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如果必须选择,一个婚礼上失踪的男人和一个偶尔出轨的男人,哪一种更容易忘记。
如果,如果重来一次,一段失而复得的感情和一段遗憾错过的爱恋,哪一个更让你难以忘怀。
四年之后,这四个纽约女郎再一次穿着高跟鞋,光彩照人的走在纽约大街上,任何一个期待《欲望都市》的人内心都会微微的颤动。
carrie诠释了一个非常真实的世俗中的恋爱中的女人的心态,以至于她有时候给人的感觉可能已经超出了剧本和编剧赋予的性格,让我感觉她真的是个身边活生生的人。
正如charlotte说的那样,每一次carrie和big分手后,我都会觉得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是的,当big第一次出场的时候,我就坚信carrie会和他结婚。
尽管在六季的电视剧里,carrie的身边出现了很多男人,甚至大家一度以为adam就是她的真命天子,但是,big始终无法逃出她的内心。
最终,adam还是因为carrie和big离开了carrie。
十年之后,carrie终于可以像所有女孩期盼的那样去准备自己的婚礼。
当charlotte听完carrie平静的说完自己要和big结婚后,她在餐厅里尖叫,并向所有人宣布一对十年的情侣终将结婚。
carrie在vogue拍的那些婚纱照,美的让人窒息,特别是最后一套westwood,carrie披着头发,穿着那身华服转圈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她是最幸福的,有最美丽的礼服,最绚烂的花朵,最贴心的朋友,最想嫁的人。
但是,这个男人还是软弱了,仅仅是因为miranda在预演晚宴上对他说的那句话嘛?
big最初出现的时候,始终是神秘的,没有交代他的具体工作,没有他的真实姓名,只是在电视剧里隐约提到他叫john。
big在carrie面前始终要隐藏着什么,carrie总是要那么主动,甚至故意在big家里丢下自己的吹风机等那些东西,big还会把它们送回来。
这时候big永远是高高在上的,是完美的。
只有到了big和carrie一起出去偷情干坏事时,他才渐渐有了瑕疵。
所以,big在婚礼上逃走是有前兆的。
big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完美,他也像个孩子一样会做坏事,会软弱,会不敢承担责任,尽管他会为carrie在第五大道买下豪华的公寓,会为carrie做了透明的衣柜,和专门放她的manolo blahnik的鞋架。
但是,最终,big还是离开了,他说他不能做这些,他坐在车里,期待carrie只是回头,让他看她一眼,告诉他这是他们俩的婚礼,但是carrie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害怕。
于是,carrie把自己的westwood封存了,在墨西哥灿烂的阳光里和自己的三个朋友度所谓的蜜月,还要被人称作mrs.preston。
她难过的只有用睡觉来逃避整个世界。
miranda毕业于哈佛,是律师所的合伙人,她忙的甚至在保姆梅格还没有吃完饭就叫埋单,忙得做爱都在算计时间。
当steve坦诚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般向miranda承认了自己偷腥时,miranda还是伤心的离开了。
miranda是一个太过于坚硬的女人,她固执的在旧乌克兰区租下了自己的公寓,开始了与steve的分居生活,他们只是在brady面前还假装说话。
于是,在新年前夜,两个恢复单身的女人,一个用睡觉逃避,一个独自看电视,终于,carrie接了miranda的电话后,穿着睡衣,在新年前夜处处歌舞升平的纽约,伴着纷纷落下的雪花,穿越整个市区,为了给miranda一个拥抱,那个时刻,伴着mairi campbel &dave francis 的"auld lang syne",镜头在纽约的各个角落切换,louis和她的will,斯坦福和安东尼奥,charlotte和harry,samantha和smith......如果心中有那个值得你在这个时刻可以为她穿越城市的朋友,如果在新年来临的那一秒,心中有一个深深爱着的人,就是幸福的。
最终,miranda还是走向了布鲁克林大桥,并且和steve相拥着离开,再也不分离。
samantha永远是独立事业女性的一面旗帜,自信,潇洒,事业成功,爱情精彩,她的勇敢是我们永远都无发企及的高度,在电视剧第六季里她有了一个真心爱她的smith,纵使她与richard偷情,smith也是在电梯门口耐心的等着她归来。
在samantha化疗期间,smith一直陪伴着她。
但是,当samantha察觉到心中的失望,压抑自己的欲望来维护一段感情时,她选择勇敢的,勇敢的分手。
如果一段感情需要双方做出努力才可以维持下去,那就不是一段成功的爱情。
smith在拍卖会上电话遥控代理人为samantha拍下了她心爱的珠花戒指,但是每当samantha看见这枚戒指时,想到的却不是自己给自己的那份洒脱和肯定,骑士送给公主的戒指固然美丽,可是公主换下华服,出得厅堂,戒指,只是一个装饰品,或者说,一段回忆。
所以,samantha带着这枚华丽的戒指离开了smith,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并且华丽的迎来了自己50岁的生日。
charlotte知书达礼,亭亭玉立,落落大方,传统得有些刻板,有些固执,不够洒脱,追求完美却有时迷失自己。
为了和harry结婚,自己成为了犹太人。
结婚后不能生育,harry为她张罗了领养lily的事情。
charlotte可以说是这四个人中最完美的一个了,最后,她终于怀上了自己的孩子,在她怀孕期间,看到她穿着淡淡的蓝色羽绒背心,带着耳罩,在公园里快乐的奔跑时,所有人都为她的幸福而快乐。
carrie最终还是明白了,是她自己让big不敢下车,big给她抄写了那本伟人情书里的所有,还有他自己的。
carrie在第五大道的公寓要出卖前一个小时时去取自己买来还从未穿过的manolo blahnik,big在透明衣柜前优雅的转身,憨憨的笑,“我准备把这个带给你,我不想输得一败涂地”。
这不是逻辑,这是爱。
两人拥抱在一起,所有期待并喜欢《欲望都市》的人都会留下泪水。
big单膝跪下,握着carrie的手,这一刻,他不再是纽约高高在上的金融家,“carrie bradshaw,我一生的挚爱,will you marry me?
