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二季开始这剧就开始变样,我又给了一季的机会,没想到在扯淡的路上越走越远。
到这季结束已经对后面两季不抱任何期待了,胡扯也是有限度的。
很想知道这剧的高分是怎么出来的,在我眼里蝙蝠侠的IP被这剧毁得不轻。
个人习惯来说是很不情愿看到一半弃坑的,但这剧我确定只会浪费时间。
就像评论非要140字才能发,我就只能水字数
1999年哥谭市的地图
由Eliot R. Brown制图,描绘的是在无主之地大事件与哥谭的秘密文件与起源( Gotham City Secret Files and Origins)之前的哥谭设定Gotham City (/ˈɡɒθəm/ GOTH-əm)(哥谭市) 或称 Gotham(哥谭)最为人知的是它是蝙蝠侠的故乡,这座城市是DC动漫出版的美国漫画中的一座虚构城市。
蝙蝠侠的居住地第一次被确认在哥谭市是在1940年12月出版的蝙蝠侠第四期。
这座城市位于美国东北,与大都会市十分临近,大部分DC漫画都将哥谭市设置在新泽西州。
纽约、芝加哥等城市也一直在几十年来在外观和给人的感觉上影响着哥谭市。
在DC扩展宇宙中,2016年的电影自杀小队揭示了哥谭市位于新泽西州。
在蝙蝠侠电影中作为灵感来源与哥谭市市区拍摄取景地的城市包括芝加哥、底特律、匹兹堡、洛杉矶、新泽西市与纽约市。
作者比尔芬奇在谈到如此命名哥谭市以及把蝙蝠侠的出没地点从纽约改到一个虚构城市的原因时说 "一开始我打算把哥谭市命名为 'Civic City.'(民城), 接着我又试了 'Capital City'(首都城) ,再接下来是 'Coast City'(海岸市)。
然后我在翻纽约市电话册的时候翻到了这个名字'Gotham Jewelers'(哥谭珠宝行)。
“就是它了”,哥谭市。
我们没有用纽约市的名字是因为我们不希望任何城市的任何人能从中认出自己城市的硬性特有特点。
在蝙蝠侠在1939年被创作出来之前,哥谭市(愚人村)就一直都是纽约市的一个著名的昵称。
这个昵称在十九世纪十分流行; 华盛顿·欧文在《杂拌》(一本讽刺纽约政治与文化的期刊)1807年十一月十一日的那一期中第一次把这个名字与纽约联系在一起。
欧文取用了英国诺丁汉郡哥谭村的名称,在民间传说中这个村子是愚人们所居之地。
这个村子的名字来自于古英语gāt 'goat'(山羊)和 hām 'home'(家)两个词, 意思是“养山羊的农庄”,发音是 /ˈɡoʊtəm/ GOHT-əm,与单词山羊(goat)十分相近 (例: Chatham, /ˈtʃætəm/CHAT-əm(查塔姆市)这个词中的"th"发的音更像是一个"t"音后加一个不发音的"h",而不是一个"th"所应该发的音)。
小丑在侦探漫画第880期里提到了这个词源的历史,他告诉蝙蝠侠这个词的意思是“山羊的安全之所”。
相比之下,纽约市所使用的“哥谭”这一外号的发音则与其他发"th"音的词不同,和单词Goth一样发 /ˈɡɒθəm/ GOTH-əm的音。
和DC宇宙中的其他虚构城市一样,哥谭市的地理设定几十年间一直在因为作者、编辑以及时间线的变更而不断变化,但大多数情况下哥谭市都被设定为位于新泽西州。
1990年版DC宇宙地图册表明哥谭市位于新泽西州,与大都会市之间相隔一个特拉华湾。
在DC漫画惊奇世界( Amazing World of DC Comics )1974年三月出版的第十四期中, 出版者Mark Gruenwald讨论了正义联盟的历史,并称哥谭市位于新泽西州某处。
在1978年8月的世界最伟大超级英雄(the World’s Greatest Super Heroes )漫画中,一张地图上显示着哥谭市位于新泽西州而大都会市则位于特拉华州。
而世界最佳动漫(World's Finest Comics )1979年11月出版的第259期 也确认了哥谭市位于新泽西州。
青年超人的新冒险1981年10月出版的第22期也展示出了一张标明哥谭市位于新泽西州、大都会市位于特拉华湾对面的地图。
侦探漫画1983年6月出版的第503期中数次提到哥谭市位于新泽西州。
在新泽西海岸上的一个地点被标为“哥谭市以北20英里”,罗宾和超女则从“一个秘密的新泽西州机场”驶往哥谭市,接着又驶上了“哈德森郡高速公路”。
哈德森郡是新泽西州一个真实存在的郡的名称。
蝙蝠侠:蝙蝠之影1993年一月出版的第一期表明了哥谭市位于新泽西州。
Sal E. Jordan在漫画中的驾驶执照上标明他的住址是“哥谭市Faxcol路72号,新泽西州邮编12345”。
与大都会市之间的关系哥谭市经常被表明与超人的故乡大都会市处于驾车范围的距离。
几十年间,哥谭市与大都会市的距离有过巨大的变化,有时是几百英里之遥,又有时这两座城市看上去就是特拉华湾两边的两座双生城市,哥谭市位于新泽西而大都会市则位于特拉华。
