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两天寒冷透了,下了几部片子准备慢慢的煲。
其中就有这部挺另类又温馨的老美徒步片——《林中漫步》。
片子整体基调都是慢慢的,缓缓的,没有特别的高潮,也不说大道理,很安静,却让你停不下来,一晃眼就结束了。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ill Bryson, 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3000多公里的山林小路。
不知道这条徒步径的可自行百度,老美对于建设成熟的徒步路线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没有被直接相邀的年少小伙伴——Kates愿意陪着他冒这个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一路上,两人一开始互相拌嘴,住酒店住一晚还是两晚,到回忆往昔,细数过往泡妞的经历,到困在山坡上一起看星星感叹人生,令人唏嘘不已。
印象最深的是二个镜头,一个是两人在拌嘴的时候看到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叠嶂,顿时都懵了没有说话,背景拉长,只看到渺小的人影和巍峨的山峰。
另一个镜头是Kates拿出那瓶酒,他说我并没有想要隐藏这瓶酒,我很爱喝酒,爱这种气味,也爱喝了几口下肚后那种愉悦的心情,但是我却不太去酒馆喝酒,往往是一人在家热热饭菜看看电视喝喝酒,想想自己年轻时候那种风华岁月,每个人都会面对其实生活不是每天都充实又刺激,但现在我的确是戒酒了,我带着这瓶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可以做到,当然万一实在做不到可以喝一口。
他问Bryson是否相信他可以做到的时候,Bryson给了老基友一个Yes,于是他抖着手把酒撒了,还笑说这是非常浪漫的一刻。
人应当都是害怕老去的,特别害怕在迟暮之年,听到身边的人得这个病,那个谁谁又去世了,似乎自己活着就是在等待这个终结么,日子也不再是每天充实又刺激了,于是主角背上行囊,带上干粮,走进山林,试图打破现状,寻找一些安逸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整部片子中都是以Bryson的视角看出去的徒步之旅,对于他为何开展这段疯狂的旅程铺垫较多,而Kates的心理描写是一条隐线,但可以从一些他们林中交谈中感受到,可能是为了逃避那几张针对自己的追捕令,想陪着老基友一起去冒险,或是一种对于往昔的追忆。
除了故事本身的题材令我印象深刻,此外片子中两个性格迥异的老基友,社会身份悬殊,一个是知名作家人生赢家,另一个是底层无业游民,还有些腿疾,但两人间隔几十年,再聚首却像是老朋友一般,言辞坦诚真挚,这样的相处方式令人羡慕。
不禁让我想到去年我也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旅行,也是临时起意,愿意搭伙一起走的念头,我们乘坐俄航从上海出发,途经莫斯科,火车途经慕尼黑,到海德堡,柏林,国王湖,爬哲学家小径看海德堡的落日,在内瓦河边徒步,或是经过勃兰登堡门悼念巴黎恐怖袭击的人群,路上也会拌嘴,意见不同,但是会相互照顾,一路走来,心怀感恩。
没有大牌云集,没有特效加身,没有悬念重重的情节设计,也没有可歌可泣的故事背景,电影就这样缓慢而平静地展开了,犹如一幅生动的加长画卷:背景是延绵的壮丽山河,风儿在轻声低语,鸟儿在婉转歌唱,潮湿的空气里,树木、青草、泥土的味道都清晰可辨。
两个性格迥然的老头,就这样相伴踏上了一条山间小道。
其间自然是状况百出、笑料不断。
他们一起咒骂、一起笑;一起耍小聪明、一起搞恶作剧;一起滚进河沟里、一起摔在陡坡下……尽管最后没能到达目的地,各自却都找回了自己心里缺失的东西。
主演Robert Redford罗伯特·雷德福和Nick Nolte尼克·诺特,我都不太熟悉,感觉面熟又想不起在哪见过。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两位老前辈在这部电影里表演自然、到位,就像是在演自己的人生一般轻车熟路,深邃老成的眼眸里时而流露出深如海底的无奈与落寞,时而又闪烁着孩子般的狡黠与乐观,简直就是完美!
