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故事里,森林里住着各种动物,故事里的兔子愿意耗费两天和乌龟赛跑,猴子愿意去捞月亮,黑猫警长抓老鼠却不为了吃掉它......小时候的森林是个有不停歇故事的宝库,即便长大后不再有童话,你会不会好奇森林里有什么?
《林中漫步》,电影根据游记作家同名小说改编,故事很简单,讲了两位零户外经验的菜鸟老头相约徒步穿越2118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的故事。
最开始是被电影海报吸引的。
俩老头站在岩石上像聊天、像争论、像两个人要闹翻了、像一个在慷慨陈词另一个哑口无言......对,是因为好奇。
俩人失足滑落被救起后结束旅程,在回程的路上有一段对话,很精彩:“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喜欢胖老头说的这段话,他乐观地说出了一些捉摸不透的道理——你为什么要远行?
电影开始,布莱森说他想“探索自然、寻找自己的根”,真实的是因为自己的作品被媒体轻浮地挖苦,因为参加老友的葬礼的尴尬言论,因为他搬回故土却又种种不适应。
他的远行想回避也希望找到生活方向。
这也同样是大部分人的远行起因。
故事里最大的抗争是老头们夜晚遇到了两头熊和最后失足滑落无奈等待被救,当然老头们没有走完全程,甚至没有走完一半。
俩人聊起了往事,聊起了分开二十年各自的生活,也开玩笑也像顽童也老夫聊发少年狂......摄影机安静地呆在一旁,记录没头没尾的谈话和自顾自说的回忆(对我们最大的好处就是你不用先入为主地赞同谁的观点)。
被风雪大自然洗礼后,在等待被救的夜晚,一个想起了从不缺席的集市一个想起了爱了二十年的妻子,俩人明显不是在对话,是在自己的情绪里,说给自己听。
旅途或许没有答案,但一定有关于答案的线索,不是吗?
电影走到这里,是极具共鸣的。
我停下来回想每一次远行,很多人事都模糊了,可是记得累到崩溃继续爬山的兴奋,记得深夜闹情绪窝在沙发里不睡,记得和朋友聊很久聊出的坦然,记得自说自话把自己感动得不得了,记得我说过我要忘记要有改变......所有的所有在后来潜移默化,我总有改变。
看,每一段经历都有意义,是不是很神奇。
长大后,我们不期望森林里有很多瑰宝,只希望看到一棵枯树旁长出了新芽,看到小路尽头有人走的脚印,看到黑夜里除了熊出没还有微光......或许,这是远行的一种意义。
我本来就喜欢在路上,无意间看到了林中漫步的名字,海报上两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背着旅行背包,站在悬崖峭壁之上,面对面似乎在聊着什么,噢,旅行的故事,喜欢~一路自然风景,一路遇到的人和事情,都是生命中的偶然,是生命中唯一的遇见,冒险是生命中最有趣的事情。
泡上杯咖啡,打开进度条,跟着一名名叫布莱森的旅行文学作家进入了他的故事……他已是爷爷辈的年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享受着天伦之乐,但他有点心不在焉,脸上带着那种无趣的表情,时不时会听到谁病了,要参加某某的葬礼,对于当爷爷辈的他来说,这个年龄盛夏下的日子就是等死。
主持人采访他的一句问话:你写了欧洲,澳洲,你为什么不写你的国家美国?
他决定徒步健走,穿越1800多公里的山,妻子说绝不允许他独自上路,结果他招募到一个四十年前的老相识凯茨决定和他同行。
影片前30分钟准备过程,驴友让观众起了担忧,平日走路都费劲的老头竟然要行常人都很难成功的旅行,事故报道也告诉观众路途艰险,出发之前铺垫了前路漫漫多凶险的画面报道。
这些并没有吓退两位年长者,背起行囊出发。
妻子对布莱森说:试着活着回来。
布答:我会尽力而为。
危险担忧化解在幽默话语中。
影片的第二大段落剧情以对比的手法展示了少年,青年,中年人行在路上的画面,人们都很善意,没有人讥笑两位两位老年人,穿越在山林之间,溪水之畔,大自然的美景展现在眼前,在画面之外的我不时发出:太美了!
