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一个无聊的下午,无意中打开了这部电影《林中漫步》,本没有抱太大期望,结果却出乎意料。
这是一部平淡又温馨的电影,整体的基调是慢慢的,缓缓的,很舒服。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ryson,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三千多公里的山林小路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的年少小伙伴一—Kates 愿意陪着他冒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摘自豆辦)但不管行不行,他们开始了。
就像所有的旅行一样,同行者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一一他们得面对年轻人不解的目光、碰到一个古怪、爱挑剔的话唠、不慎落水、露营中遭遇灰熊、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有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雨下雪、投宿时还可能只有不干净的床位.他们没有想过放弃,但是Kates想过偷懒一—租车旅行,然后 Bryson制止了他哈哈哈。
如果开车走完这段路,那将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他们继续徒步旅行。
真正地见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影中最震撼我的一幕,是他们边向前走边争吵拌嘴,然后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疊嶂,顿时两人都闭了嘴,镜头拉远,只剩下渺小的人与壮阔的山。
电影的最后,两人不慎坠山,所幸山下不是悬崖,几米之下有岩石拖住了他们,但他们还是被吓得不轻。
那个晚上,他们聊了很多,最后他们决定回家。
第二天早上,路过的年轻人拉了他们上来,然后他们坐着车,回家了。
其实,这个结局很让我惊讶,因为,一般的电影,肯定会让他们走完的,可是这对老人却只走了一半不到,便回家了,因为他们想家了。
但我并不觉得很遗憾或者失望,正如Kates 所说的:“我们经历了夏天的炎热早春的风雪,我们走到脚底流血,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看完这部电影,既被影中的自然美景所打动,也被两位老人的友谊所触动。
希望等我老了,也有这样的伙伴,能陪我去,徒步旅行。
上海这两天寒冷透了,下了几部片子准备慢慢的煲。
其中就有这部挺另类又温馨的老美徒步片——《林中漫步》。
片子整体基调都是慢慢的,缓缓的,没有特别的高潮,也不说大道理,很安静,却让你停不下来,一晃眼就结束了。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ill Bryson, 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3000多公里的山林小路。
不知道这条徒步径的可自行百度,老美对于建设成熟的徒步路线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没有被直接相邀的年少小伙伴——Kates愿意陪着他冒这个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一路上,两人一开始互相拌嘴,住酒店住一晚还是两晚,到回忆往昔,细数过往泡妞的经历,到困在山坡上一起看星星感叹人生,令人唏嘘不已。
印象最深的是二个镜头,一个是两人在拌嘴的时候看到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叠嶂,顿时都懵了没有说话,背景拉长,只看到渺小的人影和巍峨的山峰。
另一个镜头是Kates拿出那瓶酒,他说我并没有想要隐藏这瓶酒,我很爱喝酒,爱这种气味,也爱喝了几口下肚后那种愉悦的心情,但是我却不太去酒馆喝酒,往往是一人在家热热饭菜看看电视喝喝酒,想想自己年轻时候那种风华岁月,每个人都会面对其实生活不是每天都充实又刺激,但现在我的确是戒酒了,我带着这瓶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可以做到,当然万一实在做不到可以喝一口。
他问Bryson是否相信他可以做到的时候,Bryson给了老基友一个Yes,于是他抖着手把酒撒了,还笑说这是非常浪漫的一刻。
人应当都是害怕老去的,特别害怕在迟暮之年,听到身边的人得这个病,那个谁谁又去世了,似乎自己活着就是在等待这个终结么,日子也不再是每天充实又刺激了,于是主角背上行囊,带上干粮,走进山林,试图打破现状,寻找一些安逸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整部片子中都是以Bryson的视角看出去的徒步之旅,对于他为何开展这段疯狂的旅程铺垫较多,而Kates的心理描写是一条隐线,但可以从一些他们林中交谈中感受到,可能是为了逃避那几张针对自己的追捕令,想陪着老基友一起去冒险,或是一种对于往昔的追忆。
除了故事本身的题材令我印象深刻,此外片子中两个性格迥异的老基友,社会身份悬殊,一个是知名作家人生赢家,另一个是底层无业游民,还有些腿疾,但两人间隔几十年,再聚首却像是老朋友一般,言辞坦诚真挚,这样的相处方式令人羡慕。
