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oster of this movie sucks. It's basically nothing to do with that boy, the photographer. It is a story about a girl with her dream, her dog and four camels.I always want to escape from the money-hunting life, not necessarily looking for a life like Davidson's, but something away from money, social status, connections and many other things. I guess it would end up with a dream, a dream which I never have chance to fulfill in this life time. I still want a place warm, cozy, clean with hot tub. I still need movies to watch, books to read and certain good food to eat. Therefore, I admire people like Davidson, Robin Lee Graham (The Dove). They have demonstrated their desires to the goal, to the dream. Davidson is the ace of her peers. I think Davidson is looking for an experience, in stead of concurring the wild Australian desert. Almost 200 days traveling alone (no human company) and refusing photographers, reporters and red ribbon at the ocean coast. That was something!Enjoy the story and feel the purity.
爱丽丝漫游仙境是美好,漫游沙漠可是苦难啊。
在这种情况下,女猪脚还能嘿咻,真是有闲心啊。
一路看的就是风光和艰辛。
徒步路线:澳大利亚比布蒙小径。
适宜人群:所有喜欢徒步旅行的人总长:约966公里。
这段路被分为58个部分,沿途有49处休息地,蜿蜒穿过许多原始居民的聚居地和澳大利亚本土的动植物乐园。
途中到露营营地你会见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徒步旅行者,也会见到澳大利亚当地的人民,他们经常步行好几个星期来更好地了解他们自己以及居住的这片神奇的土地。
怀着很高的期待看这部电影:《tracks》,豆瓣评分7.2,中等评价,网上评价均不低,一个女子,从澳洲艾丽斯斯普林顿出发,和一条心爱的狗、三条驯服的骆驼一同横穿澳洲沙漠来到了太平洋西海岸。
途中肯定发生了很多事情,在我的脑海中应该是惊天动地,可歌可泣的,可是电影中展示出的却有些索然无味:一个闪念,一场看不清楚的恋情,一段跨越了沙漠的行程,除此,我没有看到更多的内容。
1.结合自己经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好的路线、地点,当然也就不乏在路上的人,可是这些人又有多少是值得我们尊重并能从中汲取营养的呢?
我和同学也曾一时冲动骑行过最美的风景大道川藏南,见到了壮丽风景,也遇见了我的初恋。
但,平心而言,由于我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文化,风情,历史,地理等角度没有纳入我的观察,只是为了骑行而骑行,现在回想,不免太狭隘了,对不起这一路的辛苦。
到达拉萨之后,也看到了很多骑行者和搭车客,各种各样的人,可是现在看看他们并没有太多让我学习的地方,倒是我身边的同事以及当时的骑行者猫哥,小林,赵哥让我受益颇深。
我不知道《tracks》的作者是不是和我当初有些类似,但是在这部电影,我并没有看到她所谓的收获,仅仅是走完了全程而已!
2.结合我看到的前一段时间看游记,同样的路程,作者却从人文,地理,饮食,风俗,建筑等角度写出来洋洋洒洒N万字,后来集结成书。
同时在路上不断拍摄、记录。
可以推测,作者在出发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留意路上遇到的人,发生的事,自己的感受,不断更新自己的“地图”,这也是一种选择,二者相较,立意高低自现。
3.结论所谓旅行,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从自己住烦的地方到一个别人住烦的地方?
