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做一个连连看:一个成功的富翁,坐拥豪宅名车,孝顺母亲,疼爱妻子,提携兄弟。
一个落魄的警察,在警局被同时排挤,在家里和妻子闹离婚,和自己的律师搞在一起,而且八成得不到儿子的抚养权。
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杀人不眨眼,利用战士尸体进行毒品运输,铲除异己。
一个维护法律的斗士,面对大笔现金不动心,坚持原则,揪出社会毒瘤。
每个人在社会的角色都不仅仅只是一种,而生活不是童话的一个证明就是,无论谁,总是有些扮演的好,有些扮演的差。
Frank是拥有成大事的潜质的,他懂得如何安抚平民,懂得如何打击对手,懂得韬光养晦,懂得步步为营。
从不招摇让他一直在警方的视线之外,如果不是女友送的皮草,也许还不会有人发现。
而对于稀释纯度的事情大为不快,更说明了此人绝非泛泛之辈。
相比之下Richie要差的多,处理不好家事的男人大多是有些吊儿郎当,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
显然Richie并没有把如何构建和谐家庭当成自己的首要任务。
也许孤独的正义感也使他变得更加的孤僻。
然后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国家元首,你希望身边的是谁?
如果你是一个妻子,你希望身边的是谁?
世上的确少有完美男人,渴望他的优点的同时,也应该包容他的缺点。
当然前提应该是立于天平两端时,优点更重些。
一个因廉洁和正义而被孤立于污水横流的警界的小警察,一个因黑人身份而被排斥于黑帮社会的黑老大,一正一邪却有着同样被同族视为异类的悲凉处境,当两人因共同的遭遇而惺惺相惜时,很容易联想到《喋血双雄》中的杀手与警察最后面悲壮的结局。
但本片中卢卡斯和罗伯茨的联手却给了我们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大团圆结尾。
罗伯茨利用卢卡斯的证词成功地指证了警局缉毒部门四分之三的警员以及政府部门其他涉黑人员共计150多名公职人员的受贿及犯罪事实。
一举摧毁了纽约的毒品王国和政府及警界的腐败网络,真是大快人心。
而由警察转作律师的罗伯茨又成功地将卢卡斯70年的监禁时间缩短为15年。
当卢卡斯刑满出狱后,两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走在纽约街头时,就像两个旧时的老友,这一黑一白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安宁和幸福,结局没有落入是英雄就要以悲剧收场的俗套,非常给力,很过瘾,好人有好报,坏人下地狱。
画面很暗,可能导演想体现60年代的感觉吧,反正我不领情。
两个主角都是老戏骨,演得没话说。
华盛顿还是老样子,演智慧和坚定的角色,今生可能再难突破了,当然我可能要求高了点。
克劳不错,这几年演的片子一个一个样,还有空间,这是题外话了。
片子不细说了,有兴趣自己找来看。
只是不明白,克劳演的警察一直给人软软的一副失败的样子,怎么最后几句话就把丹泽尔演的显得很智慧笃定的黑帮老大说服了?
要知道最后帮抓了这么多人还是判了70年,虽然后来减到15年。
别跟我说他为了家庭,哪个家庭能挨15年?