一望无际的丘陵草原上长满了各色小野花,这让我想起到灵山上偶然发现一块草甸子,兴奋得我蹦高的情景。
他们走在悬崖峭壁上的栈道,仿佛我也在历险,太刺激了,人生需要这样的刺激。
一路风景构不成一部精彩电影,影片通过两个方面串起故事,一是两个人在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一个是两人在旅行中回忆昔日的旧事,谈家庭,谈女人,平日里你我遇到的平常事到了山野里,历经凶险之后,生活中的一切都值得珍惜,最终是生命中的意义的主命题~回归。
怎么都是人生,寻求你生命中最有趣的那部分。
经历了一次生命旅程,最终回到自己的家,你看着家人,放下行囊,看着家人那激动的眼神,轻轻地问上一句:remember me?幸福涌上心头!
你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可惜两人没有走完最后的旅程,剧情有些虎头蛇尾。
两个多年未见的朋友在古稀之年的冒险之旅在悬崖获救后戛然而止。
他们的终点就是梭罗《缅因森林》中提到的卡塔丁山。
很想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户外的装备,人迹罕至的河山,自然主义带给心灵的甘泉。
这些年习惯于机场到宾馆到会场的快节奏工作与生活,但内心深处依旧渴望过着如梭罗般隐居在瓦尔登湖畔那样离群索居的恬静生活。
如今,这份梦想可能只有何超同志才有机会实现了,加拿大与缅因州接壤,有机会替我去卡塔丁山、车桑库克湖看看?
人生是一场永不结束的冒险,只要行走就会有美好的相遇。
《偏跟山过不去》书还没看完,先补看了电影《林中漫步》。
电影和书里布莱森的文字相比,少了很多想象力,因为事先就知道故事,所以电影的情节略显平淡。
但胜在画面和配乐很美,也尽量保留了书里的一些精妙对话,既有英式的幽默也有美式的搞笑,两个夕阳红老头边回忆边走完了重峦叠嶂间的阿巴拉契亚小道-全球最长的山间小道。
两个暮年老人走完这条山道固然了不起,但这一路两人的回忆更像是重温人生这条长道。
无论是貌似拥有全部的人生赢家布莱森,还是一生混乱潦倒的卡茨,在每一个关键的人生路口,都面临着同样的疑惑和困顿,直面并继续走下去是解决的唯一方案吧。
艺术的魅力很神奇,若这些旅行的轨迹,生活的细节,没有文字描述和影像的记录,大概也都是平淡无奇的。
但一旦把具象的发生过的事,重新用文字去描述和思考,用影像去重温,再平淡枯燥的故事就会被一层光晕重新包裹,从而温暖更多的人。
就像项飙在新书《把自己作为方法》里所说:“我们关心的是世界,并不仅仅是自己,把个人的经历问题化,是一个了解世界的开始。
”在《偏跟山过不去》里,和山过不去也好,还是和某一种生活过不去也罢,从过不去到最终过去,就是一个厘清自己,理解他人的过程。
而且,我们知道,一切都会过去。
假期最后一天,看了A Walk in the Woods的改编电影《林中漫步》。
有些电影是不适合先看完书再去看的,像把甘蔗渣再嚼一遍那么无趣。
从文字中看到的森林总是比摄影机镜头装下的更宏大无边,作者花大量篇幅夹叙的美国东部自然史、社会史也很难在短短的电影台词中传达。
一个有趣的改编是作者在书里一直又害怕又默默期待着遇到熊。
在书里,他买了一本防熊手册,手册里专家说遇到熊千万不要跑,要大吼大叫,勇于跟熊对抗,被他吐槽说你行你上啊,反正我是要跑的。
然后在书的最后几章,他终于在夜晚宿营时遇到了熊。
他和同伴找了半天瑞士军刀没找到,只能握着指甲剪瑟瑟发抖……好几页惊心动魄的心理描写之后,熊,高冷而不屑地,默默转头走了…… 在电影里,他们是这样的:
然后我忽然想起一个月前去附近hiking时看到的告示:
遇到美洲狮,要努力表现得比它更猛!
如果它攻击你就打回去!