不禁让我想到去年我也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旅行,也是临时起意,愿意搭伙一起走的念头,我们乘坐俄航从上海出发,途经莫斯科,火车途经慕尼黑,到海德堡,柏林,国王湖,爬哲学家小径看海德堡的落日,在内瓦河边徒步,或是经过勃兰登堡门悼念巴黎恐怖袭击的人群,路上也会拌嘴,意见不同,但是会相互照顾,一路走来,心怀感恩。
先给自己的题目打一下脸。
两个老人家半途而废,但是该看到的都看到了,该碰到的都碰到了。
所以他们也无憾了。
漫天星光下,两个老头在感叹是不是天的另一边还有人像他们一样仰望星空。
答案是的。
美国有种神奇的bus。
它宽大,舒畅,停在一个热闹或者安静的地方。
只要坐上去,就会到达一个温暖或充满希望的地方。
或许是家,或许是天涯。
无论很多年前的《末世黑天使》还是现在这部,当然还有其他很多部美国电影,总会出现这么一种bus,绝不会半路给乱枪扫射,血流满地。
当然斯坦森哥的《机械师》是例外。。。
扯远了。
《瓦尔登湖》看了一些就看不下去了,太闷。
外国名著还是适合排成电影来看。
这部就拍的挺好。
虽然你不能企望俊男美女,(两个老头已经主宰一切)也别想某个大明星突然客串令你手忙脚乱,但是男二那个活脱脱的老顽童还是给你耳目一新。
路途中的风景也确实优美,这就够了。
至于电影里面的内涵,什么美国人文价值观、什么颠覆什么认同,关我鸟事。
这是文艺青年关心的了。
水库和险峰的风景确实是美,结尾的音乐也很应景。
不知道两个老人家还会不会再相见再相约A Walk in the Woods。
人生是一场永不结束的冒险,只要行走就会有美好的相遇。
《偏跟山过不去》书还没看完,先补看了电影《林中漫步》。
电影和书里布莱森的文字相比,少了很多想象力,因为事先就知道故事,所以电影的情节略显平淡。
但胜在画面和配乐很美,也尽量保留了书里的一些精妙对话,既有英式的幽默也有美式的搞笑,两个夕阳红老头边回忆边走完了重峦叠嶂间的阿巴拉契亚小道-全球最长的山间小道。
两个暮年老人走完这条山道固然了不起,但这一路两人的回忆更像是重温人生这条长道。
无论是貌似拥有全部的人生赢家布莱森,还是一生混乱潦倒的卡茨,在每一个关键的人生路口,都面临着同样的疑惑和困顿,直面并继续走下去是解决的唯一方案吧。
艺术的魅力很神奇,若这些旅行的轨迹,生活的细节,没有文字描述和影像的记录,大概也都是平淡无奇的。
但一旦把具象的发生过的事,重新用文字去描述和思考,用影像去重温,再平淡枯燥的故事就会被一层光晕重新包裹,从而温暖更多的人。
就像项飙在新书《把自己作为方法》里所说:“我们关心的是世界,并不仅仅是自己,把个人的经历问题化,是一个了解世界的开始。
”在《偏跟山过不去》里,和山过不去也好,还是和某一种生活过不去也罢,从过不去到最终过去,就是一个厘清自己,理解他人的过程。
而且,我们知道,一切都会过去。
也真的是凑巧。
昨晚看了单人徒步PCT的《涉足荒野》(Wild),今晚看的电影刚好也是说徒步的,这次徒步的线路是跟PCT一起同属美国三大(变态)徒步线路之一,美东的阿巴拉契亚徒步径(Appalachian Trail)。
AL在住宿条件、自然环境友好程度等各方面的条件远胜PCT。
比《涉足荒野》的狂野颓废的西部风格不一样,显然《林中漫步》比较接近轻喜剧,基本上可以当风光片来看。
论硬核程度,两部片不相上下。
《涉足荒野》的女主毕竟年轻力壮。
而《林中漫步》的主角是两个老头子,老帅哥Robert Redford,还有胖老头Nick Nolte。
Redford饰演的是一位叫比尔·布莱森的游记作家,本作正是根据同名畅销书改编。
1、Coming through.借过。
2、你不能相信罪犯,而且他很蠢。
3、We've come too far to give up who we are.4、Bryson:Nice guys.I hate them.好孩子,我讨厌他们。
5、Katz:I'm above the details.I'm big picture,Bryson.我不注重细节。
我看大方向。
6、Mary:Hello,again.How can I help you?Oh,I'm sorry about that.Here,come with me.Yeah,it's family owned and operated.For three generations,if you can believe it.83 years.Yeah,we um..we added the restaurant 10 years ago.Yeah,somebody's got to do it.It's not so bad.I get to meet interesting people.Oh,I wasn't talking about you.Sorry,could not resist.Yeah,yeah,me too.This is you.You must be exhausted.I..I gave you a couple extras.Enjoy your shower.Do you need anything else?Okay.Well,you know where I am.All right.(bye waving)7、Katz:Real dramatic.Christ if I don't already regret it.Bryson:Ha!Ain't that life.8、Bryson:I should just have retired.Catherine was right,what the hell am I trying to prove?9、Bryson:Nice fellas.I love those guys.10、Bryson:Maybe you're right.11、Bryson: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you just can't put into words.