在漫画的青铜时期,地铁桥(Metro-Narrows Bridge)被视为连接哥谭市与大都会市的主要通道。
它被描述为世界上最长的悬索桥。
在青年超人的新冒险1981年十月出版的第22期中出现了一张地图标示着小镇(Smallville)离哥谭市和大都会市都是处于驾车距离之内(在前危机大事件漫画中小镇被官方地重新设定位于堪萨斯州)。
1990年代的DC宇宙地图册将哥谭市设定在了新泽西州,大都会市则设定于特拉华州。
【虚构历史】在 混乱的东西 第53期中, Alan Moore 为哥谭市描绘了一个许多后来的其他大部分剧集作者都跟从的一个虚构历史。
在Moore所描绘的故事中,一名挪威雇佣兵Jon Logerquist船长在1635年发现了哥谭市的所在地,后来这里又被英国人所接管,这个故事就是仿照了纽约被荷兰人发现(曾用新阿姆斯特丹之名)后来又被英国人接管的故事。
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哥谭市是一场重要战役的战场(仿照美国独立战争中的纽约布鲁克林高地之战)。
这一点在Rick Veitch所著的混乱的东西第85期中有详细描述过,这一期中还包含了战斧这一角色。
谣言传称这里也是许多神秘仪式的举办场所。
2011年的漫画系列蝙蝠侠:哥谭之门详细的描写了一个由艾伦·韦恩(布鲁斯·韦恩的祖先),西奥多·科波帕特(奥斯瓦尔德·科波帕特的祖先)以及爱德华·艾略特(汤玛斯·艾略特的祖先)作为哥谭市建城之父级人物的历史。
在1881年他们建造了三座被称为哥谭之门的大桥,每座桥都刻着他们各自的姓名。
在这段时期爱德华·艾略特对韦恩家族的人气与财富变得越来越妒羡,这一情感会一直传承到他的曾曾孙汤玛斯·艾略特也即缄默。
哥谭市的玄幻流言的起源在Peter Milligan的1990的故事线“黑暗骑士,黑暗之城”中被进一步发展,这一故事披露了有些美国国父与把一个被困在旧的“哥谭镇”下的蝙蝠恶魔召唤出来的事件有关。
这一事件的黑暗影响随着哥谭市的发展也在不断散播。
2005年出版的Bill Willingham所作的影之约第五期也有这样的玄幻故事趋势,这衍生了哥谭市的超自然方面的遗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关于在哥谭市地下沉睡了四万年的生物的故事。
这个生物的仆人雷加声称这个城市的“黑暗且时常扭曲的人格”就是由这个现用名“哥谭博士”的生物所影响的产物。
在美国内战期间,这座城市在传奇性的哥谭高地战役中由企鹅的一个祖先,南部邦联军的内森·科波帕特上校所驻防。
在Frank Tieri与Tobias Whale所编绘的哥谭地下黑帮世界第二期表明了在十九世纪哥谭市被五大互相敌对的帮派所掌控,直到最初的“面具帮”出现并最终组建了一个自己的帮派为止。
当时的哥谭市有没有英雄义警或是身着奇装异服的超级罪犯则仍有待考证。
许多故事线给哥谭市增添了许多其他历史故事,这也同样极大影响了哥谭市的人与物。
也许最大的影响就是就是一整个系列故事线的延续很久的设定,这个故事起源于忍术大师在传染蔓延时间线中在哥谭市散步一种使人无力的病毒的事件。
这个时间线的故事完结后,哥谭市开始重建,却又在Richter Scale的1998年的时间线大灾变遭受了里氏7.6级地震的袭击。
这导致了联邦政府在1999年的故事线“无主之地”中把哥谭市从美国领土中割离了出来。
这个三联故事线给了作者们去重新定义哥谭市的氛围与性质的自由。
这样的结果为更加结实的哥谭市带来了更加富有弹性,足智多谋,也更加愤世嫉俗的居民们 以及更加戏剧化且多元化的建筑风格还能通过在重建城市的过程中为城市添加新地标的方式增添更多的写作可能。
【城市氛围】在城市的氛围这方面,蝙蝠侠的作者兼编辑丹尼斯·欧尼尔形象地说过“蝙蝠侠的哥谭市就是十一月最寒冷的晚上半夜过后十一分钟的曼哈顿14街以南”蝙蝠侠的美术作者Neal Adams 一直以来都坚信在四十年代有过一场黑帮激增的经历的芝加哥就是哥谭市的基准,居住在纽约的他评论说“芝加哥那种特定的犯罪行为是声名在外的”“蝙蝠侠就身处于这样一个腐败的城市,他则试着尽全力把这个城市扳回正轨。
”有关于芝加哥的一点是这座城市有着其特有的小街巷 (纽约市则没有)这样的典型后巷,就是“蝙蝠侠与所有他的敌人们搏斗的地方”“大都会市是白天的纽约而哥谭市则是晚上的纽约” 这一说法经常被认为是漫画作者Frank Miller与John Byrne所创。
DC漫画的出版商兼前总裁Paul Levitz说哥谭就像是“纽约14街以南的那些更老旧的建筑,更多的是砖块与灰泥而不是钢筋与玻璃”纽约时报的记者 William Safire则将哥谭市描述为“纽约曼哈顿14街以南的从苏豪区到格林威治村再到鲍厄里湾,小意大利, 唐人街, 还有曼哈顿以及布鲁克林大桥的地基那些凶险异常的地方。
