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影院回来,坐在沙发上脱靴子,又是大雪。
我学艺术史的室友突然问了一句:“你说我如果下学期不学意大利语了会不会很无聊啊?
”我想了想她上学期背单词练发音时要死要活的表情,说:“大概不会吧。
”她说:“啊,人们总是在刚刚离开自虐的那段时间特别孤独。
”《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简单看来,就是讲的一个民谣歌手(folk song singer)自虐的故事。
其实严格意义来说,也并不是自虐,只能是主角Llewyn Davis的原型Dave Van Ronk生的早了一些,当他穷困潦倒的时候正比民谣的黄金时代早了那么十年。
影片非常巧妙而讽刺的通过几乎完全真实的民谣歌手Dave Van Ronk的故事告诉观众:一个有才华的loser(失败者)也是都是loser。
主角在小酒馆里的演唱并不能让听众欲罢不能;他连家都没有,提着吉他到处借睡沙发;他睡大了朋友的女朋友的肚子,为了流产费甚至去做自己很不屑的和声;他永远不被当艺术家对待,被请吃一顿饭还要“献唱”一首;他千里迢迢的搭便车去芝加哥面试,只唱完一首歌便被否定了:“你肯定不是新手,不过你就是……不够好”。
这就是两个导演科恩兄弟的高明之处,其实如果换成任何其他的好莱坞导演,那么不能免俗的最后总会有一种黄金年代前夕梦想被无情的黑暗现实践踏的无奈,可是从头到尾的黑色幽默和粗口,最主要的是导演对其他小角色的选择,让人看完之后除了唏嘘,还有一种坦然:如果路就是这样走的,你还有选择么?
《醉乡民谣》观影全程就像是真的坐在了小酒馆里顶着昏暗的灯光喝一杯加冰的纯威士忌,几乎整首的Hang me, Oh hang me演绎很考验演员的功力。
即使是完全可以在三脚架上完成的对话筒的特写依旧由手持摄像机完成,很古朴笨拙的可爱,也是享受。
影片一开头的歌词就已经戳中泪点:Hang me, Oh hang me, I’ll be dead and gone. (绞死我,绞死我吧,我会死去,我会离去。
)那只来去自由,经常逃跑的棕色小花猫,眼睛瞪的圆溜溜的,那个总是穿着美国士兵制服的对音乐纯粹对朋友简单热情的小歌手,那个总是叼着烟的最后不了了之的被交警抓走的前朋克歌手现司机,那个不计前嫌总是给Llewyn Davis留沙发,却逼着他在席间像廉价艺人一样献唱的教授……科恩兄弟其实娓娓道来一个无关梦想,关乎生活的故事,细细雕刻出来的确实一个年代。
最后的小酒馆里接替Llewyn Davis上台的正是鲍勃迪伦(Bob Dylan),美国数一数二知名的民谣歌手。
可是Lleywn Davis从小酒馆后门出来的时候还是被打了。
跟影片一开头他被打做呼应,似乎整个故事是个插叙,但科恩兄弟向来喜欢藏深意,也许这也预示着一个轮回——就像之前说的,有才华的loser,也是个loser——多么讽刺。
Llewyn是一个威尔士名字,这是他在搭车去芝加哥的时候在车上跟那个肥佬说的,那个只有在自己的朋克司机开车的时候才会戴着墨镜和帽子睡的像死过去一样,在Llewyn开车的时候却精神矍铄的跟他说话,似乎也是一种奇异的惜命的行为。
他知道了Llewyn的身份之后用手杖戳了戳他的吉他:“A folk song singer with a cat. What are you? A queer? (一个带着一只猫的民谣歌手,你干嘛的?
同性恋么?
)”Llewyn在大雪的芝加哥蜷缩着身子走在雪地里,鞋袜尽湿,被唱片经纪人干脆简单的拒绝了之后走在寒风中,他所有的家当只有一把吉他和一个包,他还要想法子回纽约去。
其实唱片经纪人还是某种程度上肯定了他的,经纪人坐下听他唱完了一首歌,说他只是不够好,也提出了可以跟其他人组乐队(其实还是做和声)的建议,但Llewyn拒绝了。
他坐在一家小饭馆里喝一杯咖啡喝到被人赶出来,睡在中央车站里被警察赶出来,芝加哥即使是艺术之都,可是哪里是属于他的地方?
如果很难想象那样的芝加哥的话,笔者摘了一段白先勇写在《寂寞的十七岁》封面上的话:“年底耶诞节,学校宿舍关门,我到芝加哥去过耶诞,一个人住在密西根湖边一家小旅馆里。
有一天黄昏,我走到湖边,天上飘着雪,上下苍茫,湖上一片浩瀚,沿岸摩天大楼万家灯火,四周响着耶诞福音,到处都是残年急景。
”Llewyn搭别人的车连夜开回新泽西的时候不小心在路上撞到了一只小猫,车上放着轻柔仙气的女声,他下车去检视,那女声从剧情声(diegetic sound)就这样自然的过度到了非剧情声(non-diegetic sound),小猫一瘸一拐的隐入下雪的森林里,皎洁的月光,被撞了一下居然还没有醒的车主,凛冽的天气,让这一切都好像是做梦,那只一瘸一拐的小猫就像是Llewyn:没有死,就只能继续走下去了。
有好多“成功人士”在后来被采访的时候都会被问到一个极其没水平的问题:你觉得那个时候的苦难对你来说是不是一种财富?