”终于,终于,carrie穿着没有品牌的简单的白色套装,和big去市政厅结婚登记,这个敏感,洒脱,聪明的女人,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
四个已经不再年轻的女人,又举起了“四海为家”,共同祝福着自己下一个50岁。
宽恕,以及对爱情一如既往的追求,十年的故事也终于落幕。
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几乎让我们相信在纽约的某个街道,真得存在的四个纽约女郎的故事,这是一个用贯穿始终的友情让我一次次感动并且学会珍惜朋友的故事, 让我们依然相信幸福,相信相伴。
成长中的一切经历,好的,不好的,难忘的,过去的,都是爱的代价。
。
关于《Sex and the city》,终于可以这样收梢。
5月28日,巴黎的电影公映第一天,下午场14点,巴黎影院84个大小放映厅的入场人数是8096人次,超过了2006年票房超过2 166 000的同类时装电影《穿Prada的女魔头》,这部片当时同场次的入场人数是2900人次,而另一部描写都市单身女性的电影《BJ单身日记》保持了3 489 000的票房记录,当时在巴黎的第一场是3500人次。
这样的数字比较不仅预示着电影版的《Sex and the city》将轻易打破同类的电影票房记录,更显示了四位SATC女郎的魅力之所向披靡。
在电视剧结束播放后四年,Carrie、Miranda、Samantha和Charlotte四位欲望城市女郎再次聚首,齐齐跃登大银幕,这一次,作为点缀的名牌服装、包包和鞋子比以往更加耀眼,更加让人眼花缭乱,一样还是谈笑风生、神采飞扬地并排走在曼哈顿街头,一样是肆无忌惮地谈论着男人、爱情、婚姻、性和她们的都市私生活,但是,有一些东西已经发生了改变,不仅有时光。
作为电影版导演的Michael Patrick King,也曾是电视版的编剧、导演和监制,诚如他所形容:剧集是讲寻找爱情,而电影则是关于找到爱情后的种种。
所以在两个多小时的电影里,欲望城市女郎不再象多年前那样在总是在时髦、拥挤的酒吧里彻夜狂欢,端着鸡尾酒四处搭讪、寻找下一个"涉猎"目标,而是更多地看到她们与"固定"的对象处理着各自二人世界中发生的琐事。
电影里,已经找到爱情的四位都市女郎,在数年后回来,主角Carrie已经不再为报纸写专栏,开始专心筹划出版她的第四本著作,干练的Miranda在剧中要不断面对五岁的儿子和出轨的丈夫在自己生活中带来的摩擦,Samantha为了自己的明星男友从纽约搬去了LA,但是因为心念女友们,要时常在两地来回,只有Charlotte是过得最无忧虑的一个,有一个中国养女,而自己的孩子也将出生。
影片开始女主角Carrie和Mr.Big在一次有点小尴尬的厨房对话中决定结婚,四位好友开始紧张的筹备,Gucci, LV, D&G, Chanel, Manolo Blahnik, Jimmy Choo, Vera Wang等各种精美的大牌服装轮番登场,让人眼花缭乱的纽约城中让人尖叫的都市物质生活场。。。
然而SACT的一个宗旨就是"世上没有童话",当谁觉得自己的生活完美到令人嫉妒了,麻烦就要来了。
就在婚礼当日,当Carrie四人到达教堂的时候,Mr.Big却又临阵逃跑了,镜头从一片华丽和喜悦中转向心碎、憔悴、迷失、愤怒、绝望。。。
但最后她们最终又在彼此的友情中重新振作起来,再次dress up for love,四位好友一起度过圣诞、新年、情人节等传统节日,与其说电影在讲述四个女人的爱情生活,不如说电影的重点其实是关于四个女人之间的友谊,就像Carries说的,什么都会过时,梦想变了,流行来了又去,惟有友情是永恒的潮流。
而关于电影版《Sex and the city》最私人版的感言是:1。
再有钱再有气质,穿成电影里这样去超市,还是难免看着很暴发户的型。
2。
女人还是坚决不要主动提出结婚。
3。
失恋让女人憔悴,而结婚当日被人放鸽子则更加致命,但最最严重到不堪的还是一个每天华丽出场的女人在这样的憔悴时刻竟然还不化装。
4。
大先生这种男人大致和用Manolo Blahnik求婚一样,不是人人都会对此喜笑颜开的以为走到了幸福终点的。。。
以及老实如Miranda家的男人,不也还是走上了出轨乱搞的道路摸。
5。
尽早改掉堆积衣物的坏毛病,免得20年后也是39只箱子又没处投奔。
6。。。。
姐妹情深啊,外加三个感叹号吧就!!!
