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真的是凑巧。
昨晚看了单人徒步PCT的《涉足荒野》(Wild),今晚看的电影刚好也是说徒步的,这次徒步的线路是跟PCT一起同属美国三大(变态)徒步线路之一,美东的阿巴拉契亚徒步径(Appalachian Trail)。
AL在住宿条件、自然环境友好程度等各方面的条件远胜PCT。
比《涉足荒野》的狂野颓废的西部风格不一样,显然《林中漫步》比较接近轻喜剧,基本上可以当风光片来看。
论硬核程度,两部片不相上下。
《涉足荒野》的女主毕竟年轻力壮。
而《林中漫步》的主角是两个老头子,老帅哥Robert Redford,还有胖老头Nick Nolte。
Redford饰演的是一位叫比尔·布莱森的游记作家,本作正是根据同名畅销书改编。
童话故事里,森林里住着各种动物,故事里的兔子愿意耗费两天和乌龟赛跑,猴子愿意去捞月亮,黑猫警长抓老鼠却不为了吃掉它......小时候的森林是个有不停歇故事的宝库,即便长大后不再有童话,你会不会好奇森林里有什么?
《林中漫步》,电影根据游记作家同名小说改编,故事很简单,讲了两位零户外经验的菜鸟老头相约徒步穿越2118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的故事。
最开始是被电影海报吸引的。
俩老头站在岩石上像聊天、像争论、像两个人要闹翻了、像一个在慷慨陈词另一个哑口无言......对,是因为好奇。
俩人失足滑落被救起后结束旅程,在回程的路上有一段对话,很精彩:“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喜欢胖老头说的这段话,他乐观地说出了一些捉摸不透的道理——你为什么要远行?
电影开始,布莱森说他想“探索自然、寻找自己的根”,真实的是因为自己的作品被媒体轻浮地挖苦,因为参加老友的葬礼的尴尬言论,因为他搬回故土却又种种不适应。
他的远行想回避也希望找到生活方向。
这也同样是大部分人的远行起因。
故事里最大的抗争是老头们夜晚遇到了两头熊和最后失足滑落无奈等待被救,当然老头们没有走完全程,甚至没有走完一半。
俩人聊起了往事,聊起了分开二十年各自的生活,也开玩笑也像顽童也老夫聊发少年狂......摄影机安静地呆在一旁,记录没头没尾的谈话和自顾自说的回忆(对我们最大的好处就是你不用先入为主地赞同谁的观点)。
被风雪大自然洗礼后,在等待被救的夜晚,一个想起了从不缺席的集市一个想起了爱了二十年的妻子,俩人明显不是在对话,是在自己的情绪里,说给自己听。
旅途或许没有答案,但一定有关于答案的线索,不是吗?
电影走到这里,是极具共鸣的。
我停下来回想每一次远行,很多人事都模糊了,可是记得累到崩溃继续爬山的兴奋,记得深夜闹情绪窝在沙发里不睡,记得和朋友聊很久聊出的坦然,记得自说自话把自己感动得不得了,记得我说过我要忘记要有改变......所有的所有在后来潜移默化,我总有改变。
看,每一段经历都有意义,是不是很神奇。
长大后,我们不期望森林里有很多瑰宝,只希望看到一棵枯树旁长出了新芽,看到小路尽头有人走的脚印,看到黑夜里除了熊出没还有微光......或许,这是远行的一种意义。
罗伯特·雷德福和尼克·诺尔特沿着阿巴拉契亚山径边走边聊。
罗伯特·雷德福在《林中漫步》中再次进行了户外训练。
在《真爱至上》中,一个人说了十个字的对话,却差点淹死在海里。
在这部影片中,他和另一位主演尼克·诺特没完没了地争吵,两个喋喋不休的家伙出发去走20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道,同时(大致按字母顺序)谈论着美、酒、生活、爱情、死亡、友谊、性、星星和存在的终极意义。
雷德福有着红白相间的头发,下巴上有酒窝,他扮演了这本书的作者比尔·布莱森。
诺特饰演嗜酒成性的朋友斯蒂芬·卡茨,他的容貌饱经沧桑,声音像一场车祸。
那就没什么变化了。
散步和谈话是为了情节,尽管艾玛·汤普森(布赖森夫人饰)和玛丽·斯廷伯根在华丽的布景中找到了表演空间。
后者不是第一次扮演一个快乐的充满渴望的中年人,导致她的电影主角在更年期后期抽搐。
对于雷德福来说,抽搐是如此微妙——他仍然是好莱坞最好的配角——你需要诺尔特作为他近乎核心的代言人:一个对队友的每一次抽搐和磨难做出滑稽、夸张的反应的人。
By:Nigel Andrews
林中漫步如果你老了,每天都是各种疾病的不期而遇,三五朋友的陆续葬礼,感觉过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死,你会再去挑战自己吗?