何况他不承认也未必会输,最后被没收的两亿五千万拿来打官司陪审团未必会判有罪。
所以感觉很突兀,桥段的处理不到位。
一个黑帮故事,一般都要置于一个特殊的环境中,大到历史风云,小如内部背景,才能显得传奇。
取材于真实的《美国黑帮》,看看名字就知道在这方面是有备而来。
不过这个名字说起来也“中庸”的很,有内容也有些气势,却不见独具一格横空出世的个性,不过不失,基本也就是整部影片的调调。
《美国黑帮》有一个越战的大美国背景,同时也有一个具体的黑帮环境。
一代老大的去世,是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
群龙无首,各自为战。
如果和旁人做的没什么两样,那就算再有能力和努力,差别也就只是一定程度上的优劣量数之分,而不是本质的区别。
要想独领风骚、成为新一代的局势掌控者,就得另辟蹊径,并拥足够的眼光和勇气。
有个人走了出来,他利用军中的关系,开辟了一条从毒品生产地直接到美国本土的空中走廊,这个人就是本片的主角弗兰克·卢卡斯。
在战争的掩护之下,很多东西都变得微妙,不再是简单明了的黑白之分了。
弗兰克·卢卡斯曾是“老教父”的司机及亲信,得到过他的言传身教,保有了老一代的传统,又有自己的魄力和精明。
其中最厉害的一条,就是他的商业头脑。
他想到从原产地进货,降低成本又同时提高了质量。
他利用家族亲友组织起一个严密有效的销售网络,而且还打造出专属的品牌效应。
当这一切在监管下运作起来之后,要做的就是等着收钱了。
象这样一个胆大心细深谋远虑的人物,是非常有戏的。
让丹泽尔·华盛顿来演是很棒的,这也不是他第一次演“坏人”了。
在《训练日》中是带着些很明显的“匪气”的,但在《美国黑帮》里形象则不需要有什么改变。
因为除开他干的违法的黑帮生意,他本身的形象还是满容易让人产生认同的。
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优点,在平时他还总是刻意的谨慎低调,实在是个不一般的人物。
就戏来讲,平时的低调,是为某些时刻的爆发准备的。
突然的反差和对比,增加人物的不可预知性,随着观影的过程中对“不可预知”的熟悉,人物也就变的丰满起来,同时带来的戏剧冲突也起到调节影片节奏的作用。
片中,枪杀挑衅的对手和教训弟兄,是非常直接非常暴力的两段。
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烧裘皮大衣那场戏。
因为是妻子送的礼物,所以弗兰克打破自己的一贯风格、穿着皮衣去看拳赛,结果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这也是整部电影中相当重要的一个进程点)。
烧皮衣的时候,是没有丝毫的犹豫和顾忌,倒是为自己的偶尔一次冲动很是自责和不满。
弗兰克和妻子的关系,走的也是“先甜蜜后分裂”的老路,就不多说。
值得说的是有关亲人家族的关系和态度。
很多电影中的黑帮老大,最喜欢挂在嘴边的就是“为家族办事、为了维护家族的利益”之类的话。
在《美国黑帮》中,弗兰克将整个家族都带入到他的事业中,因为他个人,让整个家族的人的生活彻底改变并对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影片中特别提到了他的一个侄子,本来非常喜欢且也擅长打棒球,在跟在他身边一段时间后,对棒球已完全没有兴趣,也根本不想进什么扬基队了,而是一心以弗兰克为榜样,也成为一个如此荣耀的人。
对此,弗兰克当然是无言以对,他不能空口去教导他对错是非,更不可能从此变化身形去树立一个新的榜样。
因为他的关系而改变了一个人的观念、未来,比起家族生计的依靠,这样的负担更沉重也更难以承受或消解吧。
如果说弗兰克象冰的话,那里奇·罗伯茨警官就是火了。
里奇特别的地方是他以不收黑钱上缴赃款闻名,并因此成为弗兰克后来的直接交锋对手。
扮演里奇的也是个大卡,罗素·克劳。
相比黑帮老大,这个正义警察的角色就显得单薄的多了。
虽然,家庭问题、事业问题、信义问题、寻找线索的问题、等等的问题,有很多的问题来塑造他的形象跟性格。
但这些只是象被被贴上去的标签一样,只有叙述,没有内容,得不到充分的展开,也就没有展开后最后重组得到的新鲜和丰富了。
我个人是觉得这个角色很不吸引人。