看豆瓣里的小组话题:最羡慕的荧幕友情。
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了这部电影,Sex and the city 。
那是我多么羡慕的友情的表达方式啊。
她们彼此见面的时候,隔了老远开始尖叫,跑过去拥抱。
她们知道好朋友要结婚了,不分场合的兴奋大叫,很感同身受的样子。
她们发现朋友遇到了困难,跋山涉水的陪在身边。
她们发现朋友受到欺负,会用最刻薄的语言咒骂。
她们知道朋友做错了事情,会不留情的批评,可事后,又能很快的理解,并原谅。
这真是令人人欣赏啊。
有人说我们国人是内敛的。
可是我是那么的爱那种外露的表达方式。
毕竟嘛,感情不说谁知道,不喊出来谁能清楚的知道,不用跑的谁能很快的感觉到。
所以妞们,还内敛个什么劲。
咱压根就是憋不住的人。
我多么希望下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你会特别兴奋的跑过来,窜我身上去也好。
然后抱着我勒的我脖子疼,大笑着说:真是想死你了。
或者就当街亲我一口。
我绝对不怕被误会成蕾丝。
而且,我相信旁人看到这个场面,只会嫉妒的。
哈利路亚,赞美我想要的CRAZY友情
面对大人物的求婚,凯莉说,没有戒指,没有单膝下跪,只是两个中年人决定生活在一起。
我按了暂停键,让自己静一静,然后故作深沉地默念了一遍这句话。
这是需要多少的曾经沧海、辗转反侧才换回的平静踏实和心甘情愿?
婚姻,是电影版的最大卖点,也是观影者的最大心理需求。
电影,是总结还是继续,故事至此。
一部电影,竟然同时体验到多种角度。
比如,友谊,夏洛蒂抱着凯莉,恶狠狠地对大人物瞪眼,米兰达在新年夜和凯莉的深情拥抱,凯莉说,这帮单身女人就是我的避风港。
比如,名牌,女主角们共换了逾300套戏服,包括Christian Lacroix、Oscar de la Renta、Vivienne Westwood,乱花渐欲迷人眼;比如,信任,米兰达对史蒂夫的肉体出轨产生了极大的反应,凯莉听到了米兰达的坦白后也产生了信任危机;比如,它褪去了性的包装,开始陷入爱情陷阱;……太难了太难了,我不知道何从下手,只有把焦点放在凯莉身上,因为惺惺相惜,或是感同身受。
老了的凯莉这是凯莉,SOHO女作家,她把聚会当成第一重点,再把聚会的东西写出来换钱,满足不断膨胀的购物欲,用那些好看的鞋子衣服再去参加聚会,以此循环。
风格没变,只是衰老了很多,无论容颜还是心态。
小嘴瘪了,活脱一小老太太,烟熏妆再也衬托不出神秘气质。
结婚当天的雪白婚纱、鲜红嘴唇、瘦长脸形实在让人惊啧,这是凯莉吗?
她老了,老的那么急于求稳。
她还是热衷于名牌,她还是笔耕不辍,但是,文字是一种吞食,一笔一划地耗着女人的青春容颜;见过少女时代的玛格丽特杜拉斯吗?
那是一个标准丽人。
然后,文字把她吞食成一个矮小丑陋的老太婆。
10年了,凯莉也老了,美人终究要迟暮。
有人提出过疑问,如果一个女作家拥有一种公认的美貌,于她的文字有着怎样的一种作用?
是一种伤害还是一种滋养?
女作家的美貌在读者看来肯定会加深对她作品的好感。
这里面还有一种惊奇在里面,因为在众人的眼里,美貌和智慧常常不成正比。
如若此,那么我们仍然认为,凯莉是一个传奇,至少,没有人比她更能穿高跟鞋。
纽约女人的幸福感凯莉是继夏洛蒂、米兰达后第三个结婚的人,而这其中她的爱情又是最具马拉松特点的,也正因此,她的婚姻最让人翘首。
可是她老了,开始变得患得患失,婚前的忙忙碌碌可能是每个女人的必经之路,她也不例外。
不停地核对名单,叫上许多亲朋好友,甚至给知名杂志当模特……为婚礼做足了周密的筹备,而这些,无形中给大人物极大的压力。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对于凯莉来说,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40岁的婚姻,在我们理解中应该是经过慎重考虑而来的。
只是她没有意识到,这样的排场和阵势对于一个结过两次婚,即将第三次步入婚姻殿堂的中年男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堪。
一个人的幸福,若太过张扬,是会失去的。
幸福,只要自己知道就好。
凯莉、大人物星座猜并不奇怪大人物的逃婚,他从一开始就是典型的不承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四不男人”,但往往这样的男人已经渐渐成为这个现实世界的主角。
如果可以猜测,我想,也正因为大人物的这种潜在的特质吸引了凯莉。
很大一部分女人,她并不是真的需要金钱和稳定以及爱,她仍理想主义般地看重一个叫感觉的东西,即使这个感觉给不了她所要的,还是不住地飞蛾扑火,宁可自取灭亡。
分分合合在她们看来是种折磨更是一份习惯。
不然,凯莉怎么没和米兰达的史蒂夫擦出火花来,按理,这样的男人才足以能够给予婚姻。
凯莉是一只狮子,外强内弱,事业心强却极度缺乏安全感;大人物是一头金牛,诚实现实占有欲极强,狮子和金牛是前世的孽缘。
一个犹豫不决是不是真的要步入婚姻,一个满足于现状,暧昧的男女朋友关系让他们觉得放心,可控制,两个人碰在一起很自然会被对方拥有自己身上没有的东西而吸引,不过相处下去,会常因价值观的不同而产生矛盾,双方必须让步一下才可天长地久。
刚回家的时候,好像不能一时立即放松,仍旧每天早晨八九点钟就醒了。
这几天才慢慢放松下来,心作为一个容器才慢慢的空下来:今天一口气看了五部电影,先是《赤壁》《画皮》《通缉令》,然后是《站台》《欲望都市(电影版)》,《小猫物语》。
嗯,好似是六部的样子。
我最欣赏《站台》(这是当然的!
