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到2017年,休·杰克曼扮演“金刚狼”一角长达17年,也被影迷称为“狼叔”。
这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金刚狼成就了休·杰克曼,休·杰克曼也成就了金刚狼。
他就是金刚狼,金刚狼就是他,他已经和金刚狼融为一体。
凭借金刚狼这一个角色,他就足以算得上是优秀,甚至伟大的演员。
但与此同时,正因为他饰演的金刚狼已经深入人心,使得人们产生了刻板印象,往往会忽略他的其它作品。
事实上,他的作品不仅仅是《X战警》系列和《金刚狼》系列,还有《致命魔术》《悲惨世界》《铁甲钢拳》《飞鹰艾迪》《囚徒》等等,以及这部《马戏之王》。
对影迷而言,我们可以称他为“狼叔”,但不能忘了除了金刚狼之外,他还能娴熟驾驭各种类型的角色。
对休·杰克曼而言,他也始终尝试突破,出演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
在《X战警1》中,金刚狼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他放纵不羁,潇洒自由,他只想做个普通人,不愿意打打杀杀,不愿意加入X教授或者万磁王任何一方。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的性格则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他追名逐利,一度被虚名蒙蔽了双眼,忘记了初心,沦为名利的奴隶。
他需要放下功名利禄,忽略旁人眼光,才能重获新生。
电影取材于P.T.巴纳姆(1810-1891)的真人真事,他被称为“马戏团鼻祖”,被认为是世界最伟大的巡回演出团老板,并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
《马戏之王》的剧情比较老套,和《欢乐好声音》类似,甚至让人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缝纫机乐队》,但是导演旧瓶装新酒,给老套的剧情注入了活力,化腐朽为神奇,打造了一部算不上优秀,但绝对优良的歌舞片。
去年,《爱乐之城》在奥斯卡脱颖而出,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其幕后音乐团队为《马戏之王》倾情打造大量原创歌曲,使得本片入围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很多人说,休·杰克曼“竟然”去演歌舞片了。
其实,此前他在《悲惨世界》中一展歌喉,也在许多节目中表演过跳舞,网上能搜到很多,而且平时他还喜欢弹钢琴和吉他。
他本身就对歌舞充满热情和天赋,有优秀的舞技和歌喉,出演《马戏之王》这样一部歌舞片并不是什么难事。
饰演卡莱尔的扎克·埃夫隆也是兼具演唱、跳舞、表演三方面的才能,曾从600多人的海选中崭露头角,成为《歌舞青春》的男主角。
饰演安·惠勒的赞达亚是在莎士比亚剧院长大的,是迪士尼明星赛琳娜·戈麦斯的后备伴舞之一,还曾在《舞动芝加哥》饰演一个舞者。
在强大的音乐团队、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的共同努力下,《马戏之王》视听效果方面相当成功,歌舞部分登峰造极,总体精彩绝伦,妙趣横生,堪称年度最佳歌舞片之一。
一部歌舞片的质量,歌舞决定下限,剧本决定上限,歌舞的优劣代表电影表面上好不好看、精不精彩,而剧本的好坏代表它是华而不实还是内外兼顾。
《马戏之王》的剧本当然不能和剧情片相比,但在歌舞片中还是处于中上水平的。
电影涉及梦想、家庭、事业、友情、爱情、人性等话题,可以看出来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是有诚意和野心的。
可能是因为这是导演的处女作,发挥得还不够好,最终结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对以上话题的探讨,使得《马戏之王》非常工整,或者说非常保守,剧本上没有明显的缺点,同时也没有太出彩的地方。
本片绝对算不上烂片,但是太老套、普通、常规。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导演是用了心了,已经在尽力扭转乾坤,尽可能地让普通的剧本更好一点。
首先是“追梦”这个主题,并非完全俗套,也有创新的痕迹。
巴纳姆因为出身贫寒,他和父亲受尽了鄙视,他不能让女儿经历这些,所以不断追求功名利禄,企图成为第一名。
他自负的同时又兼具自卑,尽管被剧评人批评,他也坚持自我,从不动摇,相信自己是对的;同时,“越缺什么,就越炫耀什么”,巴纳姆从小缺爱,所以生性自卑,任何人不喜欢他,他都会非常敏感,所以他不欢迎岳父和剧评人。
他已经风靡美国,却还不满足,继续开展巡回表演,想要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太在意地位、名声,以及人们对他的看法,走上了追名逐利的不归路,忽略了家人,怠慢了同伴,伤害了珍妮。
同伴被巴纳姆拒之门外,心中愤懑不已;妻子受到冷落,决定离家出走;珍妮不被重视,选择了分道扬镳。
经受了这一系列过程,巴纳姆才终于明白,事业应当适可而止,朋友、家庭才是最珍贵的。
就像夏瑞蒂说的:你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爱你。
他终于摆脱了名利的怪圈,见好就收,让卡莱尔当他的接班人,而自己需要做的,只有陪伴妻子、女儿。
巴纳姆小时候家里很穷,时常受到歧视,父亲也早早离世,所以才会如此爱慕虚荣。
正如珍妮·林德说的,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理解不了的。
夏瑞蒂则截然相反,父亲以为她会无法容忍过苦日子,早晚会离开巴纳姆,然而正是因为出身名门,享尽荣华富贵,她也就不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只是希望踏踏实实过日子。
穷游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对她而言,她可以当她的千金小姐,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吃苦。
可以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可以荆钗布裙,粗茶淡饭。
在她看来,有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幸福的家庭,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我不奢望得到别的,我只想要我爱的人。
一向在上流社会受到尊重的卡莱尔,不再稀罕这些他早已拥有的东西。
所以,他摆脱束缚,解放自己,加入了马戏团。
他虽然失去了身份,但得到了友谊、爱情、事业。
许多电影,只讲述主角如何追梦,却没有告诉观众友情、亲情同样重要。
《马戏之王》中巴纳姆从开始的盲目追梦,到后来的关心朋友、家庭的转变,使得电影塑造了正确的三观,同时也让追梦这么老套的题材尽可能不落俗套。
这一点和《寻梦环游记》有点像。
其次,《马戏之王》对种族、身份、人性的探讨,升华了电影的主题。
查尔斯是个侏儒,巴纳姆给了他做将军的机会。
莱蒂其貌不扬,只有巴纳姆发现她美的一面,发现她精湛的歌喉。
安·惠勒受到人们鄙夷的目光,卡莱尔在短暂的狭隘之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和安·惠勒同舟共济,甚至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W.D.惠勒因为肤色遭到歧视,唯有马戏团的同伴把他当做兄弟、亲人。
马戏团的所有人,在人们眼中都是另类、怪胎,但是巴纳姆和马戏团让他们的才能有了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
就像小时候的巴纳姆,你虽然失去了面包,但可能会得到善良的人送来的苹果。
同时,他们也都是弱势群体。
他们的亲生父母都羞于面对他们,他们一辈子躲躲藏藏,是巴纳姆把他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个家庭。
他们互相理解,并肩作战,共同面对一切恶意、侮辱、伤害、歧视,永远自信、奋斗、坚强、勇敢。
正如剧评人所说: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本片的内地译名是《马戏之王》,港台译名是《大娱乐家》,巴纳姆说过: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他不仅给观众带来了快乐,还给马戏团的同伴带来了快乐。
多年以来,休·杰克曼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因此,休·杰克曼戏里戏外都是马戏之王、大娱乐家。
这部电影就差把“美国梦”这三个字通过角色之口说出来了(如果中国电影,100%会说明这个核心主题)。
烂俗到令人疲倦的故事:一个穷小子通过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开创了“马戏”这一表演形式,成为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
可在他事业红火的时候,他却迷失了自我,为了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抛弃”了妻子和马戏团的同伴。
但之后还是回头是岸,最终收获了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的美满。
观影的过程中,我的脑海里不停地跳出“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想法,并联想到了另一部电影——《喜剧之王》。
我觉得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都是有相近之处的,值得放在一起对比说明。
两部电影相似之处首先体现在主角人物设定上,都是心怀梦想的穷小子——一个是成为演员,一个是想让妻子过上美好的生活;其次,他们在梦想实现后,都迷失了自己,也都伤害了一直无怨无悔陪伴他们的那个“她”——《喜剧之王》里,尹天仇在片场大放异彩后,在鹃姐的帮助下进入了“上流社会”,迷失于其中的他早就把飘飘忘在脑后,甚至与鹃姐之间存在一丝若有若无的“暧昧”之情。
但飘飘却因为他,默默忍受着一切磨难;《马戏之王》里,巴纳姆在珍妮·林德的帮助下,受到了“上流社会”的认可。
他十分享受那些“尊贵的客人”的掌声,于是“抛弃”了妻女和马戏团的伙伴们,和林德一起去举办巡回演出,甚至与林德也产生了情愫。
两部电影的导演都在这段剧情中使用了交叉剪辑的手法——《喜剧之王》里,当尹天仇与鹃姐在舞会里翩翩起舞的时候,飘飘却在夜店里忍受着一位“大老板”的殴打,被打的原因在于:飘飘为了尹天仇,拒绝了老板的无礼要求;《马戏之王》里,当巴纳姆与林德在各地巡回演出,享受着鲜花与掌声的时候,她的妻子夏洛蒂只能在家中与两个女儿“相依为命”:在女儿芭蕾演出的片段,先是给了夏洛蒂一个中近景镜头,随后的拉镜头,展示出了她旁边空空如也的一个座位。
紧接着的一个女儿的近景镜头中,原本喜笑颜开的女儿发现只有母亲一人来之后,情绪立刻低落了;之后在家中的餐桌上,母女三人都在开开心心地打闹玩耍。
一个摇移镜头,画面的前景中出现了一把空无一人的椅子。
两把空椅子,从侧面反映了巴纳姆的离去,也暗示了这个家庭事实上已经“分裂”了。
两部影片中,交叉蒙太奇的使用,给观众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也使得观众对“被抛弃”的弱势一方产生了同情与怜悯之心。
不过,这也是一种“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展示两人的行为给爱他们的人产生了多么深刻的伤害,为烘托他们之后的转变作铺垫。
然而,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还是存在许多不同之处的。
首先是成长轨迹上:尹天仇的追梦过程可谓是坎坷的,多次被剧组扫地出门,连盒饭都吃不上,被各种人欺辱。
这样的设计是周星驰标志性的“笑中带泪”的喜剧风格,也是一个标准的小人物的故事;而巴纳姆的追梦过程都不能用简单的一帆风顺来形容了,简直就是心想事成!