主将如此,他手下的那些就更无足轻重了,整个特别小组显得毫不“特别”。
(在这边突然想到了《铁面无私》,里面的特别小组的四个成员个个让人激动、感动。
这几个人都没有铺开描述,就是性格加事迹,就有荡气回肠的感觉。
虽然两部电影警匪之间的着重点不一样,但人物的表现力很有差。
)角色不够光彩,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两个最重要的对立角色之间缺乏直接的、真正激烈的碰撞和交锋。
一个是早已隐藏好的、专心于生意的黑老大,一个是在逆境中寻找蛛丝马迹的小警察,两者各忙各的,到最后才真正相交,且还变成了合作者。
真正与双方直接对话的,还是那帮坏警察比较多。
收黑钱的坏警察的存在,一方面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一个标签,另外也为黑帮老大和正义警察的最后的合作提供可能。
《美国黑帮》,当然是以黑帮的故事为主,也是黑帮的部分更精彩些。
《美国黑帮》是一部形式严谨的美国黑帮片。
这种严谨性或者说形式感体现在影片各个方面。
人物设置上,正反双方一开始即被刻意设置为对立面。
两人一黑一白,一警一匪,Frank注重家庭,社区,自律(family, community, discipline),这些与其导师,当时主宰Harlem的黑帮首脑Bumpy的言传身教是分不开的。
Bumpy死后Harlem陷入混乱,人人都想分一杯羹,原先并不起眼的Frank倚靠自己的胆识,从越南丛林深处直接进得高纯度的海洛因,以低廉价格出售优质"产品",一举占领纽约毒品市场,在这段权力真空期跻身上位;另一条叙事线上的主人公Robert则正处于同事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危机中。
他如数上缴了截获的一百万美元赃款,在当时贪污腐化的警局这么有职业道德自然是千夫所指;另一方面他热心工作而怠慢了家庭,并且不能停止不断在外寻花问柳,终至老婆把他告上法庭,要剥夺他对儿子的抚养权。
用老婆大人的话来说,他对得起职业良心却对不起家庭( 当然,这话其实已被我篡改,原话更狠:you don't take the money for one reason, to buy being dishonest with everything else)。
两条叙事线开始时各自为政,用大段落平行剪辑不断交替。
两线的汇合颇值得注意,时间上处于影片正中,Frank这条叙事线上则对应gangster的兴衰转折。
其时Frank正处于其命运的顶峰,商场上迫使意大利Mafia家族俯首称臣;情场上亦春风得意,新婚在即。
此刻Frank携美人观看Muhammed Ali的拳王争霸赛,台上台下尽显黑人兄弟的王者风范。
只可惜,所谓最顶峰说得就是从此之后便一往无前地走在下坡路上。
此前Frank谨记Bumpy的教诲,行事低调,只是这一次,或许他太得意,太需要庆贺一下了,不仅一反常态地衣着张扬,席间更与黑手党谈笑风生,还坐在比黑手党首脑更好的位置上,这些当然都引起了Robert的注意。
其后Frank的命运急转直下,新婚第一天即受到腐化的纽约警察Trupo的敲诈,其后又与另一帮派发生冲突,并遭枪袭。。。
**********************我要剧透****************************我真剧透了嘛?
这种类型片的结局难道还猜不到嘛?******直至最后越战结束,切断了Frank的运输路线,而Robert则掌握了Frank一干人等贩毒的证据,将其送至被告席上。
两位主人公中Robert的角色有些薄弱,虽然影片也为他设置了arc,从开始畏惧公开演说到结尾在评审团前侃侃而谈,并最终成为律师,这个角色有变化,他反贪的信念也可能是逐渐增强的,但仍然缺乏厚度。
尤其是心理动机交代不清,他缘何两次拒收那一百万,完全可以交代得更清晰更有说服力一些(Frank被捕后,称愿意在他车后厢放上一百万以收买他--这一设置与之前那次构成对称)。
而Frank的角色无疑完整许多。
他童年目睹三K党身份的警察对其亲人无端欺凌,从小便树立起对警方,政府这些"秩序维护者"的极端不信任。
后来他跟随Bumpy,后者为他指明了道路。