),但是我看《欲望都市》看到流泪。
不知为何,从这些四十甚至五十岁的女人身上汲取了一种勇气:不要再抱怨生活,也不要再无奈哭泣,我会尽我所有气力去努力,如果实在不行,也没什么所谓。
真要是失去了自我,那就得强行放弃。
什么时候我开始变得瞻前顾后了呢?
我是咆哮女郎啊!
我差点都快忘记了。
真到了失去了所有一切的时候,我还有我的女人们:我数次为四个女人的友谊感动流泪,我无比骄傲的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倒下了,也会有人不分日夜的守候着我。
这就是我最大的得到。
还有,单身女郎真的比幸福小女人要有趣,要迷人,要有力,我深深的知道,我也深深的理解对如今乏味的我感觉乏味的读者们。
但是……怎么办呢?
我们仍旧为了微小稳固的幸福前赴后继。
还有,我发现,一条珍珠项链真的不错,要长长的天然珍珠发出柔润的粉光,不搭配礼服,反而是日常T恤睡衣可以随意穿上床。
想到这里,我点了我最爱的淘宝珠宝店铺。
时代在变,世界在变,但是女人啊女人!
推荐理由:如果说年轻女子前往纽约是为了寻找两个“L”——品牌(Label)和爱情(Love),那么看罢该片我们不妨也扪心自问,“你呢,你为什么来北京?
”片 名:《欲望都市电影版》 导 演:迈克•帕特里克•金主 演:莎拉•杰西卡•帕克、金•凯特罗、克莉丝汀•戴维斯、辛西娅•尼克森、珍妮佛•哈德森、克里斯•诺斯出品时间:2008年5月读 家:石头花园的歌女你知道,大致上人生总是十分孤苦,然而,好在这世上总会有那么几个人,虽与你并无血缘关系,但却能在看到你性情中最黑暗的部分之后仍然爱你如一。
对他们而言,你是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或是变成了大南瓜乃至红豆沙,仍会是他们的心头好,仅仅因为“这就是你”。
假使你是女子而她们也是,那么这样的关系有一个统称就叫做,闺蜜。
基本上,《欲望都市电影版》正是一部闺蜜片。
其同名美剧自1998年播出到2004年结束,六年间以曼哈顿都市丛林为背景,聚焦四个单身女子性与爱的遭遇战和寻觅史,其历程真个是耳乱五音目迷五色,过尽千帆皆不是,踏遍青山人未老。
四年后的今时今日,该剧的电影版“千呼万唤始出来”,上映首周横扫千军,以五千万美元登顶北美票房,成千上万的女性主义者在为希拉里•克林顿贡献选票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去电影院娱乐自己,几乎可以被视为一次小规模女权事件。
况且,它是多么适合在微凉有风的夏夜,与闺中蜜友(最好也是四个人)相约,衣锦夜行去影院观看的一场电光幻影呵。
托电视剧集七擒艾美奖之福,凯莉、米兰达、萨曼莎和夏洛特四人得以在大银幕上昂扬聚首,继续她们那气场嚣艳,行头华美,令我辈叹为观止的人生。
然而,深究起来,你我对《欲望都市》的追捧,果真是因着LV的手包或是Manolo的高跟鞋么?
呵,怕没有那么简单吧,——生命固然是一袭华美的袍,但每每令到你我心猿意马的,却势必是上面的虱子。
正所谓红尘处处一般,北美南美也好,亚洲欧洲也罢,虱子引致的痛痒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不是个武断的人但我深深相信,既然身而为人,那么寂寞、失望、忧愤和心碎总不会有太大差别。
试看电影里,凯莉在大婚当日,被她真正想嫁的那个男人放了鸽子,个中心情,的确“崩溃”一词已不足以形容。
我尤其记得随后有一幕,素颜的凯莉对镜顾影,眼袋大得像用过的茶包,面青唇白,似足一只鬼,——简直不用活了。
然而怎么样呢?
接下来还不是要打叠起精神继续做人,吃饱,睡足,死撑,又是一条好汉——说到底,谁离了谁不能活?
综观整个过程,完全是大龄女青年失恋后生还的自救教程,值得每一个庄敬自强的女性学习。
而看得我几乎泪下的是那一幕——米兰达与偷腥的老公分居后,在新年前夜独坐沙发抱住快餐看电视,这时窗外正细细密密降下雪来。
这边凯莉正穿过嚣闹欢欣的人群,穿过倾城飞雪的纽约,去拍米兰达的门,只为了在新年钟声响时,给对方一个满腔满怀的拥抱。
你看,永远是女人,承担了彼此最伤痛、清苦、寂寞得原形毕露的时刻。
而对住男人,不可以,因为他们毕竟,是另一个星球的人。
电影的收梢,萨曼莎做了五十岁的单身女人。
不过相信我,完全不必为她担心:杜拉斯六十六岁仍有扬•安德烈亚做她的司机、情人和奴隶,而大野洋子也从来没有因约翰•列侬之死而委顿,时至今日她仍有热辣的身材和年轻英俊的男伴。
但我想问的其实是,在一座欲望都市里日渐老去,是不是一场不可回避的败北?
所有巨型到几近乖张的都市比方说纽约比方说北京,都如怪兽般年复一年吞噬青春少艾,并且不断吐出皱巴巴的老胳膊老腿,还有一枚一枚饱经沧桑的小心脏。
对此,人们有悔意吗,有恨意吗?
然而,会不会每每你抬头望向北京的天空,如果那时恰好有鸟展翅飞过,你仍然觉得自己还是无法离开它?