旅行,身体无休止的在路上,性爱,酗酒,甚至大麻……这是八十年代“垮掉的一代”的代名词, 他们可以把他叫做精神的放逐。
其实本质上也是一种对现实的无力与逃避。
两个老男人的对话也一一呈现了这些要素。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为何要在路上。
这一路碰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就像一个微缩的世界,最后在陡峭的绝壁之上,在璀璨的繁星之下,他们终于在失去之前明白了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当两个老男人终于想家了,想到了爱人,我知道这段旅程也结束了。
我脑子里的配乐是《let her go》。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只有在朦胧黯淡时才念及灯火光亮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只有在冰天雪地时才怀念阳光温暖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只有在已然放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Only know you've been high when you're feeling low只有在身处低谷时才遥想过去峥嵘Only hate the road when you’re missin'home只有在乡愁涌动时才痛恨旅途遥远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只有在让她走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所以旅行的意义是什么?
遥远的路途,它像是一个微型世界,纵使再美的星空,也不如家里脱皮的天花板。
有人说,心灵和身体总有一个在路上。
不太赞同这句话。
有一颗在路上的心,其实不够,如果身体没跟上,人就会难受。
就像男主,在旁人看来,有着幸福的人生:事业有成,儿孙满堂,但他还是在寻找着什么?
一个目的地?
一位旅伴?
一个自我?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同,男主多年未见的朋友,也许曾经因为某种因素避而不见,但在某个时刻,又因为某种原因还是会再见。
人生应有坚持,也应有豁达。
旅途中应有拒绝,也应有包容,更应该知止。
保持一颗好奇心,把生活过得有趣,才是人生的意义,而不是那个最后的目的地。
影片两位主演,自然流畅的演技,青山叠嶂的画面,个性鲜明的人物,不着痕迹的叙事手法,讲诉着身边的故事。
《云中漫步》影片由小说家比尔-布莱德的同名行走游记改编,是真实的故事,由罗伯特-雷德福饰演真实的作家,不知年龄是否相当,但很喜欢老演员雷德福的表演,已近80岁,仍有那种生命的顽强朝气,之前看过他的《一切尽失》,那么大的年纪,演出了很多高难度的跟大自然斗争的戏,令人敬佩。
本片伙同另一老演员尼克-诺特一起行走, 他们要通过徒步旅行全长21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来重新认识美国。
如此高龄,令人捏一把汗。
两个多年不见的老友,因一些小磨擦,长年不见,没想到有一天,他联系上了,一起开启了这个徒步之旅,旅途中发生过一系列的事情,掉在水中,遇上黑熊,跌下山坡等等。
在路上,他们长谈,幽默,生动,达观,坦诚,开始重新认识了自身,让自己坚定下来,戒掉不好的习惯,友谊之花也绽放开来。
影片有美妙的风景,有悦耳的配乐,有两个自然流露,风趣好玩的老戏骨,为电影显得轻松舒服,让观众在面对这个复杂多变,乏味繁琐的生活面前,展开了一付轻快明亮的风貌,像夏夜里一杯冰冻爽口的啤酒。
今天看了林中漫步,突然想写点什么,注册了这个全新的账号,可以放心吐槽下,以往读书时代有写日记,QQ空间啥的也有记录,但是日记这东西吧就是写了后感觉过段时间看看发现当时怎么那么弱智矫情啥的,所以好多年都没咋写了,年龄大了,发现没几个可以吐槽的人,就注册个树洞吧。
这电影翻译成临终漫步貌似也行啊,老头比尔参加了葬礼被主持人刺激下想来个不一样的老年生活,打算来个说走就走的徒步穿越森林?