影片开场,一扇门拉开,Bumpy向台下的Harlem贫民欢呼Happy Thanksgiving,然后发放火鸡。
Frank在台下默默注视这一切,注视着台上的英雄,他的Martin Luther King,这扇门的拉开也是他美国梦的开始(伴随门的拉开还有光线的变化,暗喻enlightening)。
其时美国深陷越战泥潭,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越战是政府对于公民的欺骗。
与此相应的则是警方的贪污腐败,Trupo便是一个的典型,他甚至敢于主动出击,勒索黑帮老大Frank。
还有军方的腐败,Frank通过士兵棺木进行大规模贩毒无疑已买通了军方高层。
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正不断被剥离(moral decline)。
小店被超市所取代,糖果店成了麦当劳,服务业变得这么impersonal,正如美国本身成了一台impersonal的国家机器。
如此种种传统的式微可以用Bumpy死前的那句话来解释--No one's in charge。
年老的Bumpy对此已愈来愈力不从心,只能"forget it",说话间一个远景镜头,画面远端的Bumpy与Frank被近处一台台巨大的电视机,一排排挂灯所over-shadow,Bumpy说完话,便断了气。
Bumpy虽然死了,但他对Harlem秩序的维护,他的行事风格却在Frank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
如果没人在维护秩序,那么他就应当站出来恢复秩序,恢复美国人对于家庭,对于社区的commitment,恢复传统的价值观。
他成功了,并且倚赖地正是家族产业,正是整个Harlem对他的支持,不过另一方面他的成功倚赖的也是毒品,他与腐败警方军方的合作。
他成功了,但千千万万的人死在了毒品手中,千千万万的家庭毁于一旦。
影片一处对比蒙太奇触目惊心,先是Frank与其一大家子在铺着白色桌布的西式餐桌两旁,手挽着手,做餐前祷告;随后几个快切镜头,一个又一个junkie注射毒品,然后一个个瘫倒在地,家破人亡,其惨状诸位看官可以借Requiem for a Dream的结尾来visualize一下。
容我插几句话说说影片的剪辑,应该说此片的一大看点便是剪辑。
剪辑点的选择(飞机,车,复习/考试的时空跳跃,非常利索),同质影像的插入式剪辑(伪造护照的笔/注射毒品的针筒,etc),声画对位的运用--Robert抓住Frank一个手下的把柄,声空间是Robert的威胁之语,画面空间是后者在厕所战战兢兢地给自己绑上窃听器。
声画对应于不同时空,但因果关系强(声音->画面),且简洁有力又加快了叙事节奏。
此片还用了不少蒙太奇,洗练的镜语交代了Frank毒品的贩运;加工;流入市场;其势力的崛起。
有几处平行剪辑也颇直一提:比如Frank把他一帮堂兄弟拉来扩充自己的实力对应于Robert挑选人手组成缉毒调查组。
更有力的一处是影片高潮时Trupo在Frank家搜索Frank的逃命钱对应Robert在机场搜查Frank的毒品,让人直觉得Frank大势已去,其后他与家人一如既往地去教堂做礼拜时,教堂钟声仿佛是为他而敲的丧钟。
待他走出教堂,便已被警方包围(教堂这段也与影片开始Bumpy的丧礼,中间Frank的婚礼相对应,其意义不言而喻)。
Frank最终选择了与Robert合作,共同剿灭警方与黑帮的犯罪分子。
其实,虽然表面上看这两人处处不同,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并不是敌人,他们的敌人是各自阵营中腐化分子。
Robert在Frank表示愿意供出黑帮犯罪分子时说"I will take them too",显示出他更关心的其实是警方内部的腐败。
而Frank的夺权如前所述是因为对于混乱现实的不满(当然,这是艺术作品中的拔高,现实中的Frank的动机就不那么简单了)。
这一警一匪,都对这没有法制的社会甚为不满,都希望改变这种状况,只不过,他们有不同的处事原则。
Frank是传统家庭伦理的拥护者,而Robert则是性解放运动的产物(我瞎说的,崩信),在性关系上极为随便。
