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非常态"人群中发生的故事,电影镜头的表现往往是有力的,尤其是当这种不一样的经验传达是相当真实可感,而不是凌空蹈虚或者夸夸其谈的时候。
一栋一度繁华奢靡的破败金元酒店,一个气质殊异的"边缘"人群团体,一桩被反复阐释的离奇命案,一个弱智青年纯朴的爱情故事,一位凶狠老道的联邦探员,再加上文德斯的导演,bono荡气回肠的原创音乐,这无疑构成了《百万美元大酒店》赢得注意的种种叙事因素-异样的叙事因素构成和推动了剧情的发展,异样的剧情发展也丰富了叙事因素的隐喻力量。
导演文德斯曾表示:「我的电影就如同现在潜藏于德国的美国化现象。
」没有任何一位欧洲导演像他一样,呈现出如此丰富、醉心于美国势力的表征,同样,源自欧洲的艺术背景这使得这部以美国为背景的电影也暗含着一种思辨的魅力。
听说这部电影也是由Bono担纲编剧的,这不禁让我暗自狐疑:从来都是铁肩担道义的老Bono,是不是也将在电影里宣泄他的圣徒情怀,乃至于上演一出彻底而直白的道德感化剧呢?
看了就知道。
迷幻的音乐在清晨的城市上空回荡,简单的配器背后,是U2主唱Bono招牌般的磁力声线。
镜头缓缓从摩天大厦楼群的远处拉回,在百万美元酒店楼顶巨大而残破的广告牌下,一位发型蓬乱的青年跑过天台,在这个慢进过程中,他冲着镜头打出了迷一般的手势,还有孩子般天真的笑容,然后纵身一跃……却带着一种自足而喜悦的笑容,在缓缓下坠的诗意镜头中,汤姆的超现实式的自白告诉观众,"在我跳楼后,感到生活是美好的,比任何事,比任何人都美好。
因为它是真实的…生活中种满了魔术、机遇和电视……"电影的叙事就在汤姆的自白倒叙中展开,一桩并不复杂的自杀案渐渐展现出来:汤姆的朋友伊兹在两周前从楼顶坠落,随着FBI探员史金纳的到来,使得住在这里的房客们发现他们以前的好友伊兹居然是传媒大亨的儿子,案情在史金纳的酷烈调查以及无孔不入的电视传媒的报道下变得复杂起来。
这些以往被社会忽视的人群,自认是披头士成员的歌手、过气的妓女、戴假发的酒鬼、沦落的贵族老妇和印第安艺术家等人,为了避免自己的嫌疑,以及出于对自己这个团体利益的考虑,面对摄像机镜头做出了种种假设。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主角,弱者青年汤姆却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他疯狂迷恋上了这个人群中梦游症一般的艾露易,这却不是我们常人眼中的浪漫爱情,在汤姆单纯如水的热恋里,他甘愿为这个生活在虚无中的街头流莺奉献出一切,而艾露易也在面对这种天真的追逐时,从开始时的无动于衷到后来的终有所悟。
悲剧的因素由此产生,为了使自己的爱人不受到任何伤害,汤姆选择了他朋友的道路,也要从空中飞去,在最后的场景里,我们也解开了影片开头的那个哑谜,原来汤姆是在和匆匆赶来的艾露易挥手告别。
影片的时空预设在未来不久某个时间的洛杉矶,我们却看不到繁花的现代物象,这个败落的百万美元酒店里面住的都是一些被我们视为"弱势人群"的一些人物。
这里是文明都市的盲肠区,阴暗、潮湿、肮脏、危险,似乎凶案无时不刻都有可能发生,这次却是因为涉及到传媒业大亨那个"不争气"的儿子,才得到FBI探员和该大亨竞争对手的媒体的广泛关注。
编导们无疑在这里暗示着他们对现实的焦虑,在庞大的政府组织,无孔不入的媒体入侵面前,到哪里去寻觅个体自我的空间?