没有一种痛苦是美丽的,所有痛苦的根源都是丑恶扭曲的。
我们没有必要坐在成功之后的台阶上去缅怀那些穷困潦倒而不得志的日子,世界上的每个人年轻时都经历过这样的日子,有的穷途末路,有的甚至想要了断了自我,能真正从自己苦难的过往中坚毅的成长出来的人也还是万分之一的。
这也许是一种消极厌世的观念,可是毕竟如果每件事都像好莱坞描写的那样Llewyn跑去芝加哥之后就应该一曲成名,不仅一雪前耻生活富足,还提前开启了一个时代。
可是生活就是生活,如果这就是生活,你还是要走下去。
不过,如果没有经历过被痛打,被瞧不起,被不理解的生活,你还有这个自信坐下来谈论音乐这种灵魂一样的东西么?
民谣音乐的特点就是抒情,忧伤,令人思乡,《醉乡民谣》这部电影可以说是用胶片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矫情的把民谣音乐从视觉上带给了观众。
关于纽约格林威治村六十年代除了迪伦以外为大众遗忘的小音乐人,去年有一部纪录片问世,片名就叫《格林威治村》,首映来的都是一朵朵银发,女导演上台来辛苦谈,说缺钱差点要不拍了,好巧不巧有一天走在切尔西,地上飘来一张迪伦旧唱片封面,深以为是天意安排。
本来纪录片就是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女导演的心路和她片中那些遗珠倒是相当契合,都处在最多“几近成名”的半红不紫的状态。
而科恩兄弟显然和他们写的那一群卢瑟大相径庭。
他们“出名趁早”,红遍大西洋两岸,主流cult界通吃。
因此有影评人说科恩兄弟提醒我们人是那么自私渺小百无一用,不过拆穿这一系列人性弱点的艺术品,像音乐电影诗歌倒是可以臻于完美。
电影用了Dane Van Ronk的音乐,封面《inside Dane Van Rock》上的那只猫,不过整个故事和他没有关系。
这一点Dane的遗孀也为之背书。
凯瑞·穆里根的老公Marcus Mumford唱了卢恩的前搭档马丁的部分,她也一展歌喉。
和贾斯汀唱了hedy west的五百英里,重演的不是hedy没心没肺的轻快原版,而是Mary paul and peter的慢板抒情风。
拉丁裔美男奥斯卡·伊萨克扮威尔士血统的男主角。
尽管胡子拉杂,劈头盖脸就被爵士痴肥瘾君子戳穿“你叫pablo?
”算是开了casting director一个玩笑。
科恩兄弟的御用John Goodman凭这少数几场车内戏足以得个男配了。
卢恩这个“人畜勿近”的零余人渣(穆里根演的被他搞大肚子的Jean说他是“点石成金的迈达斯国王的蠢弟弟”,说经他手碰过都变成屎,tvb里常说的“不死也没用”)只会给人给猫惹麻烦,几分钟之内就耗尽好心人的耐心。
连忽然义气上头想在言语上保护自杀的前搭档,最后也只会像阿Q一样欺软怕硬。
只有谈起吉他唱起歌才会散放出光晕。
一首讲鲱鱼的小调唱哭了他爹,最后最憎他的jean也希望能在气灯咖啡馆唱歌给大家听,间接劝他别放弃,没有音乐的他什么也不是。
但是芝加哥的经纪人告诉他他的歌不会卖。
“他在大家都想听恶魔之声的年代还在发出天使的歌声”。
卢恩也知道的,娱乐业不论天资讲的是时势潮流。
《唐顿庄园》的编剧在解释为什么总不让二小姐得遇良人的时候说“有些人永远错过火车。
”卢恩在后巷被寻仇的时候,年轻的“恶魔之声”迪伦悄悄登场。
用更粗糙的嗓音唱出他这一代的心曲,和前一代一样,也是唱告别告别,我要上路,去各种有名字没名字的远方,心爱的人儿留在身后。
今天终于有时间了,抓紧看片。
太强了,太强了,看完了除了这三个字暂时想不出别的评价。
科恩兄弟是我爸最喜欢的导演,《醉乡民谣》是我爸最喜欢的电影。
我听他念叨这部片子听了六年,今天终于get到他的热爱了。
科恩是叙事鬼才啊,简直了。
人家这个叙事我这辈子也无法企及了。
我太喜欢开篇的设计了,这个声音先行给麦一个逆光长镜头再摇到主人公身上这个亮相我学会了。
以后拍类似亮相也可以模仿了。
太惊喜了,背景设定竟然选在了纽约。
我看着地铁一路南下到18街,心里的惊喜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我太爱这座城市了。
以后我坐地铁的时候就要听醉乡民谣的ost。
can’t wait to be there, 我的公寓也会和Jane和Jim的一样吗?
我的早餐也会和服兵役的那个老哥的一样吗?