但这一差别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对于改变社会现状的vision。
最后Frank因为合作态度好,坦白(难怪叫Frank)从宽,得以减刑至15年。
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是他15年后走出监狱,踏上纽约街头,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听到的是不绝于耳的黑人RAP。
他身后的监狱大门拉下,与片首Bumpy在Harlem施舍时大门的拉起相应,表明Frank Lucas美国梦的终结。
这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越战结束了,以对美国人最好的方式结束了(end with the best way);警方名目张胆搞腐败的时代也终结了,以最好的方式终结了(Trupo的自杀)。
所谓的American Gangster大概也不只是被黑帮的gangster,也包括了那个混乱时代一切为非作歹的人。
时代背景在此片中至关重要,这是越战,民权运动,吸大麻,性解放的时代,一切价值均被颠覆,重估,什么是正,什么是邪,在那个时代真不是那么容易说清的。
这个时代对于Frank来说,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他的传奇离不开这个chaotic的时代,他的成功正在于他抓住了时代赋予他的契机,而他的失败则是这个时代终结的大势所趋。
在Frank出狱时美国已经进入里根时代,Frank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连同它的梦想,它或许丑恶但却富有魅力的一面。
美国黑帮真是名副其实阿,黑,真黑。
海报,黑色的背景,DW叔叔穿黑衣,RC叔叔穿白衣,在配上两人的黑白肤色,真绝了,就看见一黑一白两大色块,就跟巧克力酱里滴了滴牛奶,连他们脸长什么样都看不清楚了......画面,身在中国,就算再期待两大影帝叔叔彪戏也不会买张机票飞到美国看啊,所以我就看了张也不知是枪版,TC版,还是TS版但肯定是盗版的碟,那个画面啊,清晰是清晰,就是很黑。
影片本身就描写比较..厄..厄..肃杀的社会背景,那场面恍如世界末日,再加上一大堆黑人朋友在屏幕上晃来晃去,无奈之下,我只好把电视机的对比度和亮度都调到了100。
故事情节很简单主副两条线。
主线写了DW叔叔从一个小司机到大毒枭,再陨落的故事。
副线则描写了固执但风流又有点小暴戾的RC叔叔的一塌糊涂的生活及他如何让DW叔叔陨落的。
情节很老套,而且有部分向教父们,盗火线们,疤面人们致敬的桥段。
于是很多观众就以此为矛狠狠地批斗了它,“没新意”,“老套”...但要知道人家好歹也换人了好伐?
人家不叫教父四,也不叫盗火线续集,人家有自己的新名字--美国黑帮唉,比纽约黑帮听上去大气多了吧?
比虎胆龙威4们,蜘蛛侠3们有新意多了吧?
如果以上您还不能满意,那么好吧,刨去其它的因素,光看看两大影帝叔叔一张一弛的给你讲故事,即使不是花痴难道我们还不能欣喜若狂么?
很多人喜欢拿DW和CR与RD和AP叔叔比,是太相似了,都是一个低调沉稳的罪犯,和一个张狂,暴戾的警察的。
同时,两个罪犯都生活安定并且坚定,有清晰的道德标准;两个警察又都生活一团糟,而且都游走在善与恶的边缘。
但,DW叔叔身上更背负了整个家族的兴衰甚至更宏观点,还有种族的高度,并且东窗事发后,并不选择逃避,"这是我的国家,我在这里...",而德叔叔就不一样了,除了一个还没领结婚证的准老婆,他孤家寡人,了无牵挂,而且东窗事发了,急于跑路。
或许正像DW叔叔不只一次的提到的人分为两种,要么声名鹊起,要么默默无闻。
DW和RC叔叔实在是刻画得太完美了(请允许我用一下“完美”,就一下下) 另外各写两个人的一个细节。
DW发迹后买了套庄园,然后把一家人从贫民窟接进来入住时,连“sold”的牌子都没撤掉呢。
那庄园从导演的视角看过去,像极了美国的某政府要地,或许是在暗示DW叔叔的美国梦吧。
CR叔叔临开庭前,扯去新买西装的商标,一向不羁的RC叔叔还真kind of nervous......