剧中一个人生赢家的作家,一个游戏人生的浪子,二个本关系不亲密的老友约着去徒步一条2180英里的林道。
为什么要去?
妻子反问男主。
我也不知道,也许就是去explore nature!去重新体会一下人生之路,暴雪,艳遇,黑熊,深陷囹圄,挫败放弃……这条2180英里的路上你遇见的都是你预料不到的,但都是你在人生已体会过的。
也许,生命之尽头,更需要去探索内心,探索生命的意义。
只有内心丰富的人,才能坚持走完这条路。
By the way,国航样样好,就是机上电影不如东航影院啊[呲牙]
Walk in the woods,为何会看这部电影.去年一年才去了影院看一次电影.临近放假,客户也都处于上班但走心得时间了.干脆自己也落个逍遥自在,在确认款已付到帐的情况下,开车到图书馆,翻翻书.临走前翻了本户外杂志,其中有提到这部电影.好象是在介绍一本国人写的徒步书<从大都到上都>人文旅行内容.回的早看到居然视频网站有免费资源,真是稀缺啊.电影看着,心在想着,我到那个年纪还能背得动包吗?刚开始工作时,国内开始第一波徒步潮,那些年也走过大大小小的山,还去过一些当时很热门的还有点难度的徒步线(十天),在这项运动初期,这已经算很有挑战的路线.但其实很国外成熟的徒步活动比,这还只能算小儿科.记得看LP提到美国的徒步路线,很多居然是要一个月,起步就是1,2千km。
当然是希望能有机会去走,只是担心那时还能不能背得动包。
开始这项运动时,仗着年轻多重的包都自己背,能不找背夫就自己背,一个可以显摆,另一个还省钱。
换现在会不那么坚持,在路上就好,不在乎什么形式。
另一个发愁的是当真的那么老了,还能找到愿意和自己一起走的人吗?
上路就好,尽管现在路上偶遇的人绝大多数都不记起来,也是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喜欢路上搭讪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想去哪,就上路吧,在国内去一个少一个地方。
因为好地方消失的太快,而消失的更快的是和你一起走过的人。
//最后喜欢这个电影的一点。
在看完后,发现“作家”原来就是很喜欢的一部电影“大河之恋”的导演“ Robert Redford,年轻时应该是个风流倜当的帅哥。
查简历出生在LA 的圣莫妮卡。
上海这两天寒冷透了,下了几部片子准备慢慢的煲。
其中就有这部挺另类又温馨的老美徒步片——《林中漫步》。
片子整体基调都是慢慢的,缓缓的,没有特别的高潮,也不说大道理,很安静,却让你停不下来,一晃眼就结束了。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ill Bryson, 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3000多公里的山林小路。
不知道这条徒步径的可自行百度,老美对于建设成熟的徒步路线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没有被直接相邀的年少小伙伴——Kates愿意陪着他冒这个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一路上,两人一开始互相拌嘴,住酒店住一晚还是两晚,到回忆往昔,细数过往泡妞的经历,到困在山坡上一起看星星感叹人生,令人唏嘘不已。
印象最深的是二个镜头,一个是两人在拌嘴的时候看到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叠嶂,顿时都懵了没有说话,背景拉长,只看到渺小的人影和巍峨的山峰。
另一个镜头是Kates拿出那瓶酒,他说我并没有想要隐藏这瓶酒,我很爱喝酒,爱这种气味,也爱喝了几口下肚后那种愉悦的心情,但是我却不太去酒馆喝酒,往往是一人在家热热饭菜看看电视喝喝酒,想想自己年轻时候那种风华岁月,每个人都会面对其实生活不是每天都充实又刺激,但现在我的确是戒酒了,我带着这瓶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可以做到,当然万一实在做不到可以喝一口。