(请注意手势……)
每个人都有自己活在当下的方式,最好的就是追随着内心,去做想做的事情,去做喜欢的事情,回避异样的眼光,抛弃别人的看法,此时的你自己的想法最重要,而接下来就是迈出这重要的一步。
有些事情,未必等到老的时候才觉得重要。
有些事情,到老才发觉是自己想做的。
关键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当下的你觉得自己需要做什么做什么可以让内心愉悦。
很多人总是在后悔后悔当初,后悔曾经,其实与其抱怨过去,不如好好把握当下,把每一个当下想做的事情做好,走过的每一步,你就不会有怨言。
未来,是由许多的过去组成的,在不同的阶段我们的内心会有不同的需求,就好像电影的里的远足梦想,有些人,喜欢年轻的时候去尝试,有些人,或许就在年老的时刻才会有远足的梦想。
一切都不重要,只要你,此时此刻,想做,就去做,立下目标,开始行动。
就像电影中的两个可爱的老头,不管是曾经的梦想,还是突发奇想,他们不惧年龄,无畏家人反对,一起走出了这一步,长达2000多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留下他们的足迹与回声,他们一起畅谈过去,回忆往昔,经历了风雪,遇到了黑熊,滚进了河沟,摔在了斗坡下……就算最终他们没有完成全部的路程,但他们完成一段心灵的洗涤之旅,
这一段时光,是极其珍贵的,没有经历,是无法体会到,远足归来的幸福与喜悦。
那么问题来了,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呢?
参加完葬礼的老年作家突发奇想,开始计划一场说走就走的林中漫步。
尽管妻子屡次劝阻,调侃嘲笑,找来各种传染疾病和被熊袭击的案例供其参考,依旧没有改变作家的决心。
作家一一邀请通讯录上的老友,结果老友们全部谢绝了这个疯狂的想法。
正当犹豫之时,几十年未联系的老友忽然打电话来,询问是否可以加入他的计划。
不得不佩服作家,看到老友一瘸一拐的走姿和各种疾病困扰的身体,还是选择和老友一起上路,开始这场未知的旅程。
旅途中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有趣事情,先是遇到了一个话痨女,不堪其扰,两位老人在翌日清晨特意早起先行离开,硬是拖着年迈的身体加速前行,最后使用计谋甩掉了话痨女。
二人到公路上搭便车,拦到新婚夫妇的酒驾汽车,幸运的是安全抵达目的地旅馆。
旅馆只剩两张床位,胖老头还要睡上铺,结果床塌了😂,胖老头压在作家身上。
崩塌的床铺不同年纪,有不同的艳遇。
虽然不服老,可确实体力不如年轻人。
两位老人一直靠着毅力,撑过暴风雪,走过水中石,最后摔下悬崖峭壁被路过的年轻人援救。
这场旅程让两个人收获了很多感悟,看着两位老人聊天,仿佛享受着一场智者的谈话。
虽然作家原本只是想单纯享受这场远足,但是在收到老友的明信片后,决定还是记录下这场有趣的旅程。
这部影片让人觉得十分舒适。
很久以前,一个无聊的下午,无意中打开了这部电影《林中漫步》,本没有抱太大期望,结果却出乎意料。
这是一部平淡又温馨的电影,整体的基调是慢慢的,缓缓的,很舒服。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ryson,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三千多公里的山林小路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的年少小伙伴一—Kates 愿意陪着他冒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摘自豆辦)但不管行不行,他们开始了。
就像所有的旅行一样,同行者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一一他们得面对年轻人不解的目光、碰到一个古怪、爱挑剔的话唠、不慎落水、露营中遭遇灰熊、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有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雨下雪、投宿时还可能只有不干净的床位.他们没有想过放弃,但是Kates想过偷懒一—租车旅行,然后 Bryson制止了他哈哈哈。
如果开车走完这段路,那将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他们继续徒步旅行。
真正地见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影中最震撼我的一幕,是他们边向前走边争吵拌嘴,然后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疊嶂,顿时两人都闭了嘴,镜头拉远,只剩下渺小的人与壮阔的山。
电影的最后,两人不慎坠山,所幸山下不是悬崖,几米之下有岩石拖住了他们,但他们还是被吓得不轻。
那个晚上,他们聊了很多,最后他们决定回家。
第二天早上,路过的年轻人拉了他们上来,然后他们坐着车,回家了。
其实,这个结局很让我惊讶,因为,一般的电影,肯定会让他们走完的,可是这对老人却只走了一半不到,便回家了,因为他们想家了。
但我并不觉得很遗憾或者失望,正如Kates 所说的:“我们经历了夏天的炎热早春的风雪,我们走到脚底流血,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看完这部电影,既被影中的自然美景所打动,也被两位老人的友谊所触动。
希望等我老了,也有这样的伙伴,能陪我去,徒步旅行。
林中漫步如果你老了,每天都是各种疾病的不期而遇,三五朋友的陆续葬礼,感觉过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死,你会再去挑战自己吗?
剧中一个人生赢家的作家,一个游戏人生的浪子,二个本关系不亲密的老友约着去徒步一条2180英里的林道。
为什么要去?
