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一个无聊的下午,无意中打开了这部电影《林中漫步》,本没有抱太大期望,结果却出乎意料。
这是一部平淡又温馨的电影,整体的基调是慢慢的,缓缓的,很舒服。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ryson,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三千多公里的山林小路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的年少小伙伴一—Kates 愿意陪着他冒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摘自豆辦)但不管行不行,他们开始了。
就像所有的旅行一样,同行者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一一他们得面对年轻人不解的目光、碰到一个古怪、爱挑剔的话唠、不慎落水、露营中遭遇灰熊、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有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雨下雪、投宿时还可能只有不干净的床位.他们没有想过放弃,但是Kates想过偷懒一—租车旅行,然后 Bryson制止了他哈哈哈。
如果开车走完这段路,那将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他们继续徒步旅行。
真正地见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影中最震撼我的一幕,是他们边向前走边争吵拌嘴,然后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疊嶂,顿时两人都闭了嘴,镜头拉远,只剩下渺小的人与壮阔的山。
电影的最后,两人不慎坠山,所幸山下不是悬崖,几米之下有岩石拖住了他们,但他们还是被吓得不轻。
那个晚上,他们聊了很多,最后他们决定回家。
第二天早上,路过的年轻人拉了他们上来,然后他们坐着车,回家了。
其实,这个结局很让我惊讶,因为,一般的电影,肯定会让他们走完的,可是这对老人却只走了一半不到,便回家了,因为他们想家了。
但我并不觉得很遗憾或者失望,正如Kates 所说的:“我们经历了夏天的炎热早春的风雪,我们走到脚底流血,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看完这部电影,既被影中的自然美景所打动,也被两位老人的友谊所触动。
希望等我老了,也有这样的伙伴,能陪我去,徒步旅行。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侨居英国三十年的作家回美国,被人讽刺忘本,希望通过徒步阿巴拉契亚山小径(the Appalachian Trail)来了解美国,进行自己的寻根之旅。
影片讲的比较简单,选择了旅途中的几个事件讲述,有一些风光拍摄,但总体平淡,除了主角是两个年过60的老人略显亮点。
让我写下这篇评论的是,影片中的the Appalachian Trail全长2000多英里(也就是3000多公里),是国家级的步行道。
在美国旅行期间,无论是在居住处附近,还是国家公园里,到处都能看到这种Trail,不只是在路边看到,而是非常郑重的在地图上清晰标注和建议,甚至有些公园非Trail根本无法体会到其美妙之处。
当时就感概这种不起眼的Trail网络可能才是美国旅行的灵魂组成。
后来查资料,才知道美国甚至有国家级的风景步道,等级跟风靡全球的国家公园一样(据说目前美国有11条这种国家级步道,要知道美国国家公园也才59个)。
这在影片中得到了印证。
可惜影片对此并无强调,只是一句话带过了,或许是觉得美国观众都能理解?