或许这个是历史的事实,就跟《血战钢锯岭》里道斯的所创造的奇迹一样,但如果这只是编剧设计的情节,那么它未免太过于“童话”式的想当然。
还有就是影片的结局,尹天仇用另一种特殊的方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立了面向街坊邻居的演员训练班;而巴纳姆除了在马戏表演上大放异彩外,更收获了美满的的家庭,可谓是事业、家庭双丰收。
影片的故事缺乏可陈,一个标准的,带有明显好莱坞流水线式生产印记的歌舞片版“美国梦”。
结合当时美国西进运动蓬勃发展的背景——巴纳姆就是在大街上听到了修建通往西部铁路的宣传,影片将美国描绘成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国度,任何人,只要心怀梦想并为之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式的电影,自然要展现主人公从小到大的一些事迹。
影片在介绍巴纳姆童年时,只用了一首歌曲,辅以重复蒙太奇和交叉蒙太奇的使用,说明了:巴纳姆的父亲去世,他成为了流浪的孤儿。
但他仍与夏洛蒂保持了紧密的书信联系,两人之间萌生了爱情的火花等几件大事。
相较于华纳拍摄的《正义联盟》在介绍人物时又臭又长的铺垫,《马戏之王》的短小精悍无疑更胜一筹。
不过,这种处理方式虽然在铺垫阶段大放异彩,可在后面的占主要篇幅的巴纳姆的奋斗阶段,就显得有些随意了。
为什么我不喜欢大鹏的作品,主要原因在于:无论是《煎饼侠》、《父子雄兵》还是《缝纫机乐队》,大鹏解决问题的方式永远都是喝场酒,吃顿饭,这个矛盾冲突点就被化解了,没有掀起丝毫波澜!
《马戏之王》也一样,只需要一首歌、一只舞,麻烦迎刃而解,随意到令人发指。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大鹏电影的思路与《马戏之王》可以说是如出一辙,连人物的成长规律也近乎一致)。
尤其是巴纳姆在林德演出结束后的庆祝会上,为了“面子”,拒绝马戏团的员工们进入宴会厅,并毫不迟疑地把门关上了。
这种“忘恩负义”的冷血行为,让我以为他的员工们会因此离他而去,尤其是马戏团众人在“贵宾”云集的大厅里,在示威者聚集的大街上,忘我地唱出了“This is me”,我甚至根据套路脑补出了后面的剧情:众叛亲离的巴纳姆事业受到沉重的打击,一无所有的他终于懂得珍惜过往的种种,于是他先求得了妻子的原谅,然后竭尽全力挽回了离去的员工,大家一起携手努力,再创美好光辉的事业!
结果,马戏团员工一句:“也许你是个骗子,也许你只是想挣钱,但你给了我们真正的家”,就化解了这个极为重要的矛盾冲突!
与此同时,导演对于林德这个关键角色的处理也让人莫名其妙,她宣布退出巡回演出之后,就彻底消失了,好像她的存在只是让巴纳德上演“浪子回头”的戏码。
还有就是菲利普和惠勒这条感情线的处理。
由于编剧在两人之间并无着太多笔墨,所以两人感情的发展可以说是十分莫名其妙,观众能看出菲利普爱上惠勒的原因只有漂亮,仅此而已,人物动机极为缺乏:是什么能让菲利普打破身份等级的差距,不顾一切地爱上惠勒的?
导演不妨去学习一下詹姆斯·卡梅隆在《泰坦尼克号》的处理手法。
其实,这只是影片问题的一个缩影——导演想讲述的内容、想讨论的问题都太多,但在电影时长的限制下,影片的叙事节奏在音乐配合下过快,段与段之间衔接得过紧,常常在上一部分内容刚刚展开后,便迫不及待地进入下一段,导致上一部分的内容还未立住便草率地进入下一部分内容。
这其实是“历史传记”类的电影的同病,比如说《建国大业》、《建党伟业》、《辛亥革命》以及《活着》。
不过,影片在视听元素的运用上可谓是极其出色的。
首先是镜头运动上,由于是歌舞片的缘故,镜头运动极为华丽:在歌舞片段中,经常使用大范围的摇、移等运动镜头,摄像机如同精灵一般,穿梭在人群中,轻盈灵动,带有一种奇特的飘逸感,甚至还出现了环绕演员两圈的旋转长镜头!
(《爱乐之城》在结尾的“闪回”歌舞片段中也有使用)除此之外,在马戏团演出的群舞片段,导演使用了上帝视角,伴随着演员们繁杂的移动走位,呈现出绚丽的万花筒式的效果。
那一瞬间,我仿佛回到了黄金好莱坞时期的百老汇舞台,在观赏一部音乐舞台剧!
其实这种拍摄手法十分常见,比如说陈凯歌在《妖猫传》的极乐之宴片段就使用了这种手法;张艺谋在《满城尽带黄金甲》之中使用的次数就更多了。
作为一部歌舞电影,影片在歌舞片段,演员的一举一动甚至是影片的节奏都精准地契合音乐,尤其是巴纳姆在酒馆邀请菲利普加入马戏团的片段,无论是正反打镜头切换的速率,还是影片剪辑的节奏,都紧密跟随音乐的节拍,其中多次对称构图的使用,更是展现出两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的紧张与激烈,以至于给我一种”西部片”中牛仔对决的错觉,略感滑稽有趣。
影片在转场方面也是花样繁多。
虽然没有像《挚爱梵高·星空之谜》那样,带给我一种惊艳的观感——因为作为一部油画电影,它的画面是由各种线条和色彩堆砌而成的。
转场时,那些线条便活动起来,缠绕汇聚后便产生了下一个场景,这种手法可谓是充满新意,着实让人眼前一亮;而《马戏之王》中,导演惯用在摇移镜头中,通过窗户等前景遮挡物进行转场,这与《爱乐之城》结尾的那段极致绚丽的“闪回”歌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两部影片都喜欢使用快速的甩镜头,采用技术拼接的手段连接两个场景。
除此之外,两部影片都会借助相似的场景完成转场。
不过,在《爱乐之城》的歌舞片段,导演也经常采用由乔治·梅里爱在《月球旅行记》中开创的“叠画”手法,以及由格里菲斯导演在《一个国家的诞生》中开创的圆形缩放画幅,像《猫和老鼠》和《海上钢琴师》的结尾都使用了这种手法,极其复古。
近年来,在我国院线上映的歌舞类电影,可能就只有《冰雪奇缘》、《美女与野兽》、《爱乐之城》以及《马戏之王》了。
(《欢乐好声音》没看过,因此不敢确定)我觉得,可以将《爱乐之城》与《马戏之王》作一个横向比较。
首先,两部电影给我最直观的印象是:《爱乐之城》用复古的手法讲述了一个现代爱情故事,即“旧瓶装新酒”;《马戏之王》则是用现代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历史故事,即“新瓶装旧酒”。
《爱乐之城》的导演达米安·沙泽勒和《布达佩斯大饭店》的导演韦斯·安德森一样,都是好莱坞黄金时期古典美学的狂热爱好者。
《爱乐之城》中,达米安使用了古老的西尼玛斯科普式宽银幕,除此之外,明明是实景拍摄,却呈现出虚幻厚重的棚拍感。
结尾那个花体的“THE END”,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常看的《猫和老鼠》,古典的气息扑面而来。
沙泽勒在结尾处的那段“闪回”歌舞表演中,再现了传统摄影棚中:荒蛮的西部种植园、五光十色的百老汇舞台和清幽的小镇运河,带有浓厚的舞台戏剧风格。
那优雅的华尔兹和悠扬的爵士乐,总带给观众一种虚幻的隔阂与不真实感——因为它们不属于这个时代;而在《马戏之王》中,虽然时代背景是19世纪,可马戏表演与现代可谓是别无两样。
演员的舞蹈在百老汇风格中融入了踢踏和恰恰等多种现代舞蹈风格,音乐也是富有能量、激情澎湃,将现代的摇滚与流行与百老汇风格音乐巧妙地融合,给观众的代入感与亲切程度极强。
除此之外,《爱乐之城》与传统的歌舞电影都有一个通病——歌舞与故事通常都是割裂的,这个毛病在印度的歌舞电影中尤其明显,通俗点来说就是:一言不合就跳舞。
歌舞片段存在的意义,好像只是为了让导演炫技,让演员展现自己罢了。
这些歌舞的存在与否,对电影不会造成断层般致命的影响(不过在《爱乐之城》里,导演对于歌舞的安排其实颇具深意——因为歌舞越梦幻、越美好,歌舞结束之后的分崩离析就越让观众感到心疼。
不得不承认,沙泽勒对于观众心理的把控真的十分到位,一度让观众心中关于美好的天平失衡:观众既期待看到华丽的歌舞,又恐惧于歌舞结束之后现实的残酷无情。
这种“欲抑先扬”的手法,使观众完完全全沉浸在电影的世界里);而“马戏之王”里的歌舞,则是参与到叙事之中,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歌舞的魅力、丰富了电影的层次,更烘托并放大了人物的情绪——因为歌舞片段在影片中占有极大的篇幅,一些非主线的剧情内容便采用“春秋笔法”,用歌舞的形式一笔带过:比如巴纳姆和夏洛蒂从青梅竹马时懵懂爱情的萌发,到两人成年后的结婚生子这一段在时间线上跨越了10年的故事,导演只用了一曲“A Million Dreams”便完成了。
该片段中无论是剪辑速率、镜头运动还是演员调度方面都呈现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流畅感,无愧于一场“视听的盛宴”!