我也要喝牛奶泡麦片,配上橙汁做早餐。
不过我不喝饮料,那把橙子换成一个橙子吧。
我说Jane怎么这么眼熟,原来是凯瑞穆里根,我今天差不点看《亡命驾驶》,看来我俩今天有点缘分。
竟然还有贾老板?
我没仔细看演职员表,我估计是Jim。
现在看片没有以前勤了,好多脸都反应不上来了。
不过我喜欢Jane的讲话风格,nyc accent真d吸引我,我要好好说英语啊!
争取也做到能毫无压力吐槽就是我的目标。
总而言之,今天开心!
这个片子太惊喜了!
绝壁满分。
给五星是因为只有五星这个选项,不然我可以给到+♾。
非常感谢豆瓣的最热门影评,不然真的就把这部电影当作一部描述卢瑟歌手的失败故事。
事实上科恩兄弟没有变味,这又是一个带点存在主义味道的科恩兄弟故事,一个“梵高”式的故事,可惜兄弟俩放弃了文本的封闭性,使我这样丝毫不了解民谣的观众完全没有理解到这层意味。
或许兄弟俩就没有定位于普通观众,民谣圈或爱好者才是他们的观众,但无论如何,对封闭性的无视使这部电影“失败”了。
对于一个电影作者,让观众在影院开始前有一个期待是重要的。
像科恩兄弟这样个性突出的作者,观众了然其风格和故事特点。
以我个人而言,从前期宣传和观影经历,我期待看到一个有关民谣歌手的黑色或存在主义故事。
但对于这部电影,这个期待或者背景远远不够。
我完全不了解1961年是民谣复兴的前夕,完全不了解组合是那个时代的滥觞,完全不了解独唱是那么不合潮流,我甚至不知道片尾的那个歌手是鲍勃迪伦。
对于背景的无知造成了我对片子主题理解的巨大偏差,主人公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卢瑟,但更是一个逆流而上的英雄,主人公是一个热爱音乐的歌手,但更是一个坚持理想的斗士,主人公是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更是一个牺牲在复兴黎明的先驱。
而这一系列理解的偏差皆在于观众背景知识的缺乏,但我认为还是作者对故事文本封闭性无视造成的。
故事并无高下之分,也没有真假之别。
观众期待一次有所感的观影体验,但这个体验要在两小时内实现,不需要事先做功课,事后上论坛。
所以文本的封闭性保证了即使缺乏背景知识,观众仍然听懂了作者的话,仍然能有效地移情于主人公。
交代背景是作者的功课,而这一次科恩兄弟显然没有在这方面及格,甚至显得毫无诚意,拒人千里之外。
现代电影或多或少都有点突破文本的封闭性,譬如各式各样的致敬,各式各样为粉丝准备的彩蛋。
但这些对于影片的整体把握并无大碍。
而科恩兄弟这次的作业似乎越界太多,以至于无背景观众完全无法理解其中机场戏,譬如主人公无法忍受老太太为他和声,譬如经理完全被主人公歌声打动但还是认为他不赚钱。
有了背景知识我们当然知道原来那个时代组合是大势,但恕我孤陋寡闻,一个1961就指望我这样的观众了然全局太强人所难。
作者应该有所交代。
回到科恩兄弟个人风格,自严肃的男人开始,兄弟俩似乎对浓烈的个人风格有所抑制。
超现实场景和黑色幽默在渐渐减少,影像风格上也收敛很多,巴顿芬克中那样浓烈的色彩不复出现,提喻或是比兴式的开头小段在这部影片中也没有了。
这部电影中,只有那个让人讨厌的胖子让你看到了科恩兄弟的签名。
但科恩兄弟一以贯之的存在主义主题依然没有改变,而这一次兄弟俩似乎异常温柔,我们感觉到作者对主人公充满赞许的爱意和怜惜,而不是如缺席的人或是巴顿芬克中那种嘲讽的感觉。
总而言之,没诚意,欠雕琢,但依然很科恩。
我是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坏男孩儿,但这丝毫没有妨碍我从去年开始疯狂地喜欢上一位资本主义社会好女孩儿,她的名字叫凯瑞·穆里根。
小凯同学小时候长的应该并不好看,高中毕业时她申请了三所戏剧学校,没有一所要她。
父母也不同意她当演员,而是觉得这女儿还是规规矩矩地去念大学比较好,可小凯铁了心。
小凯17岁那年,著名编剧、制作人朱利安·费罗斯到她所在的高中做演讲。
演讲之后,像所有的有志青年一样,小凯拉着他述说自己的银幕理想,可朱利安先生显然不觉得这个满脸婴儿肥的姑娘能在这一行混得开。
“嫁个律师得了。
”朱利安这样对她说。
要知道,后来拿奖拿到手软的《唐顿庄园》就是朱利安先生的作品,而他当年就已经如此吊炸天,可见对自己的判断实在是信心十足。
面对此等羞辱,小凯不为所动,之后又写了一封信给朱利安先生,信里说来说去其实就这么个意思:“姑娘我是认真的。
”这下朱利安先生的夫人看不下去了,邀请小凯参加一个招待青年演员的party,就是在这个party上,小凯得到了第一个演电影的机会:饰演BBC新拍经典剧《傲慢与偏见》中班内特家众多女儿中的老四Kitty。
班家五个姑娘,老大是美貌女神,老二是女主角,小凯同学连老三都没混上。
在她的银幕首秀里,小凯留下的就是这样一个小傻妞的形象:个子不高,身材不好,笑起来时婴儿肥堆起,有点儿傻气,像一只小苹果,表皮带一点凹陷——居然有酒窝。