论Trail运动爱好的起源,可能已经无从考察了,但我猜想可能跟约翰-缪尔有很大关系。
这位特立独行的荒野之子影响了太多人,无论是国家公园之父、现代自然环境保护运动的创始人等光环,还是其流行畅销至今的诸多书籍(美国国家公园纪念品店中很多都是关于的书,我前端时间给女儿读的《我的青少年生活》也是他的自传),都让他在很多很多人视其为楷模。
这在影片中,主角随口引用他的一句话就可以看出。
再回来看中国的情况。
其实类似运动爱好也日益普及,从各种“古道”的被发掘和热门、到各种山脉的徒步指南,虽然还没有形成美国那样的政府级推动,但在民间确实高潮迭起。
从数里到数十里,甚至数百里(比如玄奘之路最近就特别受推崇),徒步道正越来越受到苦逼郁闷的都市的新追求。
这应该是城市化带来的效应之一,美国估计也是如此。
《云中漫步》影片由小说家比尔-布莱德的同名行走游记改编,是真实的故事,由罗伯特-雷德福饰演真实的作家,不知年龄是否相当,但很喜欢老演员雷德福的表演,已近80岁,仍有那种生命的顽强朝气,之前看过他的《一切尽失》,那么大的年纪,演出了很多高难度的跟大自然斗争的戏,令人敬佩。
本片伙同另一老演员尼克-诺特一起行走, 他们要通过徒步旅行全长21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来重新认识美国。
如此高龄,令人捏一把汗。
两个多年不见的老友,因一些小磨擦,长年不见,没想到有一天,他联系上了,一起开启了这个徒步之旅,旅途中发生过一系列的事情,掉在水中,遇上黑熊,跌下山坡等等。
在路上,他们长谈,幽默,生动,达观,坦诚,开始重新认识了自身,让自己坚定下来,戒掉不好的习惯,友谊之花也绽放开来。
影片有美妙的风景,有悦耳的配乐,有两个自然流露,风趣好玩的老戏骨,为电影显得轻松舒服,让观众在面对这个复杂多变,乏味繁琐的生活面前,展开了一付轻快明亮的风貌,像夏夜里一杯冰冻爽口的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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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燃烧的黎明致敬,对着夜幕降临欢庆,请允许我一路漫游,直到死神带走生命。
——罗伯特·塞维斯《滚石之歌》(Rhymes of a Rolling Stone)你为什么要旅行?
因为世界这么大,而我充满好奇?
因为我想通过探索自然、感受人文来寻根?
因为我骨子里是一个爱冒险爱挑战的人?
因为我想给自己施压,不想生活波澜不惊,最后死于一事无成?
还是因为别的原因?
比尔·布莱森绝对称得上事业成功、婚姻幸福、家庭圆满,然而,有一天,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告知家人及朋友一件事——他要在阿巴拉契亚山道进行一次路程2118英里的远足。
阿巴拉契亚小道(The Appalachian Trail)是世界上最长的步行山道,全长3000多公里,它起自美国东北部缅因州的卡塔丁山,向西穿过阿巴拉契亚山脉,蜿蜒伸展至乔治亚州的斯普林格山,最高点在大雾山的克林曼山(Clingmans Dome,海拔2025米)。
该小道纵贯14个州,经过105个城镇,通过8座国家森林、国家公园系统中的6个公园、60个州立公园和野生动物保护区。
有人说“在那些徒步旅行者心中,这条路不仅是最长的一条路,同时更是洗涤心灵的一次旅程,还是最有效的一次减肥挑战和最有故事的一幅美丽画卷。
”据说每年平均有1200人试图走完小道全程,但只有不到200人能在一个季节内完成此行,而多数人只是利用周末或假期进行一两天或较长的远足。
不出意料,布莱森的家人一致反对,他们认为这个想法实在荒唐、糟糕,因为布莱森已经不年轻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健康人要在五个月内完成五百万步的远足都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开车去呢?
而且他的户外徒步经验非常欠缺,山道里充满了各种未知的危险。
因此,妻子卡瑟琳为了打消布莱森出行的想法,特意搜集远足者受伤或遇难的新闻给丈夫看,后来又提出他不能独自一人远行。
布莱森向很多朋友发出邀请,但没有人愿意,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同行者斯蒂文·卡茨,布莱森却在机场发现这个很久不见、主动联系他的老同学走路一瘸一拐,而且卡茨一个小时就得吃点东西防止癫痫的发作,显然,这样一个肥胖多病的同行者会拖后腿的。
但不管怎么样,布莱森和卡茨还是出发了。
就像所有的旅行一样,同行者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他们得面对年轻人不解的目光、碰到一个古怪、爱挑剔的话唠、不慎落水、露营中遭遇灰熊、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有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雨下雪、投宿时还可能只有不干净的床位房……可他们没有轻易放弃,二人也很少抱怨对方,一开始是友善的沉默,而后来的真诚沟通让布莱森和卡茨的友谊增长,他们对彼此更加了解。
因此,比起阿巴拉契亚山道那壮美又迷人的风景,比起二人所遭遇的困难,布莱森和卡茨在远足中的谈话更有意思,而有三次对话可能会让你印象深刻——一次对话是落水后在岩石上休息,卡茨问布莱森:“你拥有了一个男人想要的一切,然而你在这儿,和我跋山涉水,说实话,你是怎么想的?