”哥谭市的城市氛围在五十年代以及部分六十年代的漫画作品中变得额相对比较轻快,与那个时期的蝙蝠侠漫画的基调相符。
但是到了七十年代早期,尤其是在Dennis O'Neil成为蝙蝠侠的重要作者之后,城市的基调和那时的故事情节一样,变得更加刚硬。
(很明显的一点是哥谭市的现实生活中的原型纽约市失去了很多它在六十年代所拥有的“欢乐之城”的光环,并且为公众对攀升的犯罪率的恐惧、衰退的经济、警察腐败和政府的资金管理问题这些城市弊病所困扰)。
在从七十年代开始的大部分股市中,哥谭市给人们的印象就是一个充斥着犯罪行为、龌龊勾当、腐败活动和一种深深的城市衰败感的黑暗而令人生畏的大都市。
这种氛围在无主之地大事件之前的哥谭市没有被注入新鲜活力的部分是最为常见的。
到了Grant Morrison担任编剧的时期,他把哥谭市展现得更加乐观向上了很多Morrison如是说:“如果哥谭市真的这么该死的可怕的话,不会有正常人想要住在那里的,也不会有有必要去从罪犯们手中拯救的人的。
如果哥谭市真的是这么一个充斥犯罪与腐败的丑阴沟的话,那么发生在那里的每个故事都是在赤裸裸地体现蝙蝠侠的行动有多么彻底的失败,这并不是我们想表达的信息不是吗?
有着蝙蝠侠和他的盟友们还有戈登局长这些人们,这座城市却还散发着死亡与黑暗的恶臭?
我可不这么认为。
这会使得故事的逻辑显得相当不真实(你也知道我喜欢真实的漫画风格!
)所以我和我的美术团队换了一种方法来让我们能展现出哥谭市酷炫、有活力的一面,这样的能量与激情正是让人们会去在那里定居或是旅游的原因。
不同的艺术作者把哥谭市以不同的描述方式展现了出来。
他们对哥谭市的演绎通常基于各种不同的建筑阶段与风格并加以更加夸张的表现方式,比如说哥特式大教堂规模宏大的多层分布的拱柱或是在蒂姆伯顿版本的电影中的庞大的装饰派与新艺术派的雕塑。
在乔·舒马赫的系列电影中则出现了计算机朋克、日本与希腊元素。
曾居芝加哥的克里斯托弗·诺兰打造了一个包含明显芝加哥风格建筑并大体基于DC版哥谭地图的哥谭市。
蝙蝠侠:侠影之谜展现了一个由CG技术打造的增强版的芝加哥而蝙蝠侠:黑暗骑士则更直接的的包含了芝加哥的基础建设与建筑 ,比如海军码头。
然而蝙蝠侠:黑暗骑士崛起却没有在芝加哥取景,而是在匹兹堡、洛杉矶、纽约、新泽西、伦敦与格拉斯哥拍摄的。
在蝙蝠侠漫画作品中,布鲁斯·韦恩的祖先所罗门·韦恩法官据称在美国内战爆发前的时期对哥谭市独特建筑风格起了重要影响作用。
他的改革哥谭的活动在他遇见一名名为赛勒斯·平克内的年轻建筑师时达到了决定性关头。
韦恩任命了平克内在成为城市的金融区中心的地块建造第一幢“哥谭风格”的建筑。
作者们的“哥谭风格”的点子在潮流与时间方面与哥特风格的复兴相符。
在故事线蝙蝠侠:哥特中哥谭大教堂扮演了故事的一个中心角色,原因在于其是叹息人所建。
这位叹息人将他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
他也就是这个故事中的反派角色。
在一个1992年的时间线中,一名平克内建筑作品的狂热爱好者炸毁了数座哥谭市内的建筑以此来让藏于这些建筑之中的平克内风格的基础构架显现出来;编辑们给出这个剧情的原因实际是为了把漫画中展现的哥谭市转化为Anton Furst为1989年的蝙蝠侠电影设计的建筑风格。
艾伦韦恩在他父亲的概念上更进一步,建造了一座大桥来拓展城市。
爱德华艾略特与西奥多科波帕特也各自建了一座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大桥。
【阿卡姆疯人院】人间地狱中 提到了“钢板法案”,这一法案禁止了哥谭商界在屋顶上打广告。
这一法案是在一个小反派矮胖子把市政大厅的钟的发条过度地绕紧之后通过的,因为他的这一行为导致了钟的指针掉落,又砸落了一个广告牌,进而造成了一连串的连锁事件。
在“无主之地”与“大灾变”时间线后莱克斯卢瑟担当了重建哥谭的任务,用现代化的玻璃幕墙摩天大楼替代了哥谭的许多旧的装饰派与哥特风格的建筑。
目前看到19集。
这部剧的逻辑就是几个主要的角色就是怎么样都死不掉哈哈哈。
死了又被救活,死了又被救活,again and again. 还有杀了人的大坏蛋总是被关到阿卡姆精神病院,然后再伺机出来继续嚣张,也是again and again。
关于吉姆的前女友我有点猜错了,虽然我猜对了一半。
我猜到吉姆去挽回的时候发现Lee有了新的男友,但是我以为她就下线了,不会再出现,会有新的女性角色出现,结果她居然强势回归,还是带着她的现男友。
不过我还是不喜欢她事事都要掺一脚的性格。
对了,还有,我的审美里Lee真心不算很好看啊,身材也一般,结果剧里大家都夸她多美多美,不知道是他们真的那么觉得,还是只是编剧需要说她是个大美女?