关于纽约,1979年,伍迪•艾伦曾在他的电影《曼哈顿》里这样饶舌——无论季节如何流转,对他而言,纽约都是浸没在乔治•盖希文爵士乐之中的城市,……,他恰是他所深爱的纽约的化身,黑边眼镜下是他丛林豹般不可抗拒的魅力,纽约是他的城市,并将永远如此。
窃以为,这里的纽约可以是当今任何盛极一时的都市,而这里的“他”可以是任何一个与这都市纠葛不休的梦中人。
2008-7-19
难得这么多年了, 青春已经象我们想要保护却又阻不住流逝的沙, 在这一点点无力和灰心之间, 我们还能相信童话.我们跟着斯佳丽默念”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是因为相信巴特勒船长有一天, 会在落日余晖中姗姗而来.我们跟着神经质的Sally哭哭笑笑, 怨得是美满结局之前浪费得那么多年兜兜转转的时光—Harry&Sally, 一对傻瓜.我们料定了Rachel不会去Paris, 如果10年的故事要结束了, 请给我当初made for each other的那对Ross&Rachel.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的弱点, 我们自以为全都了若执掌, 却还是要他们在一起, 只因为Carrie的故事中, 怎么可能没有Mr. Big.我们就是那群人, 冲着舞台上还在犹豫的两人疯狂大喊: 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求求你们了, 在一起吧.所有披荆斩棘后得偿所愿的爱情故事教导我们说, 两个人一旦mean to be together, 那么他们的每一次离别, 不过是为了再次的重逢而准备. 相信吧, 他们穷其一生, 不过是不自觉地围绕着彼此兜兜转转, 牛顿开普勒在这里统统失效. 时间, 空间, 去它的宗教家庭门第父母朋友吧, 他们仍然如扑火的飞蛾般绝望地彼此吸引.恍然间惊喜, 我们自己也早就对这样的扑火做好了一切准备, 揽镜自照, 打理梳妆, 光彩照人地重逢来不辞劳苦亲历亲为地证明—真爱无敌.可是谁又知道呢, 电视电影里special的某人, 一定是主角与之纠缠的对象—现实中可没那么简单的公式可循, 准备好与之纠缠不休之前, 是否问问自己, 是他/她吗?人一向是习惯包装感情的动物. 文字其实也是被词藻粉刷过的感情, 电视的”Atmosphere”更是要音乐布景甚至台词来烘托. [Options]重逢在: 灯火辉煌的帝国大厦顶端? 落叶满布的秋风萧索的街头? 烟雨朦胧的青石小巷之尾?...没关系, 总有一款适合你.于是小小年纪, 寝室夜话便很善于用”两年后, 我又遇上了他”做串场, 午夜梦回, 也会沉醉于梦里怀抱的温度而久久不愿意清醒. 没有这些回忆, 没有”落花时节又逢君”做感召, 我们的生活又该是多么的苍白.我也爱这不苍白的生活, 但拜托不要为这一瞬转瞬即逝的温存而苦苦追问了吧—就算吧, 是阴差阳错, 是命中无缘, 如此感念, 也算是对得住了. 非要迫自己如三生石般得牵缠, 或如望夫崖般得守望, 于己无益, 又是何苦?佛家有一个故事: 一个男子所钟爱的女子嫁人了,而新郎不是他,他伤心欲绝,准备爬上断崖一死了之。
断崖上有一个寺庙名曰白云,在男子跳下去的一刹那,白云寺的方丈拉住了他。
施主,方丈掌心合十轻轻地说,你想不想随我来,看一些东西你再跳也不迟。
男子疑惑地随他走进了禅房,方丈拿出一个钵,用袖子随意地拂了一下,男子探过头去,他发现钵里是另外一个世界。
一个女子赤身裸体僵死在路旁,过往的行人要么掩鼻而过,要么只是轻轻地摇一下头,但没有人停下来。
过了一会,一个进京赶考的书生路过这里,他实在不忍心看到女子赤着身任人观望,迟疑了一下,便脱下了自己的外套盖在了女子的身上才转身离去。
又过了一些日子,另外一个好心的过路人,募集了一些银子买了一口棺材,埋葬了女子。
钵里的画面至此渐渐隐去了。
男子还是不解。
施主,老方丈摇了一下头说,这就是你的前世今生啊。
路边躺着的女子,是你今生所钟爱的人,你,是第一个路人,那个赶考的书生。
而娶她的,是第二个埋葬她的人。
你与她有缘,因为她要还你前生的一衣之恩,所以她今生要陪你走过这一程,可她最终总要离去,因为她今生需要以身报答的,却是那个前世埋葬她的人。
那么,你还要跳吗?
方丈闭口不再多言,转身离去。
男子彻悟。
是如此吗? 或许.或许已经是一个足够好的回答, 只因为我们已经在感怀上虚掷了太多的时间. 若是Samantha, 必定会潇洒撂下一句: 我既然并非你戏中的主角, 那么别怪我删减了你的戏分, 至于主角, 也请要另有安排.在鸣蝉顿起的初夏, 重新看到料峭的纽约街头走来的那四人, 谁和谁在一起, 都已经不再那么重要, 我只知道, 她们追寻爱的脚步, 不会为设计好的故事, 而做丝毫的停留.Go Girls!
2008年,《SEX AND CITY》出了电影版,前两天看过电影后,就连同它和之前六季的电视剧集一起装到了贴着“经典”的标签的盒子里,放到我的记忆里封存了。
也许,对很多SATC粉来说,这个经典二字有很多不同的含义,对性的坦白啦,美丽的衣服啦,等等,但对我来说,它之所以算作经典,只因为它用十年的时间完完整整的做了一件事,就一件事,那就是对女性友谊的非常正面的描写,再此之前,我看到过很多男人们出生入死的兄弟情谊。
它们为男人世界互相交往提供了探讨和范本,但是对于女人,她们该如何经营属于自己的友情,却从来没有人提及过,也许是因为这么多年来,更多的人,男人和女人更相信,女人不需要女朋友。
女人需要女朋友吗?