”布莱森引用了约翰·谬尔的一句话来回答——“有的时候男人就应该拿上面包,扔进麻布袋里,翻过后篱笆。
”卡茨认为布莱森在篱笆院里的生活太完美,可以看到生活的尽头,但他其实像一个笼中困兽想重回森林,而卡茨袒露自己之所以要远足,是因为他不想在监狱度过余生,害怕没结婚而被逮捕或类似的理由。
第二次对话是二人见识了大雾山的美景之后,卡茨在山顶对布莱森袒露心声,讲述自己多年来因为酗酒而产生的痛苦。
而第三次对话则发生在他们被困在半山腰的悬崖,两人感慨自己所经历的大半辈子,卡茨感激布莱森:“你是唯一一个我甘愿为其付出生命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在无路可走的时候能带我走出困境的人。
”如果按照“有志者事竟成”的编剧原则和观众期待,布莱森和卡茨应该走完整个阿巴拉契亚山道,但是导演和编剧并没有这样做,他们被年轻人救上来后本可以继续行走,背包里有牛肉干,水杯里也还有四分之三的水,但他们想家了……最终,布莱森和卡茨放弃看卡塔丁山,也未能走完全程,他们或许没有尽力,也有些遗憾,但是,他们的收获已经很多了,正如卡茨所说的:“我们经历了夏天的炎热,早春的风雪,我们走到脚底流血,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整体而言,《林中漫步》更像是一部真实而温暖的散文电影,没有紧张激烈的情节冲突,没有让你过目不忘的大场面,但电影对日常生活的细腻表现却让你觉得亲切可信,布莱森和卡茨就像我们生活中的邻居一样,开心或忧伤会写在脸上,有优点有缺点,富裕或贫穷,成功或失败,但他们都努力地生活着、思考着。
不过话说回来,《林中漫步》虽然没有表现主人公对远足的狂热信仰,但这次徒步给了一个机会让布莱森和卡茨反思自己过去所经历的一切,对生活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使得他们能够调整好心态,微笑生活,继续前行。
或许,这就是旅行给人带来的一种意义吧!
因此——如果你想旅行,请不要错过《林中漫步》。
如果你爱旅行,更不应该错过《林中漫步》。
先给自己的题目打一下脸。
两个老人家半途而废,但是该看到的都看到了,该碰到的都碰到了。
所以他们也无憾了。
漫天星光下,两个老头在感叹是不是天的另一边还有人像他们一样仰望星空。
答案是的。
美国有种神奇的bus。
它宽大,舒畅,停在一个热闹或者安静的地方。
只要坐上去,就会到达一个温暖或充满希望的地方。
或许是家,或许是天涯。
无论很多年前的《末世黑天使》还是现在这部,当然还有其他很多部美国电影,总会出现这么一种bus,绝不会半路给乱枪扫射,血流满地。
当然斯坦森哥的《机械师》是例外。。。
扯远了。
《瓦尔登湖》看了一些就看不下去了,太闷。
外国名著还是适合排成电影来看。
这部就拍的挺好。
虽然你不能企望俊男美女,(两个老头已经主宰一切)也别想某个大明星突然客串令你手忙脚乱,但是男二那个活脱脱的老顽童还是给你耳目一新。
路途中的风景也确实优美,这就够了。
至于电影里面的内涵,什么美国人文价值观、什么颠覆什么认同,关我鸟事。
这是文艺青年关心的了。
水库和险峰的风景确实是美,结尾的音乐也很应景。
不知道两个老人家还会不会再相见再相约A Walk in the Woods。
假期最后一天,看了A Walk in the Woods的改编电影《林中漫步》。
有些电影是不适合先看完书再去看的,像把甘蔗渣再嚼一遍那么无趣。
从文字中看到的森林总是比摄影机镜头装下的更宏大无边,作者花大量篇幅夹叙的美国东部自然史、社会史也很难在短短的电影台词中传达。
一个有趣的改编是作者在书里一直又害怕又默默期待着遇到熊。
在书里,他买了一本防熊手册,手册里专家说遇到熊千万不要跑,要大吼大叫,勇于跟熊对抗,被他吐槽说你行你上啊,反正我是要跑的。
然后在书的最后几章,他终于在夜晚宿营时遇到了熊。
他和同伴找了半天瑞士军刀没找到,只能握着指甲剪瑟瑟发抖……好几页惊心动魄的心理描写之后,熊,高冷而不屑地,默默转头走了…… 在电影里,他们是这样的:
然后我忽然想起一个月前去附近hiking时看到的告示:
遇到美洲狮,要努力表现得比它更猛!