这部剧里的最美的我觉得是那个西蒙的妹妹(她的名字我老是记不住,是塔比莎吗?
)就是布奇的女友,然后是芭芭拉,这一季里芭芭拉越来越好看,虽然也很神经质,但是莫名有魅力了许多。
然后尼格玛和企鹅的互动简直精彩到爆,我每次看他们都要放声大笑。
企鹅果然一厢情愿地爱上了尼格玛,哦我的天呐!
然后设计弄死了尼格玛的新女友,然后尼格玛把企鹅枪杀推入水中,企鹅被救后找尼格玛复仇,没想到两个人都被那个猫头鹰法庭给关在笼子里。
两个人一开始互斗最后为了逃出去暂时和好一起想办法合作携手逃出,我全程都快笑死了。
然后布鲁斯怎么这么!
帅!
我发现他真的长大了好多!
长高了好多!
和第一季比起来。
我记得有一个镜头是他和小猫的背影一起出现,我还在想,这个修长的男人是谁,然后就发现居然是他!
哇!
怎么突然就长高了这么多。
然后故事里又回放了当年他在巷子里亲眼见到父母惨死的场面,才发现那时候他真的还是一个小孩子,好像没有如今那么帅。
哇!
可是天知道,当初就是这个小男孩让我开始看这部美剧的啊,当初我就是觉得他很帅来着。
可见现在是有多帅了哈,居然看到当年的小正太都觉得没有现在那么帅了。
哈哈哈。
哇,其实是想一口气看完的,不过不行,不能熬夜。
晚安先(☝`˘ω˘)☝******************紧赶慢赶地把最后三集看完了。
企鹅和爱德的相爱相恨相杀十分精彩,我几乎全程爆笑。
菲什总是出场很酷炫,然后三秒就下线哈哈哈。
原以为她的出现是要搅乱一大片来着,结果嗯。。。
她又又又又go die 了。
Lee果然不讨我喜欢,我听到她称呼自己完美的女人时简直无语😓她对自己也太自信了吧!
好吧,剧里的人都觉得她很完美。
她最后终于一个人离开哥谭我有点开心,下一季她应该总不会再出现了吧?!
吉姆在我眼中没有特别帅气,虽然他也一直做一些我不太喜欢的事情,有时候感觉有点过头,不过剧情就是靠他发展的,就没话说了。
哈维真真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哈哈哈。
很多时候都好好玩,尤其是当他把枪交到已经感染病毒的吉姆手中,又担心吉姆失控乱杀人时说:不要杀无辜的人!
也不要杀我!
最后还要再强调一下:尤其不要杀我!
哈哈哈哈!
我又爆笑了。
不过之后突然发现哈维居然好像很老了。。。
头发和胡子都有点花白了。
我有点开心看到布鲁斯最后对小猫塞琳娜的无动于衷。
大概有点愤慨之前塞琳娜对布鲁斯的冷淡与别扭吧,那时候布鲁斯多开心多小心翼翼想要和塞琳娜有所发展啊。
布鲁斯超帅!
哈哈哈。
虽然他一直皱着眉头。
其实我一般来说挺讨厌苦大仇深的角色的,但是布鲁斯啊啊啊,实在无法讨厌啊!
最后他终于要变身蝙蝠侠啦啦啦啦!
好激动好激动!
虽然之前渲染了那么久的猫头鹰法庭,感觉一手遮天无所不能的样子,最后三两下就全军覆没,感觉剧情有点草率。
不过我还是很期待下一季哈😊想继续看布鲁斯变身蝙蝠侠啦!