也就是说:除了这只小酒窝,这个姑娘不会让人记住太多。
你仿佛能看见一个三线小演员未来的奔波生活。
而现实生活也的确不尽如人意,在跑龙套之余,为了维持生计,小凯给制作公司干起了跑腿的活儿,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酒吧女招待。
22岁那年,小凯的生活似乎有了一点儿起色。
在电影《我的儿子杰克》里,小凯搭档哈利·波特的男演员拉德克里夫,饰演他的妹妹。
电影本身并不叫座,角色也无关痛痒,但毕竟和明星演过对手戏了。
在演艺界的银河系中,小凯似乎往中心地带挤了那么一点点儿。
也是在这一年,广受好评的电视剧《神秘博士》邀请小凯客串某一集中的女主角,在神秘博士的指引下破解了一段时空密码。
小凯显然已经不是5年前的那个笨笨的四女儿,她说话时充满自信,脸上神采飞扬,眼神里有异彩闪动。
刚认识他的男警察居然在工作时间向她表白。
”Will you have a drink with me?” ”What! Why?” “Because you are hot,and life is short.”(“一起去喝点儿东西?
”“什么!
搞笑呢吧?
”“我是认真的,生命短暂,而你美到不行。
”)你知道这个情节最出人意料的地方在哪儿吗?
在于它一点儿都不出人意料:小凯充满灵气的表现实在是太棒了,不仅征服了男警察,也征服了观众和评委。
她被《神秘博士》的观众们票选为最受欢迎的客串女演员,并且收获了英国电影学院奖的表彰。
幸福来的太快了!
接下来的2009年,小凯在《成长教育》中第一次出演女主角,就获得了当年的英国电影学院奖最佳女主角奖,并在金球奖和奥斯卡奖获得提名。
英国有影评人为之欢呼,认为她的表演已经可以与奥黛丽·赫本相媲美。
事业如此顺风顺水,按照寻常套路,过了多年无名小演员生涯,小凯应该广接商业电影,多增加曝光率,搞好和媒体的关系,再时不时弄出点花边新闻——名利场的大门已经打开。
可小凯的选择很是奇怪:她去主演了两部独立电影。
这种电影导演没名气,观众少,影响力小,也没钱挣,可小凯依然很认真地表演。
在其中一部《别让我走》里,小凯饰演一名临终关怀者,面庞柔和,眼神温润,举止淡然。
看着电影时我出戏地想,或许小凯想让自己的生活慢一些。
2010年,小凯在那部名头很响的电影《华尔街:金钱永不眠》中饰演女主角。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好莱坞大制作商业电影,可小凯拍完了心里很不开心,歇影了一阵子,因为这不是她想要的电影。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沉潜,2011年《羞耻》里的小凯的表现显得更加有层次。
她饰演男主角的妹妹,一个酒吧女歌手。
男主角哥哥在纽约大公司工作,孤僻成性,冰冷至极,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毫无兴趣,偏偏有一个粘人的妹妹,天天求着他去酒吧听她演唱。
哥哥终于去了一回,出乎意料地被台上妹妹的演唱感动到流泪。
与在哥哥家时邋里邋遢的形象不同,女歌手的小凯妆起粉黛,风华间有绝世女伶的味道,在台上幽幽地唱道:“我要成为你的一部分,纽约,纽约。
我要站在众山之巅,我要名列榜单之首。
” 这段演唱长达五分钟,镜头一直近距离对准,对任何女演员都是十足的考验。
2013年,菲茨杰拉德的不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第四次被搬上银幕,小凯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一道主演。
想想吧!
1997年《泰坦尼克》上映时,小凯才12岁,心中演员的梦想尚未生根,可曾会想到未来与杰克一起对戏?
电影中,盖茨比对女主角黛西说:“你可以登上《Vogue》的封面!
”这并不是原著里有的对白。
我去买来2013年5月的《Vogue》,封面上的小凯衣着华丽,坐在昂贵的贵妇椅上,笑容微妙,仿佛在说,她并不应该出现在这儿。
可在这一刻,又有谁比她更有资格做《Vogue》的封面女星呢?
小凯最近的一部作品,是科恩兄弟的《醉乡民谣》,《纽约时报》评之为2013年十佳电影之首。
小凯在其中饰演一位民谣女歌手,齐刘海儿,面色苍白,笑容温暖。
演得好就不必说啦!
有一场戏是她痛骂男主角,不过一分多钟,脏话连篇,我认真数了一下,不算shit,damn,光fuck就说了6次——我承认,在这脏词如潮水般涌来的一分多钟里,我的心里无比欢欣温暖,就仿佛——爱如潮水它将要把我包围。
小凯肯定是要拿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我心里有数。
所以现在把对她的喜爱写下来,好在未来的那一刻翻检出来,对大家说:“看!