二十岁的时候,我自己的答案也是无所谓,那时候我有一大帮的哥们,感情也不能说是不好,但是慢慢的,等真的大家都长大了,开始面对社会,开始谈恋爱,成家立业了,也就各自做鸟兽散了,你的男朋友未见得容纳你的男性朋友,你男性朋友的女朋友也未见容纳得下你,君子淡淡的交情是没有问题,但是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当你真的有事的时候,你翻遍身边所有哥们的电话,他们不是有家,就是有事,要么就是不方便,就连那曾经说好一辈子不结婚,老了互相照顾的死党,也忙着去结婚了。
这还是少年时候的朋友,这还算好的,那时候你纯,男孩们也很纯,等到成年以后遇到的男人,则要么是泛泛之交淡如水,要么是在某个集体里大家一起热闹,对方有家有女友的你要懂得保持距离,单身的太过亲密就终究要纠结到要不要上床这个问题上。
你还想要交纯粹的朋友?
几乎不可能。
你想要靠玩暧昧来保持友谊?
累死你。
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有老公,有孩子就足够了。
但是,恕我直言,男人和女人真的是来自不同星球的两种生物体,他们使用着不同的语言,因为大家身体构造本来就不同,所以,从理论上来讲,你是无法真的让男人了解一个女人,在做爱的时候是什么感觉的,也不可能让他懂得怀孕的女人为什么会这么焦虑,也不能让他懂得你对衰老的恐惧,有一天你老了的时候,更年期的不可理喻。
如果你足够幸运,碰到一个好男人,他会试着体谅你,但是,你怎么知道你会足够的幸运呢?
有时候我会想,是不是因为我们从小看到太多男性友谊的经典范本,所以才让很多的女孩子,从小会对和男人做朋友如此的向往,而对女性之间的友谊如此的不信任,不屑一顾呢,看《SEX AND CITY》让我至少纠正对友谊的观念,谁说逛街,吃饭,喝茶聊天,互相陪伴就不是真正的友情,和平年代,哪有那么多出生入死的事儿,再说了,就算是男人之间,为了金钱,权利,利益等等,甚至为了芝麻绿豆大的小破事就撕破脸的,也是屡见不鲜。
所以说,真正的友情难能可贵,这一点上来讲,对男女都如是。
我们的周围,总是有很多的书籍,电影,杂志和我们探讨两性的话题,教女人们如何去欣赏男人,理解男人,但是作为女人,如何去欣赏女人,爱女人,却从来没有人教过。
我喜欢《SEX AND CITY》中的每一个女人,因为她们内心真正的强大,有力量,所以才会对朋友抱有如此宽容和欣赏之心。
也因为她们每个人都懂得自己是谁,相信自己的魅力,她们的内心都是骄傲的,因此从来不会争风吃醋,也不对谁妄加道德指责。
不对朋友要求太多,但却懂得欣赏,给朋友真心的赞扬和帮助。
所以,尽管她们的爱情经常会失败,但是这份友谊,她们实在是经营成功的,甚至堪称完美。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男人,他们并不会陪着你一起变老,他们只是忍耐你变老,等大家一起老掉的时候,他们还有机会,可以去找他们心中的洛丽塔,而真正陪你变老的,是你的女朋友,当《SEX AND CITY》中的女人们再次出现在电影里的时候,十年已经过去了,有的人在嘲笑她们四十岁了还穿得花枝招展,还在谈论什么是真爱。
我到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们对我来说,每一个都是老朋友,十年来,她们陪着我一起变老,而这个电影版的大结局,就像一次老朋友的聚会,她们依然可爱,依然让我觉得充满力量,虽然皱纹爬上了她们的脸,但我不在乎,哪有朋友嫌弃朋友老的,不然要朋友干吗?
要记得,有一天,当你四十岁的时候,年轻时候的狂蜂浪蝶都离你而去的时候,当你遇到一个烂男人的时候,只有你的朋友,才会把她们同样瘦弱的肩膀借给你依靠,才会挡在你的面前,对着那个男人大声的喊“NO!NO!”,只有你真心的朋友,才会不管多晚,都接你的电话,听你哭诉,横穿半个纽约城来陪你过圣诞,只有你真心的朋友,才会不嫌弃你到了四十岁还没有找到真爱,才会告诉你,五十岁的你依然可爱,她们为你感到骄傲。
爱情很重要,但是友情也同样重要,它也同样需要经营,在爱情里,在婚姻的生活中,你还是不是你自己,这里面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问问自己,你还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女朋友,不是同事,不是孩子的同学的家长,不是男朋友或者老公的朋友,而是,你的朋友,当你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你只是你自己,不是任何人的妻子,母亲。
男人们总是希望你把全部都奉献给他,每个爱情都希望能是一辈子的事,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这爱情若被抽离掉,恐怕陪你收拾这房倒屋塌的残局的,还是你的老朋友。
影片的结束,SAM原来已经有五十岁……那么老了。
姑娘们围坐桌前(请原谅,我就喜欢把我喜欢的女人叫姑娘),给SAM过生日的场景,让我感动。
还有下一个五十岁的生日,下一个,下一个……这让我也想起我的女朋友们,她们诙谐幽默,有温暖的内心,和坚韧的力量,有宽容也有自我,我常常觉得,她们的友谊,仿佛黑暗之中微弱的火把,照亮着我的黑暗,我的人生并不完美,但是至少这方面,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有幸和这么出色的女子相识,成为朋友,是上天给我的满目疮痍的人生,一个个额外的礼物。
我希望,当她们五十岁的时候,我还有机会祝她们生日快乐,我还想对她们说:“我始终认识你,大家都说你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想告诉你,在我看来,你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
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几天这幅被损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
Big逃婚的刹那,泪流满面。
虽然这个情节有点假,就因为Miranda的一句话,Big竟然犹豫了;就因为Carrie下婚车的瞬间带上面纱,Big全当他没有看见她。
可就是这样,这么假的情节,泪水夺眶而出,完全控制不住。
那是对依赖倾塌的恐惧,以及那些倾塌的伤痛的重现。
“我们当时为什么要结婚?