配乐:9.5分剪辑:9.5分舞美:9.5分摄影:9分剧本:6分
马戏之王当你进入剧情,就已经输了。
因为这部电影的剧情甚至可以一眼望穿,所以如果是要来看PT的一生是怎样过的,那么就完全浪费了别出心裁的视听盛宴。
一秒也不愿意,也不需要进入剧情,就完全沉浸在歌舞中醉生梦死就好。
与去年的《爱乐之城》相比,歌舞不知道要高出几个档次了,一个是顶尖,一个是业余。
但不得不说,爱乐之城把重点放在了故事和戏剧张力上了,与马戏之王侧重点还是不同的。
爱乐之城马戏之王的剧情基本也属于类型片了,说剧本分数低只是单纯的说剧本,并不是说电影不好。
反倒是,这样的剧本和出色的歌舞十分的合适,给视听效果留出了无限大的发挥空间,而不是沉浸在情节中不能自拔。
这是讲世界上最伟大的大娱乐家PT的传记,PT的一生都用完美的方式进行过渡,各种过渡都十分的有美感,不禁想起了最爱的《雨中曲》,和马戏之王相同的是,都是歌舞片,都是传记。
不过雨中曲记录的是当下,才成为经典。
马戏之王与之比较像的还有就是,讲述了新事物出生不被尊重不被接受的问题。
世界上第一场马戏演出多么的门庭冷落,世界上第一部有声电影又遭受了多大的质疑和抨击。
虽然历史洪流不能阻挡。
如今院线哪还有什么无声电影,甚至歌舞片都少之又少。
说到这里,其实当年有声电影遭受抨击也是有依据的,对于当时的一些电影理论家的理解,无声电影要想讲好故事,必须要利用好动作语言,毕竟也只有动作言语。
然后有声电影的出来,必定冲击了那些靠动作来说话的演员。
想象一下卓别林如果突然开口讲话了,说:“我的帽子哪儿去了?
”而不是东张西望的情景,该减少多少有趣的动作元素。
所以当年批判有声电影也是有一些依据,不过相对于利弊分析来说,声音的出现,还是给电影艺术带来了更多无限的可能,打破了很多束缚,也能更加多元化(不适用于国产某些烂片)。
雨中曲20世纪20年代末,歌舞片和有声电影一同问世。
而雨中曲(1952)就是演绎了新事物出生不被尊重的故事,不同于百老汇,雨中曲的歌舞和故事核都还是非常先进的。
传世的舞蹈加上永恒的戏剧力量,将它推向了电影之巅,那种质感让人着迷,有时候会很荣幸自己出生在20世纪不论是初还是末,都觉得自己经过了这一百年。
最后还是认为,歌舞片不需要电影的某些逻辑。
反而,恰好,不需要一个太完美的剧本来喧宾夺主,如果你视听设计真的完美的话。
毕竟电影艺术无国界,无国籍,又无限。
你只要一张电影票,就能享受一场带着梦幻童话色彩,有着好听醉人的音乐,精致华丽的舞美的电影。
作为退出饰演金刚狼角色的休杰克曼,首次在《马戏之王》里亮相于观众。
所以大聪在看电影的时候,总感觉他会不会突然伸出三个金刚爪。
当然这只是玩笑话,休杰克曼在做好莱坞演员之前,早就在百老汇剧院拿下东尼奖,对于歌舞片,休杰克曼可谓是熟门熟路了。
早在2012年《悲惨世界》里,休杰克曼就已经向所有人证明他的唱功和表演,他也凭借该影片拿到了金球奖音乐类最佳男主,还首次提名奥斯卡最佳男主。
来到这部最新的《马戏之王》,我们能看到更载歌载舞的休杰克曼,而且舞蹈的编排和场景,也十分美轮美奂,影片里面的歌曲,听完更是想让人立刻拿到歌单反复循环。
影片里歌曲好听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马戏之王》的音乐制作团队,就来自于《爱乐之城》。
因此影片中的主题曲“this is me ”(这就是我)拿到了2018奥斯卡最佳歌曲提名。
《马戏之王》根据真实人物故事改编,休杰克曼饰演的P.T巴纳姆,他和影片中的搭档,一同创办了世界三大马戏团之一的“玲玲马戏团”。
另外两个大马戏团分别是大苹果马戏团,以及大家最熟悉的太阳马戏团。
正如影片里面所看到的,现实中P.T巴纳姆创办的马戏团,是以奇怪的人表演,还有一些动物杂耍表演,用这些特色来吸引观众。
但是在新世纪以后,人们的对动物保护意识高涨,这就造成了对“玲玲马戏团”的抵制,甚至还被控诉。
这些负面的影响,对马戏团的经营来说是不小的打击。
而且在2016年的时候,“玲玲马戏团”宣布取消大象表演节目,这可是个马戏团拥有145年历史的重头节目。
也就在2017年5月21日,“玲玲马戏团”终于不堪重负,宣布解散,在纽约进行了最后一次告别演出。
所以在看电影《马戏之王》的时候,想到已经不存在的“玲玲马戏团”,还是觉得挺遗憾的。
影片从P.T巴纳姆孩童经历开始说起,一个贫穷的裁缝的儿子,娶了一位青梅竹马的富家小姐,有了两位可爱的女儿,影片用一首首好听的歌,迅速串起创办马戏团的各种经典事迹。
在两位女儿的启发下,P.T巴纳姆建立了奇异博物馆,他也是展示这类怪胎秀的第一人。
其中里面的很多奇怪的人物,在现实中确实都有存在过。
比如最有名的就是汤姆拇指将军,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和P.T巴纳姆就开始合作,因为汤姆身高只有80多厘米,再加上后天的才艺训练,让他迅速成为了欧美红极一时的明星。
因此在汤姆最火的时候,还受到英国女王的接见。
影片中英国女王接近他们的桥段,正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
除了汤姆,还有影片中的那对连体双胞胎,虽然戏份不多,但在当时现实中也是相当有名的。
甚至英文Siamese twins(连体双胞胎)单词的由来,就是从这对连体双胞胎里诞生的,可想而知他们当时的知名程度。
除了这些有奇异特点的人,来自有着瑞典夜莺之称的歌后珍妮.琳德,也是P.T巴纳姆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现实中也确有此人,而且和影片里的珍妮一样,长得也是非常漂亮有气质。
当然了,现实中珍妮.琳德唱的是歌剧,擅长的是女高音。
不过《马戏之王》面向的是普通观众,整部电影的歌曲都选用了流行乐,因此当珍妮.琳德唱歌的时候,也选用了一首非常好听的流行乐《Never Enough》。
看完《马戏之王》后,影片的核心其实不难猜,他就是在告诉观众,有梦就要去实现,只要努力一定会成功,有爱就要去追,有情人一定能终成眷属。
这是影片最大的正能量和梦幻,但同时也是影片最大的硬伤。
同样是音乐类型片的《爱乐之城》,而且有着同样的音乐制作班底,但两部电影的故事深度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爱乐之城》的核心是在和我们探讨,梦想和现实的距离,爱情和事业的选择。
特别是《爱乐之城》最后男女主角为了各自的事业,不得不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让影片在梦幻歌曲环绕的同时,加深了对现实现状的思考。
反观《马戏之王》,电影的转折和人物的挫折,轻得几乎没有重量。
比如P.T巴纳姆失业了,一首歌就开起了博物馆,博物馆经营不善,一首歌就召集队伍开马戏团。
就算最后火灾让他们失去了马戏团,但是一首歌又让他重振旗鼓,重新组建了大帐篷流动马戏团。
总之正能量太满,满到不现实。
再来看看爱情的章节,P.T巴纳姆和他妻子之间,虽然表面门不当户不对,但是基因却完全100%配对。
夫君说什么,妻子就支持什么。
就算是影片中最有冲突的一段回娘家的戏份,也在P.T巴纳姆回去找她,一次简单的海岸闲聊就解决了小两口的矛盾。
然后就是他的拍档菲利普.卡里的爱情线,一个富家公子哥和毫无身份的空中飞女的故事,他们之间的挫折也是一首歌的问题解决了。
这样的故事设计,让影片的层次感显得十分单薄,也让人物不够立体。
而同样说着爱情故事的《爱乐之城》,影片就把他们之间的爱情拍得十分纠结。
从男女主角“不打不相识”,到同居在一起之间的磨合,再到各自事业梦想的不平衡,到最终为了梦想,他们之间默认了面包和爱情不能兼得。
《爱乐之城》说的是一个非常让人心碎的爱情故事,有情人不一定能终成眷属,这种凄美的痛楚发生在绝大部分人身上,从而让观众产生共鸣。
因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经历过曾经爱过一个人,但最终没能走到一起的感受吧。
所以说,《马戏之王》是在营造一个很虚幻的梦境,而《爱乐之城》是真的在打造一个爱情的四季。
两部电影之间的深度,不明而喻。
这也是《马戏之王》在奥斯卡提名中,只拿到了“最佳原创歌曲”入场券的原因。
当然了,如果不在乎故事的厚度,只是单纯的享受《马戏之王》带来的视听盛宴,一张电影票,一定是超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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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戏之王》的遭遇,与它所反映的传主巴纳姆当年的遭遇如出一辙。
影评人的评分平均下来不高,而观众们则用票房表达了喜爱。
艺术与娱乐当真是水火不容的吗?