妻子反问男主。
我也不知道,也许就是去explore nature!去重新体会一下人生之路,暴雪,艳遇,黑熊,深陷囹圄,挫败放弃……这条2180英里的路上你遇见的都是你预料不到的,但都是你在人生已体会过的。
也许,生命之尽头,更需要去探索内心,探索生命的意义。
只有内心丰富的人,才能坚持走完这条路。
By the way,国航样样好,就是机上电影不如东航影院啊[呲牙]
这是一部关于两个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
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1、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
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吓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
于是两人强忍着恐惧大哄大叫终使黑熊退却。
哈哈,其实这和我们生活中很多景象都是一致的,遇见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不应该是逃避,而应该是勇往直前。
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样keep moving。
希望以后生活中的我,也像他们遇见黑熊般,抖着胆儿吓走一切困难,纵使我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我也一样要眼神坚定、放声嘶吼!
3、两人失足掉下悬崖并被困在半山腰,夜间两人促膝长谈,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谈遗憾,谈不舍,人总是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视的是什么,才会去后悔那些当初没有说出口的话。
所以啊,想说的、想做的得最佳时间,永远是——当下。
4、作家说:我对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欢我这种好奇的感觉,我对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兴趣与疑惑,我喜欢探索的过程。
酒鬼说:我对周边的一切不感兴趣,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节,我成大事,哈哈。
这段对话挺有意思的,作家属于人生大赢家类型(successer),娇妻、儿孙满堂、名誉全国,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赢家;而酒鬼属于败家(losser),老年无妻无儿、当过罪犯蹲过监狱。
两者对待生活是那么的不一致,也许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种特性:永久的好奇心。
只有对事物好奇才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应的领域获得成功。
其实我现在的人生貌似接近那个酒鬼,一个losser的人生态度啊!
只对自己必须学得事情感兴趣,或者说,被迫去提起兴趣,却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留给更为重要的事情,其实殊不知这过程就已经把无限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
我们会习惯于把工作当做是奋斗、是消耗精力的,然后认为工作之余就应该是休息、是补充精力,使得我们在业余生活就没有任何的额外提升。
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业余时间所做的事情决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甚至觉得无比的可笑,觉得业余时间当然也得用来强化你的专业知识啊,生活除了工作就应该是学习啊,学的也应该是专业相关的啊。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
不要把工作当做是任务来完成,而应该享受工作,工作之余则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补偿心理去对待你的所有休息时间,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最后回程过程,作家遗憾地说,我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
酒鬼说,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鄂尔多斯山,徒步了阿尔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认为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恩,这一刻,我觉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学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
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是的,我们永远站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程的顶端,目的地并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风景与收获才是最应该珍重的。
第一次尝试些影评,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督促,看过很多的书、看过很多的电影,如果不总结不说点什么,似乎很快就从脑中过去了。
给自己定个目标吧,每看一部电影,每看一本书,都尝试写点总结感悟,这也是种知识转化的过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炼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为了人生经历的一种吧。
《林中漫步》 (A Walk in the Woods)改编自美国小说家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的同名游记,讲述作家布莱森(罗伯特·雷德福饰)在英国生活20年后,想要通过徒步旅行全长21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重新认识美国的故事。
这是一个旅途与旅伴的故事。
人生、爱情、婚姻、事业与友情,实际上都与旅行一样,都是或长或短的旅程。
旅程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伴。
好的旅伴,应该是“同道、均衡、协同、有趣的”。
所谓同道,就是志同道合,具有共同的志趣和理想;所谓均衡,就是势均力敌,不拖后腿;所谓协同,就是可以互补,形成协同;所谓有趣,就是不死板,富有生气。
显然,这些要求是不易达到的。
斯蒂芬·卡茨就说不上势均力敌,又胖,身体不好,差一点跟不上布莱森。
因为好伙伴难寻,这世界上就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身。
该片讲述两个多年未见的童年玩伴退休后的某天邀约一起进行徒步旅行的故事。
两人因为多年后社会地位、生活境遇大不相同,加上固有的印象影响,同行中多有摩擦;而一路走下来,慢慢更了解对方,从而也改变了自己看法。
影片各方面都没有太出彩或感人之处,但依然给了四星,因为看完感受到平静、温暖和释放,而且很生活、真实、自然。
最重要是某些时刻引起了我对自己的思考。
看主人公对人事物的感受和转变,很自然可以把自己代入其中。
感觉影片也藉此表达跳脱固有视角再看身边的人和事也许有意外的收获,这是一种生活启示吧。
不同的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开始都会经历无所适从;但改变也给了自己放下固有观念而去重新了解、认知和感受身边的人和事。
都说失去后才更懂珍惜,那未免有点残忍。
或许我们有时从固有生活模式中抽身,再回头看周边的朋友、亲人、所得,也会更加惜福吧!