他问Bryson是否相信他可以做到的时候,Bryson给了老基友一个Yes,于是他抖着手把酒撒了,还笑说这是非常浪漫的一刻。
人应当都是害怕老去的,特别害怕在迟暮之年,听到身边的人得这个病,那个谁谁又去世了,似乎自己活着就是在等待这个终结么,日子也不再是每天充实又刺激了,于是主角背上行囊,带上干粮,走进山林,试图打破现状,寻找一些安逸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整部片子中都是以Bryson的视角看出去的徒步之旅,对于他为何开展这段疯狂的旅程铺垫较多,而Kates的心理描写是一条隐线,但可以从一些他们林中交谈中感受到,可能是为了逃避那几张针对自己的追捕令,想陪着老基友一起去冒险,或是一种对于往昔的追忆。
除了故事本身的题材令我印象深刻,此外片子中两个性格迥异的老基友,社会身份悬殊,一个是知名作家人生赢家,另一个是底层无业游民,还有些腿疾,但两人间隔几十年,再聚首却像是老朋友一般,言辞坦诚真挚,这样的相处方式令人羡慕。
不禁让我想到去年我也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旅行,也是临时起意,愿意搭伙一起走的念头,我们乘坐俄航从上海出发,途经莫斯科,火车途经慕尼黑,到海德堡,柏林,国王湖,爬哲学家小径看海德堡的落日,在内瓦河边徒步,或是经过勃兰登堡门悼念巴黎恐怖袭击的人群,路上也会拌嘴,意见不同,但是会相互照顾,一路走来,心怀感恩。
我本来就喜欢在路上,无意间看到了林中漫步的名字,海报上两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背着旅行背包,站在悬崖峭壁之上,面对面似乎在聊着什么,噢,旅行的故事,喜欢~一路自然风景,一路遇到的人和事情,都是生命中的偶然,是生命中唯一的遇见,冒险是生命中最有趣的事情。
泡上杯咖啡,打开进度条,跟着一名名叫布莱森的旅行文学作家进入了他的故事……他已是爷爷辈的年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享受着天伦之乐,但他有点心不在焉,脸上带着那种无趣的表情,时不时会听到谁病了,要参加某某的葬礼,对于当爷爷辈的他来说,这个年龄盛夏下的日子就是等死。
主持人采访他的一句问话:你写了欧洲,澳洲,你为什么不写你的国家美国?
他决定徒步健走,穿越1800多公里的山,妻子说绝不允许他独自上路,结果他招募到一个四十年前的老相识凯茨决定和他同行。
影片前30分钟准备过程,驴友让观众起了担忧,平日走路都费劲的老头竟然要行常人都很难成功的旅行,事故报道也告诉观众路途艰险,出发之前铺垫了前路漫漫多凶险的画面报道。
这些并没有吓退两位年长者,背起行囊出发。
妻子对布莱森说:试着活着回来。
布答:我会尽力而为。
危险担忧化解在幽默话语中。
影片的第二大段落剧情以对比的手法展示了少年,青年,中年人行在路上的画面,人们都很善意,没有人讥笑两位两位老年人,穿越在山林之间,溪水之畔,大自然的美景展现在眼前,在画面之外的我不时发出:太美了!
一望无际的丘陵草原上长满了各色小野花,这让我想起到灵山上偶然发现一块草甸子,兴奋得我蹦高的情景。
他们走在悬崖峭壁上的栈道,仿佛我也在历险,太刺激了,人生需要这样的刺激。
一路风景构不成一部精彩电影,影片通过两个方面串起故事,一是两个人在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一个是两人在旅行中回忆昔日的旧事,谈家庭,谈女人,平日里你我遇到的平常事到了山野里,历经凶险之后,生活中的一切都值得珍惜,最终是生命中的意义的主命题~回归。
怎么都是人生,寻求你生命中最有趣的那部分。
经历了一次生命旅程,最终回到自己的家,你看着家人,放下行囊,看着家人那激动的眼神,轻轻地问上一句:remember me?幸福涌上心头!