而悲剧恰恰在于,人们深受电视传媒的移植却丝毫不觉,电视已经渗入了所有人的骨髓中,就连在思想单一、封闭自足的汤姆那里,他也在喃喃自语"生活中充满了魔术、机遇和电视……"就更不用说当媒体采访这些精神混乱,属于被知识分子评判为"沉默的大多数"的人群时,他们表现出来的兴奋无比的言说欲望了,他们在镜头前的表现,无一不是来自于平日所受到的"训导"。
饭店三教九流、龙蛇混杂的空间特性也让人感到沉重:死去的伊兹被误认为天才艺术家,用于掩盖偷盗来的油画的沥青被艺术投机商称作天才的创作而大肆炒作,真正的作者,那个印第安人被逮捕又在真情泄漏后被释放,人们企图用伪造艺术家的生平和真相来为自己求利。
这些事实透露出Bono投射的冷静批判,人世的混乱而芜杂依旧,人性的贪婪而疏离依旧,生命则是荒谬而空乏的,不在乎死亡,正如那个投机商所说,这是个毫无意义的无聊的"天才的作品",只有在商业的运作下,才能找到事情的价值。
好在Bono和文德斯并不完全是厌世的绝望者,在探索生命的意义上,从来都是需要有爱的存在。
他们选择了一个智力并不健全的青年来表达对人类意义的看法,这虽然是一种无奈的讽刺,但也有一种暗示在里面,在芜杂而迷离的欲望面前,是不是应该保持孩子般明净的坚持和想象;是不是渺小脆弱的生命,应该在爱情降临时发现迸射的人性的美丽和光辉?
虔诚的基督教徒,大赦国际的艺术大使,无数公益事业的热心支持者老Bono终于用良心、用神圣的爱做出了自己的解释:友情与爱是拯救的唯一希望,就连那个残忍的资深探员也在汤姆真诚的心灵面前发现了真我,在最后的镜头里,与艾露易双手沾满着汤姆的鲜血相互拥抱,这个场面充满了震撼的美感。
而文德斯高超的摄影艺术,使得这个充满象征的百万美元酒店的意象深刻而洞穿,尤其是开头和结尾部分的慢镜头让人记忆犹新,前后两次汤姆纵身一跃,这中间,带出了一段意味深长的故事。
而故事背后的故事,比爱情飞的更远。
by Bono 2002.4.14本文最早发表于《新电影》2002年5月号
片头是整个片子最喜欢的地方。
两星,一星专门给开头音乐,一星专门给片尾摄影。
这样一个非大众人群的爱情故事,简单而纯粹,却是我听说过的最不可能发生的童话。
片子也许正如导演自己说的那样 隐喻了欧洲中不断潜行的美国文化。
但文艺腔拍恐怖片真是让人看得太痛苦了,而且我没看懂,也不想再看一遍。
今天就是传说中的V‘day,听着eels的Electro Shock Blues专辑,很神奇的,几乎里面所有歌都能让我想起四年前看的《MDH》,就像Tom Tom,有点智障,有点自闭,可是内心世界又很丰富的感觉。
其时并不能看懂,现在的记忆也是些碎片,但是此刻,脑子里是TomTom跳来跳去围着他爱的那位姑娘,不知怎么表达,却满心的雀跃和紧张。
整部片的配乐都是那么飘忽不定,若即若离的感觉。
Wim Wenders最神来之笔最打动人的作品,两个毫不设防的人,两个惶然无助的灵魂。
片子远不是片名那般充满铜臭,所谓的酒店住满了社会下等各色人群,上演着人生的无奈种种。
噢,如果上天能赐给我像TOM TOM那样的爱人,那样无邪,纯洁。。。
学生时代看过的电影影片类型分类有误差,如果你想看悬疑、惊悚、 剧情、 那么这部电影不是。
如果上映日期无误 ,到愿意在情人节时候再看一次 。
记得那个水流顺爆裂水管倾泻而下的楼梯口上 不知道是几分之几的慢动作分解里是有笑容的 楼梯间里 实现唯一的愿望-接近 醒来以后要记得一句:i have to go . 听过最美好的说话 像歌一样 捂住彼此的嘴巴 让他们在空气里 继续交谈 继续争论 所有美好不过如此 房间里近整个凌晨和清晨的逃亡假想 昏沉拥眠 后来留在吧台上的白色高跟鞋姿态优雅。