此片是近期的热门影片,典型的叫好又叫座,好评如潮,IMDB8.4分,连续数周北美票房冠军。
阵容强大雷德利·斯科特指导(《银翼杀手》《角斗士》《异形》《末路狂花》《火柴人》……),两大奥斯卡影帝丹泽尔·华盛顿、拉塞尔·克劳,外加《辛德勒的名单》的编剧。
几乎是不得不看的片子,也是冲奥热门。
近年少见的黑帮史诗片,形态上更接近《教父》,讲述了一个美国本土黑人黑帮老大的人生,丹泽尔·华盛顿的表演极为出色,令我倾倒。
相比之下拉塞尔·克劳所饰演的这个优秀警察的角色显得有些枯燥,缺乏亮点。
影片整体质量的确很高,比去年老马的《无间道风云》好。
本剧为双重主人公,一个是社会组织中的黑帮头领,即十恶不赦的大毒枭,一个是被警察局革职的刚正不阿的警探,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之后,二人殊途同归走向了联手合作。
当然,我们会觉得着一定是一部好看的影片,因为警察与小偷正邪对比这对天然具有公敌的职业,居然融合。
因为我们的普世价值观和四维空间中,只有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任何一种中间值都被剥夺了它本该承载的同情和恻隐之心,可是我们在这部2007年的电影中看到了,那些中间值,那些我们没办法一口否认的对错是非。
我觉得那是现实,因此我对两位伟大的主人公抱有一致的敬意。
故事是从坏蛋(华盛顿饰演)的视角引入的,或许是观众更喜欢看保险和刺激的部分,而且那些不为人知的罪恶一面往往就像八卦一样,对我们来说是相当猎奇和具有吸引力的。
如果从好人的视角引入,大概没有什么稀奇的,或许会变成生活剧一般的来交代好人的生活现状,好人的生活永远和现实无差别,因为我们都是好人的一份子。
故事拉开大幕的时候,正式卢卡斯成长的背景展现和他仇恨的累积,卢卡斯做颇豪的保镖、司机、债务人等为其工作15年如一日,他就像是颇豪的复刻品一样,思想和行为深深烙下了他的印记。
就在他的人生导师也是曾经的秩序统治者的去世上,悼念会变成了大型社交舞会,因为颇豪掌握了社会大部分的财富和绝对的权威地位,可以说每个人都欠他的钱,大债主死了,也没有人宣告继承他的威望和地位,因此每个人都像中彩票一般开心无比,人们瞧不起甚至奚落卢卡斯,没有颇豪的世界,他甚至不如一条狗,被人人睬在脚下,看不起,甚至受尽侮辱。
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被旁人等着看好戏。
这些使卢卡斯不断回忆起,颇豪临死前跟他说的话,这个社会已经没有秩序,所有的人不按照规矩办事,没人治理这个社会,社会乱了,人心也乱了。
颇豪的这些话,就是本片想要表达的主题,恰恰也反应了美国70年代的社会现状,人们生活在迷茫中,黑吃黑的社会现象一如片中的缉毒警察犯罪走私一样,成了社会常态,让人们对政府失去了信心,人人自危,片中反复暗示社会的乱象,黑白颠倒,卢卡斯和颇豪黑社会却长期免费给穷人发放食物,维持着社会秩序等事,警察却坐着抢劫、勒索、贩毒等营生,监守自盗。
因此卢卡斯在思想和情感上就受到了内外两重的压力,使他欲望扩张,渴望成为掌权者,有话语权获得统治秩序。
他开始贩毒、当街杀人,肃清异己,低价出售高纯度的毒品来来占有市场,树立规矩和秩序。
我们看到了丹泽尔华盛顿强大的人物气场和人格魅力,他孝顺陪母亲去教堂祈祷、不禁女色深爱妻子、不吸毒、没有不良嗜好、对曾经帮助过他的乔仗义疏财,好像除了贩醉这条天罪,我们看不到他的缺点,当然男人有点脾气没事惩罚个小弟啊,忽略不计,卢卡斯摇身一变成了极其成功和幸福的精英。
与他恰成对比的则是罗素克劳饰演的失业警探里奇,他与妻子对簿公堂被指责没有责任心、丧失孩子的抚养权、和律师瞎搞、交瘾君子朋友、被警察局开除,身上一堆事务缠身,彻头彻尾的失败者,纵使他有数不尽的缺点,可是他却是个坚守原则的人,他上交了查来的赃款,在众人眼里他是大傻子,他反被怀疑和陷害,但是他是唯一保持底下的人。
在这个社会都乱了的时候,他依然清者自清。
也就是因为里奇的坚持和努力,才换来的影片结尾的新世纪和新秩序。
虽然一部是2007年的接近3小时的影片,我却可以有滋有味的,甚至得到很多反思,反观现代社会无不唏嘘喟叹。
我可以理解政府下定决心铲除的大毒枭,他的毒品让无数孩子失去了父母,社会失去了健康的劳动力和生态,人们的心智萎靡,大肆走私和官商勾结,贻害万年。
但如果不是卢卡斯就不会有其他人出现吗?