如果它攻击你就打回去!
看来,从1996年到2019年,专家的观点还是很一致的嘛。
今天看了林中漫步,突然想写点什么,注册了这个全新的账号,可以放心吐槽下,以往读书时代有写日记,QQ空间啥的也有记录,但是日记这东西吧就是写了后感觉过段时间看看发现当时怎么那么弱智矫情啥的,所以好多年都没咋写了,年龄大了,发现没几个可以吐槽的人,就注册个树洞吧。
这电影翻译成临终漫步貌似也行啊,老头比尔参加了葬礼被主持人刺激下想来个不一样的老年生活,打算来个说走就走的徒步穿越森林?
本打算独自前往结果他妻子打印各种可怕旅行事件给他看,这个我深有体会,每次想去旅行但是没人陪,加上微博经常刷到各种女生外出遭遇歹徒身亡的事件,死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歹徒做不到,让我深深的对一个人旅行外出感到恐惧,比尔很幸运他呼叫了自己的每个小伙伴,结果有个不请自来的胖家伙和他一起结伴而行,貌似这老胖子是个残疾,不然为什么脱裤子那里他穿长筒袜,为了掩盖假肢,这对临时拼凑的好基友社会地位也落差很大啊,比尔是名作家,家庭美满,儿孙满堂,胖子好像没成家混的很惨,途中一起经历了走不动,不服老逞强过河掉下水,遇见其他徒步者,那女的唠叨的很,两人还经历了搞笑的艳遇,一棵因为时间要老死的大树,遇见大雪,遇见熊,掉下土坡,一起看星星,一起聊天谈论分开的生活,一起回忆年轻的时候事情,之前因为旅途辛苦想要租车回家,比尔坚持不乘车,在土坡下看星星后两人开始想家了,上来后就租车回家了,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比尔遗憾还没看那什么山,胖子说我们走过春夏秋冬了,这大概就足够了,想家就回去吧,折腾够了回归家庭是旅行的答案?
体会不了啥高深的旅行的意义。
电影有三个地方笑出声,一是胖子住上铺结果床断了掉在比尔身上,二是比尔怕横穿马路走桥下陷入泥泞狼狈回旅馆,三是胖子 艳遇的女人老公拿枪找上门来两人 同步一起把背包扔出窗外,真的很搞笑。
印象最深的镜头是两人吵架吵着吵着就看到前方一大片开阔的森林,那镜头爽啊,好美,在里面,人类好渺小。
想起去年和好友去华山看到美景,也是这样。
回到家后比尔收到胖子寄来的明信片,接下来会做什么呢?
感觉他们还会开始大冒险。
年龄大了无法走完全程是遗憾也不是遗憾,昨天看了王德顺拍的那个视频,这么老了还一身肌肉,厉害啊,没有什么能阻止你去实现梦想,除开你自己。
还是很害怕一个人出去旅游,但是我真的想出去看看,等明年减肥成功体力变好些的时候开始吧,还怕一个人那先从跟团游开始吧,加油!