”“好像是怕不结婚会发生什么。
”而正是因为婚礼,才发生了什么。
电影里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专访杂质的标题说“最后一个单身女孩”。
杂志出版后,最后一个单身女孩,依然是最后一个单身女孩。
周围正在结婚热,适婚年龄。
也不知道为什么结婚,只是觉得到年龄了。
“要婚姻还是要快乐”听起来很讲道理,也很潇洒,而落实起来如履薄冰。
什么是快乐并不很明确,结婚的目的也只是笼罩在传统的阴影里。
大家都这样,所以我这样。
都说是爱情的坟墓,怎么还往里跳啊?
因为爱情死了,总要找个地方埋吧。
就这样吧,不要多想。
4年后,当我也不再是个单纯的孩子,还是要感谢你们,教会我责任,教会我相信,教会我爱情的两面乃至教会我怎样面对生活。
所以在片头音乐响起的时候说,HELLO。
在字幕升起的时候说,GOODBYE。
如果你是一个对Sex and the City没有一点认识的人,这部电影应该要划为烂片吧。
情节毫无逻辑,需要大量对剧集的知识和前情提要才可以明白人物关系。
总之,这不是排给一个没有看过SATC的人看的。
你教一个外人怎么去理解BIG的临阵脱逃,怎么去理解Steve的背叛,又怎么去理解Samantha,在拥有了那样体贴美貌健硕多金的男友后,还是选择了自由。
好吧,其实作为Sex and the City的FANS,很多情节我也觉得很扯。
作为电视剧的Sex and the City是优秀的,作为电影的Sex and the City是平庸的。
那又怎么样?
关键是,她们,让我等了4年的她们,回来了。
所以无论演的再烂,拍得再差,情节再扯,我也还是坚持看完。
两个小时的电影有太多东西编辑说不清,导演也没理轻。
总的来说,就是主次重点不明。
4个女人的故事,主线还是Carrie和BIG的爱情。
我一直认为,女人必须穿最美的衣服才可以结婚,所以看到那套VW的婚纱,也顿时眩晕了一小下(不过婚礼时候头上蓝色的羽毛有点怪异)。
四十岁的时候才遭遇逃婚的打击是不是有点晚了?
可惜Carrie到了40岁,还是被逃婚砸得措手不及。
在你以为一切都已经看淡不必在意的时候,但还是有那么多的东西,是自己都看不见的软肋,直到自己出其不意地被它击倒。
只是,谁在40岁的时候,还有勇气说爱。
谁能世俗到最顶点,物质到最高端,却还有勇气谈感情。
片子一直强调,只有在NEW YORK CITY,只有在MANHATEM,这样的对立的情感才有和谐的可能。
好吧,对于Carrie这个人物,我一直存有偏见。
我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她。
她第一次背叛ADAM的时候不喜欢她,她和BIG纠缠不清的时候不喜欢她,她吃ADAM回头草的时候不喜欢她,她又一次拒绝ADAM的时候不喜欢她,直到她总是没办法和一个男伴继续的时候,我都带有一丝快意。
但看到她趴在墨西哥的五星级饭店,对Charlotte说,PLEASE SHUT THE WINDOWS, ALL OF THEM.的时候,还是有一点点的心软。
回到纽约,安排LOIS这个万能助理其实是个俗套,但临近圣诞互赠礼物的桥段还是有小小的惊喜。
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路易斯,是一个相信爱情的女孩,她给混乱不堪的Carrie带来秩序和重拾爱情的信心。
于是因为LOIS,她才回到和BIG共筑的爱巢,在那个他为她建的BIG BIG BIG CLOSET里面,看到这个纠纠缠缠10年的男人。
这一刻,他把宝蓝色的高跟鞋递到她手里。
我突然好像看见10年前,他坐在加长跑车里,挑眉说的那句:【“Abso-fucking-lutely.” 】接着说另一个不喜欢的角色Charlotte。
我承认我对她的不喜欢来自于对童话的嫉妒。
小时候我一直希望成长为一个花瓶型的公主,但一直不能如愿。
在上小学的时候我成绩太好,不具备花瓶的“无脑”要素。
虽然大部分男生都喜欢成绩好眼睛大的女生,但怎奈班上总有成绩比我更好眼睛比我更大的女生,我成不了花瓶,也没成为“女神”。
中学的时候终于开始成绩不好了,我满心欢喜地准备做“花瓶”,结果青春期冒了一脸包,居然壁花都当不上了。
上了大学我开始有了匪气,开始走粗鲁路线,在此不表。
而Charlotte就是那种,女生嫉妒,男生喜爱的“花瓶”型角色。
她长相可爱,气质清纯,头脑简单但却拥有他们中算是最顺利的爱情。
她的模式,其实是在国内最常见的婚姻模式。
家世背景门当户对的第一个丈夫不举,好容易克服了问题却有个难缠的老妈,还由于两人在孩子的问题上的分歧最后分道扬镳。
EX留给她大房子,打官司的离婚律师爱上了女神一般的Charlotte。
于是还没来得及走出婚姻失败的伤痛,又一段恋情就把她挽救。
不过在中国,信仰的问题应该没那么重要。
其实这样的勇气值得敬佩,为了爱的人义无反顾的放弃自己的信仰。
所以她的故事完美的让人不满。
编剧只好分给她残缺,让她没有孩子。
Charlotte的剧情,在电视和电影里都不丰满,电影里为了让她这一线不至于太弱,只好让童话再一次降临,她奇迹般地怀孕了。
说实话,这个情节又很扯。
拜托,这又不是狗血偶像剧,我们可以接受她终身没有自己的孩子这个事实啊。
小Lily很可爱的。
又想起《CINEMA PARADISE》的那句台词:“生活不像电影,生活比电影苦。