这种冲突又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启示呢?
《马戏之王》的影评人与观众口碑的巨大差异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烂番茄上只有55%的媒体给出了好评,但却有90%的关众喜欢;在metacritic上影评人给出了48/100的评分,但用户却给出了7.7/10的评分。
普通观众对《马戏之王》的喜爱造就了一匹本不被人看好的票房黑马。
《马戏之王》的遭遇,与它所反映的传主巴纳姆当年的遭遇如出一辙。
巴纳姆被称为“马戏团鼻祖”,其马戏给众多观众带来欢乐,但也被当年的批评家认为低俗、不入流。
当然,历史上真实的巴纳姆要比电影所表现的更加低俗,欺骗、炒作都是他的常用手段。
《马戏之王》虽然是基于真人真事,但它更像是从真人真事中提炼出自己想用的故事,表达自己想表达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掩盖在它华丽的歌舞之下,当然也被掩盖在它苍白的剧本之下。
在说这个想法之前,还是来说说华丽的歌舞和苍白的剧本吧——这是喜欢这部电影的人和不喜欢这部电影的人各自观点的落脚点。
客观地讲,两边的人都有道理。
电影的歌舞设计夺人眼球,气氛高潮之时令人的每一个毛孔都震悚起来;而电影的剧本也确实异常简单且套路,尤其是其传记元素压缩严重,传主的几个人生关键点都一带而过。
但歌舞与剧本,都不是今天我想评价的。
我今天想说的,是“评价”本身。
我认为这是这部电影——或许可以称它为歌舞传记片——的一个主题。
电影中巴纳姆所创的表演艺术,是非常具有争议,人们对它的评价两极分化(当然,历史上的巴纳姆还要更受争议)。
比如,巴纳姆深谙人们就喜欢猎奇,于是到处搜集能人异士,利用他们的一些生理缺陷赚钱,很多人为此不齿。
可是,当他叩开拇指将军汤姆紧闭的房门,说他看到了一位将军时,汤姆的脸上并不全然是怀疑,还有憧憬。
这时我又暗自思忖:难道这些人自己在房间中封闭一辈子,就是更好的选择吗?
巴纳姆如是说:他们无论怎样都会笑你,干脆收他们点钱。
这不失为一种底层人的智慧。
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评价的差异永远存在。
问题是,你要如何对待它?
《马戏之王》中的巴纳姆,出身卑微,却娶了来自上流社会的妻子。
尽管妻子非常爱他,但阶级的鸿沟(具体而言,就是他与他岳父的矛盾)仍旧影响了巴纳姆的艺术观。
尽管他早年以不入流的马戏表演起家,但他心底里却努力去追求上流社会的认同。
为此,他才不惜担着风险邀请“瑞典夜莺”珍妮·林德来美国并力捧她。
然而,巴纳姆骨子里注定与上流社会无缘,他与林德关系破裂导致破产,这次获得上流社会认同的努力以惨败告终。
在这里,电影做了一次非常大胆的对史实的篡改——历史上,巴纳姆因为“瑞典夜莺”狠赚了一笔,而其破产则是因为投资了康涅狄格州某钟表公司却经营不善。
但电影将两件事合二为一,是为了突出其主题。
这个主题首先是由巴纳姆的妻子查芮蒂点明的,在巴纳姆失败前她就劝说道:你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而一直看不惯巴纳姆马戏的批评家詹姆斯则在博物馆烧毁后进一步点拨说:我永远不会将你的马戏称为艺术……但你将这些人聚到一起,或许可以称之为“人性的狂欢”。
我们看到,詹姆斯全片唯一一次有节制地鼓掌,是在林德的演唱会上。
由此可见,他确实是一位颇为挑剔的艺术批评家;但同时,它也具备某些自诩上流人士的人所不具备的开明之心。
无论是查芮蒂还是詹姆斯,他们都表达了同样的主题:一个创作者的作品是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而且更进一步地,即使你的作品没有艺术价值,也不代表它没有存在的意义。
也许它不能世代流传,但它能给当时的人们带去快乐,这便已经足够了。
在电影结尾,巴纳姆正是被这些当初自己以赚钱目的招来的“奇人异士”的快乐所感染,看到了自己那“不入流”的马戏存在的意义。
于是明白了:最崇高的艺术就是使人快乐。
The noblest art is to make others happy.
《马戏之王》用巴纳姆面对的争议,乃至它自己上映后所面对的评价两极分化,在顶级的歌舞之外,还给了我们一些关于艺术评价的小建议。
任何电影——包括那些不被人看作艺术的电影——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而每个人的心里也都有一杆秤来衡量这些优点与缺点。
你喜欢看光影构图,没有问题;你喜欢看哲学思辨,没有问题;你喜欢看古典大师,没有问题。
另一方面,你就喜欢看血腥暴力,没有问题;你就喜欢看唱歌跳舞,没有问题;你就喜欢看帅哥美女,也没有问题。
《马戏之王》看上去是一部励志片,因为巴纳姆的妻子一直告诉他:活出自己。
每个人都想活出自己,活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所以说,活出自己的前提,是尊重他人。
文末附《马戏之王》幕后花絮
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P.T. 巴纳姆全名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Phineas Taylor Barnum)于1810年7月5日出生在美国康乃狄克州的一个叫做贝塞尔的小镇上,父亲经营着一家小商店。
巴纳姆在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过人的营销天赋,年仅12岁就贩卖过彩票,做过报纸编辑。
他在1834年迁居纽约市,曾经以推销帽子、经营寄宿中心为生,后来在杂货店工作时,得知有一名黑人老妇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据传已有161岁高龄,曾为乔治·华盛顿(美国首位总统)的奶妈。
25岁的巴纳姆便瞅准商机,辞去工作,用所有积蓄和借款买下此老妇,成立了一个马戏团,专门展出和表演奇人奇事,开启了他的演艺生涯。
为了吸引广大观众,他首先在各种“便士报”上刊登了关于黑人老妇海斯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广告。
便士报因为这种报纸极为便宜,售价为最小货币单位一便士,于是被统称为“便士报”,在很短的时间里便成为了当时最大众化的信息传播媒介。
广告一经刊登便不出所料的引起了轰动。
于是巴纳姆趁热打铁带着手下人使用不同笔名向“便士报”频频发去读者来信,以制造更大的轰动,后来竟然也有人主动地参与报纸讨论。
巴纳姆因此大赚一笔,当时每周光参观门票的就能高达1500美元(在19世纪1000美元大概能买25匹马)。
但在展出一年后海斯就不幸病逝了,法医解剖表明她的岁数其实不到80,并非巴纳姆所说的161岁。
骗局被揭穿之后,巴纳姆自己表示十分震惊,一再声称自己也被骗了。
后来到巴纳姆晚年的时候,他承认海斯至少比乔治·华盛顿年轻30岁。