这就我爱过的那个资本主义社会好女孩儿。
”即使我们之间隔着不同的种族、国界、社会制度,以及,婚姻状况——作为女明星,小凯27岁就已经结婚了。
这又有什么呢?
好演员在角色内外都会行正确之事,而这显然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作为一名社会主义坏男孩儿,我对这一点很有信心。
演员喵酱绝壁是电影核心演员!
神演技!
销魂的背影,深邃的眼神,灵动的身子,炸着一身黄毛从碟子里舔牛奶的时候,下面的费城大婶们的心全都化在一起不分彼此地“aww”出声。
我觉得这个选角非常成功。
选角的成功是票房的重要保证,要知道大婶是文艺片夺么重要的一个观众群!
抓住了大婶的心!
你们就抓住了一切!
这是电影的灵魂!
神来之爪!
咳咳……什么你们问其他的演员嘛伊萨克叔表演很好呀,就是一个活活的卢瑟。
活脱脱。
人穷没前途还忍不了嘴贱高能吐槽体质,那种“明知说了就会死欲言又止然后还是忍不了嘴贱死就死吧”的心情掌握相当到位。
还有芝加哥鞋子被雪弄湿了,在桌子底下偷偷脱鞋取暖的时候,当时瞬间觉得叔的表演天赋都长脚上了……穆里根演起小婊子来也很有长进,华盛顿广场郑重讨论要钱堕胎的时候十分像回事。
祝她早日脱离小白花角色。
古德曼老爷爷不说了,给别人一条活路嘛。
设定,场景什么的:明目张胆给纽约写情书简直太不要脸了,1号线开过79街66街哥伦布圈圈还都给站名特写。
60年代格林威治村真是令人向往……客厅睡满了流浪歌手呀,路上跑着哼哧哼哧流线型的汽车还有路上的老式风衣帽子大雨伞……还有不要对上西区友善的中产阶级这么刻薄嘛。
大家连猫头鹰形状眼镜框架都一样是要作死嘛。
与此同时芝加哥=一脚一泡脏雪冻成傻逼躲在火车站还被警棍赶的鬼地方。
导演这样真的好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进来了:活学活用摄影自拍技巧:其实我觉得里面歌儿都挺好听的,可是为什么乐文呆维斯一出来挠琴,大家都觉得立刻从卢瑟变身音乐小王子?
当当当!
我研究了半天,答案就是一定要暗背景加侧脸自然光,慢镜头进出丫!
只有一边脸,四十五度角光,气质蹭蹭长十斤没商量。
千万不要用头顶日光灯,除非追求的是“嗷嗷肯尼迪先生不要把我送到嗷嗷外太空的”蠢萌效果。
音乐方面:我啥也不懂,所以这方面就坐听各大神追本溯源,听的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挠啊挠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遏制不住想回家挠琴的心情!
But poor Queen Jane beloved lay cold as the stoneLay cold as the stone渣男其实也想着他的没出世的孩子好嘛(我觉得圣母病又犯了)而且天然呆的特洛伊唱起“俺离老家五百里来路漫漫哎”也好可爱。
还有啥:我觉得这个片子基本可以算是弗朗西斯夏的姐妹版(兄弟版?
)弗朗西斯爱跳舞,大维斯爱唱歌。
都是写大纽约的小卢瑟。
当然我们乐文更加卢瑟一点。
其实卢瑟都深深地渴望有朝一日变身买得起房堕得起胎的社会精英的。
好歹渴望一个卢瑟不用蹭沙发的大同世界。
但是世界上要是全是精英,想想多无趣呀。
想想我大纽约,有那些撞南墙撞到头破血流还是贼心不死的不靠谱青年在晃荡,其实就挺好的。
房价:布鲁克林那时候一栋房子只要115K!
请允许我做一个悲伤的表情!
最近片儿真是多啊!
冬天放假回来就像饿成傻逼猛然发现冰箱里屯了好多好吃的一样!
幸福来得好突然!