比尔,很羡慕你有一起折腾的小伙伴,时隔那么多年你们还能这样,仿佛时间没有离开一样。
一位性格内向的作家遭遇“老年危机”,在参加完一次葬礼后,决定要做点什么。
因为多数作家的命运结局,不是拿酒精麻痹自己,就是扣动扳机(参考海明威)。
他步入一座小树林,观看一条穿越的小径,顿时有了主意。
阿巴拉契亚步道(Appalachian Trail),全场接近3500公里,是美国东部贯穿14个州的徒步登山之路。
纬度高高低低,一些地方比较平坦。
如果只是偶尔周末,行走个半天一天,是不错的运动。
在北美生活过的人,应该都不陌生,算是种生活方式。
可换作已年逾古稀、平时“宅男”的男主比尔(罗伯特·雷德福),打算从头到尾走一遍,就难怪妻子(艾玛·汤普森)和朋友们种种反对:“疯了不是?
简直活得不耐烦。
” 讨论过后,结婚四十余载的妻子,看比尔心意已决,打算各退一步,坚持让他找个人同行。
果然是维持长久婚姻的明智之举。
作家的朋友,多数估计也是宅男。
最后,有个意外失联许久的人,前酒鬼史蒂芬(尼克·诺特)进入了视线。
去专业徒步店,在营业员忽悠下,买下外套营帐等一堆装备。
营业员举起一个橙色的小塑料铲子,“别忘了ee后,请自行清理。
”美国环保法标准严格,公民普遍素质高。
这可不是在开玩笑。
这是部盎趣丛生的小制作“公路电影”两位演员,一位79,一个74,想不给人家点个“赞”都不行。
如果老年人全都有这劲头,国家制定养老退休计划,再无困难。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可惜,意愿所好,执行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才走出一里路,这对老基友,已经气喘吁吁,不断被年轻人超越。
他们开始心里打鼓,“我们做这个,是不是太老?
” 这个主题性的问题,是电影探讨的所在。
被年纪体力拖累,被有经验的嘲笑他们业余,被两只熊仔威胁。
他们聊着,前行着,并未动摇。
然而,真正的挑战,尚未来到。
一个男人筋疲力尽,离家千里,就容易产生非分之想。
在一个汽车旅馆小住休息的时候,史蒂芬顿时和来洗衣服的肥硕女人,眉来眼去。
而比尔的“出轨”则显得克制内敛。
他边吃着午餐,边用眼光追随着私家旅馆的女老板。
这种事情,但凡摊上某软弱的时机、地点、对象,换谁不一定保证晚节可保。
摆脱诱惑,他们发现三个月餐风露宿的结果,是——他们才行走了1/3。
史蒂芬打算租车,开到路尾,也算有个交待。
那是在作弊!
于是,老基友差点闹出分裂。
可当两个人摔落悬崖,上下不得时,他们发现“自己真的老了。
”差点留下遗嘱,等待弹尽粮绝后被晒成干尸。
先前他们所拒绝过帮助的年轻人,成为有些讽刺的解救者。
“回家”半途而废在这部电影里,却是种胜利。
尝试过之后,作家比尔回到温暖的家里,投入妻子的怀抱,解决了身份危机,还有了本新书。
酒鬼史蒂芬,也对折磨自己一生的——酗酒做了了断。
他们,如许多经典的演员一样,成为看似最不可能的一对知心朋友。
盛佳标注。
片名似乎应译成“行山”,会更加贴切。
行山,是欧美人的一大喜爱。
美国所有的国家公园原来都是免费开放的,现在也只收很少的门票钱。
公园入口处提供免费的等高线登山地图,沿途有各种露营基地。
对徒步登山者非常友好。
在香港,每天也都可以看到有很多手持登山杖,背着背包、水壶,结伴去行山的中老年人。
周末的时候人更多,有很多是全家带着孩子一起去。
在香港这个只有1100平方公里的国际大都市,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土地都保留着良好的植被。
走出家门不远的后山上,就是那些遍布香港的行山径。
最著名的有四大行山径:港岛径是最短的一条,全长50公里。
可以在太平山顶俯瞰整个中环与铜锣湾。