打不死的企鹅🐧,居然还是彩虹弟弟。
尼个马那个神经病根本就不配得到我小企鹅的爱,期待第四季企鹅继续熊起!
期待菲神再次复活,关键时刻再次出来保护小企鹅!!
哦买嘎!
变态又可爱的小企鹅🐧!!!
不够140???
本季可惜的几点,芭芭拉拉有点作了,死了挺可惜不死也不正常。
连布奇这么可爱的小熊熊都忍心打死,不死才怪。
不过布奇估计没死透,结尾有他的彩蛋。
猫头鹰法庭这么巨大的梗就这么结束了???
有点失望啊,这草率的堪比二丫一刀秒夜王啊
好喜欢这个系列,编剧和演员都很牛逼,人物塑造都很饱满,人性的复杂和多面使每个人都很鲜活立体。
毫无底线阴险狡诈但是极其孝顺的企鹅,总能死里逃生东山再起~一步步走入黑暗但又聪明异常智力非凡还有点强迫症的谜语人,多说一句他穿绿色套装运筹帷幄的样子太帅了~fish,一个混乱中的女王,永不甘心做第二,无论何种处境总能蛊惑和集结一大群追随者,就算沦为阶下囚也能改变形势逃出生天,而且每次逃脱的时候都是带着一群人,她狠毒残忍但又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对布奇和企鹅其实挺好的~小猫,真的从小像猫一样敏捷,傲娇,美丽,又敏感又多疑,脆弱又勇敢,为了生存游走在各方黑势力边缘,但是她本性善良从不杀人,照顾和她一样孤苦无依的朋友,为了她们甘冒生命危险,和少爷的感情线是我最喜欢的,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关系微妙有趣,若即若离,虽然他们很多时候心意相通互相吸引,但是两位的性格真的让人很难琢磨这段感情的最终走向~少爷,第一季的时候还是个漂亮的小男孩,到了第三季结束已经长大成为俊朗的少年,从一个心里只有追寻父母被杀真相的孩子,成长为想要守护哥谭的少年英雄,从弱小无助到坚毅勇敢,看过那么多的肮脏龌龊和权谋,心里还是怀着正义和美好,守护和责任。
喜欢他的成长线,演员找的太棒了,各个阶段的布鲁斯都演的很好,尤其是剧情和演员本身的成长很契合,第一季的时候个头比小猫女还矮,第三季已经比肩成年人,猫女都够不到他的肩膀了~他的管家也好喜欢,那么忠诚,是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守护啊,就像少爷说的,他们是家人~
刚刚拾起从前追了两季的《哥谭》,看着一个个角色的“黑化”过程,我突然觉得本季其实一直围绕着“我是谁?
”这一问题。
不同的角色对要做的事都十分笃定却似乎不大明白自己真正的动机(或是初衷),于是在迷惘与一系列事件的推动下渐渐探寻或成为真正的自己。
Penguin要做哥谭之王的男人当的了黑帮老大也装的了亲民的市长,企鹅在蜕变过程中的关键人物必然少不了Fish Moony和Edward Nigma。
从带着讨好的微笑的"umbrella boy"到激动到发抖地爬上天台喊出"I am the king of Gotham!",企鹅既完成了对Fish 的复仇同时又实现了曾经仰望的目标。
但他未料到那个貌似强大的自己再次面对Fish时仍会惊慌失措(不仅仅是出于惊讶吧,一种不曾意识到而确乎存在的畏惧也许始终挥之不去),以及她在自己毫无还击机会时又给了自己一条生路。
而Fish 的回答“我亲手创造出了企鹅”让他明白所谓的Penguin其实是在与Fish的斗争之中逐渐形成的全新人格,只有在“Penguin eats the fish.”的仇恨和“run the city”的渴望的驱动下他才能展现实现野心所需的心狠手辣。
自取下河边老翁性命之日起,Oswald便渐渐生长出坚硬的外壳,并以此为乐。
他知道自己有别于过去的自己,成为了“企鹅”,但他同时也有一部分是曾经的Oswald。
在智囊(不需要团)Ed的协助下Oswald完美地平衡着黑白两道的身份,并在这位挚友的身上找到了久违的信任和依恋。
这样的情感如同企鹅的软肋一般,让人窥见他缺乏安全感的内心,也注定是他前进路上的阻力。
他竭力阻止Edward爱上他人和旁敲侧击的举动正是企鹅的狠毒与柔情的结合,是矛盾却也是本真。
他是企鹅,但不是“从来都是”,也不“仅仅是企鹅”
The Riddler还在GCPD工作时,Edward是个不太受欢迎的小职员,痴痴暗恋着Miss Kringle,暗杀掉她的男友时Edward头一次体会到了别样的快意。
在失错杀掉Kringle后另一个疯狂的自己竟冷静地设下迷局提示自己Kringle的下落,谜语人的初级版本第一次出现,此时的Ed慌乱而愤怒,压抑着一脸坏笑的自己。
阴差阳错地与企鹅成了最佳搭档后他也度过了一段较为平静的日子,Isabella的出现甚至重新点亮了他的生活,尽管担心自己仍会失控,在战胜了恐惧之后的他的心中有的是更纯粹的希望。
但是企鹅夺走了最后的希望,摧毁了他对企鹅的信任,在又一次的痛苦和挣扎中他选择成为镜子中的自己——The Riddler。
此时的他是既是“踌躇满志”的也是“踌躇徘徊”的,Edward决心且确信要成为让人们害怕的谜语人,但不知怎样成为谜语人,不知如何处理对爱的理解和对爱失去后的创伤。
他与“死去”的企鹅对话,隐隐意识到企鹅帮助他解决过许多犹豫也让他彻底接受了黑化后的自己;他用谜语测试哥谭各界大佬,企图寻找一位导师,每一次的无果而终都再一次加深了对企鹅的复杂情感和对新身份的思考;他用愤怒代替暂时的迷惘,与Barbara联手,他运筹帷幄计划除掉企鹅统治哥谭的过程也算是对谜语人的适应和探索。
Jim Gordon从第一、二季在正义与黑暗的灰色地带努力维持着平衡开始,警察Gordon便一次次面对着难以抉择的矛盾境地。
先是“Who to kill?”,展现了他对Lee的念念不忘,即便在Lee开始憎恨他以后看似已经“move on”的Jim心中何尝不是伤痛?