第一次看醉乡民谣是在14年大学毕业刚入职时,第二次看是辞职一年多的今天躲在出租屋里看的。
用一年的时间准备,转行,但还是在摄影求职时屡屡受挫。
看过的很多不错电影,觉得真是一个个好故事;但第一次在醉乡民谣里看到自己,一样的邋遢沮丧;被无法摆脱的厄运笼罩;为了维护心里那仅剩的一点点骄傲与人声嘶力竭;又在不合时宜的时候掩藏不住自己的自卑;一年来的内心独白不加掩饰的映在屏幕上,像做了一场外科手术,躲都来不及躲。
可能所有的loser的命运都相同。
作为一个成年人,生活搅得一团糟,真是让人绝望。
最抓人的还是你不知道这个局是自己搅成这样的,还是命运。
但我一般会认为是我自己不够努力或是性格使然,这么一想会让我不那么绝望或是更绝望。
年前一直没有找到心仪的工作,开始想要转会本行;对自己的失望再次加重,我想 Davis 对姐姐说的“我有点羡慕爸爸”,不完全是讽刺,是真的羡慕。
羡慕能对人生适当妥协的人,能安于本分的人,也是确实厌倦了自己的这些抵抗和挣扎。
我也羡慕很多朋友,恰当的工作,恰当的生活,恰当的妥协和恰当的享受。
就像Davis看到早上回部队的小伙Troy也会从不屑到有那么点羡慕吧。
有时候妥协至少过的不错,和自己死磕,如果找到了通道,那自然好,如果没有找到,就像Davis不断更换的沙发一样,在这个社会似乎没有位置,不断的打磨或者磨损内心期待。
只是我们都是不知道怎么去教会自己妥协和接受。
有时候鸡汤说的坚持其实在现实中只是硬撑和死磕。
去芝加哥找音乐人,弹完一首对方不满意的歌,再也挤不出说辞,还是不合时宜的自卑。
或者也可以说是在保护自己珍视的东西,Davis不断的说这是我谋生的东西,我想他最不想的就是用吉他谋生吧,至少在他尝试之后。
但只是你踏上征途,就很难回头了,比如说水手证会丢,比如说抵抗的对象由外界变成了自己。
抵抗外界终究容易不少,抵抗自己一旦开始便是持久战。
就像Davis在水手工作安排处说的:“还是回到了原处,不过也是新的开始”,有时候结果是妥协,但经历过总会留点什么种子,至少我们这样希望。
对标准化和商业化的排斥,成为loser的命运太正常了。
也许摆脱这些命运只有大环境的改变,也是电影最后bob dylan登台唱Farewell的影射。
那到底是做一个显性loser还是隐形loser,也许其实就脱离不了loser的命运,毕竟一出生就带着共有的局限性——死亡,但救赎自己的方法可能只有安然接受当下的所有,选择怎样的人生倒成了不那么大的问题。
不过我还是由衷的敬佩Davis这样的人,抛弃所以的避风港太需要勇气。
朋友闲聊:晚上回到家看到室友们坐在客厅的鱼缸前讨论着神仙到底吃不吃饭的问题?无聊透顶了。
我反倒非常羡慕,似乎能看到他们坐在粉蓝色的空间中,四周白墙,光线的温度和亮度都刚刚好,他们一人拿一只纸盒套住自己,摇晃着身体尽情享受蓝色的日光浴。
听到这个时我正走在没有路灯的楼梯间,四周黑暗袭来,我蜷缩起来抱住自己躲避的电波冲撞,不过这么黑暗再宽广也是囚笼,还是自建的,倒不如买来的纸盒套住自己再按个明晃晃的大灯泡来的温暖痛快。
看到豆瓣上很多人不喜欢这部电影,不过电影还是谈不上所谓的“文艺的装逼”,民谣也常常被人无解为一种装的手段,可能悲伤自卑这种情绪太痛苦也太高级,人类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是排斥和掩饰它的,有时候严重到从不理解到极端误解。
不眨眼的看到最后,像是抓住了一颗救命稻草,希望Davis能给我点答案,最终还是开放式的结局。
也对,这种追逐本来就是没有答案的。
或者世界上能说出答案的事情并不多,并且大部分都集中都了念书那十来年的试卷上,以至于我们习惯于有答案的生活。
在《醉乡民谣》上映前,Dave Van Ronk还只是一个仅限于美国民谣乐迷才熟悉的名字。
而现在,已经很确定,明年的奥斯卡颁奖季之后,他和这张《Inside Dave Van Ronk》专辑,将重新唤醒乐迷的耳朵。
谁是Dave Van Ronk呐?
他是科恩兄弟新作《醉乡民谣》中主角人物Llewyn Davis的原型,他也美国五六十年代民谣的先驱,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吉他手之一,当然,这些远不如他另一个身份著名,他是鲍勃迪伦的吉他老师。
简单点儿说,Dave Van Ronk就是美国民谣界的叶问,在世时一生跌宕起伏,经年后凭借电影作品,才重放光芒。
电影《醉乡民谣》选取了Llewyn Davis生活中的一周,用白描方式旁观了他的彷徨挣扎:他狼狈地从一个朋友的沙发奔向另一个朋友的沙发借宿;他睡了朋友的妻子搞大了别人的肚子,却不知该给出怎样反应;他被姐姐奚落被朋友同情,终于决定在风雪夜搭顺风车,奔向芝加哥,企图最后一次挽救自己的音乐生涯。
将这一切连接起来的,是一首又一首美妙、温暖混杂几分伤感的吉他民谣。
麻木老迈的经纪人、丧失语言功能的父亲、单纯懵懂的音乐少年、带着秘密的朋克司机……围绕着Llewyn Davis,科恩兄弟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精雕细琢着民谣黄金时代的群像,正如他们自己说的那样,《醉乡民谣》不只是拍一个歌手的传记,而是缅怀一个时代。
在我看来,电影中最有趣的角色,是那只不期而遇又不告而别的棕色小猫,它潇洒来去,犀利无情地调侃了Llewyn Davis的纠结。
换做其他导演,《醉乡民谣》的题材,难免会沦为励志的小清新,但科恩兄弟总有办法用独有的黑色幽默、畅快粗口来搅拌落魄、稀释闲愁。
但对科恩兄弟的影迷来说,这是非常难得的一次机会,窥探哥俩的细腻与敏感。
正是他们把一贯的讽刺包裹得如此柔软,《醉乡民谣》才呈现出既浓烈又清冽、既幽默又苦涩的迷幻气质。
一尊戛纳评委会大奖,是对科恩兄弟这样一部“缺乏企图心、但感情纯炙”作品的最合适评价。
《醉乡民谣》的故事,其实很容易让人此前斩获奥斯卡最佳纪录片的《寻找小糖人》。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美国底特律民谣唱作人罗德里格斯,70年代在美国发行量张专辑后销声匿迹,一度当起泥瓦匠,却在南非成为最负盛名的外国歌手,两位南非歌迷甚至飞跃重洋,寻找昔日偶像。
毫无疑问,同样撩拨心弦的《醉乡民谣》,也会成为今年奥斯卡的种子选手,Dave van Ronk也会“借尸还魂”重归大众视野,而这,似乎才是对我们平日所谓“成功”的最大讽刺。
是的,对于梦想和成功这个话题,一千个人有一千种定义,有一千种态度,但你总愿意听听科恩兄弟是怎么说的。
科恩兄弟的答案是什么呢?