关于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的广告 巴纳姆还曾对外宣传说他的马戏团的大象“江豹”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象,曾经救了一个被孟加拉虎攻击的小女孩。
一边宣传他还做了国际的巡回演出,为了加强印象,他雇佣了一些残废的小孩免费骑着大象,赚足人们眼球,于是成千上万的人来观看“江豹”,巴纳姆则在6个星期内赚了多达数万美金的巨款。
因宣传的巨大益处,巴纳姆组建了自己的“宣传团队”,帮助他编造各种谎言、制造各种嘘头,他本人也经常亲自上阵,发明了很多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的宣传方式,尤其擅长于做“标题党”,为他的马戏团争取到了最大的曝光率。
他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几乎人人都看报,报纸的发行量从5000份到20万份,如果不利用这个渠道向公众做广告,那就太不明智了。
”在巴纳姆的悉心经营下,马戏团得以欣欣向荣。
为安顿和利用这些人赚钱,巴纳姆在1841年买下了一座位于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
百老汇大街买下博物馆的第二年,巴纳姆就在康涅狄格州桥港里发现了当时年仅5岁的侏儒史特莱敦(Charles Stratton),将其带回纽约后教导他跳舞、唱歌、讲笑话,并准备多套军服,为他编造了一段神奇的经历,美名其曰“拇指汤姆将军”。
各地的便士报不出所料地都成为了巴纳姆的宣传阵地,在一个星期内,就有3万多来自美国各地的好奇的人们络绎不绝地排队观赏,曾轰动一时。
巴纳姆和拇指汤姆将军
《马戏之王》剧照同年32岁的巴纳姆在纽约正式开办了“美国博物馆”(即上文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博物馆以天花乱坠的广告和怪异离奇的展品而闻名,其中最有名的是假斐济美人鱼(FeeJee Mermaid)
斐济美人鱼斐济美人鱼是巴纳姆以一只幼猴的躯干和头部,与鱼的后半部缝合,再覆盖混泥纸浆而制成的。
并被巴纳姆博物馆宣传是袒乳海妖的艺术品,在该标本展览的近20年中,始终没人相信那是假的。
但可惜的是,斐济美人鱼于1960年代美国博物馆发生一场火灾,那具斐济美人鱼的复合标本也在火灾中化为了灰烬。
这个有效的骗局,被博物学家们称为:「 An authentic anomaly of science 」,并让著名的心理学家 Paul Meehl 将这种「 人们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格的描述,并认为那个描述非常符合自己的情况 」的心理状态,演变成一个专有名词:巴纳姆效应 (英语:Barnum effect,是Paul Meehl为表对费尼尔司·泰勒·巴纳姆的敬意而命名,又称弗拉效应、Forer effect)。
1844年巴纳姆携拇指汤姆访英,拇指汤姆成为了英国贵族的新宠,伦敦报界为之喧腾,时常进出白金汉宫,在维多利亚女王御前跳木笛舞和模仿拿破仑。
接着,他又载誉来到巴黎,路易·菲力浦国王和王后立即召见了他。
巴纳姆以拇指汤姆在欧洲和美国巡回演出赚的钱,在桥港盖了座价值15万美元的东方宫殿建筑伊朗尼斯坦(Iranistan) 。
为了摆脱“穿插秀和滑稽小品推广大师”的名声,巴纳姆派人到欧洲邀请珍妮·林德到美国巡回表演。
但林德要求巴纳姆预付18.75万美元,迫使巴纳姆抵押了伊朗尼斯坦、博物馆和其他财产,还跟朋友借钱才做成节目。
当时林德在美国的知名度还不高,但依靠着巴纳姆的宣传,当她抵达纽约的时候,已经有3万人聚集在她的旅馆那里,想要一睹芳容。
巴纳姆精心的安排及林德的金嗓子使演出取得了巨大成功。
“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巡回演出自1850年9月11日于纽约市城堡花园首演,共在19个城市演唱95场,颇获口碑,首场演出票源紧俏到甚至需要举办拍卖会的程度,95场下来共收入71万美元,巴纳姆净赚53万美元。
后来因为林德厌恶巴纳姆其炒作手段,在与巴纳姆签订的合同结束后,便迅速终止了合作。
丽贝卡·弗格森在《马戏之王》中饰演的珍妮·林德1855年的时候,巴纳姆大量投资康涅狄格州某钟表公司,因经营不善,随即破产。
各大报纸都嘲笑其有勇无谋。
两年后依旧背负巨债的巴纳姆带着拇指汤姆和9岁天才儿童霍华德(Cordelia Howard,曾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饰演小伊娃)到英国和欧陆演出,大受欢迎,填补了债务的大洞。
次年巴纳姆在巡演的间隙中在伦敦第一次演讲了“赚钱的艺术”,听众数以千计,伦敦一家出版社更开付6千美元,买下将他演讲印成小册子的版权。
回到美国之后,巴纳德买回并整修了他的美国博物馆,收回了许多东桥港的财产。
他展示了新斯科舍外海捕获的白鲸,一只河马,一群印第安酋长,及两位新侏儒——纳特(Commodore Nutt)和拉维尼亚·沃伦小姐(Lavinia Warren)。
沃伦和拇指汤姆的罗曼史以及1863年2月10日举行的婚礼,均轰动一时,就连美国总统林肯也赠送了礼物,而且事后还曾多次邀请夫妇俩到白宫做客。
巴纳姆曾出价1万5千美元,希望两人婚礼延后一个月,让他充分利用这段罗曼史,被两人拒绝。
拇指汤姆将军在成为百万富翁,声誉到达顶峰之时,就失去了踪迹。
巴纳姆说他也不知道拇指汤姆去了哪里。
拇指汤姆将军和拉维尼亚·沃伦1865年巴纳姆当选康涅狄格州州议员,并陆续地撰写了《世界上的骗子》和《奋斗和胜利》(或《四十年往事》)。
1871年巴纳姆建立了世界大马戏团,他将自己的马戏团称做“世界上最棒的表演”(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也就是本片The Greatest Showman(马戏之王)名字的由来,马戏团的表演项目包括街头杂耍和高级文化,是第一批乘火车而非马车演出的马戏团之一。
1874年,巴纳姆租下了纽约麦迪逊大街和第26街的一个旧火车站,作为马戏团的安身之所,此地日后成为了美国体育史上的圣地,即麦迪逊广场花园。
麦迪逊广场花园他于1875 ~ 1876年期间担任入桥港市市长。
在1881年那年与竞争对手詹姆士‧贝里(James Bailey)合并形成了巴纳姆贝里马戏团(Barnum and Bailey Circus)。
他俩购买了来自伦敦动物园的两头号称世界最大的大象,但在交易谈成后,维多利亚女王、威尔斯王子、罗斯金和伦敦的泰晤士报等却都联名要求合约作废。
大象到达美国之后在六周内创造了33万6千美元的票房,成为马戏团的“摇钱树”在全美四处巡回演出,在巡演的路上,巴纳姆的小火车总是比他的马戏团早到两个星期,车上悬挂着他的照片。
巴纳姆贝里马戏团中的暹罗双胞胎巴纳姆在1891年逝世,葬于树林山公墓中(Mountain Grove Cemetery)。
据说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收入怎样?