那个清晨 分不清黎明黄昏 奔跑中回头微笑挥手的样子 满手鲜血 满怀拥抱 灰色的 满是希望的 世界可以很美好 至少在纵身跃过后
为什么没有第二次观看mark…22年11月电影院电影院看,有的特效和纯真年代叠影一样老套,最后揭露谜底也老套,但反正还是很好看,中二又感人,美国社会问题有脸谱化也有好笑的化解,精美文德斯才能做到,美国人自己就不行。
对应当时高科技的一些细节,高糊ccd相片定格主要人物完全都是当代年轻人小红书典范就二十年后又先锋了一遍。
蹦跑坠落的画面当年被大家封神现在也是好看的,但很多地方正反机位画面剪辑看得累死,我空间感差都很难受。
前年文德斯拍了爱德华霍普,比起以前看他摄影展里过度的美国阳光灿烂,沙漠寂寥,这些光影对比构图都太霍普了。
很多好笑的地方,包括群像里一闪而过的Bono、海狸剃毛梗出现在这里也是没想到。
伴奏和台球桌和美国朋友又合上了。
最惨的是当垃圾人们想象也许可以有正常的生活,其实正常人可能也很难得到这样正常的生活。
文德斯的这部《百万美元酒店》太糟糕了,要悬疑没悬疑,要惊悚没惊悚,要文艺不文艺。
如果没有米拉•乔沃维奇的出演,这电影几乎无法看下去。
写小说的人要为小说世界构造人物角色,导演拍电影也是一样,文德斯为他这部电影构造的人物,很多都颇让人不喜欢。
男主汤汤那头发,一看就没什么胃口。
FBI特派探员斯基纳,穿着光鲜,但脊椎不知道为什么残了,要靠机械维持。
唯有女主米拉•乔沃维奇饰演的爱洛漪丝,一出场就让人眼前一亮。
尽然文德斯让她表现得有点神经质,但米拉•乔沃维奇的表现一点也不过分,比男主汤汤好太多了,她所表现出来的神经质,很有点像《时时刻刻》里的伍尔夫。
到了影片后半段,米拉•乔沃维奇穿起晚宴服,也是非常迷人。
毫无疑问,米拉•乔沃维奇是一位非常有气质的女演员,这一点文德斯看得很准,因此他为她设置的这个角色,虽然是一位妓女,但她不是一位普通的妓女,她是一位喜欢读书,白天泡书店,晚上为地痞流氓提供性服务的神经质妓女。
这种爱读书,有文化的妓女,现在应该是没有了,在中国的古代,倒是有不少。
中国古代的文人,大多有去青楼的爱好,这种流俗,即便到了民国,也还有,胡适之、徐志摩都有去过。
可见,在中国,禁娼应是直到四九年后才有的事。
我不主张嫖娼,但也反对禁娼。
食色,性也。
嫖娼是道德伦理的问题,不是法律社会的问题。
一个人嫖娼,可能危害他自身,可能危害他的家庭,但对社会的危害,很小。
反倒是,如果没有禁娼,很多问题就不会出现了,比如近日很受关注的雷洋案。
一年多了 百万美元酒店的画面总时不时闪回 我想再看一遍 又想找个人一起看 然而自认为能够享受它那种vibe的人已经不在身边了 又一直没看 不停地在脑袋里转 TomTom 总是wandering aroundaround 就像整部影片的感觉那样 一会抓住你幻觉的领子 一会又给你推到现实 剪辑师一定深谙迷幻之旅 / 前段时间遇到了想要一起看的人 似乎也是不可能了
开篇的长镜头很唯美,一个自杀的小伙陈述着自己对世界最后的认知和感受。
但之后,从男主和FBI出现开始,我只能用混乱来形容了。
在一座充斥着三教九流的酒店里,一个虽然是从华盛顿过来,但是明显不正常的FBI。
先是展示FBI的暴力执法,再是说明他为什么来查案,同期体现楼里明显不太正常的群体。
电影从这里开始就垫定了一个混乱的氛围和环境。
尤其是刚刚看完白钻石之后再看,真的是看的我直犯恶心。
简单的自杀案件,因为涉及富豪引发了世间的关注,也因为他试图制造一个本不存在的凶手产生了后续的故事。
本片点评仅代表个人观感,只能说我真的不能接受这样文艺不文艺,悬疑不悬疑的闹剧。
也许去南非。
哇噢,你能想象吗?