后是脑海中的旅行,或幸福或痛苦的回忆很长时间以来占据着Gordon内心,迷失其中则免不了彷徨苦恼。
已故的父亲的一番提醒与告诫则帮助Jim找回了做警察的初衷,贯穿整个家族的信念使他更加坚定于自己保卫哥谭人民的使命。
哈维对感染了Tech Virus的Jim所说的“你是我见过最好的警察”虽成为了事后的打趣之语,却也是Gordon为之感动的评价
LeslieTompkins纠结于未婚夫的死和Jim的冷酷无情,向Tech寻找答案的Lee终于用注射病毒的方法释放出了另一个黑暗的自己。
而促成其黑化的因素竟然是对Jim的爱,只不过这份爱多了些霸道和贪婪。
清醒后的Lee留下一纸信笺,此时她深知Jim将永远占据着她心中一方,既是是在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之后。
Bruce Wayne小少爷与猫头鹰法庭的故事不得不说是其成长为蝙蝠侠的关键,Bruce无限接近于父母被害真相时不由得显露出几分急躁,但在强大法庭的威慑下也只好接受谈判后的妥协。
在神秘老头子的洗脑操作下,小少爷再一次感受数年前的伤痛并被“教导”:放下过去才能变得更强大,成为哥谭需要的人。
似警句又如命令般的话语句句暗藏阴谋,被夺走亲自处决杀害父母的凶手的机会时小少爷再一次觉得不甘心,而这种不成熟的情绪恰为敌方所利用。
最后,已经近似冷酷的Bruce在将长剑刺向阿福时终于醒悟,自己不是没有情感的机器,不是被人支配的工具。
对母亲的怀念、对父亲的尊敬、对管家的依赖即便看起来似乎是执念甚至是弱点,但也正因为有了心中的这一方柔软以及坚毅勇敢的性格才使得Bruce Wayne成为真实完整而独一无二的存在。
“Not to kill.”是少爷在阿福的引导和自己的思考下得出的行事准则,这次,他无需所谓“导师”灌输思想,因为他已足够了解自己作为Wayne家的人该担负怎样的责任以及如何去维护正义。
在这里我也找到一些共鸣,我也曾迷信座右铭式的警句或说法,认为找到一句符合当下心境且具深刻含义的句子便能将其作为信仰寄托。
然而妙语也好,金句也罢,它的创造者才是它唯一的主人,它是特定经历的产物但不一定是其他人所信奉的至上真理。
看似能感动自己的说法细细看来也许漏洞百出,毫无逻辑,甚至隐含着部分人的心机。
“你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
”真正的“世”也许用不着我们去救,但探索自我,不断成长和塑造自我能将自个儿从阴霾里救出来并阳光上好一阵子。
Barbara&Selena&Ivy“这里可是哥谭。
”Barbara一笑,让我想起一大串的“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每重生一次芭姐便换一次发型,早早解放了天性、时而大笑、时而严肃的她同样渴望成为哥谭的女王,尽管相对猫头鹰法庭她显得太弱小,但凭借野心家的精神她不断开辟着前方的道路,(的确是千方百计)祝愿Barbara事业成功吧。
小猫的母亲的回归与欺骗,与少爷的情感的波折(也许算不上吧),周遭的风云变幻使Selena不想如从前一样只是苟活着(survive)。
甩出长鞭击碎玻璃杯的一瞬间她笑了,已经经历过一次死亡的小猫想变得不一样,从前的忙忙碌碌只是为了生存,如今多尝了一些哥谭的苦与甜,她的确想要生活,建立自己的地位,提高自己的价值,就像塔比莎一样也好吧。
瞬间长大的Ivy身体里仍住着那个热爱植物又有点缺根筋的小女孩儿,彼时被Selena偶尔闲笨拙,如今也不受企鹅重视。
所以Iv虽然y已经能用香水控制他人但仍想要获得更强大的力量,就像Edward想让谜语人成为传奇,小猫想开辟属于自己的新天地,逐渐成长起的新角色迫不及待地生长,希望即将成为毒藤女的小薇加油鸭。
似乎所有人在某一阶段都会思考“我是谁?