本打算独自前往结果他妻子打印各种可怕旅行事件给他看,这个我深有体会,每次想去旅行但是没人陪,加上微博经常刷到各种女生外出遭遇歹徒身亡的事件,死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歹徒做不到,让我深深的对一个人旅行外出感到恐惧,比尔很幸运他呼叫了自己的每个小伙伴,结果有个不请自来的胖家伙和他一起结伴而行,貌似这老胖子是个残疾,不然为什么脱裤子那里他穿长筒袜,为了掩盖假肢,这对临时拼凑的好基友社会地位也落差很大啊,比尔是名作家,家庭美满,儿孙满堂,胖子好像没成家混的很惨,途中一起经历了走不动,不服老逞强过河掉下水,遇见其他徒步者,那女的唠叨的很,两人还经历了搞笑的艳遇,一棵因为时间要老死的大树,遇见大雪,遇见熊,掉下土坡,一起看星星,一起聊天谈论分开的生活,一起回忆年轻的时候事情,之前因为旅途辛苦想要租车回家,比尔坚持不乘车,在土坡下看星星后两人开始想家了,上来后就租车回家了,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比尔遗憾还没看那什么山,胖子说我们走过春夏秋冬了,这大概就足够了,想家就回去吧,折腾够了回归家庭是旅行的答案?
体会不了啥高深的旅行的意义。
电影有三个地方笑出声,一是胖子住上铺结果床断了掉在比尔身上,二是比尔怕横穿马路走桥下陷入泥泞狼狈回旅馆,三是胖子 艳遇的女人老公拿枪找上门来两人 同步一起把背包扔出窗外,真的很搞笑。
印象最深的镜头是两人吵架吵着吵着就看到前方一大片开阔的森林,那镜头爽啊,好美,在里面,人类好渺小。
想起去年和好友去华山看到美景,也是这样。
回到家后比尔收到胖子寄来的明信片,接下来会做什么呢?
感觉他们还会开始大冒险。
年龄大了无法走完全程是遗憾也不是遗憾,昨天看了王德顺拍的那个视频,这么老了还一身肌肉,厉害啊,没有什么能阻止你去实现梦想,除开你自己。
还是很害怕一个人出去旅游,但是我真的想出去看看,等明年减肥成功体力变好些的时候开始吧,还怕一个人那先从跟团游开始吧,加油!
比尔,很羡慕你有一起折腾的小伙伴,时隔那么多年你们还能这样,仿佛时间没有离开一样。
有生之年想去走走,但怕熊。
真好
做一些事,做一些改变
总是想要做点不一样的,挑战挑战,冒险冒险,在未来这会成为更常见的事的。
看简介有点闷,但实际上满轻松的。我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老友相处就是轻松。遇到不顺你需要走出去,和一个愿意倾听你的人。
显然导演并不是一个有户外经验的人,所以拍不出真正徒步的感觉
对于资深驴友,这部电影会很寡淡。 没有惊险危险的成分,两人走的几乎是平地从未体验徒步的不妨一看
kk
人生平静久了,就如温水中的青蛙,就是需要靠折腾唤起生活的滋味。而两个社会地位不同的老伙伴一起上路,看起来是很美好的重新唤起友情的过程,可如果你是单身久了的人,就会知道有时候出门选择旅伴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当然了,这两件事我都不太有勇气去做,所以老爷子好样的。2016
挺好的呀,我给八分
距离很远但简单的徒步,如人生
徒步旅行
真是没看过比这还要烂的和旅行相关的电影了!再也没有遇到能超越荒野生存的了。
很喜欢这部电影
希望朝氣不因年齡而衰退。
想回山里啊啊啊啊 走出去 就能包容一切
有这样的伙伴 会增加不少沿途的好风景
在从莫斯科回国的国航上看了个开头,回家后又看完了剩下的部分。男人年纪大了真的是对女人不再挑剔了,更像是只要有机会就会上的感觉。两个糟老头远足的故事,有点搞笑有点温馨,但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最多给三个星。
旅行,是对远方的挂念,徒步,是对自我的信念
Appalachian Trail 拍得很美。海报是 McAfee Knob,片中也确实去取了景。顺着去看了一下走完 Appalachian Trail 的人的记录,年纪最大的八十多岁,年纪最小的只有四岁,很厉害。片中俩人被困了一晚,第二天被救,随后就放弃了完成整条线的计划,这样也很好,重要的是过程。