”
P.T.巴纳姆的山林墓碑他的马戏团于1907年以40万美金转让给玲玲兄弟(Ringling Brothers)。
后因观众人数持续减少,营运成本高昂,以及动物保护团体对于马戏团虐待大象的指控(玲玲马戏团的母公司Feld Entertainment拥有的亚洲象是北美洲数量最多的)。
在2017年5月21日晚,“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在纽约长岛举行了谢幕演出。
这个有着146年历史的马戏团,在完成最后一场演出之后,走入了历史。
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 凡宣传皆好事 ”” 一旦你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绝对不要让它溜走,如果观众的目光转向其他人,那就是你的损失。
”巴纳姆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世界,以不择手段的营销方式获得公众的注目。
他经营的“巴纳姆贝里马戏团”是19世纪美国最受欢迎的马戏团,号称“全球最大的马戏表演团”。
他的观念和行为代表了19世纪中叶“报刊宣传活动”的主要特征。
后世的人们将这一时期称为——“”巴纳姆时期”,但由于他的宣传并不怎么光彩,还同时冠以“公众受愚弄时期”,甚至“反公共关系时期”,或者“公共关系的黑暗时期”。
巴纳姆虽然一直和噱头相伴,但是人们因为他给大家带来欢乐反而评价他甚高,甚至伦敦《泰晤士报》都撰文肯定过他:“他的去世使我们损失了一个古典人物,而他的名字早已经成为欢乐的代名词,并将一直维持下去,直到人类再也无法从游艺活动经理人的宣传喜剧中得到乐趣——而这是善意欺骗与乐于被骗的无害喜剧”。
因把马戏团的表演手法引入影视节目,轰动了影视界。
在2006年年底,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将他评为20世纪在美国最有影响的一百个人之一。
▂▂▂▂▂▂▂▂▂▂▂▂▂▂▂▂▂▂《马戏之王》幕后花絮↓1.休·杰克曼读了30多本关于P.T.巴纳姆的书,为扮演这个角色做准备。
2.丽贝卡·弗格森的声音是由罗琳·阿尔雷德配音的。
虽然弗格森曾学过音乐,并承认她能唱出一首曲子,但由于她的角色珍妮·林德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歌手,所以配音将为她的角色服务。
然而,为了扮演好角色,弗格森始终坚持在拍摄时在亲口(而不只是对嘴型)演唱这首歌。
3.赞达亚在电影中做了她自己所有的秋千特技动作。
4.珍妮·林德是以安妮·海瑟薇为模板写的。
5.在巴纳姆(休·杰克曼饰)试图说服卡莱尔(扎克·埃夫隆饰)加入他的马戏团的场景中,巴纳姆说卡莱尔在演艺界有一种天赋。
这场戏最初持续了更长时间,卡莱尔说他不知道什么是“演艺圈”,巴纳姆回答说,这是因为他发明了这个节目。
这条线在预告片中很显眼,但电影中却删掉了。
6.这是扎克·埃弗隆参演的第五部歌舞片,此前参演的四部分别为《歌舞青春》三部曲和《发胶》。
7.这部电影是休杰克曼自2009以来的一个梦想项目。
据他本人说,之所以在七年之后才开始拍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制片厂不愿意冒险拍原创的歌舞片。
8.影片开头和结尾的马戏团场景中所使用的许多戏服都是从菲尔德娱乐公司那里借用来的,而菲尔德娱乐公司则是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的现任主人。
9.巴纳姆的美国博物馆非常受欢迎,以至于里面的人群会逗留太久,从而削减利润。
为了给更多的付费客户让路,他贴上了标语,上面写着“这条路通往出口(This Way to the Egress).”他不知道“Egress”是“Exit”的另一个词,人们跟着这些标志以为会走到一个他们认为是非常迷人的展览的地方,结果最后他们走到了外面。
10.休·杰克曼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在一次商业拍摄中相遇。
杰克曼告诉格雷西,他想和他一起拍一部电影,格蕾西认为他是在开玩笑。
杰克曼后来打电话给他,说他想让他执导《马戏之王》(2017),在此之前,格雷西担任动画师、数字作曲家和视觉效果总监的工作已有二十年之久。
11.在现实生活中仅有P.T.巴纳姆和汤姆拇指将军见过维多利亚女王,马戏团的其他表演者从未见过。
12.扮演珍妮·林德的女演员丽贝卡·弗格森和真正的珍妮·林德都出生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
13.在现实生活中P.T.巴纳姆在进入娱乐业之前曾涉足过几个行业,其中就包括彩票业务。
在影片早期的公寓场景中,人们可以看到各种古老的标志贴在墙角上,其中包括用大写字母写着“巴纳姆彩票”的牌子,这是对他在成为最伟大的演艺家之前的做的许多努力的赞许。
14.巴纳姆的妻子的名字是“Hallett。
”这个名字的发音和“Howlett”一样,“Howlett”是休·杰克曼的金刚狼角色(詹姆斯·洛根·豪利特)的姓。
15.22岁的澳大利亚演员萨姆·汉弗莱(Sam Humphrey)在《马戏之王》中饰演汤姆拇指将军。
他身高127厘米,4英尺2英寸,但真正的汤姆拇指从未长过103厘米,因此,萨姆·汉弗莱在电影中不得不跪着走路,才能让他看起来更小。
他的小腿和脚都是从照片中数码编辑出来的,但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坐着或站着的,连小腿也没被拍到。
16.在马戏团苦苦挣扎的时候,巴纳姆的女儿们建议他买一些神奇的东西,比如“独角兽或美人鱼”。
其中美人鱼可能是指巴纳姆的斐济美人鱼(详见上文)17.迈克尔·格雷西说,这部电影与《西区故事》(1961年)、《欢乐满人间》(1964年)和《音乐之声》(1965年)相似。
18.凯瑞·穆里根和艾伦·佩吉最初被认为是饰演珍妮·林德的最佳人选,但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却想让丽贝卡·弗格森扮演这个角色。
19.詹姆斯·曼高德(《金刚狼3》《致命ID》导演)被电影公司请来监督一周的补拍和后期制作,因为该工作室担心导演迈克尔·格雷西会被制作的规模所压倒,因此曼戈尔德获得了执行制片人的信任。
20.在拍摄《马戏之王》时一些烟火道具的威力有点太过,导致片场烧了起来,但在拍摄那场戏时,演员们还不知道是真着火了。
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但休·杰克曼就像他在超级英雄电影中所饰演的那样,将扎克·埃夫隆从一栋着火的建筑里救了出来。
单纯因为主演是Hugh Jackman,就决定去电影院里瞅一眼。
等待入场时看到海报介绍LaLaLand团队写了电影歌曲,才意识到原来是个歌舞片。
故事虽然老套,很像机场中信书店出售的成功人士回忆录,但我还是看的很兴奋,时不时一边笑一边眼角泛泪。
第一个镜头,狼叔的背影,几个定格pose有点像杰克逊,声音非常抓耳。
intoxicating是当时脑中飘过的词。
与LaLaLand类似的歌舞开场,让我这个假音乐剧迷看得很过瘾。
从范海辛知道他,到后来的澳大利亚,金刚狼系列,Prisoners, Real Steel, 悲惨世界,他成为心中男神。
唯一一次追星在寒风里等首映看明星走红地毯就是为了近距离瞅他一眼。
虽然金刚狼成就了他,但也限制了他,为了更好地塑造形象,让他一个中年人为之每天几百斤硬拉。
悲惨世界中,看他塑造冉阿让,从年轻到革命到死亡,我觉得歌舞剧里的他看着很轻松很舒服。
感谢这部电影,又让我看到狼叔唱跳的大长腿。
没仔细看海报,并不知道Zac Efron也有参演。
当看到hot as fuck的Zac跟狼叔第一次在酒吧合唱的时候我激动地在座位上小幅度摇头晃脑。
奶油小生出身,后来跟seth rogen拍了许许多多荒诞喜剧片。
在我看来虽然路数有点离奇,可能是他为了摆脱high school musical的形象,但至少现在身材秀色可餐。
这部片子里有几个独唱片段,感觉烟酒对他嗓子saute过度,有点沙哑,但不影响我全程星星眼犯花痴。
最后穿上戏服的时候,身高问题让他无法撑起背后旋转跳跃的马戏团,替他流一滴泪。
戏中的马戏团是由一群奇形怪状的人组成的,不被自己和大众接受,最后突破了自己,影响了别人。
有点过于政治正确的安排,让我有些无感。
但似乎就如之前看到了一句评论:现在社会对于LGBT很多的理解和赋予的公平,军功章上少不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挥着皮鞭和彩旗的酷儿们。
最后看到胡子姐姐带着马戏团大合唱,脑海中飘过X战警里的三个词:mutant and proud. 歌曲很好,比LaLaLand励志和鸡汤更多。
LaLaLand就是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歌,这部电影因为它的主题更广一点,歌词更容易与听者产生共鸣。
毕竟,大部分的人出了影院还是要被生活继续蹂躏,可能还没实现自甚至不曾拥有梦想,可能还是生活中的underdog,可能内心里的枷锁还没打开。
我猜大多数观众都会看电影后转去音乐平台搜索原声带,甚至在朋友圈分享This Is Me。
'I wanted to be more than I was' 是支撑男主及其所有行动的执念。
嗯,谁都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做的更好,不求超过隔壁小明,但至少可以为自己重要的人提供些保障。
这碗鸡汤我干的很乐意。
希望2018年能再多几部歌舞类的电影,毕竟比看音乐剧便宜。
And, that makes me happy.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神经电影局。
我入坑《X战警》系列是从看到饱受诟病的X3开始的。
可能不少人觉得这是一部烂尾作品,但对于初次尝鲜的我来说,它还是带来了不小的震撼。
我永远忘不了华伦在接受父亲安排的“变成正常人”治疗时,挣脱枷锁,张开翅膀的那一幕。
接着,他冲出大楼,飞翔的身影划过楼下正在排队等待接受治疗的变种人。
我仿佛是排队人群中的一位,他的降临就像一片极力从乌云上方割开的一个口子的阳光,光芒倾泻下来,让原本身处黑暗与迷茫的我豁然开朗。
我明白了,“变种人”三个字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一群有超能力的人而已,“变种人”就在我们中间。
做“变种人”没什么不好,做人群中“不一样”的自己没什么不好。
尽管在《X战警》的后作品中,也有不断强调“变种且骄傲”的中心思想,但却不再有这样能令人打通任督二脉的桥段了。
随着《金刚狼3》的上映,老一代变种人们的故事告一段落,休叔频频表态不再回归,我们的X战警情节似乎也随之凉了半截。
但我没想到的是,休叔的新片《马戏之王》仍然在讲一个“变种人”的故事。
休叔饰演的的P.T.巴纳姆做的事可以说很像是X教授了。
只不过历史上的确有P.T.巴纳姆,《马戏之王》就是根据他的故事改编的。