现在我不敢苟同。
旅行,就应该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和见识,不仅做好吃苦的准备,同时要做一个有心人,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不断更新自己的世界。
以前,我羡慕小圆的生活,我知道我没有能力去做,或者我承担不起那样做的代价,可是现在我感觉我不愿意这样做了,因为如果我没有打开心智,怀着看到了,听到了,遇到了,然后过去了的心态去的话,即使周游了世界,那么我还是那个我,并没有更新。
所以现在的我就是打开心智,去学习,这样,天天都是旅行,天天都有收获。
这,就是我想要表达的。
猛女一枚。
带着个指南针牵着四匹骆驼,孤身横穿澳大利亚荒漠1700英里,不为旅游,不为探险,甚至不为看风景,更不为征服,只为寂寞,为穿越而穿越。
其实是有点反社会人格,后来果然解释成了心理受创,完成心愿了就能写畅销书了。
正因这样的动机,加上一路几乎可以说是顺利,搞得编剧都没法把这事升华得更有看头,只能默默地围观她走啊走,就象拍纪录片的在近200天时间里挑了几天去拍了几段,还虎头蛇尾。
那条狗也很了不起,陪着她几乎走完了全程。
特别不能看这种神经病人类非得逞强要去大自然里冒险,然后随行动物被折腾死的故事。
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讲一个南极科考队遇到雪崩然后被救援,却不得不把好几只拉雪橇的狗狗留在原地,我看完电影哭了好几天,一边吃饭一边哭,想着被人类扔到雪地里的狗狗都没东西吃,又冻又饿可怎么办呀。。。
这种故事,真的是不能接受。
这片子,先不管女主角到底想干啥,主要问题是你人类有梦想,骆驼没有呀,从来没人问过骆驼的意见,也许人家骆驼根本就很讨厌背上驮一大堆破玩意走那么长的路啊。。。
人家骆驼在沙漠里能活能走能背东西并不代表就很喜欢干这事啊。。。
还有那只狗,痛苦的快死了,还被女主角一枪打死了,人家动物陪你搞这一场牛逼的,勇敢的,疗愈的,浪漫的旅行有啥意义呢,最后还把命搭进去。。。
我就不说那几只野生动物的事了,人家本来无忧无虑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你非要假装强者的姿态闯进来,你又怕人家会对你造成伤害,你先拔枪射击,人家野生动物也没招你惹你啊,你没事闲的非要赤身裸体穿越地球这儿又穿越那儿,谁挡你道了你就开枪,什么狗屁探险之旅,就是不要脸的屠杀之旅!
刽子手!
反正我就看这个极其不合适的穿着露趾凉鞋和各种裙子穿越荒原的女主角很不爽,膨胀的ego, 肤浅的野心,无处安放的自恋,结果小黑狗作为她任性的代价献出了生命,纯属脑子缺弦足够傻逼罪不可赦。
我一点也不觉得女主角通过这场旅行赢得了或者获得了什么。
自己愣要给自己上价值,那您随意,事实是她失败了,壮美的大地和天空里记录的只有她的毫无意义的寂寞和令人厌恶的顾影自怜,还有几只动物挥之不去的冤魂!
去了旅游,不一定就开阔了人生和思想,现实里,没有那么多大起大落的痛苦,那么多外露的竭斯底里,再怎么样,都是一个人的事情。
学到的,感受到的,是在自己的心里,独自体会的。
踏上旅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路途中,说立刻明白了什么人生哲理,那也不太可能,有些人走到最后,也没有弄明白自己到底寻找的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开始。
电影里没有明确表现出来,但是看到女主角最后的笑颜,感觉到,在这趟艰辛的路途,她没有白白浪费这些经历的事情,而是弄懂了点什么吧。
她的路途,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不太容易搞清楚的一个念头开始的,唯一能肯定的是,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摆脱那种无意义的,一日一日重复的生活。
我真的不能明白还有人为这个电影打5星??
请问,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何值得推崇的??
她可以选择自己去哪,这都无可厚非。
问题就在于,她杀了野骆驼!
野骆驼在沙漠里生活得好好的,多美丽的生命!
就她这老女人命珍贵?
典型的强盗行为,闲得蛋疼,哦不对,闲的球疼拿个枪跑到人家骆驼住的地方把骆驼打死,我当时真他妈的想骂娘!
立马就果断关掉!