看来,从1996年到2019年,专家的观点还是很一致的嘛。
今天看了林中漫步,突然想写点什么,注册了这个全新的账号,可以放心吐槽下,以往读书时代有写日记,QQ空间啥的也有记录,但是日记这东西吧就是写了后感觉过段时间看看发现当时怎么那么弱智矫情啥的,所以好多年都没咋写了,年龄大了,发现没几个可以吐槽的人,就注册个树洞吧。
这电影翻译成临终漫步貌似也行啊,老头比尔参加了葬礼被主持人刺激下想来个不一样的老年生活,打算来个说走就走的徒步穿越森林?
本打算独自前往结果他妻子打印各种可怕旅行事件给他看,这个我深有体会,每次想去旅行但是没人陪,加上微博经常刷到各种女生外出遭遇歹徒身亡的事件,死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歹徒做不到,让我深深的对一个人旅行外出感到恐惧,比尔很幸运他呼叫了自己的每个小伙伴,结果有个不请自来的胖家伙和他一起结伴而行,貌似这老胖子是个残疾,不然为什么脱裤子那里他穿长筒袜,为了掩盖假肢,这对临时拼凑的好基友社会地位也落差很大啊,比尔是名作家,家庭美满,儿孙满堂,胖子好像没成家混的很惨,途中一起经历了走不动,不服老逞强过河掉下水,遇见其他徒步者,那女的唠叨的很,两人还经历了搞笑的艳遇,一棵因为时间要老死的大树,遇见大雪,遇见熊,掉下土坡,一起看星星,一起聊天谈论分开的生活,一起回忆年轻的时候事情,之前因为旅途辛苦想要租车回家,比尔坚持不乘车,在土坡下看星星后两人开始想家了,上来后就租车回家了,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比尔遗憾还没看那什么山,胖子说我们走过春夏秋冬了,这大概就足够了,想家就回去吧,折腾够了回归家庭是旅行的答案?
体会不了啥高深的旅行的意义。
电影有三个地方笑出声,一是胖子住上铺结果床断了掉在比尔身上,二是比尔怕横穿马路走桥下陷入泥泞狼狈回旅馆,三是胖子 艳遇的女人老公拿枪找上门来两人 同步一起把背包扔出窗外,真的很搞笑。
印象最深的镜头是两人吵架吵着吵着就看到前方一大片开阔的森林,那镜头爽啊,好美,在里面,人类好渺小。
想起去年和好友去华山看到美景,也是这样。
回到家后比尔收到胖子寄来的明信片,接下来会做什么呢?
感觉他们还会开始大冒险。
年龄大了无法走完全程是遗憾也不是遗憾,昨天看了王德顺拍的那个视频,这么老了还一身肌肉,厉害啊,没有什么能阻止你去实现梦想,除开你自己。
还是很害怕一个人出去旅游,但是我真的想出去看看,等明年减肥成功体力变好些的时候开始吧,还怕一个人那先从跟团游开始吧,加油!
比尔,很羡慕你有一起折腾的小伙伴,时隔那么多年你们还能这样,仿佛时间没有离开一样。
上海这两天寒冷透了,下了几部片子准备慢慢的煲。
其中就有这部挺另类又温馨的老美徒步片——《林中漫步》。
片子整体基调都是慢慢的,缓缓的,没有特别的高潮,也不说大道理,很安静,却让你停不下来,一晃眼就结束了。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ill Bryson, 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3000多公里的山林小路。
不知道这条徒步径的可自行百度,老美对于建设成熟的徒步路线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没有被直接相邀的年少小伙伴——Kates愿意陪着他冒这个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一路上,两人一开始互相拌嘴,住酒店住一晚还是两晚,到回忆往昔,细数过往泡妞的经历,到困在山坡上一起看星星感叹人生,令人唏嘘不已。
印象最深的是二个镜头,一个是两人在拌嘴的时候看到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叠嶂,顿时都懵了没有说话,背景拉长,只看到渺小的人影和巍峨的山峰。