”之类的问题,用动态的眼光来看则会有“我想成为谁?
”的自我拷问。
曼城一位心理学者在一次ted talk中提到类似“是经历和环境等因素使我成为了我,而不是这个‘我’本身具有构成我的因素就被定义为‘我’。
”(这样的描述也许不太准确,但演讲者所举的手表的例子可以算是很易理解)于是我们可以理解成这个时时刻刻与自己同在的“我”是可以变化的,只要我们愿意。
就像拉马克用进废退的学说,(即使是生理上的),至今未被抹杀也就似乎给人类留下一点美好的幻想。
从行为、思想等方面寻找成长的余地(很喜欢I still got room to grow这句歌词)既是进一步了解那个自己不变且正因此与众不同的特质,也是从生活这本书里去汲取将自己变得更好的力量。
“Changes are gradual.”许久之后暮然回首之时,愿我们能发现一个更棒的自己。
Everything is a maze. The only difference is whether we realize our place within it. How long have you been blindly running down the corridors of your life only to end up in the same place? It's time to take a direction.If having the virus allowed Gotham to brace its worst self, the cure should remind us there is always hope. A chance to remember who we can be rather than who we are.
S3E4-I can’t be bought, but I can be stolen with a glance. I’m worthless to one, but priceless to two. What am I?-Love.S3E5-I am the son of water, but if water touches me, I die. What am I?-Salt.S3E6-You struggle to regain me. When I’m lost, you struggle to obtain me.-Time.S3E7-What can’t you have for breakfast or lunch?-Dinner.S3E8-What must be broken before it can be used?-Eggs.S3E11-Rich men want it, wise men know it, the poor all need it...-Love.S3E15-Light as a feather, yet no man can hold it long. What am I?-The answer is... your breath.S3E15-I can fill a room or just one heart. Others can have me, but I can’t be shared. What am I?-The answer’s love.-No! The answer is loneliness.S3E15-I can be a member of a group, but can never blend in. What am I?-A snowflake.-No! The answer is individual!S3E15-I feel your every move, I know your every thought, I’m with you from birth, and I’ll see you rot.-A reflection.S3E17-I am a man who holds a high position,who shows two faces to all those he rules,a fraud, criminal, and sometime politician.Gotham, my constituency of fools.-A two-faced politician whose constituency is Gotham. The mayor?S3E17-You can see me, but you cannot touch me. The flick of a switch, I enter your home. With another, I leave you alone. Where am I?-TV.
《哥谭》主角:吉姆·戈登,布鲁斯·韦恩(小蝙蝠)等等,这个吉姆·戈登给人的印象太深刻了,一丝不苟,坚持正义,直板,不会说话等等,为了正义,为了真相,为了事实,不仅惹了“好人”,而且惹了“坏人”,但是他心里是为着人民的,心里是想做善事的,只怪哥谭太过chaos,他的本意并未被人们理解,好在,在事件的不断发展,人们看到了他对哥谭这座城市以及人民的不离不弃,人们选择信任他,而他也得到了他应有的回报:哥谭警察局局长。
说实话,人们是可以从这些影视作品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的,正如“有时候听歌不是因为歌好听,而是歌词写的像自己!”一样,曾经,我也是那么地一丝不苟,总觉得人们是有罪的,人心是恶的,于是同很多人“作对”,也因此得罪了很多人,好在,在我很多语文老师的影响下,我爱上了读书,在校三周,一周一本,励志书,小说(其中包括初一没看懂的《三个火枪手》),散文,诗集等等,夜夜看,带给我的感觉是:书籍真的用处很大。
它能给人带来很多种不同的思想,以至于这让我觉得社会本就如此,你一个人或许能改变什么,但你一个人并不是什么都能改变,社会在人们心中埋下的种子,你阻止不了它生长,乃至蔓延。
补充:戈登心里又咯噔了一下
其他我在短評已經講過了就省略其實我沒有像大家那樣太討厭fish,雖然講話很臭長,但至少行動顯得有頭腦有組織會領導,多次出來救場,重點救了企鵝。
比起來我更想lee退場,真是又偽善又自私,比瘋之前的barbarla還煩,之前顯得那麼大愛、人人友善,打了病毒後還看不起我們的小吉祥物butch說他是擦鞋的,呵呵captain打病毒那麼久還知道要幹他眼中壞人,可沒對人惡言相向啊。
當初當著barbara說喜歡gordon認真當警察的樣子,之後最常說的話就是整天要gordon辭職陪她遠走高飛,gordon性格和理念沒變去到哪不都一樣嗎,這就是標準只會背書沒有腦子的醫生;孩子沒了又不是gordon的錯,自己願意跑回來gotham,外面多的是工作,非要當回警局法醫敢說不是為了能常見gordon?