后面的任何情节也都不再感兴趣。
这是一部根据纪实文学改编的电影。
这是一部讲述寻找的电影。
主人公希冀在走完全程后找寻到自己想要找寻的理念。
客观来讲,电影不错,主人公的意志力很坚毅,换做是一般人,大概早就放弃或者在路上挂了吧。
人,当认定自己有非做不可的事的时候,往往能发挥出巨大的潜力。
这个社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文青的概念,而出门旅行,成了当代文青们标榜自身逼格的一个重要标签。
所谓文青,在我来看,当代少有,特别是青年人里,附庸风雅装逼的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窃以为,鲁迅、闻一多等这样有真才实学的人,在他们的青年时代才是真正的文青,现在呢,文青这两个字被很多人赋予了它本来所不应该承载的东西。
想起大学的时候,几个好友坐一块儿讽刺那些特别矫情的人的时候,总是这样来形容“你丫。
就是。
一。
忧伤的。
文青。
”旅行,是很多人的一个标志。
就好像在某个城市里逗留的时候,有个人特别认真的跟我说了半小时旅行和旅游的区别,末了说旅行就是有意义的,旅游就是在游览。
面对这样,我只回答了一句,这个社会,有一部分人说自己喜欢摄影,有一部分人只说自己喜欢拍照,并且喜欢摄影这一部分人里会有人动辄说我是在摄影,不是在拍照,言辞之间充满了对拍照二字的鄙夷,而在我看来,摄影是按快门,拍照也是按快门,两者并无区别,旅行和旅游也是如此,所决定区别的,并不是摄影和拍照这件事,也不是旅行和旅游这件事,而是当你做这些事的时候,你是抱着怎样的心态。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相信总会有人一脸不屑的反驳说,旅行和旅游就是有区别,也许吧,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定要把自己做的事披上一个听起来看起来很有范儿的标签。
就像我曾经问过一个人,你真的认为你的观念里,旅行和旅游有区别么?
还是单纯的旅行比旅游听起来稍微逼格高一点?
那人竟无言以对。
当我们在出门旅行的时候,很多人去了一趟远方,回来后总有人说自己灵魂得到荡涤、精神得到升华,那表情,就跟被世外高人们阴阳调和一般到了高潮,等假期结束,依然在办公室和家之间来回,而旅行的地方只能成为他们在聚会时的谈资,或许过了不到一年,就已经把路上的细节忘得干干净净,这样人,奢谈什么旅行的意义?
别闹了好么。
旅行各人有个人的感受,对,是个人的,这是自己的感受,无须跟他人交代,也不一定非要跟他人分享,至于说得到了什么,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窃以为千万不要非把旅行和所谓意义一定联系在一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没必要一定要获得别人的认同或者一定要说服别人认同。
那样实在太过伪文艺。。。。
自己玩的开心,游的快乐,所见所闻增长了自己的见识,这就叫旅行的意义,而不是那些装逼的虚无缥缈的各种概念。
这个社会,实在是伪文青太多
改编自罗宾戴维斯的自传体小说《轨迹》,某种意义上的公路片。
女主为了抹平儿时开始的内心疮疤,一个人走入沙漠,在蛮荒小城里工作赚取上路的骆驼,这是一场真正的旅行。
罗宾只是这个沙漠故事里的一根针串起所有的人与事。
男人占领主导,白人对土著的鄙夷,来自驾旅行的人骂女主神经病还有那些拍照的记者。
女主为了让伤口愈合而来,已经磨难终于能够走进沙漠但是,随行黑狗的离世像一把刀一点点割开了原本已经结痂的伤口。
所幸的是那位摄影师为干涸的心带来了一丝滋润,这场孤独的旅行带着两颗相爱的心走到了终点走向了海滩。
这部电影故事不是很连贯,有些松散,但是这样的叙事手法使得电影节奏更舒缓更让人觉得舒服。
米娅扮演的女主经历天灾人祸,几次面对绝境,最终完成了孤独的冒险。