他们评价Dave van Ronk 时,是这么说的:“你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这场民谣浪潮的一份子。
”
有一些地方足够蹊跷以至于让我怀疑这部电影之原始意图。
(一如巴顿芬克)同样是艺术家,民谣歌手相比剧作家的所谓“创新性”必定低上一头;或许导致其构建的虚拟世界复杂度不同。
但当然,虚拟世界的滤镜、情节、结构也会有相应之改变。
科恩兄弟剧中的人物均非常脸谱化,使其更偏向于戏剧而非现实。
而《醉乡民谣》此一戏剧的间离感较巴顿弱化了很多。
在这一进程中,人物的丰富程度及音乐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几乎所有的超现实画面均被音乐所占据:民谣古典到爵士。
(音乐的剪切无疑是分析它的最好抓手,如同分析巴顿之超现实意象)。
仅剩下的一些“超现实”强度也不大,更应该被说为“现实本身之无意识”,例如杵着双拐在厕所突然睡倒的爵士胖子……说到这里,突然想到,从film noir,希区柯克,再到科恩兄弟(考夫曼或许不在此序列),以及芬奇;他们呈现了一个总会在某一时刻略微“切入”(后室术语 clipping)异世界的现实。
《德州巴黎》无疑意识到并同时拒绝对这一“切入”之运用。
当然我们也能联想到与其相对应的“切出”(no-clippibg)的最好范例——《楚门的世界》利用后室及各种“核”去分析此类影片(大量出现于21世纪交界点),或许是一个有趣的事情?
但,这部电影为何不够“好”(对于理论家而言)?
为何没有吸引足够多的分析?
我想可能是因为其本身足够“天真无邪”,并没有让观众看完后有一种“隐隐作怪”之感。
略显cliche的情节、对话以及节奏;占据了它的绝大部分时间和空间。
而其各方面完成度都极高,便让大多数理论家们认为他仅仅是一部《绿皮书》。
但当然,我说了这么多,意味着它一定蕴涵着足够多能被诠释的潜力,不弱于甚至更有趣于《巴顿芬克》。
(毕竟后者研究应该已经汗牛充栋,我没赶上)
就像片名一样,《醉乡民谣》乍看之下平淡如水,但细细品味后,韵味悠长之余也颇惹人遐想。
尽管剧情松散,且几乎无甚起伏,但由于丰富的细节和动人的音乐穿插其中,一个多小时看下来,丝毫不会令人感觉疲倦。
影片的另一处亮点是它的结构之美,结尾部分的一连串闪回既是故事首尾相连的象征,也可以看做剧情的一个新的开始,这种类似莫比乌斯环的结构安排,反过来,又凸显了影片关于生活的解读,称得上匠心独运。
《醉乡民谣》的剧情无甚复杂,“这是一个关于一位流浪歌手的故事”一句话就足以概括。
通常而言,这样一个故事,怎么文艺怎么拍似乎是最稳妥也最能彰显导演个人色彩的方法,即使效果虚浮空洞也无伤大雅。
《醉乡民谣》也不例外,这部影片从内到外都散发着某种独特的气质,忧郁的冷色调画面,平和而不失灵动的剪辑风格,精心选取的配乐,演员们也是个个有一把好嗓子。
加之影片中的所有角色从妆容到衣着,都带着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独有的、复古的韵味。
一整套下来实在文艺的不行。
更难能可贵的是,《醉乡民谣》成功实现了浪漫情怀和现实色彩的奇妙融合,不同于某些三流文艺片,它摆脱了虽有关于生活,却基于空中楼阁式现实的窠臼。
从男主人公,落魄歌手卢恩平凡无奇的生活经历里,那些同样曾经或仍然正身处于低谷的人们都能够各自找到共鸣。
影片阐释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即生活并不像电影、小说那样充满戏剧性,被诸多巧合、冲突串联成一个个传奇片段,而是由许许多多平凡的碎片构成。