从洗衣房最角落传出的美妙歌声,竟然来自一位长着满脸胡子的胖女人。
她叫莱蒂,因被其他女工们的嘲笑和排斥,不敢面对世人,所以她只好躲在晾满床单的“幕布”后工作。
身高还不足1米的侏儒大拇指汤姆在生活中更是受尽歧视,家徒四壁的他也没有地方赚钱。
银行瞧不起穷人,也不愿意贷款给他。
连体双胞胎、身高2米多的巨人、身上被纹身覆盖的异类、全身长着长毛的“楚巴卡”,白化人,以及擅长杂耍的黑人兄妹等等,他们都是怪胎,社会上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只能生活在旁人的冷眼之中。
人们看见他们要躲着走,瞧不起他们就朝他们吐口唾沫。
这些活生生的“变种人”却没有超能力保护自己。
同样困顿的巴纳姆决定创办一个自己的“变种人”学校——巴纳姆马戏团,他想凭借马戏团的成功获得地位和认同。
于是他将这些怪胎们召集到一起,让他们在人群面前展示出自己的与众不同,让他们勇敢面对自己。
在围观群众愿意花钱买票来观看他们的表演时,怪胎们终于明白,他们的怪是能给大家带来欢乐的,他们的歌声,他们的表演都是独一无二的。
所以他们高唱着《This Is Me》,那是他们自我觉醒的呐喊,是他们面对世人的无情嘲讽后的全力反击。
他们不再需要旁人的认可和同情,他们无畏地唱着“这就是真我”的时候,真是太特么燃了。
Look out 'cause here I come都看着点 老娘大驾光临And I'm marching on to the beat I drum踩着自己鼓点的节奏大步向前I'm not scared to be seen毫不畏惧展示自己的面容I make no apologies, this is me为什么要感到抱歉 这就是真实的我
看着银幕上的怪胎们唱着这首歌,当年看到天使展翅飞翔时的直击内心的透彻感在这儿又找回来了。
“变种人”的故事仍然通过这部电影在延续。
《马戏之王》甚至更胜一筹,绚烂的视觉和的一首首动人的歌曲完美结合,带给我的震撼是双倍的。
而莱蒂的饰演者基拉·塞特尔不愧是出自百老汇演员,唱演俱佳,对《This Is Me》的诠释堪称完美,她的歌声足矣让你忘记手边的可乐和爆米花。
影片的导演格雷西回忆道:“当基拉在录音棚里演唱时,大家全都被震撼了。
当时我们都觉得这首歌包含了我们想要的一切。
她用真实坦诚的情感演绎,把歌曲带到更高的层次。
”
休叔也同样对基拉赞不决口:“在她摄人心魄的演唱之后,我觉得没人能再唱这首歌了,因为这成了她的专属之作。
这首歌非常美好,唱出了要高高仰起头骄傲做自己,每个听到的人都会感同身受。
”在此也希望这首歌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
当然,除了《This Is Me》,电影中还有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詹妮·林德给巴纳姆演唱的歌《Never Enough》,扎克·埃夫隆与赞达亚这对儿空中恋人的主题曲《Rewrite The Stars》,以及主力唱将休叔带来的每一首歌,它们都非常抓耳。
你可能要说,这些歌曲的成功是两位年轻作曲家本杰·帕斯克和贾斯廷·保罗这俩好基友的功劳,他们去年凭借《爱乐之城》名声大噪。
但事实上,《马戏之王》的音乐创作是在《爱乐之城》之前完成的。
本杰·帕斯克和贾斯廷·保罗而且影片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更像是《马戏之王》音乐创作背后的领航人,为片中的音乐风格点明方向。
本杰和贾斯廷也表示格雷西为歌曲创作注入了灵感,这些歌曲甚至是在格雷西的全程“监督”下完成的。
有趣的是,这些歌曲完成后,又反过来激发了格雷西在视觉上的创作。
格雷西表示:“本杰和贾斯廷创作的音乐和歌词都充满了力量,于是我知道自己得在视觉效果上奉上更精彩的表演才行。
”说起视觉效果,那可是格雷西的老本行了。
他从1997年就开始一直从事视觉效果的工作,期间也做过一些广告的导演。
但看《马戏之王》的时候你绝对无法相信这竟会是一个导演的电影处女作。
影片作为一部年代戏,任何一个细节都要做到讲究,但格雷西似乎反其道而行之,摆脱了年代戏给人的枯燥单调的印象,在视觉效果上玩出了很多花样。
他将过去和未来进行蒸汽朋克式的跨界混搭,使得巴纳姆的故事超脱于那个时代,而发生在普遍世界中,这个世界由流行文化、爱情故事和人与人交流主宰。
影片如梦似幻的同时也不缺乏现实的粗粝感,展现着这些怪胎们生活的不易,以及歧视他们的人的丑恶嘴脸。
但你仍会感觉整部影片被喷洒上绘本式的神奇魔法,充满想象力的画面应接不暇,这样的视觉效果和那些怪胎们搁置怀疑,走出阴影时的情形才更搭。
无疑格雷西的大胆创作是成功的,影片在北美神一样的票房走势说明了一切,虽然首周票房仅880万刀,但映后连续两周票房逆跌,上映第六周跌幅仅10%,最终票房可能会是首周末票房的20倍,超越拉拉蓝成为第四卖座的歌舞片不是梦。
图片源微博:@TNABO北美票房榜这种神走势在大规模开画的商业片中实属罕见,追溯起来上一部应该是《泰坦尼克号》。
是啊,这样一部有我们喜爱的演员,精湛绝伦的歌舞,异彩纷呈的视觉效果和直抵人心精神内核的电影,在大银幕上散发出的魅力,就是让人无法拒绝啊!
对于我来说,2月伊始,没什么能比在电影院二刷这部电影更令人开心的事了。
【马戏王陵第1集/古墓电影第28集】
P.T. Barnum(1810.7.5-1891.4.7)就是2017年很火的电影The Greatest Showman里的男主,这里是他的坟墓,电影里对他的历史形象做了大幅度改编。
他1829年和Charity(1808-1873)也就是电影女主结婚,生有4个女儿,1873年丧偶,1874年和Nancy Fish D'Orengiani(1850-1927)再婚,后者在他去世之后也有改嫁,和第二任老公都埋在法国,不在这里。
他最大的两个女儿Caroline和Helen都活了70多岁,和夫家葬在一起,两姐妹实际上相差7岁,不像电影里给人年龄很接近的感觉。
三女儿France仅2岁时夭折,小女儿Pauline生有2子1女,但只活了31岁:这两位电影里没有提及。
P.T. Barnum于1842年在纽约开办American Museum,1850年运作了Jenny Lind的美国巡演,1870年建立大马戏团,这些时间线都在电影里有改动。
电影里的男二也就是帮他管理的那位编剧则是历史上不存在的。
而他的炒作手段之高超和对待动物之残忍基本上是历史公认的,所以电影里对他的形象美化得不是一点半点。
图1:全景。
图2-3:他本人。
图4:他老婆Charity Hallet Barnum(1808-1873),Michelle Williams扮演的电影女主。
图5:三女儿Frances,2岁夭折。
图6:以上三人。
图7:小女儿Pauline,其夫姓Seeley没葬在这里。
Pauline的长子Clinton、Clinton之妻Florence Tuttle Seeley、Clinton之子Clinton Barnum Seeley Jr.(17岁死于肺炎)、Florence之姐Austina Tuttle(这里唯一的“外人”)。
Pauline的小儿子Herbert、其子Herbert Barnum Seeley Jr.、其孙Herbert Barnum Seeley III(2021年去世,不知道他看到讲自己爷爷的姥爷的电影有何感想)图8:以上诸人。
图9:P.T.B是马戏之王的名字缩写。
【马戏之王陵第2集】Charles Sherwood Stratton(1838.1.4-1883.7.15)就是The Greatest Showman(2017)电影里男主P.T. Barnam筹备马戏团是招募的第一位侏儒,电影里说当时他25岁,实际不然。
(网上可以找到很多照片)Charles在出生6个月后就停止生长,身高64cm,之后几年只长高了一英寸即2.5厘米,但除身材矮小之外与常人无异。
5岁时被P.T.获知,开始培训他唱歌跳舞模仿等表演技巧,他也开始在美国巡演,获得巨大成功,P.T.为其取了艺名拇指将军汤姆(General Tom Thumb),他们也巡演到了欧洲,获得英国女王接见。
按:P.T.在这时期已经开始在博物馆的同时运作一些猎奇展览的巡演,但当时这种演出叫做怪胎秀(freak show)而不是马戏团(circus),上集说过他的第一个正式马戏团是1870年才搞的。
8岁时他开始缓慢长大,24岁时身高来到89cm,据说最终有99cm。
1863年,25岁的他与同为侏儒的Lavinia Warren在纽约结婚,史上首次侏儒婚礼引起轰动,随后获得林肯总统白宫接见,两人还在同年底剩下一个孩子Minnie,但不到3岁就在英国感染脑炎夭折。
婚后夫妻在P.T.运作下于世界各地巡演依旧成功并成为富翁,后来P.T.财务困境时还有出手相助。
他在1878年之后离开舞台,1883年在遭遇酒店火灾获救,六个月后死于中风,数年后其妻与意大利侏儒Count Primo Magri(1849-1920)结婚,1919年以78岁高龄去世,回来和他葬在了一起。
网上有关于电影原形的科普文章说“拇指汤姆将军在成为百万富翁,声誉到达顶峰之时,就失去了踪迹。
巴纳姆说他也不知道拇指汤姆去了哪里。
”,这显然不是事实,因为除了上面介绍的晚年情况之外,这对侏儒夫妇就埋在P.T. Barnam几乎正对面的位置,很显然是生前就设计好的(这整个园子是P.T.生前买的墓地)。
图1:全景,上面是他真人尺寸的雕像,1959年曾遭恶意损毁,后筹资修复。
图2:他本人和他父母。
图3:修复纪念文。
图4:他姐姐Mary一家三口。
侧面还有一家姓Hubbell的,不知道和他是什么关系。
作为歌舞片完全可以打四星以上,然而作为传记片简直想打负分。。。
整部电影就像一场过于华丽的作秀,起承转合都在提醒人这是一个主旋律的故事(或者说非常俗套),更不用说将所谓“真人真事”过于美化,以造就一位所谓的马戏之王。
然而不查不知道实际上这位“greatest showman”的第一桶金几乎是用人命赚回来的,根据Wiki资料,真实的Barnum赚取第一桶金的方式实际极为残忍:他雇佣了一位又盲又瘫的老人女奴来假扮华盛顿总统的160高龄护士,迫使老人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甚至在她不堪劳累去世之后举办了一场活体解剖为大众揭示这位老人的真实年龄,虽然估计也未必挣到几个钱(每位观众收费50美分)但这场毫无人性的解剖秀便是他策划的第一场秀并从此开始演出家之路。
片中恰好出现过一位面目畸形的老妇人向年少时一无所有的主人公施以援手给了他生活的希望,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有意设计的,但对比历史真相来说实在有些讽刺。
而影片中联合怪人们展开的马戏生意实际上是在Barnum六十岁以后才开始的,那时的他已经积累了足够的资本与名望,经营起来并无几多波折。
影片虽然在最后有所转折,但事实上怪人们始终是这位马戏之王创新以及盈利的一种手段,而非他惺惺相惜的伙伴。
另外主人公和歌手Lind之间的感情线也实属加戏,真实情况中Lind只是受不了Barnum为了赚钱的高强度演出频率而中途辞演但两人好聚好散丝毫没有影响彼此事业,而Barnum后来的破产也只是因为私人投资失败跟巡演告吹完全无关。
还有非常非常想吐槽既然保留了歌剧的设定为什么要给Lind写一首流行曲???