在当时社会环境下,黑社会横行的70年代,一如香港、日本那些知名的帮派组织,他只是一个名字而已换做亚当斯、乔布斯都一样,社会的走向和进步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群人一系列纵容包庇犯罪的暗箱操作,还有那些不坚定的意志和欲望的驱使。
还有一场戏让我印象深刻,是卢卡斯被捕和里奇的谈话。
卢卡斯明显见过世面,甚至有些胜券在握的试探里奇,问里奇究竟想要什么?
里奇一位正义化身的警探,甚至无法气运丹田的回答。
里奇当年把巨款充公的时候还一个有圆满的家庭,是父亲是丈夫,可是随之而来的是离婚、对簿公堂,卢卡斯就是看到了他可能的弱点,用钱引诱他,本可以任性说出一串数字,可是里奇怯生生的拒绝了,虽然语气不坚定,但他眼神中没有一点犹豫。
通过对比,我们看到了里奇的强大,他可以放弃所有而要坚守职责,这恰恰是我们当今社会很多阶层都确实的,尤其是统治阶层。
如今,很多人年轻男女都在提倡健康饮食,很多人在节食减肥,又有多少人不是在以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为借口,为饱口福之欲而突破底线;又有多少人每天以大量的鸡汤来慰藉自我,以求消减心灵的不安和惭愧,比如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你输我陪你东山再起或者是女孩不要低头皇冠会掉;那些坚持每天一小步人生一大步用在学习上的人,如果真的这么有决心的话,世界上人人都是爱因斯坦和牛顿了。
没有承担过何谈责任,没有底线何来坚守,没有目标何来奋斗,没有利益何来统治和犯罪。
再回到电影本身我还看到一个很有意思也是有钱人说过的,大善必承载着大恶,我们看到黑帮片总是会出现祈祷和教堂的戏份,最肮脏的东西一定要有他最纯净的一面,本片中卢卡斯在配母亲和妻子祈祷完走出教堂的那一刹那,他被警察抓捕,升格的画面和教堂的音乐的衬托,甚至带着一丝崇敬和高尚感,因为我们已经对卢卡斯移情了,我们甚至希望他可以马上舍弃受伤肮脏的事业,做一个好人,那样他就可以被宣告无罪,你看我远远不如里奇那样坚守原则,我总在无意识中认可功大于过或者他曾经是善良的种种说法,就像那句经典台词:我想做个好人,对不起我是警察一样。
零碎的说了很多观感之后的第一想法,完全没有梳理成有价值的线索。
这部影片还有很多值得反复观看的价值,比如他的人物,无论从角色性格还是从拍摄的光影气氛的塑造来说,都非常棒,导演把里奇的警察局拍的极其杂乱,甚至背景中永远响着让观众觉得烦躁和头疼的老式电话铃声,那种咄咄逼人和缺少人情味的声音,象征着某种含义,或许是里奇时刻逼近真相的紧张感,或许是对里奇坚守底线的提醒,或许是里奇所代表的警察局永远处于混乱中的一个映射,我相信还有更多可以说的通的解释,而且二次观影可能会更强烈的感受。
最后推荐看176分钟的完整版,一部好电影请静下心来观看。
除了提起枪就杀人象个黑帮老大,其他部分怎么看都象是500强的总裁,而且还不是那种势利,傲慢、自以为是又金钱至上的那种。
真想对他说,你不做毒品,一样能发财。
虽然警察先生也很让我肃然起敬,但是他太失意了,家里弄得一团糟,没法喜欢他哦!
弗兰克是个人才,绝对是,但肯定不是天才——天生的人才,他的成才源于老黑帮头头10多年的言传身教,当然还有他自己的谦虚好学外加心狠手辣,结果呢,他成才了,毕业了,等到老黑帮头头翘辫子后,他开始实践了,然后,取得阶段性的成功,成为了新一代黑帮头头。
警察里奇是个人才,绝对是,并且还是个情圣,影片短短几个镜头,很隐晦很暧昧交代了里奇绝对是万人迷,不过里奇还是很敬业的,泡妞只是休闲时光的娱乐内容,正事上里奇绝对不马虎,不但粗中有细,而且擅长文武之道,更重要的是,里奇有原则,那个时代有原则的警察不多,有那么几个也都快和流氓一样了,而里奇却能在一锅烂泥里面不染,绝对是人才!