你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阿巴拉契亚国家步道是美国东部的山路,沿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山峰从缅因州的卡塔丁山到乔治亚州的斯普林格山(Springer),从东北向西南延伸3,499公里。
该步道穿越了美国14个州(缅因、新罕布什尔、佛蒙特、马萨诸塞、康涅狄格州、纽约、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马里兰、西维吉尼亚、维吉尼亚、田纳西、北卡罗来纳和乔治亚),8个国家森林以及国家公园系统中的6个公园。
AT位于美国的东海岸,北起缅因州卡塔丁山(Mount Katahdin)的巴克斯特峰(Baxter Peek),南至佐治亚州的斯普林格山(Springer Mountain),全程2180英里(3508公里)。
B站上偶然搜到的一部电影,讲述了古稀之年的一位作家,生活如白水般无味平凡的一日复一日中总感无灵感与波澜;妻子及家人劝其安享晚年,但他内心总有不甘。
突然一天在网上看到一篇登山的游记,自己内心顿觉被点燃,想去徒步登山。
于是买装备找伙伴,尽管妻子和家人百般劝阻但看到他如此坚持还是支持了他的行为。
多年未见好友的陪伴,俩人上路了,路上遇到过风雪、落水、被人追,甚至掉落悬崖险些丧命,但这些都不抵登高望远时看到的通透壮观景色时的豁然开朗心情。
在相伴途中他们彼此分享感悟又觉得回到三十多年前年轻时的状态,当然也不得不屈服于年龄所带来的体力及心力上的衰退,原来的坚持登顶的信念变为上路感受了就好,量力而行,收获可能更多。
当然此番经历才有这本小说和电影的诞生。
人应该适当的走出自己常态的生活环境,去接触大自然,去完成自己小小的心愿,哪怕每一次是挑战,经历后总会有回的新生般的感悟和活力!
对于这部全剧无爆点,无过分曲折迂回的电影,不觉得惊艳感慨,但我觉得这样的拍法就挺好的。
不想再感慨人生迟暮,依然去做看起来不可能事有多了不起。
的确了不起,但是这样的事有勇气的人无论在哪个年龄都会有勇气去做的。
个人全剧最感慨的是放弃。
布莱森和好基友决定回去的那一刻,我是感动的。
放弃并不容易,或者说洒脱的放弃并不容易。
这可能只有年愈八十的布莱森才能做到。
来的毅然,走的洒脱。
那一刻在过往沿途经历的艰难坎坷已是最美的风景。
这是一场属于布莱森和好基友的徒步,我相信真实去经历的人在那个当下也觉得是平凡的,没有人替你感慨,没有人敬佩,只有你在平凡的经历。
我倾向于相信纪录片一样的展现给我们第一视角的体验。
拍得很出戏………景色的镜头也就那一点点。很多镜头想起涉足荒野
背起行囊 带好干粮 跳出围栏
想起了伴我同行
俩登山杖揣包上就没拿出来过,你们徒的哪门子步?
飞机上挑电影完全靠名字和海报,没想到刚好是讲Bill Bryson老爷子。演员选得不好,长相太正统,反而是演基友的老爷爷比较像本人。很喜欢拍到老爷子屋子的镜头,看见了墙上的图书馆照片。
没走完也是个好故事
真是一路嫌弃一路前行,远足这事无论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
因为是杜伦的校长Bill Bryson 所以耐着性子看完了
七分太低了
罗伯特雷德福已经老的我完全记不起他年轻时长什么样了,尼克诺特胖了两个他到仍能看出原来的模样,岁月貌似对美貌更无情。讲hiking的类型片大概美国独树一帜,尽管本片算不得精彩。没有走过的人永远想不到真正的在荒野是什么概念。
除了长得不像校长,其他都好。旅途中如果遇到一个让你心动的人,你会怎么做呢?
行走中认识自我的公路套路片...啰啰嗦嗦...结尾了也没啥大觉醒,实在是不知道导演想表达啥?
论徒步搭子的重要性。
平淡无奇……
误看的一部片子,笑笑+快进而已
Redford此时已近八旬,如一只年老色未衰的金毛狗。Nick Nolte比他小五岁,像一只脏兮兮的哈士奇。两人遇险时,居然都穿着秋裤!&lt;Why do the wrong people travel and the right people stay at home~Noel Coward&gt;&lt;Writers don’t retire. We either drink ourselves to death or blow our brains out.&gt;&lt;Books are like TV for smart people.&gt;
是预算很少吗,小景别好多PD也很廉价...导演实在不行,off-colored jokes有点太多,Nolte还是很亮的~笑得很开心,路上风景和走山径的文化还蛮有趣,科普性质的游记书本来就容易流水账,看看笑笑得了~~有些地方真的有点让我想到Butch&amp;Sundance,感慨唉...Bob没能跟Paul一起演真是太遗憾了。
因为怕说走就走,所以说走就走。两位八十岁爷爷的人生暮年徒步之旅,穿越森林,聊聊过去,谈谈人生,落入水中,掉下山崖,碰上大熊,虽然没有走完整个阿巴拉契亚山步行道,但是他们走完了自己想要的路。从而有了在八十岁后还可以有的期待:what&#39;s the next.
看似琐碎的言语和调侃,却轻松而自在
3/5 波澜不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