”所以Charlotte才如此令人嫉妒吧,即使她也难过过,即使她也受到过折磨,可是最终她还是生活在童话里,像她一直相信的那样。
【I FEEL LOVE EVERYDAY.】SATC里面,最爱的两个人是Miranda和Samantha。
她们都够强势,都独立,够冷静,够客观。
区别在于,Miranda的内心还是一个小女人,她太在乎别人的眼光和自己的责任,所以才被生活生生地压扁,落得自己和爱人两人的痛苦。
Samantha更尊重的是自己的内心,她也有责任感,不然不会在HORNY到极致的时候用狂吃来逼迫自己忘记而不是堂而皇之的出轨。
这就是我爱的女人,坚强,柔韧,独立,骄傲,却又坚持着自己的原则。
片子里我最感动的细节,是Miranda喝完一杯CAPPUCCINO,上唇留下一圈白色泡沫,Steve提醒她擦掉,她却别扭的责怪他的好意。
有时候就是这样,你明知道对方没有恶意,却把自己的压力划化为愤怒转移掉。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愤怒的源头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心。
可是Steve却没有生气,自己也弄上一圈“胡子”,说:【“Now I am like you.”】所以他还是爱她的。
即使这种爱有一种小男人爱大女人的撒娇,或是一种对比自己更强大人格的依赖和崇拜,他还是如此爱她的。
某天,和人聊天时候说到肉体出轨的问题,对方答曰:“男人所谓生理需要的出轨都是鬼扯,一切都是可以克制的,不要相信。
那些都是谎话和借口。
”此人性别为男。
所以我想,编剧为什么要安排Steve出轨呢?
好吧,只是为了让我亲爱的Miranda性格可以如她内心一般柔软下来。
她其实完全没那么坚强的,从她那次摔倒在家扭到颈椎的时候我就看出来。
她在乎的东西太多,爱情,亲情,友情,家庭,什么都放不下。
对于她我有太多私人的情感,希望她好,希望她快乐。
就像演员NIXON,她最终选择了做拉拉,也希望她能快乐就好。
Samantha一直是我钟爱的另一个角色,她大胆,火辣,有目的,有追求。
还有,她的Smith真是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四年过去了还是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 花痴完毕。
其实她一直很渴望邻居的情节又有点不像她,如果是原来的她,一定不顾一切早就扑上去。
对于她来说,一段稳定的RELATIONSHIP其实是道德观和责任感的双重体现。
编剧用:“HE HELPED MY THROUGH CHEMO.”作为她的理由。
也许吧,也许不像记忆中那个女人,但当她终于离开了Smith告诉他会有女人ENJOY他表达爱的方式的时候,还是有一点点的惋惜。
为什么?
因为Smith真是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 HOT!啊!
【FIFTIES AND FABULOUS.】片子结尾处,当私人团聚,四个人的感情线都归于圆满。
Samantha50岁生日,她们又喝“COSMOPOLITAIN”为她庆生。
对话似乎是这样:“好棒的酒。
最近为什么我们都不喝了呢?
”“因为太多人喝了。
”人经常会这样,当自己喜欢的东西变成大潮流的时候,会固执地否定掉它的价值,其实只是不愿自己所爱被太多人分享。
可是正因为爱的人多,才说明你爱的是有价值的,美好的东西不是吗?
Baby, this is New York City, everything happens, and LOVE exists. 2003年,FRIENDS,我在看到最后一集的时候,差点就掉了眼泪。
2004年,Sex and the City在曼哈顿跟我说拜拜。
以后,CM,HOUSE, MONK, THE L WORD, DH, 4400, 追着这些剧的脚步。
对我来说,美剧5年。
它们给我打开那扇窗,去了解我不熟悉的文化。
也有俗套,有文化冲突,但有的时候,真的觉得自己可以理解他们的感觉。
即使这一切只是戏。
很喜欢圣诞之夜那一段。
我从来抓不住这剧的看点在何方…
没电视剧好看 骗钱
看一半就弃
看衣服,看包
因为她探讨爱情时尚,又具备多元化,虽然电影版人物的变化乏善可陈,但她在已经成为值得人回味的历史之后再一次看到她们出现是令人觉得温暖感怀的。
青春留不住
没有任何写什么影评的欲望,当你发现里面居然用love当密码,改叫love and the city算了
喜欢那双兰色的高跟鞋和V.W的婚纱,美啊
那个啥 婚纱很美~
看了才发现自己挺想念她们的,而立奔向不惑的十年。
SJP还是老太快了 不过Jennifer Hudson同那首All Dressed in Love好赞
哭点越来越低。看到"I know i screwed it up - but i will love you forever."的时候居然哭了。
电影本身不咋的 纯粹为了怀念 最后SAM说的话令我心碎 POOR SMITH
只有结果不属于我……
华丽的衣服。空白的内容
当剩女们变老……诶,可惜了那些靓衫啊……
一开始觉得这种电影应该事实上老女人看的,结果没想到它的感情表达的那么好,那么多元
4个老女人
灰常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