另一个镜头是Kates拿出那瓶酒,他说我并没有想要隐藏这瓶酒,我很爱喝酒,爱这种气味,也爱喝了几口下肚后那种愉悦的心情,但是我却不太去酒馆喝酒,往往是一人在家热热饭菜看看电视喝喝酒,想想自己年轻时候那种风华岁月,每个人都会面对其实生活不是每天都充实又刺激,但现在我的确是戒酒了,我带着这瓶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可以做到,当然万一实在做不到可以喝一口。
他问Bryson是否相信他可以做到的时候,Bryson给了老基友一个Yes,于是他抖着手把酒撒了,还笑说这是非常浪漫的一刻。
人应当都是害怕老去的,特别害怕在迟暮之年,听到身边的人得这个病,那个谁谁又去世了,似乎自己活着就是在等待这个终结么,日子也不再是每天充实又刺激了,于是主角背上行囊,带上干粮,走进山林,试图打破现状,寻找一些安逸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整部片子中都是以Bryson的视角看出去的徒步之旅,对于他为何开展这段疯狂的旅程铺垫较多,而Kates的心理描写是一条隐线,但可以从一些他们林中交谈中感受到,可能是为了逃避那几张针对自己的追捕令,想陪着老基友一起去冒险,或是一种对于往昔的追忆。
除了故事本身的题材令我印象深刻,此外片子中两个性格迥异的老基友,社会身份悬殊,一个是知名作家人生赢家,另一个是底层无业游民,还有些腿疾,但两人间隔几十年,再聚首却像是老朋友一般,言辞坦诚真挚,这样的相处方式令人羡慕。
不禁让我想到去年我也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旅行,也是临时起意,愿意搭伙一起走的念头,我们乘坐俄航从上海出发,途经莫斯科,火车途经慕尼黑,到海德堡,柏林,国王湖,爬哲学家小径看海德堡的落日,在内瓦河边徒步,或是经过勃兰登堡门悼念巴黎恐怖袭击的人群,路上也会拌嘴,意见不同,但是会相互照顾,一路走来,心怀感恩。
罗伯特·雷德福和尼克·诺尔特沿着阿巴拉契亚山径边走边聊。
罗伯特·雷德福在《林中漫步》中再次进行了户外训练。
在《真爱至上》中,一个人说了十个字的对话,却差点淹死在海里。
在这部影片中,他和另一位主演尼克·诺特没完没了地争吵,两个喋喋不休的家伙出发去走20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道,同时(大致按字母顺序)谈论着美、酒、生活、爱情、死亡、友谊、性、星星和存在的终极意义。
雷德福有着红白相间的头发,下巴上有酒窝,他扮演了这本书的作者比尔·布莱森。
诺特饰演嗜酒成性的朋友斯蒂芬·卡茨,他的容貌饱经沧桑,声音像一场车祸。
那就没什么变化了。
散步和谈话是为了情节,尽管艾玛·汤普森(布赖森夫人饰)和玛丽·斯廷伯根在华丽的布景中找到了表演空间。
后者不是第一次扮演一个快乐的充满渴望的中年人,导致她的电影主角在更年期后期抽搐。
对于雷德福来说,抽搐是如此微妙——他仍然是好莱坞最好的配角——你需要诺尔特作为他近乎核心的代言人:一个对队友的每一次抽搐和磨难做出滑稽、夸张的反应的人。
By:Nigel Andrews
Walk in the woods,为何会看这部电影.去年一年才去了影院看一次电影.临近放假,客户也都处于上班但走心得时间了.干脆自己也落个逍遥自在,在确认款已付到帐的情况下,开车到图书馆,翻翻书.临走前翻了本户外杂志,其中有提到这部电影.好象是在介绍一本国人写的徒步书<从大都到上都>人文旅行内容.回的早看到居然视频网站有免费资源,真是稀缺啊.电影看着,心在想着,我到那个年纪还能背得动包吗?刚开始工作时,国内开始第一波徒步潮,那些年也走过大大小小的山,还去过一些当时很热门的还有点难度的徒步线(十天),在这项运动初期,这已经算很有挑战的路线.但其实很国外成熟的徒步活动比,这还只能算小儿科.记得看LP提到美国的徒步路线,很多居然是要一个月,起步就是1,2千km。
当然是希望能有机会去走,只是担心那时还能不能背得动包。
开始这项运动时,仗着年轻多重的包都自己背,能不找背夫就自己背,一个可以显摆,另一个还省钱。
换现在会不那么坚持,在路上就好,不在乎什么形式。
另一个发愁的是当真的那么老了,还能找到愿意和自己一起走的人吗?
