能看到这么一部独角戏是我的荣幸这就是我们38节该看的东西
录播呀
也不是说剧本/direction是三星的水平(其实也差不多),但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如果Comer独角戏+victim account已经把整个narrative变得足够fragmented的时候,频繁的剪辑只会让整个观影体验更加disorienting. NTLive似乎忘记了影像是永远服务于演出的;如果不能起到一个近似于theatergoing的体验,多机位近距离都只是舍本逐末
看了50分钟,这个剧本没办法让我共情。但是一个演员撑起整个舞台太厉害了。
我发现豆瓣只要是女性电影,拍的怎么样都能上9分,这值9.5是对豆瓣top电影的侮辱
女主是一名很厉害的律师,打赢过很多性侵案,有一天和暧昧男同事喝了酒要一番云雨,女主突然又不想了,但是男同事硬要,女主事后报警,并煎熬地等待了两年,法院开庭,最终女主败诉的故事。探讨的是性同意,感觉,并不能称为电影,只是一个话剧现场录像,但从戏剧的剧作和演员的表演来说,是很好的。
当高举双手展示被性侵姿势的时候,她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立场先行的扯淡故事,司法体系要是真的按这帮人要求的那么改那才是真的天下大乱,左派总是打着进步的标签祸害世界。这片子在国内的营销倒是很成功,傻白甜们很吃这一套。
演员表演很厉害,单人舞台剧大段台词加肢体表演,赞一个。后面沦为情绪裹挟,舍本逐末,法律和司法体制任何时候都有局限性,简单粗暴的归因为男性制定的司法体制,如何定义司法体制为男性制定,女性比例占多少为非男性制定?巧妙的拉到性别议题。编剧很懂当下的时代情绪,后面全是情绪一点不探讨。女主作为一个执业五年的律师,知道人证物证口供的重要性,基于性侵案的特殊性和取证难的客观现实,来一句“之前的性侵定义都是错的”如果因为案件性质的特殊,凭原告一面之词就给人定罪,难道不是更可怕。
这也是为什么,艺术文化败落的今天我会如此失望的根源——因为规则的不公、政策的冰冷,需要这般有力的人文艺术来拯救。只有这样,当人类被洗脑、被规训时,才能有重生的希望。
一个细节,最后的灯(其实是档案夹),是三盏三盏依次亮的。“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每三个人里,就有一个会毕不了业,或遭遇强奸。”
女权主义真的low。
三星给演员,真不容易。别的不喜欢。
舞台剧请回舞台,豆瓣舔狗装货太多了。
含女量爆表,男性角色被边缘化,刻板化,一股子姨妈味,母味冲天
台词过密如同asmr般催眠,当被麻痹后冷不丁将人喊醒,生命裂开的罅隙开始越扩越大,而这就是女性的困境。
犯罪的是罪犯而不是男人,不平等对待的是阶级而不是性别。
不尴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