虽然是首很考验唱功的歌但放在歌剧院的舞台上还是充满违和感,认真的希望美国人不要再搞这种皮毛的高雅了。
这里不得不提同样是因为马戏表演改变一生的故事,去年法国拍的Chocolat就很还原,关于种族、阶层和迷失自我的问题也远比这部深入人心,也可能确实Chocolat真人的故事性就更胜一筹吧,而且能请到James Thiérrée来搭档出演也太加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搜看。
虽然碎碎念了这么多,但想说单纯为了歌舞这部电影也还是值得一看的,音乐很燃,全员舞台功底在线然后特别想给休叔的舞蹈爆灯!!!
跳得太有力太流畅了!!!
无论真相与故事多么糟糕,这部电影作为追求视觉听觉享受的作品来说仍然称得起是一场great show!
除了歌舞什么都没有。好莱坞的歌舞片体制确实完善。本质上与特效爆米花电影无异,只不过外包装换成了好听的音乐和出色的舞蹈编排。根本不用带脑子看,听歌就对了。歌有时候唱的比隔壁阿三还莫名其妙。观众评分虚高。难以置信IMDB竟然有8分。
‘this is me’让人湿眼睛 可惜全片留给这班freaks的时间也就只有这5分钟罢了
还原程度高仿佛想象中马戏团理所当然就是这般模样,火车蒸汽缭绕,屋顶被单间的夜晚城市细节美,主旨上提升到了阶级冲突的层面,风雪里示威人前的歌舞是代表少数派的呼号,关键时刻不离不弃的反而是被社会抛弃的人群,白皇后首演一幕最佳,几个人物情感关系性格差异和剧情重点进展于细微流转中铺陈到位
看的时候只觉得以前学的那些编剧名词砰砰砰往我脸上跳,什么附属故事、失去一切、灵魂黑夜,怎么会有如此死板的叙事架构啊?关键是故事还讲得莫名其妙,男主人公毫无角色魅力,和主线剧情一起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说严重点就是情绪不稳定加人品堪忧,这样一个角色你写他拒绝了丽贝卡?简直毫无说服力。女主角扁平得要死,又是个提线木偶,副线也是无聊得要死,让人失语了。唯一让我能够稍微宽容一点的是中间有一部分马戏团成员们的发泄,让我觉得幸好还有一点对普通角色的关怀吧。真的很害怕这个故事完全围绕男主人公,类似传记来写,结果还是写成一团糟。现在看来应该算是90%的一团糟。开场起家那一段和丽贝卡唱的这两首歌还挺好听的。
剧本不行,歌也不太好听,一部完全按照迪士尼动画路子拍的电影(比迪士尼更低幼),这么拍也不是不行,但全篇幅的「金曲」串烧看得人太难顶了。那个夜莺歌唱得真的很「就这?」
歌舞部分相当突出,有几场挺燃的。狼叔魅力无限大,丽贝卡弗格森超美的
承转启合都有 就是没有共情。一切发生得太过流畅 歌也不喜欢 Opera singer还没有beard lady唱得好。
【历史说】男主炒作投机、弄潮作秀;【剧情是】男主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歌舞演】做表演业,观众快乐最重要!开马戏团,就做最有噱头的宣传、推最抓眼球的表演。做歌舞片,就找最会唱歌的演员、谱最好听的原声,做到如花似梦,美轮美奂。到最后,即便你想吐槽剧情叙事,都不舍得少打一颗星。
“最高贵的艺术是给观众带来欢乐。”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是当之无愧的满分歌舞片。第一个记忆点居然是Hugh Jackman的小腿,怎么长得那么好看啊啊啊
也不知道燃在哪儿
What a great show!年度最佳原声,比《爱乐之城》还精彩的pop musicals,这应该是整个二月份最值得去电影院看的电影了。故事是比较屎,人物性格转折比较生硬,大卖政治正确,可其实那些号称正剧的人物传记片也大抵不过尔尔。演休叔童年的小正太超撩,又要弯了。
真的不是迪士尼吗…一度怀疑在看狮子王音乐剧,那和声那合唱那节奏,旋律都很好听,一定要电影院看,头皮发麻。剧本是拖后腿的部分,最大遗憾是铺了半天的世人排斥到最后也没写怎么接受的,团员背景故事和特点也完全没有。休叔顾家功成身退的自白倒是自带剧透熟悉。中文译名什么鬼…四星半力荐
又有机会听到休叔唱“gay我一个碗~”之外的歌,先给五星好评啊!
分数都是给歌曲的,瑞典的夜莺、勇敢的怪胎、飞翔的爱情,形形色色的人高声歌唱着属于他/她们的故事。可简括为ppt式音乐电影,每一幕都像是背景介绍。
前五分钟看到我爆哭,然后整个突然急转直下沦为套路歌舞片;没有什么坎是一首歌或者一支舞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首或者再来一支。去年新蜘蛛侠里的Zendaya要是展示了这颜值/歌技/舞技,那片子北美票房能再多卖一亿。
5.8/10,两星半;非常陈旧的叙事结构,噱头和技术远大于剧作本身,中年版歌舞青春;套路化的叙事模式;音乐不错,但泛滥了就容易反感;剪辑不错,用了很多技巧规避叙事漏洞;丽贝卡·佛格森的珍妮·林德一首歌成为全片最大亮点和唯一泪点;后半部分的叙事简直像按了快进键一样糟糕,人物结构等均快速坍
预告给正片长大脸了。卖点奇人魅力零蛋。对待人设跟托米韦素有一拼,用最华丽的歌舞做最自信的顺拐,开场后所有歌舞的剧力都烂到有刻意羞辱歌舞片嫌疑。中途黑化戏码惊现明讽白左架势,分分钟以为休叔告别金刚狼要走上糖水障眼的美国阿米尔汗之路,最后发现自黑自洗的思想动力就一暴发户直男癌水平。
歌舞美术音乐编排俱佳,但剧情真是太无聊了。
隱諱的仇富電影。豪門妻子責備巴納姆汲汲營營於事業、貴族歌后責備他不夠風流,卻忘了,她倆有立場譴責巴納姆追逐名利錢權的醜態,是因為她們一出生就已擁有這些;她們有本錢選擇放棄,鞋匠之子巴納姆卻沒有。他童年的一百萬個夢想的真面目是富貴,又何足為奇?戲子之王再偉大,終究仍只是戲子而已。
歌舞功力强大,场面调度完美,以歌舞承载情感转折,较忠实还原歌舞片本质,圆融纯熟的工业化作品;《This is me》感人,一群畸零人勇敢向全世界宣告自身的存在,源于物质利益的趋同,在光芒肆意的歌舞中,阶级差异的消融,跨越鸿沟的爱情,重拾初心的勇气,皆水到渠成;「魔法」回归「电影」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