gordon三番四次祝福你們也保證不打擾(除了查案的時候),妳倒是一直往人身上貼,結婚前夕還獨自跑前男友家想人挽回,我是gordon的話老早給她幾個巴掌了,不愛mario又佔著別人對妳好,說白了就是怕分手、gordon也拒絕自己的話就沒人要了,妥妥的女表屬性,可惜沒有lee跟brabara對打的劇情,不然我都能想像brabara會怎樣邊吐槽她了,打完解藥看似變回“正常”在我眼裡只是因為她平時就很會說話和偽裝而已。
看到strange被企鵝報復真爽,目前最正常的角色就是哈維、 盧修斯和阿福了,每次都會說出觀眾的心聲,估計也是編劇很想吐槽自己吧XDBruce被洗腦我覺得太誇張,但只論他也是中二病青少年時期還說得過去,最棒的是管家俠充滿感情的發言,真的超喜歡阿福的口音,每次他義正辭嚴教訓主角們時都要翻回去重聽好幾次、簡直是享受,可憐的是又又又被當沙包插了。
目前看下來firefly和freeze是經常會出場的要角,定位也不是zsasz或ivy那種“我就是出來玩”的輕鬆角色,所以必須批評第二季給不夠這兩個角色的描寫時間,freeze陪老婆自殺那一畫面還算感動,firefly就是腦子不太行又想趕緊脫離壞家人,我個人其實挺喜歡第一季的慢步調,你會有足夠時間陪著企鵝和謎語人體會他們的心境,能對角色投入感情,如果當初第二季多給幾集讓觀眾看firefly平時當灰姑娘有多慘的話會好很多。
必須說第三季整體的故事性仍然是寫得很好的,貓頭鷹雖然是傳統打完大佬上面還有大大佬和大大大佬,但寫得不落俗套,只是部分支線特別是感情線很沒必要也爛;動作戲以劇集來講一直都是交足功課甚至有好幾幕超帥;選角幾乎都很棒,今季雖然不像第二季都是頭腦型的boss,瘋帽子的演員很給力,只是角色定位智力和能力真不大,沒了陀錶啥都幹不了,Jereme簡直沒話說就是再世版的Joker,我記得他還演IF的小丑,前途無限啊,最後引出 Ra's al Ghul,選角 Alexander Siddig 比電影版的John Neeson適合太多了,當年他演天國王朝是我最喜歡的角色之一。
最後最後,光是最尾的畫面和bgm就值回票價了!
编剧已经把控不了这个设定了
真的越来越烂了。剧情已经放飞自我毫无逻辑了。蝙蝠侠的感情线也是稀烂
摸着良心说啊,这季都是什么东西⊙_⊙
主角光环太耀眼,第14集估计会成为很多人的童年阴影,小企鹅虐的我心肝疼,芭芭拉的身材是我的理想目标,小猫真好看,bruce要成为小蝙蝠侠了,哥谭真是少有能追下去的美剧了。
除了Fish阿姨乱入一般的出现之外,季终集还是相当对得起熬夜看完的……
第一季可以,第二季垃圾,第三季我根本没看,第四季评价我都不会给。
年度最佳 这版Alfred是最好的 喜欢他多过Bruce Wayne。最后一个shot Bruce在楼顶一站身后是Gotham夜景 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第三季真的一度要弃实在是太脑残了剧情....不过结尾还给力该死的死都往正道上发展了
好像往魔幻的走向去了,下一步是不是要变很多超能力者然后组个复仇者联盟啊
GCPD一年要死多少人?谁来了都得团灭一回
剧情这么烂 打四五星的估计是有粉丝滤镜
又名哥谭爱情故事/小鹅追夫记/深柜谜语人传说
季季都有挺多剧情Bug
戈登这是一季换一个妹子的节奏啊。
果然会半部分都会拉跨
落入俗套
超级烂
第三季开始越来越像肥皂剧,原片看不下去,看解说也看不下去
剧情比之前弱了不少 勉强能看 全局最吸引人看下去的只有小企鹅。另外说一句 哥谭炮王单挑之神专业拆桥渣男戈登这个角色太不讨喜了
戈登又跟lee在一起哈维是个好伙伴;小少爷帅了不少开始和猫女谈恋爱了管家这季挨不少刀;企鹅和谜语人相爱相杀;猫头鹰混了几集;小丑和鱼妈出来打了个酱油;疯帽子和爱丽丝贯穿整季(?);虽然有狗血但还是很精彩的一季,所以第四季应该蝙蝠侠要正式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