那将会令人惊讶。
|我想那里要热得多就像一种潮湿的高温,因为一直...下雨空气非常潮湿...鱼儿们从门里进来,又从窗户游出去那儿也很热非常热鸟儿们...冲破纱窗...死在...卧室里我知道她的计划永远不会实现永远不会实现但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事我听过的最美的事
矫情集大成就成了诗意 旁白略烦人
挺好的 挺有味道的片儿
确实有点卡拉克斯,痴狂到浪漫,浪漫到神圣,换个背景可以命名景点那种,Eloise好比是Bono的致爱丽丝,一种绝对的、第一推动的cause,汤汤的爱是无性化的,将米拉从性的“业”中还原,作为幻想,也作为信仰。全片观感很奇怪,和王家卫拍《蓝莓之夜》似的,文德斯对美国的处理怎么看都很外部,但就是审美支撑着情绪,派对夜两人一路像在霍普的画里,那个中餐馆就是《夜鹰》内部,还有窗口的Hotel招牌,就好像美国的本质就在符号里,就好像拍MV和电视,既滥俗又深邃。
文德斯的美国,文德斯的荒诞、暴虐和忧伤,U2的音乐,牛极了~~
第五元素-米拉乔沃维奇-百万美元-文德斯 大致是这样的认识轨迹 看了快10年了,曾经很喜欢;很想再看一遍,看看会有什么反应。
···
這冗長的文藝片,這瘋子的世界,看下來了,是累
有人说过,就连百万美元酒店都觉得好看,可见文德斯个人魅力。这家伙太喜欢空中俯拍了,搞得开头成了mv范本。
MV的创意拍成剧情片就是a big piece of shit
Jeremy Davies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可以给文艺青年装哔——的电影吧。
文德斯所有的电影都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迷人,实在太迷人了,其中又以《公路之王》《直到世界尽头》和这部最迷人。。。因为这部电影,U2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上升了不止一个层次。还有米拉·乔沃维奇啊,要一直走这个路线该有多好啊,何必要去演什么生化危机啊。。
正 到 爆
印象最深刻的是几首电影插曲吧,故事内容倒是其次,主要这电影的氛围还挺好的。虽然这样的爱情故事在现代实属稀缺,但也显示了其弥足珍贵。
4.5星,是我喜欢的调子:催眠向神经病电影。男主的独白沙哑朦胧,不知所云;“案件真相”到最后真的不重要了。看影片类型是悬疑破案,实际探案解密只是表面的皮。不知怎么就很动容于男人从楼顶纵身一跃,身体快速略过每一层窗口的意象。“是我自己的自我,做出了那样的举动。”
音乐很感人。老外的哲学体系太强大?还是这片本来逻辑即使如此?徘徊在似懂与非懂之间。电影那句台词很牛x:“。。。华贵、抑郁、垃圾。。。”
莫名其妙,无以言语,以这部作为文德斯的开头实在糟糕……
全程不知道在演什么,什么鬼!简言之,剧情简介比电影好看!
看了一半实在看不下去了,看了评论都说后半段好,可是我实在看不到后半段..
音乐与电影的优美融合 柔美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