最有野趣的是大屿山的凤凰径,全长70公里。
最著名的是从屯门到西贡,横穿新界的麦里浩径,全长100公里。
还有贯穿南北八个郊野公园的卫奕信径,全长78公里。
遗憾的是,在大陆这些稍有好山好水的地方,都被所属的生产队圈起来作为收费的景点。
为了把这些切割成小块的景点连接起来,一些地方的国资委陆续把原来由私营单位承包经营的景点收归国有,收费也要比原来更高一些,而且只能乘坐景区的游览车,对徒步登山者很不友好。
真希望在国内也可以有这样拥抱大自然的机会,希望祖国的青山绿水能够真正服务于所有的大众。
参加完葬礼的老年作家突发奇想,开始计划一场说走就走的林中漫步。
尽管妻子屡次劝阻,调侃嘲笑,找来各种传染疾病和被熊袭击的案例供其参考,依旧没有改变作家的决心。
作家一一邀请通讯录上的老友,结果老友们全部谢绝了这个疯狂的想法。
正当犹豫之时,几十年未联系的老友忽然打电话来,询问是否可以加入他的计划。
不得不佩服作家,看到老友一瘸一拐的走姿和各种疾病困扰的身体,还是选择和老友一起上路,开始这场未知的旅程。
旅途中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有趣事情,先是遇到了一个话痨女,不堪其扰,两位老人在翌日清晨特意早起先行离开,硬是拖着年迈的身体加速前行,最后使用计谋甩掉了话痨女。
二人到公路上搭便车,拦到新婚夫妇的酒驾汽车,幸运的是安全抵达目的地旅馆。
旅馆只剩两张床位,胖老头还要睡上铺,结果床塌了😂,胖老头压在作家身上。
崩塌的床铺不同年纪,有不同的艳遇。
虽然不服老,可确实体力不如年轻人。
两位老人一直靠着毅力,撑过暴风雪,走过水中石,最后摔下悬崖峭壁被路过的年轻人援救。
这场旅程让两个人收获了很多感悟,看着两位老人聊天,仿佛享受着一场智者的谈话。
虽然作家原本只是想单纯享受这场远足,但是在收到老友的明信片后,决定还是记录下这场有趣的旅程。
这部影片让人觉得十分舒适。
太合笑点
kk
虽然也是关于行走。原来是温情剧。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山林间体验人生,简洁的诙谐小品,像一碗茶、像一本书。
稍显老套的非户外电影
非常轻松下饭的电影,两位老Baby很可爱,不过还是对徒步的艰辛有所美化。7.5分 看完更想看原著了。
比想象中有趣耶,Shaal姐太搞笑了
这部电影之所以能得到7分以上,更多的是因为旅行和老年题材吧。影片整体显粗制滥造,看不出人与大自然的融入,道具感觉像舞台剧。细节生硬又浮夸。
差点什么
事业有成、家庭幸福晚年大叔一段追求自我、回顾青春之旅!
总是想要做点不一样的,挑战挑战,冒险冒险,在未来这会成为更常见的事的。
一开始看到老家伙要穿越丛林的想法觉得很激动,以为另一个版本的月亮和便士的故事即将发生,看到后面发现索然无味。
令人感动的不是他们坚持到最后,而是他们懂得放弃,适时的接受别人的帮助,这只是思考问题的一种方式。
无聊啊
不会退休的精英只会泡妞的底层两个老人开启2118英里远足甩掉话痨女逃开抓奸男遇到黑熊才要批帐篷摔下悬崖还要数星星倒光酒克制自己离开车证明自己写下这段旅程只要行走就能走出自己的精彩
对于资深驴友,这部电影会很寡淡。 没有惊险危险的成分,两人走的几乎是平地从未体验徒步的不妨一看
有笑点,但过于平庸,但没有体现漫步后那种深刻意义。
老年人的做作和心灵鸡汤,哈哈
片子中规中矩。我只想说,看海报封面我以为是一个老头和一个年轻人的鸡汤之旅,看了全片才知道原来是两个老头。
评分这么低,我觉得不错,我是没有这条件,不然,PS,如果我是导演,结局我会让老头得癌症死,结局才知道,原来是对生活感到绝望,才来找的男主去旅行,肯定会有很好的效果,热血,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