是戏剧就要有冲突,哪怕是真人真事改编,只要是要变成movie,那么就要制造冲突,于是,两个人才借助毒品为媒介,针尖麦芒般对立上了。
我们说,弗兰克很强,是个人才,里奇也很强,也是人才,这样强强对话肯定很精彩,但是胜负很难说,为了塑造人才的高大全,所以错误不能出在这两个影帝身上,那么决定这场胜负的任务就交给了人才下面的人才,我们称之为人才梯队。
弗兰克效仿意大利黑手党的做法,以家族血亲作为人才梯队的选拔基础,用血浓于水的亲情作为信任的纽带,或者可以看做一种模式的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很短时间,建立了自己的贩毒网络,使得事业做大,弗兰克开始有资金在各个阶层如鱼得水,也捎带脚给自己整了一个世界小姐当老婆。
但是弗兰克疏忽了一件事,那就是人才是需要培养的,自己也是被敲打了10多年才修成正果,而自己的人才梯队都是从社会最底层找出来的,从一穷二白变成大富大贵,这些人还没有系统被培训和锻炼,就开始面对唾手而得的财富,人的劣根性就变得无可阻挡。
弗兰克自己很克制,很隐忍很低调,但是下面的人没有被他带到这个思想境界,这就埋下了失败的引子,最后连他自己都被引的一不留神,穿了件5万美金的皮袍子出席拳击比赛,而导致被里奇敏锐的察觉到他是条大鱼,事后,烧掉袍子的一刻,我相信他在做很深刻的自我批评,可惜,晚了,里奇已经用钉子把他牢牢钉在了嫌疑人黑板的最高处。
反过来,看警察方面的里奇,他被委以重任后,也要找自己的人才梯队,相比来说,他的遴选规则更明确,就是那些忠于职守但是郁郁不得志的未被腐化的警察,虽然前面说了,这些人有些就像流氓一样,但是他们保有了警察最基本的原则,只这一点,就难能可贵。
因为他们是警察,所以他们的基础比较好,素质比较高,综合性价比要远远超过弗兰克的人才梯队。
于是,兵对兵,将对将,一盘棋,弗兰克最终输在了基础建设不牢固。
影片结尾,弗兰克作为污点证人几乎帮助里奇连根拔起了真个毒品网络,从而15年后提前刑满释放。
走出监狱门口,迎接他的是既是对手又是合作伙伴的里奇。
两人并肩要穿过马路,刹那间,一辆车飞驰而过,里奇手疾眼快拉住了弗兰克,两人一起转头探视路端,镜头凝住,定格,镜头中,弗兰克有些心悸的慌张和里奇平和自然的皱眉浅笑相互映衬,意味深长。
全程流水线讲故事,和美国往事对比相形见绌。
斯科特出品,绝对有保障。
好莱坞标准生产线生产的伪教父,狗日的个人英雄主义!
剧情不错
影片剧情跌宕起伏,观赏性却极高。
我就问一句:运毒的军方后来怎么样了?
功勋导演,王牌编剧,演技派巨星华盛顿加罗素克劳,最能展示史诗格局的黑帮毒品网络题材,出来的影片却没有登峰造极的好,为什么?除了过于的保守和规矩之外,影片在开头把华盛顿当作伟大枭雄教父在塑造,却在结尾泄了气,虽然符合事实,但未免让人觉得经典性打了折扣。
真遗憾我看不下去。在越南还有常凯申残部把持毒品经营。
没意义的片~
也就一般吧
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
不错,华盛顿演的很有性格
just black and misery ending.
[50]1.流水账+视点不明,如此有张力的戏剧冲突被处理得似乎没有冲突。2.华盛顿的黑帮老大完全没有任何说服力,没有什么展现其个人魅力的桥段,黑帮老大里的范光头。3.克劳的警察角色全程就是纯克劳,既没有意气风发也没有纠结隐忍,本身无比丰富立体却被塑造成一个平得不能再平的角色。4.视听体验还不如手持纪录片,这真的是雷德利斯科特的作品吗?
我只能说冗长。。。无趣。。。
只能说毫无亮点
過於溫吞和無力。這是黑幫片?。
有点无聊
丹泽尔·华盛顿 这么牛逼~
2008年GS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