导演甚至有意抹消了那些烂俗的情节转折,数次,当观众以为主人公就要“立旗”的时候,剧情都被拉回到一个平稳的轨道上,继续朝着平淡的方向发展:当卢恩决定孤身跋涉时,他并没有带上那只就像他的影子似的猫;千里迢迢的拜访之后,也没有被制作公司签下;回程的路上,本以为他要去看望未曾谋面的儿子和旧日情人,然而他没有拐入分岔口......主人公是一个流浪的民谣歌手,他依民谣为生,而民谣又恰如生活,没有摇滚撕心裂肺的呐喊,没有爵士华丽花哨的技巧,一首简简单单的歌下来,那些深埋在心底的情绪拉扯着,但也只是隐隐作痛而已,搭档麦克的死深深纠缠着卢恩,但影片始终没有说明麦克究竟因何而死,就像对生活厌倦的大有人在,但是没有人真的说放下就能放下一样,所谓“说走就走”的旅行,也只是像那次前往芝加哥的突然拜访,纯属心血来潮而已,回到格林威治的卢恩依然是那个落魄歌手,为了糊口不得不四处奔波、寄人篱下。
一觉醒来,又是极其相似的一天,生活就在这样的反反复复中越来越形象鲜明。
关于这个故事的解读可以有很多种,但是对于生活,好像怎样解读都不是那么恰如其分。
在《醉乡民谣》里,音乐既是主题,也是贯穿始终的线索,那一首首从指间的琴弦到喉头嘴边流淌的歌谣,并无愤世嫉俗的控诉,有的只是淡淡的哀愁。
它用一种婉转的方式呈现生活的本真面貌,比起那些暴虐酷烈的撕扯咒骂,少了一些绝望,多了一分迷蒙的美感,对普通人而言,这或许更接近真实的生活。
在被生活打得鼻青脸肿之后,在尝试攀登又滚下山坡之后,在漫天大雪的夜路上放弃了一些东西之后,还是在街角佯装从容地说了一声再会,Aren't we all?名为尤利西斯的猫照应科恩兄弟曾在《逃狱三王》里说过的回归主题,失而复得,却还是苦涩无比。
科恩兄弟用一个有才华的loser永远是个loser的故事让我回到了此前一直纠结的选择之中,他没有用坚持梦想做自己的烂俗蒙蔽你,也没有用认清现实的故作成熟打压你,只是用一首首溢满人心的民谣,一个个猫眼里快速掠过的站名,让主人公回到原点带着同样态度唱同一首歌,讲同一个笑话,告诉你选择没有对错。
唱歌穷三代,民谣毁一生。 晴朗的周末,阴郁的电影。 生活是一个圆圈,最终还是回到起点。想想还有点小忧郁呢。
开场的镜头很抓人,心想奔着四星以上的水准去了,哪想后面就急转直下。不过既然是尽量还原并遵循真实的人物故事那就没办法,很难按一部影片应有的节奏来铺设情节点吧。所以后面就完全失去对人物的控制导致中后段作为观众兴趣越发寥寥了。没看过小糖人而且那是纪录片无法对比,作为电影来说略失败。
看到有條短評說三十年后給周雲蓬和李志搞個電影會怎樣,這我不同意啊,怎麼滴也得是蘇陽趙雷什麼的呀,逼哥再見啊。不黑不賤兮兮的科恩兄弟能看?
就,随便听听歌吧
那个年代的艺术家,即使是个FUCKIN ASSHOLE,也一样会有很多人乐意帮助他
这电影必修多看几遍才行!!!不知道为什么翻译成《醉乡民谣》,虽然很好听,但和电影一点都不贴切。电影里的猫是贯穿电影的线,最后像歌大loop一样,又回到了起点,但其实并不是一样的结局。整个电影一直在强调“轮回”这个概念,似乎不只是电影外表要表达的落魄民谣歌手的主题那么简单
原声无可挑剔的好听~~~ 其他的部分就不知道了...
今日闻君吉他语,如听仙乐耳暂明。年度最好听电影非此莫属,《好声音之为你转身》歇菜滚粗。
男主这个嗓音全方位演绎了什么叫没有天赋却总觉得自己天赋异禀。这嗓音实在太不行了,歌也不好听,唱了全场电影可给我难听坏了。最后1分钟变成个路人上去唱时我刚说“这个人嗓子可比男主天赋值高出100倍啊”,结果发现是鲍勃迪伦……
8.5 丧而迷幻,在民谣中有些醉了,那种倾颓落魄的色调。结尾,一切好像又回到了开头,鲍勃迪伦后来扬名立万,但他一直都是一个asshole,一个loser.
环状音乐之诗
讲一个活该冻死在雪地里的傻逼的故事?最好的是结尾bob dylan的卷毛影子
bullshit 看在贾婷婷和猫德面子上给一分
看到这么多五星和饱含赞美之情的评论,我还是洗洗睡吧~
三星半,气口太苛刻
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就是最好的科恩兄弟
完全欣赏不了,音乐很好听倒是真的
咸鱼翻不了身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