一个人,一只狗,三头骆驼,两个人。
自传体式的澳洲自东悉尼向西海岸沙漠穿越之行,行进迂回的纬线,不确定沿途地理风情涉及地貌、植被、动物、原住民间涵盖面广度;也不能确定小说原作者穿越举动在整体人类学中,作为思潮源起最早追溯时间,或流行鼎盛时期;但肯定是可以感受时间多维空间带来的不可确定性。
隐晦细致与舒缓音乐间展现热浪、个人多层意识与沿途困顿,间接缩短我们体验生活羁绊的心理路程。
前行中续续热浪与潜意识交杂,忆起我们曾何时某日午后相似的炙伤感......"出发与结束将改变形式"是影片的收尾,也是此文的结尾。
一场在现实中有明确方向、在电影中却几乎没有建立任何方向感的旅程,尤其有意思的段落是关于indigenous culture的神圣土地以及面对殖民者时那些小小的反抗之举。没想到看到最后我被巨大的孤独感吞食,很难过很难过。看完了所有阿当主演的电影,觉得每一部都是爱情片,他这个人无论在什么角色里都散发着相当单纯、原始、旺盛的生命力,于是可能有脾气,有欲望,很混蛋,但可能是他长得真的好大,只要在银幕上,就让人感受到拥挤的爱。
第一次在德国看电影 第一次一个人进影院 第一次做决定 戏院里空空如也
像是一个电影学院的学生,第一次摸到好机器,课本里见过的手法,统统都要上一遍。作曲家,第一次接到大单子,音乐塞满整部电影。
一个女孩200天带着4只骆驼🐫一条狗🐶在没有wifi📶的情况下横穿澳洲沙漠,有点难想象也有点浪漫,沙漠里穿着内裤牵骆驼的样子有点性感。电影意义不大。
不如直接看沙漠风景记录片,至少不用附带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
loneliness makes us miserable.
John Curran片子里最突出的依旧是摄影和配乐,映像方面很美很壮丽,故事本质没有任何惊喜,对比同类型电影缺乏真正震撼人心的力量,叙事较碎,更多感动还是来源于“旅行”本身给予的涵义。
整个电影在女孩不经修饰的笑容上缓缓绽放,沙漠,狂沙,幼时的创伤,伙伴,行走,炽热,忍耐,竟然这样平静又让人感慨
作为一部行走在路上的电影仅仅是平庸之作。出发上路的原因没有特殊或代表性意义,而路途中除了一些平庸的故事,并不具备思考性和观察力。这可能是原著的缺陷。就电影而言,除个别镜头具美感之外(如落日行走、枯树悼犬),整体缺乏表现力。音乐更加缺憾,单调乏味的合成音贯穿始终,间或钢琴声强调而已
感觉很狗血或是不真实的地方好像还都是真的。没有探索任务的冒险旅程是旅人自己的事,目的明确与否都能理解,不太理解的是媒体赞助,国家地理发表,自己也出了书却始终媒体是碧池的姿态。演员还挺像的。
题材蛮好但拍的不好,看了大半都不知道这电影想表达什么,主题不明确,亲上摄影师也莫名其妙的,回忆部分剪辑的很乱
有些流水账…
沙漠里或许是需要勇往直前,克服困难,追求自我
表达什么我没看懂,记录片又不像。
毫无剧情的风景片
太美了 一口气看到尾
跳出了生活,是为了更好的回到生活。地心引力无法抗拒,生活无法逃离。
找米娅来演这个角色很合适,她身上那种很不屑的感觉很容易就把观众带到一个行者无疆,勇者无畏的状态。看似无奇的一段沙漠征途,却谱写出一个令人先精疲力尽,后让人振奋的勇者传奇。
just so so。城市到野外。她还是有人帮助的,并非独自一人穿越澳洲荒漠
我想女主会发表如下获奖感言:首先我要感谢国家地理对我旅行的支持,不但资助我旅行的费用,还资助我一个男朋友,曾经我也想放弃旅行,因为我的忠实伙伴我的狗被毒死了,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想了解更多,请购买我的新书。这电影特无趣,像国家地理的伪纪录片,我的天啊!摄影师每月出现一次,你那是打卡不是摄影好不好?麻烦你专业一点,好像国家地理的摄影师都特别轻松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