我本来就喜欢在路上,无意间看到了林中漫步的名字,海报上两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背着旅行背包,站在悬崖峭壁之上,面对面似乎在聊着什么,噢,旅行的故事,喜欢~一路自然风景,一路遇到的人和事情,都是生命中的偶然,是生命中唯一的遇见,冒险是生命中最有趣的事情。
泡上杯咖啡,打开进度条,跟着一名名叫布莱森的旅行文学作家进入了他的故事……他已是爷爷辈的年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享受着天伦之乐,但他有点心不在焉,脸上带着那种无趣的表情,时不时会听到谁病了,要参加某某的葬礼,对于当爷爷辈的他来说,这个年龄盛夏下的日子就是等死。
主持人采访他的一句问话:你写了欧洲,澳洲,你为什么不写你的国家美国?
他决定徒步健走,穿越1800多公里的山,妻子说绝不允许他独自上路,结果他招募到一个四十年前的老相识凯茨决定和他同行。
影片前30分钟准备过程,驴友让观众起了担忧,平日走路都费劲的老头竟然要行常人都很难成功的旅行,事故报道也告诉观众路途艰险,出发之前铺垫了前路漫漫多凶险的画面报道。
这些并没有吓退两位年长者,背起行囊出发。
妻子对布莱森说:试着活着回来。
布答:我会尽力而为。
危险担忧化解在幽默话语中。
影片的第二大段落剧情以对比的手法展示了少年,青年,中年人行在路上的画面,人们都很善意,没有人讥笑两位两位老年人,穿越在山林之间,溪水之畔,大自然的美景展现在眼前,在画面之外的我不时发出:太美了!
一望无际的丘陵草原上长满了各色小野花,这让我想起到灵山上偶然发现一块草甸子,兴奋得我蹦高的情景。
他们走在悬崖峭壁上的栈道,仿佛我也在历险,太刺激了,人生需要这样的刺激。
一路风景构不成一部精彩电影,影片通过两个方面串起故事,一是两个人在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一个是两人在旅行中回忆昔日的旧事,谈家庭,谈女人,平日里你我遇到的平常事到了山野里,历经凶险之后,生活中的一切都值得珍惜,最终是生命中的意义的主命题~回归。
怎么都是人生,寻求你生命中最有趣的那部分。
经历了一次生命旅程,最终回到自己的家,你看着家人,放下行囊,看着家人那激动的眼神,轻轻地问上一句:remember me?幸福涌上心头!
你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希望我老了也有人陪我一起林中漫步
稍显老套的非户外电影
徒步是在行走中感受自己生活与灵魂的过程,想想都非常的愉悦与放松,希望六七十岁的时候还有能一起去爬山去户外活动的朋友。看完真的很想去爬山了,爬那种安静到只有蝉鸣鸟叫的山哈哈。
还算是一部完成度及格的电影,完整地讲了一个故事。可惜完全没能拍出原作的幽默或是反省,有趣的片段大幅删减,对环境的反思只字未提,AT的美或难都仅仅是点到为止。
拍得很出戏………景色的镜头也就那一点点。很多镜头想起涉足荒野
按理说这种风景不应该挺不错吗,老演员的话幽默感也应该可以,结果非常地一般
两个老头历险记。还好但自己没到那年纪很难引起共鸣。
有这样的伙伴 会增加不少沿途的好风景
片子中规中矩。我只想说,看海报封面我以为是一个老头和一个年轻人的鸡汤之旅,看了全片才知道原来是两个老头。
很美式但也很无聊,下饭都不香但这电影吧也不能说它上烂片公路片普遍本该算比较吸引人的但是这片就是无聊,没意思
希望朝氣不因年齡而衰退。
好像跟着走了一趟,没走完真是好结局。非常好看。
好无聊啊,老美越做越差了
剧情太弱啊,前面迟缓,后面等着大招呢,就结束了!
比想象中有趣耶,Shaal姐太搞笑了
因为怕说走就走,所以说走就走。两位八十岁爷爷的人生暮年徒步之旅,穿越森林,聊聊过去,谈谈人生,落入水中,掉下山崖,碰上大熊,虽然没有走完整个阿巴拉契亚山步行道,但是他们走完了自己想要的路。从而有了在八十岁后还可以有的期待:what's the next.
猪队友,垃圾负能量一堆缺点,整个旅途都是这个傻缺。
看完后也想走一遍
做一些事,做一些改变
虽然也是关于行走。原来是温情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