上路就好,尽管现在路上偶遇的人绝大多数都不记起来,也是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喜欢路上搭讪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想去哪,就上路吧,在国内去一个少一个地方。
因为好地方消失的太快,而消失的更快的是和你一起走过的人。
//最后喜欢这个电影的一点。
在看完后,发现“作家”原来就是很喜欢的一部电影“大河之恋”的导演“ Robert Redford,年轻时应该是个风流倜当的帅哥。
查简历出生在LA 的圣莫妮卡。
每个人都有自己活在当下的方式,最好的就是追随着内心,去做想做的事情,去做喜欢的事情,回避异样的眼光,抛弃别人的看法,此时的你自己的想法最重要,而接下来就是迈出这重要的一步。
有些事情,未必等到老的时候才觉得重要。
有些事情,到老才发觉是自己想做的。
关键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当下的你觉得自己需要做什么做什么可以让内心愉悦。
很多人总是在后悔后悔当初,后悔曾经,其实与其抱怨过去,不如好好把握当下,把每一个当下想做的事情做好,走过的每一步,你就不会有怨言。
未来,是由许多的过去组成的,在不同的阶段我们的内心会有不同的需求,就好像电影的里的远足梦想,有些人,喜欢年轻的时候去尝试,有些人,或许就在年老的时刻才会有远足的梦想。
一切都不重要,只要你,此时此刻,想做,就去做,立下目标,开始行动。
就像电影中的两个可爱的老头,不管是曾经的梦想,还是突发奇想,他们不惧年龄,无畏家人反对,一起走出了这一步,长达2000多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留下他们的足迹与回声,他们一起畅谈过去,回忆往昔,经历了风雪,遇到了黑熊,滚进了河沟,摔在了斗坡下……就算最终他们没有完成全部的路程,但他们完成一段心灵的洗涤之旅,
这一段时光,是极其珍贵的,没有经历,是无法体会到,远足归来的幸福与喜悦。
那么问题来了,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呢?
沒寫出那些路上的艱辛感~
跟书比逊色太多
电影算不上出色,但镜头里所展示的风景还是不错的。喜欢这种林中漫步的感觉,一直期待一场这样的旅行呢(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来),希望老了也能有能力和动力到处看看吧,保持好奇的心态,积极地去探索我们这个世界。
老年人的做作和心灵鸡汤,哈哈
其实影片真的很一般,也没有太震撼的山色,只不过是因为徒步这件事是两个老人在做,途中又不乏幽默。可以去刷《遗愿清单》,都是一个老严肃+一个老不正经的组合。不过,这部格调更轻松些。
主演一个36年一个41年,拍一个徒步为主题的片子。看着都怕它俩突发心脏,这电影就是好莱坞故事。
对于资深驴友,这部电影会很寡淡。 没有惊险危险的成分,两人走的几乎是平地从未体验徒步的不妨一看
比书差的有点远,电影拍的干了,会给人一点莫名其妙拍这个干啥的感觉。书真的很好看,当年地铁上拉着扶手不敢笑出声而笑到身体摆动抽搐。
因为是杜伦的校长Bill Bryson 所以耐着性子看完了
想去某个地方的念头真的有时候就是突然一瞥,ps结局很棒
非常轻松下饭的电影,两位老Baby很可爱,不过还是对徒步的艰辛有所美化。7.5分 看完更想看原著了。
拍得很出戏………景色的镜头也就那一点点。很多镜头想起涉足荒野
稍显老套的非户外电影
发现这部电影终于发行了。赶紧去书架找到老布亲笔签名的书。电影都出了书还看。赶紧读读读....
虫中漫步
好就好在坐车回家。
3.5星。好基友,好朋友。
纵使已然历尽千帆,也无法阻挡壮美自然的召唤。两个古稀老人说走就走的长征之旅,题材非常吸引人,可惜导演没能展现出故事的精髓,把旅行和友谊都拍得过于套路。不过当成风景片还是很不错的。
这啥呀……好无聊
俩登山杖揣包上就没拿出来过,你们徒的哪门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